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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批評壞處例子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766的網紅男孩媽媽的育兒手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六頂思考帽子 作用與局限 文︰許寶強 文章日期:2006年10月13日 【明報專訊】近年中、小學教師常用的教學工具,包括了由心理學者Edward de Bono在20世紀80年代中提出的六頂帽子思考方法(Six thinking hats)。所謂六頂帽子,是指代表事實與數據的白色帽子﹔代表情緒...

  • 批評壞處例子 在 男孩媽媽的育兒手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25 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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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頂思考帽子 作用與局限

    文︰許寶強

    文章日期:2006年10月13日

    【明報專訊】近年中、小學教師常用的教學工具,包括了由心理學者Edward de Bono在20世紀80年代中提出的六頂帽子思考方法(Six thinking hats)。所謂六頂帽子,是指代表事實與數據的白色帽子﹔代表情緒與直覺的紅色帽子﹔代表批評/負面思考的黑色帽子﹔代表讚美/正面思考的黃色帽子﹔代 表另類/創意思維的綠色帽子和代表控制及組織思考過程的藍色帽子。Bono提出這六頂帽子的思考方法,是希望透過仔細的分類,減少不必要的誤解和混淆,讓 人們的溝通和思考過程變得更為有效。

    不等同創意思維和批判能力
    隨著本地的教育愈來愈重視創意思維和批評能力,香港的中小學也不斷採用各種新的教學技巧,而Bono的六頂思考帽子也成為了炙手可熱的課堂工具。不過,把採用六頂帽子等思考工具簡單地等同於培育學生的創意和批判能力,很可能會事與願違,距離教改的目標愈來愈遠。

    六頂帽子的分類方法所依據的是一些十分抽象的理念,對不少小學生甚至中學生來說,儘管他們在日常生活中,大概也可模糊地感到事實與情感或批評與讚美的分別,但要求他們以抽象的六色帽子嚴格地區分事實與意見、負面與正面、創意與後設等概念,卻又是另一回事。

    應避免機械地套用
    翻閱一些中、小學常識或綜合人文學科的教科書,當中有關六頂思考帽子的章節,大多是在簡單介紹完不同顏色的帽子代表不同思維以後,便引用一兩例子, 說明六頂帽子的分別。例如討論新年假期學校應否舉辦露營,白帽子(事實)考慮的是全校性的民意調查,看看有多少學生贊成或反對﹔紅帽子(情感/意見)考慮 的是露營能否增進學生感情,個人又是否喜愛露營等問題﹔黑帽子(負面思考)會指出新年期間露營的壞處,例如人多交通混亂、新年後要考試測驗、野外露營有危 險等﹔黃帽子(正面思考)則會提出在新年的節日中應拋開一切,享受假期的喜悅﹔綠帽子(另類/創意)會點出避免人多擠迫的方法,例如找出人少的露營地點或 非繁忙的出發時間等﹔最後,藍帽子將總結各類不同性質的問題和意見,嘗試作出決定。

    上述嘗試印證六頂帽子的分類方法的例子,倘作為一種思考練習,自然不會有太大的問題。不過,倘若教師以此為絕對的標準,要求學生把六頂帽子套用於現 實中,截然分割複雜的事情,那麼得出的效果恐怕不僅無法培育學生的創意和批判能力,更可能會限制了學生的思想,令他們習慣於以套用公式般的方法,為複雜的 現實問題作出非是即非的簡單分類。

    在現實的世界中,統計數據並不一定就是事實,主觀意見也可以構成新聞的主要內容。贊成或反對舉辦露營的學生數目的多寡,與問卷設計明顯有關。倘若問 題是「你是否贊成新年(考試前)舉辦學校露營﹖」,可以預期贊成的學生將會比回答「你是否贊成新年(一個星期長假)舉辦學校露營﹖」的少﹔同樣道理,如果 我們並不知道問卷的設計、訪問對象的背景和傾向,也很難僅僅依賴報章的報道,判斷傳媒引用的香港競爭力排名榜數字在多大程度上是「事實」,還是僅代表調查機構的傾向或一小部分商界受訪者的偏見。事實與意見、客觀與主觀在這些情境中,顯然不是那麼截然明瞭。

    同樣道理,人多交通亂、假期後的考試測驗和野外露營的危險,除了可以是負面的因素外,也可同時被看作為正面積極的動力——鼓勵學生和學校發展創意方 法,以避免人多交通擠塞﹔或讓學生提早溫習﹔或改變考試的時間和形式﹔或將野外露營的危險作為新鮮的解難訓練,變成吸引學生參與的誘因。事實上,在不同的社會脈絡中(social context),批評可被理解為不負責任的拆台,但也可被接受為積極的規勸和改進的起點﹔讚美除了可以鼓勵士氣增加信心以外,也可能成為虛假的逢迎和求進的障礙。是正是反也變得不易判斷。

    面對現實社會複雜的事情,倘若教師只訓練學生以是非題式回答什麼是「事實」與「意見」,或強迫學生一定要截然分辨「正面」與「負面」思維,那麼習慣 了這種是非題式截然判斷的學生,恐怕以後會一看見統計數據便會不加思考地接受為「事實」,一聽到批評便理解為負面思維,這樣簡化地劃分和判斷事情,真的是 我們追求的創意思維和批判能力嗎﹖

  • 批評壞處例子 在 城市山人 Mountain Urbanite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5-18 23: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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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的山域管理指導原則,在哪裡?】
    素密達斷崖的「鯊魚劍」鐵梯爭議,大家說鬧得兇不兇?甚至有些人可能覺得討論熱烈的莫名其妙,是吧?假如大家都對國際上步道建設的指導原則有一定了解,就會知道雪霸國家公園確實是有思慮不周之處。

    這類設施並不能獨斷專行,而必須在前期規劃階段就和民間和專家交換意見,協調園方和訪客的期待。

    就我一個研究山岳政策當興趣的人來說,看得出來最大的問題在於沒有「標準」和「程序」。現在我們來將聖稜線移到北美境內,看看不同單位的老外公務員會怎麼思考這道鐵梯?這不是強調國外的月亮比較圓,而是臺灣現在幾乎沒有類似的指導原則可供遵循,有太多地方可以學習了。

    -----

    ▲ 美感原則
    ──〔美國加州‧聖塔克拉拉郡立公園〕
    自然資源計畫的主管看到鐵梯的照片,眉頭一皺,心想這個梯子當初是誰負責的?於是他翻開手邊的《步道維護手冊》,裡面有個章節寫著美感之於園區設施的大致方向:

    「美感是人們為何造訪自然場域和健行的主要原因之一。景觀、氣味、聲音、材質皆會影響訪客的心靈、感官與心情,全部都和美感有關。在步道維護和建設之中,美感相關的考慮應永遠置於優先,一條維護與建築良好的步道將會提供訪客愉快且值得回憶的公園遊覽經驗。」

    「建立美感原則的公式並不容易,但只要依照本手冊的原則,興建和維護步道可以用具美感的方式完成。例如,步道上的結構和特徵應該符合或融入周遭的自然環境,不論是就地取材或是用外部材料皆是如此。」

    主管看看鐵梯的照片,放到顏色暗沉的岩壁上是如此的顯眼,不禁嘆了一口氣,心中暗暗埋怨上一任承辦人簡直是挖坑給他跳。

    .

    ▲ 梯子的建設原則
    ──〔加拿大安大略省〕
    在政府上班的安東尼看到了主管發來的email,「天啊,」他看到照片時嚇了一跳,「先不講這個顏色,這邊非得安裝梯子不可嗎?還有這個梯子的設計好奇怪啊。」他從書櫃裡找出2006年出版的《安大略的最佳步道:永續步道之設計、建築、維護的原則與最佳範例》,翻到第158頁關於梯子的章節,裡面寫著:

    「... 只要在絕對必要時才能使用梯子。梯子讓步道只能服務一小群靈活的健行者,同時需要時常維護才能保障安全 … 唯有在考慮所有繞道的選項,而且地形的盛行坡度(prevailing grade)超過100% (也就是說每10公分的水平距離,就有超過10公分的爬升)的時候,才有安裝梯子的可能。如果必須要在步道上安裝梯子,其必須在每個橫擋上都有舒適的抓握點,如此一來才能讓使用者穩定攀爬 ...」

    安東尼打電話跟志工聊了一下,得知該處確實沒有更好的替代路線,但他在意的是梯子的設計是否能保障登山者的安全。

    「這個梯子設計缺乏兩邊的扶手,也就是說使用者只能抓橫擋部分,那麼鍍鋅鋼材在環境潮濕時,能提供足夠的摩擦力嗎?會不會鐵梯會是比較好的選擇呢?旁邊的繩子是民間架設的,似乎也會有人在使用梯子時一併抓著,這些繩子安全嗎?不知道其他人有沒有看過上方的確保點是怎麼架的?」他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腦中頓時浮現許多問題。

    .

    ▲ 梯子的規劃程序正義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政府〕

    「你看到那個梯子的照片了嗎?」克雷格詢問他在保育與自然資源部上班的的同事凱莉,「真是搞不懂這個設計當初是怎麼通過前期規劃的!如果有事先和大眾溝通過的話,應該不會被批評成這個樣子啊!」

    凱莉嘆了一口氣,「是啊,雖然長官本意是擔心那邊又摔死人,但還是有人認為這種難度的步道本來就該留給有實力的人通過,不應該增建永久型設施。」克雷格皺眉,搖頭說道:「那本書你還留著吧?」「嗯,就擺在那邊的架子上。」

    克雷格抽出一本《賓夕法尼亞州步道設計暨開發原則:永續與非機動車輛用步道的指導守則》,翻開到規劃的細則部開始閱讀。

    根據官方發布的原則,步道的規劃階段包含了16個步驟,第3步即是「公眾參與」:計畫項目的關鍵部分是確認大眾針對提案的需要、關注及疑問。設計良好的公眾參與流程會使利害關係人和大眾參與其中,讓他們和決策者共同削減衝突並提升志願者的參與度。

    公眾參與之所以重要,是因為:

    • 提供利害關係人、領導者、決策者表達自己意見的機會
    • 讓民選官員知道公民的態度與需求
    • 有助於表現公眾對規劃流程與提案的廣泛支持
    • 提供大眾和社區領袖支持並參與計畫的機會

    公眾參與的方式通常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

    • 建立指導委員會
    • 準備溝通策略書
    • 舉辦公開會議
    • 舉行意見調查
    • 與關鍵人物面談
    • 舉辦焦點小組會議

    「如果那個時候就有溝通這一點,應該就不會演變成這個爛攤子吧,」克雷格喃喃自語道,「現在上頭想要發展登山觀光,首要任務就是保障安全,但突然發包執行確實是不符合流程啊。比起這樣突襲式的增補設施,不如一開始就做好通盤檢討和規劃的覺悟,並邀請民間代表參與指教呢。」

    ------

    上面特別找出三個不同單位的例子,是為了表達同樣的精神乃是貫徹了美加系統,也就是說上至國家公園和林務機關,小至州立和郡立公園,皆是藉之考量所有的規劃案。

    美感難以量化,那起碼大家知道要符合現場環境,避免過於突兀的視覺效果,因為這會影響戶外景觀傳達給人的感受;只要轄區內的步道含有陡峭路段,上級管理單位必定會為之撰寫安全守則,甚至細到要比較不同材質和設計的優劣;於前期規劃的時候,無論政府對提案的想像有多美好,也一定會遵守程序正義,聽取大眾對此的意見並發揮協調各方期望的功能。

    當然,以美國為例,這套管理精神與系統從20世紀初起計,是個打磨了百年以上的結果,雖說完全執行可以極度周延,壞處卻是曠日費時,處理突然的變化時會顯得不夠靈活,若套用到臺灣還需要一定的調適過程。

    但我想說的很簡單:美感原則、安全考量、公眾參與,絕對都可以更細膩,絕對都可以更公開透明。這個精神,才是我們該學習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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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hoto credit:許永暉

  • 批評壞處例子 在 鄭龜煮碗麵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4-02 00: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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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禮拜,雖然大家(包括我)都比較關心學姊說 #統獨是假議題,但其實有件算是重要的事情發生。

    那就是 3/26 號的時候,歐盟的立法機關之一歐洲議會 ( European Parliament ) ,通過新的著作權規範。

    ( European Parliament 歐洲議會自己的新聞稿:
    https://www.europarl.europa.eu/news/en/press-room/20190321IPR32110/european-parliament-approves-new-copyright-rules-for-the-internet

    PNN 公視新聞網 新聞的報導: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27017

    雖然還得經過歐盟理事會,但修法的方向不會有太大改變。這次的重點雖然是放在著作權,不過我認為更核心的轉變,其實是「#平台需要為上傳者上傳的內容負責」。

    在民主開放國家市場成長起來的網路公司,如 Google、Facebook、Amazon 等等,一個一個成為巨頭之後,引發了許多你我都知道的負面效應。這些公司的規模已經太大,大到已經不是他們避不避得開槍口的問題,而是槍口避不開他們。從選舉結果到經濟停滯到家庭失和,都找得到理由可以怪這些平台,而且很難說是污衊。

    雖然,我們還是不能說各種問題「都是平台的錯」,但未來平台顯然必須負起越來越重的內容管制責任,這樣的轉變關鍵,在於公眾也越來越同意,時候到了,是該對平台施以更高的要求了。這一趨勢,醞釀了很長一段時間。

    ( 歐洲議會有點像是歐盟的下議院
    https://en.wikipedia.org/wiki/European_Parliament

    大家都知道,著作權的議題在網路上一直是備受關注的,像是 2011 年在美國吵得很兇,台灣也很多人討論的 SOPA 跟 PIPA 法案。

    ( 關於 SOPA 停止網路盜版法案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top_Online_Piracy_Act

    ( 關於 PIPA 保護知識產權法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ROTECT_IP_Act

    在台灣,也有好幾次爭議。最近一次我比較有印象的應該是 2016 年立委打算增加「邊境管制」,也就是要封鎖(或停止解析)侵權網站的 IP,後來因為網路輿論反對,就沒有繼續立法了。

    ( 當時的各方意見很多,章忠信律師的分析我個人比較認同:
    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54&aid=2836

    最近可能很快就要通過的著作權修法,則是針對眾多像是「安博盒子」之類的機上盒,不管是販售還是協助安裝,都要課以刑責。

    ( 經濟日報的報導: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3721506

    這些事情其實背後當然也是有各種角力,例如外國的商會、政府、本地的內容業者、一般使用者、倡議組織、平台公司,甚至國家。

    總之,現在整個風向轉了。早幾年,保障高度言論自由,鼓勵網路科技創新,是主流,但最近幾年,加強管制成為顯學。可能是因為負面效應已經動搖國本,可能是因為科技公司不斷擴張到新領域,搶走利潤,讓市場既有的其他玩家反彈;可能是因為中國管制模式輸出。儘管對於強度過高的政府監管我站在反對方,但美國的科技巨頭總算開始面對現實。

    在侵犯隱私、助長仇恨、影響選舉等批評聲浪下,臉書執行長馬克佐克伯到過美國國會聽證,也被歐洲議會叫去(但叫不動)。上個月初,美國下屆總統參選人,民主黨的參議員華倫則正式提出「拆解數位科技巨頭公司」的倡議,也將是接下來持續加熱的議題。

    ( 我之前對華倫這個倡議的簡要討論:
    https://www.facebook.com/noodleswithturtle/posts/565115280650509

    而陸續透過個人網誌,表明要改變臉書的馬克,前天竟然投書給華盛頓郵報,表示:大家都說要管那就來好好管一管吧。

    請見華盛頓郵報: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opinions/mark-zuckerberg-the-internet-needs-new-rules-lets-start-in-these-four-areas/2019/03/29/9e6f0504-521a-11e9-a3f7-78b7525a8d5f_story.html

    投書很短,寫得很清楚,建議自己看一下。簡單來說,他建議針對 #有害內容,#選舉公正性,#隱私,和 #數據可攜性 四個項目,建立一個公私協力管控的機制。

    而其中我覺得最關鍵的項目,是「數據可攜性」(data portability) 。

    可攜性的概念,大家應該很熟悉了,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我們現在換電信公司,例如從台灣大哥大換成中華電信,不用換手機號碼。在台灣,號碼可攜其實是在 2005 年開始實行的,從此之後大大降低了門號使用者轉移的成本,加強了電信公司之間的競爭。

    馬克在他的投書中,關於數據可攜性的部分也寫到:

    「(對平台)的管制,應保證數據可攜帶性原則。如果你與一項服務共享數據,你應該能夠將其移動到另一項服務。這為人們提供了選擇,使開發人員能夠進行創新和競爭。

    這對於網路本身,和創建人們想要的服務,非常重要。這就是我們構建開發平台的原因。真正的數據可攜性應該更像是人們使用我們的平台登錄應用程序(App)的方式,而不是現有的下載信息存檔的方式。但這需要明確規定誰在服務之間移動時負責保護信息。

    這也需要通用標準,這就是我們支持標準數據傳輸格式和開源的『數據傳輸計畫』(Data Transfer Project) 的原因。」

    ( 關於這個由微軟、Google、FB、Twitter 共同支持的 「數據傳輸計畫」:https://datatransferproject.dev/

    在上個月 14 號, Facebook 有一次大規模的當機,那天我不禁覺得,這種大社交平台當機,就像是銀行提款機出問題一樣,使得儲存在裡面的 #社交資本無法被提領。不管是工作或生活上要聯絡的人、要發的訊息,都因此受到影響。

    社交資本,就是由我們上傳的數據跟使用行為建構出的關係網絡,並不是虛幻難以掌握的,而是可以定義、更是可以定價的。畢竟許多網路公司就是透過網絡效應才能讓價值水漲船高,快速成長。他們就像是大家都信任的社交資本銀行。

    然而,當遇到大規模當機、或是傳出資料外洩、被盜,這時候就會想:

    1. 自己是不是把社交資本都存在同一個社交平台/銀行?

    2. 為什麼只能在 FB 銀行領錢?當 FB 銀行的提款機故障, 為什麼不能在 LINE 銀行或 TENCENT 銀行的提款機領出來?為什麼 GOOG 銀行可以說關就關、把錢都沒收了?

    3. 為什麼儲存在這些社交銀行裡的社交資本,那麼難轉移?轉帳跟匯款那麼難?

    4. 以及為什麼這些可被視為社交資本銀行的平台病不像是真的銀行,當我們的社交資本如今屢屢被大規模盜竊、被濫用時,他們鮮少需要賠償跟負責?

    其實我以前就跟網路上的朋友討論過,要解決社群媒體帶來的壞處(例如假新聞等等),而不減損其好處的作法,其中之一就是降低這些平台的 #套牢效應。

    一個辦法就是成立 #公共的社群平台,基本功能完全複製大型平台,讓用戶可以輕易從商業社群平台,透過數據可攜性,打包資料跟 #社交資本 ,轉換到公共的平台上。

    過程必須要很簡單,數據轉移必須要很安全,就像是在這個還不存在的公共社群平台點一下「FB 登入」,然後兩秒後,完成了。

    重要的是,透過數據可攜性轉移出來的不能只是帳號,而是所有我們放在社群媒體上的數據,跟編織出來的關係。

    其實也可以想像成是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的概念。

    https://www.cdic.gov.tw/main_deposit/faq.aspx?uid=59&pid=59%20

    只要數據可攜性存在,加上一個堪用的公共化備品,我認為商業平台就會比較謹慎,不那麼貪婪,連帶產生的問題就會少很多。

    這點子完全不是首創。之前早有類似的失敗案例,例如 Diaspora、或是工研院的通訊軟體 Juiker ,區塊鏈出現之後也有很多新的社交網站,讓大家可以「社交挖礦」。

    我想問題在於,社交資本被套牢已經太嚴重,所以第一步其實是讓社交資本可以被匯出。就像電信公司為了套牢用戶,手機號碼本來不可攜,後來可攜從概念變成規範,競爭於是更激烈,消費者因此獲益。

    之前在個人帳號上討論這個想法的時候,有朋友認為其不可行之處:就是政府是做不出可用的公共化備品的。

    如果是政府發包做網站,要做出一個能成為商業科技公司備品的社交網站,這件事我也不相信。

    但如果是採取「公共媒體」的角度,我認為就是一個選擇要不要做的問題。

    有些人認為英國的 BBC、日本的 NHK 很棒,促進了整體媒體品質、提升了公民素質、建立社會公共討論的基礎,但也有些人認為公共媒體拿太多錢,做得太好,反而讓商業媒體無法發展。

    像台灣早期發展公共電視,一開始走小蝦米路線,公共電視曾被視為雞肋,沒競爭力,不過一直走到現在,反而成為廢鐵鎮僅存的救贖。現任文化部長 鄭麗君 有意推動大公共媒體,把央廣、中央社等等都結合在一起,有人認為這是唯一能夠重振台灣文化的機會,有人覺得沒競爭力,浪費錢。但總之,就是一種選擇。

    所以讓我們想像一下:如果如馬克投書所建議的,接下來新的法規要求社交平台需要讓用戶可以自由匯出所有資料,轉移社交資本,社交平台就會必須做出改變,例如要求工程師讓資料架構更簡單,就跟歐盟 GDPR 的規定出來之後一樣。

    當然,成功的平台都會讓我們覺得不需要做這件事,畢竟我們的時間跟精力有限,投入在少數甚至單一平台上比較合理,就像我們也不會三不五時就把存在一個銀行的錢全部領出來,存到另一個銀行......除非這家銀行讓我們覺得問題很大,就像現在這樣。

    當然,我認為 FB 等社交平台的自然壟斷在資料、數據、社交資本可自由匯出之後就會降低。所以重點或許不是一定要有公共化的社交平台存在,而是只要有了可以自由匯出的前提,會有很多很多套自然出現。

    但從公共媒體的目標與實踐傳播權的角度來看,社交媒體既然已經如此關鍵,若公共媒體接下來還是只是停留在創造內容上,而不趁這個全球都在檢討商業社交媒體平台的時機,來開始探索「公共化社交媒體平台」的可能性,我覺得就太可惜了。

    能夠合作的對象其實很多。舉例來說,網路之父 Tim Berners-Lee發起分散式網路專案Solid,將資料「還權於民」,就是同樣的概念。

    報導:
    https://www.ithome.com.tw/news/126188

    而很關注科技巨頭壟斷議題的 PTT 創世神 杜奕瑾 (Ethan Tu) 也提出 PTT.ai 的計畫,我個人也很期待。

    Github 上的計畫連結:
    https://github.com/ailabstw/PIPs/blob/master/PIP-0001.md

    當然,馬克倡議的公私協力機制,其實也有很多先例可循,也就是 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 網路治理論壇。

    https://www.intgovforum.org/multilingual/

    台灣也有 @台灣網路治理論壇 Taiwan IGF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757842584459069/

    總結來說,我認為在台灣,社群媒體如 FB、IG、Google、Youtube 等的好壞影響力非常大,因此關於馬克提出的四個項目--有害內容、選舉公正性、隱私、數據可攜性--我們不該只是等著歐盟或美國跟這些公司把問題解決,而是該更主動提出改革的做法。

    我個人認為,優先從「數據可攜性」這個偏「結構管制」而非「內容管制」的項目切入,比較不具爭議;而以「公共化社交媒體平台」為探索的方向,也比較有進步性跟未來性。

    如果民主自由是我們信仰的故事,但具有影響力的媒體或社交媒體平台,卻開始讓這個故事再也講不下去,公民就不該再袖手旁觀了。

    要不然,或許是該向年輕人學習,開始用無廣告、無農場文、可輕易匯出的 Google Doc 當作社交平台了。

    延伸閱讀:

    Daodu Tech 科技島讀 的好文:社交資本論
    https://daodu.tech/03-05-2019-social-capitalism

    截圖來自:
    https://www.facebook.com/zuck/posts/1010701383988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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