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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2 09: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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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女兒寫個在家自學一年的心得,她躊躇了一陣子,前天一動筆,三、四個小時寫出了五千字,寫的欲罷不能,超過我要求的字數。

    寫的頂好的!

    ~~~~
    自學一年心得
    不知不覺間,我已經自學一年了,想想有些感嘆,就稍微和我的爸爸聊了聊這件事,結果,他思路清晰,很快的給了我一句話:「哦,自學滿一年啊,那就寫一篇三千字的心得吧,這是功課。」當下聽到有點無語,好吧,自己挖的坑自己跳,於是就有了這篇心得,來聊聊我這一年的經歷與學習。
    為什麼會自學呢?一開始我自學時,身邊的同學與朋友是不相信的,一直以來我在學校的人緣都還行,雖不到真的很多朋友,但也不致邊緣,成績也沒有真的爛到哪去。
    但事實上,我在學校的生活過得並不好。學習的部分,自從升上七年級開始,我的成績可以說是一落千丈,大約就是從第七名變成倒數第七名,生物數學地理變得困難,英文更是像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變得完全聽不懂,更要命的是學校一星期有五堂英文課,其中更有一堂是外師,全部都是英文,在得知有這堂課時,我的內心是崩潰的。
    於是,在艱辛的七年級學業路上,只剩勉強過得去的歷史與公民,還有我唯一的希望國文。因為曾經遇過好老師,我的國文可以稍微自豪一下,在某次國文考試中似乎還得過全班第五名,為此我開心了很久;如果說國文可以稍微自豪一下,那麼作文就可以再自豪一點,我一直都很喜歡寫作,除了一次四級分,剩餘都是五級分以上,也常常被國文老師表揚。
    但除此之外,就只能用一個「慘」字形容。隨著時間推移,我的數學開始跟不上,生物的難度也逐漸加大,社會科勉勉強強,原本就夠悲劇的英文更是變得慘不忍睹,偏偏英文的比重與考試是最多的,有成堆的英文考卷、講義,三個英文老師的功課更是讓我喘不過氣,那時,我很討厭考單字,因為我都是零分,不論怎麼努力都背不起來。
    雖然,有許多熱心的同學幫助過我,有人會細心地告訴我錯的題目是為何而錯,有人甚至會在外師的課上幫我翻譯(在此深深感謝幫助過我的同學們,謝謝你們讓我撐過好一段時間),但還是無法彌補我的程度與考試範圍之間的落差,我開始逃避這一切,在上課時間寫小說,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我的校園生活過得開心一點。
    在進入小說的世界後,與世隔絕,一切都是我能掌控的,不用被幾個成績欄的數字束縛,不用因為不擅長的事情而否定自我,雖然是個惡性循環,寫出來的作品質量也不好,但,那至少是我當下能想到的最好辦法。
    除了成績與考試外,令我困擾的事情還有一件,我很怕吵,不喜歡和太多人相處,但學校就是一個群體生活的地方,每天一定要接觸到人,去接受他們的情緒,那時我對自己還不太了解,也嘗試融入人群,但發現好像沒有辦法,於是,我向我爸媽提起了自學。我的哥哥也曾是個自學了四年的自學生,爸媽在我表達完觀點後,便同意讓我自學,於是從八年級開始,待在家中自己學習。

    一開始自學,也像是打開一道新世界的大門,門後的世界是精采美麗的,不會被課表切割時間,不會有成堆的考試等著我,可以在平日和爸媽出去玩,能在家自由自在的生活,愛做什麼做什麼。
    不過,最讓我高興的依然是能將大部分時間精力投入到小說創作,一天中,我花最多時間作的事是寫作,架構世界觀,寫出一個個完整的角色,將它們之間的情感糾葛寫成一本精彩的小說,我非常享受這樣的過程,有時一寫就是好幾個小時。
    我寫小說的這條道路還滿特別的,是在我五年級的那年,爸爸出了作業,要我和哥哥一天打字十分鐘,哥哥去玩打字遊戲,我則是想到可以寫小說,一開始的創作毫無章法,就寫了一點點奇幻校園故事,講述一群人打妖怪的故事,也就隨便寫寫,打發時間,直到五年級升六年級的暑假,暑假作業之一是要完成一千字的小說,那時,班上同學隨口說了句:「老師,如果寫到一萬字會怎麼樣?」那時班上氣氛歡樂,老師也開玩笑似的隨口回了句:「寫到一萬字就不用寫其他暑假作業了。」我默默地將一萬字這個數字記在心裡,並且在接下來的兩個月中,將原本八百字的奇幻校園故事完成,一共一萬零八百字。
    從此以後,我便愛上寫小說,我喜歡寫奇幻故事,更是偏好暗黑驚悚,目前進行中的十二本小說,有奇幻、校園、異世界、現實等主題。
    漸漸的,小說從逃避現實的工具變成我與世界溝通的媒介,我每天花大把的時間在創作與發想,寫作能力也漸漸提升,從以前的一天只能寫三百字到現在能一天六千字,而爸爸也給了我一個機會,去出版一本小說,於是,我開始將注意力放在一部作品上,也就是如今已經出版的「傷痕」。
    「傷痕」其實跟我一開始的寫作風格差的很多,畢竟我是寫奇幻世界起步的,也沒想過會拿一個「連續殺人魔」當主角。
    書中,一名童年被霸凌的少女得了創傷壓力症候群,精神疾病令她無法好好生活,也影響到她的思考模式,她堅信,只要殺了霸凌過她的人,她就能獲得「救贖」,她開始逐一解決霸凌過她的六人,在過程中有悲傷、痛苦,也有過後悔,隨著得知她慘痛的經歷,她心中的感受只剩下恨,最終殺了霸凌過她的六人,也殺光了教會中一半的人,這樣的方式並沒有令女主角獲得救贖,故事的結尾也非常悲傷。雖然小說終究是假的,但我覺得女主角這樣的人是真的有可能存在的,她的心生病了,令她做出極端的事,但凡教會中多一個人關心她悲劇都不會發生,偏偏卻沒有,這本小說也是我想告訴大家,要友善的與人相處,不然可能會釀成大禍。
    在這本書中,我用了一種奇特的方法詮釋,分成了三個階段,現在、夢境(過去)、獨白。現在的部分主要是在描寫殺人的過程以及主角心境的變化,夢境是過去發生的事情,主要描寫主角被霸凌的故事及過程,獨白則是死亡的人沒說出來的心聲。
    很多人問我,為什麼寫出這樣的故事,我給的答案都是「抒發心情」,對我而言,創作與寫作是有意義的,就是說出心中想說、表達想發聲的事情,而「傷痕」有更深層的意義,它是給不可改變的過去一個機會,也給了我一個機會。「傷痕」畢竟是我的第一部作品,各方面都很稚嫩,也不可能是我最好的一部作品,但他卻是對我而言最重要的一部作品,令我放下了許多執念,令我的心理狀態變得更加健全。
    故事永遠都是故事,但卻能帶來如此神奇的功效,我想,這就是寫作的魅力吧!在自學的過程中,我會一直不懈的去創作故事,從而去理解世界與人心,我想成為一個厲害的作家,用文字成為他人的光,用作品去讓他人得到所謂的救贖,我不能阻止世界上發生悲傷的事,但我想盡我所能,讓更多人能感受到世間的美好。
    傷痕出版後,我感受到了很大的快樂,除了親朋好友的好評,還有賺到了錢的快樂,也要感謝贊助我出書、為我這本書奔波勞累的阿嬤,感謝鼓勵我創作此書的哥哥,還有理解我的父母,我也會更加努力學習的。

    如今我的十二部作品中,有許多提到精神病的故事,精神病是我想去了解的領域,因為想要去看看所謂「與正常人不一樣」的人心中究竟在想些什麼,去深入了解這社會中很多人不理解的「常態」,從而去創作真實又殘酷的劇情。
    於是,我便開始研究「變態心理學」及「精神病學」,找到了一個北大的變態心理學課程影片,教授講的很好,我便看著影片學習。
    我是真的很喜歡變態心理學,雖然不擅長的生物學模型有聽沒有懂,但心理學模型我還是上的津津有味,在心裡學模型的四個學派中,我最喜歡精神病分析學,意識、前意識和無意識和本我、自我、超我的概念是我很認同的。
    異常心理與精神病是我在寫作中很喜歡提的,因為在童年成長過程所遭遇的事情會影響一輩子,在上課時教授也時常提起童年經歷等相關事情,我也喜歡將童年描述的悲慘,去營造一個更加立體的角色,這也就是為何我的作品中時常會有過去的描寫。北大的變態心理學課程很難,其中還會接觸到生物學、腦神經科學及遺傳基因等,都是我不熟悉的領域,雖然上課進度緩慢且要花更多時間精力去釐清,但卻是我自己心中所喜歡的,在過程中是快樂的,所以我很喜歡學習變態心理學。

    在八年級下學期時,我的媽媽接到了一個三年級國小老師的工作,於是,非常閒的自學生我本人便接下了家中伙食處理的重要任務,開啟了我的廚娘生活。
    我對煮飯是很有興趣的,之前也煮過幾次,不過要包辦全家人的三餐還是一項挑戰,我開始研究菜單,研究家人的口味,來煮出全家人都能接受的食物,一開始當然不太順手,跟廚房不熟,也多次燙到自己,在一次炸肉時更是差點把手炸掉,至今手上還有一道淺淺的疤痕,不過我不斷嘗試,越來越好,甚至被哥哥的高中同學們大力稱讚,聽說他班上同學很喜歡吃我做的燉飯,帶去的便當常常被搶,讓我非常的開心,還有一陣子幫哥哥的朋友也準備一份便當,賺一些小錢。
    在煮飯的過程中,我了解了一些道理,第一便是和人一起生活有相同的口味是很重要的,我們家的口味還算相近,也能互相配合,比如我、爸爸和哥哥都不喜歡紅蘿蔔,我們家的咖哩裡面就不會放紅蘿蔔,改成全家人都喜歡的地瓜,但有些時候無可奈何,主廚就要辛苦一點,比如我哥哥不吃辣,但我和爸媽很喜歡吃部隊鍋,這種時候就要另外幫哥哥準備一鍋不辣的鍋物,不過因為過於麻煩,現在學乖了,我和爸媽會在平日中午哥哥去上學時吃有辣的東西。
    第二個道理便是預算控制的重要性,爸爸給了我一定的預算讓我學習控制,起初幾個月預算常常超支,導致月底要吃的很簡單,不過也是愈來愈好,漸漸的還能留下一些預算,對於食物的價錢概念也愈來愈強。
    我認為,會煮飯算是一項滿好的技能,能自己控制吃什麼、什麼時候吃,健康又省錢,如果有時間,學習煮飯真的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我一直很喜歡音樂,從小就也學習鋼琴,雖然現在漸漸荒廢,但我對歌唱的興趣也愈來愈高,尤其喜歡中文說唱,喜歡強大的節奏感以及富含意義的歌詞。
    會接觸到中文說唱是因為鄧紫棋和潘瑋柏合作的「死了都要愛」,我便愛上了說唱的感覺,但是真正讓我想要學習說唱,是因為VAVA改編的「Life's a struggle」,叛逆又強勁的歌詞,無畏又悲傷的聲線令我決定開始練說唱。
    我在說唱上有點天分,節奏感與生俱來,在說唱的過程中,我能感受到強烈的快樂,我也嘗試寫過幾首歌,雖然不成熟,但作詞作曲編曲都是我完成的,其中我最喜歡作詞,寫的大多是饒舌,唯一寫過一首旋律較多的歌是送給閨密的生日禮物。
    相對來說,我歌唱的能力並沒有那麼強,也沒有特別喜歡的歌,直到聽到歌手黃霄雲唱的「打開」,我突然想要飆高音,便去找我的發聲老師爸爸學習,也愈來愈喜歡唱歌。
    自學不久後,爸爸買了一台混音器,我便常常使用它,去磨練我的歌聲在麥克風中的樣子。
    經過了爸爸的教導,我的唱歌實力不斷提升,以前唱起來吃力的歌也變得輕鬆,我很喜歡唱歌與說唱,也曾經參加「聲林之王3」的網路海選,雖然並未成功,不過也累積了些經驗。

    自學的過程中,大部分時間都在與自己相處,於是,我慢慢去了解自己,漸漸的,我接觸到了「高敏感族群」這樣東西。
    「高敏感族群」這樣的人大概就是會深度處裡事情,常常被過度刺激,同理心高且情緒反應強烈,是十分敏感的一類人。高敏感通常來自遺傳,我去做了測試,指數很高,其實不用到太驚訝或感到稀奇,畢竟世界上有20%的人是高敏感族群。
    得出這個結果,便回顧了一下我的人生,好像真的是這樣的,我在人群中待不了太久,容易覺得吵雜,很在意別人的微表情與情緒,小時候也很多人說我內向,更嚴重的例子是,只要有人在我旁邊罵人,我都會感到害怕,不管他罵的是誰、因為什麼事情而罵。
    印象深刻的是在國小的時候,有一位老師因為我們班的男同學太過不乖而氣哭,明明跟我毫無關係,我卻去跟老師道歉,還哭了,因為我能感受到老師的無奈和悲傷,我也是打從心裡覺得對不起老師,即便那堂課我完全沒有吵鬧。
    不過,在了解自己是高敏感族群後,我的生活反而輕鬆了不少,因為知道我不是故意不融入人群,不是故意不去與人相處,只是先天的容易疲憊,自學待在家不去接觸人群也令我感到輕鬆,不禁再度感嘆自學這個決定的美好。
    現在我接觸人的機會很少,除了去教會和買菜以外幾乎不與人接觸,朋友也是非常的少,但我活得很開心,因為這樣的狀態對我而言是最好的狀態。
    高敏感對於我的寫作有很大幫助,因為對於情緒感受敏感,我能去創作飽滿的人物與劇情,這也是有人說「高敏感是種天賦」的原因吧!

    說到底,自學最大的好處仍是「能學自己想學的東西」,畢竟人都有擅長與不擅長的東西,我認為沒必要對著教科書照單全收,去學習自己喜歡且有天分的東西對學習的效率與品質有也很大的影響,如果不自學,我根本不可能在十四歲完成一本小說,也不可能去研究什麼變態心理學,但既然我自學了,我就要對我所選擇的事物全力以赴,做到最好,這樣,才無愧於我的十四歲,無愧於我的國二。

    如今已經邁入了自學的第二年,我也要抓緊時間去學習,好好運用我的天賦與努力,去寫作、創作,並且過的快樂、充實。
    不知不覺間,本是三千字的心得也寫到了五千字,或許我真的很喜歡文字吧?就像是喜歡我的人生一樣。

    小說「傷痕」博客來連結:https://pse.is/3ju946

  • 擅長與人相處英文 在 Yiling Chang 以琳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06 21: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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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線上課程已經幾年了,也對工作、金錢、健康、時間這四件事有了跟五年前完全不同的看法

    這段時間改變最大的就是【工作賺錢的意義】
    以前在學校,都被灌輸著考高分、考好大學、找好工作、找好伴侶、買房存錢然後才能安心退休,完全是圍繞著自己的生存

    但現在可以直接接觸自己的學生/客戶
    每天看著一封封來自各種背景的人的求救信,能直接聽到+深刻體會他們的求助、痛苦、煩惱跟夢想

    因此現在工作不只是為了生存
    更是為了幫助某群人解決某些問題、達成某些目標

    所以很清楚現在在做的事情 #意義是什麼
    也能更專注「發揮全力去思考怎麼更有效地幫對方解決問題」

    很自然的,就會有動力去優化課程
    之前很瘋狂的把課程優化重做、聽力課程把1040題全部題目都細緻拆解

    甚至現在的多益閱讀速度修煉課,還把內化流程整個做出來,用盡各種方法要讓學生可以更快提升能力

    也因為做出來的東西比以前更好了,自然能夠吸引更多學生/客戶

    因此「比起純粹為了自己,不如試著專注替別人更好的解決問題,獲得的收益會更多」

    整個社會的運作,就是每個人一起努力、解決各種問題,讓全部人過得更方便舒適,我們生活上的大大小小事物,都是有一大群人在背後努力做出來的

    因此 #金錢的唯一目的就是用來感謝

    接著另一個就是 【健康】
    以前會覺得事業成就很重要,但感謝老天的安排,在前幾年得過癌症之後,會覺得「#沒了健康,#就什麼都沒有」

    很多看似理所當然的事物,其實一點都不簡單
    當初我只是縱隔腔長了一顆腫瘤,走路、呼吸、吃飯、睡覺全部出問題,從病房看著樓下走路輕盈的行人都覺得超羨慕

    住院期間每天最開心的時光就是坐著輪椅,被推到到醫院地下一樓的美食街看漂亮的食物跟麵包,偶爾一次被推出去外面吹風就超興奮

    每一個機能都是由數億的細胞互相努力,才讓我們可以毫不費力的享受美食、走路到想去的地方、好好睡覺

    好好珍惜跟感謝你的身體

    所以累了就休息、餓了記得吃飯,多多跟身邊珍惜自己的人相處

    去意識到就算只是跟朋友家人待在一起什麼話也不說,也是非常幸福的事情

    再來是【時間】

    深刻理解到自己一個人的時間與能力有限、而且很寶貴

    比起自己一個人拼,不如用一部分的金錢去找其他人來幫忙分擔

    除了自己可以保持身體健康及生活品質以外
    會發現自己不喜歡或不擅長的事情,交給適合的人做,不只速度更快,效果更是原本的N倍好

    因此體認到自己的強項跟弱項、喜歡與不喜歡做的事,可以把自己的時間放在最有效率的事情上

    例如我很了解自己擅長的是教學,寫的英文再怎麼樣也不可能比母語人士道地,所以把這塊外包,外師不僅寫超快、品質也超好

    最近也找了一個做事細心、效率也很高的小助理
    一些我原本自己做要做很久或容易心累的任務,交給她很快就可以解決

    也知道自己時間跟體力有限,沒辦法一直帶實體班,因此跟平台合作,透過他們的系統讓更多學生可以透過我的教學達成目標。

    自己則是可以專注在優化課程、講解、影片品質上,同時透過各方合作完成更大更艱鉅的任務

    也認真體驗到,跟不同領域的強者合作真的很令人興奮,在開會的時候都會不小心興奮到露出變態微笑(?

    真正的去享受把事情做好的過程,好好的感謝給自己幫助的人,並且利用省下的時間,好好享受生活

    【結論】
    1. 專注幫別人解決問題、達成目標
    2. 發揮想像力把事情做得更好,並且享受這個過程
    3. 時間比金錢重要,金錢的目的是用來感謝的
    4. 健康才是真的
    5. 陽光很暖、飯很好吃、風吹起來很舒服,好好享受並且珍惜身邊的人事物

    一起天天成為比昨天更好的自己✨✨

  • 擅長與人相處英文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15 07: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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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出全世界的人》是NIKE創辦人菲爾·奈特的回憶錄,他用平實真誠的口吻描述創建NIKE的過程中,「為何」堅持初衷、「如何」不畏困難邁步向前、「什麼」軼聞趣事讓這段旅程充滿戲劇色彩。
    圖文心得 https://readingoutpost.com/shoe-dog/
    Podcast 用聽的 https://readingoutpost.soci.vip/
    .
    這本書跟我的想像「有些落差」,怎麼說呢?我原本以為,會聽到一個意氣風發的創辦人,豪氣地說出自己的豐功偉業,或者教條式地給出商業管理的最高守則,又或者細數那些跟競爭對手的恩怨情仇。然而,跟我想得並不一樣。
    首先,書中談的並不是NIKE如何成為呼風喚雨的運動用品公司,而是最早期創辦時,那段篳路藍縷的精采過程。菲爾讓我們看到,人際之間的相處扶持與遭受背叛,辛苦地周轉資金甚至被銀行拒絕貸款,從依賴代理到自立自強產銷合一。 

    其次,菲爾沒有用教條式的口吻,跟你說要怎麼創業、怎麼管理、怎麼行銷。他反而坦承,自己並非天生商管奇才,只是個找到自己的「志業」,且「做就對了」的熱血小夥子。商管的精華,你得從故事中自己抽絲剝繭。

    最後,這本書的敘事時間從1964年NIKE前身「Blue Ribbon Sports」的創立開始,一直講到1980年NIKE正式公開募股上市為止。內容著重在創立早期,跟日本「鬼塚虎」品牌剪不斷理還亂的淵源。對於「Adidas」或其他競爭者的著墨則非常稀少。

    英文書名「鞋狗」(Shoe Dog)的涵義是:「鞋狗就是那些全身心投入其中,努力製造、銷售、購買或設計鞋子的人。一輩子從事這個行業的人會樂於使用這個詞來描述其他終生緻力於此的人,不論男女都勞心勞力的為鞋子這一事業奮鬥,完全不考慮其他事情。」

    接著我想和你分享的是,我從菲爾身上學到,該對三件事說「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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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要停止前進
    .
    這本書的核心精神可以濃縮成一句話,菲爾在各個章節重複說道:「懦夫從不啟程,弱者死於路中,只剩我們前行,一步都不能停。」(The cowards never started and the weak died along the way. That leaves us, ladies and gentlemen. Us.)

    菲爾是個超級行動派,24歲初出茅廬的他,判斷日本鞋比德國鞋更具優勢,毅然決然跨出第一步開始嘗試創業。起初,他不知道怎麼跟銀行借錢,也不知道怎麼跟日本人打交道,更不知道怎麼行銷和打廣告。但是,秉著一股相信跑步會讓世界更好的信念,他「啟程」了。

    創業過程就像他最喜歡的「長跑」,起初非常艱難,不保證報酬多少,有點冒險也不一定有最終目的。他提到,跑步這個行動的本身就是目的,過程中遭遇精神的疲憊、肌肉的痠痛,都不要停止前進,繼續跑下去。

    我自己有42公里的長跑經驗,可以體會菲爾所說的,精神和肌肉的疲憊會在某個距離達到臨界點。但如果堅持下去,在突破之後,就能度過這個疲憊的時期,進到類似「心流」(Flow)的境界,享受這種酸痛且怡然自得。

    熱愛長跑的菲爾,深諳其中的道理,在書中許多橋段,當他遭逢困難或挫折時,他就會長跑個10公里,然後再回到事業繼續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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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不要微觀管理
    .
    菲爾是個內向且話少的領導人,但是他的管理風格卻很瀟灑。他從歷史學到的教訓就是,偉大的領導者從不做「微觀管理」(Micromanagement),而且話也不會多。菲爾這種性格的「反面」,對照到職場上就是很多人不喜歡的「控制狂老闆」。

    書中讓我印象深刻的段落,是他要把首席戰將Johnson調往遙遠東岸的時候,遭遇的激烈反抗和菲爾的淡定回應。Johnson一聽到這個指令就表達反對,他才剛歷經婚姻、事業的低潮,對於這個調度很不諒解。接著開始找尋藉口,為什麼他不適合,這也有困難、那也有困難,菲爾只是淡淡地聽著他所有的抱怨。Johnson自己冷靜下來後,終於說道:「好吧,我來做」。

    菲爾在書中時常提到他的管理哲學:「不要告訴人們如何做,而要告訴人們做什麼,讓他們用成果帶給你驚喜。」(Don’t tell people how to do things, tell them what to do and let them surprise you with their results.)

    菲爾在書中不斷提及上面這句,我認為還有個很重要的原因,他擅長招募到「對的人」。手下大將Johnson、Woodall都是熱愛跑步的怪咖,Hayes和Strausser身懷技能但在前份工作不得志。他們在菲爾手下都得到充分的自由,徹底發揮「不服輸」的性格,讓這家長期處於破產邊緣的公司得以繼續營運。
    .
    3.#不要安於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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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60年代的現況是,在大街上慢跑是一件奇怪的事情,路過的汽車會向跑者吹口哨挑釁,甚至扔瓶子訕笑「找隻馬來騎吧!」。但菲爾心裡卻不是這麼想的。

    菲爾賣的第一批鬼塚虎運動鞋,被每家運動用品店拒絕代售,他只好向田徑場的教練和跑者親自兜售。這時他感到一股莫名力量,以前他鄙視賣百科全書的自己,賣共同基金雖然小有成績但心如死水。唯有賣鞋的時候,因為他堅信,鼓勵大眾出來「跑步」會讓世界更好。這個「信念」,就是他義無反顧的原因,也是最具渲染力的行銷方式,信念是「不可抗拒」的。

    半個世紀後的今天,人們腳下穿著各式各樣的運動鞋,跑步蔚為健康風潮的景象,跟當初被戲稱為「瘋狂的點子」比起來,誰料想的到?

    這個觀念用Simon Sinek在《先問,為什麼?》的名言,是這麼說的:「人們不買你做了什麼,人們買的是你的為什麼。」(People don’t buy what you do, they buy why you do it.)

    最後,菲爾給年輕人的建議,要突破安於現況的心態,除了堅持「信念」之外,要追尋自己的「志業」(Calling)。他是這麼說的:「我想告訴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不要為了一份工作或者職業而安逸下來。去尋找內心的志業,即使你不知道是什麼意思,找就對了。如果你追尋志業,疲憊會容易忍受,失望會化作燃料,阻礙的高牆將不再那麼高不可攀」。
    .
    後記

    《跑出全世界的人》整本書菲爾不斷重複的那句話「繼續前進、不要停止」,背後所代表的勇氣和毅力,徹底貫徹了NIKE最為人熟知的標語「Just do it!」。除了跟商管有關的收穫之外,記下兩句我也很喜歡的話。第一句是菲爾跟妻子新婚不久,要前往日本出差時的感想:

    「想瞭解你對某人的感受最簡單的方式:向他/她道別。」(The single easiest way to find out how you feel about someone. Say goodbye.)

    這句很簡短,卻很有意境。人總是在離別時刻,才突然百感交集、五味雜陳,要描述對一個人的感情,道別時的真實感受絕對騙不了自己。

    第二句是菲爾觀賞過大大小小的運動賽事,以下他拿「書」和「運動」來類比堪稱一絕:「就像書本一樣,運動給人一種,活過另一段生命的感覺,好像親身參與了別人的勝利和失敗。運動發揮其最佳狀態的時候,能讓粉絲和運動員的精神合而為一。」(Like books, sports give people a sense of having lived other lives, of taking part in other people’s victories. And defeats. When sports are at their best, the spirit of the fan merges with the spirit of the athlete.)

    這也是漸漸愛上閱讀書籍的我,想說卻說不清楚的感受。在自己有限且平凡的生命中,透過閱讀不同作者的著作,得以窺見不同視角的人生,理解不同領域的專業。就像是把作者的部分人生,透過文字消化後,成為自己生命的一部份。

    最後,用Samuel Beckett的這句話,做為「鞋狗」精神的自我勉勵:「嘗試過了。失敗過了。沒有關係。再去嘗試。再次失敗。但這次失敗得好看些。」(Ever tried. Ever failed. No matter. Try again. Fail again. Fail 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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