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救火員搬運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救火員搬運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救火員搬運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救火員搬運法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張花冠,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位於太保市的「萬泰煙火股份有限公司」5月1日上午傳出爆炸事故,造成一死一傷,經消防單位全力搶救,火勢很快就獲得控制,起火原因正在調查中。 嘉義縣消防局是在上午10時24分接獲萬泰煙火公司發生爆炸起火意外,消防局出動太保、水上、新港、溪口、大林、雙福、民雄、祥和、朴子、中埔、三和等分隊17輛消防車、...

  • 救火員搬運法 在 張花冠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5-05-01 14: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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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太保市的「萬泰煙火股份有限公司」5月1日上午傳出爆炸事故,造成一死一傷,經消防單位全力搶救,火勢很快就獲得控制,起火原因正在調查中。

    嘉義縣消防局是在上午10時24分接獲萬泰煙火公司發生爆炸起火意外,消防局出動太保、水上、新港、溪口、大林、雙福、民雄、祥和、朴子、中埔、三和等分隊17輛消防車、13輛救護車和40多位義警火速趕往現場搶救,鄰近的嘉義市德安等分隊也到場支援,火勢在10時50分撲滅,有一名28歲男性員工不幸死亡,另一名35歲男性員工輕傷。

    爆炸案發生後,縣府立即啟動災害應變中心二級開設,縣長張花冠指示救災優先,並要求相關單位徹底清查及檢討轄內煙火製造及儲存業者是否符合各項安全規定。

    經查該工廠目前並未實際從事爆竹煙火製造生產,僅供進口合法一般爆竹煙火販售,初步調查起火原因可能是工作人員搬運爆竹煙火成品不慎,引發廠內一間儲放倉庫(約6坪)發生火警。

    經濟發展處指出,該工廠在民國59年就已存在,60年取得工廠登記證,意即是在都市計畫實施之前就有存在事實,102年工廠校正時只有進口煙火進行修補,並未製造,今年2月2日聯合檢查時只做倉庫使用,將依工廠輔導管理法輔導其歇業或停業。

    縣府表示,業者已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及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第12條等規定,可處罰最高30萬元罰鍰,並追究業者相關刑事責任,消防局並查封其餘倉庫,以利後續調查。

  • 救火員搬運法 在 張花冠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5-05-01 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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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早10點24分,位於太保的萬泰煙火公司發火災。經查證後發現,萬泰煙火並不是爆竹煙火製造廠,從事進口合法煙火的販售,早上因搬運不慎導致6坪大的倉庫起火燃燒。

    縣府獲報後立即成立應變中心,並出動周邊鄉鎮共11個分隊的消防、救災人員至現場搶救。火勢於10點50分撲滅,目前由消防局的同仁調查事故原因中。

  • 救火員搬運法 在 搶救急診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3-01-16 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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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海噬翁悲劇,為何該是消防人員負全責受責備?
    窄巷違停、違建加蓋、人民都不用去反省自己是不是造成此慘劇的元兇之一? 更離譜的是指責消防輿論之聲竟甚於縱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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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聳動渲染轉移焦點,而民眾消防知識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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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生這件事情,實屬悲劇,但各大新聞報導內容是非不分,專業不足,或是刻意聳動渲染以達收視之目的。

    氣墊在消防的實用性並非人口相傳的情形,不要被報導似是而非的內容誤導民眾氣墊的用途,台灣現在氣墊基本上是拿來救跳樓的,原因如下 :

    (1)氣墊需要空間鋪設,台灣巷弄一堆機車汽車,火災還有一堆看熱鬧的民眾要全部趕走才有辦法鋪,把這些障礙物都清除要耗費多久時間?

    (2)氣墊是塑膠或橡膠類製品的,會因為火場產生的火星、磚瓦、玻璃、其他掉落物等等而破壞,所以氣墊本來就不是火場標準配備。

    (3)氣墊沒辦法瞬間充氣,台灣現在用的款式我不清楚,不過氣墊至少長7.4M、寬5.3M、高2.5M,重量超過125公斤,10分鐘內一定架不起來(運送+架設+充氣完畢)

    (4)會有自以為專業與過度熱情的鄉民在氣墊還沒架好前就叫人跳下來,這事情發生過很多次了,中壢市「歡喜中原大廈」還有因此發生2死2重傷的案例。

    (5)台灣違建多得要命,氣墊架了接得到人嗎?當受困民眾跳下時,以現有鐵窗林立,到處充滿下降空間障礙,民眾能準確落在氣墊上嗎?我看是外推曬衣的陽台跟一堆亂牽的電線明管會先接到人。

    (6)人都去架氣墊了誰去拉水線救火?一台消防車能載幾個人?一個氣墊還要至少6個擁有專業知識的消防員來架,在分秒必爭的火場,這麼多第一線的救災人員沒有立刻佈線救火,反而投入搬運氣墊,絕對是一個錯誤的作法,這個效益遠遠不如帶雲梯車。

    那個自以為專業的鄰居的話報導出來幹嘛?還當小標,看看多少人以為鋪氣墊是最佳做法?

    2.不是帶的梯子不夠長,是雲梯車被違規停車卡住,就算進來了,該窗口外面全部都電線也沒辦法升起來,架的梯子明明是另一種長梯。

    3.消防人員很辛苦,不要總是抹滅他們的努力。救災不力?為何不先批民眾防災不力?違規停車、違建加蓋、都不用去反省,製造個苗頭讓大家去怪罪就好,這樣民眾沒錯了,民眾永遠不必思考自己的防災觀念,反正出事就是政府的錯、是消防隊救災不力就對了。

    久而久之這些公務員遇到這種事一定先講『有檢討空間』,反正講上面那堆話只會被記者寫成找理由狡辯、推卸責任,被上層或鄉民罵的更慘、更痛。

    接著所有的問題都能導向政治,捏個該死的罪人給大家批鬥一下可以散場了,等下次發生再來重複一次,這種一點教化意義都沒有的新聞看得下去?

    鬼島文化,嗚呼哀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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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場不宜使用氣墊救生(92年10月2日 )

    媒體的報導看到很多人質疑消防單位為什麼不用氣墊?認為今天如果使用氣墊應可挽救更多性命?這是一個完全錯誤的認知,實有必要加以澄清。

    一、設氣墊誘導跳樓:火場如果鋪設氣墊等於變相鼓勵民眾跳樓,這會衍生三個很嚴重的問題,不曉得主張設氣墊的人是否曾經思考過?

    第一是民眾可能在氣墊尚未完成充氣前就往下跳,而直接撞擊到地面,造成更嚴重的傷亡;

    第二是民眾看到氣墊後就爭先往下跳,先跳的人來不及離開氣墊,後跳的人已經掉下來而碰撞在一起,最後所有跳樓的人都撞在氣墊上,產生更嚴重傷亡;

    第三是根據測試,從距地面十五公尺至二十公尺是氣墊逃生的極限(約六層樓以下),而火場設氣墊後,無法要求只有六樓以下的人才可以跳,七樓以上之民眾如果看到氣墊一樣會往下跳,就極易因衝擊力或無法精準落在氣墊上而造成傷亡,所以火場搶救絕對不宜使用氣墊救生。

    二、 設氣墊緩不濟急:目前消防隊所有的氣墊至少長七‧四米、寬五‧三米、高二‧五米,很多巷弄根本無足夠空間擺設

    另外氣墊重量最少一二五公斤以上,外加兩台鼓風機(充氣用),光搬運氣墊最少需要六位人力,在分秒必爭的火場,這麼多第一線的救災人員沒有立刻佈線救火,反而投入搬運氣墊,絕對是一個錯誤的作法

    而且火場逃生時間非常有限(根據研究在起火房間,從起火燃燒至全面燃燒只需六分鐘),在這麼短的時間,又要搬運這麼重的氣墊(氣墊太輕,當充氣完成後,容易飄動)、鋪設氣墊、準備電源、操作鼓風機、等待氣墊充氣完成,再加上消防隊出動所需時間,根本來不及,而強調氣墊救生,可能會肇致民眾為等待鋪設氣墊,而延誤逃生時機,反而造成更嚴重之傷亡。

    當民眾跳下時,以現有鐵窗林立,到處充滿下降空間障礙,民眾能準確落在氣墊上嗎?所以火災救生強調使用氣墊是一種見樹不見林之想法。

    救生氣墊的使用有太多的限制,光使用面績就要56平方公尺的場地才能用,再則要花費多少人力才能佈置完

    95年11月26日彰化縣消防局搶救員林大街女子欲跳樓自殺時所佈置的氣墊,從畫面上來看就可以了解,依大都會區的街道狀況要擺一座氣墊是有多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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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資料來源:

    火場不宜使用氣墊救生

    http://enews.nfa.gov.tw/V4one-news.asp?NewsNo=2701

    http://tw.myblog.yahoo.com/jw!_69FPriCFRn.oXv3QNf7…/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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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

    1. 報導上說45名警消眼睜睜的看著老翁被燒死,但實際上消防員不到10名,新竹縣地廣人稀,能於第一時間到場的只有轄區新埔消防隊,不到10人,甚至不到5人的戰力。而支援的竹北消防隊到場不到幾分鐘,罹難者就已死亡,就算有帶氣墊也根本來不及架設。

    2. 罹難者是因為疑似家人縱火,發現時逃生已晚。之後打開門使空氣進入,造成火舌沿空氣(助燃物)燃燒竄出,才被燒死。台灣民眾的火災逃生知識明顯是缺乏的。

    3. 消防員真的會希望看到民眾死在自己眼前嗎?救人使命的工作會希望看到這樣的結果?除了家屬外最心痛難道的不是他們?什麼草菅人命?媒體沒有據實的報導,到底有甚麼資格罵打火弟兄混帳?

    結論:媒體報導是否屬實?名嘴講的話是否正確?民眾的思想和觀念,一味的被新聞媒體和民嘴政客主導,且一味的附和,但殊不知事實是什麼,也得不到正確的觀念,更沒有去求證。雖然活在鬼島,但眼睛都被鬼蒙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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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警時序
    ◎19:12
    .新竹縣119獲報新埔鎮有住宅火警。
    ◎19:18
    .新竹新埔消防分隊派中型、大型消防車各一輛到場。
    ◎19:19
    .困在5樓火場的林榮茂打開安全門求救,因巷道狹小,消防車與雲梯車進不來,消防員帶的梯子只能達4樓。
    ◎19:20
    .鄰居搬來梯子救人,仍無法救到5樓的林榮茂。
    ◎19:25
    .消防隊員自巷外拉管接線後,開始射水降溫救火。
    ◎19:28
    .竹北、關西消防分隊支援的雲梯車、消防車到場,車輛同樣無法進入。
    ◎19:33
    .林妻趕回家,目睹丈夫被活活燒死。

    資料來源: 蘋果 (新竹縣消防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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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刁民: 人救不出來消防局該負責,消防人員無能! 公務體系怠惰!

    鄉民: 汽機車違停,警察沒認真開單告發拖吊! 警察無能! 公務體系怠惰!

    消防&警察: 我們開始嚴加取締違停、違建、大樓安檢不合格,違者一律依法告發開罰。

    全民: 政府搶錢! 警察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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