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排氣管合格標章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排氣管合格標章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排氣管合格標章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排氣管合格標章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改裝車及噪音之取締裁罰議題」公聽會 #改裝車 所造成的 #噪音干擾 一直都是無解的難題 在夜深人靜的夜晚裡 呼嘯而過的改裝車實在相當擾民 儘管我在議會裡提出此議題 因為牽涉到中央單位及法令 單在議會要求卻一直都無法改善這樣的情況 後來請 #魯明哲委員 協助一起努力來改變這樣的亂象 還給民眾一...

  • 排氣管合格標章 在 舒翠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27 09: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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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裝車及噪音之取締裁罰議題」公聽會

    #改裝車 所造成的 #噪音干擾
    一直都是無解的難題
    在夜深人靜的夜晚裡
    呼嘯而過的改裝車實在相當擾民
    儘管我在議會裡提出此議題
    因為牽涉到中央單位及法令
    單在議會要求卻一直都無法改善這樣的情況

    後來請 #魯明哲委員 協助一起努力來改變這樣的亂象
    還給民眾一個安靜有品質的生活環境

    因此魯立委26號在立法院召開改裝車及噪音取締裁罰公聽會
    由魯立委、我、#許金新里長、#王可仁里長、交通部、交通部公路總局、警政署以及環保署一同參與討論

    我建議
    1.環保署應該要修正噪音值,86分貝以上在深夜裡實在是太大聲,建議分貝值應下修
    2.監理站能不能配合深夜聯合執勤,若不能配合,應該要充分的授權給警察局,否則警察局無法當場辨識車輛的改裝是否合乎法令,因此開立的罰單90%以上都被撤銷,因為改裝車只要到監理站檢驗前換回原來的原廠管,檢驗一定沒問題,這也難怪為什麼再怎麼取締,就看到改裝車的噪音還是周而復始的不斷出現在生活周遭裡。
    3.另外因為環保署只有建議排氣管經過改裝後,應該至環保署進行檢驗,獲得標章即可不罰,但正因為是建議性質沒有強制性,成效有限。因此我建議是否只要車輛進行改裝,就一定要到監理站取得改裝的核可才能上路,否則警方只要在路上看到未經核准的改裝車,就可以開罰。

    魯立委:
    1.108年桃園市取締噪音有18600件,109年有26900件,110年1-7月就有10591件,可見得噪音的問題是非常嚴重。
    2.監理站有沒有取締案件總數及後來撤銷之後的統計數字?是否回站驗車都會通過?

    環保署:
    1.取締注意事項中註明,改裝車的排氣管只要貼了環保局的合格標誌,只能勸導為原則。
    2.目前夜間噪音標準值是以86分貝為限,這個數字是參考世界上其他國家針對不同車種產生的噪音值所訂下的分貝值,能否下修必須考量多方面條件。
    3.針對高噪音車輛擾民問題,環保署參考超速照相執法模式,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取締措施,「聲音照相」違規可處新臺幣1800元至3600元
    但是「聲音照相」是透過噪音照相系統,紀錄行經車輛產生的噪音是否超標,但是下大雨、風太大、或同時有好幾輛車經過時,較難透過噪音相機實施取締。若行車產生的噪音超標,環保局就會根據噪音管制法第26條以不當操駕進行開罰。

    警政署:
    1.通常改裝車產生噪音的同時,還會有超速以及危險駕駛的可能,因此警方是有在加強取締,
    但是警方因為不具備專業判斷改裝車是否符合法令的能力,所以每次取締到改裝車之後,都必須要求車主至監理站複檢,也因此警方所開立的罰單,絕大多數都會被撤銷。
    2.噪音的取締對警方來說較為困難,因為必須併同環保單位共同取締,另改裝車並非只改裝排氣管,還有可能改裝引擎,因此很難僅以外觀即判定改裝車違反規定。

    交通部(監理站):
    1.沒有成立的案件數統計以及撤銷之後的統計數字
    2.回站驗車通常都會符合規定
    3.有飆標專案,監警環聯合出勤機制,但因監理站人力限制,無法長期配合。

    結論:
    1)環保署排氣管的認證是採自願性質非強制性
    2)監警環稽查原則~「抓吵不抓改」,改裝沒有問題,所以排氣管的認證,沒有辦法做到像安全帽商品化的方式,因為單一個排氣管沒有辦法辨認,必須排氣管安裝在車子上才能進行辨認。
    3)全台灣目前只有新北市公告~夜間行駛的車輛只要排氣管沒進行認證,有改裝上路,抓到即罰「抓吵也抓改」
    4)除非中央法令另做修正,否則目前僅有加強「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全台灣目前只有40套設備,桃園僅有四套。希望環保署或桃園市環保局再多編列預算,採購「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加強噪音取締。

    #聲音照相科技執法
    #現行法令是抓吵不抓改
    #全台只有新北市抓吵也抓改

    #舒翠玲看見孩子的未來
    #市議員舒翠

  • 排氣管合格標章 在 重車日誌-教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11-11 1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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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車友報告一下昨天教士到交通部開會,針對「LED頭燈改裝」的部份。
    -(此項包括汽車與機車)-
    交通部公路總局原本規劃LED頭燈檢驗總共分成三個時程,即日起至民國107年6月30日止,是你只要可以通過監理所(站)的光型檢驗,就能合法登記LED頭燈。
    民國107年7月1日到民國108年6月30日,安裝的LED燈泡需要檢驗合格。
    民國108年7月1日後,安裝的LED燈泡與燈具都需要檢驗合格。
    -
    這樣看似有法可管,但實際上卻藏著一個大漏洞。
    在此先感謝 Philips Automotive Lighting Taiwan與 軒帆光電 LED 專業車燈兩家專業LED廠商的大力支援讓教士能在開會前就得到LED相關專業知識。
    -
    目前歐盟ECE並無針對「鹵素頭燈更換LED頭燈」的檢驗規則,而台灣的VSCC第74條是參考ECE R128、133這兩條,但這其實是分別針對汽車與機車的週邊燈系(尾燈、方向燈等)的更換規定,而且是「原有LED燈具更換」的規定,並非頭燈更換成LED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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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欠缺國際法源參考依據下,貿然讓LED頭燈燈泡、燈具的「檢驗認證」通過就會發生一件非常頭痛的事, #那就是完全沒有任何機構可以對LED頭燈燈泡及LED燈具去做檢驗。
    -
    這個問題將會牽扯到107年7月1號針對LED頭燈燈泡需通過檢驗與108年7月1號針對LED頭燈燈具需通過檢驗會產生非常大的漏洞,因為廠商跟本沒辦法去檢驗取得合格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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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此,教士在會議中要求公路總局重新思考107及108年的後續2階段關於檢驗時程上路的狀況,要求公總在確認可以有完整檢驗規範時程出來前暫緩LED燈泡及燈具檢驗認證上路,以避免造成廠商與車友們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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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明確能讓LED燈泡及燈具檢驗規範出來前就是先依第一階段讓車友通過光型檢驗即可合法改裝LED頭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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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就是教士昨天開會的重點,因為這個會議不是只有機車的部份而還有包含大貨車與露營車等相關規範修改,2點開會開到4點才開始針對LED頭燈進行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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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相信教士出這一手可以儘量避免錯誤的規範貿然上路的狀況,同時也讓車友有合法取得LED頭燈改裝的認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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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感謝技術支援的廠商,也希望後續針對排氣管與防燙蓋的規範開啟時能幫各位車友取得更大的勝利。
    以上教士報告完畢,感謝各位

  • 排氣管合格標章 在 李坤城 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05-26 15: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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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締非法改裝、保障合法換裝」,是5/25公聽會的主軸,也是我和 鍾宏仁議員的堅持。但是新北市政府在環保署的規定之外,做了一些政策改變,卻造成車主及業者的困擾,以及與其他縣市不同調,需要我們建立平台來溝通。例如:

    1、換裝車不等於噪音車。如果換裝車真的有違反噪音相關規定,應該直接開罰,為什麼只有新北市在晚上10點到清晨6點,看到換裝車就認定「有問題」,而要車主自己提出證明,意見陳述自己是合法的?

    2、其實只要依照環保署的標準檢驗,檢驗合格者發給標章貼紙並貼在排氣管上,臨檢時只要看到貼紙就能免去騎士們遭開單送驗的擾民情況,但是為什麼新北市堅持要「源頭管理」,一定要送指定單位受檢才可以拿到合格標章?我們希望試辦縣市的標準應該一致,不該一國兩制!

    3、本來台北或桃園合格通過的機車,來到新北市不一定合格,在爭取之後,取得環保局「互相尊重」的承諾,但是其他縣市檢驗合格了,本來標準就應該是全國一致,為什麼之前新北市「不認」?

    4、業者及車主也同意「源頭管制」,但是受檢單位有辦法在短時間完成檢驗嗎?(之前只有兩個星期的宣導期)而且廠商送驗合格後,竟然可以自行印製合格標章,不是由政府統一印製,這樣可以嗎?

    最後,我們呼籲環保局應該與其他縣市的作法協調,避免縣市之間存在多種制度而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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