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控制組類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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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控制組類型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67的網紅政經八百,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八百回合經濟談⁡ 〔#間接比直接更有效 #行為經濟學如何幫助疫苗接種〕⁡ ⁡ ⁡ 五月疫情爆發之後,台灣人民搶打疫苗,幾乎不會有疫苗過剩的問題,但如果壯士回想到疫情爆發前的四月,台灣疫苗其實是乏人問津的。⁡ ⁡ 當時這種疫苗接種率低的狀況舉世皆然,許多歐美國家或城市的經驗都能借鏡。⁡ ⁡ 為了改善...

控制組類型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02 15:57:13

#八百回合經濟談⁡ 〔#間接比直接更有效 #行為經濟學如何幫助疫苗接種〕⁡ ⁡ ⁡ 五月疫情爆發之後,台灣人民搶打疫苗,幾乎不會有疫苗過剩的問題,但如果壯士回想到疫情爆發前的四月,台灣疫苗其實是乏人問津的。⁡ ⁡ 當時這種疫苗接種率低的狀況舉世皆然,許多歐美國家或城市的經驗都能借鏡。⁡ ⁡ 為了改善...

  • 控制組類型 在 政經八百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18 22: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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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百回合經濟談⁡
    〔#間接比直接更有效 #行為經濟學如何幫助疫苗接種〕⁡


    五月疫情爆發之後,台灣人民搶打疫苗,幾乎不會有疫苗過剩的問題,但如果壯士回想到疫情爆發前的四月,台灣疫苗其實是乏人問津的。⁡

    當時這種疫苗接種率低的狀況舉世皆然,許多歐美國家或城市的經驗都能借鏡。⁡

    為了改善這個問題,各種機制設計隨之而生,包含州政府祭出接種獎金、樂透、贈禮等等...。⁡

    而談到透過機制設計,促使人們採取行動,就一定要提到行為經濟學啦!機制有非常多種,今天八百想跟壯士們聊的就是「輕推」(Nudge)。⁡


    ▌ 什麼是輕推(Nudge)?⁡

    輕推(Nudge)的概念,是由 2017 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賽勒(Richard Thaler)提出。⁡

    意思是在不妨礙人們自由選擇的前提下,鼓勵或誘導人們決策,引導人們選擇對本身最有利的選項。⁡


    ▌ 不太能理解嗎?馬上來看看 Nudge 的成功案例⁡

    2010 年,英國成立了「行為研究小組」(BIT, Behavioural Insights Team),試圖解決英國公民不按時繳稅的問題。⁡

    雖然英國是全世界「稅收欠款」最低的國家之一,但是前一年未繳納的稅金仍然高達 340 億英鎊,幾乎是英國向歐盟支付經費的 3 倍。⁡

    當時,拖欠稅款的英國公民會收到一封信,信中寫了他們欠了多少錢,以及可以如何支付,然而並沒有任何效果。⁡

    面對這樣的狀況,BIT 一樣使用信件,只是改變當中的幾句說詞,測試不同信件是否會引發不同的心理反應。⁡

    在眾多實驗組之中,當研究人員在信中將不繳稅的行為說成「不繳稅意味著我們將失去重要的公共服務,例如國家醫療服務體系、道路和學校」時,信件的效果最顯著!⁡

    繳納的稅款增加了 1.6%,相當於增加了 76 萬英鎊的稅收。⁡

    這種說法背後的假設是「損失規避」,意思是當人們面對同樣數量的收益和損失時,損失的痛苦程度會遠大於獲得收益的開心程度(損失帶來的負效用約為收益正效用的 2 至 2.5 倍)。⁡

    因此,提及「不繳稅的損失」能夠成功促使一些人們繳稅。⁡

    之後,BIT 又做了另一組實驗,這次研究人員在信中加了這句話:「90% 的人都按時繳納了稅款」,想測試「從眾心理」是否會影響人們繳稅行為的表現。⁡

    最終的結果令人震驚,與控制組(收到普通信件的人)相比,僅僅增加這句話,就讓支付率提高了 15%,相當於在 23 天內增加了 1,540 萬英鎊的收入!⁡

    最後這項實驗成果,實際變成政策在英國實施後,第一年就增加了 2.1 億英鎊的稅收收入。⁡


    ▌ 回到疫苗這回事⁡

    當現在各國都在努力,在最短時間內提高疫苗覆蓋率的同時,「輕推」(Nudge)是不是能夠像上述英國的例子一樣發揮作用,僅是改變訊息中的語句,就讓人們更容易付出行動?⁡

    行為經濟學家 Katy Milkman 與全球最大的零售商 Walmart、醫療保健服務供應商 Northeast Penn Medicine、Geisinger Health 等公司合作,測試不同類型的短訊息和各種激勵措施,對鼓勵人們接種疫苗的實際成效。⁡

    例如,鼓勵人們施打疫苗是為了保護他們所愛之人,而不是出於自身利益;或是嘗試開玩笑,用更輕鬆的角度去溝通這件事。⁡

    Milkman 也測試各種「從眾心理」衍伸的字句,例如提及「更富有、受過更好教育的人更有可能接種疫苗」。⁡

    Milkman 表示這種訊息的效果很差,但換做提及「有多少人已經接種疫苗」就會有效,這個結果與 BIT 的實驗不謀而合。⁡

    而在眾多短訊息之中,最有效的訊息是:傳達「我們已經為您保留了疫苗,隨時可以施打,快過來吧。」⁡

    為什麼會這樣呢?Milkman 表示這就是行為經濟學中的「預設選項」(default option)。⁡

    當現狀客觀上優於其它選項,或訊息不完整時,人們會傾向於維持現狀,並認為這是一種理性的行為。⁡

    在這種維持現狀的心態下,只要某一選項被設定成預設選項,就很有可能成為最多人選擇採納的選項。就像訊息告訴決策者的:「疫苗已經安排好了,你什麼都不用想。只需要出現在那裡就好。」⁡


    ▌ 小結⁡

    Milkman 在研究時表示,他非常鼓勵大家在各種場合測試不同的說法對人們的影響,因為沒有一種說法是對任何人都有效的。⁡

    當政府、企業選擇決定發接種獎金、或提供疫苗接種者贈品做為誘因時,也許這種用訊息輕推一下的方式,能夠以遠低於其他做法的成本,創造更大的影響力!⁡

    目前疫苗覆蓋率是各國首推的目標,也衍生出各種機制或誘因來鼓勵人民施打,像是發獎金、彩卷、贈禮,這些方式真的有效嗎?期待之後再跟壯士們介紹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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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控制組類型 在 陳胤甫物理治療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20 0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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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鐵人三項訓練中,加入小睡片刻20分鐘,發現在職場或鐵人三項訓練上都非常有效益,於是就找了以下文章分享。

    『運動員在睡眠不足後,小睡可改善身體機能並減少肌肉和氧化損傷』

    組別分為:
    ⭕控制組:正常睡眠的人

    ⭕對照組:有午睡的人

    在分三種類型
    -無午睡
    -20分鐘小睡
    -90分鐘小睡

    測試包含了幾項
    1.無氧衝刺測試
    2.反應時間
    3.健康狀況

    結果發現:
    在無氧衝刺測試20,90分鐘在小睡片刻後輸出力量提升
    在反應時間測試20,90分鐘在小睡片刻後反應時間縮短
    在健康狀況量表20,90分鐘在小睡片刻後得分下降表示身體狀況變佳。

    結論重點:

    📌小睡片刻可以預防睡眠不足而導致的性能下降。

    📌如果下午過後的工作很短暫且需要頻繁的決策,短暫的午睡機會可能會更有益。

    📌更長的午睡可以預防肌肉和氧化損傷,對於更高表現也是如此。

    資料來源:
    Romdhani et al. IJSPP2020
    Yann LE MEUR
    https://www.facebook.com/YLMSportScience/photos/a.2257585471040576/2377231862409269/

  • 控制組類型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1-18 14: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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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滲透法可藉類型化而明確嗎
    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副教授(新北市)

    反滲透法生效後,陸委會邀集法務部、外交部與內政部成立跨部會小組來研議違法案件類型。陸委會雖強調,此僅具有參考性質,最終判斷權仍在司法機關,卻凸顯立法的倉促性。

    基於罪刑法定的罪刑明確性原則,立法者須用清楚明瞭的文字為刑法法條規定,避免因用語模糊,致讓司法者有極大解釋空間。惟要達於絕對明確實有難度,故同一案件於不同級法院判決歧異所在多有,致為人詬病。故於去年七月,最高法院建立大法庭制度統一法律見解,使文義不明法條,能因此明確。

    又在立法時,若涉及高度專業,或者可能無法預測的變動情況,立法者會在法條中,授權由行政機關以法規命令來補充,學理上稱為空白刑法。最明顯例子,即是刑法散佈傳染病罪,其中傳染病,即是授權由衛福部,依據現實狀況以命令補充。

    反滲透法第一條第一款,有關境外敵對勢力定義,就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此屬戰爭狀態,故具明確性。但針對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其中非和平主段,就廣泛無邊。如以航母、戰機環台,或對我實施經濟制裁、貿易戰等,是否屬非和平手段,就必陷入見仁見智結果。

    又反滲透法第一條第二款,對於境外敵對勢力所實質控制組織或機構,亦列入所謂滲透來源,其中實質控制,法條並未進一步定義,似有委由主管機關以命令補充之意思。惟反滲透法是由立院執政黨團提出,且從整部法律,也看不出主管機關誰屬,則到底要由哪一機關補充?更重要的,反滲透法中,無任何授權依據,基於法律保留原則,不論是何機關,實也無權為空白刑法訂定。

    故所謂跨部會小組能著力者,就是對同樣模糊的滲透手段,即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是否違法個案類型化。而如此指示,雖不具拘束檢察官、法官之效力,但依反滲透法第十一條,各級機關對違反反滲透法行為,都有移送檢警機關義務。則在各機關所依循標準,必是跨部會小組所提供類型指南下,是否會使反滲透法適用範圍,被不當擴張,恐得時時為檢討與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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