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投訴信範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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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投訴信範例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Pazu 薯伯伯,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一人一信,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廣播處長行政失當 文:薯伯伯 近日香港電台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壓,一個完全無廣播經驗、政務官出身的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李百全,居然目中無人,企圖以強力手段去肅清異己。香港電台成立 93 年,難道要毀於李百全的手中? 我呼籲大家拿起紙筆或鍵盤,一起寫信,表達不滿。到了今時今...

  • 投訴信範例 在 Pazu 薯伯伯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25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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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一信,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廣播處長行政失當

    文:薯伯伯

    近日香港電台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壓,一個完全無廣播經驗、政務官出身的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李百全,居然目中無人,企圖以強力手段去肅清異己。香港電台成立 93 年,難道要毀於李百全的手中?

    我呼籲大家拿起紙筆或鍵盤,一起寫信,表達不滿。到了今時今日,不要再問寫信有甚麼用,因為不寫就肯定沒用。即使政權不會妥協,但我們要把投訴信的數目,留在歷史的記錄當中,讓人知道我們起碼有表達過不滿,看著 RTHK 近百年的基業毀於李百全手中,我們拒絕坐視不理。

    ———

    電郵主題:投訴香港電台行政失當,違反《香港電台約章》
    (除了寫「投訴」,可以改用不滿/強烈不滿等字眼,也可以把《約章》改為《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致:申訴專員公署 complaints@ombudsman.hk、香港電台 ccu@rthk.hk、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ccibenq@cedb.gov.hk

    投訴內容的要點如下:

    1. 必須在電郵起首,清晰寫明要投訴香港電台行政失當。
    2. 投訴對象是廣播處長李百全及助理廣播處長區麗雅。
    3. 李百全及區麗雅行政失當的原因包括:

    A. 涉嫌濫用職權,多次無故抽起節目,未能提供公共廣播服務,令市民無法按原定時間表去收看節目。
    B. 例子一:原定於 2021 年 3 月 11 日晚上 8 時播出的《議事論事》,播出前不足一小時突遭抽起,令觀眾無所適從。
    C. 例子二:原定於 2021 年 3 月 12 日晚上 7:10 播放《The Pulse》 ,8時播放《鏗鏘說》,最終兩個節目的播放時間對調,但直到 7:12 才在熒幕上宣佈對調的決定,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第 12 章 11 節〈節目調動〉的規定,令本來打算在 8 時收看《鏗鏘說》的觀眾,因突然的改動而錯失了收看的時機。
    D. 例子三:無故抽起《香港故事》有關周冠威的專題,而該專題早已在媒體上宣傳。
    E. 例子四:《卓越教育》報導香港特殊教育,但廣播處長李百全卻在毫無解釋的情況下無故抽起節目,令香港大眾少了一個可以了解香港特殊教育的情況,辜負節目製作人、受訪者及觀眾的期望。

    4. 《香港電台約章》列明,香港電台應享有編輯自主,並應為公眾提供自由表達意見的平台。

    5. 李百全及區麗雅涉嫌濫用職權、不按程序辦事、處事過程欠缺透明度、沒有合理原因而抽起節目,令觀眾極度失望。

    ———

    為方便大家 copy and paste 以上電郵,一句過再寫一次:
    complaints@ombudsman.hk, ccu@rthk.hk, ccibenq@cedb.gov.hk

    在投訴信裡,可以用以下形容詞來表達對廣播處長李百全及助理廣播處長區麗雅的不滿:

    濫用職權
    玩忽職守
    有欠公允
    偏離方向
    行事偏頗

    注意:由於申訴專員公署的規定,投訴不能匿名,必須以可識別的身份進行投訴,而投訴人本身是受屈之人或其代表,例如是受到影響的港台觀眾。

    寫信要自己寫,每封都有不同,效果才會更佳,以下是投訴信範例。

    ———

    致:申訴專員公署
    副本:香港電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主題:投訴廣播處長李百全行政失當,違反《香港電台約章》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我是香港市民,亦是香港電台的忠實觀眾,近日因香港電台的節目頻繁調動,對我使用該公營機構服務時大受影響,特來信申訴。

    香港電台本來在 2021 年 3 月 11 日 20:00 播放《議事論事》,在當晚七點多才忽然抽起,事前毫無通知,嚴重影響觀眾的預期。另外原定於 2021 年 3 月 12 日 19:10 播放《The Pulse》 ,20:00 播放《鏗鏘說》,但兩個節目忽然對調,卻要等到 19:12 才在電視上宣佈對調。

    《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第 12 章 11 節規定電視台若要調動節目,應採取合理措施去通知觀眾,香港電台在節目對調後才通知觀眾,明顯違反了相關規定。

    而另一節目《香港故事》本來有一個周冠威的專題,該專題早已在媒體上宣傳,最終卻無緣無故被抽起,相關決定由廣播處長李百全及助理廣播處長區麗雅作出。《香港電台約章》列明,香港電台應享有編輯自主,李百全及區麗雅干涉編輯自主,行政失當,濫用職權,除了違反《香港電台約章》,亦令我等觀眾極度失望,請申訴專員立案調查。

    香港電台電視部忠實觀眾
    XXX 謹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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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訴信範例 在 Pang Chi Ming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4-12-01 18: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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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仆街冚家剷

    如果你對此事表示憤怒,請按讚示意。
    請傳開去,他很需要大家的關注,謝謝!

    如有想尋求意見或未有律師援助的個案,可以與文化監暴聯絡
    hongkongshield@gmail.com
    或whatsapp到59344799

    網上投訴:http://bit.ly/1vK0QUc
    警察投訴熱線:2866 7700 / 2524 3841(監警會)
    投訴信範例:http://on.fb.me/11Ya9Sz

    要求警方停止濫權暴力,同意的話請對專頁讚好,我需要一萬人:https://www.facebook.com/StopTortureHK

    【警察認錯人都照拉 無辜市民受害】

    警察失控,又一無辜市民受害。
    他們發現認錯人都不理,疑為保面子照拉,該市民已多番表明警察認錯人。
    同行朋友問警察為何要拘捕他,警察不向市民被捕原因,違反警察守則。
    又不停扭壓他的手臂,大力整痛該市民,已多次說「好痛」,他沒有反抗,亦表明不會反抗,警察繼續扭他的手,還要落手銬。警察拘捕疑兇,沒有必要是不應落手銬,他們再犯規。
    多番追問被捕原因,有警察突然發難說:「解乜X野釋,警察唔洗解釋,警察大曬!」在場人士嘩然。

    如此執法,令人心寒!
    不要以為自己不佔中就沒事,現在在九龍行也有機會遭殃,無辜受害。
    請各位高度關注事件。

    【路經油麻地 結他手押上警車虐打】
    http://on.fb.me/1z4fm6o
    【晚餐後遭警截查 男子要露肚皮表清白】
    http://on.fb.me/1uXJrQY

    原片在Youtube
    http://bit.ly/1rGEjpT

  • 投訴信範例 在 Pang Chi Ming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4-11-26 18: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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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衰過爛仔,他們是香港差佬。

    另一條片段,可以看到警察衝前,用棍群毆市民。
    強烈譴責暴力,要求警方無條件釋放被打市民,及拘捕有關涉用暴力的黑警。如果你同意請按讚示意。

    反對警方再對市民使用任何暴力,我們需要你的支持,請你對專頁讚好!

    請大家一人一投訴警察
    網上投訴:http://bit.ly/1vK0QUc
    警察投訴熱線:2866 7700 / 2524 3841(監警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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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毆打示威者 單膝跪頸兜心揮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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