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指定項目甄試意思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指定項目甄試意思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waynetrp (waynetrp)看板RESIT標題[問題] 想問學測申請,是否需要資格審查...
因為本身非應屆,我是知道說指考後需要經過資格審查之後,才可以去分發學校
那如果是享用學測成績申請是否同樣也是要資格審查呢?!
希望知道的大大們分享一下...
我自己是有寄電子郵件到"招聯會"和"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詢問
因為怕誤解他們的意思,所以還是上來版上問問看
他們給我的答覆是
招聯會回復:
因99學年度甄選入學招生簡章尚未發售,故檢附98學年度甄選入學招生簡章供您參考,
請參閱簡章總則第5頁:
(申請資格之學歷(力)證件除以國外、大陸學歷報考者須於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
先行審驗,其餘學歷(力)均於註冊入學時審驗,若經審驗報考資格不符者,取消其錄
取資格,不准註冊入學。)
其他相關報名事項請俟99學年度簡章發售後逕自參閱,並依其規定辦理。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個人申請報名資格為:
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以上之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學生;或符
合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之資格,並已參加學科能力測驗各考試科目(國
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五科,申請校系不採計之科目,亦應參加考試)、術科考試
之測驗,成績均符合下列規定者:
1.學科能力測驗無任一考科為零級分(缺考成績以零級分計),且符合申請校系篩選標準者
。
2.校系要求(檢定、倍率篩選或採計)之術科項目不得為零分(缺考、未報考成績以零分計)
,且符合申請校系篩選標準者。
※考生如非申請須參加術科考試之校系,得僅參加學科能力測驗。
故如果您符合上述申請資格時,即可報名,另申請資格之學歷(力)證件除以國外、大陸
學歷報考者須於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先行審驗,其餘學歷(力)均於註冊入學時審驗
,若經審驗報考資格不符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准註冊入學。
這樣是不是就代表說,資格審核是在第二階段時候申請時在審核即可,不需要另外像指考
在分發前先進行資格審核呢?!謝謝大家
超怕考了試,結果沒辦法申請....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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