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投訴信例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投訴信例子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投訴信例子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投訴信例子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Pazu 薯伯伯,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一人一信,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廣播處長行政失當 文:薯伯伯 近日香港電台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壓,一個完全無廣播經驗、政務官出身的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李百全,居然目中無人,企圖以強力手段去肅清異己。香港電台成立 93 年,難道要毀於李百全的手中? 我呼籲大家拿起紙筆或鍵盤,一起寫信,表達不滿。到了今時今...

投訴信例子 在 Jolam 林作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3-05 07:17:50

這是我根據好友渾水提議拍的片。各位,我在這裡重申,不代表不參加拳賽(本人正多方進行諮詢,由於對拳擊過於陌生,但目前信心滿滿,因為本身就是運動員),但來多個辯論,絕對是對拳賽來說很好的前哨站。目前有媒體正在嘗試安排,無所謂,拭目以待。 我見到很多人認為我弱不禁風,我今晚會上載幾條入波片,告訴大家:我...

  • 投訴信例子 在 Pazu 薯伯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3-25 16:58:00
    有 1,317 人按讚

    一人一信,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廣播處長行政失當

    文:薯伯伯

    近日香港電台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壓,一個完全無廣播經驗、政務官出身的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李百全,居然目中無人,企圖以強力手段去肅清異己。香港電台成立 93 年,難道要毀於李百全的手中?

    我呼籲大家拿起紙筆或鍵盤,一起寫信,表達不滿。到了今時今日,不要再問寫信有甚麼用,因為不寫就肯定沒用。即使政權不會妥協,但我們要把投訴信的數目,留在歷史的記錄當中,讓人知道我們起碼有表達過不滿,看著 RTHK 近百年的基業毀於李百全手中,我們拒絕坐視不理。

    ———

    電郵主題:投訴香港電台行政失當,違反《香港電台約章》
    (除了寫「投訴」,可以改用不滿/強烈不滿等字眼,也可以把《約章》改為《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致:申訴專員公署 complaints@ombudsman.hk、香港電台 ccu@rthk.hk、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ccibenq@cedb.gov.hk

    投訴內容的要點如下:

    1. 必須在電郵起首,清晰寫明要投訴香港電台行政失當。
    2. 投訴對象是廣播處長李百全及助理廣播處長區麗雅。
    3. 李百全及區麗雅行政失當的原因包括:

    A. 涉嫌濫用職權,多次無故抽起節目,未能提供公共廣播服務,令市民無法按原定時間表去收看節目。
    B. 例子一:原定於 2021 年 3 月 11 日晚上 8 時播出的《議事論事》,播出前不足一小時突遭抽起,令觀眾無所適從。
    C. 例子二:原定於 2021 年 3 月 12 日晚上 7:10 播放《The Pulse》 ,8時播放《鏗鏘說》,最終兩個節目的播放時間對調,但直到 7:12 才在熒幕上宣佈對調的決定,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第 12 章 11 節〈節目調動〉的規定,令本來打算在 8 時收看《鏗鏘說》的觀眾,因突然的改動而錯失了收看的時機。
    D. 例子三:無故抽起《香港故事》有關周冠威的專題,而該專題早已在媒體上宣傳。
    E. 例子四:《卓越教育》報導香港特殊教育,但廣播處長李百全卻在毫無解釋的情況下無故抽起節目,令香港大眾少了一個可以了解香港特殊教育的情況,辜負節目製作人、受訪者及觀眾的期望。

    4. 《香港電台約章》列明,香港電台應享有編輯自主,並應為公眾提供自由表達意見的平台。

    5. 李百全及區麗雅涉嫌濫用職權、不按程序辦事、處事過程欠缺透明度、沒有合理原因而抽起節目,令觀眾極度失望。

    ———

    為方便大家 copy and paste 以上電郵,一句過再寫一次:
    complaints@ombudsman.hk, ccu@rthk.hk, ccibenq@cedb.gov.hk

    在投訴信裡,可以用以下形容詞來表達對廣播處長李百全及助理廣播處長區麗雅的不滿:

    濫用職權
    玩忽職守
    有欠公允
    偏離方向
    行事偏頗

    注意:由於申訴專員公署的規定,投訴不能匿名,必須以可識別的身份進行投訴,而投訴人本身是受屈之人或其代表,例如是受到影響的港台觀眾。

    寫信要自己寫,每封都有不同,效果才會更佳,以下是投訴信範例。

    ———

    致:申訴專員公署
    副本:香港電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主題:投訴廣播處長李百全行政失當,違反《香港電台約章》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我是香港市民,亦是香港電台的忠實觀眾,近日因香港電台的節目頻繁調動,對我使用該公營機構服務時大受影響,特來信申訴。

    香港電台本來在 2021 年 3 月 11 日 20:00 播放《議事論事》,在當晚七點多才忽然抽起,事前毫無通知,嚴重影響觀眾的預期。另外原定於 2021 年 3 月 12 日 19:10 播放《The Pulse》 ,20:00 播放《鏗鏘說》,但兩個節目忽然對調,卻要等到 19:12 才在電視上宣佈對調。

    《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第 12 章 11 節規定電視台若要調動節目,應採取合理措施去通知觀眾,香港電台在節目對調後才通知觀眾,明顯違反了相關規定。

    而另一節目《香港故事》本來有一個周冠威的專題,該專題早已在媒體上宣傳,最終卻無緣無故被抽起,相關決定由廣播處長李百全及助理廣播處長區麗雅作出。《香港電台約章》列明,香港電台應享有編輯自主,李百全及區麗雅干涉編輯自主,行政失當,濫用職權,除了違反《香港電台約章》,亦令我等觀眾極度失望,請申訴專員立案調查。

    香港電台電視部忠實觀眾
    XXX 謹啟
    日期

    ———

    🚥 【 Signal 及虛擬號碼相關文章】 https://www.patreon.com/posts/47057020

    🔑 【資訊保安文章整理,超務實長清單】 https://www.patreon.com/posts/46192115

    ▶️ 請訂閱 Patreon 頻道,支持不受干預的獨立創作及評論 | www.patreon.com/pazu

  • 投訴信例子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2-20 22:27:14
    有 789 人按讚

    這是我根據好友渾水提議拍的片。各位,我在這裡重申,不代表不參加拳賽(本人正多方進行諮詢,由於對拳擊過於陌生,但目前信心滿滿,因為本身就是運動員),但來多個辯論,絕對是對拳賽來說很好的前哨站。目前有媒體正在嘗試安排,無所謂,拭目以待。

    我見到很多人認為我弱不禁風,我今晚會上載幾條入波片,告訴大家:我身體,好fit。

    https://hk.appledaily.com/finance/20210220/AQW556DHZFHCRELP2FAFOGTZFA/

    //很久沒有一件是如此令人雀躍,知名城中富二代有機會上擂台,絕對是一件超越左中右紅藍黃綠任何意識形態的大事,全香港冇人討厭這粒花生,說不定間接實現了大和解。
    鍾培生來勢洶洶,對林作下挑戰書。林作一貫耍寶,讓人難以觸摸虛實,就咁睇,應該不應戰居多。他們兩位我都認識,所以評論這件事時,要利益申報一下關係。
    正如新垣結衣的代表作 - 「逃避雖可此但有用」。代入林作角色,如果他對我下戰書,我第一時間都會淆底,不過要搵一個好嘅落台階。
    第一個要考慮的問題,就是當別人對我們下挑戰書,為什麼只有Yes No兩個選擇,是不是可以跳出框架?社交媒體公關應變都是一門商業學問,我嘗試這樣回應,大家當做商學院學術討論:
    「親愛的鍾培生先生,我在社交媒體見到你對我下戰書,我正考慮,現在我會先到醫院做一個全身報告檢查。
    假若醫生不建議我做衝撞性運動,恐怕我未能赴約。何況俗語有云,身體發膚受諸父母,我和你打到血肉模糊,對於單親的我也不好受,我不想母親難過。(林作比較喜歡和母親互動,這個時候搬阿媽出嚟擋,非常切合林作的人物設定)
    作為一個出色的保險從業員,我也希望乘機向大家推銷購買醫療保險和意外保險的好處......(下刪1000字,現在林作的社交媒體都是推銷保險,一雞兩味,既sell保險也耍寶,亦非常切合林作本人的人物設定)
    所謂君子動口不動手,我和你在網上世界口角,不一定要動武。我本人就讀哈羅牛津,尖子一名,也曾做大律師,現在從事保險業,麾下百人。你鍾培生也是尖子,香港電競之父,亦是福布斯名人,我和你半斤八両。
    與其打到血肉模糊,倒不如我邀請你一起上港台視點31同場辯論,就辯論香港年青人的出路吧。我亦會邀請城中才子陶傑和港台顧問羅永聰擔任評審。你不必浪費1,000,000,這1,000,000大可直接捐出來做善事。我相信以我和你的背景和成就,辯論激發出來的智慧,能夠比香港年青人的價值,何止百萬,簡直天價。希望你能夠接受我這個邀請。」
    概念大致如此,文字可再潤飾。不過,做公關都講時機,現在林作錯過了最佳反擊時機,公眾對他的認知就是他避了鍾培生,唔夠膽應戰。鍾培生有備而來,講拳頭林作一定唔夠打,但係同場辯論,林作作為前大律師,至少可以一戰,當然鍾培生拍YouTube的口才也太差。所以一開始就不應該被鍾培生的拳擊邀約牽着鼻子走。不過講咩都冇用,現在有點太遲了。或許正面地看,林作總有一些神奇能力把負面的新聞扭轉,說不定他有一些必殺技,是我這門外漢掌握不了。
    世界改變了,社交媒體打破了公領域和私領域之間的界限,稍有名氣的人難免要為自己的名譽而戰。正如我在辯論擂台上,面對葉劉淑儀的挑戰,都要動腦筋,劍走偏鋒送花讚她,殺她一個措手不及。論口才,我辯不過她,她以前的對手是黃毓民。最難得節目沒有被搞砸,這節目收投訴信之多冠絕全港,利君雅就是一個例子。現在港台千瘡百孔,起碼,我沒有令港台雪上加霜,我的圓滑算做到少少功德。我不介意外面人把我看成變態佬,成大事不拘小節。
    我同情林作,面對挑戰,要考慮的東西可以很多,不過若他能夠和鍾培生上擂台,想必全香港都非常熱切期待。//

  • 投訴信例子 在 渾水財經Channel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2-20 19:28:08
    有 1,103 人按讚

    如果我係林作,會點回應鍾培生的挑戰

    很久沒有一件事如此令人雀躍,知名的2位城中富二代有機會上擂台,絕對是一件超越左中右紅藍黃綠任何意識形態的大事,全香港冇人討厭這粒花生,說不定間接實現了大和解。

    鍾培生來勢洶洶,對林作下挑戰書。林作一貫耍寶,虛實難捉,就咁睇,拒戰居多。他們兩位我都認識,所以評論這件事時,要利益申報一下關係。

    正如新垣結衣的代表作 - 「逃避雖可恥但有用」。代入林作,如果鍾培生對我下戰書,我第一時間都會淆底,不過要搵一個好嘅落台階。

    第一個要考慮的問題,就係當別人對我們下挑戰書時,為什麼只有Yes No兩個選擇,是不是可以跳出既定框架?社交媒體公關應變都是一門商業學問,我嘗試這樣回應,大家當做商學院學術討論:

    「親愛的鍾培生先生,我在社交媒體見到你對我下戰書,我正考慮,現在我會先到醫院做一個全身報告檢查。

    假若醫生不建議我做衝撞性運動,恐怕我未能赴約。何況俗語有云,身體發膚受諸父母,我和你打到血肉模糊,對於單親的我也不好受,我不想母親難過。(林作比較喜歡和母親互動,這個時候搬阿媽出嚟擋,非常切合林作的人物設定)

    作為一個出色的保險從業員,我也希望乘機向大家推銷購買醫療保險和意外保險的好處......(下刪1000字,現在林作的社交媒體都是推銷保險,一雞兩味,既sell保險也耍寶,亦非常切合林作本人的人物設定)

    所謂君子動口不動手,我和你在網上世界口角,不一定要動武。我本人就讀哈羅牛津,尖子一名,也曾做大律師,現在從事保險業,麾下百人。你鍾培生也是尖子,香港電競之父,亦是福布斯名人,我和你半斤八両。

    與其打到血肉模糊,倒不如我邀請你一起上港台視點31同場辯論,就辯論香港年青人的出路吧。我亦會邀請城中才子陶傑和港台顧問羅永聰擔任評審。你不必浪費1,000,000,這1,000,000大可直接捐出來做善事。我相信以我和你的背景和成就,辯論激發出來的智慧,能夠比香港年青人的價值,何止百萬,簡直天價。希望你能夠接受我這個邀請。」

    概念大致如此,文字可再潤飾。不過,做公關都講時機,現在林作錯過了最佳反擊時機,公眾對他的認知就是他避了鍾培生,唔夠膽應戰。鍾培生有備而來,講拳頭林作一定唔夠打,但係同場辯論,林作作為前大律師,至少可以一戰,當然鍾培生拍YouTube的口才也不太差。所以一開始就不應該被鍾培生的拳擊邀約牽着鼻子走。不過講咩都冇用,現在有點太遲了。或許正面地看,林作總有一些神奇能力把負面的新聞扭轉,說不定他有一些必殺技,是我這門外漢掌握不了。

    世界改變了,社交媒體打破了公領域和私領域之間的界限,稍有名氣的人難免要為自己的名譽而戰。正如我在辯論擂台上,面對葉劉淑儀的挑戰,都要動腦筋,劍走偏鋒送花讚她,殺她一個措手不及。論口才,我辯不過她,她以前的對手是黃毓民。最難得節目沒有被搞砸,這節目收投訴信之多冠絕全港,利君雅就是一個例子。現在港台千瘡百孔,起碼,我沒有令港台雪上加霜,我的圓滑算做到少少功德。我不介意外面人把我看成變態佬,成大事不拘小節。

    我同情林作,面對挑戰,要考慮的東西可以很多,不過若他能夠和鍾培生上擂台,想必全香港都非常熱切期待。

    https://hk.appledaily.com/finance/20210220/AQW556DHZFHCRELP2FAFOGTZFA/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