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披頭四成員還活著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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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披頭四成員還活著嗎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512的網紅Lee388 Hi Fi 發燒專頁,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Lee388 靚聲推介: 近日聽了這張新發行的SACD:Gary Moore《Still Got the Blues》專輯,碟內第四首Still Got the Blues可以說是Gary Moore的代表作,這首歌曲不止好有味道,而且音效也相當之好,這種結他的聲音,可以觸動心霏,加上Gary M...

  • 披頭四成員還活著嗎 在 Lee388 Hi Fi 發燒專頁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01 10: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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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e388 靚聲推介:

    近日聽了這張新發行的SACD:Gary Moore《Still Got the Blues》專輯,碟內第四首Still Got the Blues可以說是Gary Moore的代表作,這首歌曲不止好有味道,而且音效也相當之好,這種結他的聲音,可以觸動心霏,加上Gary Moore的憂怨的歌聲,還有不知道是不是SACD的加持,這首歌曲絕對可以用作試音之選!

    聽了這首使我感動的大碟,我自然想了解多一點Gary Moore的事蹟,之後找到了一篇相當詳盡的資料,是來自台灣的【獨立評論】,作者黃怡的一篇文稿,我覺得相當詳細,亦可以使大家更加了解這位結他高手Gary Moore的逸事,所以我引用這篇文章和大家分享!最後,這張SACD是我近期一聽再聽,所以一定要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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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文
    Gary Moore──我的吉他在空中哭泣
    作者 黃怡

    蓋瑞摩爾(Gary Moore,1952~2011)逝世已6年了,這些年來,他在流行音樂界的聲望不減反增,從youtube連綿不絕的上傳,無論是單曲或專輯,錄音室灌製或現場錄影,以及閱聽者的熱烈反應,大有凌駕Eric Clapton,成為藍調搖滾吉他王的架勢。

    摩爾是聽Eric Clapton長大的,記得John Mayall and the Bluesbreakers嗎?晚近的藍調搖滾迷,很少不是聽該樂團中Clapton的吉他主奏,才開始知道實心吉他如何結合藍調與搖滾。酸民常認為Clapton從不敢與Moore同台演出,Clapton倒一向淡定,只說:「Moore彈奏速度實在太快了,我哪裡跟得上他呀!」這是真話,即使Moore不是流行樂壇最正點的吉他手,至少也是最快的吉他手之一,雖然Moore常強調,快是炫技,只是為了帶給歌迷緊張與刺激,他個人滿喜歡聽Roy Buchanan的慢板藍調吉他。

    Moore與 Clapton的歌迷特別喜歡比一比兩人的功力,不比吉他,也要比比歌喉。但歌喉是天生的,要比,只能比感情與技巧,Moore去世那年的5月,Clapton唱起Moore的Still Got the Blues,以鋼弦吉他伴唱,配上單純的電子琴聲做背景音樂,雖不如Moore的原唱那麼扣人心弦,卻還是很有味道。不過,Moore做為一個歌者,過了中年嗓音越渾厚,與他的吉他聲兩相唱和,效果越見不凡,這是歌迷普遍的定論。

    事實上,彈奏吉他起家的Moore,自己組樂團時是因為找不到適當的主唱,才勉強唱起歌來。剛開始他也唱一點搖滾,「我討厭死了唱搖滾,後來走藍調搖滾路線,我才越來越喜歡唱歌。」他說,「我往往把曲子的主調降下來,因為我吉他不彈主旋律部分,歌唱本身成了主旋律,我再以吉他部分的變化來應和,這樣有趣多了。」

    感謝啟發他的Phil Lynott
    有些樂評家認為,Moore的吉他聲線不僅性感,簡直是淫蕩,才會那麼顛倒眾生。Moore的歌迷應該會十分同意這點。他的彈唱風格,若從8歲最初彈奏的那把吉他算起,整整花了將近30年,直到1990年他自作、自彈、自唱的Still Got the Blues問世,才大致建立。

    Moore生於1952年4月4日,北愛爾蘭貝爾法斯特人,有一個哥哥、三個姊妹,父母嚴重失和,連累他也提早輟學,15、16歲就到了都柏林,想成為一個音樂家,一年之後父母離婚,北愛暴亂,他無家可回,決定浪跡天涯。1969年加入名為Skid Row的合唱團之後,他認識了人生第一個貴人 Phil Lynott(1949~1986)。Lynott高高瘦瘦帥帥,黑白混血兒,魅力百分百,是個色鬼,據Moore說:「你絕不能把女朋友留給他照顧,幾分鐘都不行。」

    Lynott像媽媽般的照顧Moore,早起燒飯給他吃,介紹這個、那個給Moore,開啟了Moore包括吃中國菜在內的各方面味蕾。初進入樂壇的Moore,由於年紀小,大家覺得他是憨憨的鄉巴佬,只把他當成琴藝高超的小弟弟看待,唯有Lynnot認他是音樂上的同道,願意與他同甘共苦,一起成長。Moore在Skid Raw待了2年(1968~1970),樂團嘗試各種搖滾樂風,從放克到重金屬,例如Night of Warm Witch,這是Moore第一個正式的音樂學校,但有很多樂迷認為,團員中只有Moore的彈奏可聽,其他人的演出簡直一塌糊塗。

    Moore離開Skid Row之後,1973年自組樂團,推出Grinding Stone,這是Moore歌迷必須珍藏的唱片,當時Moore才21歲,已展現不凡的氣勢。然後他三度進出Lynott組的Thin Lizzy,和Lynott共創的佳績如Waiting for an Alibi、Out in the Field,都是搖滾經典之作。

    Lynott以主唱的身份組團,後來才學了貝斯及作曲,Thin Lizzy是少數被歐美樂迷承認的愛爾蘭搖滾樂團,Lynott去世後,他的雕像立在都柏林市中心Grafton Street街頭,可見受擁戴的程度。Lynott的白人媽媽未婚生子,黑人父親屢向她求婚未果,但一直有供給這對母子贍養費,Lynott由外婆照顧,從小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他是事業有成之後才嗑藥成癮,最後母親發現他染上海洛因癮,逼他進療養院做勒戒,幾天之後,突然身體狀況直轉而下,死於多重器官衰竭。

    Moore談起這段經過,不禁黯然,「雖然他誰的話都聽不進去,至少我力勸過他。當時Lynott的兩個女孩還很小,我問他,難道不想看到她們長大成人嗎?他會謝謝我,然後依舊我行我素。」1985年冬天,Moore和當時的妻子去外地探望岳父岳母,有人告訴他Lynott病重,沒想到,第二年的1月4日就死了,才36歲。

    Moore回想當年,說好幾天過後才承認Lynott真的走了,「我從來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卻真的必須以酒澆愁,在一家酒吧裡,有人播放我們樂團的歌,一個傢伙走過來說『請節哀』。我回到家,不禁放聲大哭,痛苦極了。」

    2005年8月20日,都柏林市為Lynott銅像揭幕,他的媽媽來到現場,過去Thin Lizzy的老戰友幾乎全數到齊,晚上以演唱會向Lynott致敬(見Gary Moore & Friends one night in Dublin:A Tribute to Phil Lynott)。這場演唱會是Moore促成的,他找來待過Thin Lizzy的三位主吉他手,加上他自己,本來Thin Lizzy就以雙主吉他手聞名,Moore與其他三人分別搭配,唱了10首他們的暢銷名曲。可以看得出來的是,Moore的實力遠在三人之上,當時他已如日中天,許多樂迷甚至認為,他是全球最頂尖的電吉他手。

    有意思的是,這個演唱會的前後經過有個紀錄片,片中Lynott老友們講述他的舊事,說他文質彬彬,待人接物顯出教養良好,思想上比較不像是個rocker,而像是個知識份子,尤其對愛爾蘭的歷史了解得鉅細靡遺,是他們每個人的啟發者。不過其中有一人說,Lynott的音樂偶像是Jimi Hendrix、Elvis、Janis Joplin和Brian Jones,這四人個個早死,而且死因都和藥癮有關,也難怪Lynott會步上他們的後塵,提前向閻王爺報到了。

    尋找自己的聲音
    Moore很早就曉得自己和Lynott不一樣,他對女人不是那麼有興趣,對藥物也是,如果酒不包括在內的話。搖滾樂吉他手必須全神貫注,指板上的音符很容易閃失,藥物上癮,絕對無法勝任主吉他手;而且吉他像是重型武器,像機關槍,需要一個控制力強大的人,才能讓它為自己所用。Moore在演奏搖滾樂時,必須是個小心翼翼的戰士;閒下來時,他神經還緊繃著,酒這時是最好的朋友。

    他右臉頰到下巴的一道長疤,據說是酒後打架,醒來時都想不起來怎麼受傷的。

    1974年,Moore加入了英國鼓手Jon Hiseman的 Colosseum(1975~1978),是個fusion樂團,即興意味很重,融合了爵士、放克、藍調等,這是1960年代興起的樂風,較偏爵士的例如Mile Davis、Chick Corea,偏搖滾的如Frank Zappa、Caravan、Soft Machine、Spirit等,Colosseum也算是其中佼佼者,既然志在做實驗性的音樂,當然很難兼顧市場。

    「比較起來,Thin Lizzy像是打爛戰,大家想到哪裡做到哪裡,起床、喝個爛醉、上台演出等等,相反的,Colosseum的成員很嚴肅,很團結,很專業。」Moore說,「我跟他們在一起的3年,大家搭著迷你巴士,到處住便宜旅館,就為了可以跟歌迷演奏我們想演奏的音樂,不是為了錢。然而很幸運,還是有唱片公司願意幫我們灌唱。」

    但Moore並不覺得與Colosseum的合作,使他得到充份發揮。「從他們那裡離開之後,有時單飛,有時再回到Thin Lizzy,我常常感到,自己的適應能力似乎有些太好,好的讓自己四分五裂,不曉得哪個方向才是我應該努力的,而我的歌迷也應該會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我這樣變來變去,哪個才是真正的我呢?下週我會跑去彈爵士吉他了嗎?」

    逐漸的,Moore在不工作的時候,或在後台,總是彈奏著藍調,有人就說:「你彈得滿像回事了,該去灌張藍調唱片……」這話說中了Moore的心事,為什麼他鍾意的都是藍調歌手,很少搖滾歌手呢?例如Jimi Hendrix、Roy Buchanan、Peter Green等,為什麼這些人那麼吸引他?

    來自Roy Buchanan技法的影響
    先說說Roy Buchanan(1939~1988)吧。這位早年演奏時總是穿著一件土土的花格西裝褲,上身隨意搭配的先生,可是包括Moore在內許多樂壇名吉他手在技法方面的導師,也是至今仍受到電子吉他界無限尊崇的吉他手。他那把1953年型的Fender Telecaster,在他的操弄之下,可以發出幾十種聲音。早年,他從模仿Jimi Hendrix和Chuck Berry的歌起家,後來他的音樂類型頗多,有恬靜的Sweet Dreams,也有狂野怪異的You Are Not Alone。

    從早期Buchanan灌製的唱片,便知道他絕對是個自由自在的音樂人,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吉他聲裡,能夠演奏吉他,就是他每天最大的快樂。熟悉他的人說,他平常幾乎是不笑的,除了彈奏班鳩琴他會笑之外,很少看到他展露歡顏,他這時笑,是因為他雖然吉他彈得出神入化,卻完全無法掌握班鳩,他在笑自己笨。

    「吉他已攝其魂魄」,很多朋友這麼形容Buchanan,這位來自美國阿肯薩州、在加州長大的音樂家,父親是農場契約工兼當地五旬節教會牧師,由於教友中黑人比例不小,他很早就迷上靈歌。他和Moore一樣,14、15歲便開始以彈唱為生,有時跟團伴奏,有時脫團做個人秀;他也幾乎和Moore一樣待人慷慨且溫和,只在對音樂有要求時,才會發點小脾氣。不一樣的是Moore比較開朗自信,Buchanan則內向自卑,縱然已成吉他高手,因家計繁重,近30歲還想改行做理髮師。

    1971年是Buchanan的轉運年,美國公共電視製做了《世界最頂尖的無名吉他手》(The Best Unknown Guitarist in the World)紀錄片,引來披頭四John Lenon和鄉村歌王Merle Haggard的讚歎,也為Buchanan贏來寶麗金唱片公司的一紙合同,那年他已32歲。自此到他48歲去世,出了13張專輯和3張現場錄音。基於他的「存貨甚豐」,去世後又出了17張專輯。

    雖然Buchanan有好幾張金唱片,算是成名的吉他手,卻承認每次上台都還緊張得很,並不是大家看見他那樣的悠閒自在。聊到外傳1969年滾石合唱團曾找他去替代Brian Jones,他說確有其事,但他有自知之明:「I don't feel like a Rolling Stone, I don't look like a Rolling Stone, I don't think like a Rolling Stone.」並說,最危險的就是人人都誇你為世界第一的時候。其實並沒有什麼世界第一。

    有一次人家問Buchanan,請他評量一下幾個他的年輕崇拜者(大概意指Jeff Beck或 Gary Moore),他只回答:「彈得快又好是一回事,但演奏總是還要回到歌曲的基本面,看看你究竟想表現什麼。你有辦法,就表現得出來,這時無論你被別人如何評價,你都自知是成功了。」

    Buchanan有6個小孩,本來是個愛家護子的父親,然而成名讓他必須不斷的上路做巡迴演出,經年累月下來,習慣性嗜酒腐蝕著他的肉體,有時表演會出現突如其來的恍神。他最後一場演出,是1988年8月7日在康州新海文,因為酒醉砸鍋,他還信誓旦旦一定要戒酒,可是8月14日又因酒後鬧事被捕,地點是維州的Fairfox郡,他被送進警局的牢房,第二天早上,守衛發現他以自己的襯衫上吊自殺了。

    Moore雖承襲了很多Buchanan的吉他技法,兩者的真正不同,在於Moore上台後絕對為了觀眾賣力演出,而Buchanan常說,他演奏多是為了給自己聽的,是為了讓自己得到滿足,雖然在他生涯末期,變得比較能夠與觀眾互動,但是他與他的吉他之間有一種極其神秘且私密的關係,在他表演時,觀眾永遠感覺得到。

    雖然Moore與Buchanan一樣,都不是那種常常通宵達旦開趴的藝人,即使現場演出及唱片銷路表現耀眼,他們生活仍一如常人,但他們承受的精神壓力迥異於常人。娛樂業是競爭白熱化的行業,尤其藍調搖滾是比較特殊的樂種,觀眾對音樂本身的要求更高,也是壓力的主要來源之一。

    Peter Green的致命吸引力
    Buchanan與Moore兩人的精神向度不同,Buchanan是對內深掘,Moore是朝外展開;前者追求返璞歸真的美感,後者嘗試建構華麗的情感戲劇;前者大方保留音樂的不足缺憾,後者力圖羅織音樂的完整敘事。Moore不公開認Buchanan為他的老師,是有原因的,因為他不認同音樂只是個人靈魂的養料,而是必須能夠與眾人產生身心共鳴的一種實質力量,他希望觀眾能瘋狂、沸騰起來,所以特別痛恨在那種觀眾無法站起來舞動的場合表演。

    相反的,Moore承認自少年時代便受到Peter Green吸引,白人吉他樂手中,可能唯有Green真正捉住了藍調搖滾的精髓。Moore曾出過一張專輯獻給Peter Green(Blues For Greeny,1995),他在Green的吉他聲中發現一種溫柔的安慰,Green無論唱歌或彈奏,都令人有滴水能夠穿石的感覺,只要你聽過一次,永遠不可能忘懷,Moore對這種精神境界心嚮往之。這張專輯中,Moore使用的就是當年Green以1,000元美金廉讓給Moore的'59 Les Paul,有別於Moore的其他專輯,他以相當含蓄的演奏法,模仿Green的演奏法,來表現Green的作品。

    Green比Moore大6歲,是個英國倫敦東區長大的吉他手,Moore第一次聽到他演唱是在貝爾法斯特一家小酒館,Moore當時才14歲。當然不只Moore為Green著迷,這個猶太小子才氣縱橫,除了給自己的合唱團Fleetwood Mac寫了無數歌之外,可能很多人不知道,Santana聞名世界的Black Magic Woman就是出自他的手筆。

    Green出道時被John Mayall帶到他的Bluesbreakers合唱團,頂替Eric Clapton留下的吉他手缺,並預言他的成就會超過Clapton。起先,尤其是Fleetwood Mac氣勢當好時,不知多少人都唱過他寫的歌。然而Green在1971年沾上毒品LSD後,不出3、4年便報銷了,例如Heavey Heart、No Way Out等歌,都可以看出藥物的影響。

    1970年代中期,Peter Green常常陷入昏睡,也不時發生譫妄的情形,醫生診斷他因吸食LSD導致精神分裂症狀,他足足在勒戒單位待了2年,才「乾淨」的回到流行音樂界。他算是幸運,雖沒有東山再起,直到今天仍活躍於藍調搖滾界,也不時參與巡迴演出。

    Green的吉他琴聲依然美麗動人,繼續保有B.B.King常盛讚他的「甜滋滋」的味道,而且,現在他的「迷幻」是清醒的。人不可能有兩個人生,實相的人生仍值得期待與經歷。他變成一個胖胖的、笑容可掬的70歲老頭兒,接受訪問時常答非所問,聽他嘴裡唱著:「Give me back my freedom.」時,你會哀傷的想到,這是一個我們務必珍惜的、劫後餘生的人。他的悲劇成了我們的享受。

    倒是Moore在2011年死了,2月6日,他和女友到西班牙一個海灘渡假,半夜死於心肌梗塞,時年58歲。他吃了一頓安安靜靜的晚餐,兩人還去沙灘上散散步,回到旅館;半夜4點,他女友感到Moore好像很不對勁,曾試著給他做按摩。死後的檢驗證實,Moore不僅是「喝多了」,他死時身上有0.38%酒精,是酒駕限制的5倍含量,通常,人體內酒精含量在0.4%至0.5%便足以致命。

    Moore下葬於英國Sussex的瑪格麗特教堂墓園,喪禮只有少數親友參加;他結過一次婚,共生下3個孩子,2個兒子是前妻生的,女兒是他同居了11年的女友生的。他的經紀人發布消息後,全世界的大報都刊出過消息,連台灣都不例外。

    沒有人知道他為何要喝下那麼多酒,事實上,我們對Gary Moore的生活所知不多,他是個非常著重隱私的人。或許他冷硬的臉龐只是一張面具,面具下是個異常柔軟脆弱的男人,唯有他的吉他、他的藍調搖滾,足以負載他易感的魂魄。

    以上文稿原文可按以下連結: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95/article/5558

    Gary Moore - Still Got The Blues (Live):
    https://youtu.be/4O_YMLDvvnw

    #Lee388
    #GaryMoore
    #StillGotTheBlues

  • 披頭四成員還活著嗎 在 一本好小說的誕生(拿起筆就能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9-06 00: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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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重要的,是要相信自己能夠做到些什麼。」
    ——約翰‧藍儂 John Lennon 1940 - 1980

    「最重要的,是要相信自己能夠做到些什麼。」
    ——約翰‧藍儂 John Lennon 1940 - 1980
     
    藍儂在回顧當時曾說道:「讓披頭四成為披頭四的,不是利物浦,而是漢堡。是漢堡讓我們成長為真正的搖滾樂團。連續十二個小時的表演,觀眾群不但語言不通,也不是來聽音樂的人,我們卻因此學到許多。那是青春歲月裡最艱苦的日子。在那過得比狗還不如的生活中,我們找到了對自己來說最重要的東西……」
     
     
    你知道嗎?
    一九五七年七月六日這一天
    是披頭四樂團成軍的重要日子

    這一天,十六歲的藍儂和朋友在教會的義賣活動餐會現場上表演,當時他組了一個名為採石者樂團(The Quarrymen)邀集了好友一起演出。表演結束後,一位少年拿著吉他走過來,冷不防地彈起了搖滾樂,他的技巧非常高超,純熟的歌聲也相當出色,包括約翰‧藍儂在內的所有成員都非常驚訝。
     
    那位少年就是保羅‧麥卡尼 Paul McCartney,當時年僅十五歲,他恰巧來現場玩,兩人就這樣遇見了。
     
    他們一拍即合,共同打造了舉世聞名的披頭四樂團,聯手寫了許多膾炙人口的暢銷名曲,屢創佳績,成就了西洋流行樂壇的傳奇。
     
    藍儂說,他遇到保羅,就跟他說,你要不要來我的樂團,於是兩位少年的命運,就在這天有了交集。

    義賣會一年後,藍儂遭遇到了生命中最無情的打擊——他的母親被酒駕車輛給輾斃而驟逝。
     
    對他而言,母親最心靈上最重要的支持者。當課業落後他人,個性無法無天的藍儂被老師狠狠斥責時,母親總是以最溫柔的笑容來鼓勵他。
     
    想到以後再也見不到這樣溫柔的母親,不由得悲從中來,難過地抱頭痛哭……。在那之後,藍儂像是要逃避痛苦回憶似地,每天過著頽廢的日子。直到將一切悲傷轉而投入吉他的練習當中,才真正得到解脫。
     
    是搖滾樂拯救了約翰‧藍儂。
     
     
    保羅麥卡尼的吉他彈得很好,為何他的技巧能讓藍儂如此驚艷呢?

    原來早在兩年前,保羅的母親也因病而與世長辭。為了走出喪母之慟,保羅懇求父親買把吉他給他,從此陷入瘋狂埋首練習的生活,短短一年,便展現出十分驚人的成果。

    他提到藍儂時說道:即使經歷了好幾個年頭,我們兩人仍經常因當年的悲傷情緒襲來,而一同落淚。
     
    他又說:我們擁有同樣的心靈傷痛必須克服。若將這些化作文字太痛苦了,所以我們決定要以笑容來面對悲傷,才能勉強跨越。

    藍儂和保羅,原本沒有交集的兩人,在面對各自母親的過程中,同樣以堅強的毅力來精進音樂能力,進而產生緣分交集。後來,保羅為死去的母親獻上《Let It Be》這首歌;藍儂則以《Mother》一曲遙寄思念。
     
    >曾因縱火嫌疑遭到驅逐出境
     
    約翰‧藍儂十九歲那年,披頭四終於得到在德國漢堡某間俱樂部演出的機會,他們可以從原本的利物浦這座城市出發,去英國以外的地方發展,當時的漢堡市是個槍聲四起,黑幫掌控的犯罪之都。
     
    那份工作僅提供一頓午餐,就是一杯牛奶配上玉米片。在俱樂部表演,有時一天八小時,有時要上台連續十二小時,休息室就是一間廁所,宿舍則是隔壁電影院的倉庫,客人是沒興趣聽音樂的粗人,有些甚至是前科犯。
     
    喬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受訪時說:那是艱難的一段旅程,我們身在世界上最惹火的城市當中,還挺讓人激動的,相信我們會在這裡成長很多。
     
    喬治說,漢堡的生活一塌糊塗,比方說四個人要擠在一間房間睡覺,房間裡還沒有廁所,你必須到外面去借廁所,成天就是窩在小房間裡練習,不停地練習。
     
    大家也是有意志消沉的時候,樂團的收入毫無起色,簡直是一坨屎,我們在一個糟糕的化妝間,那是俱樂部的廁所。有次藍儂問團員,我們下一站要去哪裡?我們要去最頂尖的地方。最頂尖的地方在哪裡?就是所有人目光聚焦的地方,我們要做最頂尖的樂團,讓人們永遠記得。藍儂說,好啊,那大家加油!
     
    然而,這樣的生活持續了五個月。某天,團員喬治‧哈里森年紀未滿十八歲一事曝光,遭到逮捕並驅逐出境,再加上保羅住宿的電影院點火柴燻黑了牆壁,引起了一陣騷動,最後竟被當成縱火犯而遭到驅逐出境。
     
    這下子,成員們不得不返回自己的故鄉英國利物浦。對照當初前往德國時的意氣風發,不但沒能闖出名號,還夾著尾巴七零八落地回到故鄉,所有人陷入意志消沉的深淵,徹底喪失了自信。
     
    「披頭四已經完蛋了……」藍儂如此告訴當時的女友,可見他的心情有多麼消沉頽喪。
     
    就連夢想以天才之姿闖出名號的保羅,也感到一股空虛。不但被父親嚴厲斥責之外,成天不是在家裡閒晃,就是心不甘情不願地出去工作。一開始,他擔任卡車卸貨員,才兩個禮拜就被開除。接著又找到捲電線的工作,其他員工一天可以完成超過十個產品,保羅只能做一個半,非常沒用,簡直就是廢柴一個。
     
    在大家消極頽廢的當下,有個男人並沒有放棄夢想,他就是另一位團員——喬治‧哈里森。在這段低迷的期間,喬治不斷去找藍儂和保羅,始終鍥而不捨地鼓勵他們兩人「我們再組一次樂團吧。」
     
    > 從比狗還不如的生活中學到的事
     
    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這天可以說是披頭四的轉捩點。
     
    他們在利物浦北方的黎德蘭市政廳裡演出,當保羅唱《Long Tall Sally》之後,全場觀眾起立,一陣歡聲雷動,尖銳的歡呼聲襲捲全場。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原來,在德國漢堡的五個月,處於谷底的艱辛表演生活,讓他們的音樂有了戲劇性的變化。
     

    藍儂在回顧當時曾說道:「讓披頭四成為披頭四的,不是利物浦,而是漢堡。是漢堡讓我們成長為真正的搖滾樂團。連續十二個小時的表演,觀眾群不但語言不通,也不是來聽音樂的人,我們卻因此學到許多。那是青春歲月裡最艱苦的日子。在那過得比狗還不如的生活中,我們找到了對自己來說最重要的東西……」
     
     
    我們每走一步都緊張兮兮、戰戰兢兢。
    沒人知道前方有什麼在等待我們。

    為了忘卻喪母的悲傷,藍儂和保羅選擇投入音樂的世界,他們因同樣的絕望而相互了解,產生羈絆,在那五個月漢堡的歲月,孕育舉世聞名的披頭四樂團。
     

    東野圭吾《解憂雜貨店》第四章<聽著披頭四默禱>中,提到了多首披頭四的歌曲,包括 A Hard Day’s Night。這首 歌正確的翻譯是<辛苦工作了一天的夜晚>內容述說的正是披頭四樂團在漢堡的那段艱難歲月。 

     
    歌曲:A Hard Day's Night
    詞曲:John Lennon

    It's been a hard day's night
    And I've been working like a dog
    It's been a hard day's night
    I should be sleeping like a log
    But when I get home to you
    I find the things that you do
    Will make me feel alright

    You know I work all day
    To get you money to buy you things
    And it's worth it just to hear you say
    You're going to give me everything
    So why on earth should I moan
    Because when I get you alone
    You know I feel ok

    When I'm home everything seems to be right
    When I'm home feeling you holding me tight, tight, yeh

    It's been a hard day's night
    And I've been working like a dog
    It's been a hard day's night
    I should be sleeping like a log
    But when I get home to you
    I find the things that you do
    Will make me feel alright

    Aw!

    So why on earth should I moan
    Because when I get you alone
    You know I feel ok

    When I'm home everything seems to be right
    When I'm home feeling you holding me tight, tight, yeh

    It's been a hard day's night
    And I've been working like a dog
    It's been a hard day's night
    I should be sleeping like a log
    But when I get home to you
    I find the things that you do
    Will make me feel alright

    You know I feel alright
    You know I feel alright
     
    本文選摘自《受挫時,救贖你的金玉良言》悅知文化 出版
    作者 / 翡翠小太郎 柴田惠理

  • 披頭四成員還活著嗎 在 Kevin Lin 林義傑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8-30 1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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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才跟小朋友說,
    美麗的文字,你該怎麼寫?白天寫得出來嗎?
    你如何讓你的理智線斷掉,寫出一篇令自己感動到流淚的文章?而不是一篇500個字的冷冰冰作文。

    我們台灣新創產業搞成像工廠作業員,要查班表,要簽到退單,補假卡與手帕衛生紙到底有沒有?
    企業求生存何其痛苦,養家活口多少人?
    新勞動事件法,勞動法,沒有幫助到誰誰誰,只是搞得好像大家的沒有信任感,甚至每天要因應「勞動政策下的成本」風險。

    84-1條,裡面絕大多數都是政府對自己保護,而且只是百業中參與勞動的一些人,他很重要,問題是,
    對於新創或需要研發產業,放到哪?

    創業開公司真的那麼容易?
    政府把這份容易天真的以為開公司就能大賺錢。公司付了那麼多隱藏成本來保家衛國安居樂業,變成製造痛苦。

    最後 被霸凌的不是員工,而是老闆被政府霸凌,被不懂事的兒童80。
    百業哀嚎,政府有聽到嗎?

    #現在不是創業好時機

    【精神錯亂的新創產業政策】
    一、
    過去六個月裡,我花了很多的時間在重寫改善我們公司的一個核心程式。但就在上個禮拜,我卻發覺我新寫的程式有一個 “Memory Leak” 的問題,也就是說,我的程式執行的越久,使用的記憶體越大,效能越差,甚至還可能會當機。而我花了許多的時間,卻一直找不出問題在哪裡。

    二、
    昨天是星期六,又是颱風天。但是我仍然放心不下那個程式,所以下午又一個人跑到辦公室裡去找問題。我一邊上臉書,一邊聽滾石合唱團跟披頭四的音樂,一邊寫程式做實驗。而當我的思緒被卡住的時候,就跑去整理公司的兩個水族箱。
    但我仍然找不到那個問題。一直等到 George Harrison 開始唱 "My Sweet Lord" (我親愛的上帝) 的時候,我終於領悟到,應該是上帝要我休息了。所以我就將有問題的程式列印出來,鎖上公司的大門回家了。

    三、
    昨晚臨睡前,我躺在床上,又把那段列印出來的程式拿出來看,結果居然很快的就找到問題。而今天一早我跑到公司裡,把那一行有問題的程式修改掉,果然很順利的就把那個 “Memory Leak" 的惱人問題排除掉了。
    我非常的興奮,興奮到在空曠的辦公室裡大吼。

    四、
    我所說的狀況,不過是一個軟體工程師的日常。但是在許多台灣政界人士跟鄉民的眼裡,我是一個被公司壓榨的工程師。
    我在颱風天上班,我在週末上班,我把我的工作帶回家做,我沒有計算公時,也沒有打卡。
    不過,倒是沒有人會要我去舉報我的老闆,因為我就是老闆。而現在在台灣,只有老闆才能自行決定上班的時間。

    五、
    台灣的政治人物總是說,台灣的產業要升級、要轉型、要發揮創意、要做高價值的軟體產業。但是在政策上卻反其道而行,一部勞基法,要求所有的公司都把員工當成工廠的作業員看待,按時計酬。

    六、
    像軟體這種靠腦力的產業,每個員工的能力差距很大,工作的習慣也很不一樣。一個每天工作12小時的程式設計師,產出未必比一個每天工作6個小時的程式設計師大,所設計出來的程式也不見得比較好。
    反之亦然。

    七、
    有些程式設計師喜歡在公司裡專心工作,做完就下班,因此他們上班的時數不多;
    有些工程師喜歡一邊工作一邊玩,並藉此激發出自己的創意,因此他們上班的時數多,產出也多;
    但是也有一些工程師一邊工作一邊玩,卻從來都沒有什麼創意,因此他們上班的時數多,產出卻沒有比較多。
    也就是說,計算員工的工時,對一家靠腦力與創意來賺錢的公司來說,根本是沒有意義的。

    八、
    一個工作環境友善而重視創意的公司,並不會去管員工在公司在公司裡做什麼。員工寫程式也好、上網也好、靜坐冥想也好、聊天喝咖啡也好、玩樂器唱歌也好,只要一個員工能發揮創意,做出好的產品,就是好員工。
    而如果員工的思緒被卡住了,想去公園裡走走,或是去打場球,或是去大賣場裡逛逛,或甚至回家去帶小孩,只要去跟上司講一聲,公司既不會干涉,也不會扣薪水。因為公司在乎的並不是員工在辦公室裡待了多少時間,而是員工是否能做出好的產品。
    而這就是為什麼美國矽谷的科技公司大多是責任制,而不是按時計酬。

    九、
    通常從事知識產業的公司會分紅給員工,也會分股票給員工,但就是不會發加班費給員工。
    所以在矽谷高科技公司裡工作的員工,通常是靠著分股票或是分紅而賺大錢的。
    我到現在還沒有聽說過,有什麼人在矽谷是靠著領加班費而發大財的。

    十、
    其實在二十年前,台灣也有很多的「電子新貴」,他們同樣是靠著分紅與分股票而賺了很多錢,而不是靠著領加班費發大財的。
    偏偏後來台灣修改法令,把員工分紅費用化,讓新創公司分股票給員工的意願大減。結果就是一個公司跟員工雙輸的局面。

    十一、
    我所知道的美國矽谷,以及二十年前的台灣電子資訊業,新創公司裡的老闆跟員工並不是涇渭分明,更不是對立的。
    新創團隊裡的成員要不是公司的股東,就是可以參與分紅配股。大家的向心力都很強,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就是某種程度的老闆。
    而現在的台灣,在政客與酸民的煽風點火之下,老闆跟員工是涇渭分明,甚至是對立的。只有公司的老闆可以正大光明的讓自己採用責任制,對自己的工作時間與產出負責。
    矽谷的新創公司講究的是整個團隊的創新能力,而台灣的公司只能靠老闆自己發揮戰力。也難怪,台灣的新創公司成功的不多,倒是個人工作室越來越多了。

    十二、
    所以每次跟台灣政界的朋友談新創產業政策,我就一肚子火。
    台灣一直喊著要產業升級、要轉型、要發揮創意、要做高價值的軟體產業。但是卻要求軟體公司把員工當成生產線的作業員來管。
    這真是一個精神分裂的創新產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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