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敘薪證明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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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5 13: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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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7/15~110/07/21
    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校院以上學士畢業,並具有1年以上就業服務、勞工行政、活動計畫書撰寫及籌劃辦理或人力資源管理等全職工作經驗者(務必於報名表、自傳及檢附之工作證明文件中敘明所屬相關經驗類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
    2、 熟諳MS Office (Word、Excel、Power Point)文書作業。
    3、 工作積極認真擅溝通,勇於接受挑戰者。
    4、 具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
    (二)應試者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一律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有異議。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1、因刑事案件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經判決確定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一審判決有罪者。
    3、因案通緝尚未結案或在追訴中者。
    4、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假釋出獄付保護管束之人,假釋未期滿前。
    7、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8、曾因品德不良或工作不力而解職有案者。
    9、有精神異常,或其他無法治癒嚴重疾患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10、法定傳染病帶原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11、因毒品案件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及刑之宣告者。
    工作項目:
    一、職稱:業務輔導員(職代)。
    二、名額:1名,得備取2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止。
    三、工作地點:本分署鳳山就業中心(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74號)。
    四、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日止(現缺期間約1年)。
    工作內容及薪資:
    (一)工作內容:
    1、 辦理銀髮勞動相關課程活動規劃、推動銀髮勞動政策相關作法規劃及管理檢討執行績效、銀髮個案及企業服務輔導。
    2、 各項報表製作、執行中心營運相關事宜。
    3、 辦理與就業服務相關業務之推動執行。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薪資標準:261薪點(依行政院核定酬金薪點折合率124.7元計算,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2,546元起),並享有勞、健保等。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本分署鳳山就業中心(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74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email@email.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21日止。
    八、報名方式:徵才公告及報名書表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網站(網址:http://kpptr.wda.gov.tw/點選「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一)至(四)為應附資料、(五)至(六)無則免附;請依序用長尾夾夾妥,切勿裝訂】,郵寄至本分署(郵寄地址: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1403許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鳳山就業中心業務輔導員(職代)」 (報名表word或odt電子檔請同步傳送至wlhsu@wda.gov.tw信箱),凡報名表件不全、證件不足或報名資料填寫不明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以收發室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及自傳表(請以A4紙張列印,自傳以500至1000字為限,須電腦打字,請以A4橫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字)。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一張A4紙張內)。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
    (四)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原服務機關(構)開具之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影本】(如無法取得服務證明書時,始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並請簽名「切結屬全職工作年資」,若未切結者,則由本分署審酌投保金額等因素據以判斷)。
    (五)相關證照或語文能力證照影本。
    (六)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之特定對象報名,需檢附證明文件。
    九、甄試方式:採電腦測試及口試,兩者皆須通過方符合錄取資格。
    (一)口試(占總成績100%):
    1、 配合政府防疫政策,視情況採遠距面試或現場面試2種方式擇一進行。
    2、 如採遠距面試方式,參與者須自備具有穩定網路訊號、視訊鏡頭、麥克風及喇叭等可供視訊之裝置。
    (二)電腦測試:按身分别區分如下:
    1、一般身分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
    2、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0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特定對象報名者,需檢附資料如下:
    (1)獨力負擔家計者:請出具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及受撫養親屬為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者之在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中高齡者:年齡在45歲(含)以上者(以戶籍登記為準,實足年齡核計至110年7月14日止)。
    (3)身心障礙者:請出具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
    (4)原住民身分者:請出具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請出具證明文件影本。
    (6)長期失業者:請出具勞保年資證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登記文件及失業證明文件影本。
    (7)二度就業婦女:請出具證明文件影本。
    (8)家庭暴力被害人:請出具證明文件影本。
    (9)更生受保護人:請出具地方檢察署(或更生保護會分會)辦理更生受保護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之證明文件影本。
    十、備註: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擇優參加甄試,惟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二)為免浪費行政資源,本職缺以符合報名資格人數2名以上始辦理甄試為原則,未達2人符合資格條件者,本分署得逕行再延長公告7日。
    (三)報名應考人參加本次甄選如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所繳交各項證件影本或資料等不實情事、以詐術或其他不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甄選期間發現時,除扣留其所繳交各類證明文件及資料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錄取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於錄取公告後發現者,撤銷錄取資格;於報到進用後發現者,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四)報名者應確保提供之電子郵件及行動電話等通訊資料及設備正確且可正常使用,並適時查閱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相關資訊。
    (五)如甄試當日因颱風、豪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天災、巨變,以本分署全球資訊網公告為準,並請隨時注意並自行查詢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是否延期。
    (六)本分署臨時人員自97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當事人之權利與義務,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勞工工作規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七)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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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3 09: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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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高雄辦事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3/22~110/03/29
    資格條件:
    (一) 具有大專畢業以上學歷。
    (二) 具處理國際經貿業務經驗及曾任職公職機關者尤佳。
    (三) 具表達、溝通協調及公文寫作能力,做事認真負責且有服務熱忱者。
    (四) 具基本英語能力,有相關檢定證明者尤佳。
    (五) 熟悉Microsoft Word、 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文書作業。
    工作項目:
    (一) 辦理貿易管理相關事務。
    (二)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高雄辦事處(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03號2樓)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ysjhuang@trade.gov.tw
    聯絡方式: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如具國貿業務或公務機關經歷,請敘明服務期間、服務機關與單位及工作內容等),履歷表應簽名並附照片、最高學歷證書影
    本、證照及工作證明書影本(如服務證明、在(離)職證明或勞保投保資料)等。
    2、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薪點280標準支給,每月折合薪資34,916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3、履歷表資料不完整、證件不齊、紙本資料及電子檔未於期限內寄送等均恕不受理。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予退件。
    5、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由本處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6、履歷表等資料請於110年3月29日(星期一)前送801前金區中正四路103號2樓,經濟部國貿局高雄辦事處人事莊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並請以限時掛號交寄),履
    歷表電子檔請另寄ysjhuang@trade.gov.tw。本案承辦人:莊小姐(07-2611590)。
    7、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下載。
    8、本職缺僱用期限至110年公務人員普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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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5 11: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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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1/04~110/01/14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 具溝通協調、具統合、策劃活動能力及獨立自主的能力。
    3. 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公文撰寫及帳務管理。
    4. 個性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喜歡與人溝通相處。
    5. 熟計畫撰擬及申請經驗者,可配合週末彈性加班。
    6. 具其他大專院校華語教學或行政背景尤佳。
    7. 具備英語溝通能力,本職缺面試將以「英語」進行自我介紹及問答討論。
    8. 須具備2年以上正職工作經驗(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如離職證明書、勞保投保紀錄資料)
    工作項目:
    1. 華語教學中心及學校一般行政業務。
    2. 華語季班、專班、華語師資班及文化體驗課程開班規劃,包含所屬業務的開發、規劃、設計、招生、宣傳、執行、管控、諮詢、報名及經費核銷。
    3. 海內外學生簽證及就學諮詢。
    4. 招收境外華語生以及學生校園生活管理。
    5. 負責所屬業務的公文撰稿、發文、會議記錄、工作報告、e-mail及各類文書資料收發及檔案管理,以及中心交辦業務及支援同仁任務。
    6. 編列預算與經費控管、報帳。
    7. 採購及維護辦公室設備、中心網頁管理與社群媒體維護、用品、場地協調。
    8. 辦理華語教師徵聘作業。
    9. 辦理其他華語文教學相關活動
    10.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大學屏東巿林森路1號本校屏師校區敬業樓2樓)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thbu@mail.nptu.edu.tw
    聯絡方式:
    1、 收件日期:請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1月14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檢附資料:Excel簡要資歷電子檔、報名表(含自傳及工作經歷)、學經歷、語文及相關證件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男性另須檢附退伍證明(如退伍令影本)或免服兵役等文件,寄送應徵表件至90003屏東市民生路4-18號本校人事室收或親送,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國際事務處華語教學中心行政專員(或行政組員)」,逾期恕無法受理。
    2、另應徵者資料Excel檔,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前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3、聯絡方式及連絡人:08-7663800#10306;E-mail:person@mail.nptu.edu.tw陳小姐。
    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另予通知面試日期;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附件資料亦不退件。
    5、經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名單公告於本校網頁。
    6、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應徵人員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2)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7、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規定向教育部辦理其相關資訊之蒐集、利用及查詢,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教育部提供相關資訊。
    8、自聘僱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優良者,正式僱用。
    9、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契僱人員薪酬支給表之規定辦理(碩士畢業,新臺幣3萬1,000元起薪;大學畢業,新臺幣2萬7,300元起薪),經試用3個月合格者,並依本校契僱人員職務加給支給表規定支給外語職務加給2,000元。如有相關服務經驗,另案依規定提敘薪級。
    10、相關報名資訊及表件,請至本校網頁瀏覽及下載http://www.pers.nptu.edu.tw/files/14-1017-114475,r1605-1.php?Lang=zh-tw。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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