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etqreen (moving)
看板SuperBike
標題[討論] 被拖吊了
時間Wed Nov 2 20:39:15 2016
今天第一次被拖吊,才知道重機違停跟汽車違停罰單一樣貴,但是是我違停,我就認了。
繳了紅單900+移置費880=1780。
我覺得不平的是,移置費居然跟汽車一樣貴,明明兩個移置的方法就不一樣,汽車是專
門一台紅螃蟹拖吊,重機則跟一般機車移置方法一樣,十幾台機車擠在一台貨車上,保管
方法也一樣,這樣的收費標準我不能接受。
請教版友有類似經驗嗎
1.疑惑一:拖車走之前我有看到委外的人在搬車,但似乎沒有警察在場,這樣有效嗎?
但我沒有證據就是了(是在板橋雙十路)
2.疑惑二:重機許多權益與小型車一致,所以收費標準一致,這就罷了。但我認為移置費是
執法成本,你有花那個成本才可以跟我收相當的費用,他用一般機車拖法,卻收我汽車的
費用,等於除了罰單比照汽車外,又被你罰了一筆,有種一罪兩罰的感覺,我覺得很不合
理,請問有法律專家可以解惑嗎?
(所以我質疑的法規是102年修法的新北市移置保管妨害交通車輛辦法)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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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57.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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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ocketqreen (36.231.157.144), 11/02/2016 20:40:45
推 bassblacktea: 這個疑惑跟國道一樣~無解 11/02 20:46
→ rocketqreen : 不太一樣,移置費是行政成本,我沒用到卻被收高額 11/02 20:49
→ Horie : 那你想怎麼拖吊?一車一台? 11/02 21:01
推 cc02040326 : R3嗎 11/02 21:11
→ rocketqreen : GTS300 11/02 21:21
※ 編輯: rocketqreen (36.231.157.144), 11/02/2016 21:26:15
推 Arastory : 無解,生於不公平的不正常世界想爭這個對他們不痛 11/02 21:34
→ Arastory : 不癢的事真的有點難 11/02 21:34
推 YukiPhoenix : 拖吊一定要有警察在場 如果有證據警察不在場可以告 11/02 21:37
→ YukiPhoenix : 疑惑2就跟國道議題一樣 11/02 21:37
推 rex00125 : 台灣無解 11/02 21:39
同場加映
https://goo.gl/t9A5dy 台北市政府法規局96年在函覆台北市停管處時,也不認為移置保管費可以與汽車標準一致
,因此台北市政府在103年修改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車輛自治條例時,仍然沒把重機移
置保管費用比照汽車。
※ 編輯: rocketqreen (36.231.157.144), 11/02/2016 22:19:27
推 Rilakkuma777: 媽的..上次還看到沒鳴笛直接偷偷拖的勒..連條子都沒 11/02 23:11
→ Rilakkuma777: 看到..早知道就錄影PO網.. 11/02 23:11
推 ilovedirk41 : 會拖吊喔 如果是紅牌哈雷會拖吊嗎 11/03 00:04
推 ultra5566 : 有人紅牌檔車被拖吊過嗎?似乎不常見 11/03 00:23
推 enzo060 : 黃牌停機車格被拖吊,猜測是被檢舉 11/03 00:29
推 jior : 欸.....可能是GTS300才被拖走的吧?一般重機我看應 11/03 00:38
→ jior : 該沒辦法拖走 11/03 00:38
→ YJM1106 : 雙北市警察都會在啦,沒什麼機會抓瑕疵 11/03 00:43
推 cokecolatw : 講到罰則停車就比照汽車,講到國道機場你就機車... 11/03 00:49
→ sonofgod : 無解 政府腦袋沒這麼聰明 11/03 02:48
推 js93046 : 而且繳稅金跟罰單停車費選項又要選機車XD 11/03 06:26
推 humaisme : 有好處都要跟四輪一樣 變壞處時都要跟四輪不一樣 11/03 06:51
推 ftwing : 更怕因為重量硬拖,零件受損就囧了 11/03 07:15
推 PPTer : 吞下啦 違規就別說這麼多了 11/03 08:22
推 p23j8a4b9z : 收錢的時候比照四輪 路權比較機車 11/03 10:35
→ vdml : 去申訴看看吧 11/03 11:19
推 bizozi968 : 不違規什麼不公平的事都沒有 11/03 11:46
→ smin7073 : 你自己第一句話就說了啊~身體還是滿老實的啦 11/03 11:49
→ ryu057 : 不然不要繳,車子當作沒了喔? 11/03 11:58
推 susanoo : 義務跟汽車一樣,權利跟機車一樣 11/03 13:11
推 lsp33 : 說到台北市把重機移置保管費列為跟機車一樣 11/04 01:24
→ lsp33 : 開放機車走快車道的也是前市長 前市長跟前前市長 11/04 01:24
→ lsp33 : 是相對比較開放的 11/04 01:24
→ lsp33 : 前市長說機車發生事故很大的比例是跟停靠路邊的 11/04 01:25
→ lsp33 : 公車、計程車發生 所以他試辦快車道讓機車走 11/04 01:25
→ lsp33 : 也證明減少了很多機車事故的發生 11/04 01:26
→ lsp33 : 可是現任市長一張在摩托車上被載的清楚照片 11/04 01:26
→ lsp33 : 就被推爆說親進機車族 可惜上任後一直想消滅機車 11/04 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