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拍掌英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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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拍掌英文產品中有3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李姓中壢選民,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國內300萬第一劑接種莫德納疫苗的民眾苦等不到二劑,指揮官陳時中昨天才說「不是等不到,而是還沒有等到」,大玩文字遊戲,今天就證實指揮中心正著手要讓高端疫苗出場「救援」,準備要讓苦等第二劑莫德納的民眾混打高端,這可嚇壞了莫德納孤兒;而已經為高端捲袖一搏的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賴清德,這次即使想再幫高端...

拍掌英文 在 游大東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5-26 14:55:58

【 自肥可恥,但很感動!】 _ 當見到中華白海豚從水中冒出頭來的時候,我望着電視屏幕,一下子說不出話來,是名副其實的無語,滾動的情緒如暖流般在心中打轉。那是《ERROR自肥企画》周五晚(14/5)播出的第十集其中一幕,原來牠們不是傳說,原來牠們沒有死去,原來香港的觀眾可以如此「近距離」觀賞這種瀕臨滅...

拍掌英文 在 畢明 Budming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7-08 14:56:28

昨天,非常非常難過。難過到唔想寫嘢。 Morricone去了,2016年,我和他擦身而過。不再了。不再了。 人生,美好的不再,再明白生命無常,有時都忍不了劇痛。這篇,2016年寫的。希望與喜歡他的人,一起懷緬。 //不枉一生就是他 有些人,獲獎是他/她的榮譽,有些大師,得獎是頒獎禮叨他的光。 ...

拍掌英文 在 喬靖夫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4-28 19:34:02

從本星期開始,我的小說新作《跑攻籃球 RUNNING 5IVE》在Medium網上連載,每逢星期二、五刊登最新一回。 首先向大家宣佈一下:連載的最初18回,我都會提供免費閱讀連結,所有讀者不必付錢都能夠讀到,所以大家不必擔心。 (每一回連載都將有三千字以上,所以這個數量已經相當於《跑攻籃球》第一集...

  • 拍掌英文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5 20: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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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揮中心採購國外疫苗的態度消極,就算民間企業要捐贈疫苗,也頻澆冷水、設法阻擋,對 #高端疫苗 則一路開綠燈,無奈民眾興趣缺缺,這回加碼派出前導車,想讓高端搭上 #莫德納 的順風車進行混打,#陳時中 腦筋動得很快,如果能把一半心思用來催貨莫德納,也許「#宅神」的花籃就沒有白送了。>

    國內300萬第一劑接種莫德納疫苗的民眾苦等不到二劑,指揮官陳時中昨天才說「不是等不到,而是還沒有等到」,大玩文字遊戲,今天就證實指揮中心正著手要讓高端疫苗出場「救援」,準備要讓苦等第二劑莫德納的民眾混打高端,這可嚇壞了莫德納孤兒;而已經為高端捲袖一搏的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賴清德,這次即使想再幫高端一回,恐怕也很難再露一手了。

    300萬莫德納疫苗孤兒的議題連日發燒,等不到第二劑,民眾的怨氣沖天,民眾黨更爆料,指第二類官員打完兩劑莫德納的比例高達65%,早已打好打滿,「難怪中央對於莫德納到貨效率低一事完全不急」。陳時中反駁,稱中央官員約1000人打完莫德納二劑,接種完成率高是「因為他們打得比較早」;陳的說法無異火上加油,更引來網友怒火,因為施打順序還不都是指揮中心訂的?

    面對莫德納疫苗缺貨,蘇貞昌、陳時中這些大官們總說現在疫苗是賣方的市場,國際搶貨非常激烈,但這些中央要員就是不願意學學韓國官員,不辭辛勞跑到美國莫德納公司去催貨,只會坐等疫苗送上門,腦袋淨想些奇怪的理由解釋為何第二類官員總能搶先打到疫苗,然後再來挨民眾一頓怒批。

    「宅神」朱學恒日前因送花籃嗆衛福部「下民易虐,上天難欺」,這話說得很重,也被告發涉嫌妨害公務罪,但台北地檢署偵結不起訴處分,檢察官並稱朱學恒只是告誡為官者要為人民著想,這份不起訴處分書說出人民心聲,真不知贏得多少民眾拍掌叫好。

    但是,指揮中心似乎沒有記取地檢署的提醒「為官者要為人民著想」,陳時中被記者問到莫德納疫苗何時可以到貨?總是支吾其詞,僅空泛回應「接下來進貨的莫德納都會提供第二劑接種」,顯然,指揮中心一直沒有採取具體有效的行動設法催貨。

    不過,這也就算了,今天陳時中進一步證實,指揮中心已由台大醫院進行「獨步全球」的莫德納混打高端疫苗的試驗,他並說,國外沒有做的,不代表台灣不能做,否則台灣永遠不能走在前面云云。

    陳時中的話,聽來好像很有企圖心,只是高端疫苗開打以來,狀況不少,即使總統、副總統先後挽手袖力挺,但居高不下的爽約率說明國人對這支疫苗欠缺信心;陳時中為了推廣高端,說「國外沒有做的,不代表台灣不能做」,這話聽來熟悉,好像也適用高端沒有三期試驗就通過EUA審查的過程。但是,如果民眾對第一劑打高端的信心不足,何能寄望對第二劑打高端就會突然產生信心?特別是「非莫不打」的民眾?

  • 拍掌英文 在 梵高爸爸 心靈藝術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29 23: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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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9月13、20、27日(星期一)
    時間:上午10時半至下午6時半

    💜 Class H[黃埔店]
    日期:9月23、24、25日(星期四、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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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屯門海榮路22號屯門中央廣場19樓22室

    星期一至五11am~7pm;星期六、日10am~6pm
    +852 6686 5408
    http://m.me/franconewpapa

    ======== 藝術創作資歷 ========

    * 香港電台CIBS節目《藝趣奇兵》負責人及主持
    * 藝術治療應用認可執行師、日本Art Plus One酒精墨藝術認證導師、日本繪本故事導師、日本和諧粉彩正指導師
    * 比賽評委:全港首屆網上英文及普通話演講大賽(繪畫評委)、屯門閱讀節明信片設計比賽
    * 傳媒訪問:東周刊、荷花雜誌、Parents Daily、Family ESDlife
    * 合作機構:PMQ、HKTVmall 直播、香港心理衞生會、聖雅各福群會、救世軍 (不能盡錄)
    * GASCA傑出藝術導師大獎
    * KOOL教育界男網紅獎
    * 畢業於理工大學設計學院
    * 10年視藝導師經驗,先後開設創意繪本工作坊、和諧粉彩心靈療癒工作坊、幼兒及小學綜合畫班、輕黏土班、表達藝術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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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拍掌英文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29 13: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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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wo melded into one]

    國安法首審進入最後判刑程序,早前傳出負責審議此案的三名法官,在兩日前判處唐英傑兩項罪名成立後,受到電話恐嚇。今早「求情」程序開始,法庭的保安措施明顯加強。高等法院地下門外駐守了約20名軍裝警員,而三樓的一庭外,亦有大量穿「警察」背心的便衣警員出現。

    庭內平日有兩位外判保安員坐在當眼位置。他或她平日穿着寫有保安公司名字的白色制服,均為上年紀的中年男女。但今天,坐在這些位置的人,卻換了幾位穿西裝結領呔的男子,相信為便衣警員。兩名西裝男子坐在法官席與記者席中間,旁邊再加一位外判保安;另一位坐在犯人欄前面。

    早上9時50分,清脆的金屬聲從法庭後方響起,懲教職員亮起腰間掛着的大串銀色鎖匙,咔嚓一聲,一名穿墨綠色懲教制服職員,把犯人欄打開,他走到庭內把文件交給法庭書記,自行回到犯人欄裡。

    不一會,三名懲教職員押送唐英傑進入犯人欄。懲教職員今天的坐位清楚以三角型陣式,唐則坐在欄內角落。辯護律師團把握機會急步走近,俯腰跟唐談話。由於犯人欄加設膠片以隔飛沫,談話有點困難。

    這天坐在家屬席的親友有多位,一名身型壯碩穿白色T恤的中年男士頭髮微白,有女性親手拍一拍他的肩略作安慰。唐亦多次望向親友席揮手,或在審訊期間,以手指及雙手放在胸口造心心手勢,向親友打招呼。據知唐母及唐父均有到庭。

    早上10時8分開庭,八旬的外籍辯方律師Clive Grossman以柔軟的英語說:「明顯地,這是第一宗國安法案件,被坊間廣泛談論,被大幅報導,消息已經傳播到很遠。人們知道犯了國安法後果嚴重。」說時他眨了眨眼,扯一扯大狀袍。

    「他(唐)是第一名被控告的人,我們要以全新的眼光,只聚焦這宗案的個別事實(peculiar facts),只看這宗案的狀況。他已向社區發出訊息,就是不要幹這些事。」

    Grossman引述國安法條文關於判刑的段落,唐涉及的「分裂國家罪」(國安法20及21條)「情節嚴重的判5-10年」「情節較輕的判5年以下」。另一控罪「恐怖活動罪」(國安法24 條)「若有前科、引致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受重大損失」的判10年至無期徒刑,「其他情形」則判3至10年。

    Grossman指出,唐並沒有籌劃組織甚麼,只是開着一支插了幟的電單車,「無疑他是魯莽駕駛 (reckless driving),沒有人受影響,除了有些圍觀的人拍掌喝采,這應該是『情節較輕』的煽動。」

    皮膚泛紅,尖鼻子眼袋大的Grossman攤一攤手續說:「至於恐怖活動,他(唐)不是有意襲擊警方,受傷警察的傷勢亦不算嚴重。唐亦沒有撞爛甚麼物件。」

    坊間特別關注,兩項控罪是「同期執行」還是「分期執行」。早前法院判處兩宗非法集結罪,會提出若控罪本質相類似,會扣減總刑期的造法。

    Grossman指出:「法庭在處理兩項控罪,都有提及被告駕駛如何惡劣,兩個控罪『煽動』與『恐怖活動』是否可以合以為一去處理 (two offences melded into one)?」

    法庭處理求情,辯方有時會在庭上讀出親友師長撰寫的求情信內容。Grossman簡單處理,他輕輕說:「我只是想說,這是一位有為青年(decent young man who do something very very stupid)。他只是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取笑警察,魯莽開車,但他不是想謀殺警察。」

    Grossman補充道,唐英傑正修讀管理及英語課程,急救課程則未完成,在社會運動中曾照顧傷者,他日唐重獲自由,可以在餐廳及咖啡店找到工作。

    「他(唐)向警察表達真摯的歉意。我很久之前見到他,他已經跟我說過這事。我重申,他對警察表達道歉及悔意。」

    Grossman再說:「這次對他來說是一個大教訓。他(唐)的人生已經被毁了,受到重大影響。他明白法庭對他的批評。我只是希望法庭對他寬大處理。」說完,Grossman彎腰跟旁邊的劉偉聰大狀及另一名女大狀商討,之後便說:「These are my submission」。簡短求情完成。

    法官杜麗冰跟Grossman澄清了幾點唐英傑的背景:「他教育程度到中五?在餐廳任厨師?」Grossman澄清:「不是厨師,是侍應。」唐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公屋單位,父母已離異,唐供養仍在求學的妹妹。法庭上披露,唐的祖母患有癌症。

    三位法官退後商議片刻回到席上,彭寶琴法官提問,引述判詞與Grossman斟酌,「你提及被告人魯莽駕駛 (reckless driving),然而法庭認為被告人在警方防線有機會停車,被警告仍然不停車,被發射胡椒球槍仍向前開車。」

    Grossman堅持,唐英傑在頭三條條防線沒有撞向警察,是迴避了撞向警員。彭官不同意:「你可以有你的意見,但法庭並不接納,已經在判詞上反映了。」

    彭官亦指,Grossman那句「兩控罪二合為一」的說法不清楚,着他解釋。Grossman指因為法庭判兩罪時,綜合了整件事來看,就是一個人插着旗開快車。「兩控罪互相摻合,不是不同日子的不同罪案。」

    杜官及彭官都說,兩罪來自同一組事實。但彭官補充:「不爭議的是,兩控是來自同一組事實,但兩罪是分開和明確的(two offences are separate and distinct)。」

    此時唯一男法官陳嘉信再說,「『恐怖活動罪』是來自被告直接衝擊警方防線,而警方是法紀的象徵;至於『煽動分裂國家罪』是關於被告展示帶有分裂國家意思口號的旗幟巡遊。法庭需要分開來審視兩條控罪 (the court is entitled to look at the matter separately) 。」

    辯方與法官們交換了判刑觀點後,控方此時提出一些補充。

    以往代表控方的周天行今天缺席,由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他戴着大律師假髮。

    張專員向法庭提供了海外判刑案例,亦提供了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判刑參考資料。張專員在庭上提及的英語是 “PRC law legal texts” 。張指相關資料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對「最低刑期」是不會少於字面上的年期。

    杜官指,海外的案例對法庭具是 “interesting” 但卻沒有「約束力」“not binding”.

    Grossman直接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香港國安法不相關。」

    三官討論之後,彭官總結:「控方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參考資料是相關的。法庭告訴你,我們會跟據香港國安法,及以往香港法律一向使用的工具和法定詮釋。」張專員表示明白。

    雙方曾經用了不少時間爭議充公證物的問題。辯方爭取讓唐英傑拿回開電單車的衣物及保護裝備,個人電話等。控方則指出,某些電子產品中有「光時」相關物品。

    Grossman爭取替唐拿回一些物品:「(唐)坐牢出來可能想拿回物品做救護工作,這些東西他將來利用作犯案的機會微乎其微。」

    Grossman亦指出,這是第一宗國安法審訊,有可能上訴至更高法院,擔心證物被干擾;法官們則反駁,上訴程序和充公證物是兩回事。Grossman則指:「始終這是第一單國安案件,we don’t know what we don’t know.」

    We don’t know what we don’t know. 第一宗國安法,在沒有案例情況下,審訊、判決、判刑的過程,成為大眾關注焦點。

    三名法官最後宣佈,於一天之後,(7月30日)周五下午三時,宣判刑期。散庭時,律師走到唐英傑身旁商議案情,而唐被押送離開犯人欄進入羈留室時,幾位女性親友向他揮手並喊道:「聽日見!」

    在庭外,多名記者向張卓勤專員查問,律政司向法庭呈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文件」是甚麼。張專員只重申,該資料是「國內法律書籍」,內容「提及國內刑法」,該書「包含法律內容及評論」,而他在庭上向法庭提及的是國內法律的一個總的原則,就是「最低刑期」在判刑時「不可以少於(法律條文寫明)的最低刑期」。

    本地及外國媒體記者多番請張專員提供該「國內法律書籍」的名字,並有人追問「是官方還是學者撰寫」?但張專員表示不方便提供,只說了一句:「本書係以簡體字出版」。

    張專員離開時,分別以英文及中文澄清他是自行找書籍參考:「我係冇搵過任何國內人士,或國內特別人士,我要特別講呢一點」。

    (圖為今天高等法庭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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