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持股轉讓信託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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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持股轉讓信託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8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國昌調查局 KC Investigation ep.2 「誰控制了你手中的遙控器?新的媒體巨獸隱然成形」 你可曾試想如果你所收看的電視頻道,正一步步遭受大財團宰制,由一雙看不到的手控制著你可以收看的節目? 這不是電影情節,而是正在發生的事。 目前我國約有500萬戶的有線電視系統訂戶,前四大有...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國昌調查局 KC Investigation ep.2 「誰控制了你手中的遙控器?新的媒體巨獸隱然成形」 你可曾試想如果你所收看的電視頻道,正一步步遭受大財團宰制,由一雙看不到的手控制著你可以收看的節目? 這不是電影情節,而是正在發生的事。 目前我國約有500萬戶的有線電視系統訂戶,前四大有...

持股轉讓信託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7 18:42:26

【@marketfocus.hk 】【崩潰邊緣】蘇寧易購獲阿里巴巴小米聯手拯救 白武士馬雲投資失利賬面慘輸180億 . 因財困陷於崩潰邊緣的內地電商「蘇寧易購(2024.sz)」終獲得「國家隊」拯救,據蘇寧易購發出的公告,江蘇國資聯同阿里巴巴(9988.hk)及小米(1810.hk)等公司入局,以8...

  • 持股轉讓信託 在 黃國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1-27 09: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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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昌調查局 KC Investigation ep.2
    「誰控制了你手中的遙控器?新的媒體巨獸隱然成形」

    你可曾試想如果你所收看的電視頻道,正一步步遭受大財團宰制,由一雙看不到的手控制著你可以收看的節目?

    這不是電影情節,而是正在發生的事。

    目前我國約有500萬戶的有線電視系統訂戶,前四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分別為:中嘉、凱擘、台灣寬頻(TBC)及台灣固網。

    本集國昌調查局的主角,即是目前訂戶約67萬戶,市占率13%的TBC有線電視系統。

    TBC原為澳洲麥格理集團所有,2013年,麥格理集團在未獲得NCC事先許可的情況下,逕自在新加坡交易所以信託基金的形式上市;同時,透過信託方式,將信託基金經營權交由APTT管理公司。

    令人遺憾的是,當時NCC並未善盡把關職責,於完成交易後放水通過,也埋下日後的禍端。

    2017年,呂芳銘與郭台銘,從麥格理集團手中,取得APTT管理公司100%的股權,藉以控制TBC。2019年郭台銘將所持有的20%股權轉讓給呂芳銘,呂芳銘又在2020年宣布,將65%的股權出售給大豐有線電視系統的戴永輝。

    在這一連串複雜的股權交易過程中,卻存在著NCC始終沒有認真監理的違法。

    ⛔呂芳銘的虛偽陳述與資金來源

    經國昌調查局調查後發現,2017年呂芳銘入主TBC的股權交易案,事實上背後另有其他的投資人。當年,呂芳銘向NCC保證「無為他人代持股份」,「亦無其他人資金」,根本係虛偽不實。

    因為,呂芳銘的資金來源,一部分係來自凱擘集團的蔡明忠,而蔡明忠對於TBC集團事實上有參與投資,也參與TBC集團之人事任免與營運決定。

    ⛔這件事為何重要?

    目前,由蔡明忠所控制「凱擘集團」與「台固媒體集團」之總訂戶數,佔全國總訂戶數已達31.23%;再加上蔡明忠對TBC集團之投資與所掌握之控制影響力,不僅使其取得近乎壟斷市場規模之優勢地位,更已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4條第1項「不得逾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之規定。

    如此嚴重違法的行為,嚴重傷害的,不僅是有線電視系統的市場秩序,更是一般視聽大眾的權益。

    媒體市場不該淪為資本大亨們的金錢遊戲,NCC應善盡職責,追究違法責任,以捍衛全體視聽大眾及消費者權益。

  • 持股轉讓信託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26 17: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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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鬥陣來關心】家族事業傳承系列(1) 家族事業傳承法律架構之選擇

    作者:李叡迪律師

    家族事業傳承之規劃往往須要考慮諸多目標,其中一個就是家族事業的永續發展。倘未能事先進行家族事業傳承之長期規劃,恐因股權不斷繼承或家族成員逕自轉讓持股,導致各家族企業股權逐漸分散。此不僅不利各該家族企業之經營與治理,最終亦可能導致家族經營權之喪失。因家族成員間之衝突加速此一過程之實例,亦不少見。

    為確保家族經營權與家族事業之永續發展,可考慮的方法之一係設立一控股公司,由單一控股公司控制家族各事業之股權,再透夠控股公司章程與其他制度(例如信託等)管控家族成員所持股,藉以實現家族事業長遠發展計畫。設計控股公司之法律架構時,主要應考慮到的是家族成員持股轉讓之限制,以及如何保持股份權利義務規劃的彈性,以配合家族發展計畫。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 持股轉讓信託 在 王董的大盤籌碼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8-23 21:03:34
    有 4,120 人按讚

    大股東或內部人申報轉讓,除了信託與贈與這兩個事由可以忽略;其它像是洽特定人或一般交易、盤後定價交易等等,若還是大量申報轉讓的情況,通常股價在一段時間過後都是下跌居多!

    像是可成賣廠消息出來之前,早在過去三個月不就已經連續下跌很久了?

    反觀從2014年來就沒轉讓過股票的鈺齊-KY,即便年初從154.5元一路崩跌到63.50元,但內部人持股張數卻是不減反增,代表管理高層仍對公司經營非常有信心,一時股價下跌只是短暫逆風。

    您們看,現在人家股價已經回到132元了!

    一家公司要是未來產業前景大好,公司股價還有往上爬升的動力,通常不太可能有大股東或內部人會轉讓股票。這不難理解,因為申報轉讓用生活語言來形容,就好像老王熱愛我的小公主,怎麼可能會想轉讓她呢?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看更多內部人與大戶申報轉讓判斷教學: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CllDbLTOyY&t=43m48s

  • 持股轉讓信託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1-27 09:00:06

    🖥國昌調查局 KC Investigation ep.2
    「誰控制了你手中的遙控器?新的媒體巨獸隱然成形」

    你可曾試想如果你所收看的電視頻道,正一步步遭受大財團宰制,由一雙看不到的手控制著你可以收看的節目?

    這不是電影情節,而是正在發生的事。

    目前我國約有500萬戶的有線電視系統訂戶,前四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分別為:中嘉、凱擘、台灣寬頻(TBC)及台灣固網。

    本集國昌調查局的主角,即是目前訂戶約67萬戶,市占率13%的TBC有線電視系統。

    TBC原為澳洲麥格理集團所有,2013年,麥格理集團在未獲得NCC事先許可的情況下,逕自在新加坡交易所以信託基金的形式上市;同時,透過信託方式,將信託基金經營權交由APTT管理公司。

    令人遺憾的是,當時NCC並未善盡把關職責,於完成交易後放水通過,也埋下日後的禍端。

    2017年,呂芳銘與郭台銘,從麥格理集團手中,取得APTT管理公司100%的股權,藉以控制TBC。2019年郭台銘將所持有的20%股權轉讓給呂芳銘,呂芳銘又在2020年宣布,將65%的股權出售給大豐有線電視系統的戴永輝。

    在這一連串複雜的股權交易過程中,卻存在著NCC始終沒有認真監理的違法。

    ⛔呂芳銘的虛偽陳述與資金來源

    經國昌調查局調查後發現,2017年呂芳銘入主TBC的股權交易案,事實上背後另有其他的投資人。當年,呂芳銘向NCC保證「無為他人代持股份」,「亦無其他人資金」,根本係虛偽不實。

    因為,呂芳銘的資金來源,一部分係來自凱擘集團的蔡明忠,而蔡明忠對於TBC集團事實上有參與投資,也參與TBC集團之人事任免與營運決定。

    ⛔這件事為何重要?

    目前,由蔡明忠所控制「凱擘集團」與「台固媒體集團」之總訂戶數,佔全國總訂戶數已達31.23%;再加上蔡明忠對TBC集團之投資與所掌握之控制影響力,不僅使其取得近乎壟斷市場規模之優勢地位,更已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4條第1項「不得逾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之規定。

    如此嚴重違法的行為,嚴重傷害的,不僅是有線電視系統的市場秩序,更是一般視聽大眾的權益。

    媒體市場不該淪為資本大亨們的金錢遊戲,NCC應善盡職責,追究違法責任,以捍衛全體視聽大眾及消費者權益。

  • 持股轉讓信託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04-22 19:30:00

    1. 前總統馬英九違法洩密案遭起訴,曾委託前大法官提出法律鑑定意見書主張「總統不是公務員」。請問法務部立場,總統是公務員嗎?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否則應予撤職。請問法務部,如果總統違反本條規定的法律效果為何?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公職人員負有「財產申報義務」、「財產強制信託義務」,違反規定僅處「6萬以上120萬以下罰鍰」;針對法規「違反申報義務」部分訂有行政罰及刑罰,針對「違反信託義務」卻僅有行政罰。
    這種罰責,對於有上百億財產的人根本不痛不癢,法務部同意必須檢討修正嗎?

    →《公司法》197條第1項規定,公司董事在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董事當然解任。然而,法務部函釋卻指出,總統、部長的持股依法強制信託後,竟然可以繼續擔任董事。法務部為何採取此種立場?

    2. 我去年即透過質詢公開檢舉,陳慶男給了許多非法政治獻金,要求監察院調查。今天,監察院初步回應的確違法,然而,卻由於已罹於3年的時效、無法裁罰。現行法這種規範,根本是大開漏洞、必須修正。

    此外,我也曾公開檢舉馬英九、吳敦義2012年競選連任時,在高雄造勢活動的錢,也都是陳慶男買單的,根本違法。為何監察院至今未調查?難道是刻意抓小放大?

    附註:
    2018-12-19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懲治貪官、糾舉弊案 監察院的成績單在哪裏?
    https://reurl.cc/rKp8y

    2018-12-12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800萬的戰略顧問酬庸、陳慶男的非法密室關說
    https://reurl.cc/mka3G

    2018-10-29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護航黑道民代開快車 查處高官舞弊慢吞吞
    https://reurl.cc/rKp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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