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支票劃線或持票人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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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30 20: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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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https://wp.me/pd1HGm-na

    重點整理來嚕❤️順手分享好人一生平安♡

    【直播重點整理EP30】 台澎小堅果

    時間:8/28(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2. 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我的想法:

    這次會來聊軍事佔領也是因為社群上有多次討論過,在某次直播有說明清楚同盟國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關係、《一般命令第一號》的重要性,大家可以先行回顧這篇👉🏻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再來是要特別說明國際法上對軍事佔領的規範,有哪些事情是可以做的,哪些事情則是違反佔領法。

    由這來延伸討論八二三炮戰的真相,前幾天臉書河道上不同政黨的人都有發文講八二三,其實我在看台澎人敘述自己打八二三保衛「台灣」時我也不忍潑冷水,但又不得不說明清楚,身為法理建國論述推廣者的我也有發一篇文,我自己的外公是原日籍台澎人他有被徵召,但中國內戰只能在中國領土上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也不是中國內戰的地方,而台澎人在國際法上屬於無國籍人士,屬於被佔領地的人民,根本不可以被徵召去打中國內戰,但因為大多數台澎人不清楚這些原委,所以情感認知上就出現了誤會,感慨錯了這都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洗腦的結果,今天我們就好好的來聊國際法上關於軍事佔領的規範吧!
    🍡🍡🍡

    1️⃣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軍事佔領(Military occupation)要談兩個部分:一個是軍事、一個是佔領。
    軍事這個部分,佔領行為背後是有軍事力量存在,透過行使軍事力量取得所謂的一種強制力、執行力,以這個為靠山進行佔領的行為。

    軍事佔領行為後面這個佔領的部分,它與其它使用管理行為有很大的差異,佔領行為的佔領者本身是佔領的執行單位,它本身絕對不是被佔領的東西的擁有者,如果這東西是你的,你就不會去佔領這個東西。所以我們不會說某某國在佔領自己的領土。

    《一般命令第一號》第一點a項,就是講中國(不包含滿州) 等等當地的日軍要向蔣介石投降。

    a. The senior Japanese commanders and all ground, sea, air and auxiliary forces within China (excluding Manchuria), Formosa and French Indo-China north of 16 north latitude shall surrender to Generalissimo Chiang Kai-shek.

    👉🏻 General Order No. 1 🔗 https://en.wikisource.org/wiki/General_Order_No._1

    那為什麼在中國的日軍是要向蔣介石投降? 蔣介石接受日軍投降的身分,不是以中國國家元首或中國軍事將領身分,而是以盟軍代表的身分去,就是代表同盟國全體成員,所以它在中國領土上代表盟軍全體成員接受日軍投降,接下來實施軍事佔領。因為佔領者是盟軍全體成員而不是中國這個國家,中國這個國家本身的領土歸屬屬於中國而不是盟軍全體成員,所以這時蔣介石在代表盟軍來接受日軍投降後進行的動作,仍舊是屬於軍事佔領。因為蔣介石是代表盟軍來做這件事情。

    那軍事佔領目的何在?軍事佔領這個發生狀況有非常多,有可能是戰爭進行過程中,某一方贏得一場戰役,有效的控制某個重要據點,它就用軍事武力把這地方控制住,這就是軍事佔領,這是戰爭進行中甚至是彼此還在互打。這時的軍事佔領主要是掌控戰略要地,控制者可以在軍事上得到優勢。

    還有個狀況是,像台澎的狀況:交戰雙方其中一方投降,雙方簽署停戰協定(就是1945.9.2日本簽署的《降伏文書》)讓雙方停火後實施的軍事佔領。這種軍事佔領,是戰勝一方對戰敗一方的領土,或戰敗一方在戰爭過程中侵占的地方進行接管,這也是屬於軍事佔領,這是「投降後的佔領」。這是確保在投降後到簽署和平條約,正式結束法律上的戰爭關係之前,停戰狀態不會發生負面的改變。

    當投降之後,戰勝方對戰敗方的領土或者控制的地方,進行軍事佔領是為了確保這個投降後的過程可以順利,不會有人滋事、不會再出亂子,以免戰爭無法結束。

    所以投降後的軍事佔領的要求,跟戰爭過程中的軍事佔領有很大的差異。

    投降後軍事佔領可以確保不會出亂子,但不代表完全不會發生亂子,所以在這過程中,我們不可能會讓「法律上的永久、確定效力」在軍事佔領時發生,例如:「領土主權移轉」就不可能會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完成。因為若是還在駁火狀態,要是一方透過佔領取得領土主權,然後另一方又開戰奪下被佔領的領土,難道領土主權又要再次移轉嗎?這樣會沒辦法確認領土主權歸屬且很難結束戰爭。

    儘管在投降後實施軍事佔領,還是有可能再次發生戰爭,所以這時也不可能因為簽署降書就認為軍事佔領移轉領土主權,因為戰爭還未真正法律上結束,所以這個投降後軍事佔領動作本身具有很清楚「暫時」屬性,是暫時性的控制措施。對這個動作上就不可能賦予永久性的法律效果,因為隨時會改變。

    所以,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有個非常重要的原則:「佔領行為的本身絕對不會產生移轉領土主權的效果」。

    由於主權平等原則還有領土完整性原則,領土主權的歸屬在國際法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領土完整性原則」是指國家之間要彼此尊重對方的領土完整。這個原則也會與「不干涉(內政)原則」產生連結。

    領土的界線就是一個國家的主權行使範圍的地理界線,領海是領土的延伸、海上的領土。

    領土主權會在國際法上產生非常大的意義,領土主權一但移轉後,這塊土地就會具有非常多的意義,其它國家要尊重這個國家使用管理這塊地的權利,其它國家不可以去干涉。除非這國家做了會侵犯到周圍國家的行為,不然其它國家是不可能多加干預,這就是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的意義。

    所以說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產生的效力是非常強大的,因此不可能單純透過軍隊進行事實上的佔領行為來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如果佔領可以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那這樣就回到原始比拳頭大的狀態了。誰有拳頭就可以亂佔領就可以拿走領土的話,不就是直接與領土完整性衝突了嗎?

    所以一旦跟領土完整性連結起來的話,佔領者就不可能因為佔領而取的領土主權。中華民國政權1945.10.25代表盟軍來台受降並軍事佔領代管台澎,雖然它騙說台灣光復,但事實上並不可能發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不可能產生讓台澎領土主權回歸中國的法律效力。法律上不可能發生這種效果。

    佔領行為不會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

    2️⃣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進一步來談,國際社會對佔領行為還有設下什麼要求呢?

    國際法上對佔領行為主要規範,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對佔領者於佔領地可以做的事情與不可以做的事情有訂出規範跟要求。

    寫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中的條文是被明文法化的國際慣例!就是說今天就算你沒簽署這些公約,但你也要遵守,因為這已經變成整個國際社會遵守的規範。

    國際法的特殊地方就是,一般的契約只會對簽約者具有約束力,但如果是國際法上的條約,如果條約內容是國際慣例成文法化的結果,一個國家即使沒簽署,也一樣會受到相關國際慣例的拘束,這就是國際法特殊的地方。

    國際規範上威力最大,不一定是成文法後的條文,可能是沒有還沒經過成文法化的過程,但卻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慣例,這樣的國際慣例在國際法上其實是佔很大的比例。

    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裡面的原則、關鍵:軍事佔領不移轉領土主權,這個意義就是這個佔領地不會因此變成你的,所以你不可以把這地方當成自己的領土來使用,這就是關鍵。

    這就會衍伸很多東西佔領者要意識到:佔領地不是佔領者的,戰爭結束就可能要物歸原主,所以你不可以對佔領地做太多改變,包含佔領地上人民國籍、相關法令規定所遵循的規則。基本上佔領者要尊重原本規範,除非原本規範執行會影響佔領狀態,或者是原本國家的法令侵犯國際法上的規範時就可以修改、取消,例如德國納粹原本的法令有侵犯猶太人跟身心障礙者人權。

    佔領地原本的法令如果沒有違反國際社會的規則的話,那是可以繼續執行下去。二戰時德國跟日本在被軍事佔領時都有被改變當地的法令,例如:日本這邊就是軍國主義病態化,人民喪失言論自由,所以戰時體制下對言論自由跟人身自由的管制,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就被去除掉,甚至日本的憲法也在盟總安排下有被調整,日本憲法的修改正是由大日本帝國議會依據《大日本帝國憲法》中所定的修憲程序修改。光從《大日本帝國憲法》中的條文仍舊被遵循,就可以知道,即使修改的憲法的草案是盟總所提供,也並未改變日本憲法是在日本政府行使主權後改變的法律事實。(盟軍對日佔領的作法,是由盟總負責規劃,交由大日本帝國政府(修憲後為日本國政府)依其國家政府身分執行。日本政府仍舊是在行使主權,日本的主權沒有因為在佔領期間被盟軍代理或者取代。)

    佔領者雖然要尊重佔領地的法令,但若佔領地的法令有需要調整,或者正是引發戰爭的原因,就可能被調整。

    佔領者可以在佔領地徵稅,但要依照原本佔領地的稅法去徵收,且基本上只能用於維持佔領地的穩定,而不可以拿去佔領軍所屬國家使用,或用於填補佔領軍所屬國家的財務漏洞。

    但很明顯的,ROC政權在台澎徵收的財產很多都運到中國本土去應付中國發生的第二次內戰,當時1945.8月PRC政權還沒建政,所以那時候屬於中國共產黨以及中國國民黨之間的「黨爭」(國共內戰),PRC政權1949.10.1建政後就是「政府代表權之爭」(一中兩政權)。在當時蔣介石是中國國民黨的,那他就把代表盟軍軍事佔領代管的台澎上的物資、工業生產設備拆一拆運去中國使用,這是不可以的,這件事情台澎建國後要好好算帳。

    另外佔領地不是你的,所以佔領地的財產,你也不可以登記成國有地的財產,所以現在在ROC政權的國有財產局,裡面登記的台澎財產其實都是不屬於它的非法財產。尤其是土地的部分,ROC政權把台澎除了私有地以外的其它土地都登記成國有地 這其實是非法的。

    佔領軍在佔領地如果需要使用物資時,是要付費的喔!不可以搶錢搶糧搶女人。例如:需要交通工具,可以徵用民間的車子,要嘛付錢買下車子取得所有權,要嘛付(使用費)租金,此時所有權還是對方的,使用後最後要物歸原主,絕對不是你要就直接拿走。 

    依ROC政權在台澎的執行任務身分來說,它做了太多它不可以做的事情,而這一切都奠基在「台灣光復謊言」之上,因為大家都相信台澎領土屬於ROC政權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那台灣人就不會質疑為何財產會變成國有財產。

    所以轉型正義中的黨產會,把從KMT手上拿回來的不當黨產放進ROC政權國庫中,收歸國有是在幹嘛呢?這些很多當初都是台澎人的資產,先被ROC政權登記成國有財產,然後KMT透過國庫通黨庫變成自己的又轉賣別人從中獲利,如果追回來不是就應該還給最初被搶的人民手上嗎?

    如果是不動產 應該都會有所有權移轉紀錄。就算找不到原始擁有人,也根本不可以登記成國有財產,而應該另外成立法人單位,來管理台澎地區公共財產。移轉所有權單位,未來台澎建國後,就可以把這個台澎公共財產移轉成建國後的台澎國家。

    ROC政權就是中國政權,登記在他名下的財產就是中國財產。

    所以ROC政權這樣做,如果假設、萬一哪天PRC政權接收ROC政權一切 把ROC政權給消滅掉,那就會被PRC政權拿走,因為這就是中國政府的財產,因為這兩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的主權國家法人格是同一個啊!

    上面情況說明,東西所有權的財產與領土主權跟兩回事喔!大家要分清楚。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這國家擁有了領土主權可以在上行使國家主權,就可以制定相關法令,去建立所有權、不動產制度,此時就會有土地或房屋所有權的法律上制度存在(ROC政權治理台澎時基本上是延續了日治時期所建立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

    (某次直播有聊到外國的大使館買下房屋所有權的涵義,大家可以去回顧一下:什麼是「外交關係」?大使館是什麼?蓋亞那設的台灣辦事處/立陶宛設的台灣代表處的法律性質為何? https://wp.me/pd1HGm-mg)

    還有,佔領者因為沒有佔領地的領土主權,所以不可以把佔領者本國人民移居到佔領地來,這樣會有佔地為王的疑慮。雖然可以允許其它國人民暫時停留,但也不可以久留,例如:二戰結束時盟軍戰俘要回到本國之前,都會在不同佔領地移動。

    那如果ROC政權擬訂難民法,這當然屬於國內法層級,不可能去影響到台澎法理地位、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的狀態。難民法能產生的法律效果要看它寫了什麼,例如提供政治庇護、人道援助,有的會提供國籍(但若ROC政權提供國籍,那就是中國國籍),但難民也不會因此取得在台澎永久居留的權利。

    ROC政權制定難民法到底要幹嘛呢?就好比:香港,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主權國家,是ROC政權代表的「中國」這個國家的大陸地區。對ROC政權來說,香港人就是它想代表的中國的國民,也不是其他國家的難民,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裡香港特區的人民,是不必用難民法、直接用港澳特區相關法令就可以處理的。

    在國際上只有15個國家承認ROC政權是它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的政府,這時ROC政權到底可以提供什麼保障?都自身難保了。另外一點接納難民進來的話是否就不會有問題?ROC政權目前是算親美的,如果讓阿富汗難民來的話,那可能會發生的風險是如果想對美國報仇的人以難民身分進到台灣,然後跑到AIT去搞什麼恐怖攻擊,你要怎麼承受風險?人權考量是一點,但現實上不需要這樣做,阿富汗難民去到歐洲會更近,不需要跑到台灣來,而且台澎目前並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能提供的保護有限,還不如低調一點當中轉站。

    🍡

    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金門是中國領土是中國內戰的範圍,為什麼台澎人會去參與?

    台澎人是以「台灣充員兵」的身分,被抓去打八二三炮戰,這本身違反國際法、佔領法。因為身為佔領者的ROC政權不可以把佔領地人民當成自己國民,讓台澎人變成中國軍人,這是很嚴重的事情。八二三炮戰就是台澎人為了不屬於自己的國家、為了沒有取得台澎領土主權的佔領者去拋頭顱灑熱血打跟自己無關的仗。

    佔領者不可以要求佔領地的人民對佔領者效忠。因為一旦發生佔領地人民被迫效忠佔領者的情形,佔領者若將佔領地人民當成肉盾去對抗佔領地人民母國,那將是很不道德且不人道的。這是嚴重違反國際規範的行為,在台澎建國後一定要處理的!現實上,台澎人被強制徵召去參與823炮戰也導致台澎人在認知及國家認同上發生很大的問題。為了不是你國家而打仗受傷,拿到了張榮民證得到些許被施捨的蠅頭小利,然後就對這個佔領者感恩戴德,這根本就是錯的。

    佔領者除了不可以強制徵召佔領地人民加入自己軍隊外,其實連打廣告募兵也不可以。不管是透過主動、被動的方式都不可以把台澎人變成ROC政權的軍人。唯一的例外是,如果ROC政權在台澎成立「自衛隊、警衛隊」,那就可以,因為這類單位的成立目的是為了維持佔領地的安全穩定。總之,不可以讓佔領地人民為佔領者去死。所以八二三炮戰講白的就是ROC政權非法徵用佔領地台澎人打中國內戰,從一開始就是違反國際法。

    網友留言有說到:「蔣介石本來要放棄金馬,在軍事大會上決定好了,但麥克阿瑟將軍派第七艦隊司令來台灣跟蔣介石說金門守住日後才有機會反攻,所以蔣介石才要守住金馬,這過程有些事情很矛盾。這段歷史在美國國務院跟老蔣日記都有看到雙方都有目的,這歷史鮮少人知道。」

    →那是麥克阿瑟的看法,不能說是美國的看法。麥克阿瑟可能純粹只是從戰略的角度提出建議,不能將麥克阿瑟的意見直接認定為是美國政府的意見。麥克阿瑟是從ROC政權內戰反攻的立場主張金馬不能放。立場是不同的。

    美國「政府」的官方立場是放棄中國領土金馬不要管,你就到台澎這依照自決權來成立另個國家變成一中一台,但蔣介石自己不要啊,還堅持自己是正統中國,更抗拒兩個中國,美國立場就是切乾淨不要牽扯到台澎上,那好在蔣介石拒絕,拒絕得好~不然這樣蔣介石就變成意外的國父!而且很有可能台澎更難切割中國政權引來的問題。

    事實上,蔣介石是以「投降」來逼迫美國幫忙金門的。八二三炮戰的時候,蔣介石說:如果金馬被攻下,台灣這邊的軍隊的士氣會大減(這就是在暗示「我會投降喔」),所以逼迫美國非幫忙不可。

    蔣介石說這種威脅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是開羅宣言之前就說過了啦!二戰那時中華民國政權要打不打、要投降不投降的,後來才會有這戰時意向聲明,好安撫蔣介石參戰。

    最後結尾,了解台澎法理地位的人,不要在此時申訴不要去當兵。因位ROC政權還沒有老實承認盟佔代管身分,在當下局面去面對ROC政權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解決問題的方法,最終還是要回到推廣台澎法理地位,讓更多人知道以後,形成公民力量體現在ROC政權選舉上,來掌控ROC政權,使它承認盟佔代管身分。

    在還沒建國之前,我們還是要保護台澎,所以當兵若是在台澎上就可以在心態上當作是「自衛隊」,若是被派去金馬就要好好調適心情。我們是要讓大家去理解ROC政權這個台澎代管機構可以成立自衛隊來保護台澎。雖然現在它沒有成立這個,防護台澎的單位在名義仍舊是ROC政權軍隊,但它畢竟還是在保護台澎。所以千萬別誤以為我們現在討論法律上的事情是要慫恿大家兵變。

    ROC政權因為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是管理者角色,可以制定法令,我們身為被管理者,遵守管理者制定的法令是合理,若管理者制定的法令不合理,我們去抗爭是ok的!

    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又或者考到駕照可以合法上路啊,但不表示可以開車撞人。

    所以要認清楚ROC政權是盟軍讓它可以來到台澎的,所以不管你再怎樣討厭它,也不可以否認它有合法代管權限。但承認他有合法代管權限,並不影響你對它的不當管理行為表示反對、以合理、適當的方式進行抗爭的權利。

    🍡🍡🍡

    與台澎法理地位有關的問答:
    台澎歷史脈絡時間序圖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06951200886768/

    Q&A13台灣主權未定論只是理論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46594352040147/?d=n

    Q&A19光復節等於台澎主權移轉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63376373695278/?d=n

    Q&A31開羅宣言了解一下啊中美英三公報不就是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95963593769889/?d=n

    Q&A32 中華民國可依開羅宣言取得台澎主權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98512726848309/?d=n

    Q&A33日本降伏文書可以讓中華民國取得台澎主權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101312156568366/?d=n

    Q&A34 中華民國政權佔領台澎可以讓中華民國取得台澎主權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103847962981452/?d=n

    Q&A42:中華民國可以透過中日和約取得台澎領土主權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126285760737672/?d=n

    Q&A52: 中日和約寫馬關條約失效主權回歸給原本國家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66503688264853/?d=n

    Q&A30台灣派代表去南京制憲所以台灣是中國的啊: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93436047355977/?d=n

    Q183:皮筋兒 Journey 不管你怎麼吹,台灣主權早定論囉!開羅宣言就嗯!有承認具有法律效力就好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42657223982832/?d=n

    Q&A25台灣的地理範圍有哪些?哪個是領土主權未定?: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79690472063868/?d=n

    🍡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https://wp.me/pd1HGm-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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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1 18: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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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郎每日讀報 #週日公休版 #為什麼公休要發長文

    │終局之戰:分紅條款如何左右好萊塢的新樣貌│

    「Disney 毫無廉恥地錯誤指控 Scarlett Johansson 無視全球疫情變化,試圖讓她看起來跟 Disney 一樣麻木不仁,而我非常確定她並非如是。該公司刻意在聲明中揭露她的片酬數字,藉以將她的個人成功變成一種攻擊武器,就好像這位事業太成功的女性應該要為此感到不好意思一樣。」

    《Black Widow 黑寡婦》女主角 Scarlett Johansson 的經紀人 Bryan Lourd 日前在聲明中措詞強烈地批判 Disney。

    今天原本是「每日讀報」單元的公休日。然而 Bryan Lourd 這個名字和 Scarlett Johansson 的合約糾紛,正好與過去幾個月好萊塢正在發生的變化交織成一個越來越清楚的圖像。

    好萊塢的產業面貌正在被分紅條款重塑,而 Bryan Lourd 就是主導這個改變的關鍵角色之一.......


    ■ 談判案例:直接向產地買的《鋒迴路轉》

    除了跟莉亞公主本人 Carrie Fisher 交往過之外(星戰9中出現的女演員 Billie Lourd 正是兩人的女兒),Bryan Lourd 更重要的身份是他從1995年以來就擔任地球上影響力最大的經紀公司 CAA 的合夥人、董事總經理以及副主席的角色。

    作為好萊塢檯面上/檯面下最重要的談判者之一, Bryan Lourd 的經典之作就是在 2007~2008年 WGA 編劇工會大罷工時擔任包含 Bob Iger 所領導的 Disney 等片廠與編劇工會律師團之間的調停人角色。

    長達100天的罷工最後重創美國電影和電視業,而編劇則在最後協議中爭取到對於新興的網路發行媒介有更高的分紅比例(片廠一如往常一開始堅稱網路根本賺不到錢)。

    這兩天剛剛在希臘殺青的《Knives Out 2 鋒迴路轉2》很可能會是 Bryan Lourd 經紀人生涯另一個里程碑等級的談判代表作。

    《鋒迴路轉 Knives Out》第一集的編導 Rian Johnson、製片 Ram Bergman 和男主角 Daniel Craig 三人正好都是 Bryan Lourd 的客戶。 身為經紀人,Bryan Lourd 成功地替他們打包了《鋒迴路轉》第一集的製作案,兜售給 Lionsgate ,為這個近年來好萊塢最成功的原創電影寫下精采的序曲。

    然而真正的談判身手展現在2020年後全球大流行疫情下的產業劇變中。

    5個月前 Bryan Lourd 成功以4.65億美元史無前例的天價,將《鋒迴路轉》的兩部續集賣給 Netflix。考量到第1集成本僅只4千萬美元,這坐地起價10倍的2部續集電影光價格就已經寫下歷史。除了給《鋒迴路轉》導演、製片和男主角(前提是必須繼續主演)3人每人各1億美元的鉅額費用之外,Netflix 還在合約中開給了一張好萊塢人人夢寐以求的「空白支票」——導演 Rian Johnson 保有整部電影完整的創意控制權,不必聽出錢的大爺 Netflix 給的任何修剪筆記。

    站在買方的角度,Netflix 自從自製節目《House of Cards 紙牌屋》以來就全力想要跳過片廠、直接與創作者交易的 Netflix。然而站在賣方的角度,Bryan Lourd 替他三位客戶創造了屬於自己的《紙牌屋》時刻,讓創作者終於可以完全擺脫片廠、擁創意自重,成為整個工業體系的新運轉核心。

    過去在片廠機制失能的產業動盪時刻,經紀公司經常取代片廠扮演起推動整個產業繼續向前的創意發動機發動機角色。這次串流變局中,CAA 的 Bryan Lourd 也毫不猶豫站到浪頭上大展身手。


    ■ 談判案例:一口價買斷的《大法師》

    紐約時報5個月前才以《鋒迴路轉》為例,預測類似的以創作者為中心的交易將會在好萊塢越來越普遍,沒想到 Bryan Lourd 在5個月後立刻再度達陣,幫他的另一個客戶——製片 Jason Blum ——談下了另一個天文數字合約。

    Jason Blum 和他的製片公司 Blumhouse Productions 是過去十年恐怖電影類型最重要的原創力來源。《Get Out 逃出絕命鎮》、《The Purge 國定殺戮日》和《Insidious 陰兒房》等系列電影都出自他之手。

    上週 Universal Pictures 和同屬 NBCUniversal 的串流平台 Peacock 確定要花費4億買下 Jason Blum 策劃多時的《The Exorcist 大法師》新三部曲電影的發行權。將在2023年由 Universal Pictures 在電影院發行第一集,然後接下來兩集則會在串流平台 Peacock 上獨家上架。

    如果和 Jason Blum 去年初大獲好評的《The Invisible Man 隱形人》的700萬製作預算相比,這3部電影共4億美元的合約毫無疑問就是他事業的空前高峰。

    《鋒迴路轉》和《大法師》這兩個製作案同時創下驚人天價的理由是他們採用了新的簽約方式。不像 Netflix 偏好用一口價向所有創作參與者(包含明星)買斷所有權利,好萊塢片廠向來支付的是一個比較中庸的價格,並在合約中承諾未來電影下檔之後如果在家庭娛樂、電視、串流等等其他平台得到新的收入,會再以「重播費」的名義分配一定金額給所有創作參與者。有時候到達一定額度的電影院票房也會設有分紅機制給比較有談判力量的明星,比如 Scarlett Johansson。

    這種傳統合約的好處是片廠一開始的財務壓力比較小,也等於將電影院以外通路的風險分攤給創作參與者(如果 DVD 沒有大賣,每個人都不會賺到錢)。然而這種合約的缺點就是萬一在其他通路大賣,也必須分配給所有參與者,而且還必須忍受可能持續數十年每天拿著算盤計算要分多少錢給誰的繁瑣行政流程。

    Netflix 的《鋒迴路轉》採用了一口價,所以男主角 Daniel Craig 只會得到一筆(雖然高達1億美元)的酬勞。雖然還沒有確切消息,但媒體猜測《大法師》可能是 Universal Pictures 這家傳統好萊塢發行商第一次採用一口價的電影發行合約。

    不再設有分紅條款的新式合約難免會繼續堆高片酬。不過在串流大戰的軍備競賽中,片廠為了追上 Netflix 片庫的增加速度,也很難有拒絕的餘地。此時此刻好萊塢的僱傭談判完全是賣方市場。

    最近連續發生 《The Walking Dead 陰屍路》原創編劇 Frank Darabont 的分紅訴訟、《黑寡婦》女主角 Scarlett Johansson 的分紅訴訟以及剛剛才發生的《Olympus Has Fallen 全面攻佔:倒數救援》男主角 Gerard Butler 的分紅訴訟,也會使片廠應該非常樂意擺脫持續計算分紅報表以及應付各種分紅爭執的力氣,以便專心打仗。


    ■ 刪除分紅條款之後好萊塢會變怎樣

    持續升溫的串流大戰和經紀公司的推波助瀾之下,姑且大膽預測未來幾年一口價合約和「直接向產地買」的交易方式在好萊塢越來越普遍。

    而那時候的好萊塢明星演員和明星編導們的工作條件和工作環境會有什麼樣的新面貌?

    經紀公司的努力將使他們旗下的編劇、導演、製片等核心創作者在未來的串流世界中獲得更多談判籌碼。會有更多個 Rian Johnson 或是 Jason Blum 在天價合約中向串流平台賣出自己的點子。除非串流大戰因為有最終勝利者出現而開始降溫,否則編劇、導演、製片和他們的經紀人將繼續在談判桌上扮演強勢主導者。

    但對於 Scarlett Johansson 和 Gerard Butler 這樣的明星來說,未來的職場可能會長得不太一樣:

    明星替他們的電影大大地增加商業上的成功機會但也帶來巨大的財務風險。多年來好萊塢一直有人想打破明星機制來消滅這種不必要的財務風險。 Jeffery Katzenberg 在擔任Walt Disey Studios 主席期間害他丟掉工作的那封著名的群組信裡頭,就直接點名 Disney 為了複製《Batman蝙蝠俠》的成功而花大錢僱用 Warren Beatty 和 Madonna 拍攝《Dick Tracy 狄克崔西》是完全搞錯方向的投資。詭譎的是 Katzenberg 在過去一年的華麗失敗創業 Quibi 其實也為了確保成功,比競爭對手 Netflix 僱用了更高比例的明星,並最終落入自己的預言:不好好說故事的人注定要失敗。

    分紅合約的設計原本就是好萊塢律師用來替片廠降低風險的設計。未來如果人人都學 Netflix 採用一口價簽約而導致明星的一次性費用被提高,好萊塢勢必會被逼得想辦法尋求其他策略來降低風險。

    Marvel Studios 就有一個現成的完美策略:Kevin Feige 編織出來的 Marvel 宇宙第幾期故事線,其實就是一個降低單一電影失敗、單一超級英雄失敗或是單一演員失敗的風險控制策略。他們已經在 Terrence Howard 事件中驗證過只要是人就可以取代,也正在小心翼翼地取代 Chadwick Boseman。

    而 Scarlett Johansson 所飾演的黑寡婦甚至還是已經結束的故事線。這很可能是他們選擇用強硬態度應對分紅訴訟的其中一個理由。

    或者更簡單的方式就是減少雇用明星的比例。

    Netflix 主導的串流產業不是明星演員樂見的未來職場。由於觀眾行為不一樣,串流世界不像院線電影那樣仰賴宣傳素材中明星名字來刺激粉絲在很短的時間內湧入電影院。我們自己的串流使用經驗早就驗證了 Netflix 其實是一個「明星戒斷療程」,因為最後我們收看叫不出名字的演員主演的節目時數早就遠遠超過那些明星主演的內容。

    對 Netflix 來說成本很低的網路迷因效應甚至比明星效應有更高的投資效益。花2000萬美元製作一季所有人都打扮成怪物的約會節目,可能會比花2000萬請一個明星然後再花2億製作一部2小時的電影,更有機會讓潛在訂戶按下訂購按鈕。

    分紅條款還在不在,好萊塢明星正在面臨衰退的威脅。這會是 Scarlett Johansson 的經紀人兼地球上影響力最大的經紀公司 CAA 的合夥人、董事總經理以及副主席 Bryan Lourd 下一道待解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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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7 15: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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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隆市議會第19屆第5次定期會
    #疫情關係,本次總質詢改為書面質詢。

    過去一年多來外媒各種盛讚「台灣是民主防疫的典範」、「防疫模範生」的報導不斷為民進黨政府的大內宣加持,在台灣的輿論圈廣傳,台灣曾是全球防疫模範生,不過近期本土案例大爆引來國際關注,日前《時代雜誌》刊文評論台灣防疫,批評台灣防疫先前都是吹牛,現在終於破功,甚至在文內大酸,台灣所吹捧的優良防疫只需要一杯「秘密的小茶水」就可以全然失守,引發熱議。《時代雜誌》近日以「錯誤的的安全感和秘密的小茶水,如何破壞台灣對新冠肺癌的防禦」為題,重批台灣的防疫吹牛破功,甚至在文內直指「想崩壞最被全球吹捧的新冠肺炎防禦,只需要一杯秘密的茶水。」(All it took to break down the world's most vaunted COVID-19 defense was a little secret tea.)一年多以來,台灣的社會和經濟活動大部分照常進行,不受影響,少數幾次社區感染最後也都以清零並解除隔離告終,學校照常上課,各行各業照常上班,演唱會、職棒比賽也都開放觀眾入場。但是自2021年4月底、5月初以來,受到全球讚譽的台灣「防疫神話」在短短的數周之間破滅,先是有華航機師諾富特酒店群聚感染事件,然後又爆發萬華茶室群聚和多個地方的衍生感染。為因應本土社區感染連續每日數百確診病例,台灣已經實施並延長了第三級防疫警戒至少到7月中,這距離「全面封城」的第四級警戒只差一步,英國Alpha變種病毒肆虐印度Delta變種病毒又在旁邊虎視眈眈一年多以來的成功防疫,為什麼最後會突然爆發多起本土社區感染,曾讓台灣人引以為傲的新冠疫情防治措施又為什麼出現破口?本席不禁想問!『民進黨你們到底在想甚麼?』
    截至7月3日,全台死亡686例,致死率4.5%高於全球致死率2.17%,基隆市新冠肺炎確診者死亡病例累計22人,以確診數309例計算,致死率7.1%,基隆市致死率為全國最高!死亡病例中,護理之家住民5人、養護中心住民3人和洗腎病患2人,占一半。現在他們在嚥下最後一口氣前,全部來不及跟親愛的家人道別,孤獨的走了令人鼻酸!印度Delta變種病毒都已經攻進台灣,當局千萬不要因為近日確診下降而大意。「台灣疫苗難民悲情 一針難求逃命中美」這是亞洲週刊對台灣疫苗短缺的形容,週刊指出台灣鬧疫苗荒,民眾只好出國逃命財力較佳者飛往美國,打疫苗兼旅遊認同中國大陸者,則到對岸打免費疫苗,連外籍生也群體離台紛紛返鄉打疫苗保命,報導直指蔡政府「超前部署破產」未積極採購疫苗,去年4、5月各國已經著手搶購疫苗但台灣卻每天沉醉零確診喜悅,等到今年5月中旬疫情失控民間要購捐疫苗又遭官方以各種理由刁難,民眾為了自保只好一波波湧向美國與大陸各憑本事去尋求「救命丹」週刊的描述,都是事實若不是蔡政府錯誤的疫苗政策孱弱的執行力讓國際疫苗遲遲無法到位台灣怎會淪為疫苗難民?

    問題一:疫情發展至今,唯有加速施打疫苗達到群體免疫,才能有效控制疫情,請問林市長要如何幫助基隆市民爭取全面施打符合國際安全標準疫苗❓

    ✅本席建議: 《彭博社》(Bloomberg News)公布的「全球防疫韌性排名」(The Covid Resilience Ranking)指出,台灣5月本土疫情爆發後,排名從全球前5名掉到第15名,本月公布的最新排名,台灣更跌至第44名(如下圖),主要原因是疫苗不足。
    指揮中心指出,若希望透過接種疫苗達到群體免疫力,疫苗接種率須涵蓋台灣人口65%,以此規劃,預計為台灣1500萬人接種,以每人2劑估算,需3000萬劑疫苗,目前台灣總到貨量526.66萬(採購152.66萬+美日捐贈374萬),同樣道理,基隆市人口數366196,為達到全市群體免疫力,每人2劑估算,約需47.6萬劑疫苗,目前基隆疫苗總分配量(AZ+莫德納)約7萬,顯示本市疫苗數量嚴重不足,請林市長向蔡總統建議
    (1)以國際疫苗為優先—積極協助企業(鴻海、台積電)、民間團體(慈濟)及八大工商團體購買符合國際標準的國際疫苗
    (2)發展國產疫苗為輔—依照國際科學標準來審查,為國人健康安全嚴格把關,確保疫苗有效並且安全

    問題二:全台三級警戒衝擊民生經濟,行政院推出『紓困4.0』精進方案,包括放寬紓困對象認定、勞工紓因貸款加碼、6月暫緩實施夏季電價等,方案上路三週以來,亂象頻生,層層門檻與僵化過時的審查標準,讓許多真正需要的弱勢勞工成為紓困孤兒,怨嘆『同島不同命』的悲哀。勞團也指出,5月中開始,被政府公告停業或減班的受僱勞工,他們生計遭受嚴重衝擊,還無法適用紓困方案,請教林市長你覺得『紓困4.0』政策有達到紓困目標?請問林市長要如何幫基隆各行各業勞工爭取紓困補助❓

    ✅本席建議:2008年金融海嘯衝擊全球經濟,為因應生融海嘯所帶來的消類緊縮效應,行政院於2009年發行「振興經濟消費券」」。當時發放標準就以「人」為單位,凡是於2009年3月31日前出生,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是領有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之外籍配偶等,每人都可領取3600元的消費券,然而5月爆發的新冠疫情,不僅產業、商家生計受到影響,個人生命安全更倍受威脅,政府紓困方案卻只照顧到部分,本席認為紓困應以『救急不救窮』為原則,建議比照美、日、新加坡等作法,採全民普發紓困金才是最迅速,對民眾最直接的應急方式,也最公平。美國去年與今年各發放每人紓困發現金支票1200至1400美元(約3.6至4萬元),他們的排富標準是年所得8萬美金;日本每人發放每位國民及有居留權的外國人10萬日圓(約2.8萬元),不排富,認為排富發放方式過於繁雜,基於便民與擴大補助範圍,因此認為普發才公平;新加坡年滿21歲發放1.2萬元,為了方便作業,不排富;香港年滿18歲發放3.9萬元,也為了方便作業不排富。

    問題三:台中市政府19日起,率先六都開放為1.3萬名鄰長優先接種疫苗,雲林縣、嘉義市、苗栗縣、台南市、新北市等接連跟進,請問基隆市是否也跟進將鄰長列入第二類疫苗接種對象❓

    ✅本席建議:比照台中市作法將全市3331位鄰長列入優先施打對象。鄰長協同里長肩負防疫宣導工作,面對高危險環境,符合疫苗施打對象第二類第四項「實際執行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工作」,優先施打以保障鄰長健康安全。

    問題四:根據衛生局數據提供,截至6月27日止,本市隔離病床+專責病床總床數為182,使用數為89床(使用率48.9%),空床數為93床,目前狀況尚稱充裕,但近日印度Delta變種病毒已攻進台灣,且傳播力更甚英國Ahpla變種病毒,若疫情再次爆發,感染者急劇增加,醫療量能恐嚴重不足,請問林市長如何因應❓

    ✅本席建議:應超前部署規劃並參考美國、新加坡等多國案例,於本市尋找適當地點(軍營、廢棄學校、現有學校體育館或將市立體育館稍加改建)建置臨時醫院(Mobile cabin hospital),以分流分級方式治療輕症患者或收治無症狀者,保存醫療量能才能在面對更嚴峻疫情時有備無患。

    問題五:近日因AZ疫苗接種後多起疑似不良反應及施打後死亡個案,截至6月28日,通報施打後猝死人數高達240人,居全球之冠。在歐洲,截至6月19日,歐洲的藥物不良反應資料庫(EudraVigilance)紀錄到歐盟共27國的不良反應。

    #死亡事件數 :
    AZ(3,364 )莫德納(4,147 )輝瑞(7,420)
    #死亡發生佔比 :
    AZ(1.15%)摩德納( 8.41% )輝瑞(3.11%)
    #嚴重傷害事件數 :
    AZ(793,036 )莫德納(122,643 )輝(560,256)
    #嚴重傷害發生佔比 :
    AZ(55.32% )莫德納(55.91% )輝瑞(41.96%)
    #不良反應回報總人數 :
    AZ(292,283)莫德納( 49,323 )輝瑞(238,435)

    不完整資訊導致民眾內心恐慌延緩施打,這錯誤觀念,不只會影響防疫工作的推動,更重要的是會影響市民朋友身體安全,請問林市長該如何因應❓

    ✅本席建議:根據歐盟調查及臺大醫院家庭醫學部醫師指出,部分國家考量血栓風險,建議60歲以上打AZ疫苗,另外AZ疫苗施打後死亡率不比其他疫苗高,甚至較低,其實是相對安全的(如上述歐洲統計資料數據)。市長要趕快加強宣導施打疫苗的重要性,為了保護個人免於罹病和預防重症死亡,以及建立群體對新冠病毒的免疫力,長輩或慢性病患者在醫師評估建議施打皆應盡快接種,以提升疫苗接種率儘早達到群體免疫,才能早日解封。

    問題六:面對新冠肺炎死亡率居高不下,印度Delta變種病毒已入侵台灣,傳染力比英國Alpha變種病毒還高出六成,應確實儘速找出隱藏在社區內的感染源黑數,因應目前台灣剛上市的幾款居家快篩試劑價格偏高(從340元到3000元不等),在持續三級警戒下,生計已撐不下去狀況下,不是所有民眾都有能力自費負擔,請問林市長如何加強防疫、鼓勵基隆市民居家快篩❓

    ✅本席建議:請林市長向中央建議,比照口罩模式由指揮中心統一採購居家快篩劑,定期定量免費提供國人使用,才能提升國人居家快篩的意願。英國居家快篩是免費提供給人民使用,且快篩包直接送到家中;德國民眾每周可到藥局免費快篩一次,德國政府也有規定,學校或是公司,每周一定要至少提供一次免費的快篩;法國同樣免費提供民眾7份快篩試劑。在中央尚未決策前基隆市府應儘速統一採購居家快篩試劑免費提供給民眾使用,初步至少先提供給高接觸風險、但沒有疫苗拖打資格的類別市民或弱勢族群,例如公車駕駛、社區巡守隊、義警義消義交、民防或中低收入戶及一些公共服務機構等。

    問題七:基隆市為減輕醫護人員舟車勞頓的辛苦與疲累,與旅館業者合作推出的「基隆挺醫護暖心住宿」專案,6大醫院設籍基隆的醫護人員在6月至7月入住可以享有優惠,房房價一律以1400元優惠計算,其中700元由基隆市政府支應,請問林市長雙北市、高雄市都推出醫護人員7月份單人免費入住的計畫,我們基隆市是否能比照辦理❓

    ✅本席建議:經本席了解,台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紛紛和旅館業者合作啟動台北市「感謝有你北市挺醫護」、新北市「醫護免費住宿」及高雄市「挺醫護溫馨休息棧」計畫,讓防疫業務有住宿旅館需求或因執行防疫業務被匡列為『居家隔離者』之醫護人員部分,於7月份單人免費入住合作之旅館,不分平假日(24小時皆可入住),且可連續使用不限天數,所以本席建議基隆市應比照台北、新北及高雄的作法,讓前線醫事人員在搏鬥病毒之歇息空檔,可以有個舒適、安全住宿環境,為辛苦的醫事人員加油打氣。

    問題八:彰化市「喬友」大樓內的防疫旅館6月30日晚間遭惡火濃煙侵襲,造成3名受消防局指示守在房間等候救援的居家檢疫者、一名用罄空氣瓶的消防員等四人嗆死,另有包括兩名消防員在內的廿二人受傷。自稱罹難家屬在臉書轉貼火災現場影片,發文質疑事發的防疫旅館是否有通過消防安檢,另一名死者親友也質疑,消防局為了防疫考量,不讓居家檢疫者離開房間才錯失疏散時機,將提國賠。彰化這個悲劇,是不是該讓各單重新思考,「全力防疫之時,該如何防災❓」

    ✅本席建議:(1)檢視各公共場所、集合大樓於防疫期間因封閉出口管制人流所造成的疏散與救災出入口障礙。
    (2)主管機關觀銷處主導成立『市府聯合稽查小組』於最快時間內完成本市
    防疫旅館的公共安檢,重新檢視逃生路線,保障市民朋友生命安全
    (3)又要防疫,又要救災,過去的訓練一定不適用當前防疫的狀況。相關單位要加強檢視人員、設備及修訂SOP以配合當前疫情。
    (4)主管機關觀銷處於核准新設防疫旅館作業流程務必照會建管、工商、消防等單位共同會勘。

    問題九:受到疫情影響,大眾運輸運量急劇下滑,福和客運7月1日宣布1551路線從8月1日起停駛,這條國道基隆到新店的路線,沿途經舊宗路、松山車站、基隆路、世貿中心、捷運六張犁、公館及新店等地,是許多通勤族的上、下班交通工具,停駛後將對通勤族造成衝擊,請問林市長如何因應❓

    ✅本席建議:福和客運1551線8月1日起停駛,對通勤族影響迫在眉睫,林市長應主動和其他客運業者接洽協調,督促公路總局盡快完成1551路線代駛或接手,務必維持運能做到無縫接軌,讓通勤者權益獲得保障更無後顧之憂。

    📌結論:
    去年執政黨一再大內宣及大外宣,強調台灣是防疫模範生,確診數相當少,控制得宜,但今年5月間本土疫情大爆發,一發不可收拾,台灣這次再度因防疫登上國際媒體版面,但不是因為防疫好棒棒,而是防疫超前部署「破功」。外媒的評析,令台灣啞口無言。這次本土疫情來勢洶洶,死亡人數激增,在在讓全民不得不嚴厲檢視:蔡政府口口聲聲「超前部署」,一年多了,疫苗採購數量、爭取疫苗代工及國產研發等實績在哪裡?本土確診案例並未趨緩之際,人心惶惶,台灣不分官方、民間,不分朝野,應該同島一命,只要民間有本事採購到疫苗,政府應從寬從速設立綠色通道、快速簡便審查程序,這才是國人此刻最殷切期盼的事,同島一命不應該是『同倒一命』台灣2300萬人民的寶貴生命才是最最重要的!不是嗎?執政黨!
    目前Delta變種病毒不到半年就傳染了90幾個國家,傳染力比英國變種病毒還高出六成,面對這個傳染力更快、致死率更高,潛伏期更短的病毒,英、美等世界各國都是採取更快、更嚴的篩檢及施打第三劑疫苗來對抗。舉例六月初,大陸深圳的龍崗區發現了一名新冠肺炎確診者,立即派1100名醫護人員漏夜進行全區篩檢,三天完成176萬9千人的PCR核酸檢測。澳洲墨爾本五月底爆發Delta病毒疫情,他們立即封城,加強核酸檢測,在5月29號的24小時內,他們完成了56624人的檢測。反觀我國Delta病毒株六月初已入侵台灣屏東,衛福部二十天之後才檢測確定,並在6月25號才宣布入境集中檢疫,但只針對七個國家,顯然民進黨政府對Delta病毒的防疫根本不及格。
    民進黨政府在防疫預算上編了600多億,防疫政策還跟不上腳步,人民破切需要的疫苗、檢測儀器都買不到,應該要有的呼吸器,還要民間去緊急調用,Delta病毒散播的又狠又快,台灣的篩檢卻又慢又少,完全跟不上疫情的發展, 台灣現在疫苗遠遠不夠,破口防堵又落後,我們現在要面對的已經不只是嚴重的疫情,還有民進黨防疫遲鈍、甩鍋不負責任所加重的災難。
    本席要求林市長向蔡總統反應,民進黨政府做得不好,就要誠實檢討,犯了錯誤,就要勇於認錯,不要一錯再錯,因為防疫攸關人命,最後本席再次強調,防疫政策要將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科學防疫不要政治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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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1 11:31:20

    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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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載文件
    https://www.wfsfaa.gov.hk/careandshare/pdf/CSS001A.pdf

    申請須知
    https://www.wfsfaa.gov.hk/careandshare/pdf/CSS100A.pdf

    【#關愛共享計劃 】#一片三分鐘學識 攞政府 $4000!
    #$4000
    #CSS100A(1/2019) 1

    2. 申請資格
    2.1 任何人士如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符合 以 下資 格,可 根據 本 計劃申領 4,000
    元-
    (a) 年 滿 18 歲;
    (b) 持香港身份 證(包 括新來港人士,但不包括來港工作、求學或接受培
    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 1
    及其 受養 人,也不 包 括以 訪 客身 分來 港 的人
    士);
    (c) 通常居住在香港 (包括暫時離開香港而在合理預期情況下會返回香
    港居住的人士,例如因出差、留學或求醫而離港的香港居民,但不
    包括已移居海外的人士 );
    (d) 沒有受惠於 2018-19 年度《財政預算案》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長
    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發放的額外兩個月款項;
    (e) 無需 繳 交 2017/18 課稅年度的薪俸稅;以及
    (f) 在香港沒有物業。
    2.2 任何人士如符合上文第 2.1 段 (a)至(e)項 的資格,但在香港只擁有一所
    物業作自住用途,而所得的 2018-19 年度差餉寬減額少於 4,000 元,可
    申領 4,000 元 扣減 差餉寬減額後的餘額。任何人士如在香港擁有一所物
    業而該物業並非用作自住用途,或在香港擁有超過一所物業,則不符合
    本計劃的申請資格。


    3. 申請期
    3.1 本計劃於 2019 年 2 月 1 日 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 期間接受申請。逾 期 遞交
    的申請一般將不獲受理。
    乙、申請方法及處理程序
    4. 申請程序
    4.1 填 寫 申 請 表 格及 提交 證 明 文 件
    4.1.1 申請人於填 寫 「申請表格 」(CSS001A(1/2019))前應細閱《填寫申請
    表格 參考樣本 》(CSS101A(1/2019) )。除了 已 填妥的「申請表格」,申
    4.1.2 如申請人因身體或精神健康狀況而無法提交申請及/或領取款額,其
    合法監護人 、 受委人或 受託人 (即其親 屬 ) 可 代 申請人提出申請及 /
    或 領取款額。申請詳情請參閱適用於《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精神健康
    不宜的申請 人 》及《 行動 不 便而 須 由受託人代為領取款額的申請人》的申
    請表格及載於表格內的「額外指引」〪 申請人的合法監護人 、 受委人或
    受託 人( 即 其親 屬)可於 網 頁 css.gov.hk 下載適用於這些類別申請人
    的專用表格或致電本計劃 二十四小時熱線 3897 1088 就索取有關表格
    與本 處 聯絡。

    2 例如夫婦的收入以合併評稅方式計算薪俸稅, 而 只有其中一方 需 繳交薪俸稅,並享有薪俸稅 稅 款
    寬 減 額 。 在這情況下,無 需 繳交薪俸稅的一方若符合 本 計劃的其他資格,可提出申請。另一方的
    稅 款 寬 減額如少於 4,000 元,並符合 本 計劃的其他資格,亦可提出申請,獲發放的最高款額為
    4,000 元 扣 減 稅 款 寬 減 額 後 的 餘 額。實 際 發 放 款 額 視 乎 相 關 個 案 是 否 需 要 再 扣 減 申請人的差餉寬減
    額 。
    請人亦 需提交適用 的證明文件,所需證明文件載於第 10 段。
    CSS100A(1/2019) 3
    4.2 遞 交 申 請
    4.2.1 申請人可把填妥的「申請表格」(CSS001A(1/2019))及 證明文件放入專
    用 或自備的信封,並貼上足夠郵票﹙郵費不足的申請文件可能不能寄
    達本 處﹚, 郵寄至 旺角郵政局郵箱 2600 號。 申請人亦可將申請文件投
    遞至 本 計劃投遞箱 ,投遞箱地點 載於 丁部 。
    4.2.2 本處不接受以電郵或傳真方式遞交申請。

    (a) 社會福利署 ,以確定申請人並非 已受惠於 2018-19 年度《財政預算
    案》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發
    放的額外兩個月款項;
    (b) 入境事務處,以確定申請人並非來港工作、求學或接受培訓的香港
    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養人,或以訪客身分來港的人士;
    (c) 土地註冊處 ,以核對申請人擁有 的物業資料 ;及
    (d) 稅務局 ,以 核 對申請人是否需 繳 交 2017/18 課稅年度的薪俸稅;若
    是,申請人就該課稅年 度所獲得的薪俸稅稅款寬減額資料。
    5.7 本處或會覆檢部分成功的申請 , 以查證所提供的資料是否完整真確 。 在
    查證時,本處職員可能會要求申請人澄清申請資料或提供進一步資料。
    5.5 本處在有需要時會就申請聯絡有關政府決策局/部門/機構 ﹙ 包括但不
    限於社會福利署、入境事務處 、 土地註冊處、稅務局 、 差餉物業估價署
    及銀行﹚,透露、查詢及核對有關資料。
    5.6 本處會與相關政府部門進行資料核對程 序 ,以處理申請、核實資料、及
    確定申請資格 。這些政府部門包括:
    CSS100A(1/2019) 4
    5.8 申請 人 須注意,根據香港法例第 201 章《 防 止 賄賂 條 例》,任何 人 向本 處
    僱員提供任何利益﹙例如金錢或饋贈等﹚,作為該人員協助或加速處理申
    請的誘因或報酬,即屬違法。
    6. 申請結果及發放款額
    6.1 本處在完成處理申請後,會向申請人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 〪如申請
    不成功或獲發放的款額少於 4,000 元,「申 請 結果 通 知書 」會 列出 理 由。
    6.2 如申 請 成功 ,款額 一般 會在「申請結果通知書」發出後 7 日 內存 入 申請
    人 在申請表格陳述以其本人名義開立的本地銀行帳戶 。 本處不會在發放
    款額 後再作通知,申請人應確保填報的銀行名稱及戶口號碼正確無誤。
    6.3 如申請人未有以 其 本 人名義開立本地銀行帳戶 ,須親 身前往本處領取現
    金支票 。本處會聯絡申請人另作安排 。
    7. 上訴機制
    7.1 如申請人不滿申請結果,並能提供充分理據,可於「申請結果通知書」
    發出後 4星 期 內, 以書面 提出上訴申請。
    8. 發放/討回款額差額
    8.1 如 上訴結果顯示申請人應得的 款 額較已領取的 款 額 為高,本處會將有關
    的差額發放給申請人。但 若 在本處處理上訴期間 , 或在其他情況下,發
    現申請人已領取的 款 額多於合資格領取的 款 額,申請人則 須 把多收取的
    款額 即 時悉 數 退還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9. 個人資料
    9.1 申請人有責任真確地填妥申請表格及提交所 需 證明文件。申請人向本處
    提供個人資料純屬自願,如申請人未能提供足夠和正確的資料,本處將
    無法處理相關申請。申請人故意作出虛假陳述、虛報或隱瞞任何資料以
    騙取款額,均屬刑事罪行,除可導致申請 人 喪失領取 款 額 的資格外,亦
    可能因觸犯 香港法例第 210 章 《盜竊罪條例 》而被檢控,一經定罪,最
    高可被判處監禁 14 年。
    9.2 在遞 交 申請 後,申請 人如 需 要補充或更改資料(例如更改 住址或 其 他個 人
    資料 ),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本處。來信必須由申請人簽署及註明申請編號
    及 香港身份證號碼,並詳列 需 要補充 / 更改的事項及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副本。
    9.3 本處及獲本處授權的代理 / 機構將使用申請人在這項申請提供的個人資
    料作《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書》中所臚列 的 用 途 。 本處會要求這些代理/
    機構必須遵 守 任何適用的私隱或資料保護法例,包括香港法例第 486 章
    《個人資料 (私 隱 )條例》及由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出的相關 指
    引。
    CSS100A(1/2019) 5
    丙、證明文件
    10. 需提交的證明文件
    10.1 申 請 人 需 提 交以 下文 件 :
    香港身份證副本 3

    (b) 在提交申請日期前 3 個月內發出/生效的住址證明文件副本,例如
    水費單、徵收差餉通知書 、 電費單、煤氣費單 、 銀行月結單、信用
    卡帳 單 或電話費帳單等 ; 及
    (c) 顯示申請人為 帳 戶持有人及列有 帳 戶號碼的銀行存摺首頁、提款卡
    或銀行 月結單等的副本 4
    。該帳戶必須為申請人的個人本地儲蓄或支
    票戶口。帳 戶持有人姓名須與申請人姓名相同。

    3 申請人可選擇親臨本處,提供其香港身份證 正本供 本處職員核對,以代替提交香港身份證副本 〪申
    身份證副本 〪
    4 如申請人未有以其本人名義開立本地銀行 帳 戶,則無 需 提交有關帳戶 證明, 申請人須親身 前 往 本 處
    領取現金支票,詳情 請參閱第 6 段 。
    (a)
    請人如持有申請香港身份證收據,亦可提交該收據副本,但必須於提出申請後 30 天內提供其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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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喵喵俠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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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票劃線或持票人 在 aminn613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4-08-24 15:03:18

    接受 Franco Chow 嘅挑戰,並唔再tag其他朋友,希望大家知道遊戲背後意義,多關心社會、幫助有需要嘅人同機構。

    香港肌健協會 
    http://www.hknmda.org.hk/index.php
    捐款1: 將劃線支票寄往九龍橫頭磡邨宏禮樓地下香港肌健協會有限公司
    捐款2: 經銀行轉賬至香港滙豐銀行戶口078-353133-838。

    或可按意願以捐款或者其他方式支持任何慈善團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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