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技術犯規fiba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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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技術犯規fiba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3萬的網紅動網 DONG,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布拉激動和裁判抗議,好險有志傑】 來自泰國現場,小編回傳的花絮。 富邦勇士和泰國曼谷高科技比賽的上半場,富邦新洋將布拉在一次攻防中吞下悶虧,隨後跟裁判爭論打手,脾氣一度有些失控,也惹毛了裁判,祭出一次T(技術犯規),此時志傑迅速跑來安撫布拉,要布拉冷靜(Calm Down),也...

  • 技術犯規fiba 在 動網 DONG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9-24 2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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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拉激動和裁判抗議,好險有志傑】
        
    來自泰國現場,小編回傳的花絮。
        
    富邦勇士和泰國曼谷高科技比賽的上半場,富邦新洋將布拉在一次攻防中吞下悶虧,隨後跟裁判爭論打手,脾氣一度有些失控,也惹毛了裁判,祭出一次T(技術犯規),此時志傑迅速跑來安撫布拉,要布拉冷靜(Calm Down),也消彌一次可能擴大的衝突。
        
    總計,志傑回台灣球隊的第一戰,飆進2記三分球,砍下8分1籃板3助攻和出色的5次抄截,幫助富邦以88-69拿下第一勝。
        
    帳面數據似乎不到多驚人,但志傑的作用,遠遠不只限於場上。
       
    FIBA Asia Champions Cup Fubon Braves 富邦勇士籃球隊 林志傑 Lin Chih-Chieh

  • 技術犯規fiba 在 阿猴體育台 HOHO SPORT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11-18 08: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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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季SBL]SBL重播輔助判決 改無限挑戰制

    SBL新球季除了因應FIBA國際籃總,規則有調整,獨創的出界球、妨礙中籃可求助電視輔助判決的「挑戰」制度,今年改變為「無限挑戰制」,原本球隊單場僅有1次挑戰機會,現改為若成功可繼續挑戰,直到挑戰失敗為止。

    國際籃總規則變更細項多,魏添旺表示,主要有3大改變,技術犯規執行罰球,不另給球權,以及違反運動道德或惡意犯規可透過電視輔助,調整判罰輕重,最後一項則考驗雙方教練戰術部署,第4節最後2分鐘暫停過後,過去都在前場發球,現改為可選擇前、後場發球。

  • 技術犯規fiba 在 鄧崴 Wynn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04-03 01: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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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BL裁判竟然被終身禁吹!?到底為什麼 +班表文]]

    4/2 iNews iSport 1930
    4/3 iNews iSport 1930
    4/5 iNews iSport 1930
    4/6 iNews iSport 1930
    4/8 三立新聞台 06:00、08:00、11:00
    三立台灣台 12:00

     雖然圖文嚴重不符,但上個禮拜體育界的重要大事,我想跟大家分享我對"熊光興老師遭SBL判處終身禁吹"的看法。

    ===以下認真文===

     事情發生在3月25號,SBL季後賽的第一輪賽事,達欣對戰金酒;達欣球員布拉(Sim Bhullar),先是在第二節因為不服從判決,咆哮裁判,因此被熊光興老師賞了第一記技術犯規,而在第三節他同樣也是抱怨裁判尺度、有抗議動作,熊光興老師最後忍無可忍,賞給了布拉第二次的技術犯規。

     這兩記技術犯規,的確對達欣造成不小衝擊,因為例行賽最後階段,達欣是在搶排位的,這個排位將會攸關到,他們例行賽首輪會對上哪支勁旅。

     但更具爭議的判決,就在籃協決定"懲處"熊光興老師之後!為什麼懲處呢?根據籃協在官方網站的行文,原因是「金酒之戰布拉技術犯規,確認裁判判決失當」;先撇開這項懲處合理與否,因為FIBA(國際籃總)有對技術犯規的明文規章,但更加詭異的在後頭,籃協決定給予的懲處是「即日起停權SBL往後所有執法任務」,講白話文就是「終身禁吹SBL」。這個判決,連受害者布拉,都認為有些矯枉過正了!

     有那麼嚴重嗎?真的符合比例原則嗎?還是這在殺雞儆猴呢?有助於提升國內裁判的品質嗎?對台灣的籃球真的有幫助嗎?

     這些都是疑問,我不敢做評論。不過我認為,應當被予以終身禁賽的條件,應該要有以下幾項:
    1. 裁判的執法不當建立在賭博、私下利益交換,或任何一種預定讓某球隊勝敗,同時受惠自身時。
    2. 裁判利用判決公報私仇。
    3. 裁判因私德不良,嚴重毀損聯盟形象。

     第1點,說白了就是你利用執法權力牟利、吹假球,這點我想判處終身禁賽,應該不會有大爭議;第2點,公報私仇這已經完全毀損裁判的專業素養,這的確有"機會"判處終身禁賽,但這也不是最好得辦法;至於第3點,則是以聯盟的角度出發,與裁判本身在賽場上的專業無關,倘若真的有,也應該視情節輕重來討論決議。
     因此籃協做出的這項判決,到底適不適當,我只能說予以尊重,但如果沒有以上幾點狀況,其實恐怕有些大砲打小鳥的疑慮;縱然有人說,熊老師因為年屆花甲,加上SBL有意願從裁判端注入新血,但這一步棋一挪,還有多少年輕裁判,認為裁判是個值得被尊重的職業呢?

     當然您可能跟我有不同的看法,也或許整起案件當中,有外界還不了解的內幕,非常歡迎爆料、交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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