[爆卦]教召令補發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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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教召令補發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萬的網紅楊文科,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新增1例本土案例 針對機構群聚採取強力作為】 今天(7月1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布本縣新增1例個案。案號為14942,40多歲女性,是越南籍的照服員,在B醫療機構的B病房區域服務。 📍案14942:個案從6月3日,就在B醫療機構對病患進行照護服務,6月21日,因案14353照服員請假,代為照護...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本單元是公共電視及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合作製作。歡迎大家 link 做非營利教學使用。 新聞標題:買票參選過戶碇 補助提去毋免還 Bé-phiò tsham-suán kuè hōo-tīng, póo-tsōo the̍h--khì m̄-bián hîng 江宜樺:欲召集學者政...

  • 教召令補發 在 楊文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01 15: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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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1例本土案例 針對機構群聚採取強力作為】

    今天(7月1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布本縣新增1例個案。案號為14942,40多歲女性,是越南籍的照服員,在B醫療機構的B病房區域服務。

    📍案14942:個案從6月3日,就在B醫療機構對病患進行照護服務,6月21日,因案14353照服員請假,代為照護案14403。當案14403確診後,被匡列為居家隔離及採檢,當時為陰性,並安排在醫院進行1人1室居家隔離。6月30日,配合醫院疫情監測採檢,檢驗結果PCR陽性確診,就地收治在醫院專責病房隔離治療。

    根據疫調的結果,B病房區域已被列為紅區,並擴大匡列相關人員,因此,個案在發病前三天的相關接觸者都已經匡列,不再重複匡列,且因居家隔離,沒有高風險公共場所活動史。

    從6月10日以來,B長照機構、C長照機構及B醫療機構陸續發生群聚事件,造成本縣鄉親嚴重不安,我們除了持續嚴密監控及不斷篩檢外,為徹底解決機構群聚案,我在此宣布,針對上述機構採取強力作為:
    1⃣命令B醫療機構即日起,醫療業務全面降載,包括暫停急診、手術、檢查、治療、疫苗接種、檢康檢查等醫療服務;門診及洗腎業務暫停收治新病患之醫療服務;住院病患只出不進。降載措施至最後一個確診個案發病日後第21日為止。

    2⃣命令B長照機構即日起,停止新收住民及探病探視兩個月,並自文到後7日內完成改善感染管制措施,以儘速釐清及預防疫情持續擴大。並加強監測到最後一個確診病例發病日後第28日無新增病例,以及完成環境採檢陰性及相關復原工作才可以結案。

    3⃣C長照機構的部分,目前採取高強度的防疫措施,所有住民及照服員全部採1人1室方式住在機構內,並針對全體照服員提供食宿嚴禁外出。

    本縣長照及醫療機構群聚案發生以來,我和中央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教授持續聯繫交換意見,也請本府防疫專家諮詢顧問協助,商討各項防疫作為。本府對於各個機構群聚案的處理,我們不怕確診數多,只怕沒有篩檢出潛在的確診者,形成防疫的破口,造成更多人感染。

    在疫苗的部分,中央在今天撥配本縣1萬500劑莫德納疫苗,將從明天(7/2)開始到7月7日施打,到昨天(6/30)晚上為止,共有4709人完成預約。我在這裡,要特別提醒預約成功的75歲以上年長者,攜帶「通知單、健保卡及身份證」,依照預約的時間跟地點,前往接種疫苗。如果通知單已經遺失或找不到,不用再申請補發,請在預約的時間裡,攜帶身份證及健保卡,直接到預約的地點,經身份確認無誤後,就可施打疫苗。

    #防疫不能停
    #領頭楊

  • 教召令補發 在 知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16 1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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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代中國第一股:一舉收購美國在華最大輪船公司|知史百家

    歷史春秋網

    發行股票,面向社會大眾籌集資金興辦股份制企業,是商品經濟和信用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這個過程,在中國是從晚清洋務運動時期開始的。1872年成立的輪船招商局,是近代中國第一家發行股票,面向社會籌集資本興辦的新型股份制企業。

    在中國歷史上,第一家發行股票,面向社會籌集資金興辦的股份制企業,是成立於1872年的輪船招商局。那時,促使輪船招商局誕生的有三大主要因素:

    首先,鴉片戰爭後中國遭遇的是「數千年來未有之變局」和「數千年來未有之強敵」,此時「變亦變,不變亦變」的局面已逐步成為社會的共識;其次,面對洋人輪船在中國江河湖海縱橫馳聘,攬客載貨獲取暴利的現狀,為「求強、求富」,與洋人爭利而進行「商戰」,「庶使我內江外海之利,不致被洋人佔盡」的呼聲日高;其三,更現實的問題是,每年需要從南方往京師運送供朝廷和軍隊食用的「漕糧」,而這被稱為「天庾正供」的大事卻因木帆船受外國輪船排擠,導致衰敗破爛和運河淤塞而陷入困境。此後,經過連年的爭議和比較,引進輪船興辦新型運輸企業逐漸成了晚清政府無奈而又惟一的選擇。

    在形勢逼迫而政府資金又困窘的情況下,向社會想辦法——通過發行股票來籌資興辦企業,中國的第一家股份制企業——輪船招商局才得以應運而生。但是,沒有想到的是,輪船招商局成立後,這種新型的籌資方式和企業組織形式很快被社會認同,此後也不因政權的更迭而改變,更多的股份制企業在不同行業中相繼出現,並逐漸發展成為不可逆轉的時代潮流。

    對於這種新型股份制企業的誕生在社會上激起的反響,1883年《申報》刊登了如下的一段評論:「招商局開其端,一人倡之,眾人和之,不數年間,風氣為之大開,公司因之雲集,雖其中亦有成與不成之分,然其一變從前狹隘之規則。」可見這種發行股票籌集資金興辦企業的方式,對於打破此前只有獨資和合夥方式興辦企業的規則,以及對於開闊國人視野具有的作用,也可見新成立的招商局影響之至深至遠。因此,在中國近代經濟史和企業發展史上,輪船招商局的成立,都成為重大的和里程碑式的事件,成為開啟中國股份制企業興辦大門的標誌,成為一個新時代就此來臨的宣告。

    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成立股份制企業需要什麼手續?有什麼規定?股份制企業的股票是什麼樣?有什麼內容?通過什麼途徑或網絡發行?又通過什麼方式進行買賣?股份制經濟作為一種商品經濟和信用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體現其權利的有價證券股票,其法律效用在當時是通過什麼方式得以體現的?

    在此前的中國社會中,開辦傳統工商企業的方式一般不出以下兩種:一種是「各出資本,各樹旗鼓」的「獨資」形式;另一種是「合夥」的方式,即部分有共同目的的人聯合開辦,「合眾力而成」。這種合夥方式本身又還具有兩個特點:一是規模不大,二是即使「合開一鋪,合創一行」的時候,「股東皆須在場,以資稽察」。股東「或有不親到場者,亦必令親信人為之監察」,斷未有從未謀面而可以入股者」。那麼,在幾千年相沿成習的情況下,在當時清政府尚未對股份制企業制定相應規則措施,也沒有證券交易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規範的情況下,這家「中國第一股」在打破此前的慣例後是怎樣解決這些問題的?

    我們先來看看這份股票,這份股票在今天看來是如此樸素甚至稱得上簡陋(見影印件),現將《輪船招商公司》的股票影印件上的文字全文照錄如下(標題及騎縫文字略,標點符號為筆者添加):

    「輪船招商公局 為給股份票事奉 直隸爵閣督部堂李 奏准設局招商,置備輪船運漕攬載,札飭商辦等因在案。當經本局議定召集股銀壹百萬兩,分作千股,每股銀壹千兩。先收銀五百兩,每年壹分生息,閏月不計,另給息折。期至八月初一日,憑折給付。如本股出讓,須遵定章辦理,毋許私相授受。倘有故違,一經查出,即將本股停息,俟繳票到日,給本銷冊,以昭慎重。今據送到股本,合給聯票壹紙、息折一扣、局章一本收執。須至股份票者。

    今收到 省 府 縣人 壹股豆規銀五百兩正

    同治 年 月 日給 商總商董(此處豎排並列) 第 號


    這裡有不少值得我們注意的東西。

    首先在敘述招商局緣起和招商局性質及用途的第一部分文字中,強調了招商局是當時擔任直隸總督的李鴻章向皇帝「奏准」設立的企業,也就是得到皇帝親自批准設立的企業。這裡強調了企業的性質不是別的,是「札飭商辦」,即朝廷允許其商辦。因為這是中國歷史上朝廷允許商辦的第一家新式工商企業,顯示出這家中國第一股所具有的開創性和前所未有的特殊性。在以此來加強其合法性與權威性的同時,也界定了這家企業設立的重要意義和責任的歸屬。

    從有人提出引進輪船和開辦西方式的新型企業到招商局成立,晚清朝野之間經歷了十多年時間的徘徊、爭議、反對,障礙重重。如果不是李鴻章抱定此事是「毅然必行之事,破群議而為之」去推動的話,招商局還不可能在1872年成立。但這份股票上點明這一點,並非是為李鴻章表功,而是有對外宣傳自身的權威性和公開確定責任關係這一層考慮在內的。「招商局由李鴻章奏設,局務應由李鴻章主政」,出自總理衙門的這句話,除了進一步確認了招商局與李鴻章之間的關係外,也明確了企業的責任歸屬。這一點,對於當時社會裂變期中國新型企業的生存環境和條件,同樣起到了畫龍點晴的作用。

    其次是股票中對企業本身情況的說明,即對該局的總股本、每股的金額和分配方面的規定以及需注意事項的說明中,有幾點很不尋常:一是每股的金額特別大,如按每股一千兩計算,總股本只有一千股,即使按先收一半即五百兩,每位股東再接平均購買一股算,股東總數也只有2000人,何況不可能每位股東都只購買一股,因此股東總人數低於2000人是可以肯定的。這個規定,與傳統中國社會中合夥企業的股東數量一般不多是一脈相承的。二是文字中明確有「每年壹分生息」的規定。這個「壹分生息」的規定在招商局的局規中被稱為「官利」,是每年不管企業經營情況如何都必須發放的固定股息,如果企業經營得好,利潤率超過壹分,超過壹分發放的利息被稱為「紅利」或「餘利」。這一點,與西方企業中的優先股的規定還一樣,因為當時甚至沒有優先股的概念。因此,這個規定絕對可以稱得上是有中國特色的東西。西方一般股份制企業通行的規則,是股票收益應視企業的效益如何而定,而不能事先規定固定的利息率。規定利率的現象,一般只存在於債券的發行中,招商局這時既無優先股的規定,而「官利」的特點又與一般西方式股份制的規定有明顯區別。因此從這個意義上看,當時的這份股票又帶有債券的性質。有意思的是,由招商局「開其端」的規則中也包括這個「官利」的分配制度在內。在招商局之後陸續成立的其他企業如開平礦務局、上海機器織布局、徐州利國礦務局,以及20世紀後中國成立的其他各類型的股份制企業中,這種規定都一直存在,並且一直到1956年資本主義企業全行業實行公私合營改造時才被定息所取代。三是在交款購買股票時,除拿到留下存根後的股票 ,還同時發給領取「官利」的息折和局章各一本。也就是說,通過這些方式以及規定,在強調這份股票的合法性和權威性的同時,還保證其在運作中的可操作性。

    總之,從這份股票中留下的這些規定以及嚴厲的語氣看,給人的印象是除了有關企業的規定外,似乎是企業股票的味道少而官方文告的味道多,但也正是在這些地方,透視和散發出歷史變化的氣息。

    從票面形制看,當時被稱為「股份票」的這份老股票的票面很樸素,除文字和標題外,沒有更多的圖案裝飾,文字四周用線條圈圍,圈圍出來的票面形狀與清代過去流行的當票、煤窯的窯照和鹽商的執照等幾乎完全一樣。顯然,新型股份制企業的股票採用這種歷經官方認可、又被社會熟知承認、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和執照的形制,與從法律方面保障其有價證券性質的考慮分不開。它與股票文體中採用的官方告示性語言,以及在操作方面的嚴格規定一起,構成了股票作為有價證券的法律依據。從股票的格式方面看,標題名稱均由右往左橫書,其餘文字豎排。股份票與股份票存根為二聯票,二者並排印刷。股份票在左,存根在右,內容幾乎完全相同,只是標題名稱與行文中的個別文字有異。關於股票發行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輪船招商局局規中有如下記載:「本局刊立股份票、取息手折,股各收一紙,編列號數,填寫姓名、籍貫,並詳註股份冊,以杜洋人借名。其股票息折,由商總商董會同畫押,蓋用本局關防,以昭憑信。如有將股讓出,必須先盡本局,如本局無人承受,方許賣與外人,一經售定,即行到局註冊。但不准讓與洋人。設遇股票息折遺失,一面到總局掛號,一面刊入日報,庶使大眾咸知。俟一月後准其覓保出結,核對補發。」

    發行的規定是如此,在當時的交通、信息和金融條件下,這些股份制企業又是通過什麼途徑招商集股籌集資金,通過什麼方式進行股票買賣的呢?說起來令人難以置信,這家近代中國第一股的發行,一開始竟然主要是通過人脈關係進行推銷認購的,也就是當時人形容的「因友及友,輾轉邀集」的方式籌集的。但聰明的人們很快就意識到此種方式的侷限性,在將每股股銀的數額從500兩降到100兩,以便更多人可以認購入股的同時,也採取了登報刊廣告的方式進行宣傳和通過各地錢莊票號代收股銀的方式進行籌集,使自己得以充實實力,得到發展。

    通過發行「近代中國第一股」籌集資金興辦的這家新式企業確實也沒有使人失望。在其成立後與當時英美在華輪船商不可避免的跌價競爭中,先是依靠清朝政府的貸款,在4年之後一舉整體收購了此前氣焰不可一世的美國在華最大的輪船公司——旗昌輪船公司,使自己的輪船數一下達到了30餘艘,成為當時中國領水中中外輪船公司中單家輪船數和噸位數都居第一位的輪船公司,並隨後迫使兩家實力最強的英國輪船公司——怡和以及太古輪船公司簽訂了限制價格變動的「齊價合同」,在長江、天津、福州、寧波等主要航線上,招商局一家公司的分配比例都在40%~50%之間,取得了分配比例佔優的地位。

    而發行「近代中國第一股」的招商局也獲得了社會的認可。僅僅10年,招商局面值100兩一股的股票,在上海的市價已經漲到了200兩以上,在1882年的一段時間,甚至達到260兩的高位。同時,還帶動了一批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金興辦的企業的相繼誕生,到1885年也就是招商局成立13年時,這種通過發行股票興辦的股份制企業數量已經增加到39家,並在19世紀80年代初掀起了一股小小的興辦股份制企業的高潮,甚至直接催生了中國第一家民間的帶有證券交易所雛形的股票公司——上海股票平準公司的誕生。

    總之,在回顧這段歷史時,我們可以說,「近代中國第一股」中,凝結著近代中國不甘落後不肯淪亡的各層次中國人,在當時歷史條件下所做的努力和奮鬥的痕跡。這張小小的股票,不僅是當時中國人實業救國努力的見證,也是近代中國工業化開始起步的標誌。

    (作者為上海復旦大學歷史系教授)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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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春秋網(www.lishichunqiu.com)成立於2010年6月,是一個以歷史為核心的文化資訊門戶網站,提供中國古代歷史、政治軍事、經濟文化、中醫養生、書畫藝術、古董收藏、宗教哲學等內容。致力於傳承國學經典,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 教召令補發 在 曹長青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0-09 10: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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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長青:倫敦政經學院幫蔡英文遮醜?

    針對蔡英文的博士論文真假等爭議,今天(10月8日)倫敦政經學院(LSE)網頁刊出聲明,主要兩個內容:1,該院1984年授給了蔡英文博士學位;2,倫敦大學總圖書館(SHL)有蔡英文當時遞交博士論文的記錄。

    倫敦政經學院的這個聲明,與之前該院的說法明顯不同;令人嚴重質疑,是不是在蔡英文們的強力運作下,LSE站出來給權力者背書?

    因為之前,倫敦政經學院圖書館員Ruth Orson在今年6月初的兩次回信答复中清楚說了4點:

    1,倫敦大學總圖書館(SHL)從沒收到過(never received)蔡的博士論文;

    2,她為負責,又再查了政經學院圖書館,高等法律研究院( IALS),也都沒有。

    3,按照法規(她的原話 under law)蔡英文必須把博士論文遞交給倫敦大學總圖書館和「高等法律研究院」。

    4,在當年(2015)蔡英文選總統時,他們就曾下很多功夫查找,但結果令人沮喪(意思是查不到任何論文記錄)。

    現在倫敦政經學院忽然發表聲明,說他們有蔡英文當年遞交論文的記錄。那為什麼這位負責具體事務的專業人員卻幾次、幾處都查不到?圖書館員無論如何都查不到的記錄,怎麼現在校方突然宣布有記錄了?這背後誰在撒謊?

    如果說一個圖書館員可能記憶有誤或查找不周,那麼這位圖書館員明確地說,早在2015年時,他們圖書館就非常努力查過(extensive searches),那個時候就查不到。這說明,他們「從來沒有收到過蔡英文博士論文」 這個結論,早在4年前,就由LSE圖書館的工作人員等,一起做出了,因為他們(很可能不是一兩個人)都做了努力,但結果是,查不到!

    這麼多圖書館員,2015年的查找,幾個圖書館都查不到的記錄;2019年6月該院圖書館員再次努力找,結果仍是令人沮喪,查不到任何記錄。為什麼在被媒體和大眾嚴重質疑3個多月之後,現在突然一切記錄又都有了呢?不僅總圖書館有了,而且「高等法律研究院」那裡也有了。這像是真的嗎?這種明顯給人感覺造假的行為是不是過於低級了點?尤其LSE發生過給利比亞格達費兒子博士學位醜聞,所以很令人生疑。

    今年6月12日,倫敦政經學院公關部(Media Relations)主管Daniel O’Connor以該院發言人身份發出一份聲明稿,傳給了發表我質疑文章(蔡英文的博士學位是否造假?)的台灣《民報》編輯部。該聲明稿主要兩點:1,倫敦大學有發給蔡英文博士學位;2,蔡的博士論文他們哪裡也找不到。

    在附信中,這位公關部主任還承認Ruth Orson當初的回信內容是正確的(即他們從來沒有收到過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原話是:The information in her email is correct。

    另一個,上述LSE 公關部主管的聲明稿,附錄了一份該院1984年獲得博士學位的107人名單,其中有蔡英文。但美國北卡大學教授林環牆博士經查閱比對發現,除一名後被註銷博士,其他106人,只有蔡英文沒有論文遞交記錄。其他全部105人都有論文記錄,為什麼單單蔡英文沒有?這也是無論2015年LSE圖書館員們的extensive searches(費勁查找),還是2019年6月圖書館員Ruth Orson查遍倫敦大學三家主要圖書館都查不到的原因:因為根本就沒有蔡英文遞交論文的記錄!

    另一個可佐證的是,上述這106名博士名單,不僅只有蔡英文的論文查不到遞交記錄,而且也只有蔡英文的論文不能網上購閱,其他105人的博士論文都可以!這又是為什麼?任何有基本邏輯的人都無法不嚴重懷疑這裡有鬼。

    LSE的這個聲明等於為蔡英文背書——她的博士論文當年遞交了,但被LSE丟失了。這個說法是無法令人信服的。我在上篇質疑文章寫道:了解LSE內部運作、也從該校獲得博士學位的 、一路為蔡英文護駕的「台灣研究室」主任施芳瓏女士都說,「準博士都是繳交兩本論文給倫敦大學 Senate House Library」。難道倫敦大學總圖書館(SHL)把蔡英文的兩本論文都「弄丟了」?這種可能性的概率有多大?

    一般人拿到博士學位後,其典藏本的論文,都要裝訂製作多本,按規定要給學校圖書館(2本),還給要系裡,給指導教授,給口試評委(每人一本也要數本),自己要珍藏(起碼有2本吧),這樣算下來,也要個十本八本的,而且蔡英文是外國學生,要回台找工作,更要多裝訂幾本,因台灣的院校可能需要。按常識邏輯,怎麼可能LSE的2本、其他人手裡的,蔡本人家裡的,統統同時都「丟失」了?這種可能性等於零!

    蔡英文拿出來當年的論文手稿,上面滿是白色塗改液。手稿能夠保存,但典藏論文卻一本也找不到了。更荒謬的是,在找不到典藏論文的同時,她的博士證書也丟失了。如此這般蹊蹺、離譜,哪位讀者看見過第二個?而且,蔡英文補發了一次博士證書,又再次補發,拿出來的三份證書,三個不同校長簽名,全台灣能找到第二個人嗎?

    蔡英文總統府召開記者會,展出蔡當年在LSE 就學記錄等,其中有一份說是蔡的論文口試通過的通知書。但這份通知書不僅日期書寫不符英國慣例(詳見我另一篇質疑文章《口試通知書洩露蔡英文假博士?》(http://taiwanus.net/news/press/2019/201909290118241033.htm),而且沒有學院主管的親筆簽名(無任何人簽名)。

    如果這個論文口試通過通知書是蔡英文們偽造的,就是驚人的膽大妄為的欺詐。如是LSE提供的,說明這個學院草率、不負責任到野雞大學地步!沒有簽名的文件,形同廢紙,怎麼可以提供出來做證據?

    但從另一角度來看,如果這紙通知書是當年的一份真實存檔,它恰恰證明,蔡英文的論文口試沒有通過,因這個「準備」發出的通知書,沒有學術主管簽名,說明當時「沒有發出」這封通知書。對一份如此重要的文件,學校絕無可能發出沒有簽名版。這紙「沒有簽名」的通知書更清楚地佐證:蔡英文的論文口試要麼沒有通過,要麼就根本沒有進行過。

    另一個重要文件是,如果蔡英文參加過論文答辯口試,就必須有下列證據:

    1,與指導教授討論她的論文的多次記錄(Log)。蔡35年都拿不出來!這是其他博士候選人都有的常規資料。

    2,論文口試的評審委員名字。在《洋蔥炒蛋》這本自傳中,蔡英文洋洋自得地炫耀,當時評審委員們討論了兩個多小時,因她論文太精彩,要頒給她兩個博士。且不說這是公開撒謊,因全世界哪裡也沒有讀一個專業、寫一篇論文而要給兩個博士學位的,而且她的自傳從頭到尾都沒有提供這些評審教授的名字,一個名字都沒有!不管多少質問,蔡英文至今都不提供評審委員的姓名。為什麼?最大可能就是沒有口試這回事,或口試答辯沒有通過,蔡才會隱瞞、迴避論文口試的評審委員名字。

    3,無論英國還是美國,博士論文口試答辯通過,幾位評審委員要寫一份共同意見書,每個評委簽名,然後這個意見書將正式由該學院的學術註冊委員會寄給(sent to)答辯人(即博士候選人)。無論是LSE,還是蔡英文本人,至今都拿不出這份必須有的評審意見書。LSE對論文口試有47條規定,其第37、38條明確規定必須這樣做(請見:https://info.lse.ac.uk/staff/services/Policies-and-procedures/Assets/Documents/guiConResExa.pdf )。為什麼蔡英文35年來都拿不出來這個論文評審委員的共同意見書?而且 LSE 也至今拿不出這份重要的(更是必須有的!)評審委員簽字的意見書,那麼蔡英文的博士學位是根據什麼頒發的?

    LSE現在發聲明,說蔡英文當年被授予博士,論文也有遞交記錄。那為什麼我在今年6月初向LSE校方查詢時,他們不直接作答,而要求先獲得蔡英文本人授權才能回复?隨後,LSE負責學位資訊主管(Enquiry Services Manager)Clive Wilson回信,說要20個工作日才會給答复。LSE作為正規大學,應有完備的學生記錄,怎麼需要三個星期「查找」?是不是要跟蔡英文們「合計」商量對策?

    這裡有個關鍵機構和個人,就是LSE的台灣研究室(Taiwan Research Programme)及主任施芳瓏。我在上篇質疑文章提到,這個台灣研究室前身是陳水扁總統時代提供資金成立的。我曾問過LSE 學位資訊處主管Clive Wilson:蔡英文家族,民進黨政府,有沒有給過《台灣研究室》資金援助?他拒絕回答。

    我也在上篇質疑文章公開問施芳瓏女士,你的台灣研究室,有沒有拿過蔡英文政府的資助?如果有,就等於施主任的薪水,是台灣方面出的,就是蔡英文政府出的。那麼施芳瓏這樣為蔡英文的論文等辯護,包括遊說校方發聲明等,是不是有利益衝突?施女士至今都不回答。

    施芳瓏上月中旬回到台灣,她在臉書上透露,離開英國前,她還為蔡英文的事情去倫敦大學公關部,遊說他們發個聲明支持蔡總統。看到今天LSE這個聲明,令人想到,施芳瓏的台灣研究室可能又發財了,因她遊說成功,蔡政府要拿出更多銀子給她的研究室了。

    倫敦政經學院會這樣不顧原則嗎?我在上篇質疑文章談過,該院不僅有過利比亞獨裁者兒子的捐錢和學位醜聞,還用阿聯酋獨裁者名字,命名該學院教學和劇院大樓,被英國《衛報》專欄作家詹寧斯(Simon Jenkins)痛斥為了錢而不顧尊嚴與常識;向政府和商界出售自己的靈魂。這次LSE的前後矛盾說辭的聲明,是不是再次為錢(蔡政府的金援)而出賣靈魂?

    2019年10月8日於美國

  • 教召令補發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1-04-19 17:07:16

    ※ 本單元是公共電視及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合作製作。歡迎大家 link 做非營利教學使用。

    新聞標題:買票參選過戶碇 補助提去毋免還
    Bé-phiò tsham-suán kuè hōo-tīng, póo-tsōo the̍h--khì m̄-bián hîng

    江宜樺:欲召集學者政黨研修選罷法
    Kang Gî-huâ:Beh tiàu-tsi̍p ha̍k-tsiá tsìng-tóng gián-siu suán-pā-huat

    諺語:選舉無師傅,用錢買就有
    Suán-kí bô sai-hū, īng tsîⁿ bé tō ū.

    講著「賄選」(hué-suán)、「買票」,就予人想著流傳民間的這句話,這雖罔無算古早就有的諺語,m̄-koh真濟人知影這句話,咱就知數十年來的選舉文化佇人民心內是啥物「特色」--ah!

    內文:

    根據這馬的選罷法
    Kin-kì tsit-má ê Suán-pā-huat

    選舉參選者若得票超過戶碇
    suán-kí tsham-suán-tsiá nā tit-phiò tshiau-kuè hōo-tīng

    依法就會當領補助款
    i-huat tō ē-tàng niá póo-tsōo-khuánn

    一票三十箍
    tsi̍t phiò sann-tsa̍p khoo

    原本這是欲鼓勵民眾
    guân-pún tse sī beh kóo-lē bîn-tsiòng

    加參與選舉的制度設計
    ke tsham-ú suán-kí ê tsè-tōo siat-kè

    猶毋過煞因為法令無夠周全
    iáu-m̄-koh suah in-uī huat-līng bô-kàu tsiu-tsuân

    當選了後
    tòng-suán liáu-āu

    若閣予人判當選無效
    nā koh hōo lâng phuànn tòng-suán bô-hāu

    已經領去的選舉補助款嘛免交倒轉去
    í-king niá--khì ê suán-kí póo-tsōo-khuánn mā bián kau tò-tńg--khì

    內政部長江宜樺就講
    Luē-tsìng-pōo-tiúnn Kang Gî-huâ tō kóng

    伊嘛無法度接受
    i mā bô-huat-tōo tsiap-siū

    *江宜樺 內政部長

    特別是因為買票致使當選無效的人
    Ti̍k-pia̍t sī in-uī bé-phiò tì-sú tòng-suán bô-hāu ê lâng

    煞猶會當領選舉經費補助
    suah iáu ē-tàng niá suán-kí king-huì póo-tsōo

    一票三十箍
    tsi̍t phiò sann-tsa̍p khoo

    我想阮是無啥會當接受
    guá siūnn guán sī bô-siánn ē-tàng tsiap-siū

    江宜樺嘛表示已經要求內政部
    Kang Gî-huâ mā piáu-sī í-king iau-kiû Luē-tsìng-pōo

    收集國內外的相關資料
    siu-tsi̍p kok-lāi-guā ê siong-kuan tsu-liāu

    了解國外敢有因為當選無效
    liáu-kái kok-guā kám ū in-uī tòng-suán bô-hāu

    共選舉補助款討轉來的案例
    kā suán-kí póo-tsōo-khuánn thó--tńg-lâi ê àn-lē

    嘛會召集國內學者參政黨的代表
    mā ē tiàu-tsi̍p kok-lāi ha̍k-tsiá tsham tsìng-tóng ê tāi-piáu

    鬥陣來討論
    tàu-tīn lâi thó-lūn

    而且朝野的立委嘛有真濟人贊成
    jî-tshiánn tiâu-iá ê li̍p-uí mā ū tsin-tsē lâng tsàn-sîng

    修法討回補助款
    siu-huat thó-huê póo-tsōo-khuánn

    *翁金珠 民進黨團書記長

    你等到無罪定讞了後
    Lí tán kàu bô-tsuē tīng-hiàn liáu-āu

    才閣來補發
    tsiah-koh lâi póo huat

    毋過有的是到最後
    m̄-koh ū ê sī kàu tsuè-āu

    補發了後才知
    póo huat liáu-āu tsiah tsai

    我感覺咱應該修法共伊追轉來
    guá kám-kak lán ing-kai siu-huat kā i tui--tńg-lâi

    *賴士葆 國民黨籍立委

    過去就有發生過
    Kuè-khì tō ū huat-sing--kuè

    伊因為啥物原因就予人判當選無效
    i in-uī siánn-mih guân-in tō hōo lâng phuànn tòng-suán bô-hāu

    毋過伊重新登記閣當選
    m̄-koh i tîng-sin ting-kì koh tòng-suán

    然後閣補助一擺
    jiân-āu koh póo-tsōo tsi̍t pái

    按呢的情形
    án-ne ê tsîng-hîng

    我感覺社會接受度是較低的
    guá kám-kak siā-huē tsiap-siū-tōo sī khah kē--ê

    嘛有立委主張修法的方向
    Mā ū li̍p-uí tsú-tiunn siu-huat ê hong-hiòng

    應該分清楚引起當選無效的原因
    ing-kai hun tshing-tshó ín-khí tòng-suán bô-hāu ê guân-in

    愛明確規定牽涉著不法
    ài bîng-khak kui-tīng khan-sia̍p tio̍h put-huat

    親像是買票 用暴力
    tshin-tshiūnn sī bé-phiò, īng po̍k-li̍k

    抑是詐欺一寡原因
    iah-sī tsà-khi tsi̍t-kuá guân-in

    就應該討回補助款
    tō ing-kai thó-huê póo-tsōo-khuánn

    若無 提人民的稅金來付數
    nā-bô, the̍h jîn-bîn ê suè-kim lâi hù-siàu

    人民恐驚嘛袂當接受
    jîn-bîn khióng-kiann mā bē-tàng tsiap-si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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