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政大宿舍申請系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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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宿舍申請系統 在 樂擎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12 07: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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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大宿舍申請系統 在 蔡依橙的閱讀筆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1-21 10: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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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認為中國沒有酷刑,很開放的朋友,可以轉這篇給他看。
     
    還認為中國不會無故關押讓人消失的朋友,可以轉這篇給他看。
     
    這是之前無故失蹤 15 天的 Simon Cheng 鄭文傑,他是英國駐香港領事館的雇員,目前的消息是他為香港居民,曾到過臺灣政大讀國際關係,現在沒了工作,並必須重新尋找居留地。
     
    因為他畢竟是英國雇員,所以之後有機會獲釋,但造成了英國震怒,叫來中國大使罵了一頓,表達嚴重抗議。目前外交情勢仍在緊張中。
     
    鄭文傑的英文聲明,有人翻成中文,這中文內容可以看到,即使你是英國政府雇員,都一樣被刑求與虐待,幾乎喪失求生意志。
     
    過程中也聽到很多周邊其他的示威者的狀況,沒有特殊背景的,大概凶多吉少了。
     
    這還是 8 月的事情,可想而知,有多少香港年輕人在折磨中失去了生命。

    一位希望匿名的好友無償翻譯了鄭文傑的英文聲明稿七項要點之後的細節說明,讀下來驚心動魄。

    朋友說可以轉,我就轉了,這位英文程度極好的朋友客氣地說:「這是鄉民無償翻譯,一定有錯誤的地方,比方說中國警政公安系統的文書程序或官銜什麼一定不夠準確,有疑義還是要以鄭本人的英文聲明為準。」

    英文聲明原文鏈結:https://pse.is/MCP6W

    -\-\-

    聲明開頭七項要點之後的說明:

    鄭本人支持泛民運動,曾參與今年的抗爭,包括在佐敦道維護連儂牆海報,但未參與任何非法活動,也未有不法行為。

    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指示雇員蒐集與抗爭有關的情報,以評估發出旅遊警示時機,以及英國公民是否參與抗爭。情蒐的目標包括Telegram群組、連登討論區,以及媒體報導,也包括接近示威群體,打探他們的目標。

    鄭認識某些參與抗爭的中國人,有些人曾在港被捕,隨後交保獲釋。鄭也曾組織讀書會,主題是與中國社會及香港有關的社會科學議題,參與者有港人也有中國人,背景是政府、金融、法界與文學界人士。

    八月八日鄭因公前往深圳,工作結束後曾接受按摩,並與在港獲釋中國友人的家人會面,準備替友人轉交生活費及官司費用。鄭已聽說港人入境中國時會被檢查手機,因此與女友和家人約定會定時聯絡報平安。

    鄭自深圳福田火車站搭高鐵返回香港,在西九龍高鐵車站被攔下後送往西九龍車站警局,香港西九龍火車站(中國)警局的制服公安說,鄭被攔下是因為高層指示,公安說不知道原因和詳情。制服公安態度還算客氣,也沒有強取手機密碼解鎖。

    接著鄭被用高鐵送到深圳福田警局交給便衣公安,他後來才知道這些是國安特務,特務態度粗暴。偵訊開始前先拍嫌犯照片、捺指紋、被留下所有生化資訊(血液尿液等),公安此時尚未取得手機密碼。偵訊期間被綁上老虎凳無法動彈,鄭被逼問英國在香港「暴動」中的角色、他本人在其中的角色,以及他跟參與「暴動」的中國人的關係。偵訊者說,他在香港的「反中反黨」言行可在中國被關,因為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

    偵訊一整天後再移往羅湖警局,或許是為了讓拘留時間再延長24小時,或許可以無限期一直這樣在各地公安移來移去讓他無限期被拘留。從此時開始到獲釋為止都不准鄭戴眼鏡,他一直頭昏眼花。

    特務在移監警車上放Beyond 的「大地」,制服公安說他是從國安局被移送過來,高層指示要控他「武裝叛亂及暴動刑事罪」。

    在羅湖警局所有入監程序再來一次,偵訊室裡有十人,一半是便衣(特務),一半是制服公安,鄭再次拒絕提供手機解鎖密碼。國安特務讓便衣公安主導問話,指控他「召妓」,如果態度配合可以減輕罪名,如果只是行政拘留不會留下刑事犯罪紀錄,否則就要面對無限期刑事拘留和重大刑事罪名指控,特務也會嚴刑伺候。他別無選擇只好認罪。

    偵訊期間,即使被捕超過24小時仍不准與家人聯絡,公安特務說會把他的案子用公文送交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再由Interpol 轉告港警,港警才會寄通知信給鄭家人,但是港警忙著處理香港狀況,所以不知道什麼時候港警才能收到通知。(鄭獲釋後跟家人確認,家人完全沒有收到任何官方通知)
    因為行政拘留不需要經過法院正常審理程序,所以不准鄭尋求律師協助。

    鄭認罪後特務放心離開偵訊室,鄭被送回牢房等候「行政處罰裁定」文件,文件怎麼寫完全由警察決定。

    在拘留室裡有其他嫌犯向他打探如何透過從軍方式取得美國護照,鄭警覺這些是臥底特務,所以打哈哈應付過去,臥底很快就由制服警衛帶走。

    制服公安拿著「裁罰文件」要他簽名畫押,但文件上故意把拘留的時間(開始和中止日期)留白,雖然文件上寫的是十五天的行政拘留,但起始和中止日留白,就可以讓公安和特務任意解釋他的拘留時期。公安說這項決定來自非常高層,是「局長」的層級。

    接下來鄭被送進羅湖拘留中心,第一次被上手銬腳鐐,遭裸體檢查和穿囚服。特務可能尚未告知公安他的特殊身分,第一天他被送進有十幾個其他犯人的囚室,其他人可以買水果點心,只有鄭不行。因鄭不准與家人聯絡,其他嫌犯懷疑他是因政治問題被捕,還有人記下鄭在港住家電話,願意出去以後幫他向家人傳口信:說他因香港事件被捕,叫家人千萬不要來中國。

    後來鄭又被以涉「政治罪」名義帶出問話,問同樣的問題,回拘留室後其他嫌犯都知道他是政治犯,不敢再跟他交談。從進羅湖拘留中心第二天起,鄭都遭單獨監禁,行政拘留嫌犯本來有每週跟家人會面或用電話聯絡至少一次,每天放風兩小時的福利和權利,但鄭通通不適用。

    此後鄭每天都被長時間問訊,無從得知確定的獲釋日期,更不知道所謂的十五天拘留期過後是否真的會獲釋。

    特務在拘留所官員面前強迫他交出手機密碼,硬扯住他的頭髮好讓手機用人臉解鎖,還說懷疑他是英國間諜和特務。在特務施暴之後,鄭交出手機密碼。拘留中心官員也被特務動粗嚇到,特務要求拘留中心官員把他用手銬銬在老虎凳上,官員雖有遲疑但仍然照辦。

    在拘留中心每天被特務帶走偵訊,拘留中心主管每天在他被問話之前和之後,都叫醫生替他進行全身檢查。拘留中心的一般公安和負責偵訊的特務分屬不同系統,特務在拘留中心以外地方問話動用私刑較不受監督,假如是在拘留中心以外地點受傷,拘留所主管所負責任也較輕。

    被特務帶出拘留中心偵訊時,鄭被上手銬腳鐐,頭戴頭套所以呼吸困難,經常頭昏有窒息感。坐上無標誌的廂型車前要把囚衣反穿以隱藏他的身份,上車後則被要求躺在後座,避免車外人看到他。車行三、四十分鐘後抵達不知名地點,經過草地、上樓梯,進入一個小房間。鄭聽到有人移動家具的聲音,猜想是刑具,鄭說不必刑求他會配合所有認罪,特務說不是刑求,是「訓練」。

    鄭被上手銬腳鐐後吊掛在X 形鐵支架上,整個人大字撐開連續數小時,雙手高舉血液無法流至手臂,非常痛苦。有時被要求做「壓力測試」,例如長時間蹲下或做「椅子式」。只要做不到要求就會被特務用尖棍打。特務還會專戳身體最脆弱或發抖的部位如膝蓋。鄭全程都被蒙眼戴頭套。

    酷刑偵訊休息時間可以進食,但仍戴著手銬腳鐐和蒙眼,休息時間是政治洗腦時間。比如中國目前不適合施行全面民主,多數人民未受良好教育,治國需要高度專業技術,只能由精選的少數才能者執行。賦權大眾的自由派民主制度是顛倒是非的民粹主義。偵訊者舉哥白尼提太陽中心論遭羅馬教會迫害的歷史例子,展現菁英心態。

    酷刑繼續:長時間站立(手銬腳鐐蒙眼頭套),不准動也不准睡著,否則要被罰唱中國國歌。用剝奪睡眠進行非體罰式酷刑。在接受這種刑罰時,鄭一個字也不准說,國安特務表示,鄭必須先說「報告長官」徵求許可才能發言,否則會被掌摑,或用不明工具拍擊臉部,可能是尖棍。

    其中一名偵訊者操類似香港口音,指控他怎麼膽敢當英國間諜監視中國,連糞土都不如。另一人操北方漢語口音,自稱隸屬特務當局,因為英國使領館被視為間諜組織,而鄭身為英國領事館職員,自然也是間諜組織一部份。鄭被問到是否認識英國國內情報處和國外情報處人員,英國駐港領事館的建築配置,職員證件的樣子。

    偵訊者對問答式偵訊法感到不滿,要求鄭主動認罪,最主要是要他配合所謂英國涉入香港抗爭的指控,要他承認英國政府提供金錢、物資和裝備給港人,要他承認曾經主導、參與或煽動暴力示威,要他承認使用自英國政府領取的薪水替在港被捕的中國示威者付保釋金。

    鄭發現這些指控非常嚴重,一旦認罪可能遭中國關押數十年甚至被判無期徒刑,因此無論特務施何種酷刑均堅不認罪。

    第一週特務發現鄭的腳踝、大腿和手腕、膝蓋都有嚴重瘀傷,下令他回拘留中心時不得告知醫生真相,要說他是自己在拘留中心外滑倒。拘留所醫生有紀錄他的傷勢。接下來鄭有幾天無法行走,特務暫停體罰改打心理戰,第二週仍單獨監禁,三天無人聞問。鄭在這幾天中靠靜坐、祈禱(忍不住哭泣)、唱歌來打發時間並保持冷靜。

    特務拿跌打損傷軟膏來替他治傷,希望瘀傷和傷口趕快消失。

    後面幾天他被帶到「集體調查中心」,公安在此申請房間進行偵訊。在中心內他獲准拿下遮眼布,鄭看到特務在填寫偵訊室的申請表格,還在他的檔案上寫著「機密」字樣。

    鄭在這裡看到十名同遭偵訊的年輕「嫌犯」,他們全都上了手銬,穿著橘色囚服。鄭走過走廊時,聽到有人在偵訊室裡大喊,「把手舉高點,你們示威的時候不是高舉雙手揮舞旗子嗎?」鄭猜想他們正在對香港示威者施以酷刑。

    鄭在這裡的偵訊室被指「避重就輕」,暗示他選擇對輕罪(召妓)罪名認罪,避開重罪(武裝叛變及暴動)。

    鄭被問到為何示威者武力升級和勇武派勢力擴大,鄭說是港人對721元朗白衣人攻擊事件的自衛手段。偵訊者火大,聲稱根本無需花錢雇黑幫攻擊示威者,還說暴徒和中國愛國者理應、而且一定會自發性地越過邊界攻擊示威者。

    新來的特務用普通話罵鄭是「祖國叛徒」,並引用毛理論「人民民主專政」說,當局留意到鄭是所謂泛民主派,但鄭應知中國以民主方式統治多數中國人民,但因鄭是「國家公敵」,才會用威權手段對付他。特務還保證鄭必定會不在十五天後獲釋,他至少還會再被控以「顛覆」罪名,還說可以用個人前途打包票,鄭一定會繼續被關押。

    特務顯然認為,鄭沒有在酷刑下崩潰的原因就是相信自己可在十五天後獲釋。鄭聞言後喪失生存意志,表示若十五天還繼續被關將會自殺。特務說鄭身為任務失敗的間諜本來就該自殺。

    此後鄭在拘留室裡食不下嚥。另一特務再說,假如鄭態度配合,十五天後仍有「重生」(獲釋)機會,條件是提供更多有關抗爭與英國政府關連的情報。鄭堅持只是抗爭邊緣者,且未參與暴力抗爭。特務回說,「有些東西比暴力更可怕」,因為鄭的背景,當局認為鄭有潛力和政治野心,不可能只是邊緣抗爭者,暗示鄭可能是抗爭幕後主謀和英國傀儡。鄭二度崩潰大哭,強調只想返港跟女友和家人團聚,還向特務下跪求饒。

    鄭被帶出偵訊室時,看到一名年輕女孩正接受入監程序(手銬、囚服、體檢)。負責鄭案的特務故意說,女孩不過是另一個參與抗爭被捕的人渣,問鄭是否認識女孩,鄭否認。

    鄭在移送回拘留中心的無標誌囚車上再被蒙眼,特務要求鄭坦誠說明港人對中國感想。鄭問是否會被送到新疆「集中營」,因為在集中營內至少可運動,或者做有意義的事如種樹等,好過在單人牢房裡浪費時間。特務發火說,「集中營是納粹政權底下才有的」,鄭改口說是從央視那裡得知有關新疆再教育和訓練中心的消息,特務閉嘴。

    這是鄭最後一次被帶出拘留中心問話,自被捕的第十一天起(這是他獲釋後的推算,大約是國際媒體開始報導他失蹤的時間點),他都是在拘留中心裡被偵訊,偵訊者的態度也較溫和。進入訊偵室前就有醫生檢查身體,還說這是最後一次偵訊。偵訊室裡只有一名新的便衣公安,偵訊時間也非常短,公安強調他被拘留純粹是因為他在中國「召妓」,鄭在香港的言行中國公安無權管轄,所以跟他們無關。鄭感到疑惑,這跟他打從被捕的第一天起聽到的說法完全不同。

    公安屢次強調,高層領導要看鄭的態度來決定是否在十五天後放人,並拿出兩種「裁決文件」,一份是原本的十五日行政拘留,另一份則是兩年的再教育。公安說,警方有最終權力決定他是否會繼續被關兩年,鄭獲釋後才明白,中國公安有不受法院監督即可片面抓人接受強制兩年「再教育」的權力。

    公安問鄭第一個問題,是否要通知家人,鄭答要,公安拿出兩年再教育文件叫他簽字,鄭理解公安正暗中威脅他,所以改口答不用通知家人。公安說鄭答得好,這才是正確「態度」。問第二個問題:為什麼不用通知家人?因為你覺得丟臉嗎?鄭答「對」。第三個問題:你是否被嚴刑逼供?鄭答「沒有」。第四個問題:公安對待你好嗎?鄭答「很好」。第五個問題:為什麼不找律師?「太丟臉了不敢請律師。」接著公安打開攝影機要他錄認罪自白。

    先前打過照面的公安進來,拿著七份「裁決文件」要他簽名,有些日期依舊留白,鄭展現「合作態度」全部簽字畫押。鄭被要求把囚犯名牌掛在胸前,為「召妓」錄製自白和道歉聲明。鄭被要求在鏡頭前唸兩份預備好的文件,一份是關於召妓,另一份是關於「背叛祖國」。所有文件、書面聲明、認罪影片都完成後,公安表示滿意,並說因為他態度配合,所以會依原定計畫於被捕十五天後獲釋,這也是最後一次偵訊。這是鄭第一次聽到明確的拘留期限,篤定自己可以獲釋,因此向公安鞠躬致謝。鄭頭一晚可以安穩入睡。

    到了第十三或第十四天,全新的特務又來對他進行新一輪偵訊,這次維持了四十八小時,是最久的一次,偵訊室裡有三名偵訊者,另五名官員在隔壁房待命。不過官員偵訊態度也是他被捕期間最溫和的一次。帶頭的偵訊者玩白警手段,試圖用鄭的家鄉話客語和他交談,還說自己曾在鄭老家工作三年,認識鄭在中國的親戚和雙親。鄭察覺這是暗地威脅他在中國家人的安危。官員還說把鄭視為老鄉,曾替他在高層前面求情等等,試圖讓鄭以為他是獲釋的最後希望,又說高層認為鄭的合作態度還不夠,最多只是五五打平,意指他還是可能繼續被關。特務再度希望從鄭身上挖到更多情報。負責紀錄的較低階偵訊者說,當局已經刪除了他手機上的所有社交軟體,並已把手機上的所有資料備份,包括內容較敏感的工作郵件在內。

    公安印出所有英國領事館指示鄭蒐集抗爭情報的郵件,還有參與情蒐的人員電郵名單,鄭被要求拍下把這些文件「自願」交給公安的畫面,還威脅他不得透露此事,否則會被英國政府控告「洩露機密內部情報」。

    公安要求鄭詳述參加抗爭的內情,還要他解釋勇武派與和理非的差別,問他在Telegram頻道裡的勇武派是否具英國軍事背景。公安拿出許多照片要他指認,要他寫下被指認者的姓名、政治傾向、是否屬和理非或勇武派,最後再簽字畫押。中國當局認為和理非與勇武派沒有差別,因為他們互相協調且拒不割席,因此全都有罪。

    公安明白表示有大批香港抗爭者被捕後已送進中國拘留,因此他們可以蒐集和比對來自不同來源和被捕者的情報。公安拿出照片問鄭是否曾去過佐敦道連儂牆現場,照片非取自鄭的手機,鄭懷疑中國一直派人在香港蒐證。

    公安追問鄭和赴港參加抗爭的中國人關係。最終目的是要把英國的金援、鄭本人和他的中國友人串在一起,這名中國友人已於八月十一日被送回中國拘留,下落不明。

    中國寫好的腳本是:英國是香港抗爭的幕後外國勢力之一,抗爭並非無大台而是有組織的,鄭本人是主謀之一,受英國指使去煽動港人示威,還是勇武派核心人物,跟反中國政府的自由派中國人合作,要在中國發動「顏色革命」。鄭擔心當局會繼續控他顛覆、武裝叛變與暴動、間諜、叛國等罪名。

    特務還問鄭跟知名「反中」政治人物的關係,這些人包括彭定康、周永康與梁天琦,中國知道鄭曾在倫敦和梁天琦碰面,還說一名台灣籍的LSE講師曾介紹梁天琦給鄭認識並一起喝下午茶,國安問這名台籍學者是否打算在台提供梁工作機會,讓梁不必返港受審。不論鄭怎麼澄清,特務堅持要鄭以書面自白畫押,指台灣學者是支持梁繼續從事港台分裂運動的台灣間諜。

    特務還問鄭是否有其他假身份,在中國期間是否曾在政府機關外拍照。鄭獲釋後得知李孟居案,懷疑李是因為在深圳與香港邊界拍攝武警集結畫面才被捕。

    制服公安進來把召妓相關罪名的文件、書面和錄影認罪自白、道歉聲明再做一遍。國安特務則是把跟「背叛祖國」罪名有關的文件與道歉、自白聲明和影片再做一次,還要鄭錄下唱中國國歌的畫面,再把影片用手機寄給高層。特務後來說高層對鄭表現滿意,所以猜想他可以如期獲釋。

    特務最後警告說,鄭應謹記親人在中國含辛茹苦把他撫養長大(中國知道鄭的父母是在1970年代文革引發大饑荒後逃出中國,鄭本人在英屬香港出生),還說鄭應照顧中國的老家和祖產。鄭知道這又是當局對他在中國家人和財產的威脅。特務明言,假如鄭獲釋後接受媒體訪問,公開講出任何「召妓」罪名以外的事,他就會被再次在香港被捕並送回中國,這是對他個人安全的明確威脅。國安特務暗示,鄭已經是媒體焦點,雖然他得以獲釋,但磨難才剛剛開始而已。 特務也第一次洩露中國黨媒裡的特定人名,特務聲稱原本無意使出抹黑手段,但邪惡的外媒讓他們別無選擇只能這麼故。

    接下來自稱中國港澳辦官員現身,問鄭對自由與民主的看法,再堅稱西方民主不適用中國的說詞,說教長達數小時,要求鄭選邊站替中國工作,希望鄭獲釋後仍是朋友。其中一名自稱姓王的官員還寫下電話,說會交給拘留中心官員,在鄭獲釋時交給他(並沒有)。王先生暗示說因為他們在港澳辦工作,所以很有機會在香港見到鄭。鄭懷疑港澳辦企圖逼他擔任中國間諜,否則就會被再送中。

    直到八月二十四日凌晨,鄭才被送回單人牢房休息數小時,其後鄭再被帶回拘留中心會見拘留中心高層制服公安,鄭被要求在有裝潢的房間裡,坐在軟椅上再次依腳本內容錄製自白影片,意圖讓外界認為鄭在良好環境裡受到人道待遇。鄭總共錄了好幾次影片,官員從中挑選最滿意的一支,再指示鄭寫信「申請提早獲釋」,理由是「避開香港入境港口人潮」。寫完後官員立刻交還鄭的手機、背袋、私人物品、衣物和眼鏡。八月二十四日清晨五點半,鄭被帶出拘留中心大門。七名便衣及蒙面特務和兩台深圳電動計程車等在門外,鄭上車後約三十分鐘抵達羅湖港停車場,又有十名制服和便衣公安在場等候,有人持攝影機拍攝釋放過程。鄭在大批公安陪同下步行通關,其他旅客都大吃一驚,公安在鄭走上通往香港的橋樑時才停下腳步。

    鄭此時才得以聯給家人,他搭東鐵回到九龍,在旅館住了幾天,因為中國公安知道他的住家和宿舍地址。英國領事館官員前來探視。隨後鄭任職單位派外交車輛送他進領事館,讓鄭對英國高官進行簡報,使館安全官要鄭提防遭人跟監,尤其是戴著手環的人。

    由於鄭受到中國明確威脅不得透露被拘期間內情,英國領事館給予他幾個月的有薪假,讓他到第三地國家避難。

    鄭離港前需向港警辦理撤銷失蹤人口案,港警擺出同情態度,還說願派私家車讓鄭到指定地點辦手續免遭媒體包圍。鄭自搭計程車前往指定地點時,的確看到一名戴手環的可疑男子四處張望,男子的廂型車就停在港警的私家車後面。雖然三名港警下車出示警證,鄭仍表示寧可自行搭車到油麻地警局辦手續,港警同意。鄭在警局前下車時,又在警局大門外看到另一名戴手環的男子。鄭懷疑這兩名可疑男子為監視他的中國臥底特務,目的是警告他不得對港警透露內情,這樣港警才不會在官方文件上留下紀錄。港警在辦手續過程態度有禮,鄭只說「無法回答」失蹤後經歷,最終順利撤回失蹤人口案。

    此後鄭即離港前往第三地,開始與英國政府協調離職方案,英國政府要求他在十一月辭職,結束他在領事館兩年的工作。

    鄭目前正尋求取得居留權和工作、求學的機會,希望外界,尤其是公民社會伸出援手,讓他重拾正常生活並重返勞動市場。

  • 政大宿舍申請系統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0-17 07: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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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意│#居住正義│【#我種草皮,#不炒地皮】
    論「#居住人權」的 #保障策略

    【合作住宅、青銀共居、智慧住宅、房屋債券、囤房稅】的推行
    1.『合作住宅』是『產、官、學、民』的四方合作
    2. 推動『青銀共居』(深化多元對象的混居制度)
    3.『智慧住宅』產業實驗場域
    4. 發行『房屋債券』開發社會住宅
    5.『囤房稅』施行,使屋主願意轉換資產配置

    📌全文請見👉 https://reurl.cc/XXL0N3
    📌懶人包👉 https://reurl.cc/ObVyn7

    民意│居住正義│【我種草皮,不炒地皮】
    論「居住人權」的保障策略

    2019/09/06地產新聞 台灣房市3高症頭張金鶚:囤房稅是解藥
    http://m.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index/20190906/38437545/news/

    #居住是基本人權,德國人不炒房,卻是歐洲最強大的國家
    #台灣空屋率高達10.12%🇹🇼

    根據內政部資料統計,目前全台房價所得比為8.57倍,也就是說必須8.57年不吃不喝才能買得起房子,這數據遠遠超過5倍正常值;依照空屋最新資料顯示,全台空屋數量達到86萬4835戶,空屋率高達10.12%,也就是說10戶房子當中,就有1戶是空屋;在自有率部分,全台房屋自有率仍高達約8成。大臺北都會區在國內外各種因素之影響下,房屋價格居高不下,臺北市106年第3季房價所得比高達15.12倍,市民需不吃不喝15年才能買得起一棟房屋,而租賃市場資訊相對不透明,糾紛處理不易且缺乏專業管理,嚴重影響台北市民及弱勢族群的居住權益,造成民眾買不起房、租不到房的「居住不正義」問題。
    政大教授張金鶚曾說:『台灣高房價、高空屋率、高自有率』並存,這三高在國際上是相當罕見的。


    房子的功能本來是為了居住應用,如今卻淪為商品、成為用來賺錢生財、資產避險的工具。而居住政策所強調的不僅是品質合宜的住宅,更包含居住環境、社區、公共空間,以及居住者的需求與感受。再積極一點,則包含居住活動與行為在社會、經濟、教育與文化上的價值創造。以下經由統整學者專家意見、研究報告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下主張:

    #別的國家怎麼做?(我們先探討先進國家)
    🇫🇷法國🇫🇷
    法國棄「集合住宅」稱謂,以避免「孤島」標籤化被社會隔離。全球掀起法國「合作經濟」大師查理.季特(Charles Gide, 1847-1932)「社會暨休戚相關經濟」(L* conomie sociale et solidaire)思潮,運用非營利性質「住宅合作社」於住宅政策,推展跨世代混合居住的花園社區住宅,甚至發展「社區經濟共同體」,達到街區再生、活化社區經濟、環境平衡,自創社區互助照顧的效益,印證UNESCO通過「合作社分享共同利益的理念與實踐」為人類無形文化遺產的具體事業體。

    🇩🇪德國🇩🇪
    德國鼓勵「自建房、合作建房」,打破開發商對房屋供應的壟斷,是影響市場房價的重要因素。「合作社共同建房」已成為德國住宅建設的主要組織形式,已有兩百多年的歷史,合作建房佔每年新建住宅總數的比例超過30%。政府對合作社建房提供許多優惠措施,如提供長期低利貸款、土地價格合理、稅收減免優惠等 。
    土地的供給上,由政府以相對較低的價格出租或出讓給住宅合作社,住宅合作社最重要的關鍵在於「土地的取得」,其他包括像是政府提供在財稅上一定的優惠,例如所得稅、財產稅、交易稅等等,以及提供融資優惠。
    「合作住宅」的產權並非由住宅合作社的居民所「分別共有」,而係由「住宅合作社」所持有,在合作住宅的使用權於非自願性的移轉下可以繼承
    財務模式更加注重財務的永續性,而非以收取利潤為導向,他們認為利潤僅需「合理」即可,並會將所得到的收入再次投入下一個新的計畫,以期待達到「撞球效益」。
    「參與式規劃」的民主規劃,凡是牽涉到較廣大的議題時,居民之間則必須透過開會來決議,這種方式取而代之的是從傳統「規劃給人們(Planning for People)」的模式,轉變成「與人們一起規劃(Planning with People)」,使得每個人對於居住的空間想像與願景得以被滿足,更加具有適居性。
    合作住宅(Co-Housing)與安寧病房的結合,以低廉的租金讓需要接受照護的居住者能獲得服務,大多居住在地面層,並以重症、安寧病患、慢性疾病患者等為主。

    🇰🇷韓國🇰🇷
    韓國政府發展出一套「住居階梯模式(Housing Ladder Model)」,透過住居福利整合模式,協助社會弱勢族群並鼓勵不同社經背景的人群共居。負責執行中央政府可負擔住居方案的LH韓國土地與住宅公社,自一九九〇年代起的三十年中,已經供應管理將近一百萬套公租宅。韓國的「公租宅」扮演了社會安全網的功能,降低租金負擔,也降低市場進入門檻。公租宅同時也扮演了穩定住宅市場、協助朝擁屋目標前進的角色。LH韓國土地與住宅公社期望能為每個人提供住居相關服務。「我家中心」於2015年成立以來,這項全國性計畫提供所有人住居相關福利的服務,至2019年7月為止,已經成立五十六間中心。中央政府已經委託LH韓國土地與住宅公社經營「我家中心」。

    🇯🇵日本🇯🇵
    日本政府採取主動,不只發展大都市,也關注較小都市與鄉村地區。平等且均衡的跨區發展,在空間上重新分配資源,是戰後區域政策的主要核心。透過公共工程分配與財務轉移體系,政府保護了地方經濟。然而,泡沫化後的經濟停滯、激化的城際競爭與無所不在的新自由主義有效結合,導致區域政策轉向以東京為中心的取向。此轉向與日本政府經濟上地方分權、鼓勵地方社群自立的新政策同時發生。公共工程分配與中央政府財務支援大幅減少,暗示政府不再齊頭式保護地方經濟。

    先進國家中合作社的房屋量占全國房屋量的比例,如北歐瑞典22%、挪威15%較高,然而如德國5%,英國、法國、美國、加拿大等1%以上,雖比例不高,卻能提供國民可負擔的住宅,穩定社會發展。百年的住宅合作社,包括英國的起源延伸新創社區合作事業,德國的住宅、儲蓄機制與教育連結創新,法國的文化保存與多元社會組織運用,以及日本再從社區自治的興起,這些經驗,說明政府與民間透過「新協力模式」落實住宅與照顧政策,這是國際間合作社長期累積而創新社會經濟的進行式,也將是台灣發展住宅政策之學習新方向。

    【#創新社區營運模式---#合作住宅、#合作社區 、發展「#社區經濟共同體」】

    依據聯合國1991年第4號與2007年意見書,政府提供社會真正弱勢者「公共住宅(Public housing)」,提供市民擁有「可負擔的住宅」(Affordable housing),稱為「社會住宅(Social Housing)」。而台灣現行的社會住宅便是推出建案興辦建築物,座落地區又引起當地居民因對公共住宅的刻板印象而產生的爭議、反彈與排斥,認為其影響房價,造成社會的分裂。因此社會住宅不應只是找地、發包的營建工程,而必須立基在整體都市住宅政策規劃的基礎上。

    然而,台灣的空屋各區域零星散布,為了善用空屋,建議由政府提供各地區的閒置空間(蚊子館/校舍)作為區域居民的集會場所,並同時活化閒置國宅(如伊甸基金會承購大林國宅)、老舊建築物改建(如中和警察宿舍改建為小規模的青年住宅)、閒置宿舍改造,增加可住戶數。

    依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現行的社會住宅包含「新建及包租代管」,包租代管可有效活化空屋,但現行包租代管僅試行3年,建議可增加長期包租代管選項(10年/20年/30年)滿足租屋者較長期穩定的租屋需求,亦容易對社區產生歸屬感,有利於社區發展。

    【#合作住宅、#青銀共居、#智慧住宅、#房屋債券、#囤房稅】的推行

    1⃣『#合作住宅』是『產、官、學、民』的四方合作的趨勢
    有了公共空間及可入住房屋就可以成立「社區合作社」,加入社區合作社的居民藉由「入股」的方式,訂定基本額,繳交給合作社,在這個社區裡合作社的社員可以在公共空間舉辦活動、課程、甚至舉辦市集,每年年度結算時,若有結餘可配股,等到居民離開後,可以申請將當初入股的費用予以退還。申請者須符合社區合作社的內部規範,亦即所有的社區合作社成員除了要認同合作社的價值外,同時也必須遵守合作社所規定的內部規範,這就是一種社會金融(social finance),以達到永續社會發展,自營自生、自住管理。

    『#合作住宅』是自助互助的「人合」組織,而非「資本的結合」只追求最大獲利。以成員共同出資,一人一票共商共決經營和分配,此為「集體的社會型企業家」共同承擔風險和創新,重視人與組織的結合、社區關係,經濟學家Marshall稱兼具「社會關懷與經濟效率的『雙重性格』」,是特殊的中間性、草根性「社會經濟事業體」,不以營利為唯一目標,謀求社員、社區、社會的利益,具有公益性、教育性、經濟性和社會性功能。

    『#建物生命週期評估』 (Life Cycle Assessment,以下簡稱LCA)。所謂建築物的生命週期(Life Cycle,以下簡稱LC)就是建築物由出生到滅亡的時間。所謂綠色建築的LCA 就是由建材生產、營建運輸到建築物拆解、廢棄物處理週期的環境衝擊評估,亦即從建築物的「搖籃到墳場」進行全面性、系統性的環境影響評估。LCA 法是現代「價值工程」與「信賴工程」的基本學理,在1990 年代漸漸成為綠色建築評估的理想。
    #建物生命週期評估LCA
    『產』:產業,在LCA,建物生產履歷與建物營建、維修養護、拆除回收
    『官』:政府:協助管理監督,補助輔導、法令釋疑
    『學』:學術:參與LCA評估、設計規劃、輔導監督、監督品質
    『民』:居民:參與LCA所有階段、監督施工品質、永續發展、自主管理

    2⃣.推動『#青銀共居』(深化多元對象的混居制度)
    現今社會同時出現「高齡化老人獨居」及「青年租屋不易」的問題,這樣方案推行可以調降低空屋量
    (1)青年:照護長者換宿/長者:共享房屋換照顧
    (2)地方蚊子館活化(集會場所)
    (3)社區營造(課程/活動/社團)

    3⃣『#智慧住宅』產業實驗場域
    優先試辦「智慧住宅」、「智慧社區」,申請本共居方案的青年及長者優先享有政府補助的「智慧住宅」、「智慧社區」產品及服務,並同意大數據資訊蒐集、負定期填寫滿意度問卷及使用意見徵詢的義務。

    4⃣發行『#房屋債券』開發社會住宅
    由於房地產業周期長,資金周轉慢的行業特點,所以房地產企業都傾向於發行中長期債券(1-10年),以獲取長期資金。發行『房屋債券』開發社會住宅可與青年購房相結合,購屋者可監督及參與其中的設計討論。房地產債券的發行可採取與購房結合的形式,居民購買債券可以不還本付息,到期轉為購房的預付款,補差價後,以實物形式還給債權人住房,或債權人享有一定購房優惠的形式。這種方式既能促進債券的銷售,又能加快解決居民住房問題。

    5⃣『#囤房稅』施行,使屋主願意轉換資產配置
    台北市府推行良好的囤屋稅政策採累進稅率制、自住輕稅,房屋所有權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供自住使用、辦竣戶籍登記之單一且自住房屋,稅率至0.6%。取消自住3戶優惠,住家用房屋不再區分自住或非自住,以家戶持有全國房屋戶數採累進差別稅率,保障其中1戶稅率1.2%,持有超過1戶以上房屋採累進差別稅率。
    此制度有效抑制房價並促使有多筆房產的家庭在孩子成年後轉換資產配置,減少啃老族並促成年輕人更願意在適婚年齡結婚買房。

    結語
    當今公共住宅興建的目的在於調節住宅市場,藉由公共住宅的存量對抑制房市,避免市場投機炒作。
    『#產、#官、#學、#民』的四方合作的趨勢,民間、政府、NGO可以有更多合作、協商、討論、互動,掌握在地需求及民意。社會住宅的推動牽涉到居住文化的轉變、空間的調整、都市區域規劃,並不是一蹴可幾的。社會住宅推動不只是衝數量、蓋房子,作為都市政策的一環,規劃與研究過程不能少,需透過居住調查,因地制宜的回應在地需求,更需要民間的參與,才能發展出永續、多元的社會住宅。

    #台灣民眾黨 #居住正義
    #願眾生離苦得樂 #共築圓境

    參考資料:
    2019/09/06地產新聞 台灣房市3高症頭張金鶚:囤房稅是解藥
    http://m.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index/20190906/38437545/news/
    聯合國推動城市永續 以住宅政策穩定社會經濟
    https://www.ntpu.edu.tw/admin/a3/people3_more.php?id=306
    住宅政策應正名為居住政策/內政部次長 花敬群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260/article/1632
    內政部 不動產資訊平台
    https://pip.moi.gov.tw/V2/B/SCRB0501.aspx?mode=9
    【投書】為什麼他們不想要社會住宅?撕下「自私」標籤,看見在地需求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7608
    台北市政府居住正義論壇
    http://www.udd.taipei.gov.tw/living-justice-forums/
    https://paper.dropbox.com/doc/20180316-VII-f8hJXYK5jC1Keu6FwrOl7
    OURs都市改革組織 2019-10-09無殼蝸牛三十週年「青年安居政策論壇」各政黨邀請說明
    https://ours.org.tw/2019/10/09/housingpolicyforum2019/
    放眼海外 來看看他國的青銀共居是怎麼樣的?
    https://ubrand.udn.com/ubrand/story/11817/3731481
    10個重點瞭解德國合作住宅──公平、民主與永續
    https://ours.org.tw/2019/09/05/housingmovie03/
    社會金融(SOCIAL FINANCE)維基百科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ocial_finance
    What is Social Finance?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713082016/http://www.clanncredo.ie/default.aspx?m=22&mi=172&ms=0
    社會金融(SOCIAL FINANCE)的可能性
    https://twstreetcorner.org/2018/09/04/wuchungshen-3/
    房地產債券
    https://wiki.mbalib.com/zh-tw/%E6%88%BF%E5%9C%B0%E4%BA%A7%E5%80%BA%E5%88%B8
    政府債券
    https://wiki.mbalib.com/zh-tw/%E6%94%BF%E5%BA%9C%E5%80%BA%E5%88%B8

  • 政大宿舍申請系統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8-12 0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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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鄉問題在沒老師願來

    黃國將/國小校長(台東市)

    偏鄉小學常有找不到師資的困境。圖/台師大提供

    報載一○八課綱上路,教育部鼓勵師資進入偏鄉高中職。其實國小缺乏師資的問題更嚴重!偏遠學校每年暑假就陷入「搶老師大戰」,找不到老師來上課的窘境,戕害偏鄉學生受教權,儼然已是國安問題!因此筆者提出幾點淺見:

    一、儘速落實偏鄉教育條例,給予久留教師實質獎勵:二年前通過的「偏鄉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雖有設置久任獎金、提高地域加給等措施,但迄今仍停留在只聞樓梯響的階段。以筆者服務的特偏學校為例,不但老師沒地域加給,有的光每月開車到校油錢就要花近萬元。因此多數教職員服務年限屆滿後,即申請調離。建議教育部應溯自一○七學年度起算久留獎金,否則大部分教師待不滿八年,久任獎金的美意形同虛設。

    二、開設偏鄉師培專班,恢復原住民族及離島生保送機制:久任獎金可留住偏鄉教師,惟培育在地、優秀的人才投入國民教育的基礎工作,才是根本之道。以往師院時代有原住民族與離島保送生的機制,筆者當年同學就有多位畢業後留在原鄉服務,成為在地社造的重要人才。由在地人才繼續培養當地的下一代,才能傳承文化與永續經營社區。

    三、補助縣市政府一整年代理教師薪資,穩定偏鄉教師人心:目前代理教師聘期僅十個月,如教育部及原民會、客委會等能整合資源,補足代理教師二個月暑假期間的薪水,加上提供戶籍不在偏鄉及離島的教師每年四趟返鄉交通費,相信不僅能鼓勵教師留任偏鄉,也能減緩「行政大逃亡」的慘況。

    四、改善單身宿舍環境設備,提高留任意願:筆者學校今年獲補助執行單身宿舍整修工程且陸續增設保全監視系統,住宿的教職員工略有增加。顯見提供安心、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確實能讓教職員工無後顧之憂。

    五、調適家長心態,鼓勵子弟投入偏鄉教育:其實最放心不下的莫過於家長,筆者曾遇到一位來考代理教師的大學剛畢業考生,考試時間已到,卻未來應試。致電後才發現家長載送該名考生從台南來,剛過南迴公路抵達台東縣最南端的大武鄉,就覺得一路上山路迢迢,心疼女兒在偏鄉服務生活交通不便,於是調轉車頭打道回府去了。前陣子也有家長不放心子女到「有熊出沒」的南橫擔任代理教師,考上後辭職。眼見開學在即,學校卻招聘不到老師。

    其實台灣雖有城鄉差距,但生活水平隨著網路購物的發達,交通也逐漸改善,偏鄉教職員一樣可以過著純樸的生活。流浪教師高喊找不到教師缺,建議父母們應放手讓子弟趁年輕嘗試投入偏鄉教育過獨立生活,服務偏鄉學子,這不也是積功累德?

    教育部應深切思考,一○八課綱鳴槍起跑,在偏鄉能招聘到「素質佳」的老師開設多元課程前,要如何解決偏鄉學校沒人願意來服務的「量」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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