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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管理程序書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台灣能源轉型各項配套解決方案正按部就班分頭進行中,這裡的部分報導中,也提到了幾項值得大家注意的,除了再生能源綠電開發、儲能與智慧電網建置、需量反應極需求面管理之外,外來幾年間也會同步推進中的重要配套方案,在此提供大家做參考.....
大停電、核二跳機懲處25人 台電董事長總經理記大過 / 513停電涉管理疏失 台電擬向承攬商求償2.35億 / 台電砸4670億建設大型機組 6年內供電增逾千萬瓩(08/25、27/2021 中央通訊社)
重點摘要:
王美花說,在短短3個月內,台電連續發生3起事故,513、517更造成全國性電力影響,不僅影響民眾生活,也引發社會大眾對國家電力系統的不信任,楊偉甫、鍾炳利應負督導不周不責,各記大過1次。
至於其他懲處名單,王美花表示,副總經理、處長、廠長都有,「都是高階主管」。
面對媒體質疑懲處名單僅止於台電,王美花強調,513停電是台電人員操作錯誤所致,517則是供電量追不上用電量,727則是核二廠操作問題,比較屬於執行面,懲處也以台電為主。
王美花說明,副總經理以下由台電人評會決議,董事長與總經理的部分則由經濟部裁量,也已向行政院報告,至於自己的去留則由長官決定,「目前院裡面給我的任務,是經濟部跟台電要非常努力把穩定供電、能源轉型做好」。
台電指出,興達電廠新燃氣機組將於113年接手上線,既有的燃煤1、2號機也將在112年底開始陸續除役,3、4號燃煤機組則會先於2024年底轉為備用機組,待2025、2026年底陸續除役,盼興達電廠脫胎換骨,成為潔淨能源模範電廠。
此外,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將新增2部新機組總計260萬瓩,目前正處環評階段,待環評結束才會開始招標,投資金額為1218億元,其中第一部機組預計116年上線。台電表示,7月9日剛結束環評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議,預計9月底前會完成修正、再送審。
目前有4件大型機組投資計畫如火如荼進行中,總投資總額為4670億元,共10部複循環燃氣機組、1226萬瓩裝置容量,相當於2座台中火力發電廠滿載發電量,這些機組將於明年起、6年內陸續上線。
燃氣不僅發揮遞補核電功能,台電說明,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結合「氣渦輪機」及「蒸汽輪機」發電方式,因此得以進行2次發電;即便1部複循環燃氣機組裝置容量,比燃煤機組來得高,但燃燒過程產生的溫室氣體與空氣污染物較少,是減煤減排的重要推手。
513大停電肇因台電人員操作失當,導致全台分區停電5小時,415萬受影響戶電費打95折,總計台電賠償金額高達新台幣4.7億元。
王美花今天表示,513停電事故是台電進行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擴充工程時,測試人員誤操作開關釀憾事,造成匯流排接地事故,引發興達電廠跳機、通霄電廠降載;基於當時這項工程尚未完成驗收,認定設備工地管理不當為承攬商責任。
因此,除了於5月26日將停電檢討報告提交行政院,為釐清工程承攬商責任認定問題,台電與承攬商也在6月17日委託第三方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事故鑑定,並於8月4日收到正式鑑定報告。
王美花並表示,行政院也於8月9日核復經濟部檢討報告,台電隨即根據這些報告進行人員懲處,後續經第三方鑑定,也確立台電和承攬商責任歸屬各半,因此求償金額朝向4.7億元的一半,並於8月20日發函承攬商追償事故損失。
經濟部表示,根據第三方鑑定報告書,台電相關連帶責任包含,台電測試人員未落實設備試驗標準作業程序,誤操作管制設備隔離開關;送電中管制點,運維單位未落實管制措施;工程監造單位對於承攬商監督不周等。
更多細節:
(中央社記者梁珮綺、曾智怡台北27日電)經濟部今天公布513、517停電及727核二跳機懲處結果,共25人受到懲處,部長王美花表示,台電董事長楊偉甫、總經理鍾炳利督導不周,各記1大過。
台電繼5月13日、5月17日發生跳電後,7月27日核二廠2號機又因「一張椅子」而跳機,引發民怨,王美花下午率次長曾文生、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說明懲處結果。
王美花表示,三起事故都涉及人為疏失,已追究台電公司相關失職人員,依責任歸屬,513懲處15人、517懲處2人、727懲處8人,共25人分別記申誡至1大過不等處分。
王美花說,在短短3個月內,台電連續發生3起事故,513、517更造成全國性電力影響,不僅影響民眾生活,也引發社會大眾對國家電力系統的不信任,楊偉甫、鍾炳利應負督導不周不責,各記大過1次。
至於其他懲處名單,王美花表示,副總經理、處長、廠長都有,「都是高階主管」。
面對媒體質疑懲處名單僅止於台電,王美花強調,513停電是台電人員操作錯誤所致,517則是供電量追不上用電量,727則是核二廠操作問題,比較屬於執行面,懲處也以台電為主。
王美花說明,副總經理以下由台電人評會決議,董事長與總經理的部分則由經濟部裁量,也已向行政院報告,至於自己的去留則由長官決定,「目前院裡面給我的任務,是經濟部跟台電要非常努力把穩定供電、能源轉型做好」。
對於513、517停電,王美花也代表經濟部與台電向民眾致歉,「我們的態度是明確懲處、徹底檢討,重要的是落實後續改善作為」。
目前經濟部已成立電力系統改善小組,會再提出完整電力系統改善報告,短期會強化需量反應,「用電緊張可能只有幾個小時,若搭配需量反應或汽電共生的電力,就能做很好的調度安排」,中長期目標是增加綠能、天然氣接收站、夜尖峰要有更好因應等。
曾文生補充說明,電力系統改善小組由能源局、台電人員組成,也會邀集學者專家、政院災防辦代表,將持續檢討、定期檢視可能遇到的問題。
5月13日,台電一名工作人員開錯開關,導致匯流排接地故障,進而造成興達電廠4部機組跳機,經濟部定調為「人為疏失」,楊偉甫自請處分,豈料,5月17日因「電不夠」,再次啟動分區供電。
經濟部隨即展開電力盤點,並在5月26日向行政院送出513、517停電檢討報告,沒想到,核二廠7月27日則因工作人員不慎滑動椅子,造成主蒸氣隔離關閉、機組跳機。(編輯:潘羿菁)
513停電涉管理疏失 台電擬向承攬商求償2.35億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梁珮綺台北27日電)513大停電造成台電須賠償新台幣4.7億元,由於涉及承攬商管理問題,經濟部長王美花今天表示,事故鑑定確立承攬商應負一半責任,台電已向業者提出求償,約賠償金的一半、2.35億元。
513大停電肇因台電人員操作失當,導致全台分區停電5小時,415萬受影響戶電費打95折,總計台電賠償金額高達新台幣4.7億元。
王美花今天表示,513停電事故是台電進行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擴充工程時,測試人員誤操作開關釀憾事,造成匯流排接地事故,引發興達電廠跳機、通霄電廠降載;基於當時這項工程尚未完成驗收,認定設備工地管理不當為承攬商責任。
因此,除了於5月26日將停電檢討報告提交行政院,為釐清工程承攬商責任認定問題,台電與承攬商也在6月17日委託第三方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事故鑑定,並於8月4日收到正式鑑定報告。
王美花並表示,行政院也於8月9日核復經濟部檢討報告,台電隨即根據這些報告進行人員懲處,後續經第三方鑑定,也確立台電和承攬商責任歸屬各半,因此求償金額朝向4.7億元的一半,並於8月20日發函承攬商追償事故損失。
經濟部表示,根據第三方鑑定報告書,台電相關連帶責任包含,台電測試人員未落實設備試驗標準作業程序,誤操作管制設備隔離開關;送電中管制點,運維單位未落實管制措施;工程監造單位對於承攬商監督不周等。
至於承攬商責任部分,由於事故發生時仍在施工期間內,承攬商負有工作場所指揮、監督、協調及巡視等責任,包含直流電源及氣動閥座閉鎖、掛卡嚴禁操作等各階段管制作為,因此判定承攬商工作場所負責人應負工地管理責任。
經查證,除負責人工作場所巡視未到位,且更換現場控制箱後,未將控制箱面板鑰匙交由台電控管,同時未張貼「禁止操作標誌」等,因此須負擔相關賠償事宜。(編輯:楊凱翔)
台電砸4670億建設大型機組 6年內供電增逾千萬瓩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5日電)今年台電正式提出核三除役計畫,為遞補核電缺口,台電同步規劃推進4件大型機組建設計畫,6年內預計新增裝置容量1226萬瓩,相當於2座台中火力發電廠滿載發電量,總投資總額達新台幣4670億元。
面對極端氣候,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日前指示,「未來10年要增加非常多機組」,以滿足居高不下的用電需求,伴隨著今年核二1號機解聯、核三提出除役申請,用燃氣遞補核電已是能源政策之一。
根據最新電力供需報告,預估至2027年每年用電平均成長2.5%;為邁向2025非核家園目標,發電結構將在2025年達到燃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形成「532」架構;現行燃氣機組供電占比低於40%。
台電表示,目前已核准的大型燃氣機組投資計畫有4件,其中通霄電廠新增的3部機組均已商轉,分別於107年2月27日、108年5月30日、109年5月26日上線,目前為工程收尾階段。
另有4大興建計畫工程尚在進行,包含大潭電廠增建計畫3部共316.8萬瓩、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3部共390萬瓩、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2部複循環燃氣機組共260萬瓩,投資總額均逾1000億元,各為1104億元、1168億元、1180億元。
台電指出,興達電廠新燃氣機組將於113年接手上線,既有的燃煤1、2號機也將在112年底開始陸續除役,3、4號燃煤機組則會先於2024年底轉為備用機組,待2025、2026年底陸續除役,盼興達電廠脫胎換骨,成為潔淨能源模範電廠。
此外,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將新增2部新機組總計260萬瓩,目前正處環評階段,待環評結束才會開始招標,投資金額為1218億元,其中第一部機組預計116年上線。台電表示,7月9日剛結束環評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議,預計9月底前會完成修正、再送審。
目前有4件大型機組投資計畫如火如荼進行中,總投資總額為4670億元,共10部複循環燃氣機組、1226萬瓩裝置容量,相當於2座台中火力發電廠滿載發電量,這些機組將於明年起、6年內陸續上線。
燃氣不僅發揮遞補核電功能,台電說明,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結合「氣渦輪機」及「蒸汽輪機」發電方式,因此得以進行2次發電;即便1部複循環燃氣機組裝置容量,比燃煤機組來得高,但燃燒過程產生的溫室氣體與空氣污染物較少,是減煤減排的重要推手。(編輯:潘羿菁)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8275004.aspx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8270291.aspx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725001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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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管理程序書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原來不只是螺絲鬆了,是根本不知道要鎖哪裡。」
昨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安排 #第408次太魯閣列車出軌事故 專案報告,虹安也一早前往登記發言。從事故發生到現在,真相在抽絲剝繭下逐漸明朗,相關事證皆指向 #劣跡斑斑的包商違法施工及操作過失,為這次令國人驚愕與哀痛重大事故的主因。虹安自始即對於「為何屢傳不良紀錄之包商仍可承接許多公共工程標案」感到不解,也看到鐵路局、公共工程委員會、以至於各公部門機關於施工廠商之招標、稽核、評鑑與管理仍有極大改善空間。
回顧同樣由李義祥負責的義程營造公司,於承攬花蓮縣政府建設處2014年的標案時,#偽造承包工程當中用以維護工安的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在2018年8月經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罪,今年2月三審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確定。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一項第四款「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訂約或履約」,再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應 #3年內 要被列為政府採購案的拒絕往來對象,也不能成為分包廠商。
但,根據 #台灣採購公報網資料庫 顯示,義程營造在2020年時還有得標花蓮縣政府標案、交通部公路總局標案,為什麼理應公告拒絕往來的公司,還能繼續投標政府標案並得標?對此,林部長和鐵路局回應竟是「98年的義祥工業社曾被拒絕往來,但只有 #停權一年。」虹安提醒質詢問的是李義祥的另外一家公司「義程營造」,而且是107年的判決,官員們仍是一問三不知。
所以,很可惜,就在林部長及官員們連第一個問題都沒聽懂的情況下,質詢時間就滴答滴答過去,虹安從現有法規和現象所看到的漏洞問題,也無從深入探討:
1. 按照現行政府採購法,處分對象主要為「廠商」,而非負責人或行為人,導致李義祥可透過不同公司切換,仍可得標承包政府工程案。
2. 根據《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執行注意事項》,「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除第6款外,其他各款並未以司法機關起訴或判決為要件」,表示不須等到法院判決定讞,即可提報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之流程。花蓮縣政府建設處作為主辦機關,為什麼不曾啟動流程?如此等於造就義程營造多了兩年半的時間仍可爭取標案。
政府公共工程案應有更加嚴謹的評鑑與稽核,難道這些廠商和負責人劣跡斑斑的履歷表,政府看不到?
此外,查詢 #政府電子採購網 拒絕往來廠商的名單,搜尋今年2月已遭判刑確定的義程營造,竟顯示「#無符合條件資料」?林佳龍部長、祁文中局長及顏久榮副主委卻在現場互踢皮球,表示這是 #公共工程委員會 業務範圍,而公共工程委員會則表示,要看主辦機關是否有提報,經過程序才會公告。
事故已經發生六天,關係人與名下公司惡名昭彰,媒體也已大幅報導,現場官員居然還在狀況外,只會說不是自己的案子,或是還只能掌握十幾年前的舊案?林佳龍部長在答詢的最後甚至表示,「請委員以後有這些數據的資料要先提供給他,他才能做功課,才不會浪費委員質詢的時間。」
天哪。親愛的部長!我不是您的幕僚耶!質詢前還要提供資料給您?要不要幫您把題庫和擬答都準備好?事故已發生這麼多天,該做的功課不是來立法院前就應該做好嗎!真是令人非常憂心。
#最新進度
今天看到公共工程委員會送交立法院的專案報告,慶幸他們終於搞清楚我的問題,卻也甩鍋給了花蓮縣政府:「義程營造於104年間履行花蓮縣政府採購案期間,履約請款文件登載不實行為,經法院判決有罪,惟該府未啟動停權措施,本會已函請縣府說明。」
花蓮縣政府稍早也對此回應:「中央要扛責任!這是有始以來最大交通事故,應審慎思考。」
事實上,依據媒體報導,很多標案往往只有一家廠商會投標,招標機關今天把廠商列入黑名單,未來屢招不成,麻煩的是機關自己。因此常看到有明明犯行已由司法機關明確認定,判決書都有了,但招標機關卻「#忘記刊登」,甚至拖到裁處時效屆滿而無法執行的情形。
我想,這一次的質詢,演變成鐵路局、公共工程委員會、花蓮縣政府如今互相推責的現象,真的不難看見政府工程招標確實有許多待改善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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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地政,消防,主計處 質詢
109/5/15日上午9點半蔣月惠地政處質詢: 建國自助餐祖先民國42年陳山茶. 康慨免費捐贈土地 2.6267公傾.金錢協助暮捐興建屏東高工.目前屏東高工體育館亦有10米寬逃生出入口卻應要強制徵收建國自助餐民宅.讓人活不下去.政府應廢除徵收私有土地270坪.?
109/5/15日上午9點半蔣月惠地政處質詢:法院強制執行令.强制拆除建國路自助餐地上房屋.亦程序.條件有瑕疵尚釐清.目前行政訴願進行中.勿讓被害人權益受損。
訴求:
1.懇請貴單位出面協商.重新啟動.雙方條件談判.勿讓 被害人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
2.屋主約90年至法院領地上補償金120多萬元亦想補償金還國庫。
3.亦有3筆土地交換之權益,至今主管機關沒有履行當初設立之契約,期盼出面協議。
109/5/15日上午9點半蔣月惠地政處質詢:法院強制執行令.强制拆除建國路自助餐地上房屋.亦程序.條件有瑕疵尚釐清.目前行政訴願進行中.勿讓被害人權益受損。
4.拆除建國自助餐,建國路23號,154坪數房屋,亦旁邊有屏東高工自己10米寬的土地 可以當體育館的逃生出入口,不一定要拆到民宅。
5.若10米寬的逃生出入口不夠寬,地主願意協調,
讓出 70坪的土地,留下一半的土地,能夠讓他們做生意維持生計。
109.0514上午9點半蔣月惠消防局質詢:三月中.個案服軍中役放假一個月.利用放假和朋友聊天.但期中.突然暈倒休克.朋友馬上打電話到119.值班者沒有馬上請當地的消防車急救(武漢病毒專用).從外地派消防車到現場,可能時間上的拖延.延誤搶救.結果生命結束了.家屬希望上面的政策.在緊要關頭要變通.否則一位未成年.年輕人生命就結束了.家屬非常傷心,希望日後不要同一案件發生.
109.05.14上午9點半蔣月惠消防局質詢:當前防疫期間.確保消防局防疫資源充足.人力/資源 優先優惠保證衛生單位 資訊共享 疫情過後.要求消防人力(救護資源)是否符合 災應需求(疫病/大規模災害(或複合性災害)及相關重大緊急事故災害確保屏東各鄉鎮市有人力自救。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太平里公一公園預定擬收回公有地住戶124大部分是老弱婦孺 94歲阿嬤哭訴當年自己蓋的房子 如今政府要收回土地不知何去何從?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太平里公一公園預定擬收回公有地住戶124迫遷案
中華民國78年8月14日 78屏市エ字第27 154號 受文者公一公園預定地等住戶124 市長容滋浩發文
第五條本工一公園預定地範圍內被拆遷戶未妥慎安置於國宅之前絕不予強個拆遷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太平里訴求:
1.祈盼潘縣長兌現「安居樂業」承諾。
2.去年簽訂租約還有10年為何急迫徵收
搬遷。
3.搬遷配套措施。
4.放領住戶買回。
5.還給耆老們尊享天年。
6.讓年輕父母可以放心打拼。
7.以人為本實質照顧太平里居民。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麟洛運動公園原本是一般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專做運動公園使用)政府要產業多元化透過經濟部制定與健康多元化使用產業園區送交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質疑為某特定財團量身訂做?東港鎮有安泰.輔英醫療潮州鎮什麼也沒有.亦擠壓屏東區域醫院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體育館旁太平里124戶公一公園預定擬收回公有地.麟洛公園亦變產業園區. 公一公園用地亦可依據區域計畫法第 15-1 條為開發利用依各該區域計畫之規定.都市計畫法 EN 第 26 條 都市計畫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 變更縣政府可以為財團努力不放棄 是否也可以為弱勢百姓 努力不懈?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1.屏東市公園段38 之3地號撤銷徵收土地陳情書
1.有關於坐落屏東市公園三小段38 之3地號,於民國77年10月15日77府建四字第109361號「公一公園用地開發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
地」案 請求撤銷該筆土地之徵收貴請 鈞府函轉內政部撤銷該筆土地之徵收
2.依據大法官會議解釋第763號,被徵收土
地使用情形應定期通知案。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2.屏東市公園段38 之3地號撤銷徵收土地陳情書
3.依據土地法第9條及第219條私有土地被徵收後原 土地所有權人得依徵收公告之日起20年內向該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照原徵收補償價額回其土地。
4.該筆土地已被徵收31年未按照原計畫實施,理應五年 內應按照通盤檢討,亦應每5年通知原地主,至今原 地主尚未接獲通知已經明顯違法憲法。
5.公園三小段28-0,28-1,38-0,38-1,38-2,38-3地號有6筆 被徵收的私有土地亦請一併撤銷徵收土地回其原地主土地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 財夯公司目前 土地有違反區域計畫法嗎?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 【錢櫃大火內幕1】小火釀大災 林森錢櫃6大疏失害5命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有關近期北市公共場所火警案件.深表痛心.同時希望引以為戒.讓縣民生活更安心。
有關建築施工,為工務局/勞工局掌管(核准/勞安),消防局為公安安全報備。
關於公共安全 這次北市案件因施工導致相關消防設備關閉防火管理.便宜行事釀成一場悲劇.工務局針對增建/改建/修建/室內裝修.是否有任何改善作為? 勞工局關於施工安全.是否任何保障作為?
消防局對於縣內防火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第十二條是否建議修正/強化? 縣府是否能今年內與各建築相關工(公)會.商討與訂定施工安全檢核表.一份給廠家.一份給工(公)會一份自存保障。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
消防/工務單位,縣內新建/增建/改建五樓以下透天厝(非供公眾使用)建築,是否依法設置消防設備(住警器)?公務機關查驗是否如實?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國軍敦睦艦隊爆發新冠肺炎群聚感染有些預做封城準備
1.封城預備 居家服務隊(封前居家檢疫者生活服務,生活服務;封時生活機能服務)
2.之前 傳出不道德事件,叫水電修,才表明是居家隔離者。
3.目前除硬體封城規劃,軟體封城生活服務,更是封城成功的條件。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 2.國軍敦睦艦隊爆發新冠肺炎群聚感染有些預做封城準備
4. 各局 合作協調 如生活服務 (衛生局/勞工局 ,防疫訓練/檢測(衛生)承攬招募運作(勞工) 社福救助 民政/警察/社會 (社會局資料統計追蹤/民政與轄區警察 訪視/物資發放。
5.民眾醫藥協助
6.遊民收容. 家中寵物.野生流浪動物管理服務
※目前各國封城亂象就知道需要什麼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澳洲聽障協會製作一系列短片幫忙聽障者做好防災的準備台灣是災害風險名列前茅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防災能力培育應大幅度地加快速度請遵循憲法給身心障礙者和其他國民同等的生存權保障建議 社福單位針對身障人士開發專屬適宜的防災宣導及防災需求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新東勢農地重劃經費餘1.5億.抗議縣政府剝奪農民血汗錢.起因農民當初同意領取原作物3成補償費.以保留原農地規模85.13%.但農民發現地抵費地售出後.扣掉工程花費仍剩餘1.5億,應用來補足剩餘70%補償費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新東勢農地重劃經費餘1.5億.縣政府專款專用保管?
農地重劃條例第23條第1項.第二十三條抵費地標售的價額要「抵繳工程費」.這個「工程費」本來就包括農作物補償,可用來補足剩餘70%補償費?
農地重劃工程道路.嗣後 道路的工程維護都有各係屬權責單位編列預算維護, 為何動用 抵費地 標售 溢價1.5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