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iryBomb (空想炸彈)
看板dog
標題Re: [新聞] 撞到流浪狗該不該賠? 網友吵翻天
時間Fri Jun 6 00:23:26 2014
推 hanhan76:恩,這男的以後他小孩亂闖馬路被撞死就不要"唉"!..06/05 22:27
→ hanhan76:無論撞到什麼都要下來看吧!如果撞到的是喝醉路倒的人呢?06/05 22:27
→ hanhan76:李女有錯~但那男的真的也太輕浮了!跟卡車司機有什麼不同?06/05 22:29
→ hanhan76:卡車撞到人,不都是直接撞死,因為賠償金比較少!!06/05 22:29
救援王小朋友又出動囉 ~ (撒花)
首先,人類就算是小朋友也有自主權,所以拿來跟狗比較就錯了。再來,就算是
人類間的交通意外,也不是撞到人的就全錯,是要看肇責的。
裡面有些誇張的回應像是
"你撞到流浪漢、難道給了錢就能把人帶走嗎?"
"人跟狗都是生命,難道你也撞了就跑嗎?"
因為人有自主權,所以不可能發生你付錢,對方身體就屬於你的這種情況。這種
情形有種通稱,叫『販賣人口』,它是違法的。
人跟狗雖然都是生命,但在法律上的規屬不同。簡單來說,生命的重量不同。而
流浪狗為無主物,舉個簡單一點的例子。
今天有隻沒人的手機掉地上,你不小心把它壓壞了。你會拿去修理嗎?
再來就是一堆狀況外的說可以用動保法處罰,這更是不可能成立
台灣動物保護法第二章
第五條: 飼主應避免(寵物)其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除非你能證明,這男的是故意開車去撞牠,不然就是謝謝再聯絡。
人命能不能跟狗命比,這問題見人見志。但起碼目前全世界的法律中,沒有一個
國家的狗命跟人命相同的。
這個例子裡最大的問題,大概就是男生說要把狗拿去賣,但女生卻公佈個資外加
在網路上罵對方混蛋。男生的行為還沒發生,但女生的動作卻已經是既定的事實
,誰輸誰贏很明顯。
說實話,這種撞到野生動物的情形,本來就不該強迫每個撞到的人買單,這並不
是一種義務。就跟扶老太太過馬路一樣,都是自發性而非強迫性的行為。
如果有版友常出國,應該就會知道在國外撞到野生動物的情形很常見。至於國外
怎麼處理,有興趣的版友可以自己去找找資料。
實際上我很討厭這種情形,你要人為撞到的流浪狗負責,我可以接受。相對的,
流浪狗所造成的問題,誰要負責?
網路上喊喊都很簡單,實際上就是沒有人會願意出來負責。今天肇責我吃虧一點
算五五就好,狗花五千,車子花五萬,有人會願意出來付這五萬?至少我目前為
止是沒聽過有相關的案例啦。不過叫人出錢救狗的倒是聽過一堆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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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og/M.1401985408.A.FD8.html
推 kuso2005:推!話說老是把小孩跟狗比的人會把自己的小孩當狗養嗎? 06/06 00:26
講到這個我又想到,一堆人拿狗跟小孩比,也把狗當小孩在養。可是之前網路上
有個影片,是一個女生懷中抱著一隻狗,然後拿湯匙餵狗吃飯,結果被罵爆XDDD
推 kuso2005:真的是很矛盾啊XDDD 06/06 00:33
推 KyotoHot:可以把李女判賠的錢拿來修車XD 06/06 03:26
推 Kidmo:推個、那些說用動保法罰的臉書用戶大概都沒翻過幾頁動保法。 06/06 03:45
推 kitune:推 日本農家撞死了野鹿跟熊 就是直接吃!(詳情請翻 銀湯匙 06/06 08:49
推 vickigto:推! 如果駕駛因為撞到流浪狗受重傷,那醫藥費誰出,沒 06/06 09:07
→ vickigto:有飼主的狗狗就沒辦法討論責任歸屬阿 06/06 09:07
推 peizhen0913:法律保護爛人……李女好心沒好報 06/06 09:39
→ peizhen0913:可憐的李女,真是欠何男的…… 06/06 09:48
→ peizhen0913:愛護動物過頭了……這世界把狗貓當物品看的一堆 06/06 09:49
推 longya:真的很討厭每次都拿小孩救援的人…理盲濫情 06/06 09:49
推 hanhan76:1所以大部分都覺得那男生是對的囉?..這男生的心態本來 06/06 10:05
→ hanhan76:就有問題,還是大家也要為何男辯護呢?說賣狗,要撞死狗都 06/06 10:06
→ hanhan76:是對的??.... 06/06 10:06
→ kitune:樓上除了對跟錯以外沒有別的了嗎 硬要分兩元對人生沒好處 06/06 10:11
→ ff7forever:hanhan妳的邏輯到底在哪裡? 06/06 10:17
推 longya:“心態本來就有問題”是你說了算嗎?我覺得沒事拿小孩出來 06/06 10:19
→ longya:救援,說一些“改天撞死你小孩”之類的話的人才更有問題 06/06 10:19
推 hanhan76:所以說何男的想法是沒問題的?那FB上何男的留言也對? 06/06 10:49
我只看到FaceBook上有很多連動保法都搞不清楚的在亂幫腔。
推 vickigto:樓上搞錯這篇在講的重點吧! 06/06 10:54
推 longya:你就這麼堅持想要安罪名給他?FB上留的言就只有我心中一堆o 06/06 10:57
→ longya:s”如果開快一點,撞死就不用花這5000…” 這段偏激了點, 06/06 10:57
→ longya:其他又有怎樣嗎? 06/06 10:57
推 vickigto:何男說賣狗 撞死,心態不對,但這篇在講的是那些把狗狗 06/06 10:57
→ vickigto:類比成小孩,流浪狗被撞責任是誰的問題 沒有人說何男講 06/06 10:58
→ vickigto:這些話是合情合理阿 06/06 10:58
推 GermanNavy:"錢責任上"這問題本來舊次要看法律啊 跟何男態度是怎樣 06/06 11:40
→ GermanNavy:"前責任上誰該出" 06/06 11:41
→ GermanNavy:一點關係都沒有 06/06 11:41
→ GermanNavy:要說何男態度上有沒有問題 大部分沒養狗恐怕都會說沒有 06/06 11:42
→ GermanNavy:就算有 道德問題也不能成為妨礙他人自由的理由 06/06 11:43
推 bgn357:小強你怎麼不快出來救援 06/06 12:15
→ peizhen0913:請別再亂發揮同情心囉!沒事找罪受,跟26學學吧 06/06 12:30
同情心本來就是看人,所以你有每天扶太太過馬路、看到老弱婦孺就讓座嗎?
什麼時候同情心變成是一個強制性的行為了?
推 longya:樓上可以不要再來亂讓人討厭愛狗人士了好嗎?喜歡反諷是嗎 06/06 12:55
→ longya:?照你的邏輯寫一句還給你:我認為車主肇事後應該不聞不問 06/06 12:55
→ longya:也不該留手機,免得被莫名其妙的人騷擾和公開訊息。記住這 06/06 12:55
→ longya:是照你的邏輯說的哦,別再來秀下限拖其他愛狗人下水 06/06 12:55
推 helen0624:不要半手愛心就不會出這種事,有人撿到狗送醫還要獸醫師 06/06 13:05
→ helen0624:免費看診,被拒絕還罵獸醫沒愛心的,一樣都半手愛心 06/06 13:06
不要這麼誠實啦。
推 bigwesttt:fb跟這完全兩極XD 是說看到狗社團內的轉貼文下面一堆 06/06 13:34
→ bigwesttt:人身攻擊的謾罵就很zz 06/06 13:34
→ bigwesttt:另推外真的一堆神邏輯。 06/06 13:35
→ peizhen0913:同情心本來就沒強迫阿,我不是說了別亂發揮咩 06/06 13:51
→ peizhen0913:反正撞狗應該,送醫的有罪,台灣不意外 06/06 13:53
→ peizhen0913:世風日下,嘖嘖 06/06 13:53
都知道非強迫,那又何必這麼酸?呵呵。
還有不是送醫的有罪,是散佈個資跟在網路上辱罵有罪。可以先搞清楚再來嗎。
對了,到底誰說撞狗應該了?
→ peizhen0913:原來我這樣有酸到不愛動物人士? 抱歉喔(^_-) 06/06 13:57
→ peizhen0913:大家是在打針,防止自己撞死流浪還要處理屍體嗎?純 06/06 14:01
→ peizhen0913:疑問(^_-) 06/06 14:01
推 contrav:如果真的是酸還有點看頭 問題是那些只是無理取鬧... 06/06 14:02
→ peizhen0913:看完全部,這篇就是完全袒護何男 06/06 14:02
隨便你怎麼解讀囉,反正你酸台灣酸的這麼爽,我也改變不了你。
至於你的問題,在路上撞死動物該怎麼辦?
沒錢就打電話請清潔隊處理。有錢就打電話請寵物往生業者來處理。
→ contrav:心中沒有萬物永續共存 看到什麼異己都只會當做是袒護人.. 06/06 14:04
推 peizhen0913:何男是好榜樣他講啥都對,幹的好,這樣可以了吧(>﹏<) 06/06 14:05
→ contrav:板主的努力大家有目共睹 加油 06/06 14:05
※ 編輯: FairyBomb (36.230.248.32), 06/06/2014 14:06:31
→ peizhen0913:有目共睹,的確(^_-) 06/06 14:07
→ peizhen0913:一直打壓,難怪這版很冷 06/06 14:08
推 longya:袒護何男都出來了XD 所以扯到狗就該是非不分亂護航?幸好板 06/06 14:09
→ longya:上不全是理盲的假愛狗人士。 06/06 14:09
→ peizhen0913:反正這理資訊都很舊,文章又少~真的怎樣罵我們都隨便 06/06 14:12
→ peizhen0913:狗版卻如此不愛狗,好好笑 06/06 14:12
→ peizhen0913:完全輕視狗狗的生命~每篇文章回應數都寥寥無幾,因為 06/06 14:13
推 Kidmo:感謝你提供笑點。XDDDDDD 論點不同 = 不愛狗。 06/06 14:14
推 Kidmo:你知道全台灣有多少愛狗的人/團體 他們的論點/目標都不同嗎? 06/06 14:23
→ Kidmo: 全國 ← 比較妥當 06/06 14:23
→ peizhen0913:狗板沒幾個人真的重視狗狗的生命XDD 06/06 14:24
→ peizhen0913:這樣的論點出現在狗板,還救啥流浪狗,真諷刺 06/06 14:25
→ peizhen0913:抹來阿啦~假狗板 06/06 14:26
推 Kidmo:那請你說說、你的論點是什麼?跟這篇論點有何衝突?別放大絕 06/06 14:27
→ Kidmo:good bye 06/06 14:28
推 longya:如果在狗板出張嘴說我好愛狗,並且極盡所能酸跟我意見不同 06/06 14:29
→ longya:的人就能拯救所有的流浪狗,ok啊 06/06 14:29
推 longya:對了,p版友如果這麼有拯救流浪狗的偉大情操,就別再找柴 06/06 14:35
→ longya:犬犬舍,去認養個幾隻如何? 06/06 14:35
推 eva6122150:請問p大是恨狗人士反串嗎? 06/06 14:43
→ peizhen0913:我領養過3隻了耶,那請問以上棄養過多少狗?偽狗板 06/06 16:20
→ peizhen0913:longya對領養流浪狗很積極的樣子,你還不是拼命酸人 06/06 16:22
→ peizhen0913:米克斯、大瑪、博美通通領養的,柴犬也是領養未果才去 06/06 16:23
→ peizhen0913:合法犬舍找~ 06/06 16:25
→ peizhen0913:真心懷疑以上都是別版過來護航的,自己根本沒養狗 06/06 16:26
→ peizhen0913:這版平常幾乎沒文章也沒啥人回文 06/06 16:26
→ peizhen0913:狗板淪喪了,請更換板主為佳 06/06 16:27
→ peizhen0913:抹來阿啦~~~一言堂 06/06 16:28
意見不合就不愛狗的帽子,我自己是戴過很多頂了,所以我沒啥感覺。
我只想提醒你,你覺得狗版有問題可以提出來討論。但如果一直說別人是它版過
來護航、或是假狗版之類的言論再出現,將以版規處理。
這個版保障你發言的權力,但不代表你有攻擊這個版和版友的權力。
如果對版主有任何疑慮,可以就正常程序到BM版去投訴,甚至是罷免。這些都是
使用者的權力。
→ Kidmo:有人說你不能發表你的意見嗎?一言堂不是這樣用的啦 XDDDDDD 06/06 16:53
※ 編輯: FairyBomb (36.230.248.32), 06/06/2014 17:00:33
推 longya:他說2次不來卻還是來了 傲嬌確認 06/06 17:08
推 yakuhime:某樓根本反串吧...這麼厲害你來選板主啊看誰會投你zzz 06/06 17:29
推 gn02336619:推板主理性的解釋 06/06 18:35
推 cjy0321:國外都吃road kill 06/06 18:47
推 hillo211:現今像版主這麼理性的人已經不多了 然後某些人發言實在讓 06/06 21:47
→ hillo211:人無言....... 06/06 21:47
推 bigwesttt:真的很鬧ㄏㄏ 06/07 01:03
→ akida:原來領養過動物 就可以在脖子上掛個牌子"我愛狗我最大"啊.. 06/07 15:49
推 sanron:版主邏輯清晰 要應付這些講不聽的網友 辛苦了 ^^b 06/08 10:06
推 s094155:那女的行為不也很偏激嗎... 06/08 14:08
推 Jaydavid:需要超越法律來看待世間的萬物 06/09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