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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收訖公文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619的網紅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陳薇仲第五次市長施政總質詢|被迫改書面啦!!】 基隆市議會第五次定期會在5月4日開始,期間因應5月15日全國第三級警戒停會,後又於6月29日復會優先開始審追加減預算...,並且將議員對市長施政總質詢改為書面,要求市府於8月份臨時會前回覆。(明明也是第三級警戒硬是復會還把議員對市長總質詢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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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薇仲第五次市長施政總質詢|被迫改書面啦!!】
基隆市議會第五次定期會在5月4日開始,期間因應5月15日全國第三級警戒停會,後又於6月29日復會優先開始審追加減預算...,並且將議員對市長施政總質詢改為書面,要求市府於8月份臨時會前回覆。(明明也是第三級警戒硬是復會還把議員對市長總質詢改成書面= =...,平常發公文都不一定等到回覆了,而且有些議題等到回覆的時候時效早就過了...)
本日(7/14)是第五次定期會的最後一天,我們也將被迫改成書面的總質詢內容整理給大家,由於總共有八大項重要市政質詢,所以以下努力濃縮字數,留言處也會附上完整的書面內容,之後市府的回覆也會分享給大家,希望市民一起來關心!
第五次(被迫改書面)市長施政總質詢,薇仲說給你聽👉https://npptw.org/UoIsxK
一、本市防疫工作相關檢討與資訊統整💉
疫情爆發以來,不論是居家快篩後相關流程,以及針對防疫旅館與集中檢疫所的收治規劃都是市民非常關心的議題,我們請衛生局說明外,也強烈要求加強即時資訊工作(如無公共風險之疫調完成後也應加註以安人心)與基隆市Covid-19專區資訊整合,同時更要求將前十類公費疫苗施打對象之各類別造冊人數、中央撥補到基隆的疫苗數量,以及各類別已施打人數等資料公開上網。此外,針對不斷在媒體上發酵的首長疫調之爭,也應明確說明中央成立跨縣市資訊平台後針對區域聯防的協助,以及地方政府是否確實檢討區域聯防之困難並反映給中央。
二、溫室氣體管制與低碳永續城市🌏
城市是減碳排放和綠色永續的有效行動單位,但基隆過去僅是被動以中央撥補經費和相關規範來執行,甚至有把原本業務範圍作為減碳目標的投機作為,因此,我也不斷要求檢討,在這次書面質詢中,我要求市府儘速對「基隆市低碳永續家園建構推動計畫」、「基隆市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計畫的執行狀況、達標情形進行盤點,並檢討各細項指標訂定合理性及說明減碳量化程度。
針對本市預計訂定的《基隆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草案》,我要求應訂有本市之明確中、長期減碳具體目標,並要求成立低碳永續及能源政策專責單位,更重要是在政策規劃過程中納入民間社會力、與市民一起行動,此外,更要配合中長期目標,有相應的評估預算、目標是否達成之機制,並依成果滾動調整。
三、樹木保護法規統整與將專業修剪納入工程契約規範的進度🌳
樹木的錯誤除了會使得樹木因傷口過大而慢性死亡外,更可能導致樹木肢體無法平衡與樹體弱化而在風災傾倒,除了造成公共安全問題,也非常浪費公帑。這次質詢我針對民眾詢問的麥金路與十全亭過度修剪議題請市府說明處置,同時也請市府回覆我已經詢問多次——《基隆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辦法》與《基隆市政府行道樹及喬木修剪作業規範》「修剪申請」到底要不要落實與明確執行,以及此兩項過時法規的檢討與去留。此外,針對公有樹木的保護、預防樹木不當修剪與強化工程納入專業修剪,林務局也正在擬定修法,我們也再次請市府相關單位說明建立基隆市詳盡樹木修剪規範的進度,以及是否依照林務局的建議,將修剪規範納入工程採購契約中,以修剪專業來落實公有樹木保護。
四、2021城市博覽會📈
有鑒於疫情發展難以完全掌握與預測,我先前發公文詢問基隆市即將於2021年10月舉辦、要花費本市3500萬經費的「2021城市博覽會」是否有足夠的應對措施,但觀銷處回覆的相關措施只是依照防疫指引來進行。當表演藝術界、全球及台灣各博物館和美術館在疫情期間發展出各種結合網路資源、影像技術、線上社群的新展演形式時,目前「基隆2021城市博覽會」卻未見任何結合新技術與思維的創新改變,與「2021城市博覽會」的初衷「在快速變動的全球化風潮與既有行政框框中,走出另類的城市治理典範」背道而馳,也無法回應市長在施政總報告中表示「面對 COVID-19 疫情與全球地緣政治再結構,台灣的城市治理需要再進化」,因此我們再次於書面總質詢提醒,並請市府提出面對疫情有創意的內容轉化,真正透過不同媒介將基隆的「過去400年與未來40年」作出創意呈現。
五、市有閒置空間資訊公開💻
除了在市議會不斷提案盤點市有閒置空間並資訊公開,我們也於2020年12月27日舉辦「『好市有閒置空間,不開放嗎?』的討論會、邀請參與「臺北市是有閒置空間綜合查詢平台」各段歷程的參與者與推動者來分享經驗並帶領討論,現場也有財政處、產發處以及約50位基隆藝文、新創等領域之青年工作者參與討論。目前財政處已積極進行盤點工作,但整個市府針對資訊公開和空間媒合卻想要以「標租」來進行,我們非常擔心公部門習慣的「標租」無法掌握需求、更無法媒合此類小型市有空間的需求者,因此我們再次建議整個市政府回覆目前閒置市有空間資訊公開規劃與進度,以及各局處空間活化計畫的整合進度,希望市府有更貼近需求者的創意空間活化方向,真正媒合市民與青年的需求。
六、本市轉型正義與文化資產保存工作執行狀況🖋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日前將基隆港、原基隆要塞司令部等列為審定公告第一批不義遺址。不義遺址的保存目的,是為透過空間取徑還原歷史真相、反省歷史記憶,並促進轉型正義的相關工作,以深化人權教育。本次我們也要求市府針對目前審定公告本市四處不義遺址相關歷史內容進行文獻與檔案爬梳、整理,且要規劃於現地進行歷史內容呈現或於正在進行工程設計中融入,供基隆市民深入了解相關歷史內容。同時,也請市政府說明威權象徵的清除工作。
此外,由於國門廣場基座以及近日惠明新村等未確定文資價值之文化資產提報標遭到「未審先拆」的爭議。在國門廣場基座上,更在僅有現勘紀錄(且參與委員都認同基座有其歷史價值、應登錄為歷史資產)、未經由文化資產評估審議就徑行將基座拆除移置異地的誇張處置,我們強烈要求市府檢討本市文化資產評估、審議及保存之作為是否失當。
七、交通設計與公車營運檢討🚐
台灣每年因交通而死亡的人數高於新冠疫情的死亡人數,其中多數肇因來自「車」本交通的設計基礎,目前,人本交通為基隆市府近年致力目標,然而,除了硬體設施改善外,我們更要求交通處針對目前智慧交通的狀況提供事故路口之交通數據與相應檢討,同時我也提供去年我以彭祖裝實測安樂區危險路口的影片(影片網址 https://npptw.org/LtBF30 ),請交通處說明行人穿越時相與路口設計之檢討與改善措施。
再來,由於基隆市公車虧損嚴重、已達13億,目前基隆市府與議會已組成「公車營運改革小組」,而我們也要求交通處和公車處說明目前「檢討重疊路線」、「跨區公車」、「社福卡使用調整規範」和「站牌間距」等改革項目之進度,同時,也請說明跨區公車規劃,以及社福卡使用規範〈基隆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優待辦法〉修改進度。同時,也詢問大家關心的506公車的營運檢討,並請公車處說明太陽能版智慧站牌於基隆設置的可行性評估。
最後則是基隆捷運,也就是「基隆南港間通勤軌道建設計畫」,已經在去年進入綜合規劃階段,先前我們煩請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與鐵道局討論,鐵道局表示「基隆-八堵」間技術層次定案約在年中,若綜合規劃順利完成,約在2021年底舉辦民眾公聽會,此次除了請交通處說明目前掌握進度外,更再次要求基隆市政府於各項討論會議代表基隆市民發聲、要求中央將掌握通勤族的通勤起訖與需求,才能將使用者的想法納入規劃中。
八、垃圾清運與限塑政策📸
住宅區或偏遠山區都常有民眾亂丟垃圾或是不肖廠商丟棄大量裝潢等廢棄物的問題,但棄置廢棄物難以舉證,偏遠山區更有清理上的困難,也因此,預防與稽查更為重要,我們在此次的書面質詢中詢問環保局搭配在稽查上與警察局合作的困難,以及搭配移動式電眼的規劃,此外,也請環保局說明「非法棄置聯合查緝計畫(下簡稱獵鷹計畫)」過去執行成效與本年度的規劃。針對獵鷹計畫之成效與執行規劃,請市府回覆
由於越來越多民眾關心一次性用品的大量使用造成對環境、海洋的危害,然而,從中央發布之限塑政策執行多年卻成效不彰,我也收到安樂高中的學生陳情,希望可以檢討基隆市限塑政策。因此,我也特別在此次請環保局提供近年基隆市一次性塑膠用品的用量統計,同時請環保局說明目前限塑政策的困難與檢討,並建議除宣傳外,更要參考不同縣市與企業合作之實例,在更多消費場域執行創意減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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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運務段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60-嘉義市,61-嘉義縣,63-雲林縣,72-臺南市,82-高雄市,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5/10~110/05/17
資格條件:
1.大學畢業。
2.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powerpoint等能力。
3.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擔任一般事務、繕寫、繪圖處理及協助營運安全、工程管考等行政庶務工作。
2. 負責南區協調中心聯繫召開專案、聯繫會議及公文收發事宜。
3.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工作轄區:林內—枋野間)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待遇/每月:
1.依本局自辦工程僱用定期性契約工按日計給工資標準技工工種第五級日支949元( 按每月日數支給,最高約29,419元/月)給薪。
2.日薪(含假日亦支薪)按月支給。
報名應繳文件:
1.本局契約進用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需載明工作起訖期間)。
5.男性須檢附役畢或免服役證明影本。
預定進用期間:
1.依本局辦理「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執行。
2.本案僱用期間:110年6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台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工程結束)如該計畫提前結束或預算不足,即無條件解雇。
3.本僱用案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品行不端或試用成績未達70分,不予正式僱用。
4.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傅小姐電話:(07)5810517。
一、意者請自公告日起至110年5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履歷表(本局網站自行下載)填妥後連同應繳證件,於報名截止期限內掛號郵寄至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人事室傅小姐(高雄運務段)收,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定期契約人員-助理工程員(技工)。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撤銷其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二、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將於110年5月21日公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網站(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tip/關於臺鐵/行政與人員招募/人員招募),請依公告時間、地點準時參加,不另行電話通知。報名應繳表件不齊全(如未使用本次甄試之「履歷表」報考,未檢附「身分證」影本、最近1年內正面脫帽半身相片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報名表各頁「未親自簽章」或不符合資格者,不另行通知。寄送文件恕不辦理退件。
三、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四、正取人員,經用人機關公告報到日期,逾期視為放棄正取人員資格,不再進用。
五、備取人員係候用性質,用人機關候用期限自正取人員報到之日起算一年內有效,逾此期限不再進用。
六、錄取報到人員於報到上班日須檢附經公立醫院或衛生署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辦理體格檢查之體格檢查表。
七、甄選如有請託關說,不予錄用。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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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請睜大眼睛停看聽
不特別只有針對韓國
放諸四海皆準!
【韓國打工度假:仲介的陷阱與自保】
隨著韓劇、K-POP的流行,
韓流爬上最高峰。
而韓國的打工度假也成為眾多國家中,
頗熱門的選項之一。
然而,看中這背後商機的商人也不少。
今天就用這兩天在韓國找工作版上討論度很高的文章
跟大家分享一些事情。
截圖是網友實際案例,內容是「公開社團」的截圖
據說這個林姓仲介好像之前就發生爭議事件,
但後來文章被洗下去,所以還是陸續有不少人跳出來指證。
內容有案件苦主的苦逼狀況、
林姓仲介近日持續在各大公開社團徵人的截圖
與曾經跟該仲介接洽的網友提供的「基本條件內容」
在國外其實你本來就容易碰到少數當地人讓你很無語,
但如果再碰到同鄉的欺負自己人就覺得更無語。
今天,我們只就這件事情的幾個部分來作探討
至於該仲介與網友之間的爭議,
因為我們都是第三者,所以我們只能提醒
無法做更多的干涉。
📍1.『我該不該透過代辦呢?』
老實說,在準備申請韓國打工度假簽證申請的階段,
我並不建議透過仲介或代辦。
雖然說這中間有很多文件要跑,
的確會花許多時間在東奔西跑,
可是通常是一至兩天內可以做完的。
基本上只要將地點跟路線安排好,
是可以很快速的在短時間內完成這些事情。
除非你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忙的大忙人
不然我真的會建議你抽一點時間出來自己跑。
雖然辛苦又麻煩,可是這段時間,
同時會讓你思考你是否要做這件事情。
當然,如果你有這個預算請代辦的話,
的確是真的可以省下不少時間在準備文件。
📍2.『韓國起薪比台灣優渥很多,
我不喜歡偶像也不迷韓劇,我只是想去韓國打工賺飽後,
再去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
那你就去澳洲。
那你就去澳洲。
那你就去澳洲。
我真的可以用我的腳頭屋回答你,
就去澳洲就好,不要來韓國浪費時間。
韓國打工現在規定更加嚴格,
對於打工時數上有規定。
此外,韓國打工薪資即使比台灣高,
但是相對的打工的福利無法比照正職。
加上韓國的物價水準同樣不低,
打工月領的薪資除了要支付房租(抓平均20-50萬韓幣的金額)
扣除伙食費一天抓高一點7000*2也要將近600塊台幣、
交通費(單趟地鐵基本料金單趟1250韓幣,
隨著距離會有增加料金)
即使你完全不喝飲料、不出去玩,
光靠打工的薪水要存到你想要的錢也很難。
H1打工簽證的目的是「促進韓國觀光」。
所以一年的時間裡,
你的工作就是以為了籌旅行需要的費用而賺的。
不要懷著「韓國起薪高」的美夢來韓國打工度假。
📍3.『不會講韓文,因此求職上有所困難,
透過仲介,希望除了能找到好工作以外也希望能獲得工作簽』
其實過去我也講得很白,真的不要來韓國找工作。
你自己想,如果你是老闆,
你會用一個一句韓文,
可能學經歷也普普,
專業技能也好像不是說無人取代
重點是你要請他工作,
你還要很吃力地用英文跟他溝通
最後你還要擔心,他到底懂不懂你交代給他的任務。
這真的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
相信大家也知道韓國就是個很愛用國貨、
選材也幾乎以本國人為主的國家。
當然,在韓國工作的人,
不完全都是從事與韓文相關的工作,
但要找到一個好工作,要跟韓國人平起平坐,
那某種程度上韓文程度是必須的工具。
也許有人覺得「那西方面孔是不是比較吃香?」
其實也沒有,因為我以前待食品公司,
當時有中東人,他韓文一樣講得很好。
除了專業性很高、無法被取代的工作以外,
基本上你韓文完全不會講的狀況下,
是沒辦法找到好工作的。
當然仲介總是包著美麗的糖衣,
幫你找工作、找房,一切幫你喬好好,
感覺一切都讓人很安心。
最開心的是還附帶一個工作簽給你,
是不是AMAZING好棒棒呀~
其實像該案例的狀況一樣,
一般不會韓文的情況下不是去民宿打工,
就是去免稅店工作。
基本上你不用透過仲介,
不用支付這種貴三三的仲介費也能找到。
的確因為免稅店的特質下,
申請工作簽的門檻會比一般企業稍寬一點,
然而,申請該簽證需符合韓國政府規定的資格。
講白點就是你沒這些資格,韓國政府不讓你請簽。
從大學學校、主修、工作經歷幾年以上、語言能力等
綜合條件是否符合該職缺都是審核要點
此外,申請人需要準備的文件同樣非常多,
同樣的,企業端需要出示的文件也是不少,
因為申請需要備妥的文件很多又繁瑣,
所以願意讓企業點頭心甘情願幫你申請的狀況不多。
韓國因為經歷一次經濟危機,
所以對於現實面的考量非常多,
但是如果你是值得企業聘請的人才,
他們滿意你的學經歷,希望你成為他們的助力,
那他們聘請你的時候,絕對願意幫你辦簽證。
我過去面試外國人時,也只會問:
「我們公司符合請簽資格,
可是你要親自跟出入境管理局諮詢你是否符合資格」
因為這真的不是老闆喜歡你就能解決的事情。
資格不符,出入境管理局的承辦人員是連看都不看一眼,
就會把你的資料退回。
鋪梗鋪這麼長,到底重點在說什麼?
你其實不符合資格的話,
你透過砸錢請仲介想辦法幫你把資格喬到符合,
最後獲得了工作簽,
但你只是被仲介使用非法手段當合法奴役的人而已。
話講得難聽,但是請簽需要出示的文件跟證明很多,
如果你出示的文件根本就不是真的,
講白了在韓國就是違法。
我不知道大家會不會害怕,
可是我實際為了更換地址到出入境管理局時,
親眼看著兩位警察駕著違法勞工上去。
雖然我不知道他違法項目是什麼,
但我忽然覺得這種事情真的不能僥倖,
沒抓到的確沒事,那萬一抓到了呢?
你可以僥倖的覺得好高興獲得一張大家夢寐以求的簽證,
可是你忘了,你被這個雇主綁住了,就跟這個案例一樣,
月領扣稅後是120萬韓幣左右,根本就跟在台灣當上班族差不多了。
然而生活花費卻是韓國當地的物價水準。
跟案例原PO原本計畫存錢的想法完全背道而馳,
甚至連休假的時間都少到可憐。
月薪140幾乎是我過去做INTERN的水準了,
除非真的是規模很小的企業又是新鮮人,
不然幾乎不太會用這個薪資雇用人才。
我以前以「新入(신입)」應徵時,
當時起薪至少也是年薪2600~2700了,
一家企業願意花錢花時間請外國人才來,
他絕對知道需要給予"平均值"的薪資額度。
上免稅店提供住宿的事情,
我的確有聽說,
我認識的人裡面過去也有人從事過這樣的行業。
同樣是以省房租為由住進宿舍跟他人同房。
不過後來認識的人,只剩下他做滿一年而已,
其餘的人都覺得沒辦法這樣繼續下去。
通常在沒大筆預算支付租房保證金的情況下,
我建議就乖乖住考試院吧。
雖然很窄很可憐,但至少是一個人一個房間。
而且我住過比較大的考試院,
基本上當時有到過我家的人都覺得很滿意,
就覺得是個小套房而已。
(當然房租也是我跟房東談很久才拿到這麼滿意的價格*哈)
如果是雅房的話大概30萬上下其實就有了,
套房從40萬起跳,依據房型大小規模計算。
你選擇住宿舍同樣會被扣掉一筆宿舍費用,
那你不如就自己住還比較自由。
考試院通常可以透過上網搜尋就能看到基本房型跟設施,
真的不懂韓文其實也蠻多部落客推薦各種考試院的,
只要事前爬文並使用E-MAIL做預約確認,
以匯款或是請代購代匯業者幫忙匯訂金,
便能保留房間,一抵達韓國就有地方住。
考試院並沒有限定一年約,
因此中途選擇搬離是沒有問題的。
基本上韓國的工作簽,
因為是為了聘請專業人才才發給的簽證,
所以在嚴格要求申請人必須符合資格以外,
韓國政府也不會完全虧待你。
只要你是符合請簽資格的人,
他們同樣會要求公司必須有怎樣的規模來保護外國人。
最基本的就是月薪需要150up
是的,看到這裡,案例中的苦主說是工作簽
但是薪資是月薪140,扣稅後大概120上下。
其實就已經牴觸了最基本的規定了。
我會說真的不會韓文,沒辦法跟韓國人平起平坐的人,
真的不要來韓國就是因為你吃虧了你也不會知道
你沒辦法申訴,因為你看不懂韓文,
你沒辦法自己爬文看韓文法規,
你無法求助公家機關還你公道。
我是雇主,我要請會中文的人,
有很多中國留學生、台灣在韓工作者、台灣人妻、香港人、
甚至是朝鮮族可以選擇,
所以你要怎麼說服我選擇你並給你一個好薪水、
完善的福利與一張辦好的簽證?
你不會韓文,但只是抱持著去民宿打工、
免稅店打工賺點零用錢,再來到處旅行玩樂的話,
那的確是你的自由與選擇,
畢竟這樣你的得失心會少很多。
可是你如果不會韓文,卻一開始抱持著各種美夢,
那你就在台灣吧。
其實不只是韓國,其他國家亦是如此,
要先求能力再求好
📍4.『仲介陷阱你看到了嗎?』
其實,我自己在韓國工作,
在我轉職時,也曾收到HEAD HUNTING(獵人頭公司)的提案。
但對方從頭到尾並沒有跟我收取任何費用,
同樣的服務其實在台灣、日本各國都有。
但是通常找尋高端人才的HEAD HUNTING並不會向求職者索取費用,
工作媒合成功後,他們是向企業部分收取委託費。
因為有些企業在尋找高端人才時,
的確不會完全依靠公開的求職平台。
他們透過這樣的服務是為了篩選人才的資格。
而這次案例苦主碰到的仲介則不是以這樣的出發點為主。
基本上你繳交考試院保證金、房租後,
加上考試院其實不會加收網路費跟水電費,
我想15萬台幣應該可以讓你爽過好一陣子。
一般他們不太會理已經在韓國待久的人
也不太會理韓國人妻,
因為對韓國有一定的了解後,
基本上要入坑就有點難了。
中途離職需要陪7倍仲介費這件事情,
其實並不是合理的規定。
應該說不管是打工度假或是工作簽的人,
正常來說離職、轉職,都只要勞資雙方協議後,
雙方無異議則可進行辦理並且申告離職。
「有要負擔家計嗎?」
這個問題我不太懂為什麼要問,
也許是因為有家計壓力的話更能撐吧(?)
包括後面的「有獨立過嗎」之類的問題,
都是在測試勞方是否能撐得住。
此外,我覺得比較值得爭議的部分是
「了解韓國文化嗎?」
「在韓國有親朋好友嗎?」
這個我覺得是蠻值得拿來討論的。
講白了,就是你了解韓國文化跟求職狀況,
他要是眶你,你隨時都可以知道怎麼跟他爭論。
更不用說你如果在韓國有親朋好友,
在韓的親朋好友跳出來解決、幫忙申訴,
那事情就鬧大了。
所以我真的覺得你如果一點都不了解韓國文化,
真的不要只是看台灣新聞報導韓國薪資有多高。
因為,你必須要能跟韓國人競爭,
才能接近這個門檻。
我是不清楚是不是這種仲介都需要事前繳費,
但你如果真的要透過仲介,我只會說,
在簽約前詳讀合約內容吧
事後有爭議時,通常為時已晚
📍5.『韓國求職注意事項』
其實面對完全不會韓文的狀況下,
要提醒大家的注意事項其實還是有點難度。
因為你即使請雇主做到這些事項,
你自己沒辦法閱讀確認內容也是效果有限。
首先,當你入境韓國,確定你會待90天以上,
請務必前往你所居住的管轄區所屬的出入境管理局
申請外國人登錄證。
事前需要準備的文件與照片請事前爬文準備好,
不然到現場申請時才缺少的話就要多跑一趟。
另外,目前出入境管理局採預約制,
所以請上hikorea註冊後進行預約。
現場雖然也提供現場預約服務,
但畢竟事前預約可以自選時段,比較快也比較自由。
會要你先做這個手續是因為當你真的需要申訴時,
你因為有外國人登錄證,
才能證明你是合法且有權力申訴的人。
確定打工地點後,為了避免爭議,
我建議可以跟雇主要求提供簡單的勞資契約(근로계약서)。
基本上以正職員工錄取時,因為簽證上的需要,
雇主必須出示一式兩份的契約,
在確認內容後,雙方簽屬後,其中一份需繳交給出入境管理局。
除了確認合約成立以外,更是透過第三方保護這份協議。
因為是打工,所以內容通常不會像正職的這麼繁瑣,
所以通常只要載明:
1.근무계약기간(勞動契約起訖期間)
2.근무장소(工作場所)
3.근무내용(工作內容)
4.계약일(簽約日)
5.임금,임금지급일(薪資計算方式或薪資,支薪日)
6.근무일 및 주 휴일(工作日與每周休息日)
7.휴게시간(休息時間)
雖然說一般打工其實不太會給合約,
但是為了確保外國人勞工的權益並且避免紛爭的產生,
通常向雇主要求出示簡單的勞動契約並不會被拒絕。
面試時,基本上都會說得很清楚,
正常的公司不會要求員工繳交護照。
2017年最低時薪6470韓圓
(延長工資x1.5,夜間工資x0.5)
請大家不要做廉價外勞.......。
基本上正職的員工,其實也受工時保障,
所以像案例苦主一樣,幾乎沒有休假的狀況已經是違法了。
雖然也有人說韓國這麼多公司在加班,
我們談年薪,飛出去出差沒日沒夜的奔波就乖乖忍受,
為什麼就拿這點說他違法........?
答案很簡單,就是你已經這麼委屈了,
這麼多點都可以拿出來當作指控的證據,
這是不是值得你繼續忍讓,
是不是值得你期待的公司,
我想當事人應該最清楚。
📍6.『踢公北!!我被壓榨的悽慘兮兮,我該怎麼辦?』
申訴吧。
沒什麼好講的,就是申訴。
要嘛就是摸摸鼻子,自認倒楣乖乖回台灣,
然後讓對方繼續殘害下個受害者;
要不然就是勇敢站出來申訴他。
這個世界很現實,
當你選擇踏出舒適圈時,
你碰到困難,周邊的人可以給你意見、
可以給你基本的協助,
可是你自己都無法自己面對問題時,
沒有人幫的了你。
1.備妥證據吧:
從薪資紀錄、對話紀錄、契約等證據都留下來
如果沒有上下班紀錄的話,
建議可以去地鐵感應T-money
確認交通紀錄後,留下來作為日後證據
2.依據狀況,選擇申訴管道
基本上一開始還是會建議直接向韓國勞動部申訴。
不過因為申訴的訴願填寫到日後處理,
全都是以韓文進行,因此不會韓文的人,
這邊就很難進行。
我自己曾經碰過轉職後,
公司一直不願意支付退職金的狀況,
當時我就是上勞動部民怨區填寫申訴表單,
附上證據的截圖資料後,
大約1-2周左右就收到掛號的公文,
請我到管轄地區的勞動部進行勞資協商。
我的狀況是薪資糾紛,
所以一方不出席代表放棄自身辯論權益,
另外如果最後調解無效
仍舊無法拿到該拿的薪資時,
當時的承辦人員直接告訴我:「那你就走民事訴訟吧」
不過大部分的雇主,
通常發現你明明是外國勞工
卻知道要走法律途徑進行申訴
一般他們都會乖乖的支付積欠的薪資
不管怎樣,我會強調韓文在韓國是基本的工具,
不只是因為求職與競爭力的需要
而是因為當你吃虧的時候,
你要為自己伸張正義時,
同樣是你最大的利器。
但是這個案例苦主因為對上的是「台灣仲介」,
所以韓國部分是否接受這種案例申訴,
我就不得而知了。
加上案例的苦主本身不會韓文,
除非透過會韓文的親友全程協助,
不然可能在申訴的過程中有所困難。
因此我反而建議這種時候可以求助
駐韓國台灣代表部。
畢竟是台灣人與台灣仲介的紛爭,
這部分應該找台灣代表部進行處理會更合宜。
所以之前也曾經提醒過大家記得出發前
把一些代表部的電話跟緊急聯絡電話都抄好
必要時也許用的到也說不定
以下則是提供大家各種申訴管道:
韓國雇用勞動部線上民怨申訴傳送門
(고용노동부 민원마당)
http://minwon.moel.go.kr/minwon20…/petition/petition_list.do
韓國勞動部網站
(고용노동부)
http://www.moel.go.kr/index.jsp
商談電話
(상담문의)
疑問商談:1350
(無須加國碼,直接在韓國使用手機撥通即可)
值班室:044-202-7999
駐韓國台灣代表部
http://www.roc-taiwan.org/kr/
地址:首爾市鐘路區世宗大路149號光化門大廈6樓
電話:82-2-399-2780
急難救助:
專線:82-2-399-2767~68
行動電話:82-2-10-9080-2761
(韓國境內直播010-9080-2761)
受領領務申請案件時間:
周一至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至4點
不管怎樣希望在外工作的人,
都能保護好自己,並且慎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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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仲介前請詳閱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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