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拒檢逃逸申訴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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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拒檢逃逸申訴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992的網紅台灣物聯網實驗室 IOT Lab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除了逮你還能逮誰~】用 AI 人臉辨識緝凶,警卻誤抓嫌犯莫名被關 10 天 Posted on2021/01/04 TO 精選觀點 【我們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AI 辨識技術日趨成熟,也開始應用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包含緝匪。但是 AI 做出的判斷真的能直接作為扣押人的依據嗎?以目前技術來看,...

  • 拒檢逃逸申訴 在 台灣物聯網實驗室 IOT Lab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1-13 13: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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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逮你還能逮誰~】用 AI 人臉辨識緝凶,警卻誤抓嫌犯莫名被關 10 天

    Posted on2021/01/04
    TO 精選觀點

    【我們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AI 辨識技術日趨成熟,也開始應用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包含緝匪。但是 AI 做出的判斷真的能直接作為扣押人的依據嗎?以目前技術來看,AI 頂多能縮小緝查範圍,找到相似的面貌。但直接判定的證據仍然需要多方比對才不致冤獄。美國警方前陣子就發生了一件烏龍,不僅用假護照的照片作為追查依據,還扣押了這位被 AI 誤判的人。(責任編輯:郭俐伶)

    作者:量子位

    什麼都沒做,就莫名其妙被員警關了 10 天?

    這是發生在美國新澤西州的一段真實故事。

    一個酒店偷竊案件,嫌疑人駕車逃逸。員警沒有驗指紋、沒測 DNA,僅靠人臉識別系統,就鎖定了「罪犯」Nijeer Parks(帕克斯)。

    編按:駕車逃逸的嫌疑犯當初受警方臨檢的時候,出示了假證件,該證件被警方懷疑之時對方就逃之夭夭了,留下這本假證件。警方就根據假證件上的相片用 AI 找到了帕克斯。

    但尷尬的是,帕克斯壓根就沒去過那個地方,也不知道那個酒店在哪。甚至也不會開車,連駕照都沒有。去警局的時候,還是他的表哥開車送他的,結果還是被關了 10 天。

    警方用「假證件」上的照片追查嫌犯?

    據 NJ Advance Media 報導,去年(2020)1 月,在新澤西州伍德布裡奇市漢普頓酒店,發生了一起偷竊案。嫌疑人在酒店禮品店偷了糖果和其他零食,在酒店人員報警後逃到了一間男廁所。在警方趕到時, 該男子交出一張駕照,顯示自己是 Jamal Owens。

    警方通過巡邏車內的電腦查到,該駕照無效的,可能是嫌疑人偽造。正當警方準備逮捕時,該男子從酒店門口逃出,跳上了一輛道奇挑戰者後逃逸。據 NJ Advance Media 援引法庭檔披露,當時嫌疑人還撞上了他們的巡邏車。一名警員追蹤該車後發現車輛被遺棄在一個停車場。

    「道奇挑戰者」(非當事車輛)

    於是,神奇的事情從第二天開始了。

    來自紐約、新澤西兩大州的調查人員,通過面部識別軟體,掃描了駕照檔,與警察局、FBI 資料庫中存檔的嫌疑人照片進行比對,找到了與照片「高度匹配」的人。

    編按:不是,既然都知道是假證件,那照片也有很高的機率是假的吧?

    這類軟體,主要依賴於數十億張社交媒體照片來識別犯罪嫌疑人,一直飽受詬病。由於某種原因,NJ Advance Media 沒有具體透露。目前,新澤西州已經禁止使用這種軟體。

    然後,兩個州的警方告訴伍德布裡奇市的同事:我們找到嫌疑人啦!

    警方找到與證件照片找片吻合的嫌犯

    嫌疑人被確定為帕克斯,並以他的名義發出了逮捕令,指控他犯有商店盜竊、偽造政府檔、拒捕、嚴重的武器攻擊、離開事故現場等罪名。隨後,警方檢查了幾個地址,試圖逮捕帕克斯,但無法找到他。

    帕克斯通過祖母知曉了這件事情,隨即要求表哥開車送他去警察局,想澄清誤認問題。但是一到警察局門口,他就直接被銬上手銬,被七八個員警同時審訊。在裡面,員警給他看了受損的道奇挑戰者的照片,並一直逼問:你知道你做了什麼?

    帕克斯解釋無果,直接被關進監獄,他透露在保釋前,在那裡待了 10 天。

    當時監獄檢察官提醒他:如果乖乖認罪,作為交換條件,他將在監獄中服刑 6 年,直到他服完 85% 的刑期就可以提前釋放,其中還有 3 年假釋。但帕克斯認為,如果他接受審判,檢察官會根據他以前的犯罪歷史尋求 20 年或更長時間的判決。

    帕克斯曾因販賣毒品而被定罪 6 年,但出獄後決定改過自新,找到一份普通的工作,與未婚妻過著安穩的生活。但這件人臉識別案件,打破了他的寧靜。開啟了一年多的訴訟之旅。

    帕克斯的律師頓對鎮政府、警察局和包括市長約翰-麥科馬克在內的公職人員提起訴訟,指控調查人員依靠面部識別軟體侵犯了他客戶的權利。市長的發言人表示,鎮政府還沒有看到民事申訴,無法發表評論。目前,一名高級法院的法官已經開始向檢察官辦公室施壓,要求他們在案件中拿出更多的證據,而不僅是面部識別軟體。

    總之,看起來事情還沒結束。

    抓罪犯,人臉辨識說了算?

    無獨有偶,這不是美國第一次出現人臉識別抓錯人。帕克斯被抓還不是類似事件中最嚴重的一起。2014 年,一位名叫史蒂夫•塔利(Steve Tally)的財務顧問被誣告搶劫了兩次銀行。第一次是在當年 5 月 14 日,第二次是在他被捕前 10 天,也就是 9 月 5 日,並且被控在第二次搶劫中毆打一名警官。

    在警方公開發佈 9 月份搶劫案的監視圖像之後,認識塔利的三個熟人撥打了警方熱線,並指出了塔利外表與劫匪之間的相似之處。就連塔利的前妻在看了警方提供的圖片後,也認為是他。

    但塔利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據:他當時正在一家公司裡上班。警方沒有理會,還把塔利關押了兩個月,在這期間打傷了他。直到兩個月後,塔利的辯護人拿出了他在公司上班的監控錄影,塔利才得到釋放。

    2009 年,美國國家科學院的一篇論文指出:除了 DNA 測試外, 沒 有其他法醫證據方法可以可靠且始終如一地證明證據與特定個人或資料來源之間的聯繫 。

    從技術上來說,人們無法從人臉識別上確定某個嫌疑人的唯一性。而 FBI 的法醫音訊視頻圖像分析部門自己也知道,人工進行人臉比對,結論最終會基於個人觀點。

    AI 演算法能一次辨識數百萬張臉,但卻不能成為絕對性的證據
    早在 2008 年,FBI 年的一份報告中建議圖像部門研究量化面部特徵的頻率。然而人類已經努力了 100 多年,目前為止還沒有定論。人臉識別另一個問題是,將監控攝像頭會壓縮視頻圖像,導致用來區分嫌疑人的皮膚、靜脈和痣等圖案被去除、損壞或變形。塔利被捕就是因為 9 月的監控視頻中強盜的臉上存在痣。

    實際上,由於採集視頻的光照條件不同,會導致一些偽影被誤認為痣。雖然當年抓捕塔利使用的是人工對比,但到了今天,準確率更高的 AI 來做人臉識別依然問題重重。

    演算法可以在幾秒鐘內搜索數百萬張臉,對於具有規則照明和標準化姿勢的圖像,許多人臉識別系統的準確率都超越了人類。但仍然沒有一個演算法可以保證 100% 的正確率。

    在專業性上,AI 演算法的可解釋性差,人臉識別缺乏支援法醫意見的經驗資料。

    說到人臉識別抓罪犯,不知你是否會想起幾年前張學友演唱會的五連殺?當時警方依靠人臉識別,連續抓住了 5 名逃犯。但相比之下,英國的員警就沒有這麼好運了。在 2017 年的歐冠比賽上,英國警方使用了人臉識別系統,結果總共發出了 2470 次警報,相當於每隔三秒就會提示嫌犯來了,錯誤率高達 92%。

    因為擔心隱私被圖像採集方洩露,浙江理工大學副教授郭兵將使用人臉識別技術的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告上了法庭,成為中國「人臉識別第一案」。

    最終,動物世界刪除郭兵辦理年卡時提交的面部特徵資訊。

    人臉識別面部資訊屬於個人敏感資訊,一旦洩露將對個人的人身與財產安全造成極大的危害。也正因如此,人們對於人臉識別的態度越來越慎重。

    去年 5 月,三藩市出於安全與隱私的考慮,禁止政府使用人臉識別技術,成為全球第一個禁用人臉識別的城市。科技公司對人臉識別的態度這些年也越來越謹慎,IBM 退出研究這項技術,微軟也刪除了用於研究的大型人臉識別資料集 MS Celeb。

    人臉識別這項 AI 最初的殺手級應用,成就許多 AI 明星公司。但發展至今,人臉識別也正在來到一個十字路口。一端,它的便利已經充分展現;另一端,伴隨的隱私爭議和錯誤率難題,也不斷以新事件登上熱搜。

    用不用人臉識別?在什麼地方用人臉識別?如何用人臉識別?都在成為新時代裡的難題。

    另外,聽說現在不少社區,都改人臉識別了?

    資料來源:https://buzzorange.com/techorange/2021/01/04/ai-arrest-wrong-criminal/?fbclid=IwAR1NWVHkY_JLQmwaObcWgumpCHXI3Ya3aJWZiJ740tI99dgbZIHG-CAmb-Y

  • 拒檢逃逸申訴 在 陳曼麗 Chen Manli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10-13 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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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國非事件公聽會,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阮國非】

    阮國非,是誰?他是越南移工,也是一個失聯移工,卻在今年8/31被台灣警方開9槍打死,新聞震驚各界!

    當我得知這個事件,產生很大疑惑。是什麼原因會讓失聯移工如此拼死抵抗拒捕?而這樣的壓力是否又會衍生出警察和失聯移工之間對峙的強度?年僅22歲的年輕開槍警員又經歷到如何的無所適從?

    設身處地,現在正在台灣的62萬外籍移工應該是想要工作賺錢,一如我們72萬名在海外工作的臺籍移工一般。

    為此,鏡週刊特地前往越南進行採訪,揭露阮國非生前曾向銀行貸款17.5萬元(新台幣)支付來台的仲介費,並因原先工作薪資1萬多元無法償還本金和利息,轉而離開既有雇主前往他處工地打零工的背後原因。

    目前,關於衝突現場的疑點和爭執過程檢調偵查單位及監察院已啟動。然其移工阮國非身負的17.5萬元仲介費,已遠超過日前勞動部在社福衛環委員會時所報告的越南仲介費12萬元,這點則是我所關心的範圍。

    移民署長楊家駿日前曾呼籲應更正『逃逸/非法外勞』而應該稱呼為『失聯移工』。移民署未來會以協助移工返回工作場所為職志,且不應以『抓/緝拿外勞』為目標,而是以加強查緝非法仲介及雇主,尤其是仲介超收費用的部份和涉嫌虐待之雇主。

    今日,公聽會上除了邀請移工人權團體,還有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的現役警員前來提供寶貴意見。針對槍枝分級制度、警察教育實境演練和勤務改革工程進度的進度追蹤。主責外籍移工政策的勞動部勞發署表示加強國對國直接聘過服務中心的業務發展,簡化行政流程,更便利於雇主與外籍勞工的媒合。

    我提出行政部們乃應提升原有之跨部會協調會議的功能,建立具備人道和人權精神的失聯移工申訴與救濟管道,加緊速度增強國內兩公約的落實與承諾。

  • 拒檢逃逸申訴 在 一隻會講話的烏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05-12 09: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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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這篇文對每個人都有很大的意義
    這篇文章是我從中和電子報看到的。
    這文章描述了台灣司法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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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誰封住了我們的勇氣》

    我右手直直地伸向前方嘴裡念念有詞「余誓以至誠,恪遵國家法令,盡忠職守,報效國家,依法執行任務,行使職權,勤謹謙和,為民服務,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處罰,謹誓。」

    一直記得從警察學校結業那天的誓言,我也始終沒有對不起國家賦予我的責任,很努力很盡力的去抓每一個罪犯。

    但這幾年來,看到的點點滴滴後,的確,我心寒了。我也學會明哲保身,柿子挑軟得吃。我在乎的,不再是這個人抓不抓得到。而是我的薪水有沒有準時入帳,我的假可一天都別欠我。有些匪夷所思的判決,這邊提部分出來分享:

    一、刑事局幹員李泱輯因為嫌犯王明助準備朝自己開槍,只好開4槍回擊,結果打中對方肩膀,成功將他制伏,沒想到事後因此被控告殺人未遂,嫌犯還求償400萬元醫藥費和精神撫慰金,李泱輯認為自己執法有理,不願和解,但法院認定他開4槍違反比例原則,判賠104萬元,全案定讞。

    二、桃園市楊梅警分局永安派出所警員葉驥去年追捕企圖開車逃逸的羅姓通緝犯,朝羅男腿部開3槍制止,不料射穿羅男腿動脈,導致羅男大出血不治。最高法院認定葉男執法過當,今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葉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

    三、桃園市保安大隊警員陳風烈,因追捕騎機車逃逸的毒犯,毒犯的機車在產業道路摔倒,後座女子死亡。法官以陳在小路高速行駛、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捕過程違反比例原則,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六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四、新北市廖姓女子逆向騎車進入住處地下停車場,警方欲取締而跟進,聞到她身上有酒味後要求酒測,廖女拒測而挨罰9萬元;她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主張地下室屬私人用地,沒有必要配合酒測。新北地院法官也認為,警方違法追進停車場,人民有權拒絕,判廖女勝訴,9萬元免繳。

    五、陳姓女子去年4月開車在宜蘭礁溪路闖紅燈,經警員錄影蒐證舉發,陳女收到2700元罰單後申訴不成再打行政訴訟,果然,台北地院雖認陳女闖紅燈,但警方可以當場攔檢卻不做,僅以錄影手段舉發,違反《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當場攔檢舉發原則,因此判決陳女不罰,可上訴。

    從以上所有法院的判決,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

    警察攔查時,若是我有不法,我必須要努力地跑,用力地跑,跑回家中以後就沒事,如果我跑的過程中不小心自己撞死了,爸媽別怕,就算沒有保險賠也還有警察賠;如果警察開槍打死我了,爸媽別怕,就算沒有保險賠也還有警察賠;若是警察因為怕追我車害我撞車,所以改用錄影舉發我交通違規,爸媽別怕,還有法院幫我銷單,比民代還好用,國家認證。

    [追車要保持安全距離]

    [明知朝腿部開槍有可能致他人於死]

    [歹徒持槍並未朝警務人員射擊,何須開四槍]

    我們就是笨,所以才考不上司法特考。你要我們比較笨的人,在幾秒鐘內去做出,連你們那麼優秀的司法人員,都要花上一年多時間,才能想出來的事?這不是違反比例原則,什麼才是違反比例原則?

    難道總要等到警察一個接著一個倒下了,受傷了、殉職了,才會有人疼惜我們嗎?

    半年多前,我還任職於偵查隊時,我陪伴我們小隊的時間,比陪伴我家人時間還多上一倍,甚至連假日都隨時ON CALL,電話一來就趕回去了。

    我一直認為,國家一分一秒都不能沒有警察,就算臺灣有那麼多仇警的民眾,我們也是得笑臉面對他們的無理取鬧或是酸言酸語,為得就是一份用信念支撐住的薪水。

    然而,直到桃園的小妹妹被毒販輾斃後,我才知道,臺灣已經開始失控,路上隨便一個小屁孩就可以伸手推警罵警,隨便一個民眾開單就可以大聲挑釁,1999拿起來就亂檢舉,警察還得自己打報告自清;處理打群架現場,就算警察站在旁邊,他們大夥打得更是熱烈,因為他們明白警察什麼都不能做(不能開槍、不能拿警棍制止、不能動手),最多就是等他們打完後,幫他們叫救護車。

    別再問警察為什麼不追車,而犯人明明就在眼前。

    別再問警察為什麼不做事,明明只要積極點就能破案。

    臺灣的司法機關告訴所有警務人員,警察別太積極,別太認真,因為千錯萬錯都是警察的錯。

    當警察什麼都不做,什麼都不能做,什麼都不敢做的時候,引發的效應,臺灣人自己承擔吧。

    國家可以沒有我這個警察,但我的家人可不能沒有我!

    請原諒,我只是一個會開單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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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個外國人都認為台灣服務業很好。
    服務業的人有耐心有抗壓性對待客人都會大聲問好。
    現在台灣是想要連警察都變成服務業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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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載自:中和電子報
    原出處:葉毓蘭

    -龜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