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通知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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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通知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若翠-微笑加油讚,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一早國民黨議會黨團召開記者會。針對Wecare Money!? 揭露罷韓金流及幕後黑手! 出席議員:王義雄、曾麗燕、陳若翠、李雅芬、李雅靜、邱于軒、陳玫娟 議員陳若翠首先指出,行政部門應該秉持行政中立,不該成為打韓機器,但這幾天警政署跟法務部都跳下來參一腳打韓,法務部說賄選金額不限30,警政署說...

  • 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通知 在 陳若翠-微笑加油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5-28 13: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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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早國民黨議會黨團召開記者會。針對Wecare Money!? 揭露罷韓金流及幕後黑手!

    出席議員:王義雄、曾麗燕、陳若翠、李雅芬、李雅靜、邱于軒、陳玫娟

    議員陳若翠首先指出,行政部門應該秉持行政中立,不該成為打韓機器,但這幾天警政署跟法務部都跳下來參一腳打韓,法務部說賄選金額不限30,警政署說有黑道監票,全都是企圖影響選舉。昨天按鈴申告檢舉的事實,請問法務部到底有沒有要展開調查。

    還有昨天某里長爆料領取通知單要簽名,這本來就是各區里例行公事,為確保民眾有領取到投票單的保障,但該里長卻擴大事端,直指韓式詐欺,我們呼籲民進黨約束支持者,不要再抹黑又兩套標準。

    李雅靜議員則怒道,wecare你們金流從哪裡來?一堆文宣跟刊登廣告的費用錢從哪來?希望檢調單位好好偵查。曾麗燕議員更呼籲所有的文宣和其它贈品,是否違反選罷法,希望檢調單位好好查證我們提供的資料,不要姑息養奸。

    陳玫娟議員則拿出熱心民眾提供,説她在丟垃圾時有收到洗手液兩瓶,裡面夾帶罷韓文宣,試問罷韓團體,在民進黨失去政權後就開始連署罷韓,你們花了那麼多錢,背後目的險惡,請市民好好想清楚,他們背後真正的目的是什麼?

    然後邱于軒議員以我們舉發涉嫌違反選罷法發送的乾洗手,wecare說是關懷協會發送,這些乾洗手市價一罐約130,上面寫著請大家66去投票,而這位關懷協會的理事長劉家羽小姐,正是趙天麟服務處執行長,曾任2020小英姐妹會楠梓會長,法務部你到底辦不辦?我們合理推論市長一上任就發動罷免,是由民進黨發動,罷免理由就是不甘願,不是市長跑去選總統關係,不甘願才是光復高雄的由來。
    李雅芬議員最後補充説明,這位劉小姐長期以來都是擔任民進黨地方重要幹部。希望民進黨出來說明,你們是不是背後黑手,背後共犯到底有什麼掛鉤,我們呼籲民進黨不要破壞高雄這座城市,也希望市民朋友睜開眼看,好好想想,罷免真的合理嗎?
    #人在做天在看

  • 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通知 在 蔣根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4-25 11: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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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友,午安愉快!相信這幾天,好友們陸續都收到了房屋稅單吧?根煌要提醒您──個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若於房屋稅繳納期間因疫情導致需要隔離、檢疫或接受治療,可申請房屋稅「展延至6月30日」喔!只需檢具主管機關所開立之治療、隔離或檢疫之通知書,連同房屋稅單,就能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囉!

    另外,根煌也要和您分享,不出門也能繳納房屋稅的好方法唷!好友只要開啟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為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連結,輸入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期別代號等資料,接著選擇輸入信用卡號碼,或是搭配讀卡機使用晶片金融卡,即可完成繳稅,簡單、便民,在防疫期間更是實用、安全。

    近來各級政府致力推動紓困及振興方案,此刻正是財務運用的重要時機,因此也要請市民好友們,如期繳稅。若有忘記繳納情事,每逾2日將依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如逾30日仍未繳納,還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因此根煌提醒好友,一定要抽出時間,完成繳納喔!

  • 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通知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4-17 21: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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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我們邀請了民間各界代表以及相關部門,召開了「有溫度的連結:犯罪被害人權利及服務法制化」公聽會。
     
    整場公聽會從下午2點開始,一路至6點才結束討論。會議中,被害人代表叡叡媽媽、 中華民國 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 王薇君 - 保護兒童我願意,皆舉出許多目前在接觸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時、或是面對司法相關事務時,所面臨到的種種問題。
     
    臺北律師公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也是我自己本身案件的委任律師之一 陳孟秀 律師也提到,前天燈泡案三審定讞,至今連律師、受害者家屬本人,都還沒收到任何通知及判決書,一切皆是透過媒體得知,「我們的司法,真的有尊重被害者家屬嗎?」
     
    在這邊我要非常感謝今天出席的所有代表,長達四個多小時的公聽會非常精實。《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從 1998 年完成立法至今已經過了22 年,然而現行法令與落實情形對被害人權利保障仍然不夠完善、提供的服務難以貼近被害人需求、提供服務的第一線人員也同樣面臨許多困境。
     
    對此,今天公聽會我們針對相關部門提出幾個改革方向。
     
    首先,疑似犯罪被害事件發生時,相關單位應有法定通報義務並建立標準化的機制。
     
    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相關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如果有疑似犯罪被害事件,應該通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基於被害人權益及服務的目的,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應該共同研商案件通報標準、通報資料的銜接、系統電子化的可能,以及個人資料調查之範圍、期間、程序、方法、審議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以建立標準化之通報機制。
     
    第二,法務部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應該釐清法定服務的範圍與定位。
     
    法務部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應依據服務對象的需求差異,例如:事件類型、年齡、性別、身心障礙、家庭資源等,規劃相應的服務方案。包含服務時間、服務強度、重點個案、訴訟服務與陪同出席等。同時,也應建立最低服務標準,定期檢視各分會落實情形。
     
    第三,鑒於重傷案件被害人長期照顧的需求,在身心障礙鑑定期間難以獲得支持。
     
    對此,法務部與衛福部應該共同協調因應措施,減輕重傷案件被害人因為服務銜接空窗所產生的經濟重擔。此外,法務部應該重新考量重傷補償金的設計,並且研擬增列生活照顧費用的補償項目,以周全重傷案件被害人的經濟安全。
     
    第四,司法院應盡速強化刑事被害人的司法保護及法律扶助機制。
     
    依據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對於經濟弱勢等之犯罪被害人,申請法律扶助,法律扶助基金會應指派熟悉被害人保護法令之扶助律師,協助被害人落實刑事程序的支援機制」的決議,司法院應盡速核定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會修正之《法律扶助施行範圍辦法》草案。同時,也應該強化法律扶助基金會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合作聯繫及轉介機制,設立各分會的單一窗口。
     
    第五,法務部應進行犯保協會的組織改造,讓決策與服務貼近被害人。
     
    為使服務貼近被害人需求,法務部應該依照《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白皮書》的政策建議,進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之組織改造以提升專業自主性。包含總會引進專業專任之正、副執行長,以及董事會民間化與決策民主化,其官方董事比例不得超過三分之一,並納入犯罪被害人保障名額。
     
    第六,犯罪被害人權益與服務有賴跨部會合作,應修法明訂各部會之權責。
     
    鑒於被害人權益的各項業務涉及諸多領域行政資源的協調與整合,應於《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明定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強化犯罪被害人權益與服務的橫向連結。並於地方政府層級規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各分會與警政、司法、社政、衛政、勞政、教育等單位之橫向聯繫,達到相互協力目的。
     
    第七,國家負有推展犯罪被害人權益及服務事務並提供必要資金的責任。
     
    行政院、司法院、法務部及衛福部,應該積極協助犯罪被害人權益及服務事務的落實。行政院及法務部應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白皮書》中的政策建議,規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短、中、長期人力充實計畫,配置合理資源與專業服務人力。
     
    最後再次感謝今天所有與會的來賓,未來的任期內,我會持續推動犯罪被害人權益的相關修法,讓有溫度的連結,真正落實到我們的體制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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