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完下週業務評核要用的資料了,心情很平靜,畢竟今年是我第三年承辦救護業務,也是EMTP結訓後第一年,整體成果蠻豐碩的。
108年2月,確定系統上資格更新之後開始執行TP勤務,月初就連兩件OHCA給藥,一件外科OHCA,一件送醫途中目擊OHCA,經急救後到院前回復自主循環,患者七天後從加護病房出院...
整理完下週業務評核要用的資料了,心情很平靜,畢竟今年是我第三年承辦救護業務,也是EMTP結訓後第一年,整體成果蠻豐碩的。
108年2月,確定系統上資格更新之後開始執行TP勤務,月初就連兩件OHCA給藥,一件外科OHCA,一件送醫途中目擊OHCA,經急救後到院前回復自主循環,患者七天後從加護病房出院、回復自主生活,現在偶爾還會經過我們分隊門口。這是杉林分隊廿年來第一位CPC1出院的個案,當時獲得家屬及媒體報導的肯定(https://udn.com/news/story/7320/3662127)
108年5月,轄內民眾疑似有機磷中毒,正確判斷並後送至適當之急救責任醫院,民眾康復出院後至分隊致謝獲得媒體報導(https://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84750)。本案經分隊提報上半年度緊急救護案例教材獲選,並於本局緊急救護研討會報告後函發各分隊。
108年6月,老家在杉林區的高雄市民張世明先生,感念消防局杉林分隊於二月及三月間,兩次協助重病老父親就醫,大讚分隊救護人員專業的評估及處置,於是投身義消顧問的行列,以行動表示對杉林分隊的肯定與感謝,獲得媒體報導(http://www.tssdnews.com.tw/?FID=64&CID=454472&fbclid=IwAR27op1MUTTruvmOi-OE4qCbRM0x7tMM9m9zLvpLpyRLHqt2JdszbeHDE0U ) 至今仍時常受到張顧問的照顧,相當感謝。
108年9月,本分隊在本局救護技術情境測驗獲得大隊第一名的佳績,同時我協助輔導的分隊分別囊括第二至四名。
108年10月,民眾遭蜂螫至分隊求救,經檢視發現有過敏性休克之情形,立即依照本局預立醫療醫囑給予肌肉注射腎上腺素,到院前患者呼吸喘症狀改善,事後患者親自至分隊致謝,並獲媒體報導(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082541?fbclid=IwAR0YNWCP2IblJpioWhqZVdWpKvvng64AGhTVATmRihEOfY7YI7QP-evJ97Q)
108年12月,出勤轄內危急個案急病救護,家屬對現場的判斷、病情解釋、後送等緊急救護處置相當感謝,遂向1999通報出勤同仁優良事蹟獲得表揚。
除了這些之外,分隊今年EMT2依救護需求執行靜脈注射案件數又破新高;在11月時同仁到院前使用EKG成功發現患者有ST段上升的心肌梗塞,後送至適當急救責任醫院成功進行心導管手術,簽報敘獎,與有榮焉。
除了第一線救護勤務外,也參加了緊急救護師資團,參與了役政署EMT1、特考班EMT2的教學,最快樂的莫過於是今年舉辦的高雄市第三期EMTP訓練,認識了一群對救護充滿想像和熱情的學長學姐同仁們,從上課時呆若木雞,到後期反而是我準備的東西已經不夠大家用了,能陪伴大家有這樣的成長真的很感恩也很榮幸。明天的學科考試和下週的術科考試一定沒問題的!
今年意外的上了研究所,開啟了半調子的學術旅途;審核了一年的DA-CPR審核到最近新成立的OHCA品管小組,認識了好多厲害的教官們,真的是收穫很滿的一年,但真的很!累!!!套句學長說的話,這樣的成果已經在浪頭上了,未來如何表現暫且隨緣。
洋洋灑灑打了一整篇,最後做個結論:明年生日絕對值得要買個包和Apple watch犒賞自己一下😂希望自己永遠和照片裡稚嫩的茂軒一樣,永保初衷、莫忘中出。
#emt #emtp #ems #paramedic #taiwanfirefighters #firefighter #消防員
敘獎函 在 蕭曉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中時記者剛剛才問我,對教育局發布的新聞稿有何看法?我跟她回答如下::
首先,這封回函我並沒有看到,再來我怎麽知道教育部是如此回覆的呢?當初法務局不也是行文給法務部嗎?法務部的回覆也是很正面的,但是法務局也不採納,自己曲解法令啊!妳應該問教育局的去函是問什麼?如果沒有針對行政法117條的撤銷處分去函教育部的話,教育部的回函沒有任何的意義啊!因為臺北市政府的人完全不懂法,都是他們自己在解釋的,妳應該去問教育部長潘文忠啊!
雖然我要求記者去問教育部了,也回答我的問題,記者還是什麼都沒做,也沒問,就急著發布新聞稿,動機可議
這件事情顯然是精心策劃的結果,因為昨天廉委會才敘獎蕭案有功人員,今天馬上發布新聞稿,倒打我一耙,而且教育部的回函四平八穩的,上個月九號就發文了哦!臺北市教育局故意拖到今天才發布,然後自己解釋法令。
曾燦金真的厲害,借刀殺人幹掉湯志民,再回頭對付借他刀的人,陰狠手段,接著一再對媒體放話,曾局長,我真的真的很佩服您,難怪柯文哲如此提拔您哦!
PS.我被這些不懂法令又曲解法令的市府官員徹底打敗了。曾經有人跟我說,柯文哲是個不懂法又不尊重法的人,看來的確如此,天啊!我們是選出什麼樣的怪物呢?
敘獎函 在 張秀華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獎勵機制改革方案
在我服務於新北市警察局時,對於同仁破案,我們在最短時間內就會前往頒發破案茶,因為同仁偵辦刑案非常辛苦,從佈線、通訊監察、請票到攻堅、搜索、逮捕偵辦至移送,有時連老婆快臨盆了,同仁仍在外頭蹲點,不願放棄最後的契機。但破案時的那份滿足與成就感卻是任何事物都無法取代的,每每頒發破案茶時,握著同仁厚實的手,看見發自內心的微笑時,那股共鳴與感動始終提醒我「快速與即時」是最強悍的能量。同時,我們也都在思考,如何讓同仁有更實質、更溫暖的感動。
因此,去年上任以後,我推動了「#即時簡訊感謝制度」以及「#即時慰問關心制度」,並請人事室從敘獎制度研議可行方案,除了精神支持也讓獎勵即時,讓同仁可以在治安工作上可以專心致志無後顧之憂。
現在,我們的「獎勵機制改革方案」出爐了,為有效激勵第一線同仁工作士氣,落實獎由下起,對於偵破違法事證明確案件,不再受限「超過嘉獎2次均需檢附起訴書」之規定,我們將獎勵總額度範圍修正為「首功記功一次,總獎度嘉獎九次,#得檢附移送書或裁決書等資料即時敘獎」。同仁不需再苦苦等候地檢署的起訴書,甚至因為未收到起訴書或已逾時限而無法敘獎,更有效降低在定期遷調或升遷時,有差之毫米,離家千里之缺憾。
我知道很多同仁當警察是為了捍衛心中的正義,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就是最大的成就感,而即時獎勵,更能夠在破案當下,立即鼓舞同仁士氣。豐盛的佳肴端上桌,就是要熱騰騰的享用,才能品嚐出美味,如果冷掉了才吃,那滋味就完全不一樣了。
因此,我在105年2月份署務會報,特別請所有主官(管)及人事人員務必協助同仁即時敘獎。獎勵制度需要即時、公平與適切,持續營造良善的執勤環境是我們永遠不變的方向,讓我們一起攜手站在前線為警察加油、一起為民眾打造更美好的幸福家園。
註:相關公文公告於本署知識聯網\業務公告\人事室公告下,105年1月14日警署人字第1050047072號函。
敘獎函 在 NPA 署長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獎勵機制改革方案
在我服務於新北市警察局時,對於同仁破案,我們在最短時間內就會前往頒發破案茶,因為同仁偵辦刑案非常辛苦,從佈線、通訊監察、請票到攻堅、搜索、逮捕偵辦至移送,有時連老婆快臨盆了,同仁仍在外頭蹲點,不願放棄最後的契機。但破案時的那份滿足與成就感卻是任何事物都無法取代的,每每頒發破案茶時,握著同仁厚實的手,看見發自內心的微笑時,那股共鳴與感動始終提醒我「快速與即時」是最強悍的能量。同時,我們也都在思考,如何讓同仁有更實質、更溫暖的感動。
因此,去年上任以後,我推動了「#即時簡訊感謝制度」以及「#即時慰問關心制度」,並請人事室從敘獎制度研議可行方案,除了精神支持也讓獎勵即時,讓同仁可以在治安工作上可以專心致志無後顧之憂。
現在,我們的「獎勵機制改革方案」出爐了,為有效激勵第一線同仁工作士氣,落實獎由下起,對於偵破違法事證明確案件,不再受限「超過嘉獎2次均需檢附起訴書」之規定,我們將獎勵總額度範圍修正為「首功記功一次,總獎度嘉獎九次,#得檢附移送書或裁決書等資料即時敘獎」。同仁不需再苦苦等候地檢署的起訴書,甚至因為未收到起訴書或已逾時限而無法敘獎,更有效降低在定期遷調或升遷時,有差之毫米,離家千里之缺憾。
我知道很多同仁當警察是為了捍衛心中的正義,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就是最大的成就感,而即時獎勵,更能夠在破案當下,立即鼓舞同仁士氣。豐盛的佳肴端上桌,就是要熱騰騰的享用,才能品嚐出美味,如果冷掉了才吃,那滋味就完全不一樣了。
因此,我在105年2月份署務會報,特別請所有主官(管)及人事人員務必協助同仁即時敘獎。獎勵制度需要即時、公平與適切,持續營造良善的執勤環境是我們永遠不變的方向,讓我們一起攜手站在前線為警察加油、一起為民眾打造更美好的幸福家園。
註:相關公文公告於本署知識聯網\業務公告\人事室公告下,105年1月14日警署人字第1050047072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