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控制 結局 PTT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控制 結局 PTT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aljinn (Smokeless Fire)看板movie標題[討論] 控制的劇情疑點時間Fr...
控制 結局 PTT 在 m a r c o s o r a .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3 20:51:57
一個月很快就過去了。過去就是過去的,不爭的事實任誰也無法改變。 這結局由第一天就能預視得到,一整堆朋友的勸告也不聽,就是覺得人是會改變的,但到了現在,其實他是好是壞已不再重要。 儘管我們都沒法控制結局的來臨,但卻有權選擇完結的方式,很有默契的從對方的生活消失,無需多話,就這樣靜默的完結,為這個結...
(在推文中有大量回應,建議先看完推文全部內容再決定要不要推文或回文 :P)
本片獲得一片好評
個人也覺得不錯
但對劇本邏輯有兩個很大的問號
1. 木棚
主角找到木棚
看見自己沒買的東西
應該已經極度肯定被陷害了
此時合理選擇只有兩個
一是將木棚當作證物給警方
以呼應口供說過自己沒買
二是不信任警方的話
則將東西收走以免警方搜到誤會
主角兄妹兩人什麼都不做
這硬要用情緒混亂解釋實在牽強
2.結局
主角知道妻子殺人
也不想繼續與她一起煎熬
妻子給予的控制只有:
主角揭發會被觀眾討厭
成名了兩人終於收入豐富
這完全沒道理
原本主角擔心的是死刑
現在主角完全不可能被判刑
所以最大的箝制已經不存在
名聲一開始並非他的重點
而且即便無法定罪妻子
至少他可以擺脫妻子
至於收入也不是他原本考量
何況揭發成功還更賺才對
小孩也絕對可以歸他
這兩個地方怎麼想都奇怪
感覺只是為了增加懸疑
以及營造一個有衝擊感的結局
不知是小說本來就如此鋪陳
還是電影改得轉折過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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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2.12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ovie/M.1413561324.A.3DB.html
我有想過這個 很多人也覺得是這個 可是擺在這部片的劇情脈絡下不合理
首先錢和財產顯然不會在男主角名下 然後面對外人要演戲男主角只會更痛苦
而男主角自己對性、對伴侶的需求因此完全得壓抑
甚至如前所述 最後還要擔心妻子因為什麼事情而設局除掉自己或毀了自己名聲
換言之男主角除了不用被判刑然後外人稱讚他好男人以外根本沒有任何好處可言
當然電影沒有演到「很後面」 但暗示男主角決定被困住「一輩子」實在太牽強
他不知道細節 但他可以老實說出自己的遭遇跟整個案子的疑點
光是疑點就夠多了 女警探被FBI封口不代表主角不能自己上電視公開
因為警方取得的證據與女主角自稱被綁架的說詞是「完全」對不起來的
1.廚房的大量血跡在女主角被綁走的前提下如何存在又被擦掉
2.男主角不會打高爾夫球到底為什麼買球桿而且上面會有女主角血跡
(然後如果是他自己買了東西幹嘛藏在那?根本不能享受啊?
基本上和那木棚有關的每件事情都極度不合邏輯)
3.女主角的日記在她被綁架的情況下為什麼會出現在舊屋內
4.女警探還說出不少環境或行為上的細節證據都與綁架說不能同時成立
(5.說真的電影裡根本看不出來女主角在流浪途中沒被一些人認出的道理...)
只要這些疑點攤開在世人面前 而男主角說出他認為自己其實被妻子陷害
如此一來甚至未必需要承認自己先前上節目是為了形象而說謊
他都可以合理懷疑妻子設計自己、與被害者遠走高飛卻發生爭執而殺死對方
尤其現在女主角自己說被別人綁架 就算大眾覺得男主角是壓力大認知扭曲
反正他並不需要擔心被判刑 真的如很多人所言需要那樣畏懼輿論壓力嗎?
事實上輿論頂多說他可能瘋了 這樣對他想離開妻子反倒會是幫助才對
(相對於結尾呈現的痛苦處境 輿論壓力根本不算什麼吧?除非是怕被做掉 XD)
如果鬧上媒體 女警探發現的東西就可以說了 (或者媒體自然會挖出來)
警方證據其實一面倒支持男主角說出的版本 疑點都是女主角自己安排才可能存在
在媒體上全部揭開的話男主角有勝算 (只要重啟調查就大傷女主角形象了)
不然至少也是兩敗俱傷各自退場 (這種狀況男主角搞不好還能要到封口費)
這就是我說為什麼即便無法定女主角的罪 男主角也沒任何理由選擇繼續演戲
除非如前面某篇推文所說 他根本是自己喜歡被控制 (但電影中看來明明不是)
(或者說 當他連木棚的東西都不收的時候 或許腦袋其實「非常地」不靈光?)
※ 編輯: aljinn (118.161.27.79), 10/18/2014 04:00:42
好的,球桿我誤解了,但那不影響我說的推論啊?
包括日記這點在內,警方得到的證據都指向「男主角殺害妻子後設局」,
但這與妻子回來以後說「自己被另一人綁架」是完全違背的,
如果被人綁架,日記就根本不該在那裡出現喔。
然後雖然我記不得了但我記得有提到假設的凶器,上面有血跡,
不管是什麼凶器,在綁架說成立之後就變成邏輯矛盾了啊。
那句話我聽原文發音不覺得有這意思,但當然這有可能是我個人誤會或是原著情節。
然後他們打開木棚時可是站在前面看了很久,你硬要說他們沒辦法處理,
我只覺得這是你幫導演合理化,而不是你在現場會有的反應。
至於警方相不相信其實是我推論中就有提到的了。
看完大家反駁我論點的意見以後,其實我反而更加覺得
「難怪現實生活中這種自導自演並設局陷害的案子極為少見且多數不成功」。
因為需要太多環境與心理上的巧合 (尤其要先有一個心理扭曲至此的人 XD)。
就像上面說主角會怕媒體追蹤、又同時怕警方看到了誤會,其實很矛盾。
如果他會顧忌這麼多,他就更應該會細心到要把東西藏起來,
而如果他當時沒顧忌這些細節,他則應該會直接告訴警方。
他和妹妹兩人同時都「知道眼前這東西是陷害自己的」卻不加以掩飾或搬移,
這是一個極為不現實的假設,如果他們意圖掩飾被抓到了反而正常些。
前面解釋過為什麼在這故事中名利和輿論對他根本不該構成甘受控制的誘因,
簡單說就是利不會歸於他,輿論不會殺他,而妻子卻隨時可能毀了他或殺了他。
(不過只是以電影為準,或許小說中對於男主角的心境轉變描寫比較詳盡)
說得好,或許電影中提起婚前協議用意在此。
不過婚前協議通常也就是財務與子女撫養權的部分,要真的絆住他其實挺牽強...
你這段說法我上面都回應過為什麼我不贊同了,
簡單來說當Amy說自己被另一人綁架時,已經沒有人證物證齊備這件事,
因為那些與警方得到的證據產生大量矛盾與衝突,電影中只以FBI介入來交代。
至於你說等著下次被報復陷害,這不就是為什麼我一直說男主角不離開才奇怪嗎?
留在她身邊才是真的「等著下次被報復陷害」不是嗎? XD
(其實我猜你是根本沒有先看推文就回應了,所以都是重複的內容)
由於警方的所有證據原本都指向男主角殺了妻子,而這些證據女主角不可能竄改,
(偏偏也因為主角根本沒有被起訴所以這些證據並不會遭到封鎖使媒體挖不出來)
所以我認為男主角只要在女主角毫無所悉的情況下爆料,Amy無法完全圓起來。
請注意我說的是上媒體爆料,不是去法院告Amy殺人。
而且爆料內容是針對Amy可能設局陷害自己,但若她設局則代表她可能殺了人。
上媒體爆料「大家心中的好女人代表其實可能是個大壞蛋」與法庭辯論可是兩回事。
前面已經提過了,因為女主角聲稱的是自己被另一人綁架,
於是警方找到的太多現場和周邊證據變得難以解釋。
廚房的血跡:原本Amy設計的是看起來足以致死的量,但她卻是被綁架活得好好的,
而且身上不會有足以造成如此大量失血的傷口。
日記:原本日記出現在舊屋是男主角湮滅證據,但她是被綁架不是被男主角殺害,
那麼必然是她自己將日記丟在那兒,她要怎樣解釋?推給綁架者?
凶器:我記得有提到凶器(不然找到木棚沒有意義),而且上面有女主角的血跡,
這又要怎麼解釋?
現場:女警探發現相片沒倒,判斷出那個桌子被砸的現場根本是假的。
這勉強可以推給綁架者,但與上面其他因素組合就會顯得太詭異。
而且綁架者想陷害男主角的話還幫他把血跡擦掉嗎?
然後女主角要怎樣交代自己被帶去別墅之前那麼多天在哪兒?
就算說了一個沒別人會看見的地方,會有指紋和其他可供佐證的痕跡嗎?
而且就算富家男也是個怪人,他看來是有工作的,那幾天沒與人互動見面?
甚至聲稱的綁架案事發時間他會不會根本就有不在場證明?
(說真的這些細節就已經是電影在逼觀眾硬吞結局了..)
那麼,她可以在短時間內+是個名人會被注意的情況下憑空製造出一堆證據?
(尤其綁架她的人死了,她幾乎不可能複製此人的指紋/DNA和其他痕跡)
此外現在科技發達成這樣,要說男主角絕對沒機會錄到女主角自白未免太武斷。
在這樣眾多疑點需要解釋的情況下,Amy「未必」(我認為根本不能)完全服人,
因為她不能收回綁架的說法,也不能將被綁架過程的口供改變太多。
而且只要男主角爆料了,媒體就會一直跟著Amy,於是Amy的行動就不可能隱密,
而且還得先花上巨大的心力去回應媒體的追問,要說她還能完美處理,假設太嚴重。
事實上推文中很多人都是直接將女主角的能力設定到「無所不能」了,這不現實,
電影中呈現的都只是她利用主角粗枝大葉+夫妻生活私密性來耍的手段,
從旅館那一段就看得出女主角的身心能力都還在正常人等級,
如果受到媒體壓力+不是私密空間可以任她亂搞,她沒有那麼強大。
然後前面也提過了,事實上就算輿論一面倒向Amy又如何,
主角頂多被認為創傷後心理扭曲或者想出名想瘋了,至少不是殺人凶手。
而且富家男沒有親屬、沒有朋友會站在他這邊嗎?
事實上富家男這邊的資源顯然會更多,Amy才是危機重重吧?
還有媒體嗜血並不是只針對男主角啊,有人揭Amy的底,媒體同樣會很有興趣。
(舉個簡單的例子:于美人的事情當初是怎樣發展的,各位還有印象吧?
然後現在普通人都能被人肉了,何況是本來就好挖材料的大作家Amy?)
至於爆料會激怒Amy的說法..都爆料了當然要逃走,至少避免直接被殺。
媒體戰的部分就可以拍另一部片了,甚至主角不打這場仗也無所謂,
重點是如果他要擔心爆料後會被暗算,那留在Amy身邊就更加危險,這太矛盾。
關於媒體的部分,我前面就問過一個問題:
假設各位是電影世界中的美國老百姓,在電視上看到了這些事情,
後來男方出來指控妻子想陷害自己,並舉出上面說的事證。
請問各位會完全只相信聲稱被綁架的妻子,還是會覺得「也許」丈夫是受害者?
其實這問題有點作弊,因為怎麼回答都只會得到不合理的結果。
假設回答「我當然不會被美國甜心欺騙」,那別人為什麼就會呢?
難道只有你(指各位版友)聰明,別人都是笨蛋?
在這前提下所謂「媒體一定支持Amy」的說法就成為自相矛盾。
假設為了維護影片合理性而回答「對,我會被美國甜心欺騙」,
那看完這部片的你居然還沒有改邪歸正認清媒體輿論不可盡信這種事情?
恭喜你,你為了駁倒我而承認你不但就是本片諷刺的對象,而且還不願意修正。
(最後小聲說,我覺得大家好愛幫電影劇情合理化,是被控制了嗎...)
孩子後述。
媒體的部分,前面說了很多很多...(可能也是沒看到推文我有回應很多?)
提到警方更是奇怪,這整個事情根本不需要警方的相信...目的並不是要定罪。
然後看到認為結局合理的理由大半都是「因為全天下沒人會信」,
我只能說不知道究竟是導演成功展現了「控制」的精髓還是...
(信不信這件事嘛,前面一次回應時都把那個陷阱題攤開來講了 XD
而且老話重提則是:現實中媒體寵兒/聖人被戳破的事件,大家看得不夠多嗎?
上面也已經給過一個台灣的例子了。)
或許可以說我等「孩子」這個理由很久了 XD
因為這是我回應那麼多以後,唯一一個想到「相對」合理可接受的理由,
不過這依舊得將前提設定在:Nick本身人格也非常不正常。
(別篇文章有人這麼說,但我單看電影實在看不出他哪裡不正常。)
有前提的原因是:故事發生在美國。
那是一個父母與子女不共同生活,保持探視關係甚至往來很少都不算奇怪的國家。
即便用台灣的標準下去看,文化灌輸下大家對家庭和親子期盼相當緊密連結的關係。
但看到這兒的各位,若是自己遭遇了Nick的經歷,
自己差點就被配偶逼進「死刑」或「數十年牢獄之災」,
也知道對方在必要時不惜殺人,
會因為「尚未出世的孩子」而留下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或者不會後來試圖帶著孩子遠離這個人的又有多少?(願意讓這個人養大孩子?)
所以我會說,電影結局呈現是Nick決定「後半生」都會留在Amy身邊,
這前提真的是Nick的性格也異於常人才有可能。
其實美國以前到近年都還有內容相當類似的小說,
例如Scott Turow以前也曾被翻拍電影的Presumed Innocent (無罪的罪人),
加上續集Innocent的話更是與本片有了極多共通點,
而孩子也在這兩部作品中成為維繫夫妻關係的最重要原因。
可是不同之處是在這上下集裡,小孩是已上小學/已經長大成人,
而且本質就是法庭小說,所以在推理、證據和媒體戰上沒有明顯漏洞,
加上並沒有出現丈夫曾被妻子「蓄意」逼得差點丟了命或監禁多年的情節,
男主角還能接受與妻子維持尷尬的婚姻關係就不算突兀。
相較於本片(不是原著小說,或許原著的人格鋪陳很完整?)
只以兩三句台詞提到Nick當初想要小孩,然後孩子在片尾也還沒有出生,
而且整部片完全沒有塑造Nick為性格/價值觀或生活習性很異於常人的男子。
因此他可以接受「惡意/蓄意」意圖害死自己(和妹妹)、又冷血殺死無辜者的妻子,
下定決心留在她身邊,然後與妹妹一起為這個決定情緒崩潰,
而不是更貼近現實的例如:1.開始計畫如何立刻or數年後帶著孩子離開
2.在徬徨猶豫不知下一步該如何中留給觀眾想像空間
唯一合理解釋就是有版友認為這部片試圖以「誇張」的方式呈現一些人生荒謬吧。
(當然採取這種解釋的時候任何違背常理的劇情都可以自動合理了)
不知道這是看了前面回應一堆之後說的,還是也同樣沒看就按推文了? XD
這解釋是建立在主角兄妹精神狀態非常奇妙的前提。
從電影裡面來看:
1.主角有意識or下意識決定自己先解開妻子留下的clues不告知警方
2.他已經看見警方會去搜索與自己有關的人/場所 (父親的小屋)
3.他打開木棚看見東西以後與妹妹討論時也已經表明知道自己遭到設計
4.木棚就在妹妹住處外面而已
5.警方都已經明著告訴他,懷疑他是殺妻兇嫌
這五點綜合起來,他們兩個都沒想到要先將東西當作證據交給警方以避嫌,
或者因為害怕被懷疑而將東西收起來(是否在途中或事後被發現這是另一回事),
這和是否想到Amy會親自打電話這一招已經無關了吧?
我只能說我相信版友們若不小心被當成什麼案子的嫌犯時都不會這樣毫無自覺的 XD
(順帶一提,以片中女警探的敏銳度,明知道接獲電話是說木棚外有可疑狀況,
去了現場理論上根本什麼可疑也沒有,卻「正好」在木棚裡找到那些東西,
她會到隔天都沒有一絲一毫懷疑,也同樣是個精神狀態上很大的巧合。)
而這個安排唯一目的自然就是合理帶出主角和妹妹即將被起訴殺人罪的高潮,
然後再利用女主角劇情線之中更多的巧合導致她主動出面解決了危機。
換言之,是個編導層面上極度「刻意」(匠氣?)的忽略。
此外既然要鋪陳女主角的算計天衣無縫,卻出現她無法完全「控制」、
很有可能因為一點差錯就失誤的環結,反而就變得特別明顯了。
尤其她自己打電話給警察的舉動顯示出留下clues紙條根本是多此一舉,
用意也不過是誘導主角帶著警察去舊屋找日記、最後發現木棚裡的東西,
根據電影裡面陳述Brown以及解開木棚的方式,不是男主角根本辦不到。
假如主角一回家就先巡視完整,把紙條都收起來了,
結果她還不是得打兩通電話,一通講舊屋、一通講木棚。 <--根本不用紙條
而假如主角乖乖帶著警方解謎,就會變成主角自己將日記和木棚位置告知警方,
這樣警察會懷疑凶手為什麼把證據全拿出來將自己逼進死路一條 <--紙條會救主角
所以女主角留下紙條也很微妙──她「算準」主角會私下解謎?
然後又「算準」主角不會發現木棚以後主動告知警方以避嫌,或將東西藏匿?
(而這上面的前提都是「算準」主角即便窮卻也真的就不會在中間決定請律師協助)
天衣無縫的計畫會一賭再賭這種就算與對象很熟也無法確定的行為模式?
雖說無巧不成書,但這與電影營造女主角有超變態心機的鋪陳根本不合啊...
因為她直接不要留紙條反而減少了許多變數,可以保證計畫成功。 XD
※ 編輯: aljinn (118.161.27.79), 10/19/2014 07:35:50
XDDDDD 我後來也意識到了
其實我比較訝異的是 看到版上說電影劇本其實是小說原作者親自操刀...
※ 編輯: aljinn (118.161.27.79), 10/19/2014 22: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