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提醒客戶付款email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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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提醒客戶付款email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2萬的網紅中國信託優惠情報“讚”,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第4輪口罩預購已開跑!My Way升級回饋繼續罩您! 口制實名制2.0第3輪起,一次可以訂兩週9片成人口罩 My Way回饋跟著升級,轉帳買口罩並完成數位任務,享全額回饋! 新戶登入並完成設定再享NT3,100元防疫宅經濟大禮包🎁 ㊙活動詳情🔜 https://qsear.ch/7aa519 ...

  • 提醒客戶付款email 在 中國信託優惠情報“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4-09 15:00:27
    有 234 人按讚

    📣第4輪口罩預購已開跑!My Way升級回饋繼續罩您!

    口制實名制2.0第3輪起,一次可以訂兩週9片成人口罩
    My Way回饋跟著升級,轉帳買口罩並完成數位任務,享全額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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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y Way數位帳戶立即開👉 https://qsear.ch/9c3125
    4月底前每次預購都享回饋 #回饋名額無上限

    ✨溫馨提醒:
    本輪主要提供給未參加到上週第3輪預購的民眾,
    如上週第3輪已參加,請於下周4/15-4/17再預購即可!

    --
    📝第四輪口罩重點時程 粉絲快筆記起來👇
    🔶4/8-10 預購口罩
    🔶4/11-13 用My Way數位帳戶轉帳付款
    🔶4/16-29 憑序號領貨

    🔔活動辦法🔔
    【My Way數位帳戶轉帳買口罩,每戶每次預購都享回饋】
    1.活動期間:口罩實名制每輪活動繳費期間,至2020/4/30止

    2. 回饋資格與方式:口罩實名制期間成功預購口罩者,於活動期間內使用My Way數位帳戶利用ATM、網路銀行、行動銀行、Web ATM轉帳完成付款,並於2020年4月底前登入或使用中信銀行ATM、網路銀行、行動銀行、綁定中國信託LINE個人化服務等數位服務任一項者,中信銀行回饋您口罩及運費(NT52元),每次預購活動每My Way數位帳戶都享回饋1次

    3.回饋方式採事後回饋,客戶轉帳時,系統會從其My Way數位帳戶中先扣除轉帳款項,2020年6月底前回饋至符合資格者之My Way數位帳戶中,請留意回饋當下My Way臺幣數位帳戶須為有效,如帳戶遭結清、凍結或為警示戶時,恕不符合活動資格

    4. 若您是透過中信銀行信用卡開立帳戶,請至中信官網點選「個人金融」→「線上申請」→「 My Way開戶/升級」→「升級My Way數位帳戶」,完成升級後始能轉帳

    【新戶登入並完成設定,享NT3,100元防疫宅經濟大禮包】
    1.活動期間:2020/2/15-2020/6/30
    2.活動期間首次開立任一My Way數位帳戶(含臺幣/外幣)並於開戶後一個月內登入網銀,享網路商城購物金NT3,000元,每人限回饋1次,本行將於符合資格後隔月底前,將購物金寄送至客戶留存於本行之email信箱
    3.2020/2/15後開立之My Way臺幣數位帳戶,60天內設定方便付或本人中信卡自動扣繳,可得NT50元回饋金,每項設定每人限回饋1次,每人最高可獲NT100元回饋金。本行將於符合資格後次月月底前,將現金匯入至客戶開立之My Way臺幣數位帳戶,請留意回饋當下My Way臺幣數位帳戶須為有效,如帳戶遭結清、凍結或為警示戶時,恕不符合活動資格

    #全民抗疫一起來 #中信回饋最罩您!

    備註說明: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當您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年度累計所得之活動獎項金額超過NTD1,000時,本行將依相關稅法規定寄發扣繳憑單。若您不願繳納應繳稅款即視為自動放棄回饋資格,本行有權就活動回饋全權處理,放棄者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要求;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取得回饋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得獎者依稅法之規定所須履行之義務,概與本行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取得回饋者自行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訴

  • 提醒客戶付款email 在 中國信託優惠情報“讚”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4-01 17:30:39
    有 242 人按讚

    🌟提醒粉絲~第三輪口罩預購今(4/1)開始‼️
    🌟口罩實名制2.0再升級,My Way回饋跟著升級!🌟

    口制實名制2.0第三輪起,一次可以訂兩週9片成人口罩
    My Way數位帳戶一起升級,轉帳買口罩,9片口罩含運費NT52元全回饋!
    新戶登入設定再享NT3,100元防疫宅經濟大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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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底前每次預購都享回饋 #回饋名額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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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輪口罩重點時程 粉絲快筆記起來👇
    🔶4/1-3 預購口罩
    🔶4/4-6 用My Way數位帳戶轉帳付款
    🔶4/9-22 憑序號至指定超商領貨

    🔔活動辦法🔔
    【My Way數位帳戶轉帳買口罩,每戶每次預購都享回饋】
    1.活動期間:口罩實名制每輪活動繳費期間,至2020/4/30止。

    2. 回饋資格與方式:口罩實名制期間成功預購口罩者,於活動期間內使用My Way數位帳戶利用ATM、網路銀行、行動銀行、Web ATM轉帳完成付款,並於近三個月登入或使用中國信託ATM、網路銀行、行動銀行、綁定中國信託LINE個人化服務等數位服務任一項者,中信銀行回饋您口罩及運費(NT52元),每次預購活動每My Way數位帳戶都享回饋1次。

    3.回饋方式採事後回饋,客戶轉帳時,系統會從其My Way數位帳戶中先扣除轉帳款項,2020年6月底前回饋至原My Way數位帳戶中。

    4. 若您是透過中信銀行信用卡開立帳戶,請至中信官網點選「個人金融」→「線上申請」→「 My Way開戶/升級」→「升級My Way數位帳戶」,完成升級後始能轉帳

    【新戶登入設定,享NT3,100元防疫宅經濟大禮包】
    1.活動期間:2020/2/15-2020/6/30
    2.活動期間首次開立任一My Way數位帳戶(含臺幣/外幣)並於開戶後一個月內登入網銀,享網路商城購物金NT3,000元,每人限回饋1次,本行將於符合資格後隔月底前,將購物金寄送至客戶留存於本行之email信箱
    3.2020/2/15後開立之My Way臺幣數位帳戶,60天內設定方便付或本人中信卡自動扣繳,可得NT50元回饋金,每項設定每人限回饋1次,每人最高可獲NT100元回饋金。本行將於符合資格後次月月底前,將現金匯入至客戶開立之My Way臺幣數位帳戶,回饋當下My Way臺幣數位帳戶須為有效

    #全民抗疫一起來 #中信回饋最罩你!

  • 提醒客戶付款email 在 Dr 文科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4-30 19:06:34
    有 514 人按讚


    長知識❤️

    《信唔信我出律師信告你呀拿!》

    早陣子 文科生習醫的奇幻旅程 踢爆有所謂健康產品是偽科學,代理商人於是反擊,要求與文科生在法庭決一高下,甚至出「重賞」徵求大家提供文科生的地址姓名,好讓他可以「出律師信」教訓文科生。

    看來我應該先寫一寫有關入稟前要考慮的事 (Pre-trial considerations),才開始找之前的數。這一篇會比較長,望大家不要 too long not rea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案件有沒有理由向對方出律師信呢?】

    前幾篇提到新植物品種侵權問題,有網友問究竟有沒有實質勝訴的案例可供參考。其實很多人見律師,劈頭第一句就會問,究竟他的申索以前有沒有實質勝訴的案例。簡單來說,他們在問:「我有無 cause of action (訴因)」,因為他們害怕自己的申索在法律上不構成任何起訴對方的理由,所以不可以向對方發律師信。

    首先,現存的普通法案例不一定都能應用到你的案件上。每一件案件都有其獨特之處,所以律師們經常說 “every case turns on its own facts”。有時一個案例裡的事實或考量,未必一定能套用到你的案件上。但這不代表你會鐵定失敗,因為法律不是一個案例就能定勝負,還有很多很多的因素可以左右大局,況且,律師怎會只用一個案例?再者,就算沒有任何案例,也不等如你不可以向對方發律師信甚至入稟起訴對方。肥人舉個例:假設你與客戶簽了一份簡單的合約,合約定明客戶須在交貨後14天內支付餘下20%的尾數。客戶在交貨後諸多意見又不斷詆毀你的貨物質素,你追了三個月客戶依然不肯付款。你已經有符合法理的訴因,還需要找一個情形和你一模一樣的案例支持才可以向客戶追討嗎?再說,假設有人未得你同意下私自種植及銷售你有新植物品種權的水果,你的水果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你去那兒找一個一模一樣的案例?除非你的申索根本連白癡都覺得是毫無理由的、無聊的或無理取鬧的,否則肥人不認為你要先找到一個「告得入」的案例來支持才向對方發律師信。

    現實裡有好多原告人的案件,一望而知已經有足夠理據興訟。這些原告人得到律師的協助向被告發出申索信後,很多時被告可能不等到開審就已經投降賠錢了事。這樣的案件,還未開審就結案,怎會有案例?而且這種情況是很普遍的,因為與訟雙方的誰是誰非,你估大家不會心知肚明?很多時只差原告人踏出第一步,被告才肯投降的。那些所謂「告得入」的案例,其實多是一些複雜得很,或者雙方就某些法律理據爭持不下,非要到法庭解決不可的「大鑊野」。

    **********

    【信唔信我出律師信去告你呀?】

    好了,當你真的需要發律師信去捍衛自己權益時,有幾項事情你必須注意的。

    其實所謂律師信有幾類型,通常都是 Demand Letter (多用於合約糾紛、追討欠租欠債)、Cease & Desist Letter (多用於知識產權侵權或誹謗案)及 Pre-action Letter (人身傷亡案件的申索信)。你先要搞清楚你究竟需要甚麼,而不是胡亂叫律師依你意思而天馬行空地亂寫。此外,很多人不明白發律師信這個行動的意義。第一,發律師信是向對方表明你是認真的(所以不要胡鬧);第二,你向對方發律師信這一個行為,是給法庭一個印象你是由始至終都是真誠和心存好意的 (in good faith),例如 demand letter 是提醒人還錢,你不還我才告你;第三,有些律師信是有特定格式的,例如人身傷亡索償案的就是了。你不依從特定格式發信,最後你可能會被法庭譴責,甚至要負上對方的訟費。

    律師信的內容絕對不是信口開河,無的放矢就可以,因為訴訟時對方律師必然會拿你的信的內容來對付你的。雖然大部份時候向他人發律師信並不會令你身陷險境,但根據香港法例第559章《商標條例》第26條,如你無理威脅他人侵犯你的商標,要向其提起訴訟,你就有可能被對方向法庭興訟要求濟助,向你追討損害賠償。要不要發律師信,還是找律師諮詢一下吧!

    **********

    至於你要怎樣向對方發律師信呢?在一般的案件,例如合約糾紛,你應該一早就有對方的聯絡方法。人身傷亡索償呢,你可從警察方面取得肇事者的資料。你沒有辦法確認?找律師,不是在網上懸紅。肥人經常看到一些「律師信魔人」,動不動在網上跟人說「信唔信我出律師信去告你呀?」雖然現行香港的法律並沒有規定律師信的發送方式,但發律師信最主要的目的是(1)要通知對方他將會面對法律訴訟;和(2)令法庭相信你盡了原告人的責任。那你認為隨便把信 email 到一個電郵地址就可以?如果將律師信以掛號形式寄往對方的住址,你還可以得到郵局的派遞記錄來作呈堂證據。但如果你用 email,你怎能確認電郵地址是對方獨家專用?對方必然收到而沒有被截取、沒有落入 trash box或 spam mail box?法庭要你解釋的時候,你拿甚麼出來證明?Email header record? ISP mail server log file? 還是 WhatsApp 那種兩個藍tick出來放大給法官看?

    其實發律師信後的下一步,就是向對方興訟-即發出及派遞你的狀書和申索陳述書。派遞狀書是要按民事程序、《釋義及通則條例》、《公司條例》及一系列的普通法案例所規定的方法。你不可以用你的 iPhone 幫狀書拍照然後 WhatsApp,WeChat 或 email 給對方的。如果對方不是住在香港,你還要向法庭申請許可,才可以發出我們稱為並存令狀 (Concurrent Writ)作海外派遞之用。你認為你可以隨便自己寫狀書然後按自己心意胡亂派遞就可以?

    **********

    【其他審前考量】

    如果你不幸墮入尼日利亞王子、美國石油工程師、意大利富商或者香港美容MK黨的圈套而想追討賠償的話…

    正如上面所述,除了訴因之外,你必須要知道誰是被告和他的地址。然後你要問問自己,這個人有沒有任何資產值得你大費周章去告他。你花了錢告對方,原來對方比你還要窮一千倍,你還考慮告嗎?還是要法庭頒令強逼俊男與你共渡春宵?你還要考慮自己的財力如何?需要申請法援嗎?舉證責任如何,你手上有多少證據?有沒有過了訴訟時限?得到判決後你可以怎樣執行?

    告人,可以很容易,也可以很困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肥人平常聽過不少人說法律只是文字遊戲,覺得律師的工作只是「寫寫字吧」,亦看過不少人隨意用「出律師信」作威嚇手段但實質「聲大大無貨賣」,結果「出律師信」這四個字變成笑話,間接令律師信失去威嚴與真正效力。

    #不是法律意見
    #LLB不會教的
    #恐嚇人之前望望自己有無踩屎
    #莫道你在小實人
    #人亦能小實你
    #公平原沒半點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