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指紋打卡機違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指紋打卡機違法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指紋打卡機違法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MissYIH (鄉民M)看板LAW標題[問題] 公司強制員工採集掌靜脈紋是否違法時間Wed M...

指紋打卡機違法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8:50:47

#Workforce勞動力量特別企劃 嗨嗨大家,今天是週三,又要來送上我們和 @legispedia_tw 法律百科合作的貼文啦!上週與大家聊到了雇主是否可以預扣薪資做為補償,不知道大家都看了嗎?今天的貼文想要來聊聊,有時候發生勞資爭議的時候,最難的就是舉證且找出適合的法規,並有條理地闡述自己的訴求...


最近公司想更換目前的打卡系統改成掌靜脈紋辨識
所以要求員工都要去登記掌靜脈紋
請問這種作法是不是違法?

雖然目前犯罪的偵測都是用指紋
但是之前戶籍法在吵是不是要按壓指紋申請身分證的時候
大法官釋憲(603號)的解釋是違憲
其中有一段:

指紋係個人身體之生物特徵,因其具有人各不同、終身不變之特質,故一旦與個人身分連
結,即屬具備高度人別辨識功能之一種個人資訊。由於指紋觸碰留痕之特質,故經由建檔
指紋之比對,將使指紋居於開啟完整個人檔案鎖鑰之地位。因指紋具上述諸種特性,故國
家藉由身分確認而蒐集個人指紋並建檔管理者,足使指紋形成得以監控個人之敏感性資訊


掌靜脈紋和指紋的在生物特徵上辨識度應該是一樣的
既然用指紋申請身分證都違憲了
難道用掌紋打卡沒有違憲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8.96.125
scott2009:當公司要求職者的前科紀錄表時,是否有同時出示負責人的 05/29 08:29
scott2009:票據紀錄及繳稅證明書? 05/29 08:29
MissYIH:這個我不知道耶... 我們公司沒有要求出示前科紀錄...... 05/29 08:34
maniaque:那.....請問原PO認為該怎樣跟公司證明 "你就是你"?? ^_^ 05/29 08:52
maniaque:違憲是國家公法行為,而且您所陳述的 應該不是指紋.. 05/29 08:53
maniaque:而是 "掌靜脈紋"....簡單講 ...就是"血管分布模式" 05/29 08:54
maniaque:而且,掌靜脈紋不像指紋,只是單純對"人"的辨識 05/29 08:56
maniaque:你不可能在任何地方或任何物品隨便一摸就留下掌靜脈紋 05/29 08:57
maniaque:所以掌靜脈紋就只是單純證明 "你就是你"的辨識.... 05/29 08:57
maniaque:當然,當你在公司內遊走時,公司本來就有權力知道 05/29 09:01
maniaque:你進了哪個地方,使用了哪些東西或設備,對吧?? 05/29 09:01
MissYIH:那如果我不同意但公司還是要蒐集的話有違反個資法嗎? 05/29 09:17

雖然以現在來說並不是隨便在哪裡摸一下就會留下這樣的紀錄
但是以後誰知道會怎樣呢?
而且掌靜脈紋並不是像公司的識別證一樣只有自己的公司可以用...
也不是"表面上可以看到的特徵"
這種蒐集就好像問你"全身的痣長在哪裡"不是一樣的意思嗎
同樣是可供辨識的資料

除了這點以外就是我對於弊公司的資訊處理問題有點質疑
畢竟連公司內部的email都會一直收到那種色情的郵件
(不是只有我一個人的email,大概我認識的人都有收到過)
難保公司蒐集到這些資料之後不會外流

因為不想提供公司這樣的資料,所以想問問看是不是有違反什麼法律
或是有什麼方法(除了離職以外)可以避免讓公司蒐集到這種資訊
謝謝


※ 編輯: MissYIH 來自: 203.68.96.125 (05/29 09:31)
※ 編輯: MissYIH 來自: 203.68.96.125 (05/29 09:50)
season002:外流會怎樣嗎? 05/29 10:01
season002:要外流的話,把你整張履歷流出去比你不知道拿來幹嘛用的 05/29 10:02
season002:靜脈掌紋有用多了吧 05/29 10:02
maniaque:只能說...建議你辭職吧.....到山上過活吧..... 05/29 10:54
maniaque:會這樣想,頗讓人懷疑,原PO到底是不是原PO ,您說對嗎??? 05/29 10:55
maniaque:先請 原PO證明 自己就是原PO 05/29 10:56
niceshotse:e-mail垃圾信?你知道那是怎麼來的嗎?有聽過字典檔嗎? 05/29 11:03
niceshotse:那種亂槍打鳥的東西,又不是公司刻意外流的 05/29 11:03
depravity:看美國那種極端講究個人人權的國家都可以也該知道沒有 05/29 11:04
depravity:因為您還有選擇 老子不在這做了的權利 05/29 11:05
niceshotse:假設我亂槍打鳥100封信,收到95封退信,那就代表有效5封 05/29 11:07
depravity:除了離職大概剩 真斷掌 公司無法要求你給沒有的東西 05/29 11:09
niceshotse:d大,斷掌不影響掌靜脈...XDD 05/29 11:10
justfor48:那個很多BUG= =,就算不同人,多刷幾次也會過 05/29 11:41
justfor48:而且其實只感應1指而已,其他都假的 05/29 11:41
iscu:很多bug可能是你用過得或看過的很多bug .. 05/29 11:55
iscu:很多系統還是完善的~ 05/29 11:55
iscu:原po當初進公司 資料是不是都填 ooo XXX ooo 05/29 11:56
malemma:ni大,de大指的應該是砍掉不重練... 05/29 14:11

嗯...基本上今天如果是為了一些商業機密或其他要設"門禁"管理進出人員的話
用什麼指紋掌紋還是虹膜我都沒有意見
但是我們公司的情況是
這就是用來打卡的 沒有任何其他的功能
反而應該要門禁的地方還是用更容易偽造的磁條識別證XD
就是這樣所以才奇怪
希望能夠有人以法律的知識角度來解答這種事情有沒有違法, 謝謝
※ 編輯: MissYIH 來自: 203.68.96.125 (05/29 17:23)
MissYIH:另外回應一下email垃圾信的問題... 05/29 17:24
MissYIH:原本沒有垃圾信的, 最近幾個月突然每天每個員工都收到 05/29 17:24
MissYIH:所以才會懷疑資訊外流的問題 05/29 17:24
MissYIH:還有很多事情不是現在沒發生未來就不會發生 05/29 17:25
MissYIH:不然要用指紋領身分證這種事當初就不會有爭議了 05/29 17:25
MissYIH:國家為了安全蒐集指紋都還違法, 更何況是"公司為了打卡" 05/29 17:26
MissYIH:另外在網路上google一下也有蠻多討論這類問題的文章 05/29 17:30
MissYIH:...所以我本來以為這裡是LAW版可以看到比較專業的回答耶 05/29 17:31
niceshotse:您的意思是大家都不專業就是了.....XDD 05/29 17:34
niceshotse:本來沒有垃圾信不代表你們公司主機沒被攻擊過,況且 05/29 17:34
niceshotse:公司本來就沒有辦法預知廣告信商何時會來攻擊 05/29 17:35
niceshotse:就像你家信箱,隨時都可以有人來塞信,收件人不見得是你 05/29 17:36
MissYIH:因為口說無憑啊, 既然是法律人的專業回答 05/29 17:36
MissYIH:到現在連法條引用我也沒看到一條 05/29 17:36
niceshotse:你不能因為亂拼恰巧拼出你姓名的收件者,就說你資料外流 05/29 17:36
MissYIH:垃圾信其實不是重點XD 可能是我的誤會 05/29 17:37
MissYIH:不過我們公司資訊管理真的不太好就是了 05/29 17:37

OK 那我們更加focus一點好了
我很想知道
在法律的理論上來說
"非公務機關未經同意蒐集個人的生物特徵 (因為他只叫我畫押沒讓我填同意書阿)"
這點,有沒有違反個資法? 尤其是新法的第六條 (雖然目前好像還沒正式實施)
謝謝
※ 編輯: MissYIH 來自: 203.68.96.125 (05/29 17:45)
niceshotse:沒有違反個資法...尤其是第六條... 05/29 18:06
niceshotse:公司可主張他們蒐集個資乃因管理需求使用... 05/29 18:07
niceshotse:希望這個不專業回答,能夠解開您的疑惑... 05/29 18:08
niceshotse:順便補充一下,我不是唸法律的,但我做過網管...XD 05/29 18:25
niceshotse:我不知道你畫押什麼,說不定那就是同意書... 05/29 18:27

畫押就是直接在讀掌紋機那邊讓它逼一下然後就結束了
如果這也算同意書的話XD

niceshotse:兵役體檢的時候,役男的指紋也有被收集列管,這部份就沒 05/29 18:31
niceshotse:聽過有什麼爭議....其實綜合您所說的,不希望公司收集 05/29 18:32
niceshotse:掌靜脈的原因,並非有個資上的疑慮,比較像是原PO不爽給 05/29 18:32
niceshotse:這邊就要反問原PO,您有什麼具體理由質疑公司蒐集該項 05/29 18:33
niceshotse:特徵資料,對您的權益會有受損?如果廣泛的解釋生物特徵 05/29 18:34
niceshotse:那您的臉部五官,也可解釋為生物特徵,若收集生物特徵有 05/29 18:35
niceshotse:違法,這樣公司也不能要求你提供個人大頭照片了.. 05/29 18:35
niceshotse:個資法第六條並未禁止特徵資料之收集,僅只禁止醫療,性 05/29 18:37
niceshotse:生活,基因,健康檢查以及犯罪前科... 05/29 18:38

謝謝你很認真的回答,不過這還是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
我原本也以為沒有違反的,直到我找到一篇行政院研考會的文章在討論這個問題
www.rdec.gov.tw/public/PlanAttach/200710181758442409272.pdf
裡面在附錄六法務部也有針對這個問題的回答
看起來法務部的人認為生物特徵是等同於第六條裡面的"基因"這項的
(這樣就在第六條的規範範圍內了)
要不然也是像指紋一樣
指紋之前也說過了,既然國家都不能收集,為什麼我公司又能收集呢?

如果大家都覺得公司隨便蒐集生物特徵沒有問題的話
那為什麼當初又要反對壓指紋才能領身分證?
(我想役男的指紋蒐集是沒有爭議的,因為看起來它的適法性是在於以國家安全來考量)

另外還是提一下我覺得不爽的原因好了,我看樓上的推文好像都覺得我沒事找事XD
(雖然事實上也是如此)

因為我覺得這個東西是有發展性的
根據網路上查到的資料還有我粗淺的了解 (抱歉我既不是學電腦也不是學這種技術的)
目前這種生物特徵辨識有分兩種,一種是把生物特徵儲存在用戶端
例如日本和巴西有些銀行用掌靜脈紋來當作類似提款卡密碼的存在
(這和提款卡密碼應該是一樣的,銀行也不知道你設的密碼,資料是登記在卡片上的)

一種是存在中央處理系統的
因為我們公司在畫押時並沒有叫我們連職員證一起帶去
打卡機好像也沒有職員證的插槽
這種的對目前來說就比較危險一點,因為他的資料是一起管理
有可能發生外洩的情形

以後如果採用同一種生物辨識的東西愈來愈多的話
我在我們公司留下這種資料的意思
不就是相當於我把連銀行都不知道的我的提款卡密碼放在公司人事室的抽屜裡嗎?

雖然除非走高科技犯罪路線,不然密碼被人知道了短期看來也沒什麼損失
大不了改就是了
即使如此,難道你就會想把自己提款卡密碼放在公司人事室的抽屜嗎?
更何況生物特徵不是像一般的密碼能輕易更改

雖然資料會外洩的風險是一樣的
但是每個人的公司都有登記身分證地址電話那些的吧
為什麼我要為了一個"把員工當賊看"的打卡制度
再被公司蒐集其他的資料呢?

如果公司蒐集這種資料是為了保存秘密而設的門禁管理,我覺得這個可能有必要性
但是是為了了打卡而已XD

雖然是很不爽,不過我有不想離職的理由
所以如果只能離職的話我還是會含淚接受的 XD
※ 編輯: MissYIH 來自: 203.68.96.125 (05/29 20:05)
lukehong:國家蒐集指紋 跟私人蒐集指紋 兩者侵害本來就差很多 05/29 20:22
lukehong:你可以選擇不要這份工作 但可以選擇不領身分證嗎? 05/29 20:24
lukehong:所以反對國家蒐集 不能直接推論到私人蒐集 05/29 20:25
tenbear:掌靜脈紋和指紋不同,盜用難度差很多 05/29 21:10
tenbear:國家侵害與私人侵害個人資訊自決權,隱私權的標準不同 05/29 21:11
tenbear:按照實務要用民法公序良俗間接套用基本權 05/29 21:12
tenbear:真的要打你的case有機會, 05/29 21:14
sindyevil:看看貴公司怎樣規劃囉,難說系統穩定後不會弄到門禁系統, 05/29 21:35
sindyevil:私人公司可以有所選擇,公司也可以對你有所選擇,這跟國家 05/29 21:36
sindyevil:國家強制取得的程度有別. 05/29 21:37
niceshotse:掌靜脈紋與基因DNA也不一樣,公司蒐集了你的個資 05/29 21:39
niceshotse:他就有義務要做好保護工作,如果有確實外洩,造成你的損 05/29 21:40
niceshotse:失,你是可以向公司求償的,公司也可主張,因為設備昂貴 05/29 21:41
niceshotse:目前先推行到打卡,日後會逐步更換門禁... 05/29 21:42
niceshotse:還是說,公司改用視網膜辨識,你就不會不爽? 05/29 21:43
niceshotse:如果公司蒐集了你的個資,卻沒有做好保密的義務,那才有 05/29 21:45
niceshotse:違反個資法的問題...個資法全名,個人資料"保護"法 05/29 21:45
niceshotse:公司有蒐集員工個資的權利,也會有保密的義務 05/29 21:46
niceshotse:所以他當然可以蒐集,是沒有保護好外洩才有違法 05/29 21:47
niceshotse:還有,以後請注意你的態度,我個人對您前面說到的某句話 05/29 21:48
lukehong:總結就是 公司收集不違憲 但洩漏是違法(個資法)的 05/29 21:49
lukehong:但請勿再推文裡亂酸人 05/29 21:49
niceshotse:"我本來以為這裡是LAW版可以看到比較專業的回答耶" 05/29 21:49
niceshotse:感到您沒有尊重到每位回應您的大大 05/29 21:50
niceshotse:問題不是在於這些大大不夠專業,而是在於您對法理的誤解 05/29 21:51

既然這裡是"LAW"版,當然希望能以法律的層面來看到回覆
我的推文意義不在酸人,只是希望看到法律層面的解答
但樓上,你自稱不是法律人吧? 我想專業有一部分是來自認證的
例如我今天懷疑我得了癌症,即使隔壁藥局的藥師一直說我不是而他說的也是對的
我還是很想聽到醫師的回答

但即使你不是法律人
如果我在推文前看到的是你後來的回答而不是一直在講垃圾信之類的
我也不會有這樣的推文
也對讓你感覺不好的部份感到抱歉

tenbear:酸一下回應的也多吧! 05/29 21:56

還有謝謝tenbear在之前推文的回答

但我的疑問是除了蒐集之外是否需要"同意"
因為公司只有說要蒐集作為打卡用,並沒有說明其他事項,也沒有要我們簽同意書
依我的理解
我在就職的時候簽的契約裡面並沒有說要蒐集我的指紋或靜脈紋
現在多出這個東西來
在法律上來說
是否公司有必要做一個同意書,說明公司要如何保存、管理這些資料?
如果公司沒有說明也沒有徵求同意
在我的情況下如果我不去登記掌靜脈紋的話那我不是只剩下離職一途
這樣公司沒有經過我的同意蒐集我的個資也沒有妨害我的權益嗎
還是我只要手壓下去登記就算我同意了?
因為我記得個資法是要"書面同意"的
※ 編輯: MissYIH 來自: 203.68.96.125 (05/29 23:04)
lukehong:你登下去就是同意啦... 又不以書面為必要 05/29 23:13
lukehong:十九條是規定有下列關係 書面只是其中之一 05/29 23:15
MissYIH:那請問公司在蒐集前也沒有說明的義務嗎? 05/29 23:23
MissYIH:這樣感覺好像只要我想在這間公司工作就要賣給它一樣... 05/29 23:24
chachabon:我不是法律人~但~遊戲規則由公司訂~但你有權~選擇玩或No 05/29 23:46
tenbear:雖然我作這則法律問題研究沒錢,還是答一下,你的情況是 05/29 23:54
tenbear:個資法19一項二款契約關係 05/29 23:54
tenbear:又靜脈紋非敏感資訊,公司原則上不用你同意,符合誠信方法 05/29 23:55
tenbear:, 05/29 23:55
tenbear:未逾越特定目的,有正當關聯,踐行法律要求後科蒐集 05/29 23:57
tenbear:個資法5,8參照,如果你不同意,公司就當你沒打卡甚至解聘 05/29 23:59
tenbear:,那就是勞基法問題 05/29 23:59
tenbear:基於憲法最高性和放射效力,單純打卡目的配靜脈紋無法通過 05/30 00:03
tenbear:比例原則和民法71,72 05/30 00:03
tenbear:所以你大官司有機會,但公司換蒐集目的如門禁安全,你可 05/30 00:04
tenbear:能gg 05/30 00:04
tenbear:手機錯字請見諒, 05/30 00:05
MissYIH:非常感謝!手機都會這樣的,但還是看得懂 05/30 00:07
MissYIH:所以理論上如果我不讓公司蒐集造成我無法打卡 05/30 00:08
MissYIH:如果我可以舉證有按時上下班的話,公司也不能算我曠職嗎 05/30 00:09
tenbear:沒錯,打卡只是確認有上班的證明,用他法能證明有準時即可 05/30 00:12
lukehong:多留一個資料外流時可以告公司的方法不是很好嗎(誤) 05/30 00:16
lukehong:你的手機身分證住址流出去所造成的危害可能遠大於掌紋脈 05/30 00:18
MissYIH:....樓上說的也沒錯XD 不過我們公司到處都有攝影機的 05/30 00:18
MissYIH:舉證超容易:) 05/30 00:19
lukehong:那也要公司肯提供給你阿 別太天真 05/30 00:20
MissYIH:不過我們公司配置比較特殊,大部分的單位都沒有門禁 05/30 00:21
MissYIH:也就是一般民眾也很容易進出 05/30 00:22
MissYIH:一般民眾進不去的地方都是用鑰匙鎖起來 05/30 00:22
MissYIH:識別證雖是門禁,但是就算不用識別證也不會無法開門 05/30 00:23
MissYIH:簡單的說就像圖書館那樣...這樣的公司以門禁需求 05/30 00:23
MissYIH:蒐集掌靜脈紋, 感覺也不太合理 (因為和一般公司不太一樣) 05/30 00:24
MissYIH:因為大部分需要識別證的門如果沒有識別証也可以按門鈴 05/30 00:25
MissYIH:只能用識別證開而沒有門鈴的門我不會進去... 05/30 00:26
MissYIH:如果公司依門禁需要蒐集,但我工作中並不會接觸門禁時 05/30 00:27
MissYIH:公司是否只能要求"會涉及門禁"的工作人員提供掌靜脈紋? 05/30 00:28
afflect:吵這個真的很好笑 身分證挑一編號不就更好笑? 05/30 00:35
afflect:把人當編號? 05/30 00:35
afflect:指紋目的就只是在於難以模仿而已 05/30 00:35
afflect:何必要自卑心態呢 05/30 00:35
afflect:古時候沒印鑑 文書也是壓指印 05/30 00:36
afflect:指紋用一只是釐清責任 社會卻要當作是在汙辱個人... 05/30 00:38
niceshotse:抱歉,我完全與法律人沾不上邊,沒唸過法律也沒考過證照 05/30 17:55
niceshotse:在這邊回文僅止於我個人的法律常識,畢竟這裏回文沒規定 05/30 17:55
niceshotse:必須要有律師資格才可以回文....至於垃圾信,是因為看到 05/30 17:56
niceshotse:你在公司內部都會收到垃圾信,對公司資安管理有質疑 05/30 17:57
niceshotse:本人曾任多年的MIS,之後更轉到業務單位銷售資安設備 05/30 17:59
niceshotse:前後加起來資安界也待了近10年...看到您因收到垃圾信 05/30 18:00
niceshotse:就認為資訊安全有漏洞,其實是以偏概全的,我只是想告訴 05/30 18:01
niceshotse:您,"垃圾信不是因為公司資料外洩才會收到"這個觀念 05/30 18:01
niceshotse:所以才會在垃圾信上多提了兩句...讓您誤解也跟您道歉 05/30 18:02
niceshotse:至於您舉的醫生的例子...我也不覺得這例子很好...XD 05/30 18:04
niceshotse:講了這麼多,還是要提到,您的問題是因為您對法律的認知 05/30 18:05
niceshotse:產生誤解,公司本身蒐集您所說的個資並未有問題 05/30 18:06
niceshotse:如果公司今天要求你每天都要記錄你的性生活並回報,那才 05/30 18:07
niceshotse:有違法的問題.... 05/30 18:07
flyiii:講這麼多一點意義都沒有,那公司跟你要存摺帳戶有沒有違法? 05/31 05:07
flyiii:那你別領薪水好了 05/31 05:08
nel624:既然你認為"專業有一部分是來自認證" 那以後你在本板問問 05/31 09:03
nel624:題時 要不要乾脆在問題後面加註"(限律師回答)"此類的字樣? 05/31 09:05
nel624:另外 看到你推文中某一句話 我也會覺得是在酸人而不想回 05/31 09:06
nel624:答耶 不過我先承認我對這方面的問題沒有太多研究 哈~ 05/31 09:07
lukehong:專業來自於認證 有認證的專業 請你去花錢問別來這裡 06/01 15:29
sneak: 所以才會懷疑資訊外流的 https://noxiv.com 11/07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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