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抖音鑽石轉抖幣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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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抖音鑽石轉抖幣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6萬的網紅晚安詩,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Happy Birthday to John Lennon :) 當我到64歲(When I'm 64) ◎余光中譯 當我老了,頭髮掉了,好多好多年以後, 你還會送我一張華倫丁,生日卡片,酒一瓶? 三點差一刻要是還沒回,你可會把門鎖好? 你還會需要我嗎,還會餵飽我,當...

 同時也有4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絕對零域》 ξ槍剎〃,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九月份抖內金主榜★★★ 第一名 寓閎 10000臺幣 第二名 雞雞 8000臺幣 第二名 伊伊 8000臺幣 第三名 龍龍 7500臺幣 第四名 噗噗 6666臺幣 第五名 起笑 5500臺幣 第六名 清寶 2500YT 第七名 凱薩 2000臺幣 第七名 孤獨 2000臺幣 第七名 恐龍 2...

  • 抖音鑽石轉抖幣 在 晚安詩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5-10-09 17: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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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ppy Birthday to John Lennon :)
     
     
    當我到64歲(When I'm 64) ◎余光中譯
      
    當我老了,頭髮掉了,好多好多年以後,
    你還會送我一張華倫丁,生日卡片,酒一瓶?
    三點差一刻要是還沒回,你可會把門鎖好?
    你還會需要我嗎,還會餵飽我,當我到六十四歲?
    When I get older, losing my hair, many years from now
    Will you still be sending me a valentine, birthday greetings, bottle of wine?
    If I'd been out 'til quarter to three, would you lock the door?
    Will you still need me, will you still feed me when I'm sixty-four?
     
    那時連你也老了,只要你肯開金口,我就願跟你廝守。
    我可以幫助,修保險絲,當你的燈不亮時。
    你可以在爐邊織毛衣,星期天早上兜風去。
    整整花園,除除雜草,要你做更多我也不會。
    你還會需要我嗎,還會餵飽我,當我到六十四歲?
    You'll be older too
    Ah, and if you say the word, I could stay with you
    I could be handy, mending a fuse when your lights have gone
    You can knit a sweater by the fireside, Sunday mornings, go for a ride
    Doing the garden, digging the weeds, who could ask for more?
    Will you still need me, will you still feed me when I'm sixty-four?
     
    每年夏天我們會租間小屋,在威特島上,只要不太貴。
    我們會省吃儉用,看孫兒爬到你懷中,小薇、小醜跟小呆。
    寄一張明信片,寫一句話,告訴我有什麼感想,
    把心裡的話說個清楚,簽上名字,別再耽誤。
    就答應我了吧,填個表,永永遠遠做我的寶貝。
    你還會需要我嗎,還會餵飽我,當我到六十四歲?
    Every summer we can rent a cottage
    In the Isle of Wight if it's not too dear
    We shall scrimp and save
    Ah, grandchildren on your knee, Vera, Chuck and Dave
    Send me a postcard, drop me a line stating point of view
    Indicate precisely what you mean to say, yours sincerely wasting away
    Give me your answer, fill in a form, mine forever more
    Will you still need me, will you still feed me when I'm sixty-four?
     
    -
     
    當我到64歲 老歌新唱憶披頭 ◎余光中
     
    披頭跟貓王很難比較:披頭是四人樂隊,貓王是單人歌手;披頭興於英國,盛於美國,來自英國北部粗野的港口,貓王則來自美國農業的南部,正是黑白民歌的腹地;但最大的不同在於披頭自給自足,從寫歌、譜曲到演唱,一氣呵成,貓王只是一個詮釋的歌手;披頭的歌從硬搖滾到頭搖滾,從早期的單碟情歌到後期的成套歌集,從個人的心情、現實的即景、嗑藥的幻境到社會的批評,無論風格與主題都變化多端,十分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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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我老了,頭髮掉了,
      好多好多年以後
      你還會送我一張華倫丁,
      生日卡片,酒一瓶?
      三點差一刻要是還沒回
      你可會把門鎖好?
      你還會需要我嗎,還會餵飽我,
      當我到六十四歲?
      那時連你也老了,
      只要你肯開金口,
      我就願跟你廝守。
      我可以幫助,修保險絲,
      當你的燈不亮時。
      你可以在爐邊織毛衣,
      星期天早上兜風去。
      整整花園,除除雜草,
      要你做更多我也不會。
      你還會需要我嗎,還會餵飽我,
      當我到六十四歲?
      每年夏天我們會租間小屋,
      在威特島上,只要不太貴。
      我們會省吃儉用,
      看孫兒爬到你懷中,
      小薇、小醜跟小呆。
      寄一張明信片,寫一句話,
      告訴我有什麼感想,
      把心裡的話說個清楚,
      簽上名字,別再耽誤。
      就答應我了吧,填個表,
      永永遠遠做我的寶貝。
      你還會需要我嗎,還會餵飽我,
      當我到六十四歲?
     
     
    英國首相布萊爾七月廿二日訪問北京清華大學,學生請他唱歌,結果由他的夫人雪莉代唱,所唱的正是我譯的這首名曲〈當我到六十四歲〉。報上說經此一來,這首歌已經風靡西班牙,因為它「令人耳目一新,動聽又好記,表演方式也夠新奇。」
     
    這消息令我十分感慨,一連幾天都心情不安。〈當我到六十四歲〉是披頭比較後期的一首歌,收在《花椒軍曹寂寞芳心俱樂部樂隊》的唱片集裡,不像〈露西在天上戴鑽石〉那麼驚艷動人,但其深沉的感情,平實的用語,帶點淡愁與輕悵,一旦入耳便揮之不去,是緊貼吾心的披頭小曲。此曲屬於歌廳的風格,整首唱完,後面還饒上一聲輕吁,口荷,頗有餘韻,但歌詞卻沒有寫出來。
     
     
     
     2
     
    初聽此曲,早在一九六九年秋天。我一人高棲在山城丹佛,離東西兩岸既遠,盼家人相聚又不得,苦澀的岑寂之中,最能夠消愁解憂的寄託,不是文學,是音樂,不是古典音樂,而是民歌與搖滾,尤其是披頭的歌。
     
    那時我已經四十一歲了,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旅美,思念台灣更擔心大陸,心情相當低沉,對美國生活愈感無趣,對現代文學尤其是現代詩愈感不親,反而覺得黑人的藍調靈歌、白人的鄉村民謠,和黑白激盪的搖滾樂,更能夠愜心沁脾,撫慰我陰鬱的愁腸。瓊.拜斯的甘美、久迪.柯玲絲的清揚、瓊尼.米巧的細緻、菁華三姝(The Supremes)絲緞一般的光滑,對我的倦耳殷勤呵護,療效在母親與情人之間。令我血脈潮湧的卻是靈歌之后艾莉莎.富蘭克林與靈歌之夭亡王子歐提斯.瑞丁:富蘭克林的喉音一路拔高時,靈魂似乎就在她喉際升起,一朵皎白的曇花就從富足的黑土中綻開。硬搖滾之王當然是恰克.貝瑞,當他尼格羅腔的南部口音勢如破竹噴瀉而來,我別無去路,只能逆來順受,作他亢疾的節奏之奴,以脈搏為貢品。
     
    黑人歌手勝過白人,首先是先天的稟賦,噴泉一般的富厚嗓音,嗚唈叱喢,吞吐的正是非洲的元氣。然後是後天的壓抑委曲,不吐不快,吞吐的正是種族的不平之氣。至於肢體語言,本來就不是紳士淑女,而且習慣在勞作時唱歌,所以就放得開。「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正此之謂。不過黑人跟我們的祖先有一樣差別,就是扭臀轉膝似乎特靈。恰克.貝瑞最擅這特技,我稱之為「抖膝功」。
     
    這忘我的「抖膝功」一發,表示歌者已經入神,歌,已到高潮,女孩子們要不尖叫,是不可能的。這一生我的一大遺憾,便是不能在現場看恰克.貝瑞發功。可惜他是黑人,又因為娶了一個未成年的幼女鬧成醜聞,所以未能黑白通贏,成為搖滾樂當仁不讓的天王巨星。
     
    但是他啟後的影響絕不容低估。他生於一九三一年,比鮑伯.狄倫與四披頭平均要大十歲,比普利斯萊只大四歲,但誰也逃不過他的啟發。像他一樣,貓王的音樂也出入於 R&B 與 C&W 之間:前者為 Rhythm and Blues,包括爵士樂、福音曲、藍調;後者為 Countryand Western ,包括南部民謠、西部民歌。貓王從小就習於黑人音樂,他不但撈過界唱黑人的歌曲,更學去了搖滾力學(Rock and Roll Kinetics)的「抖膝功」。在披頭狂潮席捲之前,貓王君臨了美國的搖滾樂。
     
    披頭跟貓王很難比較:披頭是四人樂隊,貓王是單人歌手;披頭興於英國,盛於美國,來自英國北部粗野的港口,貓王則來自美國農業的南部,正是黑白民歌的腹地;但最大的不同在於披頭自給自足,從寫歌、譜曲到演唱,一氣呵成,貓王只是一個詮釋的歌手;披頭的歌從硬搖滾到軟搖滾,從早期的單碟情歌到後期的成套歌集,從個人的心情、現實的即景、嗑藥的幻境到社會的批評,無論風格與主題都變化多端,十分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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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當初聽披頭的唱片,是從《花椒軍曹寂寞芳心俱樂部樂隊》入耳,然後才一路聽回去。我其實並不怎麼喜歡他們早期的情歌,如〈我好想握住你的手〉與〈難買愛情〉之類,嫌它青春的咕咕調太淺直。約翰.藍儂也承認,要等到一九六五年的《橡皮靈魂》唱片集出來,他們才認真起來:有名的〈挪威森林〉正是上面的第二首歌。
     
    我聽《花椒軍曹》時,那唱片集已出了兩年了,但對我卻是新奇甚至神奇的。唱片封套有雙層,可以對疊,正面是四披頭,穿著藍底鑲邊的軍樂隊制服,十分帥氣。簇擁著他們的漫畫人物,形形色色,各有來頭,我認得出來的包括拜倫、愛倫坡、王爾德。
     
    緊接在〈當我到六十四歲〉之後,是俏皮有趣的〈可愛的麗妲〉。開頭的三疊句 Lovely Rita meter maid 根本不可譯,因為 meter(停車表)用英國腔,尤其是披頭的鄉音 Mersey accent 來唱,跟 Rita 完全押韻,而中文無能為功。 Meter maid 就是管停車投幣的女警,如果照譯,就冗長無趣,如果譯成「停車表妹」,則不但油滑,又生誤解。倒是中間有三句可以這樣譯:
     
     
      戴著帽子她看來更老練,
      而背袋斜斜地掛肩,
      使她看起來有點像軍人。
     
     
    這一集裏最迷情、最夢幻的一首當然是〈露西在天上戴鑽石〉。開頭的四句是:
     
     
      想像你自己在船上船在河上,
      旁有橘子樹上有果醬的天色,
      有人喚你,你慢吞吞地回答,
      答一個女孩子光彩多變的眼色。
     
     
    巫蠱的歌聲如痴如醉,「露西在天上戴鑽石」一句三次重複,每次都拔高一個音階,激情驟升,果真害(high)人意亂情迷。此歌原名 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三個實字的字首是 LSD,自然引人猜疑。
     
     
     
     幹嘛對毛主席發誓?

    《滾石雜誌》的記者曾求證於藍儂,藍儂承認他有許多次嗑藥羽化的經驗,但這首歌的字首如此巧合卻出於無心。他還對記者說:「我可以向上帝或毛主席發誓,我絕對無意拼湊成 LSD。」
     
    藍儂以露西入詞,很正點。 Lucy 源出拉丁文 Lux ,意為光采;利物浦刁頑的少年未必知道這一點,但這些教名的意義在英美民間該是常識。此詩第四行說女孩眼閃七色,恐亦含此意。最荒謬的是,發誓為什麼要向毛主席呢?那時正是一九六七年,文革正烈,毛主席的紅孩兒們正在逞暴,他老人家容得人扭秧歌,卻絕對不容人邊扭搖滾、邊聽披頭的迷幻歌吧。
     
    我在丹佛聽了兩年的搖滾樂,第一年是獨聽,第二年則是領著家人共聽。正如一九九○是我家的梵谷年,一九七○是我家的披頭年。可是領著四個小女孩(珊珊才十二歲呢,季珊剛五歲,連「聽愛擠」teenager 都說不上)去探披頭世界的,竟是逾齡學狂的老爸,夠酷吧。
     
     
     
     婚外情寫入歌曲
     
    《花椒軍曹》之前的《橡皮靈魂》,有一首名曲叫〈挪威森林〉,撲朔迷離,也引起不少爭議。其實許多人連題目都不懂,藍儂本來原就無意寫明白。開頭三句就已經曖昧:「我有過一個女孩,/或者應該說/她曾經有過我。」她帶我進房間,問房間不錯吧,又自答是「挪威木料」。所以譯「挪威森林」是不對的。藍儂對《滾石》的記者坦承:當時他要寫的是自己的一段婚外情,但不願讓(洋子之前的)太太知道實況,所以詩句隱晦難懂。寫好後藍儂自彈吉他自唱,並央哈瑞森配上西塔琴調,更添迷情的韻味。作曲家羅倫(Ned Rorem)就盛讚披頭作曲的奇才,能巧妙地從古典的蒙特維蒂與當代的蒲朗克借力使力而出奇制勝。他說〈挪威森林〉之獨特難忘,有賴「它拱形的旋律,一種愈來愈多休止的律動,一個交錯而成的倒金字塔形。」
     
    後知後覺如我,晚到一九六九年才迷上披頭,怎料第二年這四個金童就散了。散伙的原因複雜,但主要是一個玉女,不,日本辣妹,不,辣姐的介入。我說辣姐,因為洋子比約翰大七歲。記者問儂能怎麼展望自己的六十四歲,藍儂說,「但願我們(他和洋子)老來還是好伴,住在愛爾蘭海邊的小島,翻閱一生胡鬧的剪貼本。」驚世駭俗、自比耶穌的藍儂,這樣低調的願望都不能實現。他根本等不到六十四歲。他生前自恨不生在紐約,所以死在紐約也算是補償吧,儘管是死於非命。他在街頭被自己的歌迷狙擊,永遠停格在四十歲。

  • 抖音鑽石轉抖幣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4-12-08 0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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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炮友能不能變男友](完整版下)
    (十三)
    看著眼前一片湛藍的開闊,吹著微涼的海風,我紛擾的心似乎稍稍平靜了不少。

    那天香港人轉身走出我的病房後,也等同宣告走出我的世界。

    他出去換了好姐妹進房來陪我,而我早已痛哭失聲到癱軟無力,只剩左心房的痛楚無限擴大至酸澀,好像心臟為了這段稱不上是愛情的愛情用力過度而產生了強烈痙攣。

    但時間永遠是最好的救援投手,不論再難堪的境地,總能帶你走出風暴。

    就像我現在站在台東的海邊,心臟跳針的狀況已經好了不少,只是難免還有一點不願過去的餘韻殘存,在拉扯著我的情感及理智。

    我忘了我那天哭了多久才因體力不支而再度昏死過去。我只聽見稍後香港人的媽媽也進房來安慰著我,直說:「寶寶還可以再有,沒關係。」殊不知我真正難過的最大成分是他的兒子不愛我,孩子只佔其次。

    我還聽見阿榮也想進房來探我,卻被香港人阻止了。兩人似乎在我病房門口稍稍口角拉扯了一陣,但礙於我的哭聲過於猛烈,而且我也聽不懂廣東話,所以幾乎聽不清他們到底在爭執什麼。

    又在醫院待了一晚,我就出院回到香港人家。

    香港人的媽媽天天替我煲湯補身子,好姐妹也情義相挺,將機票延期,陪著我渡過這個慘淡的新年假期。

    我每天就是待在房裡,不想說話也說不出話;別人要我吃,就逼著自己吃個兩口;要我睡,就乖乖躺好閉上雙眼;要我洗澡,就脫光衣服任水柱隨意沖打在身上,肥皂什麼的都沒抹,沖了一段時間就披上浴巾走出浴室,讓好姐妹為我吹頭髮。

    香港人一天會來房裡探視我幾次,摸摸我的頭,或對我說些無關緊要的話。

    我雖然都是表情漠然也不回答,但我很清楚,我依舊無法憎恨這個男人,即便只是心裡升起一點點討厭他的念頭,都會因為他每次的出現而打回票。

    我心已死,卻仍死灰復燃般地隱隱為他跳動著。

    這是我不能承認的倔強,也是我無法正視的真實。

    其實只要他和我說一句喜歡我、願意跟我好好在一起,我的哀怨就能通通一筆勾消,我也能放下我的偽裝,自由地隨心去愛。但他對我只剩下哥哥對妹妹般的和煦溫柔,也不再有任何親暱舉動。

    就算只是要我的身體也好啊。有時我都會這麼偷偷想著,然後嘲笑自己好沒尊嚴。

    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感覺,真的很糟。

    就這麼過了幾天,好姐妹的年假快用完,我的簽證也快到期,我才不得不面對現實,開口對好姐妹說:「帶我回家。」結束了這一個月來的鬧劇。

    回家那天,香港人開車送我們至機場。他依舊體貼地替我拎起所有行李,陪我直到入關前的最後一刻,然後輕輕給了我一個吻,我們之間就正式畫下休止符。

    輕如鴻毛,重如泰山。

    以前在課本裡學到的句子,在這一秒我終於實實在在地體驗到箇中滋味。

    同樣的場景,同樣的吻別,竟已是輕如鴻毛,重如泰山的兩樣情。

    回到台灣後的一個假日,好姐妹開車帶我來到台東散心。

    沒想到還真的來了,但不是為了生孩子,而是為了失去孩子。

    好姐妹戳戳對著大海發呆的我,然後說:「不要想了啦,妳一直憂鬱搞得我好煩。」

    我轉頭露出一抹苦笑回道:「好啦,不想了。他還是沒有跟我聯絡嗎?」

    台東之旅出發的那一天,我就被好姐妹勒令交出手機,不准我再對對岸那位有任何期待,不然就跟我絕交。所以我才這麼問她。

    「有,他說要匯一筆錢給妳。」好姐妹回。

    「為什麼要匯錢給我?」

    「算是妳流產做月子的錢,反正我已經幫妳收了。」

    「為什麼要收?我不要他的錢!」

    「欸幹有十萬港幣耶,為什麼不要?我已經讓他匯到我戶頭了,所以台東之旅,香港人請客!放心啦,油錢住宿什麼的扣一扣,我會還妳啦。」

    「除了錢的事情以外,他就沒說別的了嗎?」我在乎的還是他的本身。

    「就問妳好不好之類的鳥話啊,我就叫他錢趕快匯過來比較實在啦,少在那邊裝情聖。」

    「妳為什麼不跟我說他有跟我聯絡?為什麼要收那筆錢?這樣顯得我很沒尊嚴不是嗎?」我氣得對好姐妹大罵。

    「妳所謂的尊嚴已經讓妳懷了一個炮友的小孩、讓妳辭掉工作去了香港一個月然後再流產,滿身傷痕的回來台灣。妳覺得不收這筆錢比較有尊嚴嗎?尊嚴到底給了妳什麼?」好姐妹嗆道。

    而我回答不出來,尊嚴到底給了我什麼。

    好姐妹又繼續道:「既然這是他認為能給妳一點補償的方式,接受也沒什麼不好啊。收了這十萬港幣,從前發生的事就莫再提、莫再講,他會比較好過,也斷了妳莫名其妙的死心眼,除非妳還不想忘記。」

    我的確是還不想忘記,但又不能承認,只好轉頭瞪向大海。

    「先被放棄的那個通常會比較難過,但不代表以後就會比較慘啊!人生就是這樣,不到死的那一刻無法蓋棺論定。這一切都只是一個過程,過了就沒事了。」好姐妹又說。

    「我知道啦,我現在好多了。我只是想要有一個人陪我一起經歷這些過程啊。妳知不知道我有多羨慕妳可以跟妳男友穩定交往那麼久,為什麼我都找不到想跟我過一輩子的人呢?」我大嘆了一口氣。

    「妳不是找不到跟妳過一輩子的人,是妳多跟他們相處一秒,妳都覺得很煩。唉其實一直跟同一個人在一起很久也是很膩的,沒有火花、沒有新鮮感,有的只是想著今天如何說服自己不要不小心拿刀殺死對方而已。」好姐妹安慰道。

    「跟一個人在一起很久,到底是什麼感覺?」

    「嗯⋯妳記不記得我們高中的時候,我有一個用很久的紅色保溫杯?」

    「就是妳從國小用到大的那個。」我回。

    「嗯。我用那保溫杯很久,應該都超過十年了,而且只要不小心讓那保溫杯躺下來,不管關再緊都會漏水。後來保溫功能也不好了,基本上就是個長得像保溫杯卻無法保溫的廢物。我中間好幾次都想換掉那個杯子,可是每天都還是會順手拿起它,去裝一壺溫水。等到喝到涼掉沒被保溫到的水,再後悔自己為什麼不換一個保溫杯。有時候也真的會拉著我媽到百貨公司去看新的杯子,可是看來看去,又覺得家裡那個其實也沒糟到要被淘汰,就又會算了。再過久一點,已經不會有換保溫杯的念頭,就是每天早上認命地裝很燙的水去上班,等到想喝的時候,已經是剛剛好的溫度了。」好姐妹解答。

    「所以妳男友就是壞掉的保溫杯?」我笑著問。

    「反正戀愛談久了,本來就不是戀愛了。沒有一輩子新鮮、也沒有一天到晚都在心跳加速的啦!只是更了解這個人、更知道怎麼相處。只要保溫杯還是保溫杯,我就沒有換掉的必要,只要我知道怎麼使用它就好。這世上也大概只有我知道如何把我男友這個廢物回收再利用吧。很安心、很習慣,能一起等死帶進棺材也不勉強的感覺。」

    「能一起等死帶進棺材也不覺得勉強的感覺?」我復述一遍再向好姐妹確定一次。

    「嗯。」好姐妹點頭:「好啦至少妳跟香港人的故事很精彩,寫成小說應該能大賣,也算不虛此行囉。」

    「幹,我要是有那種才華,我還要回台灣端盤子嗎!」我怒罵道。

    「很好!妳已經會罵髒話了,表示妳已經好一半了。妳放心啦,妳很好,會得到幸福的。」

    「馬的為什麼大家都說我很好,可是我就是連最簡單的幸福都得不到?妳最了解我,妳說說看我到底那裡好啊?」

    「嗯⋯妳睫毛很長。」

    「就這樣?」

    「嗯⋯妳長得很有教養。」

    「什麼叫長得很有教養?是漂亮的一種嗎?」

    「不是。就是妳這個人雖然沒讀過什麼書,髒話也沒在少罵,可是不知道為什麼看起來就是很有家教、爸媽教很好的樣子。我個人覺得這是在妳沒特色的長相裡,還能受到一些男人的青睞的優勢。」

    雖然聽不出來是恭維還是貶抑,我還是狐疑地說了句:「謝謝。」然後問:「只有這樣嗎?睫毛很長跟長得有教養?」

    「靠腰妳不要再逼我了啦!我好餓我們回去吃飯吧。民宿老闆說他今天晚上會弄桶仔雞,我好久沒吃了,我要吃兩隻雞腿。」說完好姐妹就拉著我離開了海邊。

    再見了香港人。我在心裡無數次地說著,每說一次,心就痛一次。直到再也沒有心痛的感覺,直到再也不會想再說這六個字。

    時間終究治療了我,這一切不過又是人生列車中,一個過站不停的美景而已。

    (十四)
    一年九個月後。

    現在的我在一間創意粵菜餐廳擔任店長。

    說也奇妙,居然是Lisa居中牽線讓我找到現在的工作。

    一年多前離開香港後,我放了自己三個月的大假,整理好心情,才又開始上班。

    因為不好意思再回到之前上班的地方工作,畢竟我離職前還大言不慚的跟同事們說我要去香港結婚生子,可能一輩子不回來了,所以大家還替我舉辦了個盛大的惜別晚會。結果不到半年又夾著尾巴回去,沒有老公也沒有小孩,面子怎麼掛得住?只好找別的工作。

    我找了我從前最嚮往的辦公室工作。無奈我的學經歷都不高,只能從最基層做起,薪水少、工作量又大,不到一年我就吃不消。

    剛好這時候Lisa來台灣出差,她透過層層管道終於找到了我,還為我介紹了現在的工作。

    為何要透過層層管道,因為我在好姐妹的逼迫下,換了手機、換了電話號碼、換了臉書及所有通訊軟體的帳號;還利用香港人給的那十萬港幣及我從前的積蓄,再跟爸媽借了點錢,付了頭期款,買了一間小房子,正式搬離開家,晉升成為有殼一族。

    好姐妹還非常變態地逼我永遠不能再使用i phone,因為Apple的產品有i cloud,能非常聰明自動自發地把你手機曾經擁有過的一切保存下來,就會無法切割。

    香港人送我的那枚銀戒,好姐妹也只給我兩條路處理:寄回去還他,或丟到海裡。

    我當然選擇寄回去還他啊!

    我將戒指的盒子、綁蝴蝶結的帶子、外包紙袋,通通包裝成他送給我時的原本樣子,但在盒子內的保養卡上寫了一句話,就用掛號寄回香港他家。

    還用掛號是因為擔心他收不到。但我小心眼的不是那枚戒指,而是我最後的一絲情意。

    儘管微不足道,還是害怕被忽略的一點小小餘戀。

    所以我人生中唯一一項沒被好姐妹用如中共文化大革命一般抹滅的關於香港人的回憶,只剩一張和香港人第一次吃飯時,餐廳幫我們拍的拍立得而已。

    那張拍立得原先是貼在那餐廳的牆上的,還是我背著好姐妹去到那裡,請求店家把照片送我,才得以有一樣倖免於難的念想。

    Lisa來台灣時,就是約我來我現在工作的餐廳吃飯。

    那時這間餐廳才剛開幕,老闆是一個澳門人,也是Lisa老闆的朋友。原本在澳門的粵菜餐館工作,因為想更精進自己的廚技,就又到香港拜師學藝。然後在來台灣度假時,愛上了台灣,因而萌生了在這裡落腳的念頭,才開了這間餐廳。

    和Lisa見面時,我盡量避免自己去問到關於香港人的一切,Lisa也心知肚明般盡量不提及關於他的事情。但飯局尾聲,Lisa還是忍不住開口了。

    「妳想他嗎?」Lisa突然問。

    「都過快一年了,說想也不會很想,但說不想也不是完全沒想。」我誠實的說出自己對他的想法。

    「如果他很想妳,妳會再回去找他嗎?」Lisa又問。

    這個問題倒是讓我心跳漏了一拍。

    我從來沒想過他會想我。這段時間以來,我都是抱持著他並不愛我、不需要我的心情,在激勵自己努力做好所有能做的,一片片拾回遺失的自己。

    而且如果他很想我,他應該會千方百計地找到我,像Lisa一樣,不是嗎?

    遲疑了一下,我回道:「那他交女朋友了嗎?」不可否認,我還是有相當程度的在意他的感情狀態。

    「交了。」Lisa爽快地說,但眼裡閃過些微複雜的神態。

    我忽略Lisa眼中那一點欲言又止,開口說:「那就好,祝他幸福。」

    後來這間餐廳的老闆過來找Lisa寒暄。言談間,才知道店裡還在找外場manager。Lisa知道我的經歷,也知道我正在找新工作,就順理成章地把我推薦給了店主,我就從那時開始上班至今。

    而我現在的身份,除了是店長外,還算是老闆娘。

    在這裡工作幾個月後,老闆開始追求我。

    老闆大我十三歲,身高不高,還有點微胖。所幸長得還不猥瑣,個性又非常開朗幽默,是個讓人相處起來非常輕鬆自在,甚至想主動接近他,感染他身上歡樂氣息的人。

    他就是個和香港人徹頭徹尾相反的人。

    香港人不笑的時候,看起來很有距離感;眼裡透著一股漠視人間的高傲,白話來講就是不知道在自以為是什麼的感覺。但這種防備的氣質,卻讓人更想窺探他的內心,找出他親人的那一面。

    我對老闆從來沒有強烈心動的感覺。但他的溫和、開朗、熱情,及一種老男人特有的穩重氣質,還是吸引著我靠向他,汲取他身上的能量,補給我空蕩蕩的心房。

    我需要愛上一個人,才能忘記一個人。

    因此我很快就接受了他的追求,現在我們已經交往了半年有餘。

    和老闆交往以來,我從來沒有主動想要他過;但當他向我求歡,閉著眼睛我也能做完。

    做愛對我來說已不是情到濃時又更濃的升華,而是一種鞏固戀愛的手段。雖然這種想法有點自私,但幸好他的「性致」也不高,我的罪惡感也就少了點。

    交往才三個月,他就對我提出想和我結婚的想法,而我也欣然接受。

    畢竟我也不是個有多大理想抱負的人,能安安穩穩地過日子,我就別無所求。可以找到一個有經濟能力,又願意照顧我的人,夫復何求呢?

    能一起等死帶進棺材也不勉強的感覺。我現在追求的,就是這樣的平靜。

    十二月三十一號跨年夜,老闆在台北市最熱鬧的夜店訂了一個室外包廂,能在新年的瞬間,以最棒的視野看見旁邊台北一零一的跨年煙火。

    會這麼大費周章,除了因為這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個跨年以外,還因為我剛好是個元旦寶寶,跨年完剛好可以慶祝我的生日。因此在我們交往之初,他就率先預訂了這個包廂。

    跨年這晚,忙完店裡的生意後,我換上事先準備好的白色合身洋裝及高跟鞋,和老闆及店裡幾個員工一起走去夜店。

    老闆已經有一些朋友先進到包廂。由於路上人潮擁擠、行進困難,當我們抵達包廂後,已經不到一分鐘就要跨年。

    我們趕緊衝向老闆朋友為我們保留的最佳位置,連招呼都來不及打,就要準備倒數。

    「五、四、三、二、一,新年快樂!」上萬的民眾在同一時間激動喊著。

    「嫁給我好嗎?」老闆從背後環著我,倚在露台邊,在新年煙火綻放的瞬間,靠著我的耳畔輕聲說。

    由於老闆不高,我又穿著高跟鞋,所以我一直微微屈著膝蓋,才能完全偎進他懷裡。

    我轉頭看著他,嗔怪笑道:「不是早就答應你了嗎?」

    「我要的是真的永遠在一起,我想這一秒就娶妳。」

    面對這個男人真情的告白,我心裡有著滿滿的感激,但還是玩笑回說:「沒有戒指怎麼算求婚?」

    接著他就不說話了,我也不計較,繼續看著眼前的璀璨,但心底總有點遺憾。

    有些東西,再喜歡都沒辦法擁有,就像我沒看到的那場煙火一樣。

    這是我寫在香港人送我的那枚銀戒的保養卡上的話。

    離開香港後,每次只要看見煙火,我都會想起這段話、想起那個吃雪糕的夜晚、想起嚐在嘴裡甜在心的悸動。

    但悸動怎麼能當飯吃。我現在追求的是只要心還能跳就好,不加速也沒關係。

    煙火放完後,我們轉回內側面向桌子準備坐下。但此時包廂裡的所有人,卻突然有志一同地朝兩旁退開,在擁擠的包廂裡,硬是留出了一小片空地給我們。

    在我還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時,老闆突然單膝下跪,手上還舉著一枚鑽戒,大聲地喊:「嫁給我吧!」

    我笑著接受了他的求婚,伸出左手讓他替我戴上戒指。然後在眾人的起哄下,親吻了彼此。

    喧騰的求婚結束後,老闆倒了香檳給我,要我向他的朋友們一一敬酒,介紹我給他們認識。有些朋友還特地從香港澳門飛來台灣,就為了要幫他求婚。

    敬到一半,我卻看見一個熟悉的身影,站在我們包廂的角落。

    為什麼在我即將得到一生的幸福之際,這個人又要出現?

    我藉故去廁所,起身離開包廂。推開眼前吵雜的人群,我好不容易很穩定的心跳,竟又開始加快。

    我很生氣,真的很生氣。可是在這種燒了火似的憤怒當中,有一股興奮正挟著劍拔弩張之勢向我襲來。而且侵城掠地、攻無不克地逐一征服我每一個細胞。

    我就快要被這種嗑了藥般的強烈欣喜感淹沒!所以我趕緊衝進廁所,不顧臉上還化著精緻妝容,打開水龍頭就潑了自己一臉冷水。

    稍稍冷靜後,我抬頭看著鏡子裡的一臉狼狽,卻發覺自己變美了。

    不是樣貌改變的變美,而是一種由身體裡透出的快樂,令我看起來容光煥發。

    也多虧了我的防水型眼線液、睫毛膏,讓我被潑濕的妝看起來不至於走樣太多。

    擦乾臉上水珠,再用廁所裡附的單包裝漱口水漱了漱口,我深呼吸一口氣,對自己微笑了一下,然後走出廁所,並且一再地在心裡提醒自己無論如何都要鎮靜。

    但才沒走開幾步,手竟被人拉住。

    我回頭。

    「妳好,前妻。」那個讓我坐立難安到立馬離開包廂的人,對著我說。

    今天我生日,我願意拿我的三個願望只許一個願:不要愛上他!

    但這世上有誰的生日願望會實現呢?至少我的二十九次生日共八十七個願望,沒一個實現過。

    (十五)
    「你好,前夫。」我眯著眼彎起嘴角,用一種看起來就是假笑的假笑回他。

    他依舊抓著我的手,然後又更靠近一步。我被逼得只能向後退向牆角,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一點信心,又隨著他的逼近被一塊塊擊倒。

    「妳很緊張。」香港人自信地說。

    此時他將空著的那隻手撐在牆邊,讓我的身體完全包覆在他的屏障裡。

    而我竟很沒用地瞬間迸發大量腎上腺素,因為真的覺得可以把穿著高跟鞋的我給徹底包覆的男人好man!

    我略撇過頭,避免與他四目交接,斜視著旁邊的地板,才嚅嚅回道:「沒有啊。」

    接著他竟然一手撫上我的臉說:「可是妳好熱。我記得妳緊張的時候都會這樣。」另一手再握住我的手掌說:「還會流汗。」

    我們第一次上床的時候,雖然彼此都夠成熟到了解前、中、後戲的程序,但我還是緊張興奮到為他產生了最自然的身體反應:發熱及發汗。

    當時他就發現了這點,還拿這調笑了我一番。

    幹,他現在是在跟我調情嗎?

    為什麼當初我在他身邊的時候他不這樣對我,等到我都要嫁給別人了才對我大放電?

    誰說女人心難懂,男人心才他媽的複雜好嗎!

    我輕輕掙脫他抓著我的那隻手,提起所有勇氣逼自己去直視他的雙眼大喊道:「我想回去了,可以借過嗎?」

    迂迴的最高境界,就是用問題回答問題。這個男人絕對在求學時代作文很爛,因為他always文不對題,還喜歡自以為地亂問問題。

    他用問句回我:「妳真的要嫁給他嗎?」

    我有些惱羞起來,宣示主權般舉起左手的鑽戒,閃進他眼裡,大聲說:「這麼大的鑽石,為什麼不嫁!」

    「妳跟他做過嗎?」他又問。

    馬的問自己的前妻這種問題,不覺得很失禮嗎?

    「關你屁事。」邊說的同時,我邊用雙眼用力,增加瞪他的狠勁。

    「跟我上過床以後,妳還有辦法跟別人做?」他的眼裡盡是輕蔑,好像他知道老闆的老二很小一樣。

    但老闆其實不小,技術也不糟啦,你們不要誤會!

    「你⋯!」我又更用力地瞪向他,嘴裡氣憤到說不出話。

    但他似乎很樂於看見我這樣氣得跳腳的樣子,反而更逼近我說:「妳是我的,不能讓別的男人碰妳。」

    接著我就感覺到一股酒氣灌進我的口中,同時還有一種溫軟的觸感,像在我嘴裡尋寶似的四處探索。

    對,我們接吻了。

    正確來說應該是我被強吻了。我撐開雙手欲將他推開,但才推沒兩下我就放棄。

    因為我推不開的不是他的身體,而是我的心。

    我雙手癱軟無力地撫掛在他的胸前,我軟弱的意志力唯一能讓我做到的一件事,只有命令自己的雙手不要再將他拉向自己而已。

    至少這樣感覺起來,我被強吻的成份居多,多少能掩蓋一些沉溺於其中的事實。

    但其實我的眼睛都閉上了,好像不管怎樣都是百口莫辯。

    他拉起我放在他胸口的手,向後釘在我身後的牆上。突然地球好像只剩下我們兩個一樣,但我對這種遺世獨立的荒涼感反而有種前所未有的期待;我不怕這世上所有的寂寞,因為只要有眼前這個人,我的世界就被填滿了。

    不知這樣旁若無人地吻了多久,他才離開我的唇,然後頭靠著我的額頭說:「跟我走。」就拉著我出了夜店。

    這是他第二次牽我的手。但這次他牽的不是他的老婆,而是他老闆的朋友的未婚妻。

    跨年煙火放完後,原本聚集在一零一附近的人群已逐漸散去。他帶我下樓後就攔了一輛計程車到他的飯店。

    我才喝了兩杯香檳、我沒醉,我很清楚跟他走後會發生什麼事;也明白如果讓才剛剛向我求婚的老闆知道這件事,我會有多傷他的心。可我越往外走一步,就越有一種瀕死的歡愉,刺激著我的慾望,走向罪惡的泥沼。

    接下來發生的事就不需要再贅述了。而這是我這一年九個月以來,第一次發覺自己還能是個風情萬種的女人,而不是個躺在床上的行屍走肉。

    「你為什麼會來?」完事後,我倚在他懷裡問。

    「來出差啊。」他回。

    「我是說你今晚怎麼會來?」

    「你未婚夫是我boss的朋友,我在香港就認識他了。他知道我在台灣,就叫我一起來。」

    「那你知道我跟他在一起嗎?」

    「不知道。看見妳我也嚇到。」

    自從Lisa第一次來台灣找我,我們就開始變成真的有私交的朋友;我和老闆開始交往後,算是紅娘的她,每次來台灣,都會受到我和老闆熱情的招待。

    我並不想讓香港人知道我跟老闆在一起的事;也不想讓老闆知道我和香港人的事,所以特地交代Lisa對雙方都不能講。

    看來Lisa應該是很遵守諾言。

    「那你為什麼要帶我走?」有一點雀躍的火花如仙女棒般在閃耀。我的眼裡透著希望,但當他低頭看我時,我還是垂下眼簾,掩下光芒。

    「因為妳想。」他說,語氣帶著優越。

    「我才沒有!」邊說我還輕錘了他的胸口。

    「妳要不要打個電話回去?」濃情蜜意間,他卻突然拉回現實。

    失落重擊了我一拳。

    我不怕面對現實,卻害怕他不願給我多一秒幻想。

    我氣餒地拉開他的手,翻身起來,到浴室去清理了自己一下,就穿上衣服準備離開。

    「我走了。我不會跟他說你的事的,放心。」我說。

    他拿了條浴巾包住下半身,走向我後又擁住我,在我耳邊道:「給我妳的電話。」

    「為什麼要這樣?」我冷冷地回,四肢也反射性地僵硬起來,像在抗拒什麼。

    「因為我捨不得吧。」

    而我竟像被控制般,沒骨氣地唸了一遍自己的手機號碼。

    他看著我的眼睛覆誦了一次,再吻了我一下,還給了我搭計程車的錢,就讓我離開他的房間了。

    我請飯店門房替我叫了一部計程車,又搭回夜店。一路上我難以壓抑各種情緒衝擊著我:興奮、甜蜜、愉悅、混亂。

    我做了壞事卻沒有罪惡感,反而激起我一陣陣心悸,我必須要輕輕搖晃我的身體來消磨這種感覺,不然我不知道我會不會被各種情緒給塞得爆炸。

    下車後,我看著還燈光昏暗且樂聲隆隆的夜店,稍稍鬆了一口氣。行進間,已想好對老闆解釋的理由。雖然有點瞎,但我想依他對我的疼愛,他會買單的。

    快要天亮了,夜店內已不似先前人潮擁擠,我一下就走到我的包廂,就見包廂內只剩下兩個人:老闆和素顏的好姐妹。

    「靠,妳跑去哪?老闆都差點報警了妳知道嗎?」好姐妹一見我就罵。

    好姐妹今晚是跟她男友在家渡過的,應該是老闆找不到我,才急急將她找來。

    我在老闆身邊坐下,補償似地緊緊勾著他手,用我最誠懇的聲音,說了一句:「對不起。」

    他原本有點僵硬的表情因著我的出現融化,轉身拿起我的外套替我披上,邊說:「回來就好,發生什麼事了嗎?」

    我開始解釋我神隱三小時的理由。

    我說我出去外面上廁所時,遇見以前學生時代的一個女性朋友,她失戀了,因此見到我寒暄完後,就急急拉著我講她失戀的事情、說她男友有多壞。講到一半她男友卻突然出現,然後兩個人開始吵架、拉扯。我為免他們影響到其他人,只好把他們帶下樓去調解。沒想到一講就講了那麼久,我也很無奈。

    「那他們現在呢?」聽完我的解釋,老闆問。

    「走啦!和好就一起回去了,簡直浪費我時間。」我佯裝氣憤道。

    「沒事就好,辛苦妳了。」老闆拍了拍我的手,又轉頭對好姐妹說:「不好意思臨時把妳叫來,我幫妳出錢坐車回家吧。」

    「不用啦,沒事就好。那回去吧,也沒人了!」好姐妹說完就站起身,站起來的同時,還偷瞄了我一眼,眼神裡盡是篤定的懷疑。

    好朋友這麼多年,她果然一下就看穿我的把戲。

    一起下了樓,目送好姐妹離開後,我跟老闆又搭上另一輛計程車。原以為是要去他家,沒想到他卻向司機報了香港人飯店的名字!

    「為什麼要去那裡?」我馬上問,並盡量讓自己的語氣聽起來平穩。

    「我在那邊訂了一個房間,要幫妳過生日啊。」老闆語調曖昧地回。

    我扯起嘴角回以甜蜜一笑,但心底卻無可抑止地湧出了深深的無奈感及厭倦感。

    我好像,無法再跟老闆做愛了。

    抵達飯店後,門房替我們開了車門。我裝作神色自若,走進飯店。雖然所有接待人員的態度表情依舊專業親切,但我知道他們一定在心裡偷偷笑我:這個妓女長得不怎樣,今晚生意還真好,連續幹兩攤,陰道應該很鬆吧!

    這也算是某種另類的現世報了。

    那晚我還是和老闆做了。在做的時候,我完全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妓女,抱著一種上班的心態,只想快點收工領錢。

    然後我突然覺得自己好骯髒,滿溢的羞恥咬得我流出淚來。

    我為什麼會變這樣?想做愛的人不能有愛;該愛的人做不出愛。

    老闆停下動作,心疼地問我怎麼突然哭了。

    我搖搖頭說:「因為你對我太好了。」

    「我會一輩子對妳這麼好。」他邊說邊拭去我的眼淚。

    可不可以不要對我好?我在心裡默默回道。

    過了幾天沒聯絡,我以為香港人忘記我的新電話;也以為那一晚的熱烈重逢只是曇花一現的激情,沒想到某天我在上班時,放在圍裙口袋裡的手機卻突然震動了一下。

    我服務完客人,得了個空才到後場去查看手機內容。

    「你做緊咩?」

    這是廣東話的「你在幹嘛」的意思。和香港澳門人士交手那麼久,我雖然還是不會講廣東話,但也識得一點單字。傳來訊息的號碼我並不認識,但我直覺就知道是誰。

    「上班。」我簡短地回,還在心裡默默數到三十才將訊息發送出去,欲蓋彌彰似地想表現出不在乎。

    「你有冇掛住我?(你有沒有想我?)」他回。

    幹,現在是在跟即將成為人妻的女子搞曖昧嗎?有沒有搞錯啊!我趕緊將手機丟回圍裙口袋,走出外場,繼續服務客人,卻掩不住臉上的笑意。忙活了一陣,還有工讀生跑來問我為什麼看起來特別開心。

    然後我的手機又震動了。

    「我想妳,我們見面吧。」他傳。

    面對他直接赤裸的文字,我也壓抑不下我心中澎湃,回傳道:「你在台灣?」

    「這個月都在。」他回。

    「來這麼久?」

    「對。妳哪天有空?」

    「下班就沒事了,要約老闆一起嗎?」我回,還加了個奸笑的表情貼圖。

    「只要妳,可以嗎?」

    我淪陷了。我被心跳的節奏鼓躁地不能自己,因此,我答應了和他見面。

    為了增進自己的語文能力,幾個月前開始,每個禮拜二、四的晚上我都會去上英文課。這當然是身為老闆娘的特權,能這樣少上班,還不會被扣薪水。

    晚上七點下課後,我通常不會再回店裡,會自己到那裡晃晃,或跟朋友約。我將這兩個夜晚暱稱為「放風時間」,是我跟老闆交往以來的小小期待。

    我和香港人約了禮拜四晚上我下課後去吃飯。用完餐後,我們同搭一輛計程車,先送他到他的飯店,在他臨下車前,他突然問了:「要不要再上來聊天?」

    我下車了。

    而我們的關係,變得一發不可收拾。

    香港人這次來台灣出差一個月,來考察台灣公司的某個項目。他還在跟之前Lisa告訴我的那個女孩交往,是個大學生,而且還是個兼職的小模,在香港拍過幾支廣告。

    二度炮友關係,且彼此都有固定伴侶,讓我們變得更親密、更沒有禁忌。我們什麼都能聊,好像熟識多年的老友一般;什麼都想講,好像彼此是唯一的心靈依靠。

    我比從前更期待每個禮拜二、四的放風時間、期待我們心照不宣的約會、期待真正身體與心靈的高潮、期待這種再活一次的感覺。

    香港人離開台灣前的最後一次約會,我邀請了他來到我的小房子裡。當天早上我還特地換了一套新的床單,希望我的床能沾染上他身上的氣息。

    那晚我們幾乎不多說話了,一次又一次竭力在情慾糾纏裡,雙唇親吻到幾乎沒有知覺,腦袋像被抽空,蕩漾在一種奇異的幸福感裡。

    也許我們就是只能有激情,不能有愛情。

    「我下個禮拜去上海,妳要不要來陪我?」他忽然說。

    我們的身體還交纏著,在大腦無法運作的狀況下,我好像說了:「好。」

    反正在上床時說的話,都只能留在床上,不是嗎?

    (十六)
    香港人離開後,我陷入前所未有的焦慮。

    我當然知道我不能去上海找他,可是他去上海的日期就像是七點四十的校鐘,每天早上七點四十分一定會響,提醒還在校門外奔跑的我,就快遲到了。

    雖然他回香港後,我們再沒聯絡過,而我早就知道這是必然,卻無法收拾我的失落感。我盡量表現如常地生活著,還是讓老闆發現了我的不快樂。

    因此老闆又比從前更關心我、更呵護我,卻更讓我陷入一種進退兩難的罪惡之中:我無法再愛你,但我要如何讓你不愛我?

    這段時間以來,我對老闆所有的快樂、笑容、驚喜、感動,都只是為了報恩所衍生出來的產物,不是真實的我。但我可以為了賠償這份恩情,賠上我的一輩子嗎?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必須要快點做個決定,不然很快我會讓自己的各種情感給淹死,而且死無葬身之地。

    「我想放幾天假。」考慮了幾天,某天下班後,在老闆開車載我回家的路上,我終於開了口。

    「好啊,妳想去那裡走走嗎?在台灣還是出國?最近看妳好像心情沒有很好,我也想帶妳出去玩。去馬耳代夫好不好?我有朋友才剛從那邊回來,說很不錯。店裡可以交給他們幾天應該沒有問題。去ㄧ星期好了,會不會太短⋯」老闆絮絮叨叨地說著。

    從前我很喜歡他這樣可以幫我把所有事情都決定好的性格,這ㄧ刻卻只讓我覺得惱怒,我終究忍不住出聲,打斷了他:「我想ㄧ個人。」

    「妳是說妳想ㄧ個人去馬耳代夫?」老闆問。

    「我想去上海。」我答。

    「上海?可以啊,但妳ㄧ個人去沒問題嗎?」老闆還是耐著性子問,語調聽來輕鬆,但我明白那背後是用了多大的包容才能這樣跟我說話。

    「我有朋友在那裡工作,很久沒見了,我想去見見他們。我也沒有ㄧ個人出過國,我想試試看。」我回。

    「那我明天就幫妳訂飯店機票。」

    「讓我自己來吧。」我握住他放在排檔桿上的手,柔聲說:「我想靠自己的力量完成這整件事情,我不能總是讓你幫我啊。」

    「為什麼聽到妳這樣說,好像是要離開我?」老闆心酸一笑,邊放慢車速,還在黃燈卻已停在紅綠燈前。

    我摸摸他的臉,安慰似地回道:「我很快就回來。」然後親了他的臉頰,試圖讓他安慰一些。

    「各位貴賓,我們已經降落在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在繫緊安全帶燈號未熄滅以前,請留在座位;機門未打開前,請保持行動電話關機。下機時⋯」

    帶著對未知的期待,我來了。

    我沒有提前告訴香港人我會來上海找他的事。事實是,直到我現在降落在上海的這一刻,我都沒有任何他的消息。也許他早已改變行程不來上海、也許他其實帶著他美麗的小模女友一起來、也許從來沒有來上海出差這件事,一切不過又是床笫之間的謊言而已。但就算是騙我都好,我需要一個信念。

    一下飛機,排隊過了海關,我馬上到機場內的小便利店購買大陸sim卡。請店員替我裝好並設定完成後,我馬上收到第一封訊息,是來自老闆。內文主旨就是問我到了沒、要我小心注意安全、時時與他保持聯絡。

    我回傳了訊息要他安心,我會好好照顧自己後,手機居然又震動了一下,竟是香港人。

    「我到上海了。」他傳

    沒想到他居然還記得我們在床上說的話!我有些釋然地輕笑出聲,為自己的這趟旅程有了好的預感。

    「我也在上海。」我回傳。

    「真的嗎?可是其實我現在在台灣。」

    「那怎麼辦?結果我來了上海你去了台灣,那我們見不到了。」

    「白吃,我在上海。妳好好上班,別胡思亂想。」

    搭著進上海市區的地鐵,看著他的訊息,我突然有點失望,怎麼就不相信我真的在這裡呢?我可是費了千辛萬苦才能到這裡與你相見,只為了你的一句話。

    所以我索性賭氣不回了。

    我的飯店是一間在上海豫園附近的平價連鎖旅店,是我請在上海工作的一個男性好友阿泰替我訂的。

    由於我回絕了所有老闆給的贊助,畢竟我是來偷情的我不能那麼沒良心還接受老闆給的好處,所以我在上海的一切生活起居都力求平實基本,不用太好,也不要太差即可。

    抵達飯店整理好行囊,我又收到香港人的訊息。

    「我到酒店了,酒店很棒,可以看見全上海的view。但我馬上要出門工作。」隨訊息還拍了一張他飯店房間的照片給我。

    我不禁微微揚起嘴角,我們好像又回到了兩年前還是曖昧砲友的時候,總是在分享生活,就算是極小的事也要講的甜蜜。

    看來,他女友沒有跟著來上海。

    我抬頭看看窗外陰雨綿綿的天氣,靈機一動回傳道:「外面在下雨耶,你有沒有帶傘?」

    沒多久,我手機就響了。

    「妳真的在上海?拍張照我看。」他傳。

    我走出飯店,拍了張街景傳給他,然後很快又收到他的訊息:「晚上有空嗎?跟我見面吧。」

    因為害怕到了上海以後會被香港人放鳥,我在出發前運用自己有限的人際資源,硬是約了幾個也在上海的朋友見面。說是幾個其實也只有兩個而已。ㄧ個是幫我訂房的阿泰,另ㄧ個是好姐妹外派到上海工作多年的親姑姑。

    第一晚我先約了姑姑吃飯,所以拒絕了他的邀約,但還是充滿暗示地為我們的夜晚留下一條活路,回傳道:「如果我們都忙完後你還想見我的話,就來找我吧。」然後又傳了我的飯店地址給他。

    凌晨兩點,我放在床頭的手機震動了。

    「我在妳酒店門口。」是香港人。

    看來什麼都抵擋不過禁忌的慾念,就讓我們一起沉淪在歌舞昇平的夜上海吧。

    每天白天他會去工作。下班後如果不用跟客戶應酬,他會直接來找我,帶我去吃飯,或到那裡走走。我們雖然走在路上不會牽手也不會勾手,畢竟我們各自都有戀人,在上海要是被什麼熟人看見也說不準,但我們總會心照不宣地挨著彼此,感謝上海的冷天氣。

    夜裡,他回到他自己的飯店梳洗後,才會再打車來我的飯店過夜,因為他還有其他同事跟他到上海出差,雖然住不同房間,但若是被人發現有他女友之外的女子進出他的房間,也是不好的。

    而我們沒有每晚都做愛。

    有時只是依偎在一起相擁而眠、分享著體溫。

    我雖然喜歡做愛,但我更喜歡可以一起不做愛。好像我們享受的是真正的彼此,而不只是身體敏感帶來的快感。

    我雖然不是女友,但總比炮友還多了一點點吧?我總會在他入睡之後這麼偷偷想著。

    我在上海的最後一夜,他帶我來到上海最棒的lounge bar:Bar Rouge。店址在充滿歷史韻味與異國風情的外灘十八號頂樓,可以站在露台眺望黃浦江對岸越夜越美麗的陸家嘴建築群。

    其實這晚他是需要陪客戶應酬的,但他還是說我可以一起來沒關係。

    白天趁著他去工作時,我特地到南京東路步行街去置辦新衣、新鞋,用盡心思精心打扮自己,希望為我們之間留下最美好的句點。

    對,我來上海除了是為了偷情,更大的目地,是為了道別。

    我發覺我們之間從來沒有一段真正美好的屬於彼此的回憶,我認為這是我始終無法對他死心的原因。如果我能和他真的有過一段什麼值得悼念的過去,我也能比較爽快放手吧。

    我已經打定主意,這趟上海行結束後,我又要搬出當初好姐妹文化大革命那招,阻絕和香港人之間的一切,重新開始屬於自己的人生。

    他向他的客戶介紹我是他來自台灣的朋友,我笑著接受了「朋友」的稱號,盡責地扮演好朋友的角色。

    出社會這麼多年,我雖然不是什麼交際應酬的高手,但基礎的應對進退還是懂的。而且我的中文說的比他好太多了,大陸人不知為何又對台灣口音的普通話有某種程度的迷戀,再加上一些紅酒的加持,我簡直在他客戶眼中是台妹女神的化身。

    這才是你堅持帶我來的原因吧。

    當他的客戶被我逗得開懷大笑,一隻手假裝不經意地放上我的大腿時,我笑抿了一口紅酒,眼神瞟向他,並在心裡對他得意地隔空喊話著。

    雖然被利用了,卻為自己對他而言的價值而洋洋得意。

    此時他卻突然站起來,對我招了招手,示意要我過去。我向他的客戶說了聲抱歉就走至他身側,而他竟如宣示主權般,直接與我十指交扣。

    我尷尬笑看著他的客戶,幸好大陸人天性爽朗,雖然有點驚訝,但還是邊揮著手邊笑著說:「沒事、沒事。」繼續沉浸在這一片歌舞昇華。他則像是沒事般繼續和大家敬酒說笑,我也只好假裝沒事繼續和其他人喝酒聊天。

    只是這晚,我們的手沒有放開過。

    最後他喝醉了,還吐了一地。而他的同事們彷如有某種有默契,直接送他和我回我的飯店。

    我看著呈大字型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他,雖然有點遺憾今晚無法最後一炮,但當他牽我手的那一刻,我已經在心裡潮吹了,也算是有所得吧。

    第二天一早,我整理好行李,他還在睡著。我愛憐地對著人事不省的他又親又抱了好幾次,才依依不捨地離開了房間。

    我到櫃檯又加了點錢讓他可以在我房裡多睡一會兒,然後請飯店的人給他morning call,讓他不要睡過時間,錯過他回香港的飛機。

    奇怪的是,從我離開飯店到搭上飛機回到台灣,我都沒有掉下一滴眼淚。

    我知道我是難過的,但這五天太幸福,美好到讓我暫時忘記了該怎麼難過。也許等到幸福的迴聲終止後,我就懂得哭泣了。

    再見了香港人。

    這次終於是笑著和你說再見。

    (十七)
    劈腿的人若說自己有多愛自己的元配,那真的是連鬼都不會相信的鬼話。

    在飛機抵達台灣的那一刻,我就明白我的人雖然回來了,但心卻是留在了上海。

    老闆來機場接我回去。才上車,老闆就問:「今天妳要回家還是來我家?」

    在結婚前能有自己的獨立空間一直是我的一個小小夢想。我認為女人的一生幾乎都不屬於自己,出嫁之前屬於原生家庭;出嫁之後屬於夫家。如果能在結婚前搬出家裡,有一個只屬於自己的空間,我覺得是能完整自己的一個歷程。

    諷刺的是,竟是多虧了和香港人那段不知該稱之為什麼的炮友歲月,才成全了我這個小小夢想。

    所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大概就是在形容這種情況吧。

    和老闆交往之初,我就向他述說過我的這個小小獨立宣言。我總會撒嬌著告訴他:「如果結婚後我就ㄧ輩子是你的,那結婚前就讓我保留一點點自己吧。」所以即便我們已經是經濟獨立的成年男女,卻沒有選擇同居。

    而我也從來沒有讓真正的男友來過我家過夜;但我卻讓炮友來了。

    「妳要回家還是來我家?」老闆又再問了一次。

    沒想到我竟一秒就遁入若有所思的世界,聽到老闆的叫喚才趕緊回過神回道:「嗯⋯去你家。」

    我臉上掛著微笑,卻是口是心非。

    我只是想要為我這趟偷情之旅做點彌補。

    「其實如果妳想回家也沒關係。」老闆一貫溫和地說。

    但我還是能聽出他話裡的不同,這一點弦外之音終於觸動了我的惻隱之心,馬上說:「我這麼多天不在你不想要我陪你嗎?」

    「想啊,可是妳要整理一下行李吧。我直接載妳回家好像比較方便。」老闆回。

    「你想要我陪你我就陪你啊。」我盡量表現地嬌憨可愛。

    「這五天我真的很想妳耶。」他騰出右手邊捏著我的臉邊說:「不然我們一起去住妳家,不就都好了嗎?」然後轉頭看了我一眼,眼底透著光彩。

    我不禁在心裡倒吸了一口氣。

    「好啊。」我說。

    但開口的同時,我的胸口像經歷了一場喜馬拉雅山大雪崩,幾萬斤的白雪從山頂一瀉千里,壓得我瞬間窒息。

    經過一個三疊紀那麼長的時間,我們終於抵達我家。老闆替我提起所有行李進到我房裡,我卻突然手足無措地慌張起來。

    床單⋯床單!這是進到我腦海裡的第一個念頭。我該馬上換掉留有我和香港人交合時的淫靡氣味的那套床單才行。因此我立刻奔進臥室去扯下被套。

    「要我幫忙嗎?」老闆後腳跟著進房說。

    「不用⋯不用。」我連忙拒絕並扯開話題:「你要不要先洗澡?我先換個床單順便洗衣服。」

    老闆卻沒回答,而是逕自走向我並緊緊把我攬在懷裡,邊說:「不要再離開我那麼久,我真的好想妳。」

    接著我們順勢接吻了一陣,我輕輕離開他的唇邊,扯開嘴角笑著趕他說:「好啦你先洗澡,浴室裡有乾淨的浴巾你直接拿來用。快去吧!」老闆才轉身離開。

    聽見老闆關上浴室門的聲音後,我終於鬆了一口氣。

    我們在一起的時間也不算短了,藉著「慣性」,我好像也能這樣繼續走下去。其實在機場看到老闆時我也不會不開心;發現他像個小動物ㄧ般默默在等著我、想著我時,我心裡還是會產生一絲憐憫與惋惜。

    人總是這樣,總是在追求懸崖絕壁上的那一支孤野玫瑰,卻忘了這一路上在腳邊伴著自己冒險的蒲公英。

    我已經順從心中渴望,大膽的去追過一回,是時候我該停下腳步去珍惜真正該珍惜的那一個了。

    況且我本來就是這麼想的。在決定去上海的那一刻,我也決定了那是最後一次讓慾望帶領自己;從今往後我該把現實放在眼前,當作追逐的標的,不然到頭來苦的終究是我自已。

    老闆為我投入穩定安妥的未來,我付出愛情當作回報。

    這很公平。

    那我到底在糾結什麼?

    蓮蓬頭嘎然而止的聲音將我從思緒中拉回現實,我趕緊將換下來的舊床單塞進衣櫃深處,繼續鋪著新床單。

    老闆從浴室出來,下半身只包著一條浴巾。

    「我想喝水。」老闆說。

    「瓦斯爐上的鐵壺裡有煮好的水,旁邊架子上有杯子。」我沒停止手下動作,一邊將枕頭塞進枕頭套裡一邊回答。

    但才說完,我就發覺我說錯話了!

    我的房子很小,除了浴室有隔間外,其他空間都是開放式的一目瞭然。也沒有廚房,只有角落一塊地方做了個流理台、瓦斯爐,外面圍了張長桌當作吧台,就算是餐廚區了。

    我馬上轉頭,看著只差一步之遙就到餐廚區的老闆,心跳快得連我的耳膜都在震動,卻無法阻止他走向我的秘密。

    我只能瞪大眼,眼睜睜地祈禱著他就算見到了那東西,也不知道是什麼,或根本不以為意,甚至是沒看見。

    「妳⋯為什麼有這個?」老闆邊問邊轉過頭來。

    發現他的動作,我又趕緊轉回頭繼續將另一顆枕頭塞進枕頭套裡,如此簡單的動作卻做得不流暢,因為手已經心虛地顫抖起來。

    「什麼啊?」我盡量穩住聲線,但音調還是不受控制地拉高。

    「避孕藥。」老闆答。聲音已經有幾分冷淡,但聽得出來他想盡量表現平靜。

    被發現了。

    和老闆交往之初,我們就說好要以結婚為前提交往。而老闆年紀頗大又有經濟能力,因此更迫切地想要孩子,所以我們在第一次發生關係後,就說好了往後做愛都不避孕。

    但我嘴巴上是答應他了,也都讓他不戴套內射;背地裡卻買了避孕藥,每日定時服用。

    會把避孕藥放在餐廚區,是因為每天藥都要配水吃。我這人很懶惰,記性又不好,為了怕藥吃完了沒辦法馬上買到,我通常ㄧ買就買好幾個月份,全部固定放在吧台上。

    我ㄧ時腦袋炸了無法思考,也撒不出個像樣的謊來,只好繼續背對著他沈默。

    「妳吃避孕藥只會有兩個原因,ㄧ個是妳不想懷我的小孩、ㄧ個是妳有了別人,妳怕懷別人的小孩。」見我不語,老闆繼續說。

    殊不知兩個原因都有。

    我不禁為老闆出色的推理能力揚起了ㄧ抹苦笑。

    薑還是老的辣。我心想。

    老闆走至我身側,又道:「妳不說話,就是承認了。可是為什麼,不想要我的小孩?」

    「我沒有不想要你的小孩。」我放下枕頭,眼神瞟向ㄧ側。

    「所以妳有別人?」

    深呼吸ㄧ口氣,我開口:「我只是不想那麼快懷孕,我想再多享受一下兩人世界,可是怕你會不開心,才偷偷吃藥。」

    「那妳為什麼要買那麼多?」老闆又發現了癥結。

    「因為⋯因為我不確定能不能跟你走下去。」說完的瞬間我都想掐死自己!什麼叫想享受兩人世界卻又不確定能不能走下去?

    「那妳為什麼要答應跟我結婚?」

    「可不可以不要再問了?我好累,想快點休息了。」我只剩下迂迴這招。

    「妳應該知道我很愛妳,不管妳怎樣我都會接受,就算妳心裡有別人。」

    此話一出,我不禁打了個哆嗦。

    我逼自己抬頭望向他,試圖表現一種無所謂的超然淡定。

    「妳生日那天,妳去廁所很久沒回來,我就去找妳了;妳去上海的時間,跟那個人去出差的時間一樣。我都知道,但只要妳會回來就好,我都可以不計較、假裝不知道⋯。」老闆說到最後居然哽咽了。

    我從來沒看過老闆哭,但下一秒他卻突然唏哩嘩啦哭地像個小孩。

    「對不起⋯。」我顫抖著站起身,走上前去擁住他。

    老闆對我來說一直都像是一座大山一樣堅強可靠,但此刻他的無助軟弱卻惹得我的心也一陣陣酸軟起來。

    他頭靠在我懷裡,眼淚鼻涕已經濡濕了我胸前衣物一大片。我一邊覺得罪惡至極,一邊卻又覺得鬆了口氣。我果然不適合擁有秘密,那是我想要也得不到的寶藏,就像香港人一樣。

    命運往往會在你不知道該如何是好的時候推你一把。雖然這把推得有點重,但終於讓我正視自己的內心。

    我準備開口坦誠,老闆卻搶在我之前發話:「不要離開我好不好?我可以什麼都沒關係,只要妳留下來。」

    我原本想說:我們分手吧,我始終愛的不是你。但他都這樣說了,我也只能把話含在嘴裡,再硬生生吞回去。

    後來我們在床上解決了一切。

    我想女人的陰道深處可能有個重新開機鍵吧,男人都覺得只要插入了就能重新開機everything。

    包括已然破碎的愛情。

    有趣的是,愛不愛身體會比心裡先知道。但現在的我已不是剛被賣進怡紅院的小雛妓,而是個看破紅塵的老鴇。我即使不願意,卻還能表現地千嬌百媚,讓他相信我願意和好。

    結束之後,老闆問了我所有關於香港人的事,我盡量避重就輕地答了。

    我說我們從前不認識,就是在那場跨年生日趴上第一次見面。他喝醉了抓著我就親,我居然覺得刺激,就跟他去開房間了。然後我們成為了炮友,但說好都不會影響我們原本的感情,也不會因此暈船,純粹享受肉體關係。

    老闆聽完一切,要我發誓絕不再跟香港人聯絡;而我也要他答應我不會拿這件事當作籌碼要脅我,我們才算破鏡重圓、和好如初。

    「那妳跟他在妳家做過嗎?」老闆最後又問。

    「沒有。」我直覺就答。

    那套塞在衣櫃深處的被單,看來只能一直塞在衣櫃深處了。

    愧疚真是最好的演員。我成功演出了一場世紀大戲,演技自然真摯到我自己都為自己感動落淚,掌聲不停;也真的相信自己即使在經歷了這一切之後,還是能和老闆共譜一個美好未來。

    也許錯過了才是天長地久。

    再見了香港人。

    這次是真的跟你說再見。

    (十八)
    一年後。

    我一步步用力地踩著腳踏車,享受空氣中的鹹濕悶熱。

    其實這味道並不讓人感覺非常舒服,但對我而言卻是非常安心自在的氣味。在這片空氣的包裹下,彷彿一個巨大的透明汽球籠罩著我,我終於可以放下曾經的一切,只為自己而活。

    不為心動、不為執著、不為責任、不為愧疚。

    我辭了在老闆餐廳的工作,把我的小房子賣了,帶著我所有的積蓄,一筆說多不多、說少不少,但在台東還算能當大爺的錢,在台東買了一個大多了的房子,經營民宿。

    剛開始一個人要處理所有事情真的很難,但一個人的孤單,要比兩個人的寂寞快活多了。我在這種高強度的心力交瘁中,反而得到了解脫。

    置之死地而後生。

    現在我的生活終於又重新找回軌道,就像我每天騎著腳踏車去買菜的這條路徑一樣,令人安心、熟悉。

    雖然在我迎著風、哼著不成調的小曲的時候,還是會有些記憶的片段,頑皮地從我腦海中的倉庫裡跳出來,但時間早就為過去磨去了稜角,我已經不會再為那些紛亂的回憶刺傷了。

    先來說說老闆。

    老闆是個非常聰明的男人。但他的聰明不是可以把任何數字憑空開根號的那種聰明,而是對人情事故的理解與運用。這除了需要一點心理素質的天份之外,更需要經驗的吸收及累積。

    在我們和好之後,他對我的態度沒有更好,也沒有更壞,而是一如既往的溫和,就像恆溫熱水器那樣。

    他也絕口不提到任何關於香港人的事,盡可能避免我們之間所有可能產生的尷尬。有好幾次我受不了自己的心理壓力想向他全盤托出我和香港人的ㄧ切,他都只是笑笑的說誰沒有過去,要我自已把回憶收妥,好好跟他共度未來就好。

    他對我的智慧圓融,不拿我的過錯當令箭的態度,讓我找不到任何能和他吵架的點,就這樣又和他相安無事地過了半年。

    我那時覺得我的一生就是這樣了,也開始籌備婚禮,準備和老闆結婚。

    在轟轟烈烈過後,還能有所依歸,我算是幸運的吧?

    再來說說香港人。

    在被老闆發現了我的秘密後,我心虛地馬上把香港人的一切又刪除了。當然那套床單和那張拍立得我還是留著,只是藏得更好、更隱蔽、更小心翼翼。

    我還打電話到電信公司請求將他的號碼封鎖,他就算傳訊息或打電話給我,我也不會知道。所以我們又二度形同陌路。

    剛開始的確是很煎熬。

    老實說,和他斷了聯繫這件事,比好好跟老闆在一起這件事還難。我每天都要努力克制自己不要打給電信公司將他的號碼解除封鎖、不要又想不顧一切跑去香港,只求廝守、不要想著我們之間還有ㄧ點點可能。

    我只能說幸好還有老闆在我身邊,分散我的注意力,讓我這麼想著想著,從張開眼睛到闔上雙眼都會很想很想;到後來變成總是會想,但好像又總是沒在想。因為習慣了思念,想他就變成像呼吸一樣自然。他就是我的空氣,看不見、摸不著、聽不到,卻是我賴以維生的必要。

    我在心裡默默住了ㄧ個人的狀態下,和老闆去了澳門,拜見他的父母,談論我們的未來。

    老闆的父母年紀都非常大了,又只有他一個兒子,所以對我這個未過門的媳婦只有心疼與感激,沒有懷疑和挑剔。

    我總是這麼容易就被家長所接受,讓我不禁莞爾,我的「公婆運」可能很旺。

    澳門的一切又比香港更小、更擁擠,但有一樣的過馬路的聲音、一樣的語言、一樣的凍檸樂。

    我總是在車子開到氹仔金光大道的新興賭場區,或從美麗的友誼大橋上望見澳門旅遊塔時,才會重新確定自己是在澳門,不是香港。

    由於澳門的交通非常不方便,沒有捷運地鐵、計程車看見客人像看見仇人一樣不屑,所以老闆向他的朋友借了一部車子代步,載我到處去見他的親朋好友,宣布我們要結婚的消息。

    我基本上就像是媽祖出巡一樣,今天見這個叔叔、明天看那個阿姨。老闆的好脾氣、好人緣,讓我們每天都有吃不完的飯、應不完的酬。在我感到心力交瘁的時候,我就會點一杯凍檸樂,用力地戳著檸檬,識圖從沉重中,嚐到一點清新的爽解。

    我明白我的心是對老闆不公平的,但也只能安慰自己般地想著:我已經把我全部的人生都交給眼前這個男人了,可以讓我偷偷在心裡保留一點點自我吧。

    老闆想在澳門登記結婚。雖然在澳門結婚登記的手續比在台灣麻煩,但他說他們登記結婚的民事登記局外觀很可愛,我一定會喜歡,比起在台灣的戶政事務所裡那種辦公的氣氛要浪漫多了。所以我在出發來澳門之前,就準備好所有結婚登記需要的文件。還邀請了Lisa這個媒人從香港搭船過來,陪我們去登記。

    Lisa在我們準備登記的前一晚就來到澳門,我們安排她住在飯店裡。從港澳碼頭接到她後,她劈頭就和老闆說:「能不能讓我跟她獨處一下?」

    「點解?(為什麼?)」老闆不解。

    「結婚之前女生都有些心裡話要說嘛。我不會把你老婆吃掉,你不要怕啦。你載我們去吃飯,吃飽了再來接我們。」Lisa回。

    上車後,Lisa和老闆用廣東話講了一個地名。不多時,我們就來到一個寧靜的海岸邊,旁邊還有一座漂亮的小教堂。

    「這裡是什麼地方?」下車後,我問Lisa。

    Lisa一邊親暱地捥著我的手,一邊回道:「這裡是路環,是我在澳門最喜歡的地方,不像澳門其他地方那麼擠,都像是用錢砸出來的一樣。妳看那邊。」Lisa手指著海的另一邊:「那邊就是珠海了,很近吧。」

    我看著對岸珠海的夜景燈火,感到驚奇,沒想到澳門和大陸就是這樣近在咫尺的距離。

    「如果對面那片燈亮的地方就是香港,妳會不會想游過去?」Lisa突然問。

    「妳在說什麼啊?」我笑著反問。

    「妳都要結婚了,妳不用再想一想妳真的要的是什麼嗎?」Lisa邊說邊拉著我離開岸邊,走至旁邊騎樓下的餐廳。

    餐廳的桌椅就直接擺在路邊,牆上還靠著一個個大型水箱,各種水產生物就在裡頭展示著新鮮。

    「我還能要什麼?這已經是我最好的選擇啦。」我笑著回,想盡量展現灑脫。儘管我心知肚明Lisa的話中有話,還是不敢戳破。

    明天我就要和老闆登記結婚了!我不斷在心裡提醒著自己。

    Lisa沒理會我的話,自顧自地坐下,要了菜單,開始點菜,我也只好學著她看起菜單。菜都點好後,她又開口道:「我現在說這些話,是希望妳好好想一下。結婚是ㄧ輩子的事,我知道老闆是個超好的男人,可是他的好是妳想要的好嗎?」

    「妳知道老闆其實都知道我跟他的事嗎?妳應該也知道我去了上海吧,老闆也知道,可是老闆都原諒我了。他不計較,我怎麼還能計較。」我答。

    「我這樣問妳好了,妳給老闆的是同情,還是愛情?」

    而我答不出來。

    幸好第一道菜在這時上桌了,我連忙拿起刀叉分著桌上的青菜,開口咀嚼菜肴邊含糊回道:「我當然愛他啊,不然幹嘛要結婚。」

    「為什麼我看不出來妳很開心?妳那時候來香港,感覺不是這樣的。」

    「就算我承認了其實我心裡愛的是另一個人,我又能怎樣?他又不愛我。」我放棄了迂迴,直接回道。

    「妳怎麼知道他不愛妳?」Lisa反問。

    「他又沒來找我。我那麼傷心的離開香港,小孩也沒了,他有做什麼嗎?就是匯錢給我而已啊。」

    「那是因為他找不到妳啊!妳身邊所有的人,都不讓他找到妳,他只好要我來跟妳聯絡,結果妳就跟老闆在一起啦!」

    「他也交女朋友啦,我為什麼不能跟老闆在一起?」

    「他是男人嘛,會有需求,交女朋友很正常啊。」

    「我是女人啊,我也有需求,我需要有人可以依靠。」

    聽到此,Lisa翻了個白眼又大嘆一口氣,才說:「你們都好煩哪。」

    「那我問妳,他給我的是同情還是愛情?」心底小小的火苗在問句發出的同時,也悄悄燃了。

    我竟然還有期待。

    Lisa抓起一隻蝦,邊剝著殼邊回道:「如果只是同情,錢給妳之後也就完了,幹嘛還要來招惹妳那麼多?老闆是我們boss的朋友,如果被發現他跟妳的事,他可能連工作都丟了。他是一個很現實的人,我很了解他的。不要只把自己當成受害者,那個時候他知道妳流產了,也是丟下工作拼命的趕回來了。這樣說妳明白了嗎?」

    聽見Lisa的話,我的腦子霎時矇了,心跳也不受控制地激烈起來。我雖然表面還是平靜無波,可是我知道我的偽裝正在剝落,就像我手中的蝦殼一樣。

    我扯起嘴角,試圖露出一抹笑容,假裝不在乎回道:「反正都過去了。」然後倒了一杯啤酒,朝Lisa舉杯,說:「祝我結婚快樂吧!」

    Lisa見狀也為自己斟滿一杯啤酒,沒敬我就直接喝下去,喝完才說:「真的快樂不需要別人祝福。」

    那晚我們都喝醉了,我這人酒品很差,我最後的記憶是我對著對岸的珠海大喊:「如果你是香港我就游過去!」然後脫了鞋子,把鞋子丟進海裡。

    遠遠地我已經能看見家門。我加快騎車的速度,甩開不小心溜出來的回憶,ㄧ路衝到門前再緊急煞車。

    我下車開了門,牽著車進院子裡停妥,就拎著菜進廚房去準備明天的早餐。

    這個時節是台東旅遊的淡季,生意通常不好,但我居然接到了case,還是包下整間民宿的大生意。

    我繼續哼著自己亂譜的小曲,開始洗菜、切菜,準備製作馬鈴薯沙拉。

    後來我並沒有嫁給老闆。

    第二天酒醒後,我一張開眼睛,就看見老闆正溫柔地看著我,還馬上替我遞上一杯水,解了我的口渴。

    「現在幾點了?我沒有睡過時間吧?對不起,昨天晚上跟Lisa太開心了,多喝了幾杯。」我心虛地向老闆道歉。

    「沒關係,時間還沒到。妳先洗澡吧,出來我有話跟妳說。」老闆回。

    我順從地起床進了浴室,脫光衣服清潔身體。當我不小心瞥見鏡中的自己,竟發覺眼睛有些紅腫,讓我的樣子看起來頗為狼狽。我用冷水敷著雙眼ㄧ陣,然後擦著才濕漉漉的頭髮,走出浴室。

    「怎麼了嗎?」我問。

    老闆沒回話,只是愛憐地張開雙臂把我擁進懷裡,然後親吻我的額頭。

    我帶著疑惑卻沒敢再多問,直到我發覺一滴水珠悄然滴上我的手臂。

    一開始我以為是我髮上的水珠滴落,但當那水滴越發頻繁,我才發現,那是老闆的眼淚。

    「你為什麼哭了?」我輕輕掙脫他的懷抱,趕緊抽了面紙替他擦去淚水。

    「我捨不得妳。」老闆說。

    我輕笑一聲,回道:「我們不是要結婚了嗎?等一下就去登記啦!」

    老闆認真看了我ㄧ陣,才又開口:「妳真的想嫁給我嗎?」

    而我的腦袋居然因為他的問題突然ㄧ片空白。

    「你婚前恐懼症啊?」我只好打著哈哈。

    「妳記得妳昨天晚上跟我說什麼嗎?」老闆又問。

    靠腰我連我怎麼回來的都不知道,怎麼會記得我跟老闆說過什麼。

    我搖著頭並眨了眨眼,表示無辜。

    「妳說妳沒辦法嫁給我,妳從來沒有愛過我。」老闆答。

    我心下一震,馬上回道:「我怎麼可能說那種話。」並又加深微笑、更柔軟音調,試圖降低我的罪惡。但我的心裡卻像下了一道閃電,頓時照亮我刻意忽略的所有感受。

    「我很愛妳,我很想跟妳在一起一輩子,可是我更不想讓妳不快樂。」老闆邊說邊輕柔地撫著我的臉龐,好像我是ㄧ塊易碎的琉璃。

    我忽地鼻頭ㄧ酸,終於知道要面對現實而落下了眼淚。

    因為我知道,老闆要離開我了。

    「我們分手,好嗎?」老闆說。

    淚水模糊了我的視線,卻清晰了我和老闆之間的那條界線。那是我們這一年來努力在掩蓋,卻總是會因著淚水的沖刷而突出的一道隔闔。

    「我想要妳快樂。」老闆又說

    不過這個分離的時刻,我突然又覺得和老闆好貼近。因為他是真的懂我、愛我、疼我的人。

    他可以用離開我,來成全我的幸福。

    原來愛不是要一直在一起,而是有千萬種表達的方法。你不會知道那一種才是最好的,只能不斷思考、嘗試,找出最適合讓愛永存的形式。

    有時離開,反而最能成全愛的本質。

    我永遠會愛著老闆,用一種感激之心,愛著這個給我最多、最大方、最無私的男人。如果我能祈求誰的幸福,我會把這唯一的名額讓給老闆,而且一定要是最幸福。

    老闆替我改了機票,讓我隔天就先飛回台灣。我又動用了紅色警戒,請好姐妹來機場接我。

    而她一見我就馬上逼問我到底發生什麼事。

    「妳真是史上最接近婚姻,又永遠結不了婚的女人!」聽完我的敘述,好姐妹驚呼。

    「是啊,懷孕了都能流產、要登記了都能反悔。也許我就是被婚姻討厭吧!」我悻悻道。

    「其實老闆根本不想跟妳分手,他是在以退為進!沒想到妳這個沒良心的王八蛋還真的說好,老闆真可憐。」好姐妹又說。

    「媽的妳不要在那邊給我放馬後炮!我現在是失婚女子,很脆弱,請小心輕放,謝謝。」

    「妳當妳自己是瓷器還是玻璃?我覺得那個Lisa說的很好,不要總是把自己當成受害者。而且妳這麼快就會罵髒話了,表示妳根本就沒有難過,妳快樂的很!」好姐妹回嗆。

    「到底會不會罵髒話關我心情好不好屁事?」我轉頭問好姐妹。

    但我才問完就突然明白了為何罵髒話是一種情緒指標。

    「沒收功不能罵髒話!」我們倆異口同聲地說。

    幹,好姐妹這周星馳迷!

    但也感激有她這種樂觀開朗的個性,才讓我在經歷了這麼多風雨之後,還能笑得出來。

    「唉好啦我其實真的是滿開心的。我唯一覺得難過的,是我辜負了ㄧ個真的愛我的人。」我說。

    「怎麼會是辜負?愛是一種最自私的東西。他愛妳所以為妳做很多事,但重點是在做這些事的過程當中他很爽啊,他並不覺得苦好嗎?講難聽一點他是為了自己爽在做這些事,卻要說都是為了妳,殊不知妳根本不爽。妳就是情願愛個爛男人還被劈腿被小三甩耳光,都比他每天跪在妳面前幫妳洗腳還容易高潮。」好姐妹揶揄。

    「啊唷妳不要這樣說老闆啦,至少他沒跟我把鑽戒要回去,我要還他他也不收。」我連忙緩頰。

    「幹妳怎麼那麼爽!失戀一次就賺一筆,劈腿被抓包還沒被潑硫酸。上次是十萬港幣,這次我看是十萬美金了吧!幣值還會跟著國際趨勢調漲,妳滿聰明的嘛!妳八字拿來,我要是生個女兒也要妳這個命盤。」

    「靠腰妳是有小孩喔!」我回嘴。

    沒想到好姐妹卻突然靜默下來。

    這三秒的空白讓我驚覺事有蹊蹺,急忙抓著她的右手就問:「幹妳不是真的懷孕吧?」

    「還沒滿三個月不能講啦。」ㄧ改平日潑辣,好姐妹有些靦腆地答。

    「連我都不講,妳還有義氣嗎妳?」

    「義氣是用在妳流產被甩了之後把妳從香港帶回來、在妳結不了婚再被甩之後把妳從澳門載回家。懂嗎?」好姐妹邊說還邊戲謔地斜睨了我一眼。

    我想我只能把好姐妹肚子裡的孩子當作自己生的來疼愛,才能報答她這一世的友情了。

    將削好皮的馬鈴薯與紅蕃薯丟進滾水之中煮軟,我繼續處理紅蘿蔔和小黃瓜,將這兩種食材切丁;再起ㄧ個鍋子煮水,轉身打開冰箱,拿出幾個雞蛋,要做水煮蛋。

    關上冰箱後,我又忍不住再端詳了ㄧ眼貼在冰箱上的好姐妹剛出生不久的女兒的照片。我倒衷心期盼這個女孩能是像她母親ㄧ樣的命格,擁有樂觀開朗的個性,和不用在情海波折的幸運。

    我去找過香港人。

    在我從澳門回來台灣後,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電話到電信公司將他的電話號碼解除封鎖,然後打電話給他。

    電話才響了幾聲,很快就被接起來。

    「喂。」對方說。

    竟是個女生的聲音!

    我一時驚愕,不敢回話,卻也不敢掛上電話。只是更緊緊地捏著手機,像在捏著我僅存的一點希望。

    「喂?」對方又再喊了一次,語調上揚,顯示疑惑。

    我還是不敢說話,用力抓著電話的右手掌心,已沁出汗來。

    「邊個?(誰啊?)」這次是香港人的聲音透過話筒傳來,但聲音較遠,所以他的電話應該還掌握在那個女生的手上。

    「唔知阿,唔識ge號碼,又唔講野。你個情婦嗎?(不知道啊,不認識的號碼,也不說話。你的情婦嗎?)」這個女生居然故意不把電話掛斷就直接和香港人聊起來,似乎是故意要讓我聽見他們對話的內容。還刻意放軟了聲音,嫵媚地柔蝕我的心。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要這樣虐待自己,明明把電話掛上就好,但我就是想聽、想眼睜睜看著開膛手拿刀挖出我血淋淋的心臟,再ㄧ口吞下。

    「電話比我。(電話給我。)」香港人說。

    然後我聽見ㄧ陣雜音,應該是傳遞電話的聲響。

    「喂。」這次是相當清晰的香港人的聲音從話筒傳來。

    而我卻在此刻才按下了結束通話鍵。

    我將手機用力地丟在床上,終於知道將鬱結在心內的那口氣發出來。但那口氣太燙,早已灼傷我的心臟。我試著撫摸我的左胸口,想減緩ㄧ點痛覺,但不論怎樣都像是隔靴搔癢,我無法讓自己不痛ㄧ點。

    絕望之下,我將手機關機,然後也沒卸妝、沒洗澡,就這麼捲曲著身子,躺在床上,直到睡意帶走我。

    第二天ㄧ早,我自然地睜開了雙眼,發現自己居然還是和昨晚同一個姿勢躺在床上。

    稍微扭動了ㄧ下身體,就有陣陣酸楚傳來;掙扎著起了身,我習慣性地先抓起手機要看時間,才發現自己已經把手機關機。

    重新開機後,來電捕手告訴我,我有七通未接來電。其中三通是老闆打的、兩通是好姐妹。

    剩下一通,是香港人。

    我大概知道老闆和好姐妹打來的用意,應該是要關心我有沒有安全到家、心情如何。而香港人的那通未接來電卻成為了我唯一的亮點,雖然只有一通但足以照亮我整個宇宙。

    我看著手機,還在思索著要不要回撥電話時,電話卻忽地震動起來。

    帶著一種愉悅的躊躇,我接起了電話。

    「妳找我?」香港人在電話那頭問。語氣平和,不似我心內波瀾。

    我輕輕點了點頭卻沒有出聲。

    「怎麼了嗎?」他又問。

    「你⋯會想跟我在一起嗎?」我卻卻地發出希望。

    「妳不是要結婚了嗎?」

    「我不結了,我想跟你在一起。」

    沒想到電話那頭卻是一片沈默。

    「喂⋯?」我又輕喚出聲。

    他先嘆了一口氣才答:「我女朋友對我很好,我不能對不起她。」

    「所以我們還是沒可能,是嗎?」

    「老闆很好,妳會幸福的。」

    「我的幸福只有跟你在一起。」

    「對不起。」

    然後我就掛了電話,因為我已經泣不成聲。

    我不小心被飛濺的水花給濺到了手背,因為我在丟雞蛋時沒抓準距離。但那水已沸騰,我被燙得馬上扭開水龍頭,沖洗那一塊傷口。

    我邊沖著水邊苦笑著自己今日怎麼會突然浮現那麼多回憶,而且還是最苦不堪言的一段。

    在和香港人講完那最後一通電話後,我才明白原來這個人從來沒有真的愛過我。至始至終,我都不過是一個炮友。

    也許在我懷著他的孩子的時候,他曾對我有一絲愛憐;但沒了孩子,我就只是一個跟他在床上很契合,又肯跟他上床的女人而已。

    一旦在正式交往前就願意付出自己的身體,就會被定義為「炮友」,然後就難以升級了。

    不論他單身與否,炮友都不會變女友;不論我單身與否,炮友都不能變男友。

    現在再想起這些,皆已是雲淡風輕。但這段回憶能像山頭的雲煙那樣縈繞著我,久久不散,表示在我心底刻下了多深的軌跡。

    我甚至無法確定,自己還能不能再那麼用力地愛上下一個人。

    有些深刻,只會產生一次;有些情感,只能給一個人。

    也許我給錯了,但不知為何,我卻從來沒有後悔的感覺。如果人生能再重來一次,我應該還是會在看見香港人的第一眼就愛上他,即使我知道這段感情將無疾而終。

    二度失戀之後,我二度文化大革命了我自已,只是這次是出於自我意志,沒有誰來要求我。

    我三十歲了,依舊孓然一身。我已經不會期待誰再來敲開我的心房,只祈求明天的太陽不要太吝嗇,能給我一天舒適的溫暖。

    「叮咚、叮咚⋯」

    大門的門鈴突然響起,又將我從回憶中拉回現實。

    我關上水龍頭及瓦斯爐,將手上的水珠在圍裙上擦乾,就小跑至門口開門,心想應該是今天的客人到了。

    但門才ㄧ打開,我卻驚呆了。

    「妳好,前妻。」來人說。

    [關於炮友能不能變男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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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8-09 13: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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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解咁多人憎周星馳】

    周星馳是誰?

    這個問題似乎根本不需要回答。我們在他的電影裡感受各自情緒,嬉笑怒罵歡樂悲傷,還有一萬年期限的愛情。

    但周星馳到底是誰?

    當我們認真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發現幾乎找不到答案。貼在他身上的標籤太多了——喜劇之王、上市公司主席、刻薄貪心的自私鬼、不尊重他人的自大狂……


    幾乎每個跟他合作過的演員導演都怨聲載道,他們把周星馳形容成一個極其討厭的爛人。

    但周星馳是不是真的像他們說的那麼討厭?

    作為看過大量港片的偽資深影迷,忍不住想去 818 ,周星馳背後的真相到底是什麼樣的。


    從哪裡說起?先從他的童年開始吧。要了解一個人,最好先去了解他的童年。


    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香港接連迎來兩次內地移民潮。

    1962年6月22日出生於香港的周星馳,就是這一批移民的後代。周星馳的母親凌寶兒在大陸讀的是師範專業,她父親是法官。

    據香港媒體報導,凌寶兒是在1957年父親被關入監獄後,頂著“黑五類”的身份,和母親一起從廣東前往香港謀生。


    其時正值香港的製造業發展迅速,但新移民找工作並不容易,先要有人擔保,又要有保證金。

    來香港後,凌寶兒由於沒錢,很快嫁給了一個來自上海的移民,他們住在當時的九龍貧民區,生下兩女一子,一家 5 口擠在一間狹窄的木板房裡。

    周星馳說,小時候他覺得豉油撈飯是天下最好吃的美食。


    【父母的藝術細胞用來打架很有娛樂性】

    周星馳有個姐姐和妹妹,姐姐叫周文姬,妹妹叫周星霞,都是很普通的名字,唯獨他的名字最特別。其他明星的原名比較土,出道前還要改名字,像劉德華本名劉福榮,成龍本名陳港生,馮德倫本名馮進財……而周星馳就不用改名字。

    “我的名字是媽媽取的,我問過她為什麼給我取這麼奇怪的名字,她說是根據王勃的《滕王閣序》「雄州霧列,俊採星馳,台隍枕夷夏之交,賓主盡東南之美」這句來的。”

    有個念過大學的老媽就是不一樣,當然這個媽媽也影響了周星馳的一生。


    凌寶兒嫁給周星馳的父親,愛情的成分比較少,更多是為了生活。

    個性不合是正常的事,兩人經常吵架,乃至大打出手。凌寶兒是性情中人,最終選擇跟丈夫離婚,子女撫養權都歸了她。

    這點在周星馳後來的訪談中提到過,已經成為星爺的他,說起父母的事,還是露出孩子一樣受傷的表情。


    大家都應該知道父母吵架應該躲著孩子,因為要顧及孩子的心理健康,父母經常在孩子面前吵架,會使孩子的內心產生憂慮、驚恐和悲傷,從而對家庭的前途失去信心。

    當一個人的童年過得比較痛苦,就會選擇性失憶,甚至有分裂人格的傾向。

    周星馳在採訪中說:“我的父母都是很有藝術細胞的人,他們的一舉一動都很有娛樂性,就連打架都很有看頭,可能因為媽媽不是那種柔弱的婦女,所以他們的吵架甚至打架,往往都有出人意料的戰果。”


    有香港心理學家分析周星馳的心態,認為他用“很有娛樂性”來解讀父母打架這件事,不是為了搞笑,而是不願面對殘酷的事實,所以試圖換一個輕鬆的視角,去形容父母在自己面前大打出手,周星馳把自己當做旁邊者,一方面可以讓自己回憶起來不那麼痛苦,另一方面也有逃避並且分裂的傾向。


    當然,周星馳並沒有真正的分裂人格,但是他的多面性是日後大家可以看到的。

    戲裡戲外兩個人,有人說他溫文爾雅,有人說他很小氣苛刻。兩極的評論很多。


    【小時候媽媽以為周星馳腦子有問題】

    1970 的香港,一個單身媽媽帶 3 個孩子,可見其艱難,離婚後的凌寶兒每天要打兩份工。

    其中一份工作是在餐廳做收銀員,所以每次周星馳放學,她都會煮碗麵給兒子吃(後來在周星馳的電影裡有大量關於吃麵的鏡頭)。

    周星馳生於 6 月 22 日巨蟹座,巨蟹座男生非常戀母,口頭上經常掛著“我媽說……”你們注意看,身邊的巨蟹男是不是這樣。


    由於在外面打工賺錢很辛苦,周星馳和妹妹被寄養在外婆家,外婆平時靠擺地攤賣指甲鉗為生,周星馳和妹妹每天都幫外婆在廟街擺攤。

    周星馳現在還會反覆提到小時候的這些事,已經過了 50 歲的人,可見內心有多敏感。

    張雨綺曾經說過,周星馳很喜歡跟人說起他小時候的事。


    有個強勢的母親,往往有個脆弱的兒子。可以說周星馳的母親影響了他的一生。

    他那內外皆強的母親讓他形成了低價值的自卑感,當然,他是自卑又自負的,他常常說自己是帥哥,相當自戀,只是自卑如影隨形而已。這也跟他是巨蟹座有關,巨蟹男比較容易自卑。

    星爺是出了名的孝順,說是戀母比較適合。慶功宴上還要帶上自己的母親,恐怕是第一人了。

    1994 年《大話西遊》首映還帶上母親

    第 21 屆金像獎又帶上母親。這麼戀母的明星,你們見過嗎?


    很多人以為,周星馳現實中的性格跟電影裡相像,其實剛好相反。

    戲裡他說話很快,戲外說話卻很慢,說話和做決定都很慢很慢,這是張雨綺說的。

    即使面對母親,他也很少說話。

    在母親凌寶兒的眼裡,小時候的周星馳在家裡一天也說不了幾句話,她甚至一度以為自己的兒子腦子有問題。


    由於家裡沒別的男性,周星馳從小不愛說話,凌寶兒提到,她要是上街前問兒子跟不跟她一起去,他多半搖頭,然後站在窗邊看兩個小時街景。

    據說這些看到的街頭百態,也是周星馳後來喜劇創作的靈感來源。


    這說明,周星馳從小就是一個沉默寡言的男人。

    這也可以解釋,為何進娛樂圈這麼久,被別人罵,被別人提起,被別人爆料,他卻從來不回應的原因,這真的不是因為心虛。

    入行幾十年,從不在媒體上跟人爭吵,也不愛回應負面新聞,所以很多人認為周星馳是在默認那些負面新聞。


    所謂三歲看老,小時候的周星馳除了沉默話少之外,最大的特點就是害羞了。

    凌寶兒說,她以前帶周星馳出門吃飯,只要有外人在,童年時的周星馳都是拿菜單擋住臉,就這樣吃完一餐飯。

    到了二十出頭,周星馳自己承認:“我這個人屬於怕羞的那一類。有的人平時講話很大聲,希望有人注意到他。我不是那樣,我平時喜歡聽別人講,我最喜歡聽嗓門很大聲的那個人講話。如果你給個劇本讓我演一次,我就能投入進去,把自己當作劇中人那樣去演,但平時不行。我覺得自己喜歡演戲。”


    【他害羞到什麼程度呢?不肯拍床戲!】

    包括他每次談戀愛都不願意公開,也有部分害羞的因素在。


    1996 年,周星馳 34 歲。爾冬陞對他欣賞有加,鼓勵周星馳從喜劇演員轉型。爾冬陞在籌備《色情男女》時,打算找周星馳做主角,連劇本都是按周星馳量身定制的。

    但《色情男女》需要脫衣解褲,周星馳最終與爾冬陞沒能談攏。後來是張國榮臨時頂上,電影才得以順利完成。

    由於時間關係,《色情男女》的劇本來不及修改,所以大家如果留意的話,就會發現張國榮在《色情男女》裡的名字還叫“阿星”。

    跟著偶像李小龍練功夫是逃避現實的好辦法

    大家都知道,出來混,性格外向善於表達的人,通常情商都高一點,也容易混出頭。

    但周星馳似乎不是這樣的人。


    幼時家境貧困,還有兩個姐妹,每次吃飯母親總把肉夾給他,可每次周星馳都會把吃剩下的肉放嘴裡咬一遍再吐出來,更過分的是有次他竟把整個雞腿扔到地上,母親認為他很自私,忍不住打了他。


    直到後來周星馳帶母親上鳳凰衛視的節目,主持人問周星馳小時候的情況,凌寶兒說起當年周星馳小時候的劣跡,而周星馳終於說了自己為什麼那麼做的原因——他發現母親很少吃肉,但又命令周星馳要把肉吃完,於是周星馳故意把肉弄髒留給媽媽吃。

    但這個細節周星馳事後要求鳳凰衛視剪掉,他覺得自己太失態了。

    這種不善表達自己,不善言辭的性格,在他的人生中造成的誤會應該不是一次兩次。


    而他不善言辭也讓他頻頻錯失機會。


    雖然他長大後,五官沒有硬傷,說起來相貌也算不錯——但長期的家境貧窮,在校學習成績差,老師不重視,個子比較矮,這些讓年輕的周星馳對自己沒什麼自信心。

    還好,跟著偶像李小龍練功夫,能讓他暫時逃避現實,沉醉在自己的功夫夢裡。

    要說他當時有什麼優點,就是他對人情世故都不甚了解,很單純。


    原本出身中產的孩子想要繼續往上走比較容易。但像周星馳這樣家境貧寒,性格又沉默內向型的年輕人,要走到現在這個成就,的確要比其他人經歷更多,這也導致他後期越加不苟言笑。

    可能也只有這樣,反而讓他在銀幕上可以肆無忌憚的表演。

    跟他合作過《大話西遊》的導演劉鎮偉說,“他經常被人誤會扮大牌耍酷,其實他是一個非常怕醜(害羞)的人。拍《大話西遊》的時候,我見過他拿著掃把跟民工一起掃地。有次收工想跟我談戲,還偷偷往我酒店房間門下塞紙條。其實星仔平時害怕接觸陌生人,不夠主動,所以容易被人誤會。”

    當時他三十多歲了,已經紅了很多年,卻還是這樣。

    為了拿到一個死屍角色要花費一升口水

    周星馳的坎坷奮鬥史應該不用多說了。

    經過兩次考試才進入 TVB 培訓班(兒時好友梁朝偉一次就考過了),然後跑了一年龍套,接替梁朝偉主持兒童節目《 430 穿梭機》。期間他盼望能跟梁朝偉一樣轉型做演員,可梁朝偉只用了一年時間就紅了,他主持兒童節目一做就是六年。

    20 歲到 26 歲,青春期最好的六年時間。

    如果是一個善於表達自己的人,也許事情就不會是現在這樣了。

    主持《 430 穿梭機》時期,就是後來拍《喜劇之王》的心路歷程。

    《喜劇之王》裡有一段台詞,“天亮了就會很美”,可那時候周星馳不知道天什麼時候亮。

    周星馳年輕時也是個超級萌神,皮膚白裡透紅。他自己說很多師奶打電話來電視台問他是怎麼保養的。


    在當時,周星馳做主持人做得並不好,求做演員又不得。

    前面已經說過,他是那種沉默害羞的人,而做主持人最重要的素質是什麼?應變能力快,開朗外向,口才伶俐,而這些他通通不擅長。

    別說當時了,就算是現在,他面對大眾還是一如既往的拘謹。

    他面對媒體的時候總是緊張,注意每次他出現在公共場合接受采訪,有時候腿還會發抖。


    後來離開《 430 穿梭機》,進入《歡樂今宵》工作了 1 年,他更加不適合綜藝類節目。包括我們現在去找以前的節目視頻來看,周星馳慢半拍的節奏完全跟不上其他人。

    周圍的人都游刃有餘,只有他的表現總覺得有問題,要嘛節奏不對勁,要嘛手放的地方不對勁,總之動作完全跟不上節拍。

    他自己也說過,自己在鏡頭前才能放得開,在台上完全放不開。


    不知道他這六年是怎麼過來的,如果一個人在一個自己不想待的崗位工作 6 年,曾經的理想和志向,相信都會被消磨掉。

    在人生有著最大的可能性的時期,看著 6 年時光消逝,而其他人都紛紛混出頭了,不自卑才怪。

    這幾年影響了他一生,連拍喜劇都拍出憂鬱的感覺來,他其實真的是個悲觀主義者。


    那時候,周星馳每天很早起床洗臉刷牙時,都要對著鏡子喊“加油”,幻想有一天自己成為主角,“讓所有人都見識到很拽的樣子,最好還拿個什麼獎。”

    但與此同時,他的自尊反覆遭受踐踏。他曾對身邊人描述那段經歷,不為了每天多賺幾十塊錢,四處等侯差遣,“學著很油條的樣子,跟人家插科打諢磨嘴皮。為了一個死屍角色,花費一升的口水去爭取。”

    這對一個不善於人際交往的人,應該是件痛苦的事。

    梁朝偉當時已經談戀愛,女友是漂亮的曾華倩,而且被 TVB 捧為當紅小生。

    周星馳呢,根本沒人喜歡他,他倒是暗戀過藍潔瑛(就是《大話西遊》裡的春三十娘,現在落魄街頭),可藍潔瑛根本看不上他。


    【被李修賢指著鼻子罵演戲像狗一樣賣力】

    值得慶幸的是,雖然出道晚,好在周星馳的青春期比別人長,到了 20 多歲還看起來比同齡人要青澀。

    1988 年, 26 歲的周星馳得到李修賢的賞識,出演電影《霹靂先鋒》,一舉奪得台灣金馬獎最佳男配角獎。

    他當時坐在台下聽到主持人說出周星馳的名字,還小心地問旁邊人,確定是我嗎?

    上台領獎時普通話也很差,說“我會繼續勞力(努力)”,非常可愛。


    其實他人很單純,也很容易滿足。

    在片場,被罵得最慘的人就是他,也被李修賢壓榨得很慘。

    大家都知道《大話西遊》裡那句著名的台詞——他好像一條狗啊。

    其實這句話來自李修賢在片場罵周星馳的一句話。因為周星馳演得很認真,李修賢認為太過了,直接指著周星馳的鼻子罵:“演戲又不是力氣活,你幹嘛像條狗一樣賣力?”

    周星馳提到李修賢都是好話,“我非常感謝李先生,因為這個機會他沒給別人,就是給了我。如果沒有李先生,我可能什麼都不是。”

    包括第 21 屆香港電影金像獎,周星馳憑《少林足球》拿到最佳導演獎,他在獲獎感言裡依舊特別向李修賢致謝。

    但李修賢不這麼覺得,他至今對外宣稱周星馳是個忘恩負義的小人。


    拿到金馬獎後,周星馳終於可以名正言順做演員,連續出演《蓋世豪俠》《他來自江湖》兩部,並且開始跟吳孟達合作,展現無厘頭天分。

    神奇的是,他這樣一個沉默寡言的人,演起戲來卻是極其癲狂。


    據香港電視人馮美基回憶:“在電影圈,星仔初期的合約是簽給李修賢的萬能電影公司,價錢當然很便宜。後來星仔很紅了,全香港的大電影公司都想簽他,但星仔一直不肯點頭。”

    其實,當時周星馳很需要一筆錢搬家,他想帶著媽媽和家人搬離老房子。

    1990 年拍完《賭聖》,周星馳賺到一些錢,帶著家人住進新房子。他還對媽媽凌寶兒說,以後不管出什麼事,這棟房子都不要賣。


    李修賢也不是省油的燈。好不容易看到周星馳一夜成名,他馬上以極低的價格( 70 萬)讓周星馳連續拍了好幾部電影。而在當時,外面電影公司給周星馳開出的片酬都是幾百萬一部,甚至近千萬一部。

    這還不算,李修賢要周星馳拍的全是一些質量不高的片子,《龍的傳人》《情聖》等等,跟周星馳風格完全不搭。

    為了不再繼續拍這類電影,周星馳開始躲避李修賢,於是有了周星馳忘恩負義的新聞。

    事實上周星馳並沒有虧待李修賢,除了幫萬能電影公司拍了好幾部莫名其妙的電影,兩年後被向華強的永盛電影公司高價挖走時,李修賢在當中大撈了一筆。


    最不可思議的是,李修賢狠狠地坑了周星馳一道。他沒有毀掉自己跟周星馳的片約合同,而是直接賣給了有黑道背景的向華強。

    也就是說,周星馳給向華強拍戲,還是拿 70 萬片酬。


    大家可以看看那兩年香港電影市場的票房情況,排名前 10 的高票房電影中,有 5 部是周星馳的,全是 3000 萬以上的票房,而周星馳只能拿 70 萬。

    而且其中這些電影裡的大部分搞笑劇情橋段,都是周星馳自己想出來的,算得上又編又演。

    跟他合作過的香港女星毛舜筠說:“周星馳這個人很怪。以前我們都想著自己做好演員本分就好了,但他不是。當時我跟他搭戲,他整天要求改劇本。現在我才明白他為什麼那樣子,他只想著怎麼把戲拍好看。我們這些人常常在意人際關係什麼的,他不理這些。”

    毛舜筠說當時周星馳把劇本改來改去,改得她煩死了。

    《唐伯虎點秋香》的導演李力持自己爆料,那時候基本是周星馳自己在想劇本台詞,然後找編劇寫出來。

    周星馳在片場什麼都管,據說《九品芝麻官》更是燈光美術一手包辦。大家都叫他“太上導演”,他所付出的遠遠超過一個演員的本分。但導演編劇的掛名都不是他。


    【誰給周星馳投錢誰就是黑道老大的敵人】

    被向華強簽下之後,周星馳不但沒拿到該拿的片酬,反而惹上了黑道背景。

    吳孟達後來上節目也說過,當時他和周星馳都受到黑社會的威脅。


    周星馳被疑為黑社會“新義安”成員,這事情相信大家都聽說過。他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打了兩次官司,最後都失敗了。

    期間他想躲開李修賢和向華強,移民加拿大。但沒有成功。而他又是那種從來不對媒體訴苦的人,一聲不吭。

    要是他能學會像黃聖依那樣熟練地對著鏡頭哭訴,說不定現在就不會有人拿黑社會來黑他了。


    周星馳為了擺脫向華強費了多少功夫,過程曲折很少有人知道,向氏把周星馳視為搖錢樹,肯定不願意讓他單飛。

    加拿大移民局之所以認為周星馳涉黑,是收到了香港圈中人的匿名舉報,說周星馳當演員是為了幫香港黑幫洗黑錢。

    這個舉報人是誰,沒有證據也沒法證實,但很多人懷疑是向華強一手導演的戲碼,為了阻止周星馳離開。


    其實周星馳早想自立門戶,靠著黃百鳴的公司找他拍《家有喜事》,一口氣要了 800 萬片酬,從而成立了自己的公司,投資拍《大話西遊》,結果虧得一塌糊塗。

    之後他再憑藉《食神》翻身,又拍了自己想拍的《喜劇之王》。


    後來周星馳為拍《少林足球》四處籌錢,有人問向華強為什麼不投,向華強說,給周星馳一個億,周星馳也不見得肯要。

    這是句實話,被向華強欺壓了不下 10 年,周星馳怎麼肯再回去?在為《少林足球》籌錢時,向華強百般干預,甚至放話,誰給周星馳投錢,就是敵人。後來是林小明出手,周星馳才籌齊資金。

    隨著《少林足球》大獲成功,圈子開始湧起一股“反周星馳”的風潮,其中最積極的人,就是向華強的御用手下王晶。


    有心人可以自己去看,幾乎對周星馳不利的消息,都是些陳年爛賬,然後每年都有人找媒體刊登幾次。

    哪怕吳孟達、羅家英等人一再出來說,他們跟周星馳並沒有不和,但刊登內容的媒體都罔顧事實。

    甚至有人還拿 1993 年周星馳拍的《濟公》說事,因為裡面有句台詞是:“李修緣,我殺你全家。”

    媒體說這是周星馳忘恩負義的證據,是藉著電影對恩師李修賢進行人身攻擊。但是這些媒體沒去好好了解一下,濟公在未出家前,他的本名就叫李修緣。


    但是周星馳一如既往,不解釋不抱怨,即使是對自己有利的事情,他也不出面說點什麼。


    【我想跟你結婚,你神經病啊!】

    這時候要插播周星馳的情史了,這也是周星馳經常被人詬病的一點。

    28 歲那年,周星馳終於談戀愛了,女方是同在 TVB 的演員羅慧娟,人稱娟妹。

    兩人在 1988 年戀愛, 1992 年由於朱茵介入導致分手。

    1990 年,周星馳一共演了 11 部戲。當時他還在跟娟妹戀愛,忙得腳不沾地。後來周星馳在接受柴靜採訪時說:“如果可以重來的話,我希望自己不要那麼忙了。”


    羅慧娟跟周星馳應該還是比較純情的那種,因為當時羅慧娟和周星馳都不算紅,都在苦苦打拼。


    不過,周星馳的勢頭在 1990 年突然爆發起來。同一年,羅慧娟仍在 TVB 拍電視劇。

    娟妹沒趕上他最紅的時候,但趕上他最帥的時候。

    如果朱茵不介入的話,說不定真的能結婚。


    1992 年,周星馳拍《逃學威龍 2 》。

    劉鎮偉回憶,有天他跟周星馳坐在一家酒店吃飯,周星馳跟他說:“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麼容易愛上一個女孩子。”劉鎮偉當時還笑著回答:“我說請你別濫用'愛'這個字,你那叫花心!”他聽完覺得很沒意思,低頭吃飯不再說話了。我事後覺得,星仔主要是太孤獨了,聰明的人都很孤獨。


    這一年,香港的八卦媒體已經捕捉到周星馳和朱茵的約會信息,也寫了不少關於周星馳、羅慧娟、朱茵的三角戀愛文章,轟動一時。

    但周星馳和朱茵沒有做出公開講明,也不否認。到了 1994 年,有媒體傳出他們兩人開始論及婚嫁。

    其實周星馳一直都想結婚,他和娟妹也曾經談及婚嫁,到了朱茵這段,同樣是談及婚嫁。


    所以說周星馳對娟妹是有虧欠的,他一直沒有對外公佈過如何處理自己跟娟妹的這段感情。不過周星馳似乎跟所有交往過的女星都有過默契約定,就是不公開戀情。


    那時候周星馳在整個東南亞是當紅炸子雞,外界已經開始叫他星爺。

    演完《逃學威龍 2 》,朱茵因為跟周星馳的緋聞而迅速走紅。

    《明報周刊》說,星爺跑了八年龍套才成名,朱茵一出道就成名,她太好命了。

    所以說,娟妹趕上了星爺最帥的時候,而朱茵趕上了星爺最風光的時候。


    1995 年,周星馳和朱茵的感情出現裂縫,兩人相處的時間恰好也是 3 年。

    關於分手原因,比周星馳小 9 歲的朱茵,在當年 6 月接受《明報周刊》的採訪時說,是因為周星馳的愛情心智不夠成熟。“他是一個好人,幾年來,我提過幾次分手,他珍惜我,從未答應。但這次我堅決要這樣做。剛開始,我以為問題是出在自己身上,後來發覺是他的心智未成熟。”


    朱茵說,是她自己主動提的分手。而正是因為朱茵不斷地向媒體提起自己跟周星馳的事情,所以這也是周星馳四段感情裡(羅慧娟、朱茵、莫文蔚、于文鳳)最出名的一段。


    一個不停出來說,一個從來不肯說。可想而知,媒體更傾向誰。

    但感情這種事情,不能說誰對誰錯,何況周星馳作為男人,肯定要承擔更大的責任。不過周星馳當年被媒體堵在路上,忍無可忍說了一句:“朱茵不夠笨。”

    這句話也很意味深長,現在想來應該是說朱茵不像娟妹那麼簡單吧?


    1994 年,朱茵還是周星馳的女朋友,周星馳請她出演《大話西遊》中的紫霞仙子。這個角色幾乎是為朱茵量身打造的,事實證明也夠她吃一輩子的老本了。

    到現在朱茵的微博評論裡,十個有九個是叫她“紫霞仙子”。


    由於《大話西遊》太過深入人心,所以星迷裡對朱茵的態度也是分成兩派,一派是感性派,覺得惋惜,希望兩人在一起。另一派是理性派,認為他們生活裡根本不是一路人。

    感性派很好理解,可理性派為什麼會覺得周星馳和朱茵不是一路人?

    因為他們認為朱茵不懂周星馳。

    周星馳的其他女友如羅慧娟說過:“他是一個很痛苦的人,永遠會為了工作拼命。同他相處一定要有耐性,因為你同他講話他好像聽不到,其實是在想東西。”所以娟妹很懂他。

    莫文蔚也懂他,“他的喜劇不止是喜劇,其實很有深度,除了逗你笑,也講了很多有哲理的東西。”

    但朱茵提及周星馳,永遠都是八卦邊角料,從來不懂周星馳在想些什麼。或者說,朱茵在乎的是周星馳付出了什麼,還有哪些事情沒做好。


    朱茵提出分手時,剛開始她說是好聚好散,而且分手是她主動提出的,周星馳還多次挽回,但她沒答應。

    到了 1996 年,事情已經淡化,朱茵突然又出來改口痛罵周星馳。媒體再次蜂擁而至。

    本來周星馳就不願意出來說話,所有媒體都想做他的新聞但苦於找不到門道,現在朱茵又主動出來說話,媒體自然要大加渲染。


    然後,這個渲染時間長達兩年之久。

    藍潔瑛這樣形容當時的情況:“我覺得我的驚慌程度回到了新人階段,很怕見記者,不知道有什麼新聞突然就跟自己有關了。”可見當時媒體的瘋狂程度,任何跟周星馳有點關係的人,全被挖了一遍。


    相信周星馳在這段關係中也受到了傷害,但他是男人。女人可以訴苦,男人怎麼辦?

    從此以後,周星馳交女友都非常非常謹慎小心。


    【再回到羅慧娟身上。】

    1999 年 11 月,羅慧娟在新加坡參加潛水活動,耳膜嚴重受傷,導致完全失去聽覺。

    事情過去兩週後,周星馳從記者口中得知消息,他向記者要了有關的新聞報導。然後寫了一封短簽:“娟妹,得悉意外,甚表關心,祝早日康復!”

    羅慧娟收到時,說了一句:“患難見真情!”

    順便說一下,羅慧娟是真正的基督徒,她從不怨恨任何人,後來還對朱茵毫無成見,心胸讓人佩服。


    此事發生一年後,周星馳偕同母親、妹妹出席某活動,無意間遇到了許久未見的羅慧娟。

    這次偶遇立刻成了媒體採訪焦點,有記者要求周星馳與羅慧娟合影。周星馳當即說,這要徵得娟妹的同意。

    在娟妹點頭後,周星馳才敢著坐到羅慧娟身旁合照。


    “曾經有一份真誠的愛情放在我面前,我沒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時候我才後悔莫及,人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如果上天能夠給我一個再來一次的機會,我會對那個女孩子說三個字:我愛你。如果非要在這份愛上加上一個期限,我希望是……一萬年!”


    這段風靡大陸的台詞是怎麼想出來的呢?周星馳說是在拍攝《大話西遊》時,自己坐公車時想的,而且是自己“私人感情上的感悟”。當時他和朱茵正在分手邊緣,不知是不想和朱茵分手,還是懊悔錯過羅慧娟?不是 A 就是 B ,大家自己想吧。


    娟妹曾經說過,搞不明白為什麼她對周星馳一片痴心,想跟他結婚生子,周星馳卻當她神經病。




    去年,周星馳的《西遊降魔》上映,其中舒淇對文章說了同樣的話,而文章的回答是:“神經病!”

    以此紀念娟妹,她已經去世了。


    【和梁朝偉一樣要為個人形象費煞思量】

    儘管周星馳早前大紅大紫,拍的電影幾乎年年高居票房榜前十位,但從來沒有拿過任何獎項。

    可能對香港金像獎來說,早期的周星馳就是個暴發戶。有誰願意承認一個笑星的演技?


    周星馳整個人都很奇葩。奇葩點之一,是他寫日記。

    身為香港人,基本寫字都會用粵語,比如常用“咁”“系”之類的字眼,但周星馳用的是文言文形式。

    下面是周星馳很早以前寫的《一周日記》,大概寫於 1992 年左右。


    星期一:

    《鹿鼎記》重播,發覺林俊賢等昔日在劇中只做兵丁,而我自覺已算好彩,入無線後,只做過半年咖哩啡(龍套),之後我就做《四三零穿梭機》兒童節目主持。重看昔日劇集,我發覺劉德華與梁朝偉外型變化不大,華仔比以前憔悴消瘦,但更有型。我自己則憔悴了,卻無型。我與偉仔一樣,為奠定個人形象費煞思量。

    星期二:

    我的喜劇形像已被大家認同,本來對一位演員來說已是成功的必備條件,但我卻認為不足夠。因為我覺得自己經常演同一類型的角色,沒有什麼變化,就好像潮流一樣,很快會過時,所以我希望嘗試不同類型的角色,好使觀眾知道我並不單只是搞笑的小子而已。

    星期三:

    我最佩服周潤發,他演什麼類型的角色,觀眾都受落,所以我要以他為目標,希望可以做到他的成績。

    星期四:

    據聞台灣片商最近以聯手購買港片的方法,以壓低港產片的價錢,而且更定出一條新例,就是不再以自負盈虧的方式合作,而要和香港片商分擔責任。我認為台灣片商有次新例,是為保障他們的利益,實屬無可厚非,香港片商要謀對策,亦只能拍多一些高質素的電影,希望可以沖出亞洲,發覺多些新市場,這樣便無需過分倚靠台灣。

    星期五:

    對於被準港姐偷吻一事已成過去,我也不想多提,既然又不是什麼難以容忍的事,而且彼此同屬無線,也算自己人,所以絕不會成為緋聞看待。

    星期六:

    做藝人很容易因過勞惹上肝炎,所以有空我也會全身檢查,並且打定預防針,這樣才不會令身體出事,健康是最重要。


    看得出,周星馳是情商低,不擅長人際關係。但是論智商是聰明人,非常聰明。

    在《唐伯虎點秋香》裡扮演石榴姐的苑瓊丹這麼形容周星馳,“他太聰明了。平常的事還好,凡是有關電影,沒有人比他更聰明,可以幾天不睡研究那些鏡頭,聰明成這樣子偏又勤奮,不成功才怪!”

    不過說到私交,苑瓊丹說:“我們和他基本沒法溝通。他是那種天生 IQ 就高的人,很難和他談得來,小學生和大學生怎麼交流?他就是個外星人。”

    同樣看法的還有電影製作搭檔朱家欣,直言和周星馳合作有過不愉快,因為“周先生的思路實在轉得太快了,我們需要非常多的人工才能跟得上他思路的跳轉。”


    幾乎所有跟周星馳合作過的人,都不得不承認,一般人根本跟不上周星馳的思路,普通人是從一說到十,但他開口就是十,省略了其中的一到九,所以有時別人根本不明白他在說什麼。

    他的嘴巴永遠跟不上他的腦子。

    如果你看過他三個以上的採訪視頻就會知道,周星馳不是個善於表達的人,有時候說不出來著急,就手腳並用做手勢。


    周星馳的情商低,還在於他不諳人情世故。

    2005 年他宣傳《功夫》,接受央視《面對面》主持人王志的採訪,王志問:“你這麼有錢過不了普通人的生活。”周星馳說拍電影是出於喜歡,但平時過的就是普通人的生活。

    王志又問:“難道你這麼有錢了,還會回去吃方便麵嗎?”這其實是個非善意的問題,但周星馳卻很認真地回答:“其實我不但喜歡吃方便麵,上海拉麵我也喜歡,我還喜歡吃牛排……”而且是超級認真的回答。


    可能有人認為他是故意裝不懂,可在去年柴靜採訪時,提到有人說周星馳“連一根針掉在地上都會管”,這本來就是形容他做事認真,正常人都應該聽得出來。他卻把它當成真話,趕緊澄清:“亂說,是誰說的?”等柴靜說這是誇你認真時,他才高興地說,誇我認真嗎?那就好啊。


    很多節目裡他都是沒聽懂人家的意思,就是很平常的意思,普通人都能聽出來那種,他卻聽不出來。有時候主持人故意拋給他的梗,本來是用來活躍氣氛的,他都接不住。所以節目很容易冷場。

    在人情世故方面,周星馳的思維真的跟他的電影一樣,是神一樣的罕見存在。




    跟華仔站在一起,星爺確實要為個人形象煞費思量了


    【逃過了向華強,沒逃過廣電總局】

    1995 年《大話西遊》上映,票房慘敗,周星馳自立門戶首次創辦的彩星電影公司宣告倒閉。

    據劉鎮偉說,那段時間周星馳都不敢正視劉鎮偉。“香港觀眾都覺得被騙了,他們沒想到,原來周星馳還可以談愛情,《西遊記》這個故事還可以用悲劇的方法解讀。”

    但周星馳不甘心,又跟劉鎮偉拍了《回魂夜》,結果票房還是不如人意。


    兩部電影失利,周星馳不得不繼續跟王晶合作,回歸屎尿屁,拍了《百變星君》。諷刺的是,《百變星君》票房好得一塌糊塗。這個事實動搖了周星馳的信念,之後他連續拍了幾部自己不喜歡但票房很高的電影。




    長期的貧窮潦倒,讓周星馳非常缺乏安全感,好不容易得到做演員的機會,他很怕再失敗,怕回到從前的日子,每一部片子的票房失敗都讓他很緊張,特別沮喪。

    他寧可不惜自毀形象來達到搞笑效果,因為這樣,很多人都認為周星馳不是帥哥。“我怎麼能跟譚詠麟、劉德華、周潤發那些靚仔明星比?他們是影迷心中的偶像,我只是一個醜陋的性格演員。我有一次去看我主演的電影,那些觀眾一面笑,一面罵我是衰人!”


    但靠打工賺了幾部戲的片酬之後,周星馳又成立了星輝公司,自己開拍《食神》,不再給別人打工。作為星輝公司的創業作品,《食神》票房還算不錯,而且開創了一條中國美食 + 中國功夫的新路。


    接下來,周星馳有些搖擺,他不知道是該去好萊塢闖闖看,還是繼續留在香港發展。那幾年他接片基本是在還以前的人情債,《算死草》《行運一條龍》《千王之王 2000 》,全是在幫忙捧新人。

    而那些新人都在學周星馳的無厘頭風格,這讓周星馳更加苦悶,他覺得不能再這樣下去。然後就有了《喜劇之王》。


    但香港電影的黃金年代已經過去,雖然《喜劇之王》是當年香港票房冠軍,但票房不到 3000 萬,金像獎還是照樣看不起周星馳,連一個提名都沒給。

    “我覺得最好的東西是'笑中有淚',《喜劇之王》是一個嘗試,我覺得已經夠了,因為你不能完全自我,還要考慮到票房和市場,我不敢拍成徹底的悲劇。拍電影是很現實的,觀眾開不開心,才有人決定是不是繼續投資給你拍電影。”

    周星馳原本是打算把《喜劇之王》拍成悲劇結局,也就是說,尹天仇做了臥底真的死了。

    很快,全世界都成了好萊塢的天下,周星馳打算拍自己的大片,《少林足球》。這一年他已經快 40 歲了。

    因為是特效片,需要大量投資。而為了讓周星馳繼續回來做小弟,向華強把所有香港的大佬都威脅了一遍,不准給周星馳的電影投資。

    最後是同樣有深厚背景的林小明站出來,拉了周星馳一把。

    2002 年,《少林足球》橫掃金像獎,但是,周星馳是搭車去拿獎的。

    林小明的太太上台領最佳影片獎時,差點失聲痛哭,她說:“所有人都以為我們傻了,但是事實證明我們做對了。”後來是主持人曾志偉看情況不妙,搶過話筒打斷她說話,因為向華強就坐在下面。

    林小明太太當時的失態,可以看出她有多大壓力,更不要說單挑大樑的周星馳了。

    周星馳上台拿最佳導演獎時,把那些幫助過的人都感謝了一遍,包括李修賢。

    當然排在首位的是李小龍。周星馳愛李小龍,這是全香港人都知道的事情。


    《少林足球》投資 4000 萬港幣,全球票房 4300 萬美元。更重要的是,《少林足球》的成功引起了美國哥倫比亞公司的注意。

    但《少林足球》並不是一帆風順,在中國大陸,這部電影被禁了,本來《少林足球》可能創造《英雄》那樣的奇蹟。與此同時,星輝公司所有在大陸的業務也全部被禁。

    周星馳逃過了向華強,沒逃過廣電總局。

    他當時按廣電總局的要求,親自寫了好幾封檢討書。說得不好聽一點,就跟孫子一樣。

    而且應廣電總局要求,周星馳參加了各種各樣的內地活動,什麼金雞百花華表獎,去各個地方做頒獎嘉賓,甚至要給潘長江、趙本山等內地喜劇演員做陪襯。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找找那段時間周星馳參加內地各個頒獎禮的視頻,可以看出他有多鬱悶。

    但周星馳還是周星馳,他依舊保持沉默。不管外界怎麼猜測《少林足球》被禁的原因,他一言不發。

    後來是韓三平走關係,才解禁了星輝在大陸的業務,然後有了《功夫》的合作。


    【超級悶騷巨蟹男選女主角必須選水瓶座的】

    在說《功夫》之前,我們先來揭開 818 周星馳的內心。

    為什麼他的電影裡總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初戀女學生片段呢?因為他絕對是個巨蟹悶騷男,嚴重懷疑有著強烈的初戀情結。


    第一個初戀出現在《食神》

    胖子:“影迷送花給你”

    星爺:“是誰?”

    胖子:“是個女學生,斯斯文文,等你很久了”

    於是星爺就開始回憶起自己純情的學生時代。


    第二個初戀是《行運一條龍》

    36 歲的周星馳又在裡面演個學生哥,一直暗戀鄭秀文飾演的 Candy ,看見初戀情人和別人戀愛後心碎的周星星,從此變成了花心浪子。


    第三個初戀是《千王之王2000》

    林熙蕾在裡面扮演的角色名字就叫“初戀”。


    第四個初戀出現在《喜劇之王》

    他把張柏芝打造成一個學生妹子,而他自己也穿著學生製服,好像學生哥。


    《喜劇之王》裡,“初戀”一詞的出現頻率很高。

    大家應該記得這句台詞吧?“初戀呢,其實在我們很小的時候就已經有了,例如我們還是 BABY 的時候,看見了奶嘴就想要去吸它,這也是一種愛的表現。”

    還有《喜劇之王》開頭那個有錢龍少,在夜總會包廂裡四處撒錢,“我要找初戀啊!初戀啊!”


    後來周星馳去香港大學參加講座對談,終於解開了初戀謎團,原來在學生時代,周星馳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初戀,而女方是水瓶座。


    於是《行運一條龍》裡有一段星爺自己的描述:“水瓶座就像一隻口小肚大的瓶子,雖然很難把手伸進去看個究竟,可一旦你進入裡面後,就會發現很大,甚至有森林,還可以在裡面打滾。”


    你說他幾十歲的人了,還始終不忘初戀是水瓶座,是不是很悶騷?

    甚至他悶騷到什麼地步?在《功夫》開拍之前,宣布女主角必須是水瓶座的。

    黃聖依能入選,她是水瓶座應該是原因之一。

    包括在周星馳的個人公開檔案上,他給自己的星座填上:月亮星座是水瓶座。

    真是死活都要和水瓶座扯上關係,太悶騷太奇葩了!




    當然,真正拍《功夫》不是因為水瓶座,而是因為周星馳的懷舊情結。

    在工作時,周星馳是個苛刻到不近人情的傢伙,對他自己也是一樣。

    《喜劇之王》當年拍了七十幾組文戲,連老搭檔吳孟達都理解不了。

    拍《少林足球》,高成本迫使周星馳對自己要求更加嚴格,連角色說話、走路姿勢都要從不同角度拍攝 10 多遍。他自己在開拍前整整半年,每天練球兩小時。

    他身邊的人說,周星馳什麼特殊興趣愛好也沒有,不去旅遊不去享受,近乎清心寡欲。

    香港媒體都知道,周星馳沒什麼好偷拍的。“私底下的他並不搞笑。他很孤獨,又很少說話,最多也就是跟朋友吃個飯或者自己出去騎自行車,跟拍他好無聊,都是做同樣的事情。”


    做同樣的事情,是因為周星馳從小到大喜歡什麼都是從一而終。

    小時候他媽媽給他買過一件白T恤,他很喜歡,然後就一直買白T恤,導致香港狗仔每次寫稿子的開頭都是——星爺又穿著他最愛的白汗衫。


    拍《功夫》也是出於固執的長情,他愛李小龍愛了幾十年,愛功夫和漫畫愛了幾十年。

    他對李小龍的愛,超越了性別和空間時間,所以一定要拍《功夫》。


    周星馳說過,自己之所以有這一天,是因為李小龍。

    小時候家裡除了媽媽只有姐姐妹妹,彼此共同話題很少。後來看了李小龍的電影,“李小龍對我來說就是神仙。”

    一個陽剛的功夫高手,讓周星馳從女性化的家庭中跳脫出來。後來去學校唸書,校長問他有什麼特長,周星馳告訴校長:“其實我的強項是功夫。”

    在整個《 430 穿梭機》的幾年苦熬時光,周星馳就是天天想著李小龍,才堅定住自己要做一個演員的信念。李小龍沒有為他做過什麼,他卻惦記了大半輩子。他尊敬所有值得尊敬的人,從來都是。

    有些人說周星馳對他不好,其實那人應該想想自己是不是值得被尊重。


    2001 年拍攝《少林足球》,周星馳特地調教陳國坤模仿李小龍,其中有一段對白。

    陳國坤:“不好意思各位,我要歇一會了。”

    周星馳:“不要緊的,你只是人離開,精神永遠都會在這裡。”

    他不捨得讓大家忘記李小龍。


    陳國坤因長相與李小龍相似而被周星馳挖掘,他說星爺要是生氣,只要他一做李小龍的樣子,星爺就不生氣了。

    這得愛到什麼地步啊?


    年少時周星馳學過 3 個月功夫,後來家裡沒錢交學費就沒再繼續學。

    成名後,周星馳跟過黃淳樑師公學習詠春。黃淳樑是李小龍的師兄,等於周星馳是李小龍的師侄,千方百計跟李小龍扯上關係。

    連死對頭王晶都說過,其實周星馳想拍一部關於李小龍的功夫電影,早在 1992 年時就在想了。


    那個小男孩的功夫夢,一做就是三十年。

    他對所有接觸過李小龍的人都很羨慕,所以《功夫》找來了當年演功夫片的元秋、元華和梁小龍。


    2003 年 6 月份,《功夫》在上海開機。為什麼選上海?因為周星馳當時以為上海是他的家鄉,因為他父親是上海人(其實他父親是寧波籍)。

    這樣一部電影,周星馳當然不能搞砸,“我希望這部電影的每個鏡頭都是別人沒看過的。”

    以前周星馳的電影,最出彩的是對白,但這次他提出用動作取代對白。“可以用動作的,就用動作,實在用不了才用對白。”




    功夫劇本,周星馳的字和畫都好幼稚。


    【這部電影拍完周星馳的頭髮徹底白了】

    拍《功夫》時候還發生了一件事,有香港媒體報導說,周星馳在上海召妓。

    在這之前,在向華強的操控下,香港電影圈已經有了抹黑周星馳的言論,但周星馳從來沒有做出過任何回應。

    但這次他很激動地站了出來。

    這也周星馳的死穴。你可以罵他人品不好,性格不好,脾氣不好,演戲不好,他都可以當沒聽見。但要是說他私生活亂搞,他就忍不了。

    就像有香港媒體報導說他跟于文鳳激吻,周星馳就要告上法院。真是個怪咖 ~


    所以當他知道召妓的新聞後,那叫一個激動,平時沉默低調的他強烈要求雜誌公開道歉。


    最後雙方鬧上法庭,周星馳說,這件事影射他是不道德的人,因此對他構成嚴重的誹謗及虛假指控,令他覺得極度憤怒、苦惱及尷尬。(為什麼我忍不住笑了,感覺周星馳好萌啊……)

    最後當然是周星馳勝訴了,但媒體也只是像徵性地賠錢道歉了事。這種事情,娛樂媒體再怎麼敗訴,也不會傷及根本。


    這讓我想起《九品芝麻官》裡的一段情節。

    吳孟達:“十三叔,他們說你勾結江洋大盜,販賣軍火,推老婆婆下海,還強奸了隻母豬。”

    周星馳:“我絕對沒強姦母豬!”

    看到了吧,面對種種人品指控,他完全不在意,只激動地回應了一個私人問題。人家在乎的是身體清白。


    《功夫》前後發生了三件事,吳孟達,洪金寶和黃聖依。


    首先是吳孟達。

    很多人都說“周星馳人品很差,連吳孟達都和他決裂了。”作為論據,他們說周星馳原定找吳孟達出演,後來取消了,讓吳孟達損失了百萬收入。

    這件事且不說真假,就算是真的,也算不上人品問題,拍電影臨時調整的事情多了去了。何況連吳孟達自己都出來澄清,《功夫》是因為非典(SARS)延後,吳孟達自己又跟別的劇組簽了合約,就沒能再合作,這關周星馳什麼事呢?


    然後是洪金寶。

    洪金寶和周星馳拍《功夫》鬧出矛盾,洪金寶憤然離組,四處說周星馳壞話。話說得很絕:“不可以當自己是人,別人是狗。”

    周星馳對《功夫》非常看重,只要一點不完美他都會重拍。

    洪金寶的問題在於,他一直把自己視為香港武行界的大哥,但周星馳拍戲時不論大哥小弟,只求盡量完美。

    於是,劇組拍到一場打戲,動作指導洪金寶拍了三條,覺得可以了,但周星馳希望再拍,洪金寶臉色就不太好看,後來拍了十多條,周星馳還是覺得不夠好,洪金寶當即發飆了,認為周星馳在這麼多人面前沒給他面子,不尊重前輩。


    但是洪金寶擔任《功夫》的武戲導演,片酬是 100 萬美元,走的時候,《功夫》拍了不到 1/3 ,他帶走 20 萬美元片酬。而且回去香港放話,不許哪個武行班底接周星馳的活兒。

    最後幸虧是美國投資方出面找到袁和平來救場,袁和平的片酬仍是 100 萬美元,立馬超了預算。

    袁和平的武打風格和洪金寶非常不同,但前面的戲不可能重拍,大家只能硬著頭皮繼續下去。

    等到《功夫》上映,洪金寶又冒出來拿走了一筆可觀的分紅,大概 400 萬左右。


    拿到錢的洪金寶馬上變了態度,有人再問起他跟周星馳鬧矛盾,洪金寶回答壓根沒這事情。


    周星馳行走江湖多年,深知金錢乃萬惡之源,後來不愛接觸人,估計也是因為見識了太多人性醜惡。

    周星馳這樣的性格,如果不是才華出眾,在社會上會混得很慘。即使是現在有錢有名,他也不是很開心。




    周星馳因為《功夫》手寫給觀眾的信:

    “拍一齣功夫片是我多年以來的夢想。今次有幸和多為影壇前輩及出色的工作人員合作,實踐我的夢想,我感到十分高興。更令人鼓舞的是,《功夫》一片獲得觀眾及電影人的讚賞,證明大家的心血沒有枉費。最後希望大家在欣賞這套 DVD 之餘,更能領略《功夫》的精神。”

    星爺簽字一直是圓的。


    最後是黃聖依。

    關於她跟周星馳鬧的矛盾,基本沒什麼可說的,明眼人都知道是怎麼回事。她現在跟著楊子混,混成什麼樣,有目共睹。


    不如來說說《功夫》這部電影。

    一般的功夫片都是A打敗 B,B又打敗C,總結下來就是以強勝弱。


    但是《功夫》的最後一句話徹底讓火雲邪神心服口服。這一幕就把這部電影提升到一個高度“見自己,見天地,見眾生”,仁者有大愛,修成了絕世高手,卻不是為了持強凌弱。


    周星馳跟陳凱歌、張藝謀等人不同之處,在於周星馳始終保持可貴的孩子氣。包括他把棒棒糖堂而皇之地放大了推到觀眾的面前,童真得理直氣壯。

    說起這棒棒糖,《西遊降魔篇》裡扮演陳玄奘(文章)師傅的演員(程思寒)說:“他就站在鏡頭前,手裡拿著一個棒棒糖,一邊吮一口一邊說——還差那麼一點點,還差那麼一點點。”


    還有一點可能大家不一定會發現,《功夫》的主題曲是周星馳自己作曲和編曲的,他把旋律音符記在腦子裡,然後哼給相關人士聽,再把樂譜寫出來。(補充:少林足球時期亦同,周星馳哼給盧冠廷聽,由盧冠廷譜出男兒志及踢出一個未來)

    《功夫》幾乎囊括了他所有的企圖心。包括他的人生觀世界觀。

    這個痴迷武功如來神掌,想要維護世界和平的小男孩,當然是他自己。


    《功夫》上映十週年,要轉製成 3D 重映。有人說星爺圈錢,其實是是影片版權方索尼哥倫比亞公司的決定,掙得錢都歸哥倫比亞,跟周星馳毫無關係。


    國內很多影迷認為《功夫》跟周星馳以前的電影不一樣,不那麼好笑了,也沒了深度。但國外對《功夫》的評價非常搞, IMDB 上 8 分的華語片,實屬難得。

    包括斯派克李,在紐約大學教了 15 年電影,每個從他手下畢業的學生都會收到一份必看電影清單,裡面就有周星馳的《功夫》。


    而對於我來說,每次看到《功夫》片後出現的字幕:

    主演 周星馳
    編劇 周星馳
    監製 周星馳
    導演 周星馳

    我都感非常到驕傲,又有點想哭。

    這部電影拍完之後,周星馳的頭髮徹底白了。這是他自己說的。


    期間還發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功夫》在北美和歐洲都上映了,那年周星馳媽媽去荷蘭旅遊,走出酒店看到大樓外面掛著一張很大的《功夫》海報。

    在人生地不熟的異國他鄉,星媽看到自己的兒子那張熟悉的臉,印在大大的海報中間,她的眼淚當場就流下來了。

    她事後說,那一刻她真想告訴所有經過的路人,“你們看,那是我兒子。”

    她在那裡呆呆地看了很久很久,連錢包被小偷給偷走了也沒發現。


    【還在迷茫的童年世界裡找不到出口】

    《 People 》雜誌 把星爺列為“全球最性感鑽石王老五”,跟湯姆克魯斯排在一起。

    在 IMDB 上,《功夫》的評分和評價可以說非常逆天,目測所有華語片沒有比《功夫》的 User Review 更厲害的了,而且美國觀眾都在喊著要看續集。

    美國投資方當然更是這麼想,趕緊開拍《功夫 2 》。但周星馳去放棄了鞏固北美市場的機會,跑去拍了《長江七號》。


    在說周星馳為什麼改拍《長江七號》之前,先說說《功夫》在香港金像獎上的表現。

    第二年金像獎,《功夫》共獲 16 項提名,很多人都拿了獎,就是周星馳沒有拿到最佳導演獎。

    金像獎主席文雋認為,周星馳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拿最佳導演獎的爾冬升拍的《旺角黑夜》比周星馳強了不止一點兩點。

    事實上,周星馳也很不喜歡文雋,儘管他向來不願議論是非,但很早以前說到文雋時,周星馳說:“大家都不是一個層次,無謂多說。”這是周星馳非常難得表明自己對某個人的不屑。

    當然,這裡要特別註明一下,文雋以前是跟著向華強混飯吃的。


    另外跟文雋不合的,還有一直被金像獎冷落的張國榮。不對,應該這麼說,文雋一直對張國榮有偏見。

    這一點,資深榮迷多少都知道,以前在榮吧(補充:張國榮在百度的討論區),文雋還被封為頭號公敵。

    這是題外話,就不展開說了。


    之後幾年,周星馳都沒再出席金像獎,連《長江七號》徐嬌拿下最佳新人,他也未出現。《西遊降魔篇》更是和內地班子合作,片子沒有港味,從此和香港影壇漸行漸遠。

    就連《少林足球》拿獎,也和投資人有些關係。當時金融風暴,香港經濟蕭條,所以香港政府高官張敏儀在將獎座頒給周星馳時說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 “我很高興頒這個獎給你,因為你令很多香港人在不開心的時候都可以笑。”


    如果周星馳憑《功夫》拿到最佳導演獎,他應該會上台講一段關於自己跟李小龍的故事吧?

    可惜我們不會再有機會聽到了。


    為什麼內地基本沒人批評周星馳?都是香港導演在罵他?因為香港人習慣抱團北上,但周星馳是個沒有派系概念的人,他從來不當大哥,也不跟人攀交情,這讓那些香港導演很不滿意,覺得周星馳太沒人情味了。

    明白這些,可能也就不奇怪周星馳為什麼要回浙江寧波尋根了。

    周星馳非常戀家,檔案寫最喜歡的地方是“家裡”


    他來浙江拍《長江七號》,很多人對他印像很好。下面這個是當時浙江本地論壇裡一個網友發的帖子:


    snsn2010 1115 樓 2013-11-07 19:34:23

    星爺來過杭州,主辦方請他坐船遊覽,船上有個粵廚做了飯。他覺得很好吃,非要請廚師出來見面,謝謝他,廚師都很吃驚這麼尊重他。


    現在繼續來說周星馳為什麼要去寧波拍《長江七號》。


    他的父親祖籍寧波,這裡是他父親的出生地,周星馳雖然從小跟母親生活在一起,但他記得自己跟父親在一起的有限歡樂時光。

    也許,周星星真的沒有長大,心裡一直住著個小孩。他總是喜歡這些東西,看漫畫書,棒棒糖,喜歡練功夫。

    也許是在成人世界裡受到太多的挫折,他才用冷漠的外表與人隔絕,但是不經意間就暴露了孩子本性。

    這個平日少言寡語的男人,只有在談到動畫片時才會滔滔不絕。


    關於父親,周星馳在很多次公開場合都說起過一件事,小時候他要買玩具,爸爸答應買,但是媽媽不肯。

    可能就是這樣,所以星仔永遠記得爸爸的好吧。這件事,不知道他說了多少回。

    當然也可能他跟爸爸在一起的時間本來就少,記憶中能記住的,可能只有少少的一點點,他每次都要當獻寶一樣拿出來炫耀一番。


    很早期的報導裡他說過“我今天跟媽媽住,明天又被爸爸接過去,後天又要去投靠外婆家。 我懷疑他的嚴重缺乏安全感,是由這段經歷來的,從小被父母拋來拋去的孩子,不知道自己歸屬在哪裡。


    幼兒園時,他很爸爸住過一段時間,所有細節他都記得很清楚。

    長大後,他在電影裡幾乎都是單親孩子或者孤兒,很少有父母雙全的人物背景。

    而且在電影裡他刻畫了很美好的父子情,我一直覺得這和他童年得不到父愛有關。

    小時候同學稱他是“沒有父親的野孩子”,怪不得星仔不再讓媽媽接他放學了。

    從《他來自江湖》裡便開始改戲,把一對普通的父子改成一對很像朋友的父子。


    到了《長江七號》,他讓徐嬌反串演父子。

    童年時代父愛缺失一直是周星馳的遺憾,也成為拍攝《長江七號》的動機。


    他來到寧波,尋根問底找到父親的舊宅,第一個電話也是打給人在香港的爸爸,隔著半個中國說:“爸爸,我現在在你當年住過的地方。”

    他做那麼多事,無非想得到他爸爸一句肯定而已。

    沒見過比他更傷感又孤獨的小孩。


    還有《長江七號》裡那場父子兩人在破房子裡把打蟑螂當遊戲的劇情,這是周星馳的親身經歷,也是他爸爸小時候留給他僅存無幾的珍貴回憶。

    他都把它拍進了電影裡。

    他總是不厭其煩的說起小時候的事。他太懷舊了,太重感情了,所以很容易自苦。


    “如果我做一部卡通片出來,你會去陪我看一次嗎?”
    “我爸爸說會陪我看一次的,我非常期待。”

    年過 50 歲的中年男人,大家都在成人世界裡爭權鬥富,他似乎還在迷茫的童年世界裡找不到出口,從來沒有沾染上中年男人的絲毫猥瑣氣。


    我忍不住想,如果他有孩子,他在孩子的眼睛裡應該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吧。


    如果看完周星馳的成長經歷,你才會明白這部為周星馳帶來眾多罵名的電影背後的含義。

    周星馳忍心讓至尊寶拋棄紫霞,卻不忍心讓父親離兒子而去。

    “好萊塢對我不重要,這部片子對我來說很重要。”他做了這麼多,就像一個向父親索取小紅花的孩子。


    曾有人說過,“周星馳只有兩個年齡:一個是 5 歲的小男生,一個是 100 歲的老人家。”

    一方面似老者般通透,一方面如孩童般單純。這種仙風道骨又童真禁慾的氣質在《長江七號》時期達到了巔峰。

    過去的生活塑造了周星馳,也牽扯著周星馳,並難免讓他悲傷。

    有一次,一個女記者採訪完周星馳,請他在一張照片背後寫一段話留念。據她回憶,有那麼一刻,周星馳露出難過的表情,然後歪歪扭扭地寫下了這幾個字:「為什麼堅持,想一想當初。」



    對於我們這代人來說,也許周星馳真的是無可取代的。

    年幼時,我們只把他的電影當成笑話,一個人躲在被窩露著頭咯咯地笑;

    稍大一些,把他的電影當做勵志片,每個電影中的小人物都好像有自己的影子;

    再大一些,我們把他的電影當做文藝片,偶爾思考眼淚和微笑哪個更重要;

    等我們老了,他的電影是一部部紀錄片,回憶星爺帶我們走過的那些青春、成熟和回不去的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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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抖音鑽石轉抖幣 在 《絕對零域》 ξ槍剎〃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9-19 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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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抖音鑽石轉抖幣 在 《絕對零域》 ξ槍剎〃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9-12 18: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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