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抗辯權形成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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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抗辯權形成權產品中有2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最近遇到幾個單親媽媽在我成立的群組裡討論前夫不付扶養費的問題,有人說:「沒關係~我要靠自己,就當孩子的爸爸已經不在了!」 我跟她們說,你們可以賭氣、逞強、怕麻煩不要沒關係,但記得一定要在子女成年後讓他們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免得以後還要養不負責任的老爸~ 大家來看看我之前寫的案例吧! 小惠的...

  • 抗辯權形成權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5 19: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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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遇到幾個單親媽媽在我成立的群組裡討論前夫不付扶養費的問題,有人說:「沒關係~我要靠自己,就當孩子的爸爸已經不在了!」

    我跟她們說,你們可以賭氣、逞強、怕麻煩不要沒關係,但記得一定要在子女成年後讓他們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免得以後還要養不負責任的老爸~

    大家來看看我之前寫的案例吧!

    小惠的父親在她小時候就因為經常涉犯刑事案件,遭警察追緝,所以躲在南部鄉下。小惠和母親長年以來都是彼此相依為命,即使父親偶爾上台北也只會跟小惠的母親討錢用。

    小惠高職都還沒畢業,就因為家中經濟拮据而必須在課後打工貼補家用,甚至記憶中,父親還曾經數度在酒醉後返家對母親暴力相向,連小惠結婚當天父親都沒有出席。

    在小惠心中幾乎已經沒有父親這個角色存在時,老天突然開了小惠一個玩笑,在小惠三十歲前夕,接獲一位社工來電聯繫表示小惠的父親因為精神障礙被安置在安養中心,要求小惠必須開始支付往後小惠父親的安置費用。

    怎麼會這樣呢?難道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既然小惠的父親的確和小惠是血緣之親,小惠就得負擔父親的餘生支出嗎?小時候已經享受不到父愛的小惠,此時卻要面臨扶養父親的重擔,這樣公平嗎?

    我們先來看看安養中心是憑什麼提出這樣的請求。

    依老人福利法第41條第一項前段規定:「老人因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對其有扶養義務之人有疏忽、虐待、遺棄等情事,致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老人申請或職權予以適當短期保護及安置。」

    同條第三項規定:「第一項老人保護及安置所需之費用,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先行支付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檢具費用單據影本及計算書,通知老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有扶養義務者於三十日內償還;逾期未償還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也就是說,當社福單位將有生命危難的老人送至安養中心安置後,其所生的相關費用,的確可以依法向有扶養義務人請求償還。

    那麼誰是扶養義務人呢?

    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你一定沒想到有扶養義務之人範圍還蠻廣的吧!但是每個扶養義務人間的負擔比例都一樣嗎?

    依民法第1115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也就是說,扶養義務是有優先順位的,親等近的為先,親等同一則依經濟能力來訂分擔義務的比例。

    這麼說,小惠難道非得扶養這個不盡責任的父親終老嗎?

    其實,法律當然也應該合乎人性。

    在民法第1118條規定:「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

    這在實務上叫做『窮困抗辯』。也就是你自己都養不活自己了,還要付錢扶養他人,實在有違情理,那麼法院可以在受扶養權利人對扶養義務人提出扶養請求時,酌情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另外甚至在民法第1118條之一有進一步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為了調整家庭中先未盡扶養義務的一方,有一天需要扶養時卻反過來要求他方扶養,這種有違倫常的價值觀念,民法特別增訂了本條,讓未被扶養或是曾遭受虐待、暴力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侵害的一方,可以請法院免除或減輕其扶養義務。

    跟前一種狀況(窮困抗辯)比起來,這種狀況有一點很大的不同,就是窮困抗辯必須在受扶養權利人提出扶養請求時,扶養義務人才能夠提出免除或減輕的抗辯,而後一種狀況是,可以預先主動向法院請求裁判免除扶養義務,在法律上這有一個專有名詞叫做「形成權」,必須在法院裁判確定之後,才能夠開始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在確定之前所積欠的扶養費用還是要給。

    所以儘早向法院提出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的請求,是有很大的實益的,而不是等被提告的時候才請求法院免除。

    當然,這種扶養權利並不是無限上綱的,否則大家都不要工作,讓扶養義務人來扶養就好。

    所以在民法第1117條也規定了:「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除了侍奉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之外,扶養權利是在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時才會產生,而在有扶養權利時,法院也會顧及到窮困抗辯或是曾有未盡扶養義務或虐待侮辱的事實,而予以調整。

    但是這樣人性化的規定,還是要義務人懂得提前去主張,否則依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判字562號判決裡就有特別明示,老人福利法第41條規定的安置費用償還屬於公法上的義務,須經法院裁判免除扶養義務(不包括減輕),否則仍需償還。

    也就是,如果扶養義務人被請求償還政府機關代墊的安養費,須自法院裁判免除扶養義務判決確定開始,才能免除償還的義務,之前積欠的還是要付。

    這種狀況特別是在單親家庭未任親權的一方未盡到扶養義務時,一定要記得「提前」去主張喔!

    相關資訊都可以詢問我們律師的免費法律諮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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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抗辯權形成權 在 無待堂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01 20: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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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解今時今日香港搞成咁,你地無日日痛哭? | 盧斯達 on Patreon】(七月初舊文)

    網絡上持續有人討論「追星」是否「忘記抗爭」。

    這幾年,是香港人首次集體建立一套獨特是非標準和身份認同。對於甚麼才有「抗爭性」,人言人殊,情緒殊而論述異。就如再前幾年大家討論甚麼是本土、甚麼是香港人,討論結果不重要,討論的過程重要。故此,討論不會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例如食黃店、用社交網絡、區議員做地區工作、捐錢給法律界做好抗辯之類,是否「冇用」?各種風潮是否令大家越走越迷?

    如果視 2009 - 2019 這十年是「運動年代」,我也瞧了它十年,當中有好多反思,多留給自己。正如朋友,越器重的朋友,越不會出現在我口中,留給我自己。因為互相保護,我亦無求於他們。

    運動是一個流動的社會,人們進入裡面,不管是從事甚麼活動,都會進入「身位階段」。例如有人是民陣的,他會有民陣的思維;他是獨立遊行人士,就有獨立人士的思維;他是傳媒,又有自己的思維。關注參與的時間或長或久,思維就會變成「身位」。A 是社運人士、B 是激進派、C 是左膠、D 是本土派、E 是搞學運的。在分類上,標籤本身是有益,至少你可以含糊地知道這個流動社會中,自己處於甚麼位置、陣營,有甚麼友好人士、有甚麼私怨仇家。

    然而「身位意識」也有其毒性。它會令人不知何故就覺得自己好厲害,特別是自己很少厲害的人,就會沾沾自喜。我係本土派喎,然後就覺得自己比別人厲害的,見得太多。我係港大喎,又覺得別人比不上自己。我係勇武義士喎,於是黃食店老闆請對方做野,點知對方辭到早退,亦不覺歉意,老闆也不知道怎好,解聘了又會被說放棄義士,是偽黃店。這些事,沙塵滾滾的時代之下常有發生。

    上述提及的身份標籤之中,有強者,但大多數人像我們都是普通人,想貢獻的力量,在整個局面之中都很有限。「身份」定位可以令一無所有的我們非常自我膨脹。如果有人定位自己為先知,卻不真正擁有先知的能力,那麼他為了維持這個身位,潛意識就會認為自己必須屌柒、嘲笑整個佈局之中的其他身位,例如淺黃、黃絲,也會在吵架時拋下一句「香港人抵死,我收山」,雖然大部份人事後都不會收山,但 you get what i mean。太多例子。

    我這一代,是在香港由治轉亂的動蕩中成長。也有過急欲尋求身位的時候。很多人拿到第一個身位之後,就會停止生長,心靈空間急速收縮,再裝不進容人之量。然而我們最終並非單維度生物。老實說自己對 mirror 的音樂完全無感覺,但我不會看不起鏡粉,也不會猜測人們喜歡或討厭的原因。有一些鏡粉朋友,通常他們都比我年輕四五六七歲,這可能就是代溝。

    我也不是想跟財團有甚麼往還才看得那麼輕。以前我的興趣是寫樂評,記得一些自覺擁有「獨立音樂樂迷」身位的人,會覺得別人聽容祖兒就是商業、是 bad taste。以前我們聽台灣流行曲,聽陶吉吉的人又會覺得自己 high class 過周杰倫,聽周杰倫又覺得自己品味高過聽王力宏。身位主義開始僵硬化,變成覺得我是某個立場或者身位,就一定要說某些事、做某些反應,是因為自信脆弱,因為失去這個身位,就甚麼都不是。

    為了維護想像出來的江湖地位 / 他人對自己的定位,人們會有很多愚蠢的定見。然而,為甚麼「黃絲」就不能拿政府錢?為甚麼黃絲就不能賺中國錢?為甚麼「黃絲」就一定等於要這樣那樣,一定要符合那個儀式呢?為甚麼我作為另一種人,就一定要用嘲笑的方式來突顯黃絲低智呢?我很高智嗎?再高智也預料不到國安法來臨。在世界面前,我們都是愚人和弱者。病毒如果只有一種,要完全消滅實在太容易,最難消滅的是不斷污染其他地方、並且不斷變種的病毒。這種病毒潛入各種地方、各種細胞基因之中,病毒的基因圖譜才能生存並流傳下去。

    出入各種思想和人群的能力,往往重要過「堅持己見」。堅持己見很多人都做到,但是將自己的意見扭盡六壬播道出去,即使改頭換臉、即使易容化妝,傳到和傳不到,就是最終的成與敗。

    在那個流動社會之中,上帝特別待薄性格巨星,給予他們希臘悲劇式的大起大落。一開始他們會很多人支持和吃花生,但簇擁中的核心或快或慢都會變成 groupthink 、封閉化,以信念和做事的 reinforcement 來維持自己。如果只有一套很 rigid 的意識形態,就等於生物近親繁殖所產之後代,抵禦外來疾病和基因缺憾的能力會很低。單向邏輯也是如此缺憾易碎的產物。我們以前覺得做事不一定需要「畫面靚」,但這與「盲目反對任何靚畫面」有距離。

    這件事,黑幫都做得比我們好。出來行,是求財不是求氣,但我們追求的東西比起財還高,但很多人變了求氣。最強悍的黑幫,可以容納兩種或以上完全相反的利益議程,還能保持若無其事運作暢順。

    很多人問為甚麼總事情搞不好,我不知道,也許是因為求氣的人多,求財的人少。不要少看求財的人,他們格局比起民主人士還高。所謂財,就是生存、發展、壯大。之後你想做甚麼,進與退都有籌碼,不用負氣狂鬧。以上這些錯誤,我一一犯過,也一一記住。

    人不能做單維度的人。現在我沒有喊苦喊忽,在社媒經常發鳩帖,這不代表這就是我的一切。你是 XX 派,不代表那就是界限,不只如此,記得自己是誰,不等於要拘泥於單一手法,要超過它,成為立體的人。

    正如成班人搞個選舉就被捕,點解你仲有心情 XX?如果人只能有一種情緒,可能是腦袋機能出了問題。因為至少我高興的時候,內心也會有遠憂近慮;不高興時,我也沒忘記那些值得高興的事。快樂和痛苦從來可以並存。快樂的時候,也可以記得痛苦。

    一個擁有「痛苦者」身位的人,不一定限於用頹廢、遷怒於人、自殺等方式來表現,他可以用若無其事 (記住是「若無」),積極生活,照顧家人、照顧朋友、照顧自己,這也可以是記得。甚至他們忘記,但到了某個時機,他又必記起。「身位學」不能變得形式主義。因為中國改土時就將單維度階級分析推到極致,倪匡接到命令要槍斃地主,問地主罪名是甚麼,上答:其罪名就是「地主」﹗

    即使是鏡粉,也不只鏡粉一個身份,他們還是香港人,你不喜歡 mirror,你還可以跟他們談別的。牧師向教外人傳道,也不會要求大伙首先要支持自己,否則那就不是游說。

    據說武林中人,言必稱三,手必稱拳。現在到了三字頭,在這持續動蕩的世界,也爬到了第三座山。思考的方式,也是三層。首先人們學習「資料」,繼而形成「思考」,大部份止步於第一和第二層。第三層是關於「思考自己的思考過程」,為甚麼我會這樣想,為甚麼我會有這種感受,我做這些事目標是甚麼。從中可以發現自己決事和思想 rigid 和狹窄之處。

    如果自覺境界比別人高,就要承擔更大的責任:點解黃絲咁蠢,但他們不聽你講?所謂說香港人無得救,那麼市民咁膠的責任,其實就回到了政社中人做得不好,連啟蒙和改變別人的思想都做不足。「正社員」是責任多於權益,是不斷心理上鞭打自己做得不夠好的痛苦,而不是覺得老子很有江湖地位而沾沾自喜。水之哲學,談的就是人不要自己設限自己,人有無限可能,也有無數入侵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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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抗辯權形成權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09 08: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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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解今時今日香港搞成咁,你地無日日痛哭? | 盧斯達 on Patreon】

    網絡上持續有人討論「追星」是否「忘記抗爭」。

    這幾年,是香港人首次集體建立一套獨特是非標準和身份認同。對於甚麼才有「抗爭性」,人言人殊,情緒殊而論述異。就如再前幾年大家討論甚麼是本土、甚麼是香港人,討論結果不重要,討論的過程重要。故此,討論不會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例如食黃店、用社交網絡、區議員做地區工作、捐錢給法律界做好抗辯之類,是否「冇用」?各種風潮是否令大家越走越迷?

    如果視 2009 - 2019 這十年是「運動年代」,我也瞧了它十年,當中有好多反思,多留給自己。正如朋友,越器重的朋友,越不會出現在我口中,留給我自己。因為互相保護,我亦無求於他們。

    運動是一個流動的社會,人們進入裡面,不管是從事甚麼活動,都會進入「身位階段」。例如有人是民陣的,他會有民陣的思維;他是獨立遊行人士,就有獨立人士的思維;他是傳媒,又有自己的思維。關注參與的時間或長或久,思維就會變成「身位」。A 是社運人士、B 是激進派、C 是左膠、D 是本土派、E 是搞學運的。在分類上,標籤本身是有益,至少你可以含糊地知道這個流動社會中,自己處於甚麼位置、陣營,有甚麼友好人士、有甚麼私怨仇家。

    然而「身位意識」也有其毒性。它會令人不知何故就覺得自己好厲害,特別是自己很少厲害的人,就會沾沾自喜。我係本土派喎,然後就覺得自己比別人厲害的,見得太多。我係港大喎,又覺得別人比不上自己。我係勇武義士喎,於是黃食店老闆請對方做野,點知對方辭到早退,亦不覺歉意,老闆也不知道怎好,解聘了又會被說放棄義士,是偽黃店。這些事,沙塵滾滾的時代之下常有發生。

    上述提及的身份標籤之中,有強者,但大多數人像我們都是普通人,想貢獻的力量,在整個局面之中都很有限。「身份」定位可以令一無所有的我們非常自我膨脹。如果有人定位自己為先知,卻不真正擁有先知的能力,那麼他為了維持這個身位,潛意識就會認為自己必須屌柒、嘲笑整個佈局之中的其他身位,例如淺黃、黃絲,也會在吵架時拋下一句「香港人抵死,我收山」,雖然大部份人事後都不會收山,但 you get what i mean。太多例子。

    我這一代,是在香港由治轉亂的動蕩中成長。也有過急欲尋求身位的時候。很多人拿到第一個身位之後,就會停止生長,心靈空間急速收縮,再裝不進容人之量。然而我們最終並非單維度生物。老實說自己對 mirror 的音樂完全無感覺,但我不會看不起鏡粉,也不會猜測人們喜歡或討厭的原因。有一些鏡粉朋友,通常他們都比我年輕四五六七歲,這可能就是代溝。

    我也不是想跟財團有甚麼往還才看得那麼輕。以前我的興趣是寫樂評,記得一些自覺擁有「獨立音樂樂迷」身位的人,會覺得別人聽容祖兒就是商業、是 bad taste。以前我們聽台灣流行曲,聽陶吉吉的人又會覺得自己 high class 過周杰倫,聽周杰倫又覺得自己品味高過聽王力宏。身位主義開始僵硬化,變成覺得我是某個立場或者身位,就一定要說某些事、做某些反應,是因為自信脆弱,因為失去這個身位,就甚麼都不是。

    為了維護想像出來的江湖地位 / 他人對自己的定位,人們會有很多愚蠢的定見。然而,為甚麼「黃絲」就不能拿政府錢?為甚麼黃絲就不能賺中國錢?為甚麼「黃絲」就一定等於要這樣那樣,一定要符合那個儀式呢?為甚麼我作為另一種人,就一定要用嘲笑的方式來突顯黃絲低智呢?我很高智嗎?再高智也預料不到國安法來臨。在世界面前,我們都是愚人和弱者。病毒如果只有一種,要完全消滅實在太容易,最難消滅的是不斷污染其他地方、並且不斷變種的病毒。這種病毒潛入各種地方、各種細胞基因之中,病毒的基因圖譜才能生存並流傳下去。

    出入各種思想和人群的能力,往往重要過「堅持己見」。堅持己見很多人都做到,但是將自己的意見扭盡六壬播道出去,即使改頭換臉、即使易容化妝,傳到和傳不到,就是最終的成與敗。

    在那個流動社會之中,上帝特別待薄性格巨星,給予他們希臘悲劇式的大起大落。一開始他們會很多人支持和吃花生,但簇擁中的核心或快或慢都會變成 groupthink 、封閉化,以信念和做事的 reinforcement 來維持自己。如果只有一套很 rigid 的意識形態,就等於生物近親繁殖所產之後代,抵禦外來疾病和基因缺憾的能力會很低。單向邏輯也是如此缺憾易碎的產物。我們以前覺得做事不一定需要「畫面靚」,但這與「盲目反對任何靚畫面」有距離。

    這件事,黑幫都做得比我們好。出來行,是求財不是求氣,但我們追求的東西比起財還高,但很多人變了求氣。最強悍的黑幫,可以容納兩種或以上完全相反的利益議程,還能保持若無其事運作暢順。

    很多人問為甚麼總事情搞不好,我不知道,也許是因為求氣的人多,求財的人少。不要少看求財的人,他們格局比起民主人士還高。所謂財,就是生存、發展、狀大。之後你想做甚麼,進與退都有籌碼,不用負氣狂鬧。以上這些錯誤,我一一犯過,也一一記住。

    人不能做單維度的人。現在我沒有喊苦喊忽,在社媒經常發鳩帖,這不代表這就是我的一切。你是 XX 派,不代表那就是界限,不只如此,記得自己是誰,不等於要拘泥於單一手法,要超過它,成為立體的人。

    正如成班人搞個選舉就被捕,點解你仲有心情 XX?如果人只能有一種情緒,可能是腦袋機能出了問題。因為至少我高興的時候,內心也會有遠憂近慮;不高興時,我也沒忘記那些值得高興的事。快樂和痛苦從來可以並存。快樂的時候,也可以記得痛苦。一個擁有「痛苦者」身位的人,不一定限於用頹廢、遷怒於人、自殺等方式來表現,他可以用若無其事 (記住是「若無」),積極生活,照顧家人、照顧朋友、照顧自己,這也可以是記得。甚至他們忘記,但到了某個時機,他又必記起。「身位學」不能變得形式主義。因為中國改土時就將單維度階級分析推到極致,倪匡接到命令要槍斃地主,問地主罪名是甚麼,上答:其罪名就是「地主」﹗

    即使是鏡粉,也不只鏡粉一個身份,他們還是香港人,你不喜歡 mirror,你還可以跟他們談別的。牧師向教外人傳道,也不會要求大伙首先要支持自己,否則那就不是游說。

    據說武林中人,言必稱三,手必稱拳。現在到了三字頭,在這持續動蕩的世界,也爬到了第三座山。思考的方式,也是三層。首先人們學習「資料」,繼而形成「思考」,大部份止步於第一和第二層。第三層是關於「思考自己的思考過程」,為甚麼我會這樣想,為甚麼我會有這種感受,我做這些事目標是甚麼。從中可以發現自己決事和思想 rigid 和狹窄之處。

    如果自覺境界比別人高,就要承擔更大的責任:點解黃絲咁蠢,但他們不聽你講?所謂說香港人無得救,那麼市民咁膠的責任,其實就回到了政社中人做得不好,連啟蒙和改變別人的思想都做不足。「正社員」是責任多於權益,是不斷心理上鞭打自己做得不夠好的痛苦,而不是覺得老子很有江湖地位而沾沾自喜。水之哲學,談的就是人不要自己設限自己,人有無限可能,也有無數入侵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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