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承上則英文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承上則英文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承上則英文產品中有4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斯佩爾特與杜蘭小麥完成的Hybrid啤酒花米麴酵水帶蓋吐司. #第一次接蛋糕單. #簡單蛋糕裝飾修飾 #德國小一新生入學必備Zuckertüte 發文: http://foodchainunme.blogspot.com/2021/09/hybrid-zuckertute.html 全文轉...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67萬的網紅阿滴英文,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支影片沒有開廣告盈利,單純是我想要跟大家聊一聊... 最近發生在我們倆兄妹身上的各種事以及我們的心情。 本影片不開放授權給其他媒體。 實習生更新的文章全文:https://www.dcard.tw/f/mood/p/231821166 留言區有提出的常見問題: 1. 為什麼要約在咖啡廳? ...
承上則英文 在 兒物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06 05:35:59
在家也好好玩攻略|兒物 X 薰鮭魚採訪手記 週四專欄 ep53 本想說來個防疫招數分享,後來想想,對全職媽媽來說,是不是處在警戒期有差嗎?天天都WFH,天天心裡都亮紅燈。即使另一半在家工作,畢竟還是工作,小孩也還是纏著主要照顧者,只能說,多個傢伙添亂啊! 前陣子搬家出清了一些玩具,才發現蠻多...
承上則英文 在 LIL?儷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10-07 16:05:55
_ 每晚睡前儀式❤️️🧡💛💚💙💜🖤🤍🤎 儷都會感恩著自己所擁有的一切 _ 2020即將進入尾聲,今年整個世界發生動盪,也讓我更加清楚的知道我們不能浪費時間,把握當下珍惜現在。 _ 三年多前⋯我離開了舒適圈,跟做了近十年的Office lady說再見(恩對⋯這好像是我第一次說💼)決定試著當個全職的Bl...
承上則英文 在 Allison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10:20:26
去泰國5天宛如呆了1個月🤗 / 這趟命運多舛的泰國行,真的能平安回到台北也是三生有幸。究竟有多誇扯多荒謬呢?以下列點說明🌚 / 1.出發前三週我發現自己的機票時間有錯,提早整整一週出發。(差點在泰國過聖誕) / 2.泰國簽證照片來回許久,出發前5天才提交差點來不及收到。 / 3.溫同學出發前一天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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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則英文 在 阿滴英文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8-12 18:21:00這支影片沒有開廣告盈利,單純是我想要跟大家聊一聊... 最近發生在我們倆兄妹身上的各種事以及我們的心情。
本影片不開放授權給其他媒體。
實習生更新的文章全文:https://www.dcard.tw/f/mood/p/231821166
留言區有提出的常見問題:
1. 為什麼要約在咖啡廳?
特助原本的用意是不想要讓實習生在公司被開除,要在大家面前收拾東西離開。怕這樣場面會更尷尬,所以才約在咖啡廳說。不過這個的確是我們的缺失,應當是要約在公司討論才對。
2. 為什麼滴妹/員工要在底下留言引戰,還po限時動態攻擊實習生?
滴妹跟員工都沒有在Dcard文章底下留言,更沒有po限時動態攻擊實習生。這些是由一個粉絲經營的帳號(頭貼是Q版滴妹)所發表的言論。我在得知有這件事之後有親自聯絡這位粉絲並且阻止他這樣的行為。他後續也在原po底下道歉,反省了。
3. 為什麼阿滴200萬訂閱的大頻道,只給得起實習生$150/hr的薪水?
就像影片裡說到的,我對實習生的立場是「工作中學習」。意思就是我願意雇用沒有經驗的大學生來到企業中學習經驗,也花時間教導他們。相對交換的是只提供基本的薪資,這樣的合作與薪資是雙方都有共識的,也是當初在招募時就有講清楚的。
4. 要求實習生英文能力,卻只給$150/hr是不尊重專業?
承上題,實習生計畫是想要提供學習機會,不管是薪資、工時、工作內容等,都是雙方的共識。會要求英文能力也是因為工作內容當中有許多需要英文能力的環節,包括校對英文文章、聽打英文影片逐字稿等。不過大家的回饋我也收到了,我會跟團隊好好討論看看,請給我一些時間。
5. 被說「長相普通」滴妹有什麼好難過的?
那篇Dcard的文章是以「有沒有人也討厭滴妹」為標題,內文講到滴妹長相、英文、歌聲都很普,個性、行為舉止也很做作。在po文底下也造成更多人留言攻擊滴妹,說法越來越難聽,有些已經算是人身攻擊的程度了。滴妹因為看了整則貼文以及底下的留言惡意的總和,導致當天晚上失眠,才吃了安眠藥。
6. 滴妹為什麼要發一個「刺草叢」的限時動態酸實習生?
那個限時動態的確是滴妹發的,不過並不是在酸實習生。時間是在發布8/10禮拜六滴妹頻道的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6tw3bxVrjU) 後。這部影片的7:30處我們有討論到上個月Dcard批評他長相的文章,以及我們的想法。滴妹發「刺草叢」的限時動態則是因應影片,在回應那些批評他長相的酸民,並不是在酸本次事件的實習生。滴妹在這次事件中沒有看實習生那篇原po,都只是聽我的轉述。
關於勞基法所規範的試用期大家可以參考這篇文章:https://bit.ly/2Z3ESeG
承上則英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斯佩爾特與杜蘭小麥完成的Hybrid啤酒花米麴酵水帶蓋吐司.
#第一次接蛋糕單.
#簡單蛋糕裝飾修飾
#德國小一新生入學必備Zuckertüte
發文:
http://foodchainunme.blogspot.com/2021/09/hybrid-zuckertute.html
全文轉貼如下:
今天的文應該不會很長XD 因為我昨天只睡兩小時@@
同事的女兒今年當小一新生. 這個入學趴在德國人的眼中非常重要. 所以早早就已經籌備了. 我很感激他給我這個重責大任. 因為他應該是七月時就已經問我可以不可以幫他們做蛋糕...
當時滿口答應. 但時間愈近. 愈覺得手腳都被綁住. 例如. 我兒子去瑞士找房我們也不能跟著去. 因為這個蛋糕得周五~週六製作. 週六等同事來拿.
八月初, 同事被派到美國出差. 所以換他的女朋友接棒問@@ 她非常緊張, 因為怕我會忘記這件事.
我們討論了一下. 她說她想要有這樣的蛋糕....
Dr. Oetker Zuckertüten-Torte zum Schulstart
https://www.oetker.de/rezepte/r/zuckertueten-torte-zum-schulstart
德國小一生入學時都會有這樣的一個圓錐形的糖果桶. 說桶真的不誇張. 因為它至少都有小孩一半身長. 裡面裝滿糖果. google 看圖片
https://www.google.com/search?q=zuckert%C3%BCte&tbm=isch&ved=2ahUKEwi8hfDs1eXyAhUBNRoKHXyyD3cQ2-cCegQIABAA&oq=zuckert%C3%BCte&gs_lcp=CgNpbWcQAzIHCCMQ7wMQJzIHCCMQ7wMQJzIECAAQEzIECAAQEzIECAAQEzIECAAQEzIECAAQEzIGCAAQHhATMgYIABAeEBMyBggAEB4QE1Dm3wNYneQDYLjoA2gAcAB4AIABaogB4AKSAQMzLjGYAQCgAQGqAQtnd3Mtd2l6LWltZ8ABAQ&sclient=img&ei=nJUzYbzHAYHqaPzkvrgH&bih=746&biw=1334
我當時看, 覺得很簡單. 也有想, 既然你都有連結為什麼不能自己做呢? 最主要是我本人脫離使用色素的蛋糕很久了. 所以並沒有很喜歡這個蛋糕裡的食材. 後來, 她還特別強調來賓有20位. 她跟她的媽媽都會做一些食物. 但這個蛋糕是當日最重要的東西. 我的壓力就大了!
越到交蛋糕日才想是不是要參考看看食譜..... 挖~ 一看不得了. 好多奶油....
反正. 我當時就決定先用自己的想法. 我的想法是做海綿蛋糕體. 外觀跟它相似就好.
於是我開始想試試別人的基礎海綿蛋糕配方....
因為我有很多NW 模具. 所以我想. 應該是可以吧? 因為海綿蛋糕不就是很多麵粉形狀不太會縮掉嗎?
我錯了! 第一個在周四時做. 縮水很醜. 所以連照都不想照. 然後就給我女兒當早午餐吃掉了. 然後. 我想, 我應該可以用NW 的輕薄鋁模( 12杯大模具) 做. 很豪邁地打了9顆全蛋...
結果它卡住了. 當時已經是昨晚9點! 我真的有種完蛋的感覺.... 所以, 我又轉回去看原始食譜.
決心給它一個機會. 然後~ 它脫模失敗!!!
真是欲哭無淚了我~~~
時間來到12點. 我的吐司出爐了. 我又繼續想辦法...
我在吐司烘烤的這個期間有google 過如何把那個蛋糕黏起來! 但是. 我看到的幾乎都是比我脫模不成功還慘很多倍的方式. 通常就是教你如何下次不會有這樣的成績.....最主要是這個蛋糕還要切成三片. 我不覺得我繼續做會好看. 因為這是很容易乾裂的磅蛋糕.
於是我就想. 反正我也沒那麼多奶油了. 那就再繼續用蛋做海綿蛋糕吧!
所以, 我為了這個蛋糕訂單. 總共做了四個基礎蛋糕.....
這兩個是蛋糕送走後要自行解決的. 我跟老爺說, 這是我自己失敗的問題. 所以雖然我還沒有跟同事說蛋糕的價格. 但這就是我自己功力不足需要付出的代價....
反正, 為了這個訂單, 我真的以訂單之名血拚之實買了不少( Haribo後來沒用到. 只有同事帶兒子來拿蛋糕時分了一包給他)
反正~ 事情因為我去睡覺兩小時起床之後有所改變!
因為這個蛋糕被我冰起來. 可以脫模成這樣...
拍刮掉多餘的蛋糕屑以後.... 沒有甚麼大問題. 所以就用它了
基礎海綿蛋糕刷上糖漿後, 使用這一罐Lemon Curd 抹一薄層. 再加上那個連結網站上的鮮奶油餡配方. 不過, 我的用量是這樣:
1 包. Dr. Oetker Original Puddingpulver Vanille-Geschmack
2 大匙 糖
350 ml 芒果汁
ˋ之後混入:
400 g
冰的鮮奶油( 30%脂肪)
2 包. Dr. Oetker Gelatine fix 及兩大匙白糖
( 題外話. 真的是這個食譜讓我知道Dr. Oetker 有很多很方便使用的東西. 我是看著才想到要買的)
剩很多. 反正我還有兩個蛋糕可以裝飾( 翻白眼)
我本來是要做白巧克力甘納許的. 但是想到可能沒辦法黏上那些亮晶晶裝飾. 所以我就融了一大堆白巧克力趁溫溫的直接倒. 動作有點慢. 蛋糕有點涼. 所以就沒有很光滑. 但至少... 該遮的都遮了. 我覺得這些裝飾糖粒是真的是救星. 因為越流倒底時會越慢. 所以我只好用抹的. 那一定會有痕跡. 使用糖粒就可以改善.
之後. 因為上面的不平均也很明顯. 所以.... 我將色素加在白巧克力中.... 並利用未乾的時候黏上英文單字糖片( 真的找很久)
我在中間也放很多糖粒. 因為屆時要把圖上的這個甜筒裝上條狀的軟糖. 然後放進去站! 這個我請同事的女朋友自己做. 因為怕運輸時發生問題. 所以我這樣裝著. 我找到這樣的條狀軟糖. ( 其實並不在上上上... 個採購圖中
這就是我的第一次蛋糕單. 我覺得蠻有意義的. 雖然目前頭暈腦脹. 但整個人真的有鬆了一口氣的感覺...我想. 下次接單我要考慮了... 覺得有被綁住的感覺.
紀錄一下這個吐司吧.
承上一篇文: 關於斯佩爾特粉的一些操作想法與經驗分享 How I handle Spelt flour. 包含全穀粉的操作gliadin麥醇溶蛋白 / glutenin谷蛋白 杜蘭小麥粉應用 一起讀書!
繼續兩種粉的應用. 我覺得非常好耶! 因為比較不黏. 我使用的食譜是臨時寫出來的:
麵團總重800 g 放2840 ml 日式一斤半吐司模具. 容積比3.55
1. 90% Dinkelmehl 630 ( 斯佩爾特低礦物粉)
2. 10% 杜蘭小麥粉
3. 7% 室溫奶油
4. 27% 牛奶 ( 1.5%乳脂)
5. 40% 啤酒花米麴酵水
6. 2 % 糖
7. 3% 蜂蜜
8. 0.4% 麥芽精
9. 2%鹽
10. 0.6% 鮮酵
處理方式與之前的比起來 只使用啤酒花米麴種完成的100% 百分百全穀斯佩爾特麥馬斯卡彭乳酪帶蓋吐司 Spelt whole meal Mascarpone toast bread Pullman loaf Dinkelvollkorn Toastbrot only fermented with Hops Koji yeast water
http://foodchainunme.blogspot.com/2021/07/100-spelt-whole-meal-mascarpone-toast.html
在Fermentolyse 上只做10分鐘. 基發時間我自己定為5小時. 第四小時做一次取出灑粉翻摺. 這個麵團的後發超級久. 就是本來定1.5小時. 後來, 真的就完全不管它的狀態... 有點以為會沒有滿模. 但實際上. 這個麵包非常有嚼勁. 吐司皮也比一般的韌一點.
應該會多做幾次... 因為我女兒抱怨每天都吃全穀很久了~~~
我兒子回到家了.已經決定了要住的地方. 剩下的就是幫他搬東西了.... 那天, 他經過一家有機店. 問我要不要買麵粉...
所以我得到這兩包有機瑞士麵粉... 瑞士的特殊麵粉就是這兩種. Ruchmehl 是非常營養又需要技術研磨的小麥粉. Zopfmehl( 辮子麵粉) 則是跟瑞士人每周日會自己做辮子麵包的習慣有關. 我發現這種麵粉每次都是以小麥粉為主. 添加約10% 的斯佩爾特粉. 這包加的是 Urdinkel ( 比較沒有基改, 比較古老的斯佩爾特小麥. 想知道詳情也可以蒐一下我的格文) 我自己覺得有可能跟上一篇文提到的一樣. 通常, 辮子麵包都會加蛋. 這樣下來. 分量沒很多的斯佩爾特加入後會不會就容易延長更好? 麵包質感更絲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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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可能不繼續做包呢?
承上則英文 在 犀利檢座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最高法院,你說的算?你要確定neh?
根據最高法院審理110年度台上字第3266號湯景華殺人案件新聞稿:「依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西元2018年對公政公約第6條做出第36號一般意見的拘束力解釋,對應到我國刑法架構,所謂最嚴重的罪行是指涉及直接(確定)故意殺人的犯行,間接(不確定)故意殺人則不可以適用死刑。」
為了釐清英文intent/intention/intentional/intentionally的意思,半夜特別去找出之前從亞馬遜買的美國刑法二手教科書,當時,那本書從訂購之後隔了好一段時間才寄來,除了花好多天以及一些運費以外,地址還被是寫中國的一省。(書目資料:Criminal Law Today (5th Edition) 5th edition by Schmalleger, Frank J., Hall, Daniel (2013) Paperback)
回到正題,根據書的內容,犯罪的主觀要素分成普遍故意(general intent)以及特定故意(specific intent)。並舉例,如果行為人內心渴望犯罪結果發生,則有特定故意;如果行為人是故意為行為但缺乏渴望結果發生的這個想法(例如:是為了讓入侵者配合不侵害自己的財產而拿斧頭砍入侵者的腳),則屬於普遍故意。
知道了兩個種類的故意(intent)之後,現在我們要來與確定/不確定故意來做對應。
根據美國的模範刑法典(Model Penal Code,MPC),將犯罪主觀狀態分成4種,分別是:「蓄意」(purposeful)、「明知」(knowing)、「魯莽」(reckless)以及「過失」(negligence)。
書中並指出,MPC中的「蓄意」與普通法上的「特定意圖」是相同的,從這句話可以推論出:普遍故意最重落在MPC中的「明知」,或者也有可能落在「魯莽」,而「過失」由於明顯差距太大,這裡不考慮。
而MPC的「明知」,是指在知悉結果是很可能發生的主觀狀態下為行為,並且不要求行為人對該結果發生的特別意圖。由於我國第13條故意的類型沒有再區別是否有使結果發生的特定意圖,因此可能相當於我國《刑法》第13條第1項「確定故意」或第2項「不確定故意」。
至於下面一個等級的「魯莽」,則是對於主觀犯罪要素的「知」介於有與無之間的中性狀態(行為人沒有希望事情發生,也沒有希望事情不發生,在魯莽的狀態下行事),大概就是我國「不確定故意」與「有認識過失」中間那條界線(在我國是非黑即白,在美國是一種獨立的主觀狀態)。
套用到本案中,如果根據最高法院新聞稿中採用的事實:「湯景華預見用火點燃停放騎樓的機車,#極易 造成火勢延燒到本案住宅及附近車輛,而且凌晨3 時左右,是一般人熟睡時刻,本案住宅樓上住戶 #會逃生不及,#而發生死亡的結果,也不違背其本意……」則應該是對應到MPC的「明知」。
承上所述,既然不確定故意落在MPC的「明知」與「魯莽」之間,而本案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殺人罪的「明知」狀態,那顯然具備普遍故意(general intent)。這也與People v. McDaniel(2011)案中提及:「A basic definition of general intent is the intent to perform the criminal act or actus reus. If the defendant acts intentionally but without the additional desire to bring about a certain result, or do anything other than the criminal act itself, the defendant has acted with general intent.」即使沒有特定意圖,仍使用「intentionally」的用語的情形相符。因此回到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35點,本案符合intentional killing的要件,並非不能宣告死刑。
雖然MPC中的「purposely」常被稱為「intentionally」,但是個人認為,從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35點的脈絡及體系觀察,「intentionally」只是要強調具備的故意狀態,與過失作區別,而無意排除「不確定故意」。
當然啦,以上很大篇幅是參酌英美法來解釋。不過無論如何,最高法院要把沒有在《兩公約》的條文上寫的文字拿來判決,還要自己當老大自為改判被告燒死6人而歷審都判死刑的判決,連雙重確認的機會都不想留,而且判了就會定讞、未來就算用非常上訴或再審也不能判更重的,那更有義務要清楚澄清「根據《兩公約》不確定故意,不能宣告死刑」是從哪邊出來的。是把「直接且故意」錯譯成「直接故意」?還是道聽塗說?不然,難道是抄襲廢死聯盟的文章?(前一篇:https://www.facebook.com/FuriousProsecutor/posts/1822169637957458)
而且,固然主觀狀態是刑法中極為重要的要素,但真的能夠因為主觀狀態不在法律歸類裡面的最嚴重的等級,就能outweigh其他所有情狀,認為不是最嚴重的犯罪嗎?何況,最高法院在98年台上字第2750號刑事判決敘明:「故意屬犯罪之不法要素,即構成要件該當性之主觀構成要件,除有特別規定外,及於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並無軒輊。至在罪責判斷上,故意固具可非難性,惟直接故意抑間接故意,在科刑時於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上,兩者對罪責之成立,並無區別。僅於審酌同條各款之一切情狀時,可為諸多標準之一,且非必然後者較前者為低,而仍須視其各行為之具體情狀綜合判斷之。」
如果因為主觀並非直接故意,就說不是最嚴重之罪,那我們也可以從犯罪的每個層面看,例如:只燒死6個人,沒有撞死49個人,不是最嚴重之罪;或者,行為人沒有對被害人凌虐、分屍,手段不是最殘忍,也不是最嚴重之罪。那麼這樣子解釋的話,沒有案件可以宣告死刑了。
最高法院對於高等法院的判決,只要有點地方寫不夠充分就動輒發回,結果自己的判決(目前是新聞稿)卻交代得不清不楚。這就好像老師常常把班上同學的作業因為字跡不整的理由退回,結果老師自己的評語就像鬼畫符一樣。
就算我學藝不精,上面寫的通篇都錯,貴為終審法院,而且還是自為改判,不管從哪裡得到這個判決的法源以及推理,一定要交代清楚,而不是一句話「第36號一般意見的拘束力解釋,對應到我國刑法架構,所謂最嚴重的罪行是指涉及直接(確定)故意殺人的犯行,間接(不確定)故意殺人則不可以適用死刑。」帶過就可以的。
如有錯誤或其他意見歡迎批評指正。
承上則英文 在 兒物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在家也好好玩攻略| 兒物 X 薰鮭魚採訪手記 週四專欄 ep53
本想說來個防疫招數分享,後來想想,對全職媽媽來說,是不是處在警戒期有差嗎?天天都WFH,天天心裡都亮紅燈。即使另一半在家工作,畢竟還是工作,小孩也還是纏著主要照顧者,只能說,多個傢伙添亂啊!
前陣子搬家出清了一些玩具,才發現蠻多朋友不知道怎麼替孩子買玩具。我就來分享豬寶一歲半至今快兩歲的愛用玩具~
(註:每個孩子的喜好和脾性差很多,僅供參考,可比價後從便宜相像者下手。)
一、大塊積木
對三歲前的幼兒來說,積木務必挑選大塊的,也就是樂高得寶系列那種大小。更小一點的嬰兒,可以玩軟積木或鬃毛積木,通常材質可啃咬,也能訓練觸覺,長大後,軟積木和鬃毛積木的功能就如同一般積木,可疊高、訓練配對、認識形狀等。
我們家有軟積木、費雪大積木、跳跳蛙圓形積木、鬃毛積木,沒有買得寶的原因是,這些已經夠多了!!!豬寶一歲多時,他頂多拿積木敲打啃咬,並沒有發揮真正的玩法,積木持續異化到一歲半後,他的認知、手部肌肉都發育較成熟,才出現明確的排列、疊高、組合等。
我個人很推薦跳跳蛙圓形積木,除了不卡手、形狀圓滑,特別的是他兼具主題式的英文字彙教學和音樂。每個主題都有一個底座和對應的積木,每塊積木上有2個圖案,都能插進底座槽裡,聽它念出這是什麼東西,讓孩子練習圖案和念法的連結,不同主題的積木和底座都能互用。
我並不期待他學英文,但能從玩樂中多聽點不同的語言腔調,我自是樂見。而且光是要把積木完好放入卡榫裡,他們就要學很久,成功放進去後聽到音樂,孩子自己也會很開心!
另外推薦鬃毛積木,它紅不是沒道理,除了能增加觸覺刺激,玩法多變,豬寶最近又瘋狂愛上,變出很多新招,重點是自己安靜地玩,媽媽當然推薦。
二、磁鐵書、靜電貼紙書
這兩者的功能有點類似,就是讓孩子練習手部肌肉和思考能力,都可反覆使用,不太容易壞。如何好好地撕下貼紙、貼上,而且得貼在書上特定位置,需要照顧者有耐心帶玩個幾次,接下來他們就會慢慢學會,並發展出新玩法,例如把磁鐵貼在冰箱。
一開始,他們可能只會把貼紙撕下來揉成一團(靜電貼紙揉爛後還是可以復原),或把磁鐵拿出來亂灑、啃咬,都沒關係,一次次引導他們做下一步,帶著他們認識書上的圖案(也是一種繪本呀),一段時間後,你會驚訝他們的進步!
豬寶是車車狂粉,最愛Tomica磁鐵書,但他喜歡單獨看書、玩磁鐵,把磁鐵拿去扮家家酒、貼冰箱,及對應他有的Tomica車車,每天光是收納那些磁鐵,就讓他樂此不疲。
三、收納型玩具
承上,狂粉也有一台收納小車車的大車車(可搜尋:海鷗號汽車運輸車),一開始,他會拿他想收起來的車,叫我們放進某一格,幾次後發現,他學會轉開車子的鎖,會開車門了!接下來,他懂得把車子按照大小放進格子裡,再關起來。這個過程看起來簡單,孩子可能也要耗費三個月以上的放空、呆萌貌的學習時間。
這個年紀的孩子很多都愛收納和排列東西,不知道為什麼,找一個結合孩子喜好的收納型玩具,順便教他們收玩具,會是不錯的選擇。
四、配對玩具盒
這類產品非常多,千萬別貪心,就從最簡單、形狀最大的買起,先建立孩子的成就感,再去買複雜一點的版本也不遲。
孩子大約一歲半後才會開始認識顏色和形狀,在這之前,配對玩具盒可能就是積木功能。但他們摸久,加上認知成熟、家長引導,會開始知道到底怎麼玩,豬寶最近終於成功配對形狀和顏色,開始天天都要我坐在地上陪他玩一次,我會把所有積木塊灑在地上,一個個拿起來問他該放哪,當他全部完成對應,不只是他很驚訝,我更是感動!這絕對是幼兒生命中的重大成就啊!
一直以來,我沒什麼採買原則,正因不知道他喜歡哪種,我就什麼都買來看看,喜歡再追加(此風不可長,大家自行斟酌)。很多時候,孩子不一定會立刻愛上新玩具,或玩個幾天就沒興趣了,這時候請別氣餒,可能是他們不太懂怎麼玩,抑或是還沒玩出新玩法;藏起來一陣子後再拿出來,那時孩子能力稍微成熟了,成就感會讓他們玩得更起勁,同時重拾新鮮感,又會再玩一陣子喔!
*網頁版全文請見:https://www.er-taiwan.com/blog/posts/%E5%85%92%E7%89%A9%EF%BD%98%E8%96%B0%E9%AE%AD%E9%AD%9A-ep53-%E5%9C%A8%E5%AE%B6%E4%B9%9F%E5%A5%BD%E5%A5%BD%E7%8E%A9%E6%94%BB%E7%95%A5
撰文、攝影:薰鮭魚
薰鮭魚│斜槓到不行的地方媽媽,育有一兒豬寶。正職網路媒體總編輯,兼差各類文字工作,偶爾韓貨連線,夢想開奶茶廳。專業是文字,專長是把小孩養得很大;例如身高PR97的豬寶,和家裡那隻體重上看16公斤的肥貓。生活有時很像鬧劇,可能老公太像諧星, 薰鮭魚的採訪手記、豬寶的IG: zubaobaoyuan,歡迎光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