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555 (阿不)
看板LAW
標題[討論] 撿到icash悠遊卡到底該怎麼辦
時間Fri Feb 10 03:49:47 2012
小弟我在今天(應該說昨天= = 現在已經清晨了)撿到了一張icash悠遊卡
因為昨天中壢地區下雨下很久,所以當我撿到它的時候,它已經是被泥沙+雨水+垃圾蓋住
的,既然被泥沙+垃圾蓋住,那我怎麼知道的?
因為在停機車的時候,垃圾太多讓我很不好停車= = 然後移開瓶瓶罐罐就發現它了
阿我今天清晨(剛剛)出去買宵夜的時候,好奇的查了一下餘額
裡面還有3XX多元,其實我自己也有用悠遊聯名卡,阿一時口快,
就直接跟店員說飲料錢直接在這張卡裡面扣= =
那我到底該怎麼辦勒= = 已經消費了= = 好像已經犯了罪= =
其實我家附近有警察局,我有上網查詢過,看撿到這張卡該如何處置
但看到有人說:警察覺得事小,會壓住案件?或著是太麻煩之類的
我就不想去警察局了= =
可是我已經消費了= = 那該怎麼辦呢?
請教一下這邊法律大人吧...要怎麼做,才可以免於受罪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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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63.248
→ depravity:先送去派出所 時間到了沒人領就是妳的 問題就沒了 XDD 02/10 08:43
推 Fermat56:已經消費確實犯罪了! 有侵佔遺失物的問題 02/10 11:04
推 maniaque:現行悠游卡未記名,遺失跟現金遺失差不多..... 02/10 13:43
→ maniaque:但還是可以乖乖把卡拿到警察局去,至於一時刷的消費 02/10 13:44
→ maniaque:就當做誤用吧.....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古人有教..... 02/10 13:44
→ maniaque:至於抬腳狂踹司機的那對X男女.........去吃X吧.......! 02/10 13:45
推 ilgsu:還是去一趟吧,要是警察吃案至少你的問題就小一點,至少應該 02/10 13:49
→ ilgsu:仍符合自首的要件。可惜你不是誤用,否則竊盜、侵占遺失物好 02/10 13:49
→ ilgsu:像沒罰過失犯,你頂多民事賠回原來用掉的錢就沒事了 02/10 13:50
→ enterpirse:送警局,並且將你花掉的錢也一併留著,這樣至少可以證 02/10 14:48
→ enterpirse:明你沒有侵佔的犯意,就算有也算微罪吧 02/10 14:49
→ Eric555:感謝 明天立刻送到警局= = 我25元發票還留著@@(飲料錢) 02/10 21:35
推 maniaque:記得說不小心用錯卡,把25元跟發票一起附上...... 02/10 22:15
推 techup:只是好奇,若當事人現在補存錢進那張悠遊卡會好一點嗎? 02/10 23:14
推 maniaque:儲值要一百為單位,是要當事人再拿這張卡再花 75 ?? 02/10 23:59
→ maniaque:錯用一次可以當過失,錯用兩三次就不是單純的過失可言... 02/10 23:59
→ ilgsu:不能教唆人家不誠實說自己不小心用錯卡呀! 02/11 01:39
→ ilgsu:不過我有一點很好奇,如果自稱:若有人認領,我可取得三成回 02/11 01:40
→ ilgsu:報90元(假設原有儲值300),如今我先用掉,失主來可直接還他 02/11 01:41
→ ilgsu:想請教專業大大,這樣的主張,會被警察K,還是算合理主張呢? 02/11 01:42
→ sindyevil:這跟你檢錢包內有一萬二,結果先取四千來用,有啥差別? 02/11 12:20
推 ilgsu:說的也是...那看來即使在3成以內,仍然構成侵占遺失物罪囉 02/11 12:30
推 T50:直接補回去阿,反正舉證困難 02/11 16:06
推 depravity:照內文看是不小心用錯沒不誠實啊 = = 02/11 16:28
→ depravity:補一百再用75這樣嗎 = = 02/11 16:28
推 techup:或者直接當成送75給原主人? 02/12 10:59
→ ilgsu:大大!大大!原文很清楚自己正在查別人的卡呀!不過檢警不會無 02/12 23:36
→ ilgsu:聊到抓這種案啦,本來就微罪了還兼自首又兼使用額度換個角度 02/12 23:36
→ ilgsu:想還在3成報酬內(雖然這角度滿謬誤的) 02/12 23:37
→ enterpirse:不是讓你存進儲值卡裡 02/13 02:37
推 depravity:好奇查 一時口快用 若為真 就是誤用啊 02/13 13:45
→ depravity:妳以為刑法要成立很容易嗎 = = 02/13 13:45
→ raybaby01:就說有兩張拿錯了..還是拿去商店再加值回來? 02/13 17:52
推 inntran:先去警局登記,自助行為保留卡片,有人認領再還卡加25元 02/15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