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排除依附成因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排除依附成因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排除依附成因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排除依附成因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488的網紅心靈僻靜花園,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們可以如何檢視自己,是不是個巨嬰? 所謂巨嬰是一個生理成熟但心理還停留在嬰兒階段的狀態,也許我們都不認為自己是,因為巨嬰聽起來像是貶義,但先別急著歸類或做結論,拿掉巨嬰貶義的標籤,我們會發現有巨嬰傾向其實是早年某些需求沒有被適切地滿足,而呈現的狀態。 先來看看一般會發生的對話如下: 「如果你...

  • 排除依附成因 在 心靈僻靜花園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2-22 07:51:58
    有 65 人按讚

    我們可以如何檢視自己,是不是個巨嬰?

    所謂巨嬰是一個生理成熟但心理還停留在嬰兒階段的狀態,也許我們都不認為自己是,因為巨嬰聽起來像是貶義,但先別急著歸類或做結論,拿掉巨嬰貶義的標籤,我們會發現有巨嬰傾向其實是早年某些需求沒有被適切地滿足,而呈現的狀態。

    先來看看一般會發生的對話如下:

    「如果你愛我,你就會送我上下班;如果你擔心我的安危,你就應該來接我。」

    「如果你在乎我,只要我想見你,你就應該排除萬難,以我為重。」

    「如果你愛我,即使我的要求不合理,你也應該包容我、體諒我、不會對我厭煩或不耐。」

    「如果你有心,我不用說,你就會懂。」

    以上這些對話不見得都會顯性地被表達出來,有時候是隱性地在傳遞,嘴上雖不說,但心裡是這麼在衡量的。

    這些例子可以看出,在一段關係裡,有一個人的需求沒有被滿足,而需要另一個人來滿足。那麼為什麼會是巨嬰呢?一個人的需求需要另一個人來滿足,基本上在關係裡很常發生,但若是失衡的狀態就是,你非得滿足我不可,不然就是不夠在乎或不愛的話,那麼這段關係裡只剩一個人,一個嬰兒。

    嬰兒需要全天候被母親給照料,不需言說,但任何一個舉動母親都會知道寶寶怎麼了,寶寶要什麼,而盡心地去滿足寶寶的需求。母親在這時是全心貫注的,完全為了寶寶而存在,因為沒有了母親,寶寶就會面離生死存亡。若是一個人長大了,但心理年齡還停留在嬰兒階段,那麼在關係裡就容易尋找一位母親,無時無刻地滿足他。這個人無法成熟地瞭解我的感受重要,另一個人的感受也重要;我受傷,另一個人的傷可能也不淺;對我來說是受損益的,但對另一人來說可能也沒獲利;我會煩會累,另一個人也可能如此。總之,關係裡不是只有「我」,還有「你」。

    這母嬰分化期,以心理年齡發展來看,大約在占星學裡的金牛期2-4歲,是一個開始了解自己與他人為不同個體的階段,也是每個人成長過程裡會經歷的。什麼樣的孩子容易在這個階段分化不完全呢?當年的需求未被滿足,早期的依戀關係不穩定,就容易形成巨嬰在關係裡索討當初沒有被滿足的部分。

    比如一個在高壓權威的環境下長大的孩子,因為主體性地被剝奪,以致於他的想法、情感、感受與行動,都是受限制的,只能等待他人的允許及回應,那麼在強權底下,就會是無能及虛弱的。到了親密關係中就會反映出早年被對待的方式,有可能是繼續延續幼年熟悉的狀況,找到另一個強權依附,繼續扮演柔弱依賴的受害者;另一個就是自己因為兒時受限,而反過來自己成為強權,以當初被對待的方式去對待他人。但無論是哪一種,都是因為複製了幼年狀態,只有一人能決定另一人的思想、感受、情緒及行為,成為一個失去主體性的附屬品。

    再比如是受百般呵護長大的小公主或小王子,那麼在成長過程中因為無時無刻不被滿足,以致於建立了一個信念制約:只要我有所需求,你就應該要滿足我。因此這樣的人在關係中還是當年那個嬰孩,需要被滿足,但很難去意識到及尊重另一個人的主體性,會認為這世界是以「我」為中心的,你的想法、感受、情緒或行為都不重要,你只要配合我就對了。

    當然還有可能兒時沒當夠小孩,在孩童時期需要成熟到當父母的父母,以致於嬰童時期需要被照顧、呵護、疼愛的一切都被忽視。這樣的人進入關係後,就會在潛意識驅動力地推動下,無意識地在向伴侶或孩子討要當年沒有得到的一切。當然也有可能因為如此而成為上述第一種的權威高壓者。

    檢視自己在關係裡與人對應的狀態,是了解自己的方式之一,看看自己是否因為早期依戀關係的不穩定,內在有某種需求未被滿足,而在關係中討要,成為一枚巨嬰而不自知。要不然那些無法被自己看見的受傷與脆弱,會轉換成因挫折而防衛的憤怒。

    我要的是什麼?
    我又該如何幫助自己面對無法得到?

    是我覺得探索自己很重要的問題。

    #雜念與雜唸
    #更多內容報名
    #靈魂之旅課
    #週一週三班登記中

  • 排除依附成因 在 臨床心理師的腦中小劇場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5-27 12:19:53
    有 62 人按讚

    【腦中小劇場 第59場 關於N號房事件的四道問答題】 
      
    (原題:【探究N號房心理,宣示主宰的性暴力】,刊於FUNDAY 數位英語達人誌 5.6月號 / 2020 第14期)
      
    感謝 Funday數位英語邀約訪談,聚焦粉專先前較少觸及的性暴力議題,本文原以四題問答形式進行電話訪談,再由中文編輯林映妤小姐悉心整合內文。在此將內文還原為問答形式,重新架構應答內容,並進行細節補遺與延伸。
      
    Q1:在國際婦女節的3月,南韓「N號房」事件將長久以來瀰漫於社會的仇女風氣一次爆開,敵視批鬥更越演越烈,全球性暴力事件加劇,無論是好萊塢MeToo事件、墨西哥殺女案件,到了近期的南韓N號房,在「性」方面的暴力和一般的肢體、語言暴力是否存在不同的心理狀態呢?
      
    A1:上述幾項暴力案件的成因與目的雖不盡相同,但究其核心,或許都和「宣洩」有關。暴力一向是宣洩最直接的通道,無論是語言暴力(網路攻訐、職場霸凌)或肢體暴力(家暴、恐怖情人),這些暴力背後,宣示的都是某種宰制力。
      
    然而,看似強悍的宰制心態,有些是為了征服,有些卻是源自「軟弱」。
      
    與性暴力犯罪相關的案主,我曾接觸過三位,其中兩位係由法院派案的司法鑑定案主(鑑定是否因精神症狀導致性侵意圖),第三位則是由法官指派,強制進行心理治療(案主對數名陌生女性潑精,此次療程為緩刑條件之一)。
      
    上述三人都有個共同特徵,就是「社交關係挫敗」。他們的社經地位都符合一般水平,不缺錢,缺的是人際互動的能力。以第三位案主為例,金融新貴一名,若以年收定義人生,此君就是人生勝利組。學霸出身,職涯暢行,可惜敗在人際模式僵化(自認外在條件不佳,慣以金錢打點人際),對兩性關係毫無安全感(渴望女性,但又認為女性與之交往是覬覦其身家),因此無法維持長久關係,異性亦對其敬而遠之,最後只得憤而向陌生女性潑精,以宣示其主宰力。
      
    由此可見,某些犯案動機不一定與慾望有所連結,反倒像是一種證明,證明「我也能主宰一段關係」,進而導致性犯罪
       
    Q2:恃強凌弱,是否舉世皆然?從小到大我們都可能歷經霸凌或被霸凌,欺負弱小是人的本性嗎?
        
    A2:但凡與人性有關的行為,通常都是舉世皆然,畢竟人性能跨越國界。然而善惡本性各異,因此與其說霸凌是本性,倒不如說是一連串人性運作下的結果。
      
    若要成立一場霸凌,通常有三個條件(詳細內容可參考粉專第17場),包括:體制允許、偏見效應,以及從眾行為(Conformity)。
      
    於是,當我們回想起某次參與霸凌的經驗時,或許會發現,當整個環境背後的勢力給予充分授權後,通過偏見效應,我們會在某個可憐蟲的胸口畫上靶心。遺憾的是,你不想扯團體後腿,只好拿起箭矢,跟著大家有志一同地拉滿了弓,對準靶心,而眼前的傢伙只能等著變刺蝟。
      
    而你唯一的期望,就是期望這件事永遠不要發生在自己身上,所以世界上總有個替死鬼。
      
    除了上述三個條件,霸凌者的早期教養因素,亦可能助長霸凌行為,包括:反社會人格(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學習模仿,以及創傷傳承。
      
    反社會人格的前身是「品行疾患」(Conduct disorder,現更名「行為規範障礙症」),是指在青少年患者反覆出現冒犯他人基本權利,以及違反社會常規等行為。
      
    學習模仿,指的是當孩子長期身處在家暴的環境後,暴力對他們而言,不再是襲擊肉身的惡行,而是問題解決的方法。因為他老爸已經用拳頭證明,這一套在家行得通,於是他會帶著這套方法面對世界。
      
    創傷傳承,則是受虐創傷所帶來的後遺症。飽受家暴的孩子,日後可能會對弱者加諸暴力,用意是抵抗早期的受虐回憶,藉以擺脫受虐身分。
      
    在南韓N號房的案例中,即便先排除早期教養因素,至少還有「體制允許」和「從眾行為」這兩個因素決定了霸凌。
      
    負責施虐的的工作人員,是經過體制與主理人授權,也就是在遊戲規則的允許下,從是性剝削活動。由於這份工作並非受迫進行,意義上已非單純聽命行事的執行者,而是受雇為活生生的幫兇。
      
    此外,N號房有條入會規定,就是「必須經過其他聊天室的稽核,若不上傳自己擁有的色情影片,或不參與語言性騷擾,即會被移出群組」,而這條規定明顯地助長了從眾行為。一旦從眾行為增加,刺激收益,霸凌事件便無從斷絕。
         
    Q3:N號房的主嫌們與付費觀看的人,對於影片中凌虐未成年少女畫面絲毫沒有同理之心,被稱作變態的他們是什麼心理呢?他們從這些暴力行為中可以獲得什麼?
      
    A3:我想,「獵奇」是整件事的出發點。
      
    只看一次,或許是基於口耳相傳的好奇,而後止步於此,但若持續觀看,就等於參與了「物化」的過程。因為買家會認定『付費即是商品』,而將片中的女性與人類的連結切斷,去除溫度,標定價碼。即便買家出現道德拉鋸,也可能會因為大腦產生了「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意思是當信念出現矛盾時,為了讓自己舒服點,我們通常會找些理由,來告訴自己沒有錯),而告訴自己「錢都砸了,絕對不會白花,這東西買下去一定值得」。
      
    一旦走到這一步,再不堪的畫面,都只是銀貨兩訖的立據。
      
    不幸的是,這就是網路犯罪的特點之一,隔著螢幕,通常會削弱我們對整起事件的罪惡感或不適感。也就是說,同樣一群人,如果把他們拉到現場直視整個過程,感官經過衝擊,或許依舊有人買帳,但人數可能不會像現在一樣。

    另外,如同第一題所述,觀看是為了尋求刺激與獲得宰制的快感,因為自己「平時做不到」,便會藉由觀賞得到滿足,這和一般觀賞情色片的心態相若。然而情色片畢竟是安排好的劇碼,相形之下,N號房更強調「真實性」與「痛苦感」。情節不按腳本,扭曲級數倍升,對於會員而言,這是一種生活的刺,觀看這種痛苦感帶來的不會是憐憫,而是刺激,連結的是生理反應(Reaction),而非心理反思(Reflection)。
      
    在這種時刻,人與動物無異。
          
    Q4:南韓被公認性別意識相當低落,其實台灣也有不少「仇女」風氣,在許多人提倡女權的同時,卻又造成更多人對女權的反感,這是什麼樣的原因造成呢?
      
    A4:台灣是否有不少仇女風氣,實在不好說,畢竟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在臨床領域也較少遇到此類型的案主。
      
    但身為PTT的資深鄉民,「女權自助餐」是比較能囊括上述爭論的一個名詞。這個詞原始出處來自美國脫口秀藝人Bill Burr,但實際上他在表演時也沒講出這五個字,而是用自助餐(Buffet)一詞來形容某些女性「只利用女權論夾走某些好處,卻留下該論述帶來的義務」。
      
    因此,所謂仇女心態,可能源自於某些男性認為「女性爭女權,卻不願意承擔生活義務,進而兩邊通吃」的行為。
      
    當然,這套說法是有欠公允的,而網路上的爭論更像是一場盲打。
      
    因為我們有時會忘記,即便同為女性,她們的立場卻不一定相同。有人行事獨立,有人慣於依附,有人會為自己的權利登高一呼,有人卻礙於傳統逆來順受。有人爭,有人不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由,然而在討伐女權運動的過程中,她們卻被同化,被視為同一種立場的人,因此時而會出現拿A的立場去討伐B的情形。
      
    換句話說,拿女權論述,去討伐原本就慣於依附的族群,才是讓攻防完全錯位的主因。
      
    坦白說,這個議題很容易失焦(也很容易掉粉,根本挖坑嘛,嗚 ~~),立場再怎麼中肯都會被挑刺,因此與其以兩性作為分野,不如以「人」的角度重新詮釋整個運動,而是『人權平等』,爭的既是女權,更是人權。
      
    因此,無論我們想爭取的是晉升員額、階級意識、同工同酬,甚至是在好萊塢電影掛頭牌的機會,都是身為一個人的平等權利。從這個觀點開展,不期待能弭平紛爭,畢竟立場各據一方,但求能降低討論的傾斜程度,軌道水平一旦校準,整個運動的推速或許會相對穩健一些。
      
    最後我得說句實話,即便在我們家,也做不到兩權平等,因為,
      
          
    我對女兒真的比對兒子好一點。
          
    #性暴力
    #霸凌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