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搖旗鼓譟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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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搖旗鼓譟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盧斯達:「愛國者治港」前夜的香港近代史回顧 -- 上報 / 評論】 北京推行「愛國者治港」,在香港內部並沒有炸開了鍋,因為早有預告。檯面反對的政治人物都掃光了。加上晦明不定的疫情、47 個反對派被行刑式審判,人的關注力卻終究並非無限。 由北京完全主導的選舉改制,在這裡首先引起的卻是思古幽情,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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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3 00: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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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斯達:「愛國者治港」前夜的香港近代史回顧 -- 上報 / 評論】

    北京推行「愛國者治港」,在香港內部並沒有炸開了鍋,因為早有預告。檯面反對的政治人物都掃光了。加上晦明不定的疫情、47 個反對派被行刑式審判,人的關注力卻終究並非無限。

    由北京完全主導的選舉改制,在這裡首先引起的卻是思古幽情,整理國故的歷史意識。北京人大決定香港選舉制度的時候,親中派、特區官員和社會上的行業代表,都跑出來全力支持,但一般的香港人卻是截然不同的反應冷淡。看在眼裡,知道了,內心有點想法,但精神卻累得不想理會。網絡上卻有歷史考古專頁回顧香港一直以來爭取權利的歷史。因為大家在沉默中亦觸景傷情,不禁天問,香港是如何走到今日的呢?

    要回顧的話總會令人不高興,因為在過渡期間,一些有份協助扼殺全面普選的政客,還在香港;很多錯誤期待過香港應該回歸中國、兩地一起民主化的「民主回歸派」,還活得好好的。愛中國至深的香港民運領袖司徒華早已逝世,沒能看到今日香港「全面回歸」的模樣。

    若把香港人粗略分為年輕一代和中老年一代,他們對今日香港的局面,反應自然不一樣。中老年一代當年親身經歷過前途談判和 1997 年的主權移交,也經歷過中國對香港主權決不退讓,香港只能被動接受的時代。當年很多人恐懼而移民,就此一去不返,當時已經有幾十萬人投奔怒海,不只令英美澳加等地增加了很多香港聚落,更令當時香港社會的中上層人員大換血,於是很多才德普通的人,也因為社會結構上層真空而無端得到晉升機會。

    大部份人對回歸中國都有疑慮,但有一班人認為要留下來,試圖用自己的專業能力留守香港,希望在「一國兩制」裡面據理力爭,為香港爭取最大利益。這些人當中有一部份後來成為公民社會的中堅份子,也有一些順理成章從政。因為英國在撤走之前,在香港推了半套政改,香港立法會起碼有一半直選。香港回歸初期,中國對香港基本上不介入。董建華管治時期,中國與美國打得火熱,中國當時的地位,尤如美國在二戰之後扶植的日本,大家關係好得不得了,香港也與美國關係良好,跟今日不能同日而喻。迪士尼樂園也是那個年代商量好在香港興建,當時香港給迪士尼的條款十分優厚,甚至有人批評香港「喪權辱港」,面對美資頭也抬不起來。

    北京彈指間就可改變現狀

    回歸之初,香港政治局面看來也是粗安,民主(回歸)派的存在,便看來好像鎮守著香港,是他們令中共沒有河水犯井水。這是一個歷史造成的錯覺,後來我們親眼目睹了香港的司法獨立、議會制度、懲治機關,在北京彈指之間就可改變。不是北京不能做,而是它當時顧全與美國和西方的關係,沒有重搖香港的現狀。北京每次動手,不只激起了香港人反感,民主派的權威也逐年散功。

    一國兩制究竟是甚麼,雙方慢慢都有了自己的詮釋。香港人本來這個制度可以守護自己權益,可以維護香港生活環境「不變」,但同時一國兩制的源頭是中國主權,這個制度也證成了中國對香港有各種權力的法理邏輯。因此它也可以不給香港實行民主普選,因為條文說過,香港的民主政改要依照「實際情況」,經過 19 年的反送中,實際情況不行了,所以要杜絕反中份子進入權力機制,於是實行一連串的選舉「優化」。

    然而這並不是 19 年直接導致的,而是在 2014 年北京就香港政改問題發出「白皮書」,宣示北京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特首候選人要先由選舉委員會先撰選,因為香港特首很大權力,比普通的地區領導人更大,事涉國家安全,要牢牢掌握。

    從國家邏輯而言,這是天經地義。這一切的揭開,象徵著中老年人半生信仰的民主回歸、中國走向政治自由化並且令香港一併民主,或者退而求其次,以一國兩制賦予香港的權力「自守拒共」的黃金遐想,在短短數年間蒸發殆盡。在 47 人的審判現場,有法律界人士質問,警察無理封鎖法庭,干擾公眾人士聽審,這樣香港還有司法獨立嗎?法庭是司法機關管理,還是警察管理?這個問題,發問者自己都明白,只是「人窮則呼天」,當世界觀被現實強力挑戰時,內心痛苦無比,只能「天問」。

    若問他們,有沒有認為當年自己太過天真、對權力有著行險僥倖之心、料不到中國真會如此,他們不一定承認,但內心一定充滿交戰。畢竟那個年代,回歸不是他們要搞的,但當中搖旗吶喊的也有不少。97年之前,香港曾有議員發起全面直選立法會,但最後卻是「民主回歸派」的成員投了反對派,以一票之差失敗。當時輿論鞭韃他們,「民主回歸論」支持者的原罪就由此種下。當時有支持否決全面直選的人,在電視節目上為此決定護航:

    「身為匯點成員,我認為李華明做法沒錯。因為我們現在民主化不是單看香港,也要看全中國民主化,兩者要同步進行,互相配合,不可單講香港不講中國,這是民主回歸派匯點所講的堅持原則,我們既要回歸,又要民主,我希望講清楚這立場。第二,假如未來我們作為中國人民一份子,不是現在我們在港英生活下就不是中國人,由始至終我們從來都是中國人時,我們的民主化就不應該單講香港,兩者要配合,就要想清楚這問題…」

    這素顏而自以為是的愛國主義,不知是否有點像某一個時空下「盼來了祖國」的林獻堂。

    相信的等 不信的走向抗爭

    二十年來,香港也說不上有民主進程,但已經在議會裡有不少議席、得優厚議員薪津的民主派,就慢慢分裂為保守派和加速派。保守派認為要苦撐待變,最終香港能否政改,都是要與中國商討,尤其是不能反對中國,不能惹怒中共。而中國在忙著發展經濟,從來也不想多個變數,也是能拖就拖。

    香港的政經高層能忍,不代表下面的不會鼓譟。特別是香港是「堅尼系數」長期排名一二的經濟體,很多窮人,房價極高,大家水深火熱,他們也得到了某程度上的政治啟蒙,認為經濟問題、利益集團固化,必須民主化,政府才會向人民問責、有能力解決問題,否則就是被本地和海外財團長期左右大政。經濟問題引致了對民主化的高度渴望,他們有一些就支持或自己成為民主派的加速派,用抗爭要求政府盡快改為民選。保守派認為中國會在適當時候推動政改,因此萬事小心,也有了經略中國的幻想,事後我們當然證實了,當時中方只是拖延他們,是不會真正給香港人他們想像中的普選。

    當「保守派」(或「經略派」) 自覺朝中有人的時候,更是對「加速派」不友善,大家又是選舉競爭對手,雙方的矛盾既混合私人恩怨、爭取路線不一、議席的競爭、社經矛盾等等,成為近十年的政治主軸。保守派的策略一言以蔽之,就是大力爭取民主反而冒進,因為激怒中共,最後只會越收越緊。爭取民主太大力,反而是破壞民主運動。這個悖論為何出現和盛行,便是因為在香港的具體政治環境,北京垂簾聽政,雖然看似不動,但大家都明白權力全在他手。分別只是,北京有權,它會容許還是不容許香港民主。有人會寄望中國自動放權,也有人根本就不相信。相信的就繼續等,不相信的就慢慢走向抗爭。

    「香港還是正常」是幻覺

    歷史繼續向前,結果是不相信的人慢慢增加,越來越多,對抗爭手段的包容度也越來越大。2014 年佔領之後,有 2016 年旺角的警民衝突,到 2019 年一般人就已豁出去。有些中老年意見領袖仍然會很懼怕騷亂越搞越大,會惹來中國報復,但可能當初實踐行動的很多人,抱著的心態卻是反正已經惹怒了中國,而且就算中國很高興,也不會給香港民主的。

    就是這股絕望,最終衝散了整個上層虛偽地維持的「香港還是正常」的幻覺。

    隨之而來的是中國也不再容忍,用警察大打大捕,用法庭重判抗爭者,立了《國安法》,然後又修改選舉制度,杜絕反對派進入議會。其實更多的改造還會陸續推出。例如對香港既得利益階層的整治、打擊地產商、打擊原居民、馴服香港的「深層政府」 (即自成一國的高級公務員)、還有大舉洗換本身能力不濟的建制派。

    他們的意思是,香港搞不好,離心者眾,是因為經濟問題,是大地產商和各種既得利益階級暗中阻礙施政,導致利益分配不均,人們才倒向爭取民主自由,進而演變成威脅中國的動亂、還有一批人去外國遊說要制裁中國。北京相信,只要下層利益分配好了,就可以大為削弱香港人對民主自由的追求及「政治化」風潮。

    香港低下層和年輕一代,在過渡期前後才哇哇落地,與前面的光輝失諸交臂,生不逢時已經是定數。這些人沒有經濟上流的希望,導致絕望,因而參政求變是真的,但在過程中,沒有中國情懷的年輕一代,在犧牲過程中建立了自己唯香港論的主體意識,對主宰自己命運的渴求,大概比起上一代更要強烈。難言哪一種情懷比較究竟,但中老年早已獲得了一定利益,他們會因為香港情況變壞而離開,保存個人,但走不了的年輕人在乎自身的同時,也在乎香港作為一個整體的文化及政治體系,他們將自身的存在,寄托於群體的保存。

    中老年人的世界和希望業已煙滅,他們也較難習慣新世界。好像有份出賣了香港的罪惡感、血氣隨年齡增長而消失、家累的重擔,都是一代人漸漸淡出熄微的原因。畢竟在過渡期前後,中國還需要西方和「原香港」,對政治上的反對者都很寬容。是在預期將會得到寬容環境,也容易有收成,我們才會「抗爭」。如果抗爭危險、充滿焦慮的時候,很多人就會離開。如果手上有很多籌碼,是不會無故自毀的。這是人之常情;然而後來的一代,雖然一無所有,卻很多人是真心相信「不是因為看到會勝利才堅持,而是堅持了才可能得到勝利」。這一代香港人和上一代,內心的差距拉開了彷彿兩個物種之遠。

    一無所有的心安

    年輕一代亦不是不絕望痛苦,但他們沒有見過巫山和滄海,沒有能夠懷舊的念想,反而不會完全陷入「我認識的世界已經完全幻滅」的痛苦。畢竟他們是成長於一國兩制之下的第一代。他們潛意識也知道香港變成如此,第一是北京、第二是父祖輩,與自己無關,反而自己是幫父祖輩還債,卻沒有吃香喝辣過,在受難中反而有了一無所有的心安。有一些朋友就在 47 人之中,他們在獄中互相挖苦和說笑的言談,也傳到了外面。為甚麼身處絕境都能如此苦中作樂,也許便是因為潛意識知道自己雖然受苦,但卻是清白的,良心過意得去。雖然狀況十分畸形,但香港歷史的確是如此曲折和畸形。

  • 搖旗鼓譟 在 無待堂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3-23 00: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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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斯達:「愛國者治港」前夜的香港近代史回顧 -- 上報 / 評論】

    北京推行「愛國者治港」,在香港內部並沒有炸開了鍋,因為早有預告。檯面反對的政治人物都掃光了。加上晦明不定的疫情、47 個反對派被行刑式審判,人的關注力卻終究並非無限。

    由北京完全主導的選舉改制,在這裡首先引起的卻是思古幽情,整理國故的歷史意識。北京人大決定香港選舉制度的時候,親中派、特區官員和社會上的行業代表,都跑出來全力支持,但一般的香港人卻是截然不同的反應冷淡。看在眼裡,知道了,內心有點想法,但精神卻累得不想理會。網絡上卻有歷史考古專頁回顧香港一直以來爭取權利的歷史。因為大家在沉默中亦觸景傷情,不禁天問,香港是如何走到今日的呢?

    要回顧的話總會令人不高興,因為在過渡期間,一些有份協助扼殺全面普選的政客,還在香港;很多錯誤期待過香港應該回歸中國、兩地一起民主化的「民主回歸派」,還活得好好的。愛中國至深的香港民運領袖司徒華早已逝世,沒能看到今日香港「全面回歸」的模樣。

    若把香港人粗略分為年輕一代和中老年一代,他們對今日香港的局面,反應自然不一樣。中老年一代當年親身經歷過前途談判和 1997 年的主權移交,也經歷過中國對香港主權決不退讓,香港只能被動接受的時代。當年很多人恐懼而移民,就此一去不返,當時已經有幾十萬人投奔怒海,不只令英美澳加等地增加了很多香港聚落,更令當時香港社會的中上層人員大換血,於是很多才德普通的人,也因為社會結構上層真空而無端得到晉升機會。

    大部份人對回歸中國都有疑慮,但有一班人認為要留下來,試圖用自己的專業能力留守香港,希望在「一國兩制」裡面據理力爭,為香港爭取最大利益。這些人當中有一部份後來成為公民社會的中堅份子,也有一些順理成章從政。因為英國在撤走之前,在香港推了半套政改,香港立法會起碼有一半直選。香港回歸初期,中國對香港基本上不介入。董建華管治時期,中國與美國打得火熱,中國當時的地位,尤如美國在二戰之後扶植的日本,大家關係好得不得了,香港也與美國關係良好,跟今日不能同日而喻。迪士尼樂園也是那個年代商量好在香港興建,當時香港給迪士尼的條款十分優厚,甚至有人批評香港「喪權辱港」,面對美資頭也抬不起來。

    北京彈指間就可改變現狀

    回歸之初,香港政治局面看來也是粗安,民主(回歸)派的存在,便看來好像鎮守著香港,是他們令中共沒有河水犯井水。這是一個歷史造成的錯覺,後來我們親眼目睹了香港的司法獨立、議會制度、懲治機關,在北京彈指之間就可改變。不是北京不能做,而是它當時顧全與美國和西方的關係,沒有重搖香港的現狀。北京每次動手,不只激起了香港人反感,民主派的權威也逐年散功。

    一國兩制究竟是甚麼,雙方慢慢都有了自己的詮釋。香港人本來這個制度可以守護自己權益,可以維護香港生活環境「不變」,但同時一國兩制的源頭是中國主權,這個制度也證成了中國對香港有各種權力的法理邏輯。因此它也可以不給香港實行民主普選,因為條文說過,香港的民主政改要依照「實際情況」,經過 19 年的反送中,實際情況不行了,所以要杜絕反中份子進入權力機制,於是實行一連串的選舉「優化」。

    然而這並不是 19 年直接導致的,而是在 2014 年北京就香港政改問題發出「白皮書」,宣示北京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特首候選人要先由選舉委員會先撰選,因為香港特首很大權力,比普通的地區領導人更大,事涉國家安全,要牢牢掌握。

    從國家邏輯而言,這是天經地義。這一切的揭開,象徵著中老年人半生信仰的民主回歸、中國走向政治自由化並且令香港一併民主,或者退而求其次,以一國兩制賦予香港的權力「自守拒共」的黃金遐想,在短短數年間蒸發殆盡。在 47 人的審判現場,有法律界人士質問,警察無理封鎖法庭,干擾公眾人士聽審,這樣香港還有司法獨立嗎?法庭是司法機關管理,還是警察管理?這個問題,發問者自己都明白,只是「人窮則呼天」,當世界觀被現實強力挑戰時,內心痛苦無比,只能「天問」。

    若問他們,有沒有認為當年自己太過天真、對權力有著行險僥倖之心、料不到中國真會如此,他們不一定承認,但內心一定充滿交戰。畢竟那個年代,回歸不是他們要搞的,但當中搖旗吶喊的也有不少。97年之前,香港曾有議員發起全面直選立法會,但最後卻是「民主回歸派」的成員投了反對派,以一票之差失敗。當時輿論鞭韃他們,「民主回歸論」支持者的原罪就由此種下。當時有支持否決全面直選的人,在電視節目上為此決定護航:

    「身為匯點成員,我認為李華明做法沒錯。因為我們現在民主化不是單看香港,也要看全中國民主化,兩者要同步進行,互相配合,不可單講香港不講中國,這是民主回歸派匯點所講的堅持原則,我們既要回歸,又要民主,我希望講清楚這立場。第二,假如未來我們作為中國人民一份子,不是現在我們在港英生活下就不是中國人,由始至終我們從來都是中國人時,我們的民主化就不應該單講香港,兩者要配合,就要想清楚這問題…」

    這素顏而自以為是的愛國主義,不知是否有點像某一個時空下「盼來了祖國」的林獻堂。

    相信的等 不信的走向抗爭

    二十年來,香港也說不上有民主進程,但已經在議會裡有不少議席、得優厚議員薪津的民主派,就慢慢分裂為保守派和加速派。保守派認為要苦撐待變,最終香港能否政改,都是要與中國商討,尤其是不能反對中國,不能惹怒中共。而中國在忙著發展經濟,從來也不想多個變數,也是能拖就拖。

    香港的政經高層能忍,不代表下面的不會鼓譟。特別是香港是「堅尼系數」長期排名一二的經濟體,很多窮人,房價極高,大家水深火熱,他們也得到了某程度上的政治啟蒙,認為經濟問題、利益集團固化,必須民主化,政府才會向人民問責、有能力解決問題,否則就是被本地和海外財團長期左右大政。經濟問題引致了對民主化的高度渴望,他們有一些就支持或自己成為民主派的加速派,用抗爭要求政府盡快改為民選。保守派認為中國會在適當時候推動政改,因此萬事小心,也有了經略中國的幻想,事後我們當然證實了,當時中方只是拖延他們,是不會真正給香港人他們想像中的普選。

    當「保守派」(或「經略派」) 自覺朝中有人的時候,更是對「加速派」不友善,大家又是選舉競爭對手,雙方的矛盾既混合私人恩怨、爭取路線不一、議席的競爭、社經矛盾等等,成為近十年的政治主軸。保守派的策略一言以蔽之,就是大力爭取民主反而冒進,因為激怒中共,最後只會越收越緊。爭取民主太大力,反而是破壞民主運動。這個悖論為何出現和盛行,便是因為在香港的具體政治環境,北京垂簾聽政,雖然看似不動,但大家都明白權力全在他手。分別只是,北京有權,它會容許還是不容許香港民主。有人會寄望中國自動放權,也有人根本就不相信。相信的就繼續等,不相信的就慢慢走向抗爭。

    「香港還是正常」是幻覺

    歷史繼續向前,結果是不相信的人慢慢增加,越來越多,對抗爭手段的包容度也越來越大。2014 年佔領之後,有 2016 年旺角的警民衝突,到 2019 年一般人就已豁出去。有些中老年意見領袖仍然會很懼怕騷亂越搞越大,會惹來中國報復,但可能當初實踐行動的很多人,抱著的心態卻是反正已經惹怒了中國,而且就算中國很高興,也不會給香港民主的。

    就是這股絕望,最終衝散了整個上層虛偽地維持的「香港還是正常」的幻覺。

    隨之而來的是中國也不再容忍,用警察大打大捕,用法庭重判抗爭者,立了《國安法》,然後又修改選舉制度,杜絕反對派進入議會。其實更多的改造還會陸續推出。例如對香港既得利益階層的整治、打擊地產商、打擊原居民、馴服香港的「深層政府」 (即自成一國的高級公務員)、還有大舉洗換本身能力不濟的建制派。

    他們的意思是,香港搞不好,離心者眾,是因為經濟問題,是大地產商和各種既得利益階級暗中阻礙施政,導致利益分配不均,人們才倒向爭取民主自由,進而演變成威脅中國的動亂、還有一批人去外國遊說要制裁中國。北京相信,只要下層利益分配好了,就可以大為削弱香港人對民主自由的追求及「政治化」風潮。

    香港低下層和年輕一代,在過渡期前後才哇哇落地,與前面的光輝失諸交臂,生不逢時已經是定數。這些人沒有經濟上流的希望,導致絕望,因而參政求變是真的,但在過程中,沒有中國情懷的年輕一代,在犧牲過程中建立了自己唯香港論的主體意識,對主宰自己命運的渴求,大概比起上一代更要強烈。難言哪一種情懷比較究竟,但中老年早已獲得了一定利益,他們會因為香港情況變壞而離開,保存個人,但走不了的年輕人在乎自身的同時,也在乎香港作為一個整體的文化及政治體系,他們將自身的存在,寄托於群體的保存。

    中老年人的世界和希望業已煙滅,他們也較難習慣新世界。好像有份出賣了香港的罪惡感、血氣隨年齡增長而消失、家累的重擔,都是一代人漸漸淡出熄微的原因。畢竟在過渡期前後,中國還需要西方和「原香港」,對政治上的反對者都很寬容。是在預期將會得到寬容環境,也容易有收成,我們才會「抗爭」。如果抗爭危險、充滿焦慮的時候,很多人就會離開。如果手上有很多籌碼,是不會無故自毀的。這是人之常情;然而後來的一代,雖然一無所有,卻很多人是真心相信「不是因為看到會勝利才堅持,而是堅持了才可能得到勝利」。這一代香港人和上一代,內心的差距拉開了彷彿兩個物種之遠。

    一無所有的心安

    年輕一代亦不是不絕望痛苦,但他們沒有見過巫山和滄海,沒有能夠懷舊的念想,反而不會完全陷入「我認識的世界已經完全幻滅」的痛苦。畢竟他們是成長於一國兩制之下的第一代。他們潛意識也知道香港變成如此,第一是北京、第二是父祖輩,與自己無關,反而自己是幫父祖輩還債,卻沒有吃香喝辣過,在受難中反而有了一無所有的心安。有一些朋友就在 47 人之中,他們在獄中互相挖苦和說笑的言談,也傳到了外面。為甚麼身處絕境都能如此苦中作樂,也許便是因為潛意識知道自己雖然受苦,但卻是清白的,良心過意得去。雖然狀況十分畸形,但香港歷史的確是如此曲折和畸形。

  • 搖旗鼓譟 在 小胖子的陽春麵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2-28 18:38:42
    有 263 人按讚

    今天是228, 歡迎廣傳分享什麼才是228的真相
    歡迎 TFC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檢驗這篇文章的真偽, 還歷史一個公道
    https://newrocreport.org/archives/2884

    迷思1:二二八事件爆發於2月28日。

    事實:
    天馬茶房的緝菸事件,是發生在2月27日。官方之所以用2月28日命名二二八事件,是因為就在這一天早上,民眾闖入專賣局台北分局,當場打死2人、毆傷4人。隨後並繼續前往總局和前後任的專賣局局長私宅行兇,只是因總局已有防備、前後任局長也正好不在家中,才沒有釀成慘劇。2月28日,是群眾開始無差別使用暴力的開端,這是「二二八」的原始意義。

    不同的團體,對於同一個事件,就會有不同觀點。好比說共黨系統謝雪紅的「二七」部隊,就是以2月27日來命名的,他們當然不會承認28日群眾有什麼不合理的行為,要說群眾的道德至高點,拿27日的事情來講才是名正言順。
    ===================
    迷思2:二二八事件的導火線,是專賣局查緝私菸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

    事實:
    當時被追打的,反而是專賣局的查緝員與隨行警察。

    延伸資訊:
    我們現在認知的天馬茶房緝菸事件的樣貌,主要是來自一個藝術作品,也就是黃榮燦所製作的版畫「恐怖的檢查」。在版畫中,我們可以看到主動朝著民眾開槍的便裝緝私人員,也可以注意到,畫面中也有一群手持長槍、身穿制服的人,用槍托敲擊民眾。民眾則毫無招架之力,只能逆來順受。

    實則現場的情況是完全相反。

    從法庭供詞還原案發現場,6名查緝員、4名警察,並非人人帶槍,這是因為陳儀禁止在市內查緝時帶槍,偷帶的拿的也是手槍,不會大張旗鼓持長槍。他們來到天馬茶房時,就跟我們現在看到警察在夜市抓攤販一樣,警察還沒到,攤販早就望風而逃,只是當天逃得急了,地上滿是私菸,而林江邁一介婦人,跑得慢了,這才被抓到。

    在發給林江邁收據的同時,旁邊已經有人開始鼓譟不滿,並扔擲石頭物品,一名查緝員急忙甩開抱著他不讓走的林江邁,這才用槍托敲擊她頭部,他在法庭上辯稱林江邁可能是被旁人丟的石塊擊中,但法官沒採信,判了他4年6個月。

    要知道,故意傷害罪法定刑度是三年以下。刑度頂天,再加上公務員身份加重二分之一才會判到四年六個月。在刑法中,殘人肢體或五官致難以回復正常的傷害行為會被歸類為「重傷害」,除此之外從皮破擦傷到摧筋斷骨的事件就會落入普通傷害的範圍。而以槍托擊傷頭部在普通傷害的刑度要能頂天,這並不能算是很尋常的裁量。

    另一名被群眾追打的查緝員,姑且不論他是鳴槍示警誤殺路人還是慌忙逃命中還不忘蓄意謀殺了一名看熱鬧的民眾,同一個審判庭中,他居然被判了死刑(上訴後改判10年)。過失致人於死的刑度是兩年以下,故意殺人罪才是十年以上。無論是死刑或十年以上徒刑,這是故意殺人罪才會達到的刑度。要判到死刑,更是必須其行為達到窮凶極惡、人神共憤的程度。而地方法院做出的死刑裁判,與其說是針對事實的量刑,更像是對民眾訴求的回應。
    ================
    迷思3:二二八事件是外省人與本省台灣人之間的衝突。

    事實:
    狹義的二二八事件,是台灣的資產家與圍繞著資產家謀生的底層民眾,反撲左派計劃經濟性格強烈的陳儀政權。而同樣是本省台灣人,農民、工人就沒有參與進來。

    廣義的二二八事件,還要包括了「反對陳儀的陣營」與「陳儀政權」之間的鬥爭,以及「反對陳儀的陣營」他們彼此之間的內鬥。而反對陳儀的陣營中,並不只有本省台灣人;站到陳儀這一邊的,也並不都是外省人。
    ================
    迷思4:二二八事件起因是「官逼民反」。

    事實:
    官逼民反說,無法解釋為什麼台灣的農民與工人並沒有參與動亂,甚至到了事件後期,工人還站到了陳儀這一邊,跳出來反對由民間組成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所擬定的處理大綱。

    而既然衝突的雙方從來也不是「本省與外省」,則官逼民反說,也無法解釋為什麼暴民不只是攻擊官署,還要針對性的攻擊外省人。

    延伸資訊:
    天馬茶房周邊是私菸銷售的大本營,有銷貨當然就有供貨的,有供貨的當然就有走私的,走私當然不會空船而歸,他們也會把本地貨運回去賣,整體是一個跨境的走私集團。與台灣對接的,主要是對岸的福州、廈門,另外還有香港、沖繩、日本、朝鮮,最遠也有中國東北。

    你可以注意到,這些地方都是二戰時大日本帝國的勢力範圍。走私集團最早的源頭,可以追溯到五四運動時所盛行的抵制日貨運動,導致日貨進口地下化。當時日本對中國還享有領事裁判權,大量的台灣人就以日籍的身份,進入中國沿海的城市大搞偏門,中華民國的警方抓到了,

    也只能送當地領事館。中日關係惡化後,日本政府繼續支持這些人在沿海的武裝走私活動以打擊中華民國的關稅收入,因為關稅收入是中華民國當時僅有的穩定歲入。早在此時,台灣的走私集團,就和時任福建省主席的陳儀,有過精彩的交手紀錄,走私集團一度幾乎被消滅。

    1941年中華民國對日正式宣戰,撕毀《中日通商行船條約》,廢除領事裁判權,但此時沿海城市基本都已經被大日本帝國佔領,走私活動更為直接。在長達二十多年的過程中,兩岸的資本家建立起了檯面下的通商管道,這個模式在戰後繼續運轉,只是台灣已經易主,原本支持走私的大日本帝國已經垮台,換了走私集團命中的煞星陳儀上台。在陳儀延續日本時代的政策,以專賣收入作為台省主要財源之一的大方向下,陳儀嚴打走私的作法,就激起了走私集團的反撲。

    這就是我們在事件初期中看到的,專賣局受到民眾針對性的攻擊。

    這些人中有一大部分是在中國沿海做偏門的,在戰後滯留中國沿海各城,遭到當地居民與政府報復性的清算,在官民聯手迫害下,狼狽逃回台灣(他們並不知道經費與美方船隻是陳儀安排的),也因此在二二八事件中,特別針對外省人攻擊。

    在事件的初期,準確的講是1947年的3月2日以前,陳儀就透過當時的商會會長蔣渭川,以絕不追究個人刑事責任的優厚條件,勸退了其中的絕大部分。狹義的二二八事件,到此基本算是結束了。

    而陳儀拿這批人束手無策的狀況,暴露了當時陳儀政權實力的空虛,反對勢力趁機蜂起,這就是廣義的二二八事件。這些人中,有表面上是台籍日本兵實際由共產黨領導的、有潛伏在三民主義青年團中的共產黨份子、有美國支持的知識份子、有國民黨內反對陳儀的派系、有親日的勇武派、有地方的實業家、有前述的走私集團、有因為侵佔日產與陳儀政府發生糾紛的……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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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思5:戰後,外省人抱持勝利者的優越感,對於滿是日本風的臺灣,充滿著排斥與歧視的心態。

    事實:
    當年中華民國派來接收台灣的外省籍官員,都是與日本有深厚淵源的人,與說日語的台灣人溝通,完全無障礙。陳儀本身更是如此,他不但早年留學日本,娶了日本太太,他在來台灣之前的福建省主席任內,就飽受輿論攻擊他「親日」。任台灣行政長官時,還因為留用日本人太多、又把日本時代的台籍官僚(含警察)大部保留了下來,被台灣人一狀告到蔣介石那邊,說他重用日本人、歧視台灣人。

    對滿是日本風的臺灣,充滿著排斥與歧視的心態的,主要是兩種人,第一是當時的本土派,特別是在日本時代大受迫害的本土左派。第二,則是堅定的親日份子,他們看不慣那些原本在日本政府服務、卻跑去中華民國繼續做官的叛徒。

    延伸資訊:
    弄清楚這一點,就不會弄錯像是陳朝輝這種案件。

    陳朝輝,台北工業職業學校礦冶科畢業,自己與妻子兩人在日本時代都是國語家庭出身,父親為日本早稻田大學的畢業生。陳儀治台灣後,陳朝輝受到臺灣省煤礦公司基隆煤礦的重用,在1946年11月升助理工程師。二二八期間,在21師尚未登陸前,曾經收留一對外省夫妻在家裡避難。3月14日,陳朝輝回煤礦公司上班,遭到身穿黑色軍服、說日語的數人帶走。屍體發現時是用日本軍用綁腿布矇眼,嘴中塞棉花,手反綁在後、絞鐵絲,腳也用鐵絲綁著,還綁一塊石頭。(資料來源:《基隆雨港二二八》,頁58-60)

    現在主流見解卻還是認為此案是國軍整21師在清鄉時幹的,連家屬都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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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思6:國民黨政權以「漢奸罪」清算原是日籍的台灣人。

    事實:台灣人「不適用」漢奸罪。
    為此,司法院還曾在民國35年做出了一則司法解釋,明令:

    「台灣人民於光復前已取得日本國籍,如在抗戰期間內,基於敵國人民之地位,被迫應徵、隨敵作戰,或供職各地敵偽組織,應受國際法上之處置,自不適用懲治漢奸條例之規定。」

    事實上,當年陳儀是用的是戰爭罪,而不是漢奸罪,來處理像是辜振甫、葉廷珪等人涉及的案件。

    差別在於,漢奸罪會連帶沒收財產與禁止擔任公職(即使無罪亦禁止擔任公職,這是因為有所謂雙面諜的狀況)。這就是為什麼現在辜家依然有錢,而葉廷珪後來可以馬上出來選舉。

    在當時的人眼中,用戰爭罪處置這些人,其實是一種把這些人保護起來、免受戰後仇日者迫害的做法。

    由於陳儀是台灣行政長官,權力比一般省主席要大得多,如果他願意的話,他是可以發布台灣一地適用的法令,真的把這些人以漢奸罪處斷。但陳儀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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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思7:外省人壟斷權位,台灣人因為不會講國語而被歧視,難以擔任公職,擔任公職的,薪水也只有外省人的一半,差距比日本時代相較於日本人還大。

    事實:
    相較於日本統治時代的五十年,台灣人擔任公職的比例,無論是高中低階,在中華民國時代的第一年都是瞬間爆量。日治末期,台籍僅佔整體公務員的55.53%,這個數字到了二二八事件當時,已經來到了72%。

    國語、中文不好沒關係,只要肯學,陳儀大量開辦了在職中文補習。此外,當時的政府公報都是中文、日文雙語發布。反而是因為當年公務員待遇不好又經常欠薪,大量的台灣人寧可待在民間也不願意繼續擔任公務員,這個現象最明顯的是在醫務人員,還引得長官公署發布署令,棄職或違法兼職的醫務人員,不發給開業執照。
    值得一提的是,維基百科中的二二八事件條目中,引述李筱峰《解讀二二八》,稱:

    「監察委員何漢文在1947年的調查報告中即指出:『服務機會不均等,如各機關高級人員以外省人居多,而臺灣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

    這是一段偽造的資料,何漢文根本沒有說過上面的話,他原文反而是「稱讚」長官公署時期任用台胞狀況已經大幅改善:

    「此固較之日本時代十一萬公務員中僅有台胞簡任者一名、薦任者六名已顯有進步,然此後台省既重歸我國國土,自應設法培植其本省高級幹部人才,以求糾正過去之偏頗現象也。」

    (資料來源:〈臺灣二二八事件(2)〉,《國史館》,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202000000A/0036/2212002.58/1/0001/002/0031)

    至於薪水的問題,由於薪津都是法定給予,並不會出現同一級職,只因為省籍不同所得就有差異。

    延伸資訊:
    硬要說的話,同一級職的台籍公務員與外省籍,要新津出現差距,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是領外派加給的外省人。但這一種人僅限於受長官公署出具公函特別邀約來台任職的外省人,台籍非外派,當然沒有加給。

    第二種,是因為部分在台機關,是中央機關,好比說郵政。由於中央不像陳儀那麼好說話,堅持這些郵政人員必須先通過考試才能任用,雙方就僵持在那邊,在爭議解決之前,為了維持機關運作,只能先將這些人先掛在省底下臨時僱用,這部分的確就會出現「臨時雇用者的薪津」與中央「正式雇用者的新津」有所差距。但這也僅限於中央在台機關,並且也不是因為省籍差異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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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思8:來台的外省官員都貪污腐化。

    事實:絕大部分的所謂貪污案,都是張冠李戴。
    這些不只職稱、事件,連名字都會寫錯的報導,之所以能夠引用至今,是因為這些報導並不是登在台灣境內的報紙,而是透過共產黨的宣傳系統,發布在上海。當年的上海民眾並不了解台灣的政局,後來台灣的黨外人士不知為何又大量引用共產黨的宣傳資料來理解二二八事件,所以才導致這樣的結果。

    延伸資訊:

    最明顯的例子,是所謂的「李卓芝貪污案」。
    這個案子是要指控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的女婿李卓芝,在擔任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的任上盜賣印刷機、貪污兩千餘萬的事情(請參閱維基百科二二八事件條目)。

    事實上,李從未當過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他是專賣局台北分局的分局長,上任幾個月,就因為沒能留住日本員工和發生一件底下人的貪污案而引咎辭職。在他辭職的時候,印刷紙業公司(那時還不叫這個名字)還未成立,還是日本員工繼續經營的監理階段。印刷紙業公司(昭和纖維加臺灣紙業株式會社)的總資產價值大概只有44萬台幣左右。

    而且此人也不叫李卓芝,他叫李卓「之」。

    原始爆料者寫錯後,後面所有人不查證照抄,這個「之」就一路錯到今天。台灣本地的報紙有提到此人的可都沒寫錯。這個案子在台灣本地的資料不存在。

    其他如葛敬恩侵吞黃金案,侵吞黃金的其實是美軍。在上海變賣,所以案件從上海紅回台灣,台灣人並不了解。此軍官最後在美受審,日方證人,也就是送黃金的日軍,也押到了美國作證。辯方律師攻擊日軍對美軍有偏見,供詞不可信,最終陪審團沒能達成一致決,差兩票,嫌犯無罪獲釋,此事不了了之。日本人想在遣返中間得到方便,行賄一個地方官員、還只是個秘書長,根本無用。
    再如陸桂祥夥同裘區長變賣日方物資獲利5億元台幣(一說1億)、放火燒縣政府煙滅證據案。

    此案件是上海媒體爆料的,用的幣值是「法幣」,現在幾乎所有引用的人都將它自動換成台幣,也就是誇張了30倍到50倍。當年度台北縣政府總預算僅有2億台幣。

    此外,縣政府失火,是貪污案件見報之後4個月才發生的事情,而且起火點是三和銀行,縣政府是被波及的。

    陸桂祥的案子,其實是原告變被告。

    縣長舉發底下的區長貪污,區長逃回上海後,上海媒體(上海聯合晚報,背後金主為中共上海局)再爆料這些貪污都是縣長指使區長幹的。

    這名區長,是如假包換的共產黨員,化名裘伯紀,本名裘振綱。此人大有來頭,因為他的媽媽是辛亥革命元勳尹維峻,包括裘自己和他的妹妹,都是忠實的共產黨員。妹妹化名「左克」,就是「左派布爾什維克」,1941年跟日軍作戰死於河北,才21歲。這樣一個有字號的角色曾經來過台灣,台灣幾十年來居然無人發現,可謂無能。

    而會引述以上這些案件,用來論證長官公署官員貪污腐化的人,他們最原始資料來源,其實都同一筆:

    張琴,〈台灣真相〉,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1991年版,頁141-143。

    執筆的人叫做張琴。但這是筆名,他真名叫做胡允恭。長官公署時期化名胡邦憲來台任職,擔任宣傳委員會委員兼圖書出版組主任,他來寫長官公署貪污,感覺上就成了長官公署內部的人爆料自己人貪污,實則他是資深的中國共產黨員。

    他透過共產黨在上海的地下刊物《文萃叢刊》發表,反正是在上海爆料,隔著台灣海峽,上海輿論界也搞不清楚臺灣到底怎麼樣。我們現在也輕信他的資料,只是以前上海人隔著的是空間,我們隔著的,則是時間。

    (資料來源:胡允恭,〈臺灣二二八事件真相〉,收錄於李敖編,《二二八研究續集》,頁23-50。)

    而真正比較確實的貪污案,基本都是監察院自己舉發的,後來有些判有罪,而一般會被引述的,反而是那些被判無罪的,而且幾乎不見有人會去看判決書,去了解一下為什麼他們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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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思9:外省政權掠奪台灣的物資。

    事實:由於美國不願意讓日本負擔戰爭賠款,因此將海外的公私日產充當戰爭賠款賠給了中華民國。

    延伸資訊:
    日本的戰爭賠償問題,最早可追溯到〈波茨坦宣言〉。該宣言確立了索賠兩大原則,即要求日本以工業設備及產品等實物賠償、賠償應以日本人民能維持合理生活水準為前提。

    1945年9月3日,國民政府以備忘錄,向美國大使館聲明中國政府決定沒收日本在華之公私財產,以及日本在華經營之事業,以抵償日本侵略所受之重大損失。美方回以「關於日本在華公私財產,對中國政府將之沒收一事並無異議。」

    (資料來源:秦孝儀編,《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四)》,頁35-36)

    而日本在台灣之公私財產能否視為上述所謂「日本在華之公私財產」?中國戰區美軍總司令魏德邁為此請示美國陸軍部。美方則回覆,依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對台灣地位的安排,台灣視同其他日本在中國的佔領區一樣,業已回到中國的控制。

    (資料來源:陳翠蓮,《重構二二八》,頁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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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思10:國軍駐軍軍紀敗壞。

    事實:
    部隊一定會有軍紀事件,但客觀地來說,當時所謂軍紀敗壞,並不見得真的是軍人所為。因為當時正值戰後,大量軍人被裁員,而許多並非軍人的平民,也喜歡穿著軍服到處走,甚至是打著軍官之名招搖撞騙,舞刀持槍者亦所在多有,一般老百姓根本難以區分真假。當時的國民政府、台灣行政長官公署,都曾經下令嚴查,禁止一般老百姓穿軍服逛大街。

    而那些由真正軍人犯下的嚴重軍紀事件,當事人幾乎都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受審後直接槍決。

    延伸資訊:
    軍服除了耐穿之外,由於當時大眾運輸都有軍人票,只要穿軍服、或是假借復員返鄉的名義,就能獲得許多優惠,因此大家趨之若鶩。

    「案准國防部本年十一月廿九日勤憲軍字第二八一四號公函開:「查取締非軍人穿著軍服,迭經政府明令禁止,並飭由憲兵司令部登報公告在案。近查,軍人服制改革以來,各地文職公教人員及一般民眾學生,競好奇異,常有穿著軍服及類似軍人服裝者,實屬淆亂軍容,亟應禁止。除分別函呈外,相應函達,即請通飭嚴加制止為荷」等因;奉此,合行電,希遵照。」

    (資料來源:〈電各縣市政府為奉令制止公教人員穿著軍服,轉希遵照〉,台灣行政長官公署公報,36:夏:1,頁14。)

    另引三則民眾冒充軍人犯案的報導作為參考:



    【中央社訊】本市近常發現有冒稱憲兵之歹徒,持刀執械,藉搜查密藏武器名義,侵入民家行劫。憲兵隊據報,派員嚴密調查,於十月九日有流氓林軍先一名,匿局本市北門街民義旅社,冒稱憲兵特派員,犯案累累,作惡多端,已由憲兵隊捕送有關機關究辦。(資料來源:〈冒稱憲兵,歹徒就逮〉,《民報》,1946年10月21日)



    【高雄訊】在左營方面,惹起的海軍軍人之不法行為,尚未完結之時候,日前穿軍服之怪漢投宿高雄市某旅社,每天呼入遊女,花天酒地經過幾天後,旅社之主人,由怪漢請取宿費八百元及代墊的遊女之纏頭等,此時該怪漢露出惡相,擬出拳銃自稱他是軍官,脅迫旅社之主人,現尚未解決。

    (資料來源:〈要錢!你不識六響仔嗎?參客竟是李逵。投宿人花天酒地,要取值現羊羔面〉,《民報》,1946年1月29日)



    【新竹市訊】葉在瑞浙江餘姚縣人,四十八歲,自昨年十二月底,離開軍籍流浪到本省覓職,上下不就,生活遂告困難,竟意圖不法,乃於台北某印版店,偽印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用箋,又在高雄某刻印店,仿冒陳長官私印,文曰「陳儀之印」偽造行政長官命令、通行證明書,派偽令等八紙。又在嘉義火車站拾得省公署農林處封條一張,便穿佩少校軍服自稱緝私大隊長,自今年五月廿三日至同月廿八日,前後五次,往竹南區後龍鄉公司寮港及台中梧棲港,以緝拿私運◯類行商為名,向貿易商某某公司、船頭行等五處,假稱奉陳長官密令,示以文書、封條,脅迫敲詐。走私的人等信以為真,以旅費名目,被詐去台幣共三萬二千元。事被竹南區警察所司法主任馮清浪,指揮警員楊長波緝獲,現在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受審云。

    (資料來源:〈偽造長官圖章,假冒軍人行敲詐,竹南警察所緝獲騙子〉,《民報》,1946年8月17日)



    願以真相破解迷思,以此紀念二二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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