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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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各處出現參與遊行人潮 市民不同方式表達訴求】
民陣下午舉辦元旦遊行,大批參與遊行的市民用不同的方式表達訴求,有市民手持「正義必勝」、「永不放棄」等標語到達,有人裝扮成卡通人物,繼續有戴著自製青蛙頭像的人士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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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元旦遊行於...
1月1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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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各處出現參與遊行人潮 市民不同方式表達訴求】
民陣下午舉辦元旦遊行,大批參與遊行的市民用不同的方式表達訴求,有市民手持「正義必勝」、「永不放棄」等標語到達,有人裝扮成卡通人物,繼續有戴著自製青蛙頭像的人士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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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元旦遊行於維園起步 多名新任區議員領頭】
民陣的元旦大遊行下午3時前由維園出發,龍頭由新任區議員帶領,他們手持「毋忘承諾,並肩同行」的橫額,高叫「反對警察加人工」、「無懼打壓,並肩同行」等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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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遊行隊頭起步約1.5小時抵達金鐘】
民陣發起元旦大遊行,遊行隊頭在下午4時前到達金鐘,隊伍經過警察總部時,高叫「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有手持胡椒球彈槍的防暴警察,在警總對出天橋上戒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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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有中資機構遭破壞】
下午3時許,遊行隊伍途經位於灣仔軒尼詩道的中國人壽大廈,有人破壞大廈正門。有數名黑衣人破壞大門,門上有個大洞,玻璃碎裂,碎片散落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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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滙豐自助理財中心被破壞櫃員機損毀】
下午4時左右,軒尼詩道近駱克道街市的滙豐自助理財中心遭破壞,玻璃門窗被打碎,店內的櫃員機屏幕被打爛和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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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滙豐分行有黑衣人被警拖行 記者鏡頭被噴胡椒噴劑】
有防暴警察在修頓球場與參與遊行的市民發生衝突,防暴警察施放胡椒球彈和催淚水,警方一度舉起紅旗。事發在下午4時半之後,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交界滙豐銀行分行,有一批黑衣人聚集,一批防暴警察制服多人,並有人捉著一名黑衣人的左右手,將他在地上拖行一段路,之後防暴警察增援。有警員向本台攝影師直接噴射胡椒噴劑,鏡頭滿佈胡椒噴劑,攝影師亦需要清洗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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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5人涉破壞灣仔一銀行分行】
警方表示下午4時許,有人於軒尼詩道與盧押道破壞一間銀行的設施,包括玻璃門及櫃員機等,警方拘捕5人,涉嫌干犯「刑事毁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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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警員並沒有破壞灣仔銀行設施 批評有人抹黑】
警方表示,有網上媒體及民間組織指警方擊碎灣仔軒尼詩道一間銀行的玻璃。警方澄清,警員沒有作出違法行為,強烈譴責有人製造假消息,意圖抹黑警隊,對此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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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灣仔軒尼詩道修頓球場附近施放多枚催淚彈】
遊行隊伍途經灣仔軒尼詩道,與警方發生衝突,警方施放至少兩枚催淚彈,落入人群中,有催淚彈跌在地上,一度冒出火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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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遊行途中放催淚彈 民陣批評違反承諾】
警方下午5時,在灣仔軒尼詩道近盧押道施放催淚彈,當時有大批市民參與遊行。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批評,警方沒有通知主辦單位,直接到遊行路線中採取行動,違反與民陣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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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警方要求終止遊行 6時15分前疏散遊行人士】
民陣表示,下午約5時半收到警方通知,要求終止遊行及集會,在傍晚6時15分前疏散遊行人士。民陣表示,在中環遮打道的遊行終點及維園起步點,大會呼籲市民沿路以最近的方法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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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稱中環有人破壞交通燈及築路障】
警方表示,下午6時許,有人於中環德輔道中和畢打街附近破壞交通燈,及以雪糕筒等雜物築起路障。 警方警告在場的示威者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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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園陸續有等候參與遊行人士離開】
警方要求立即解散遊行及集會,並呼籲市民離開。當時維園中央草坪仍有大批市民等候出發,聽到民陣的宣布後鼓噪,又高叫口號。有等候兩個半小時的市民感到非常無奈,質疑警方隨意要求終止集會,又說人潮擠迫,不知如何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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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水炮車於軒尼詩道馬師道交界附近射水柱】
警方水炮車在灣仔軒尼詩道及馬師道交界發射水柱,射向路障,亦有記者被射中。晚上近7時,警方防線在軒尼詩道,向銅鑼灣方向推進,在越過路障時,向雜物射水。速龍小隊到灣仔消防局對出,制服至少1人,防暴警員一度舉起防暴槍,現場傳出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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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途中有人指罵警察 警員揮棍打中沒裝備市民】
一批懷疑便衣警,下午在灣仔修頓球場對開,沿途被人指罵他們是警察。幾名便衣警員其後轉身,拔出警棍制服多人。一批防暴警察來到,再向人群噴胡椒噴劑,以及揮棍擊打人群,一名沒有頭盔等裝備的市民被打中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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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譴責有人塗污高院外牆】
警方表示,下午約6時,有人在高等法院外用噴漆塗污外牆,寫上侮辱法官字句。警方嚴厲譴責挑戰法治的違法行為,強調會嚴正執法,並已將案件列作「刑事毀壞」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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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記者稱被警員盾牌撞傷腳部】
警方傍晚6時許,多次喝罵在場的記者「快啲」。一名記者表示,警方的盾牌從後撞到他的腳部,多名防暴警員將這名記者推向牆邊,用盾牌壓向他,有警員扯走他的相機,將相機扔在地上,記者事後發現小腿後方有明顯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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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有人堵路 警方水炮車射水】
警方水炮車晚上7時在中環德輔道中射水,裝甲車亦在場戒備。有示威者在德輔道中馬路上用雜物,包括竹枝、雨傘設置路障,有路障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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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遭警扯開眼罩近距離噴胡椒噴劑】
許智峯在崇光百貨對出的渣甸街行人路上,與數名防暴警員理論,以揚聲器要求警員不要濫用暴力。有警員要求他離開並扯開他的眼罩,許智峯其後帶回眼罩並詢問警員為何要扯開眼罩,之後警員再次他的扯開眼罩,近距離向他的面部噴射胡椒噴劑,要求他過對面行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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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銅鑼灣制服數人 天后有咖啡店被縱火】
晚上約8時,防暴警員在銅鑼灣渣甸街制服3名男女,要求他們坐在路邊,並搜查他們的隨身物品,其後將他們的手綁上索
撞到行人刑事 在 DJ-Trista«薛薛»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Tues金法尤物Day⚠️
最近有一則新聞,內容大概如下:108年間,有一位男子沒有依照規定穿越馬路,但這位男子的運氣不是很好,在穿越馬路的時候,被一輛急著要右轉而沒有禮讓行人的車子,不小心撞到而發生了車禍,男子因此受到左側胸、左側肢體有多處挫傷,男子便對駕駛提起「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與「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刑事附帶民事』告訴」,民事判決近日宣判,結果為駕駛應賠償行人新台幣16,000元的精神慰撫金。
上面的肇事事實與實際的判決結果,以旁觀者的角度看都相當正常,沒有不合理的地方,那會想要用這則新聞告訴民眾的事情是:「車禍的損害賠償金額,需要去審慎評估與車禍案件的因果關係」,否則就會像本件的男子一樣,被法院在判決中特別載明:「損害賠償不是中樂透」。會被特別載明的原因是因為:這位男子因為車禍所導致的輕傷,要求損害賠償達到1,999萬。其中比較特別的像是:「因為家裡有長壽基因所以請求『餘命』損害」、「因為車禍不能洗碗,要買洗碗機且2年換1台」、「因為車禍不能上健身房,損失未來62年的會籍費用」等損害。
律師表示,因為車禍產生的損害並不少見,但通常雙方和解或是訴訟中,都會以單據實報實銷作為認定的基準,而不是以「車禍被害人」的需求作為認定,而且,如果被害人所提出的損害賠償金額過高,調解委員及法官都會透過言語跟雙方闡明:這個金額確實有點不太合理,並透過對程序的主導權,嘗試讓雙方同意和解的金額,以避免讓輕微的車禍案件進入審判程序,以避免司法資源的浪費。
常見的車禍損害認列有:
一、 車輛毀損的損害
二、 受傷所生的醫療費用與可能需要的看護費
三、 受傷而需要休養,致使無法上班的經濟損失
四、 因為受傷造成未來的勞動力減損
五、 精神慰撫金
要特別提醒民眾的是,以上損害的認列與車禍的行為間,必須要有明確的因果關係,而且數額需要「合理」且「適當」,否則,就可能會因為一時的貪婪,提出不適當的金額,而被法院認為是「中樂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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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到行人刑事 在 奧仕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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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懷疑是天水圍被捕孕婦的鑾小姐已上水解釋不是她本人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50445518918607&id=10001859490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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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孕婦失蹤至被自殺,怎可能沒有家人關注,除非父母家人不在香港。清水灣浮屍死者,從身上除下的隨身披布比對,很有可能是天水圍22歲被捕作嘔,有穿披布習慣的中泰混血兒鑾小姐。
~死者年紀如身上沒有證明文件一向亂報,可以不理報導所指的三十多歲屍體
~布的圖紋設計很泰式或南洋式
~被捕釋放後再被召報到,天氣凍一樣可把披布披在身上
~天水圍那附近住要跳海自殺都揀屯門或黄金海岸,那有心情去這麽遠的清水灣
~生要見人,受訪男友可否再現身呈清,否則可能連這男友也被...
~自殺報導稍為多些圖片及資料,便可以查出很多事情,但9成9都沒有可供參考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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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蘋果同報,一名女子在清水灣第二灣泳灘,被康文署職員發現在離岸10米載浮載沉,背部向天,職員報警求助,女子獲救上岸,她身穿單薄的上衣,昏迷不醒,送將軍澳醫院搶救後證實不治。😭
警方在事主身上未有發現身份證明文件,經調查後相信事件無可疑。🤬
蘋果有死者被救起時樣貌,事發時據報身穿白色上衣及黑色長褲。
一,所穿白衣,為何警員竟然可除下來展示?
二,點解一個孕婦喺天氣寒冷下,選擇只被一件單薄嘅外衣跳海?
三,從死者外貌看,似棄屍多過溺斃?
點都好...手足留意🙏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
清水灣女子墮海送院不治 疑為孕婦 (10:55)
2020/2/7
早上9時許,一名年約30歲女子被發現於清水灣二號泳灘對開10米海面載浮載沉,救護人員到場將她救回岸邊,當時她已陷入昏迷,救護員將她送往將軍澳醫院搶救無效不治。
據悉,醫護人員進行搶救時,懷疑死者是一名孕婦,警方接手後未能尋獲其身分證明文件,正根據其身上衣物追尋身分及事件起因。
https://m.mingpao.com/…/%E6%B8%85%E6%B0%B4%E7%81%A3%E5%A5%B…
這位小姐被捕後是否健在:
【睇片】22 歲孕婦天水圍被捕不適嘔吐 4 小時後始獲送院 警:曾問需否送院 對方兩度拒絕
2019/12/31
警方表示昨晚九時許在天水圍拘捕六名男女,涉刑事毁壞。其中一名被捕者據報是孕婦,當時在行人隧道內張貼文宣,被要求在現場蹲地接受調查,期間不適嘔吐,但在凌晨約一時才獲安排送院。
警方回覆《立場》查詢確認,該名被捕女子為 22 歲的孕婦。警方又指警員曾詢問是否需要送院接受診治,被捕女子兩次拒絕,到及後對方表示自己為孕婦及感到不適,警員遂安排該名女子送往天水圍醫院接受診治。
https://www.thestandnews.com/…/%E7%9D%87%E7%89%87-22-%E6%A…/
【抗暴之戰】懷孕女友被捕跪地狂嘔 男友:4個鐘先准送院2019.12.31
【18:20】孕婦周姓男友傍晚接受《蘋果》訪問。
1男5女昨晚在天水圍銀座行人隧道貼文宣時,被警員搜身後以涉嫌刑毀拘捕,當中包括一名年輕孕婦,她在場已經不適嘔吐,但原來被帶警署後,擾攘近4小時始獲安排送院。候任區議員林進獲悉事件後趕到警署協助,被捕男女亦已獲安排律師團隊跟進。
被捕孕婦姓鑾(22歲),據悉是中泰混血兒。其姓周男友(25歲)事後趕到天水圍醫院探望,不過院方稱,即將轉到屯門醫院,暫時未能見面,要安頓妥當才方便探病。
周稱,昨晚8時許,女友外出去貼文宣,自己沒有隨行。而女友一直有參與反送中的活動,如今被捕也未敢告知父母,暫只是與協助的律師接觸。
據周所知,事發時女友等人被警方截查,其間她撞到欄杆,之後不適嘔吐。女友懷有4個月身孕,在現場並沒有即時送院,被捕後被帶返警署扣留,至今日凌晨約1時15分左右,警方始安排救護車將她送院治理,其間由一男一女警員陪伴押送。
周先生傍晚再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女友並無受驚,大小平安,感謝各界關心。但他直言:「我作為爸爸,為咗BB安全,暫時唔會畀佢(女友)參與公眾活動。」
周又表示,昨晚女友稱因天瑞站活動無人,故希望到場支持,他勸阻不果,亦明白女友的理念,故只能叫她小心。另外,對於女友被捕後近4小時始獲送院,周曾有微言,但最後接受警方解釋。
周亦說,事發後見到有網民稱女友被人腳踢以致不適嘔吐,他轉述女友澄清,被捕時發生肢體碰撞致嘔吐大作,並無被人腳踢。
他最後寄語抗爭者,「唔好一時意氣用事,搞清楚發生乜事先,抗爭運動嚟到今時今日,做任何嘢都預咗有被捕風險,所以更加要小心行事。」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YE5BGXQLB65TZ5E7MX6EVKTBYQ/
叧外這一位應已生出BB,可以剔出:
19歲孕婦被捕入院 港警闖產房監視「看光光」
19歲被捕孕婦預產期不足兩個月
據香港01報導,10月7日晚間,全港多區爆發反蒙面法抗議活動,警方當晚在屯門拘捕5男5女,包括一名穿街坊裝的19歲孕婦。
https://m.secretchina.com/news/b5/2019/10/10/909975.html
撞到行人刑事 在 852郵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扣4小時方送院。
全文:https://www.post852.com/?p=294065
昨晚9時許,有數人在天水圍銀座行人隧道張貼文宣時,突然有大量警員出現並封鎖隧道,張貼文宣的人則被警員要求蹲在地上,其中包括一名22歲孕婦。網上有片段指,該名孕婦在被搜查過程中曾多次嘔吐,但在場警員並無上前查問或協助。
《蘋果日報》報道,被捕孕婦男友稱女友是在被警員搜查過程中,因身體撞到欄杆後不適嘔吐,而女友已懷有4個月身孕。他表示,女友在現場嘔吐後,警員並未即時將她送院,而是先將其扣留在警署至凌晨1時方送院治理。涉事孕婦先後被送往天水圍醫院及屯門醫院,現時在屯門醫院留醫。
警方表示,在昨晚9時許接報,稱有人在天水圍銀座行人隧道以強力噴漆膠水毀壞行人路,警方到場後截查1男6女並以涉嫌刑事毀壞將其拘捕,被捕人士年齡介乎16至26歲,現場檢獲4枝疑與此案有關的噴漆。
#852郵報 #警方 #天水圍 #行人隧道 #刑事毀壞 #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