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捐贈收據規定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捐贈收據規定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捐贈收據規定產品中有13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豐騰好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承諾過的事情,有能力,就會一直做下去!」 . 偏鄉育幼院教養院的捐箱活動,這件事情從2017年的中秋節開始,其中2017、2018前兩年,我們都只有在中秋節舉辦,後來到2019年開始,我們從過年加上中秋節一連兩次做育幼院捐箱,2020年開始,因為疫情蔓延,偏鄉育幼院遇到的狀況跟問題更多,甚至有些育...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3萬的網紅柯文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各位 teamKP 的夥伴們!11/10 一起站出來! 為了讓所有 teamKP 的成員都能擁有專屬配備,所以 11 月10 日將會是最後一波的清倉抖內,扣除所有成本後,款項將全數捐出。數量有限、尺寸不一定齊全,請依現場數量的狀況為主喔! -- 我要如何抖內? 1. 活動當日於活動時...
捐贈收據規定 在 吳利成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3 09:34:36
#秋節關懷物資公益發放📢📢📢 #高雄市堅山慈善會捐贈活動👍👍👍 #利成過去現在未來都會為公益弱勢把關💯💯💯 利成參加高雄市堅山慈善會舉辦107年秋節捐贈佈施活動,現場一起幫忙發放物資。利成過去長年關懷及幫忙補助弱勢家庭,未來利成也會繼續守護家鄉這片樂土,提振經濟與建設,讓每位鄉親都能安居樂業,照顧更...
-
捐贈收據規定 在 柯文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8-11-05 21:39:09各位 teamKP 的夥伴們!11/10 一起站出來!
為了讓所有 teamKP 的成員都能擁有專屬配備,所以 11 月10 日將會是最後一波的清倉抖內,扣除所有成本後,款項將全數捐出。數量有限、尺寸不一定齊全,請依現場數量的狀況為主喔!
--
我要如何抖內?
1. 活動當日於活動時間在指定攤位上,接受「現金」或「信用卡(限台灣發卡銀行)」
2. 不限組合每人至多抖內四組。
3. 當日上午十一點整開始發放排隊號碼排(僅代表排隊序號,不代表保證買得到。一切依現場販售情況為主),領取者請在下午三點於原號碼發放地集合整隊,下午四點準時斗內。
發放號碼牌位置:
https://goo.gl/Ud4Vvj
4. 請特別注意根據政治獻金法第 14 條規定,任何人不可以用本人以外的名義捐贈。
5. 政治獻金捐款須知規範請參考:
https://donate.teamkp.tw/notice
6. 捐款收據因須申報監察院進行相關作業程序,因此收據將以郵寄方式在 2018 年年底前寄發給捐款者。
我們是 teamKP,我們挺柯 P!
一起 Do the Right Thing!
#teamKP
#改變成真持續發生
時間:11/10 (六) 16:00 活動開始
DRESS CODE:白色 T-Shirt
地點:臺北市政府前市府路段
活動頁,手刀按參加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307198069877465/
-
teamKP 粉絲專頁:https://facebook.com/teamKP.taipei
誠實的市長在臉書:https://facebook.com/DoctorKoWJ
真實的柯P在IG:https://instagram.com/doctorkowj
Follow KP on Twitter:https://twitter.com/KP_Taipei
捐贈收據規定 在 豐騰好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承諾過的事情,有能力,就會一直做下去!」
.
偏鄉育幼院教養院的捐箱活動,這件事情從2017年的中秋節開始,其中2017、2018前兩年,我們都只有在中秋節舉辦,後來到2019年開始,我們從過年加上中秋節一連兩次做育幼院捐箱,2020年開始,因為疫情蔓延,偏鄉育幼院遇到的狀況跟問題更多,甚至有些育幼院因為捐款不足,無法繼續營運下去,因此我們還是繼續發起這樣的活動,持續送暖到這些地方角落,今年是我們的第八次捐箱。也從今年開始,除了過年跟中秋節的偏鄉育幼院捐箱活動,我們每個月選定一至兩間的社福機構,捐贈新鮮食材或是冷凍料理包,目前已經進行到第三個月,也會持續進行下去。
.
要跟各位報告今年 #豐騰好食 中秋節偏鄉育幼院的捐箱進度,昨天我們已經把所有的捐箱送出了喔~黑貓派了冷凍車來載了三趟終於載完,今天也陸續接到了育幼院社工們的電話,蠻多單位都順利收到了,也有很多單位說這兩天就會開始寄送收據,部分單位因為冷凍庫比較小的關係,所以排到月底收件,因為我無法確定是哪些人的回郵信封分配到那幾個育幼院,所以如果到月底還沒有收到收據的,請記得跟我們聯絡。
.
今年的捐箱數量,我們總共募集到160箱,是歷年歷屆活動的最高紀錄,目前我們的受贈單位有27間,所以都維持在一間育幼院至少有四箱的數量,除非育幼院人數較少,或是礙於冷凍設備不足,社工老師們就有希望數量減少,我們在分到其他單位,另外部分單位有好朋友特別指定,而且人數較多,分配給他們數量也會相對多一些,有單一育幼院最多收到的數量為八箱。在聯絡育幼院的過程當中,也聽到很多育幼院社工反應,因為現在政府規定即使是捐助給育幼院的肉品,為了食安,都需要清楚標示產地跟保存期限,所以很多單位也不願意再贊助,當然這點我也有跟育幼院們表達,我覺得這些要求並不過份,而政府的這些要求,其實我們也做好多年了,所以並不用擔心這個,每一包食材上都會有清楚標示產地、保存期限,像是花枝丸和章魚丸,除了清楚的成分,該有營養標示的,也不會少。今年因為有限烤令,所以很多縣市是不能舉辦烤肉會,但是社工反應有單位說如果不能舉辦烤肉會就不捐食材,我都有告知育幼院的社工們,這些食材並沒有限制他們使用在什麼活動上,並不是一定要舉辦烤肉會才會使用,平常幫孩子們加菜,讓他們多補充一點蛋白質,都是重要的事情。
.
其實大月的工作真的很忙,除了要準備各位的客訂,要聯絡廠商、安排加工廠、排定冷凍庫出貨,加上要聯絡育幼院跟療養院,捐箱也同樣要排一次以上的所有前置作業,其實真的會花上非常多的時間,可是每年各種節日都會收到各家育幼院的問候信或是卡片,社工老師們也都會主動聯繫詢問是不是還記得他們?院生們很希望一樣可以吃到這些食材,我都會想,這應該就是我們的社會責任吧?不求做多偉大的事情,但是至少在有能力的時候,為需要幫助的人盡上一點心力,應該是做得到的吧!應該是可以持續下去的!
.
去年因為疫情的關係,在去年中秋節做捐箱的時候,有三間偏鄉育幼院歇業,到今年中秋節,又多了一間「彰化縣私立恩惠兒童及少年之家」歇業,但是現在都還是有一些孩子安置在他們單位裡面,所以我們還是有安排兩箱食材送過去,他們的收據則會以「台灣基督教恩惠福音會新寶教會」來開立。
.
或像是「高雄慈德育幼院」,當我打電話給他們告知捐箱事宜的時候,我才開口說:「因爲疫情的關係,所以......」,話都還沒說完,老師在電話那頭深深嘆息,我問老師怎麼了?老師反問我說,是不是因為疫情的關係,今年就不會有贊助食材了?他說今年因為疫情,他們的贊助少很多,正在苦惱空空的冰箱到底該怎麼辦才好?我告訴老師我不是要打來說沒有贊助的,是要告知今年的贊助的捐箱是歷年來最多,我們也會提供他們比往年多的箱數,希望可以真的給一場及時雨。
.
另外,今年的受贈單位我們增加了一間「親愛愛樂文化基金會」,今年某個時間看了他們基金會創辦人王子建與陳珮文老師的報導,然後我花了一些時間了解他們在做什麼事,他們教育偏鄉的原住民孩子們利用他們的音樂天賦,帶他們學習樂器,然後參加表演,因為孩子們週末都會住在基金會老師們的家,所以我想到他們當然也需要吃飯也會用到食材,於是就跟王子建老師聯絡,這次也會把食材送過去,我有把我的聯絡方式留給老師,告訴他們未來有任何需要幫助的地方,也務必跟我們聯絡。
.
當然在聯絡的過程中,也有有趣的事,這幾年聯絡這些育幼院,如果志工沒有換人,幾乎只要打電話過去,說到我們的品牌名稱,大家都像老朋友一樣開心聊天。
.
「宜蘭冬山神愛兒童之家」的張老師問我:「最近好不好?」
我說:「很忙啊,因為除了工作,還要忙小孩小學一年級開學。」
她大聲尖叫說:「天啊!我都還記得第一次接到妳的電話那年中秋節前,妳說小孩才兩歲!都幾年了!!!(激動)」
.
是啊,一晃眼,真的幾年就過去了!真心感謝各位的一路支持,幾乎很多人都是從第一屆活動一起參與到現在,好多人都是全勤獎,謝謝你們,是你們共同成就了這件事,即使疫情仍舊艱鉅,得知很多單位過去這一年接收的物資都變少了,但是我相信因為我們持續的善意,應該是有讓這些單位的孩子們、院生、長輩們、還有社工老師、志工們感受到多一些些的溫暖,深深謝謝大家!
捐贈收據規定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公益勸募條例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第 1 條
為有效管理勸募行為,妥善運用社會資源,以促進社會公益,保障捐款人
權益,特制定本條例。
第 2 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公益:指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
二、非營利團體:指非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第八條公益事業,依法立案之
民間團體。
第 3 條
除下列行為外,基於公益目的,募集財物或接受捐贈之勸募行為及其管理
,依本條例之規定。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一、從事政治活動之團體或個人,基於募集政治活動經費之目的,募集財
物或接受捐贈之行為。
二、宗教團體、寺廟、教堂或個人,基於募集宗教活動經費之目的,募集
財物或接受捐贈之行為。
第 4 條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
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 5 條
本條例所稱勸募團體如下:
一、公立學校。
二、行政法人。
三、公益性社團法人。
四、財團法人。
各級政府機關 (構) 得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不得
發起勸募。但遇重大災害或國際救援時,不在此限。
第 6 條
各級政府機關 (構) 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前條第二項之勸募:
一、開立收據。
二、定期辦理公開徵信。
三、依指定之用途使用。
前項政府機關 (構) 有上級機關者,應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將辦理情
形函報上級機關備查。
勸募團體基於公益目的,向會員或所屬人員募集財物、接受其主動捐贈或
接受外界主動捐贈者,依第一項規定辦理,公立學校並應於年度終了後二
個月、其他勸募團體於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將辦理情形及收支決算函報
許可其設立、立案或監督之機關備查。
第 7 條
勸募團體基於公益目的募集財物 (以下簡稱勸募活動) ,應備具申請書及
相關文件,向勸募活動所在地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
勸募活動跨越直轄市或縣 (市) 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前項申請許可及補辦申請許可之程序、期限、應檢附文件、許可事項及其
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8 條
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以下列用途為限:
一、社會福利事業。
二、教育文化事業。
三、社會慈善事業。
四、援外或國際人道救援。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事業。
第 9 條
勸募團體於最近三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不予勸募許可:
一、違反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二條規定
。
二、有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經主管機關廢止其勸募許可。但其負責人
或代表人經無罪判決確定者,不在此限。
三、有第十條第二款、第三款或第十一條規定情形,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
銷其勸募許可。
第 10 條
勸募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勸募許可:
一、勸募團體之負責人或代表人因進行勸募涉犯罪嫌疑,經提起公訴。
二、依第十六條規定開立之收據,記載不實。
三、違反會務、業務及財務相關法令,情節重大。
第 11 條
勸募團體申請勸募活動許可之文件有不實之情形者,主管機關得撤銷其勸
募許可。
第 12 條
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期間,最長為一年。
第 13 條
勸募團體應於郵局或金融機構開立捐款專戶,並於勸募活動開始後七日內
報主管機關備查。但公立學校開立捐款專戶,以代理公庫之金融機構為限
。
第 14 條
勸募行為不得以強制攤派或其他強迫方式為之。亦不得向因職務上或業務
上關係有服從義務或受監督之人強行為之。
第 15 條
勸募團體所屬人員進行勸募活動時,應主動出示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及該勸
募團體製發之工作證。但以媒體方式宣傳者,得僅載明或敘明勸募許可文
號。
第 16 條
勸募團體收受勸募所得財物,應開立收據,並載明勸募許可文號、捐贈人
、捐贈金額或物品及捐贈日期。
第 17 條
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之必要支出,得於下列範圍內,由勸募活動所得支
應:
一、勸募活動所得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為百分之十五。
二、勸募活動所得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未逾新臺幣一億元者,為新臺幣一
百五十萬元加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部分之百分之八。
三、勸募活動所得超過新臺幣一億元者,為新臺幣八百七十萬元加超過新
臺幣一億元部分之百分之一。
前項勸募所得為金錢以外之物品者,應依捐贈時之時價折算之。
第 18 條
勸募團體應於勸募活動期滿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將捐贈人捐贈資料、勸募
活動所得與收支報告公告及公開徵信,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勸募活動所得金額,開支新臺幣一萬元以上者,應以支票或經由郵局
、金融機構匯款為之,不得使用現金。
第 19 條
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所得財物,應依主管機關許可之勸募活動所得財物
使用計畫使用,不得移作他用。
如有賸餘,得於計畫執行完竣後三個月內,依原勸募活動之同類目的擬具
使用計畫書,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動支。
前項之賸餘款項再執行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第 20 條
勸募團體應於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執行完竣後三十日內,將其使用
情形提經理事會或董事會通過後公告及公開徵信,連同成果報告、支出明
細及相關證明文件,報主管機關備查。但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延長,其
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勸募團體應將前項備查資料在主管機關網站公告,主管機關並定期辦理年
度查核。
第 21 條
主管機關得隨時檢查勸募活動辦理情形及相關帳冊,勸募團體及其所屬人
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第 22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將勸募所得財物返還捐贈人:
一、非屬第五條規定之勸募主體發起勸募。
二、勸募活動未經許可。
三、勸募活動之許可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但於撤銷或廢止前,已依原
許可目的使用之財物,經查證屬實者,不在此限。
四、逾許可勸募活動期間而為勸募活動。
五、違反第十四條規定。
前項財物難以返還,經報請主管機關認定者,應繳交主管機關,依原勸募
活動計畫或相關目的執行,並得委託相關團體執行之。
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所得之賸餘財物,因勸募團體解散或未依第十九條
規定辦理者,依前二項規定辦理。
第 23 條
主管機關應將已核定之勸募活動、其所得及使用情形等資料予以上網公告
。
第 24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制止仍不遵從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罰鍰,並公告其姓名或名稱、違規事實及其處罰;經再制止仍不遵從者,
得按次連續處罰:
一、非屬第五條規定之勸募主體發起勸募。
二、勸募活動未經許可。
三、勸募活動之許可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仍為勸募活動。
四、逾許可勸募活動期間,仍為勸募活動。
前項罰鍰,於勸募團體或其他法人、團體,併罰其負責人或代表人,並公
告其姓名。
第 25 條
違反第十四條規定,經制止仍不遵從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
下罰鍰,經再制止仍不遵從者,得按次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
其勸募許可。
第 26 條
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至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二條規定者,得予以警告並
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
次連續處罰。
第 27 條
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規定之檢查者,處新臺幣一萬元
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強制檢查;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勸募許可
。
第 28 條
違反第六條規定者,由其上級機關、許可其設立、立案或監督之機關予以
警告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
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第 29 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者,除依本條例處罰外,其有犯罪嫌疑時,應移送司法機
關處理。
第 30 條
本條例所定之罰鍰,除第二十八條規定者外,由主管機關處罰之。
第 31 條
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捐贈收據規定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接到醫療基層反映: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公布確診者解除隔離治療新條件。若為無症狀、輕症者,同時符合,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距發病日已達10天者,無須採檢即可解隔離,並由衛生單位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自醫院或檢疫所離開,不得搭大眾運輸工具。
1、疾管署防疫相關表單還是紙本,善用資通訊科技是因應疫情的世界潮流線,應盡速讓傳染病防治相關作業e化以提升行政效率(例如:解除隔離通知單)
2、病人要拿到解除隔離單才能離開醫院,現在還是紙本作業,實務上是由衛生局先蓋章發給醫院,再由醫院發給病人,增加許多行政作業時間!
3、此外,解除隔離的病人要如何返家?病人返家的交通也未看到詳細的配套措施。
4、醫檢師也反映,疾管署檢測結果傳送速度非常慢而且還會斷線,通報送驗也慢,所以才造成這兩週回報速度延遲!
PDF:https://www.google.com/url?sa=t&source=web&rct=j&url=https://www.cdc.gov.tw/File/Get/UKystcpss966KcoLUDONCA&ved=2ahUKEwiRgdy4suvwAhXEKaYKHREsBrwQFjAFegQILhAC&usg=AOvVaw2yS5tx1kJ1edscGHT3SAPU&cshid=1622171183561
5、醫療物資、人力確實非常短缺,醫院ICU不堪負荷,很多人想捐物資,資訊如下:
本次防疫工作目前經費皆由政府相關預算經費支應,並無規劃發起勸募。民眾或團體基於公益目的,主動表達欲協助此次防疫工作,捐贈財物,爰就相關事項提供說明如下:
一、 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第2項本文規定。
二、 請民眾捐贈財物時,指定用途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防疫工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將依照捐贈項目由聯繫窗口辦理捐物點收後,開立收據交捐贈者收執。
三、 可受贈財物項目:
(一) 經費
1. 聯繫窗口:秘書室吳專員(02-23959825轉3702)
2. 金融機構名稱:中央銀行國庫局
金融機構代碼:0000022
帳號:24570502123001
戶名: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二)傳染病防疫物資
聯繫窗口:整備組
(02-23959825轉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