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換化糞池費用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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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換化糞池費用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229的網紅鄭功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鄭功進議員報好康! 公寓大廈補助資訊報你知 *補助公寓大廈補助汰換省電照明設備3萬元,申請至5/31(二)。 http://ppt.cc/1ne2B *申請廢除化糞池接管污水下水道,每處至少補助4.8萬元。 http://bit.ly/21CVwxP *加強管理維護,補助修繕費用申請至5/3...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多數在民國88年以前興建之公寓大廈(以下簡稱大樓),多無預建「重力流」管線之設計,故污水均先流經地下室化糞池,經分解後方排進污水下水道,但沉澱後固態物仍存於化糞池中,須靠定期抽肥清理,爾後興建之大樓多有重力流管線之設計,縱原有設置化糞池,仍可直接填平接管,換言之,新大樓不需額外自費抽肥僅須付汙水下水...

  • 換化糞池費用 在 鄭功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6-05-06 22: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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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功進議員報好康!
    公寓大廈補助資訊報你知

    *補助公寓大廈補助汰換省電照明設備3萬元,申請至5/31(二)。
    http://ppt.cc/1ne2B

    *申請廢除化糞池接管污水下水道,每處至少補助4.8萬元。
    http://bit.ly/21CVwxP

    *加強管理維護,補助修繕費用申請至5/31(二)。
    http://bit.ly/1SJRcak

    *既有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補助申請至6/30(四)。
    http://bit.ly/1MoHblR

  • 換化糞池費用 在 Sway房市觀測站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4-12-02 21: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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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圍黑心房市之主委日記>
    主委日記4 點交N部曲

    管委會成立後,第一件事就要請建商去主管機關申報,名正言順,不然管委會沒有法律地位,只屬聯誼性質,這點不少社區根本就忘記,政府也不會提醒你,日後萬一打官司、申請補助,都難辦。而且記得,不止第一次管委會成立要去申報,每一屆換主委也同樣得申報。
    管委會成立後,我們大約每周開一次會,首要任務就是確定點交的大小事項,現在事後回想還真辛苦,每次開會都得搞到深夜十二點,對上班族來說真是一大負擔,但我又不想隨便點交到時被坑,所以第一次會議我就先當著所有委員的面,說:「第一屆管委會就是要來點交的,所以一定會比較辛苦,溝通時勢必會有不同意見,但不管發生任何事,管委會都要團結一致,才可以讓我們辛苦買下的房屋保值。」
    先用保值曉以大義,再講些嚴重的後果:「很多公設我自己也不懂,非要找個專人來驗一驗才放心,好比化糞池,現在才剛交屋,不派個人下糞坑去瞧瞧,誰會知道有沒有通?叫我下去看,不是怕臭,而是我也看不懂。或是像避雷針,我也沒有任何設備可以測放電,但聽說對面的社區沒有裝好,電器一天到晚壞掉。」
    挺建商派的委員自然說:「唉呀,不會啦,建商也怕信譽毀呀,況且偷這個工減那個料,應該不至於如此。」
    我馬上回應:「但就我採訪的經驗,越大的建商,越會偷我們看不懂的東西,八成的股票上市櫃建商,房屋都蓋得不好,比如說有一年就漏水的、地板或淋浴拉門玻璃自爆的,這些新聞都有,你要不要去查一查?」
    又有委員開玩笑說:「萬一建商出問題,你這個專家應該不會踢爆自己的社區吧,這樣不是顯得你很遜,挑到一間爛屋?」
    我當場義正詞嚴的回:「萬一出問題,我一定搶這個獨家新聞,反正都遜掉了,不如自己踢爆自己,證據更充分呢。」
    現在回想還真針鋒相對,但我說的內容開始讓那些建商派的委員,內心多了些糾結,畢竟再多大好處,也抵不過房價下跌的虧損,並別說一些偷工減料造成意外,影響到住戶的安全。
    既然我只是個委員,而主委又是厲害的業務高手,我便打定主意任何事情讓她出頭即可,我當投票部隊背後提供意見即可,只不過主委完全沒有經驗,個性又好強,什麼都想弄懂,所以老是抓著我問問題,幸好一開始她就抓到重點:建商代管期間即將結束,管委會是要沿用現有的這批物業保全,還是換新公司接手?
    還記得我之前提過那筆每戶一坪五百元的「代管期管理基金」?目前這批保全的費用都是從這筆經費中撥付,而且還在建商手上,如果建商慢吞吞,不知何時管委會才會有資金可用,建商說了,他們很願意速撥款項,但也希望同時點交公設,屆時就把所有的權利一併交還給管委會。
    (我在心裡罵個ㄍㄢ)刪除此句。
    講白的就是,管委會馬上跟我點交公設,我才把剩下的錢還你,不然我還是可以繼續「代管」下去,亂花大家的錢。一般社區為了省麻煩,大概就依建商的方法,簽名點交過關,反正公設看起來一切都正常可以使用,沒啥問題。
    但經過我對所有管理委員的「洗腦」,大家心中難免一驚:也沒錯,萬一隨便點交,一組化糞池至少要好幾百萬元,而且要挖開來重蓋;一套避雷設備也要幾百萬元,任誰都不希望家裡的高級電視,才買就因為來個閃電毀了。
    最後我又笑笑地使出最後一招:隨便點交,主委必須扛全部責任,而其他委員要扛共同責任,犯不著當個管理委員就惹這種麻煩。
    雖然委員們都有共識,但建商不願意輕易放手啊,管委會戶頭內一毛錢也沒有,怎麼跟建商談判?
    所幸主委是個善良的人,她提出:先換掉保全,讓社區管理可以上軌道,所以要再開住戶大會,讓提案通過,並且由全體的住戶開始繳管理費,這樣就有錢維持社區運作,才再來跟建商談判,取回管理基金及點交公設。
    先安內再攘外,好個孫子兵法,縱使一般住戶不想當管理委員,但也都想有好的居住品質。現在這家管理公司,完全聽命於建商,不為住戶著想,才剛完工的社區已經有一堆違建,看了就礙眼,房價怎可能守得住?
    當然,有些管理公司不會笨到棄守住戶、只守建商的,畢竟繼續承接,才有錢賺,只是我們運氣不好,沒遇到黑心,卻遇上笨蛋。
    建商代表還在冷嘲熱諷的說:「你們不用那麼麻煩嘛,快點交完不就沒事了?有啥作不好的跟我說呀,我馬上幫你們改。」我馬上打蛇隨棍上:「好啊,先幫我們洗洗外牆嘛,有住戶說當初你們說會幫我們洗。」想也知道,建商代表的標準答案自然是:「先點交,點交過後一定幫你們想辦法跟公司爭取。」
    沒完沒了,再怎麼跟建商代表開會,他只會說:「我幫你跟公司爭取看看。」然後就沒有回應,倒是常常跟住戶喝酒的工地主任,因為革命情感悄悄的幫忙修了不少東西,比如磁磚破了、水管壞了、電梯秀斗。
    主委是對的,雖然住戶大會不容易召開,人數上很難控制,一旦流會,很容易讓第一屆的管委會失去團結,但我找到一條管理規約:如果流會,管委會可再召開住戶大會,只要出席人數達1/5即可。
    那還怕什麼?於是,全體委員一致通過,總算先把管委會團結起來。
    然後就是瞬間的撤換全數保全,當新的總幹事來跟舊人交接時,舊人的臉又臭又綠,咬牙切齒的對我們這班年輕人。
    長達三年的抗戰 , 這才要開始.

    圖說 : 這個地板算是鋪的不錯的 平滑光整 但下雨天要特別小心滑倒 (哎呀)

  • 換化糞池費用 在 591房屋交易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3-02-21 1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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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客看屋秘笈】
    租房子的第一準則:選一個好房東、好室友,比選一個好房子重要。

    房東

    1.人品:透過房東的談吐,瞭解其工作性質、家庭狀況及對自己提出的要求之反應來瞭解其人品。如說話中肯、不會前後矛盾,不貪小便宜、對人尊重等等。

    2.特殊的限制:房客應主動詢問房東是否有特殊的限制,例如不可釘釘子、養寵物、煮飯…等等,瞭解房東的要求自己是否可以配合,作為篩選房東的依據。


    室友

    1.人品:瞭解室友人品的方式,可以透過是否有公德心來判斷。如公共空間像浴室、廚房等的使用情形,維護的狀況來瞭解其他室友可能的行為表現及生活習慣。

    2.詢問室友的職業及作息來瞭解自己是否可以接受。如室友的作息為日夜顛倒者,自己可否接受。

    對於房屋本身的重要考量因素:

    身體感覺:

    因為房客租屋本身就是自己要使用,自己能否住得舒適對房客是最重要的考慮因素。而一間好房子的最基本條件就是無論房客走入屋內、或處於屋外的鄰里周遭都能讓自己感覺到十分舒服而沒有各種不好的感覺。因此,房客在選擇房子時不妨也尊重自己身體的感覺。


    外在環境:

    為了瞭解附近環境日夜的狀況,如果時間允許,可以選擇不同的時段看房子。

    【交通】

    1.考慮大眾交通工具的便利性,大人工作,小孩上學是否方便。

    2.考慮該屋附近停車是否方便。

    3.不妨考慮選擇與一般上下班習性相反位置的房子(例如:當別人上班是要進城方向,不妨考慮承租在上班是出城方向的房子)。

    【安寧】

    1.住家儘可能不要直接面向大馬路,避免噪音干擾。

    2.注意住家巷道是否為市場、或夜市所佔用( 可從馬路地面是否留下污黑的油跡做為判斷 )。

    3.若在學校周圍者,注意學校的廣播是否會對生活形成干擾。

    4.注意四周是否有太吵雜的商店存在,特別是電玩、遊樂場、非法行業不但會帶來噪音,更因出入份子複雜而影響居住品質。

    【鄰里關係】

    1.若巷道安寧、清潔,附近住戶遍植花木或多加經營,表示當地的居民十分重視居住的環境品質,值得優先加以考慮!

    2.同理,若公寓的樓梯間乾淨清爽、照明燈光明亮、無太多雜物、大門經常上鎖、公用設施維護良好,這表示這棟公寓的鄰居對公共事務較關心,也值得房客多加考慮。

    3.若適巧碰到附近的鄰居,也可以主動詢問鄰居問題,藉由其回答的態度來瞭解鄰里關係。

    【安全性】

    1.看屋時應結伴同行,並謹慎留意四週的環境。若不想麻煩他人,可告知朋友並約定時間,彼此以電話聯繫確認安全。

    2.進屋看屋時,請保持大門開放,以方便應變。

    3.公車族需考量住屋處與公車站牌間的路程約多遠,路燈照明設備如何,沿途是否有商家。

    4.若為頂樓加蓋的房子,應特別注意門戶的安全。

    5.確認一樓大門是否能緊閉,安全門、鐵窗是否暢通。

    6.決定租屋後,可請房東或自行更換新鎖,並要求房東加裝鐵窗、門及由內而外透視的眼孔等安全設備,這些設備上的要求應事先表明,並在契約中明訂清楚。

    【便利性】

    考量附近是否有小吃店、市場、便利商店、洗衣店、托兒設施、學校等民生需求。

    房屋設施:

    【坪數的計算方式】


    二個榻榻米大小(3.24平方公尺)為一坪。若手邊沒有尺可量,可以雙人床大小為目測之依據,就不會差距太多。

    【空間品質】

    1.注意屋內採光、通風是否良好。

    2.注意窗口的方位,注意是否會有嚴重西曬。

    3.若該棟樓的地下室、或頂樓遭非法使用,請注意該使用者是否有污染到飲用的水源。

    4.頂樓加蓋房子特別注意是否會漏水、夏天是否過於炎熱。

    【結構安全】

    1.注意樑柱有無裂痕或是否彎曲,衣櫥的門、窗戶是否會卡住無法打開,若有上述現象,表示此屋的建築結構有問題,請慎重考慮是否要承租!

    2.若該屋樓下有營業場所,不妨注意樓下的營業場所是否曾為了內部裝潢而擅自打掉樑柱結構。一旦樑柱遭到變動,則對整棟樓房的結構安全影響甚大,請慎重考慮是否要承租!

    【漏水/管線/淹水】

    1.注意屋頂、牆壁是否會漏水;特別是新粉刷、剛裝修處是否有過去遺留的漏水、發霉的跡象;尤其屋頂與牆面交接的牆角最易漏水,要特別注意該處是否有水痕出現。

    2.與浴室、廚房相接的牆縫是最容易發生漏水的地方。不妨觀察與這兩種房間的共用牆之牆縫上的油漆、粉刷、地磚是否變色或異樣。

    3.有時屋內經粉刷修飾,一時看不出漏水的毛病。房客不妨從屋外觀看,從外牆、公共空間(樓梯間、天井…)、與隔壁鄰居相銜接的牆面做判斷。

    4.注意馬桶是否通暢(沖水時順不順、有無異聲);水龍頭可否關緊;排水管是否流暢。

    5.住一樓要注意是否會淹水(馬路是否比房屋的水平面高、路邊水溝是否暢通、鄰居的圍牆是否有水痕)。化糞池的位置是否會外溢。若從外觀看不出是否會淹水,不妨打開電錶箱、水錶箱、插座開關,觀察內部是否有曾因淹水而留下的污泥痕跡。

    6.二樓的住戶要留意管道排水(若排水不良,樓上的水最易溢漏在二樓)。

    7.頂樓的房子要注意屋頂是否出現油漆剝落、水痕,以判斷是否會漏水(若機會剛好,不妨在下雨天看屋,可檢驗該屋是否漏水)。

    8.陽台打出去的違建頂部,亦是常會漏水的地方,可多加留意。

    價格/簽約:

    1.考慮租金價格相對於屋況是否合理。

    2.若價格談妥,決定承租後,應在付訂金時,要求房東開收據。收據的內容應包含:出租地址、房東姓名、訂金金額、房東姓名、身份證號、預定起租日期及付訂日期,以免房東收了訂金後,又拒絕承認出租。

    3.若看屋時若發現房屋有缺陷,則儘可能事前在租屋契約中載明修復的權責,及雙方在修復費用的分攤方式,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4.簽約前,可要求房東出示房屋權狀及身份證以確定是屋主本人。

    5.若承租對象為二房東時則需特別小心,以免將來二房東與房東解約時招致自己的權益受損。向二房東承租時,應注意的事項有:

    a.二房東與大房東的租期是否即將到期。

    b.二房東如果欲提前搬走,記得向二房東要回押金,否則大房東是不需要對二房客負責的。

    6.在契約中預留提前解約的條款(如扣一個月押金或代找下一個房客),以免住不滿意又無法搬家,或提前搬走卻面臨房東沒收全數押金的慘劇。

    7.根據《土地法》第99條規定:"擔保金(押金)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房客不妨據此法條適時向房東爭取合理的權益。

    591租屋網:http://rent.591.com.tw/

  • 換化糞池費用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7-10-16 20:22:44

    多數在民國88年以前興建之公寓大廈(以下簡稱大樓),多無預建「重力流」管線之設計,故污水均先流經地下室化糞池,經分解後方排進污水下水道,但沉澱後固態物仍存於化糞池中,須靠定期抽肥清理,爾後興建之大樓多有重力流管線之設計,縱原有設置化糞池,仍可直接填平接管,換言之,新大樓不需額外自費抽肥僅須付汙水下水道使用費,而舊大樓則兩項費用均須支付,此種舊大廈已經接汙水管,除須繳交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外,仍要繳抽水肥費用之情形,不符公平原則。
    目前市府為鼓勵大樓廢除化糞池或改設為費用較低、衛生較佳的污水坑,於民國105年6月6日發佈「高雄市政府水利局辦理建築物地下層既有化糞池廢除或改設為污水坑補助要點」,計畫在105~109年間,預計編4千萬補助大樓改建化糞池或污水坑,惟於措施完成前,應實施使用費減半措施,避免二種情形之公寓大廈雖配合政府政策,而無重力流管線設計之大樓,仍須自費清除水肥之不公情形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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