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政大新聞系課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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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新聞系課程 在 周慕姿心理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2 05:11:40

【我是否該念書更換跑道/怎麼選科系】   因為30歲才中途轉行,現在時常在採訪或是演講後的問與答,被詢問:「該不該去念書轉換工作的跑道」或是「該怎麼選科系、研究所」。其實面對這個問題,我想每個人的答案不同,我分享我自己的血淋淋(?)經驗給大家,以及我決定轉行時判斷的理由。   大學時我決...

  • 政大新聞系課程 在 對我說髒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8-15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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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門慶與賈寶玉》

    「我很渣,負面新聞一大堆,但還是交得到女朋友,為什麼?關鍵是這個,」童仲彥停頓了一下,在白板緩緩寫下一個英文單字「Choice」,「把妹關鍵在於判斷,要先判斷對方喜不喜歡你,再去接觸。太多男孩子執著於你沒機會的,而忽略了對你有意思的。如果一個場合有林志玲、蕭薔、葉毓蘭,我一定選葉毓蘭,因為她一天到晚在臉書罵我,一定是對我有興趣。」語畢,一屋子男人都笑了起來。

    此為童仲彥於金色力量黨萬華總部開設把妹課程實況。政治人物在臉書上販賣仇恨、販賣恐懼、賣笑、賣萌、賣肉…敲鑼打鼓推銷自己,也與販賣商品無異。毫無疑問,童仲彥乃政壇販賣色情第一人。2017年,他因家暴毆妻退出民進黨,今年初創金色力量黨,致力推動「合法性產業專區」;疫情期間,成立「了不起,負責」情趣用品公司,賣充氣娃娃、跳蛋、飛機杯,並開設性愛課程;6月,他以榜首之姿考上樹德科技大學人類性學研究所博士班,誓言將性學理論和實務結合。

    把妹課程開課前一週,我們與他約在金色力量黨萬華總部專訪,他高談闊論,說九月開學後,將開車南下高雄上課,沿途將規劃環島座談,串連八大業者和支持者。但見他粗腿短褲,胸肌幾乎要把運動背心炸開了,47歲的男人一身筋肉,乃日日喝高蛋白,上健身房鍛鍊所致。

    是了,先前有民間單位舉辦空幹王比賽,他在場上扭腰擺臀,被譽為「被政治耽誤的AV男優」,堂堂市議員是以何故,「崩壞」成了情色大師?「可能是我不滿於現狀吧!我的問題是我永遠沒辦法過平順的生活。我中學是資優生,但我會帶頭去偷東西。我曾是台灣最年輕的政論節目主持人、兩屆台北市議員,政治路也蠻順遂的,但我就是想打破安逸,自我挑戰,所以傳出家暴事件…」

    我心中倒抽一口氣,暗想不會吧,才問到第2題,他沒有愛撫、沒有前戲,這就褲子脱下來,直搗花心嗎?金色力量黨的政治理念是「打破虛偽政治」,而他顯然也沒在怕,談家暴毆妻、談他質詢郝龍斌妻收鑽石被告誹謗,日前判刑6個月的官司,全然直球對決。他聊大學割包皮,術後不穿內褲,龜頭被牛仔褲反覆磨擦,敏感度降低,故而能跟女友1夜11次,幹得太激烈了,還得戴上護膝、護肘,才不會撞傷⋯他講話語調未有起伏,面無表情,話題繞著萬華流鶯打轉,我們簡直忘記他是劍橋留英,學經歷有多驚人。

    他出身苗栗竹南望族,爸爸是中石化工程師,母親是小學老師,他說幼年與父母郊遊踏青,見父親神神祕祕從一疊舊報紙中拿出一本雜誌,與友人傳閱,「本來以為阮老爸是不素鬼(台語,指色胚),偷看黃色書刊, 其實他們是在傳閱黨外雜誌。」父親帶他去看黨外人士政見發表會,他見台上主持人慷慨陳詞,光芒萬丈,心想有為者亦若是,立志當記者,大學如願考上政大新聞系。2000年畢業於英國劍橋,論文是陳水扁公娼新聞詮釋,取得社會政治學碩士。返台後,在民視當記者,主持《頭家來開講》,之後更代表民進黨成功參選台北市議員,他人生順遂,像是一路綠燈,踩了油門向前衝,孰料三番兩次都因女人翻了車。

    2004年,他在民視與記者陳曉卿談辦公室戀情,直至結婚前幾天才讓同事知道,「她在民視播客語新聞,懷孕未滿3個月做颱風連線,主管跟她講說,水都淹那麼深了,為什麼不蹲下來,泡在水裡做連線?我跟她主管講,你叫她回來,換我去!我在水中播新聞給你看,看你是要自由式或蛙式,我都OK。新聞是表演,我的表演一定比任何人都精彩。」婚姻一開始永浴愛河,後來卻是水深火熱、個性不合。二人育有一女,但年輕小夫妻拳打腳踢,互告傷害,2年後宣告離婚。

    他談戀愛總是上社會版。2010年,當時女友身穿紅衣上吊自殺,他說女友有憂鬱症,對他打擊很大,但受傷的人最後選擇跟更多女孩上床,「我迷失了,我會對自己說,如果不對女孩子動心,只上床,是不是比較好?剛當議員那段日子,出去應酬酒店什麼的,人家會請嘛,酒店、阿公店、越南店什麼的,我往來的清一色都是風化場合的紅牌。那時候住西門町,信箱在大樓一樓,鑰匙放在裡面,女孩子找我,自己拿鑰匙上去,下樓再放回去。上面有人,下面的人就進不去,女孩子都不會重複。」

    做愛愈做愈空虛,射再多填不滿卻也掏不空,直到在某餐會碰見李秀環。其時,她任職婚紗公司,他覺得這女人辦事麻利,延攬至選民服務處。2014年4月12日,二人結婚,席開百桌,選在這一日意味「愛妳一世誓一生」,而婚禮上的山盟海誓卻換來彼此最陰毒的詛咒。

    2016年,李秀環對外泣訴他外遇施暴,害她三根肋骨被打斷,導致氣胸、肺部塌陷。而他至今說起李秀環,仍咬牙切齒:「我跟李秀環在一起,很簡單,就是我想當傳統政治人物,而她嘴甜,熱情海派,所有樁腳都認乾哥,可以幫我打點一切。我那時候想法就想把自己的懶鳥割掉,不要再過那麼精彩的日子。但她對我永遠不信任,我交出我的iPhone手機密碼、APPLE雲端ID,讓她掌握我全部行蹤,管我全部的錢,可她就卡奴,錢匯到亂七八糟,管到我的助理費被查,我看到她就不爽,因為她毀了我一切的堅持!」

    家醜外揚,夫妻各執一詞,清官難斷的家務事,變成他被控貪汙罪,去年他被判有期徒刑7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高院本月19日將二審宣判。法律上的是非對錯留待法官去判斷,但他在性愛課說美好的做愛關鍵是尊重女性,兩段婚姻都以家暴收場,不覺得難辭其咎?「當然,這是很病態的過程。」其時,家暴退黨,求助精神科醫生潘建志,問他是否有效?他淡淡說道:「那些諮商都是做給社會大眾看的,我知道我的問題是換個女人就好了。」「你這根本躁鬱症吧?」「我不否認我是躁症,但我很享受這個感覺。每天都幫自己找很多事情來做,沒事情做會慌,潘建志開藥給我,要我慢下來,但我怕自己變笨,沒有吃。」

    停不下來的人,打破常規,企圖混亂中建立秩序,尋找成就感。他畢生心願是找一個年輕貌美、功課很好的女孩子在一塊,生一個運動員,彌補他這輩子無法當運動員的遺憾。無法在球場與人拚輸贏,故而他只能把女人當球場,在床上當衝鋒陷陣,「我對愛情永遠都覺得不夠,還要再多一點不一樣,多一點色彩,多一點驚喜。」

    「學經歷這樣好,應該很多人要介紹大家閨秀給你啊?」「拜託,那些女人都很假掰,我女朋友大多是風塵女子,她們有趣多了。」「情感會重疊嗎?」「基本上,我分了,再找下一個,但情感上的事情很難講…」「你很不會處理分手吧?」「對,因為我分手從來沒有苦痛,永遠無縫接軌,我太大而化之了,我永遠想到的是如何追求下一段美好的感情,我不會想到別人會反撲。」「你該教學員不是把妹課程,而是教人如何分手,你不會覺得自己該學的就是這個嗎?」「我永遠不認為負面新聞是負面新聞,總是有另外的創造跟想像,我的習慣就是這樣。」

    「不會是一邊跟女朋友做愛,一邊從鏡子欣賞自己幹人英姿吧?」「沒有,做愛做到忘情處,已經不分你我,這個世界、整個時空,彷彿已經不存在。我覺得沒有最極致的性,只有最極致的情感。你愛對方,對方也愛你,這樣的性關係才是美好。」我又倒抽一口涼氣,以為訪問的是西門慶,結果對面坐著的居然是賈寶玉。

    問他最難忘的一次做愛,他說始終是當下。他現任女友Amy是平面模特兒和酒促小姐,2人在一起已1年,每天早上8點就起來,一起去健身,下午到金色力量黨總部處理公務,晚上回家打電動,「我對女孩子,年輕的時候是1個、2個、3個、4個,再多的女孩子都無法滿足我,過往都追求美好刺激的愛情,但現在覺得專情於特定一人也不錯。」Amy說:「和他交往,家人朋友都反對,但這1年來,他每天想梗逗我開心,我們一起健身,一起讀書,他要去念性學博士班,我念在職專班,每一天都很踏實。」

    2人怎麼認識的?「我只要單身的狀態,就會怕寂寞。就有一天去外面吃飯見到她,跑去搭訕,換了LINE,聊天、約會,自然而然就在一起了。」他坦承自己無法獨處,「我從小很神經質,看了殺人放火的電視新聞,就會失眠,到了高中還是非得拉著我爸爸的手才能入睡。我不能夠一個人睡覺,我和以前的女朋友天天吵架,她說那你為什麼還要跟我在一起?我努力維持這段關係,我旁邊要有人。」性愛大師鍛鍊得固若金湯,1夜11次,還是輸給了自己的寂寞。

    日前他的情趣用品公司賣充氣娃娃,他對Amy說:「這些充氣娃娃來,我更愛妳了,因為妳跟真的娃娃一樣乖、一樣聽話,而且不用搬來搬去。」女友乖巧聽話,而金色力量黨務蒸蒸日上,他正按部就班,打造心目中的性愛烏托邦,現在的日子其實過得真不賴,他記得第一次和Amy見面是星期幾,第二次見面在哪裡,她穿什麼,他們又去哪裡,正式交往又是哪一天。

    「去年農曆7月1日,我們正式交往。2年前農曆7月1日,我酒駕開進隧道,撞到3台車,宣布退選。然而今年的7月1日助理費二審要宣判,都很巧⋯」企圖掌控一切的性愛大師,面對官司還是宿命了起來,「你的報導什麼時候出刊啊?法官會不會因為我講了一些亂七八糟的話,覺得這個人是個瘋子而影響判決呢…」他頓時沒了把握,轉念又說:「算了,反正我都這個樣子了,你們就寫吧。我沒做錯事,應該沒事,但如果我被關了,你來看我,我發獨家給你。但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在我的飯菜下藥,讓我變得很笨呢?」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0806pol003/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0806pol004/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0806pol005/

  • 政大新聞系課程 在 焦糖哥哥-陳嘉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6-04 22: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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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鏡週刊 是很專業的媒體,雖然這次犯錯,但再多等一些時間看看週刊怎麼處理,大家不要太快下決定。

    🌶️血汗摸摸台的新聞就是鏡週刊獨家揭露的

    ■擁有152萬訂閱的YouTuber「黃氏兄弟」的弟弟瑋瑋,被鏡週刊惡意爆料、接露私人性事。鏡週刊擺明了在消費名人八卦,之後再道貌岸然喬裝「衛道人士」,說沒有攻擊同志性向。

    站在LGBTQ+族群立場,任何人幫他人出櫃,就是「不道德」,而且「性向」是受到《個資法》的保護。

    媒體逾越了「新聞倫理」的分際,幫名人出櫃,有沒有法律責任?

    ■這則爆料究竟是「公眾利益」?或「公眾興趣」?
    (Public interest 的第二個字是利益,不是興趣,更不是雙關語!)

    以「公眾議題」為藉口,就可以把「侵犯個人隱私」合理化?

    兩名單身成年男子的合意性交,與公眾利益究竟有何關係?鏡週刊社長(董事長)裴偉、總編輯廖志成,你們如果被告,要如何對法官講清楚?說明白?

    ■現在還有哪些大學在教「新聞倫理」?

    哪些新聞從業人員上過「新聞倫理」課程?

    鏡週刊要不要率先公佈,自家記者、編輯、主管的「新聞倫理」上課紀錄?有10%上過這門課嗎?成績有及格嗎?

    如果真的要進行全面調查,台灣媒體的「結果」一定會讓人噴血!特別是坐在編輯部的主管們。

    ■大叔是政大新聞系畢業的,大叔的粉專也有許多媒體在追蹤,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上忙,讓缺課或從沒上過課的媒體朋友,認識「新聞倫理」如何看待「公眾人物的隱私權」。

    ■台灣正逐步邁向成熟理性的民主國家,對「人權與隱私權」的尊重與追究,只會日益增加。

    #傳統媒體與新媒體都必須學會自律

    報導公眾人物,媒體必先釐清兩項重點:

    一、資訊屬於「個人隱私」嗎?

    如果媒體揭露的資訊本質,屬於個人隱私(性向、健康、病歷、個資相關的地址、電話、帳號…等),媒體必須在報導的必要性--也就是「公眾利益」--站得住腳才能夠進行報導。

    二、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與隱私權(人權)之間,是否取得平衡?

    媒體最愛強調自己有「採訪自由」、而且「人民有知的權利」,對於公眾人物的「身份、地位、尊嚴、自主權」,媒體從不考量、也不保護,甚至嘲諷「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公眾人物毫無隱私權可言」的舊時代主張,已經過去。

    媒體必須學習新時代的價值觀,開始尊重公眾人物的隱私權。

    撇開他們的公眾身份,他們也是人,他們擁有人權。

    #人權包含了隱私權
    #政府公權力都不能任意侵害人民的基本人權
    #憑什麼媒體認為自己可以?

    無關乎「公眾利益」,而去侵害個人隱私、妨害名譽的媒體,在「精神賠償」方面,由於媒體傷害的是名人,媒體付出的「損害賠償」代價往往更加高昂。

    ■英國對於名人隱私權的保護判決

    2001年1月,銷路居英國各小型報紙第三名的《每日鏡報Daily Mirror》,在一篇報導指稱超級名模「黑珍珠」娜歐蜜坎貝爾 Naomi Campbell 是吸毒者,而且詳述她的戒毒歷程,附圖則是她離開倫敦西區雀兒喜「某個匿名戒毒者組織」的照片。

    2002年3月,英國高等法院判定坎貝爾上訴獲勝,認為《鏡報》侵犯了個人隱私權,判《鏡報》賠償損失3500英鎊,並由《鏡報》負責其訴訟費用。

    後來,《鏡報》提出了上訴,上訴法院於2002年10月推翻了一審判決。重新判決宣稱《鏡報》有權報導,以民眾「知的權利」的立場,去報導坎貝爾的毒品問題,因此《鏡報》並無罪責。

    坎貝爾表示「非常震驚、憤怒」,感覺自己像是被出賣了一樣。她說《鏡報》刊登的這張照片及文章,嚴重侵犯了她的隱私權,打擊了她的自信心。她自認曾經吸毒,但後來已經戒毒了。

    坎貝爾強調上訴到底,她之所以打這場官司,主要是想維護個人隱私,讓像她一樣的公眾人物免受媒體侵擾。

    2004年5月,英國上院高級法官以三比二作出裁定,推翻了上訴法院的判決;坎貝兒贏得官司定讞!

    這個劃時代的人權判決,對「新聞倫理」賦予全新定義:

    當媒體無法舉證所謂的公眾利益確實存在,或是「保護隱私權」更為明顯必要(平衡原則),當媒體侵害人權是事實,媒體就必須付出法律代價。

    https://www.theguardian.com/…/may/06/mirror.pressandpublish…

    ■歐洲人權公約對於隱私權的保護

    《歐洲人權公約》設立了歐洲人權法院,任何人只要認為自身權利受到本公約締約國的侵害時,皆可向歐洲人權法院提起訴訟。該法院仍有權力去判定損害賠償。

    《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ECHR)全名為《歐洲保障人權和基本自由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為一個保障歐洲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國際公約。

    《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 隱私權:
    每個人的「私人及家庭生活、其家庭以及其通訊隱私」的權利與自由必須受到尊重,若需要對此做出限制,則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且「為民主社會所必需」。

    歐洲人權法院就公約中所規定的「私人及家庭生活」做出了相當廣闊的解釋,以保護此等權利。
    法院認為,在彼此合意的情況下,對同性之間性行為處罰的法律違反了本條規定。

    ■媒體心中的一把尺
    ■報導 kiss and tell 違反了毒樹果實理論

    全世界的八卦小報(tabloid)最喜歡報導kiss and tell(根據第一手資料寫成的緋聞、醜聞)。

    所謂 kiss and tell 就是:
    先跟名人 kiss,結束後骯髒轉身,tell 媒體賺取爆料現金。

    媒體如果自認是「無冕王」,那麼媒體心中那把尺,用來媒體自律的,必須認真參考法律原則,學習法官如何看待證據價值。

    毒樹果實理論(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為英美法學發展出的理論,歐陸法學汲取了理論精華,並將之稱為「證據排除法則Exclusionary rule」的放射效力,被廣泛運用在刑事訴訟法學領域,是關於「衍生性證據」是否具證據能力的判斷理論。

    毒樹果實,意指在調查過程中,透過非法手段所取得的證據。

    該術語的邏輯是,如果證據的來源(樹)受到汙染,那麼任何從它獲得的證據(果實)也是被汙染的。

    在訴訟審理的過程中,毒樹果實證據將不被採納,即使該證據足以扭轉裁判結果,亦然。一位警察如果違憲、侵害人權、而取得的證據,會因為毒樹果實理論而被排除、摒棄。

    同樣的,媒體在採訪或調查採訪、化身採訪的過程,程序正義非常重要。不正當手段取得的消息,來源有毒,毒性就會影響到報導的正當性。

    即使這個消息來源,是來自美國聯邦調查局FBI.

    ■大是大非原則:美國媒體一致立下的典範
    ■著眼於更高的公益目標,而不囿於私德標準
    ■關於傳聞中的金恩博士(牧師)召妓 3P 事件

    馬丁路德金恩是一位美國牧師、社會運動者、人權主義者和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領袖,也是1964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他以 "I have a dream." 率領美國走入民權平等的新時代,也啟發了全世界的反歧視和平運動。

    有一天,他的夫人以及美國各大報社媒體,全都收到了爆料錄音帶,是關於他的召妓 3P 性愛醜聞。

    到底是誰在弄金恩博士?
    是FBI聯邦調查局局長胡佛(John Edgar Hoover)。
    他甚至還握有金恩和祕書幹部裸體在床,疑似搞同性戀的照片。

    金恩是南方浸信會牧師,這些「黑資料」足以摧毀他的私德、乃至於公眾形象。

    胡佛作為FBI的局長,歷經六任總統。
    每位總統都厭惡他,都想把他搞下來。但都沒辦法,因為他們都有或多或少不可告人的「黑資料」握在胡佛手中。

    金恩博士努力的以「非暴力」的和平手段,爭取種族平等的民權運動。如果濫用道德力量摧毀了他,導致民權運動(萬一)轉向到暴力革命,美國就會陷入危險的動亂之中。

    當時美國媒體都收到了性醜聞錄音帶,(不只寄給金恩太太),同時還寄給了各大報社。

    這一長串的竊聽錄音,錄的是金恩博士在美國各地的旅館房間裡,和其他女人的性愛錄音,有的對象還是 3P,他還曾毆打醋勁大發的情婦。

    這樣的「惡意爆料」,目的就是要打碎金恩的夢,打碎民權平等的夢。

    然而,美國的新聞媒體就是與台灣不同!

    當時的美國媒體,一致自律、拒絕刊登、堅守了更高的道德,所以沒有報導,掩蓋了金恩的「不道德」,同時阻擋了胡佛之流的「大缺德」。

    濫用公權力、手段邪惡的程度,已大過金恩博士召妓本身,這是國家機器侵害人民隱私權、秘密通訊自由!違反美國憲法對基本人權的保障。

    記得大叔剛才說的「毒樹果實理論」嗎?

    即便金恩博士私德問題嚴重,但他的公德貢獻更大,在權衡之下,私德缺陷已變得不是那麼不可原諒。公德與私德不必然相干。避免落入「泛道德法西斯主義」。

    目前坊間多為流傳的金恩召妓、多P性愛趴等指控,從來沒有確切的人證與檔案根據。

    之後關於胡佛與金恩的FBI檔案資料裡,以及寄給金恩的一封黑函上,也曾出現「性愛趴」等類似字眼。

    所有對於金恩的竊聽錄音檔現在已被法院封存,一直到2027年才會解密。

    掌握金恩婚外情醜聞的FBI為何沒有摧毀他?
    可以從文化史、精神分析與社會語言學三個角度來解釋。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34814

    美國媒體一致的高度自律,就是展現大是大非原則,著眼於原則性、根本性的是非問題。

    台灣的媒體,跟得上這樣的新聞倫理標準嗎?

    請先「反求諸己」。

    ■新聞媒體往往就是侵犯隱私權的重要媒介之一。
    https://www.tahr.org.tw/news/176

    ■請不要忘記《新聞倫理公約》的內容:

    1、新聞工作者應抗拒來自採訪對象及媒體內部扭曲新聞的各種壓制與檢查。
    2、新聞工作者不應在新聞中,傳播對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性取向及身心殘障等弱勢者的歧視。
    3、新聞工作者不應利用新聞處理技巧,扭曲或掩蓋新聞事實,也不得以片段取材、煽情、誇大、討好等失衡手段呈現新聞資訊或進行評論。
    4、新聞工作者應拒絕採訪對象的收買或威脅。
    5、新聞工作者不得利用職務牟取不當利益或脅迫他人。
    6、新聞工作者不得兼任與本職相衝突的職務或從事此類事業,並應迴避和本身利益相關的編採任務。
    7、除非涉及公認的公眾利益,新聞工作者應尊重新聞當事人的隱私權;即使基於公共利益仍應避免侵擾遭遇不幸的當事人。
    8、新聞工作者應以正當方法取得新聞資訊,如以秘密方式取得新聞,也應以社曾公益為前提。
    9、新聞工作者不得擔任任何政黨黨職或公職,也不得從事助選活動;若參與公職人員選舉,應立即停止新聞工作。
    10、新聞工作者應拒絕接受政府及政黨頒給的新聞獎勵和補助。
    11、新聞工作者應該詳實查證新聞事實。
    12、新聞工作者應保護秘密消息來源。

  • 政大新聞系課程 在 洪雪珍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3-21 10: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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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投稿1次,我投稿500次,你說誰會成為作家﹖﹞

    昨天有一名斜槓進階班學生跟我說,她想放棄目前的經營項目,想要改成做另一個項目,問我的意見。我只是拿出計算機,就讓她回心轉意。你猜,我怎麼辦到的﹖

    她的狀況是這樣的,在科技業做品保工程師,前幾年先生有外遇而離婚,從一個幸福的小女人劇變成一名需要撫養兩個孩子的單親媽媽,她醒過來,決定開始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標,於是來跟我學做斜槓。

    其他學生的斜槓項目經常落入高上大,而困於無從起步,她的斜槓項目簡單多了,跟我當初一樣,就從寫作著手,並且經營fb這類自媒體。

    我曾做過「女性雜誌」的採訪編輯,也在大報主編過「家庭與婦女版」,對婚姻﹑愛情﹑女性﹑兩性﹑親子等話題相當熟稔,而且在我手上也紅了幾位大作家,所以在判斷這類文章寫得優或劣是有一定的精準度。老實說,這位女學生的文章寫得不輸我以前接觸過的作家們,有感情﹑有經驗﹑有觀點,都相當到位與獨特。重要的是,比起其他學生,她已經算是勤勉,大約每周寫上一篇長文。

    半年後,當她跟我說想放棄這個項目時,我驚訝到不行,連忙問她原因。她說:

    「我只有1篇文章刊登出來。」

    「那麼你投過幾次﹖」

    「總共1次。」

    「1次就中,很厲害呀!那麼你後來為什麼不再投﹖」

    「就沒信心,就懶了。」

    答案再清楚不過,她是被心魔打敗,癥結不在於文筆不佳。於是我要她拿出手機,計算一下我的投稿次數:

    當我自從2015年12月8日開了fb粉專之後,每周至少寫4篇文章,每次投稿給至少5家媒體,一周有20次見刊次數,半年下來是520次。聽到這個次數,戴著口罩的她,整張臉只露出兩隻眼睛,瞪得好大好大,簡直要跳出來,並且倒抽一口氣說:

    「500次,嚇死人!」

    「那麼你說,你投1次,我投500次,最後誰會成為作家﹖」

    答案不言而喻!而且這樣的情況,足足有3年!換句話說,這3年我的投稿至少3千次!很明顯的,我能在3年崛起,靠的不是天賦而已,更重要的是勤勉。不論我讀政大新聞系,或是後來在報紙雜誌工作多年,周圍盡是寫作高手,我沒有比較優秀,可是他們在寫作上的成敗給我一個啟示,那就是—

    不是最會寫的人成為作家,而是會寫也勤寫的人。

    很少天才最後會擁有一個成功的生涯;相反地,在最後一里路攻下灘頭堡的,通常是資質中等且勤奮不懈的人。可是一般人都有個迷思,期待自己一飛沖天﹑一夕成名﹑一夜致富,以為那樣才是真正厲害,才證明自己在這個領域具有非凡的天賦﹑是如假包換的天才。其實這種情形極為少見,就算發生了,也不是厲害,而是僥倖所致。

    我個人很推崇日本村山昇寫的一本書「工作哲學圖鑑」,裡面對於工作的思考都極具高度與深度,其中他談到「成果與過程哪個重要」,引用了在美國發展成功的棒球打擊手鈴木一朗的話:

    「成果與過程是無法分出孰優與孰劣的,因為重視成果對繼續棒球運動來說,是絕對必要。但過程的必要性,並不在於棒球選手的身分,而是做人方面。」

    接著,鈴木一朗還說:

    「失敗都是有原因的。贏這種事會有碰巧,但輸是沒有碰巧的。」

    「在似乎不具備真正實力的情況下,實現某個目標,和實實在在地累積力量後做出的成果,感覺是不一樣的。」

    換句話說,成功有時是僥倖,根本是一個謊言,把人騙過去,以為自己是天賦聰明;這種人若是不收手,再繼續做下去,終究會嘗到失敗的苦果,因為現實環境的各種困境會跟他說實話。賭徒界有一句名言,說的是差不多的意思:

    「贏有可能贏得不可思議,但輸是有其道理的。」

    棒球選手陽岱鋼也有相同體會,16歲到日本發展,和他情同父子的高中教練平松正宏給了他3個條件:不能放假﹑不能帶手機﹑不能交女朋友,這對於一個到異鄉打拚的寂寞青少年,是何等的困難!再來就是無聊的練習,一個動作要反覆練習幾千次,上場之後他明白了,為的是要反射性地做出毫無失誤的動作。

    所以要長期成功,就不再是奇蹟,而是長期累積的結果。也就是為了做出能重複出現的成果,必須確實地累積過程。因此陽岱鋼說:

    「成功,沒有不勞而獲,只有實至名歸。」

    在寫作與投稿的過程中,我有沒有被置之不理的情形﹖有!有沒有被退稿﹖有!有沒有文章的點閱數很低﹖有!很多人都很驚訝我也曾有這些遭遇,但事實上,它們都很正常。J.K.羅琳捧著「哈利波特」書稿去敲出版社的門,被退13次;寫「一週工作4小時」等書,而且每本書都是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暢銷榜第一名的提摩西.費里斯曾被退稿27次。所以真相是—

    成名作家,都是被退稿大王。

    可見得,成功的人只不過更想成功,所以他們不放棄而已。而一般人只是不如自己想像的那麼渴望成功,以致在成功之前先放棄罷了。還記得小時候在學校學的一首歌「再試一下」嗎﹖歌詞摘錄於下,除了喚起兒時的記憶,也給你打氣一下!

    「這是一句好話,再試一下

    一試再試做不成功,再試一下

    這會使你的見識多

    這會使你的膽子大

    勇敢去做不要怕,再試一下」

    圖:台中「Mini House」的交誼廳,有哈利波特的場景,以及制服可試穿拍照

    #職場斜槓
    #尹星知識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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