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收到稅捐稽徵法第30條ptt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收到稅捐稽徵法第30條ptt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preed (just do it)看板tax標題[問題] 今天收到國稅局的公文了 請教一下時間...
如果以下有違反版規麻煩告知一下 會盡速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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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請教有稅務背景的人一個問題
今年上半年時有跟台南某家珠寶商購買一些實體黃金和實體白銀
(我本人是在高雄,所以都是網路轉帳,對方在郵寄商品給我)
但是到了年底時,這家珠寶商因為被同行檢舉要做查帳的動作
就前後寄兩次信來,也有打電話和傳短訊來,要我幫忙協助查帳
主要是當初有差不多20萬左右的帳戶他們不確定,希望我填寫資料回函
協助幫忙核對,但是我都沒鳥他,因為我覺得他有可能逃漏稅
而且我只是消費者而已,買完東西都那麼久了,現在還來煩.
但是昨天晚上台南國稅局寄資料給我了 = =發一個公文來
依據稅捐稽徵法30條辦理 附上調查表希望我在23日以前回寄回去
調查表內容有兩份 一份是主要問我有沒有跟此珠寶商買商品?
有的話請附上消費明細和相關發票影本還有當初轉帳的戶名帳號
第二份就是要我清楚的表達今年跟他購買的金額和日期要寫清楚
(總共金額大概買了180萬左右)
目前我請教會計稅務背景的朋友
最糟的狀況就是國稅局會請我去台南跑一趟做詳細了解
但是不會有罰款,但是我只是消費者阿,幹嘛為了這個鳥事跑去台南
應該以後都不會和這家珠寶商有往來了,有逃漏稅我幹嘛要幫它擦屁股
目前我得到比較好的建議就是最近幾天把相關發票還有明細整理好
寄回給台南國稅局,然後希望就這樣平安過關沒事了(不要叫我去台南阿)
希望有相關財會背景的朋友給點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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