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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搜違法 在 左撇子的電影博物館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5 15:43:11
看到許多不實的新聞了! 我確定我是合法的,但是為了讓相信我的朋友,以及抵擋故意來栽臟的不實報導、惡勢力、假帳號,我必須發表我的聲明稿。 簡單的前情提要,我週一突然被大陣仗抓去高雄問話,問完話後不給手機,讓我自己自費從高雄想辦法回台北。加上顯然有不明的力量,大動作要特地來黑我的,所以我簡單聲明三...
新聞網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98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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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警踩紅線違法搜索 煙毒犯大逆轉改判無罪
109-09-21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警方偵辦洪姓男子涉嫌毒品案,查扣海洛英等毒品,被高雄地院判處徒刑八月,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後大逆轉,法官認為警方違法搜索,也未經洪同意驗尿,改判無罪,可上訴。
據了解,一○八年五月八日下午,洪男行經高雄市苓雅區河南路,因行跡可疑被警方攔查,查扣海洛英、一粒眠等毒品,並採集他的尿液送驗,有嗎啡、甲基安非他命、安非他命等陽性反應,被新興分局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條例,移送高雄地檢署並提起公訴。
今年五月中旬,高雄地院審理終結宣判,併執行刑八月,得易罰金,洪不服判決,上訴高雄高分院,並說,不否認有吸毒,但指控警方違法搜索,在警局時因心理壓力很大,他才配合採尿。
二審合議庭法官調查,警方查扣的毒品,是在洪租處違法搜索找到,不是在河南路查獲,辦案人員將洪帶回前金分駐所後,要他簽署自願同意搜索書,扣案毒品沒有證據能力。
此外,卷內沒有洪同意採尿的文件,警訊筆錄僅記載警員向洪確認尿液是否為他所排放,並未記載他同意採尿檢驗,警員證稱洪有簽署採尿同意書,顯然與事實不符,因此改判無罪。
承辦此案趙姓巡佐被依貪瀆罪起訴,現由高雄地院審理中,同案三名警員則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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