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拓人離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拓人離職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拓人離職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toit (好想念思妤寶貝)看板CS_TEACHER標題Re: [請益] 請問各位補教大大關於-...

拓人離職 在 IR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2 05:31:08

久久一次的問與答正在限時動態進行中 其中很多人詢問我,一路的心路歷程? 怎們成為網美的?怎麼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 想特別拉出來 發一篇文細細的分享給大家✨ 我還是學生的時候很喜歡在 Facebook發文 出國時發現大家很喜歡品牌類的東西 我開始做代購,後來開了一個粉絲團經營 一直到各大品牌開始進...


※ 引述《kilamicorara (ra)》之銘言:
: 天那~我從沒聽過什麼停課賠償金!!!
: (不好意思,以下將娓娓道來)
: -----------------
: 日前在某日系叫做拓X個別指導補習班任教,薪資時薪計算,他們也表明他們沒有正職,
原來在一些評量或測驗卷封底的廣告就是這一家啊!
: 當初原本是說要簽約,後來主任忙著也就忘了給我簽約,我也因此沒簽.(12/15開
: 始上工,2/7告知離職)雖的是,他們公司領薪日是11號,我今天看薪水沒進來..
: 先大概敘述一下他的模式,那是一個像是在補習班裡做家教的體制,他們收費是算堂的,
: 我想說趁著寒假新學期開始前,跟他說要離職.其實離職原因很多:
: 1.他們有所謂行政薪跟上課薪的區別,行政薪100元/hr,不外乎雜務打掃,招生
:   聯絡家長,鼓吹學生加課消耗掉堂數,做教材...等.說穿了,我只是個工讀生吧
:   (拿那種薪水),我要做的事相信在一些陳X,赫X的大補習班裡根本是正職人員的
:   工作,月薪至少也有25吧!
文理補習班導師的工作就是這樣。
: 2.我一直認為,我只是個工讀生,也沒有勞健保,卻要扛正職的責任,很不公平吧~常
:   常臨時要我早到我就要立刻趕去(車程1.5hr),好像必須隨時待命一樣.
既然是家教形式的補習班,那要老師隨傳隨到也是有可能的。
原PO覺得自己只是工讀,但老闆覺得你是正職,或許雙方當初就沒講好。
不過不排除原PO被凹的可能性。
: 3.就是上課薪資的問題,他們是照年級收費跟給薪的(一堂課1.5hr,教小學
:   170元/堂,國三220元/堂),最誇張的是1對2的模式,在1.5hr內,
:   我要同時搞定兩個學生(而這兩個學生不同年級當然也不同教材,等於我要準備兩份
:   教材跟花兩倍時間備課),發薪水前我以為這樣一堂就是170+220囉?錯了,
:   我那堂課只拿到250元而已(多教一個人多30元?!),我要聲明,他們收費很
:   誇張,連最便宜的小學生,一堂1.5hr的課都要價900元.
噢噢,你把業務機密PO出來了!
不過如果不這樣收,哪能賺錢呢?
開補習班可不是佛心來著。
: (正題)
: 前幾天,我告知主任我要離職,她卻說依照公司規定要在40天前提出離職申請,並且
: 要等到他們找到新老師交接才能離職,並嚇唬我說,不然我這樣要算惡意離職,要我賠
: 償他們損失,例如停課的損失,並且要我找一天去補簽到職的合約,再簽離職申請書,
: 但不管怎樣,都是要付出賠償金(並沒有說明金額).但在我踏入這公司前,他完全沒
: 說過有這種詭異的賠償規則.
公司內規不能牴觸勞基法。很明顯老闆是在嚇唬你,然後看你會不會就範,順便薪水你
都不敢跟他拿。這種老闆的SOP是:你這樣違約喔→你這樣造成我們很大損失→算給你
看損失有多少→年輕人做事不能這樣→至少要等找到老師你才能走→你還要賠很多錢→
你要這麼硬我們可能會上法院,到時更麻煩喔!啾咪!→看在你也是個人材,我也不想
耽誤你大好前程,不然我還是給你一些鐘點好了,之後兩不相欠喔!
建議:該拿的薪水一毛都不要少拿;老闆要你賠償損失,他自己要舉證
,不是他說了算。
: 可是我感覺他想要騙我去簽合約,然後再指著我鼻子說我要付賠償金耶...我朋友也
: 跟我說稍安勿躁,要我問問勞工局,再做回應,不要輕易被他唬住了!而且他們沒給我
: 勞健保,是不是就該罰他們了?還有是不是勞基法78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
: 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更何況我根本還沒簽約阿~為什麼要我付賠償金,還說一月薪水
: 要用開支票的給我而不用轉帳的.
: 求求各位大大幫幫忙~請問我該怎麼做才不會喪失權利呢?(或者說順利拿回完整薪水)
: 麻煩各位可以給我些建議喔~大感謝!!! [email protected]
其餘回應如原文推文。
給薪的形式可以發現金、給支票、用轉帳,只要老闆有給,你有拿到就好。
當然沒有保勞健保可以去檢舉,不過建議先不要檢舉,拿來當籌碼。要薪水的話,你的
出缺勤紀錄有留存嗎?
整個看下來不太樂觀,最好的結果可能是:老闆讓你離職,也付你薪水,但數目遠不及
當初面試時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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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130.40
longbow2:懇請老師參考板規5-1、5-4,於98/2/12 12:00 前修文。 02/12 01:12
※ 編輯: toit 來自: 61.230.130.40 (02/12 01:45)
longbow2:感謝老師的大量。也推老師這篇中肯文~ 02/12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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