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Agg (突き刺不準)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剛剛在圖書館被打
時間Wed Feb 12 20:57:22 2020
剛剛在圖書館有個中年大叔沒戴口罩一直吸鼻子咳嗽,從我進圖書館自習區後不斷至少30
分鐘以上。
走過去的時候他沒注意到我所以我就敲了敲桌子跟他說「如果你不舒服的話看要不要去擤
個鼻子?」
他就拍桌用台語問不然我想怎樣?吸鼻子礙到你?
一直跳針輪迴揪單挑
我就說不然這裡自習區影響到別人不好我們上去館員那邊講(自習區在B1)
他以為我答應要跟他單挑吧所以我走出自習區的門他就直接跳上來鎖我喉
然後就被扭打雙方掛彩
館員有幫報警,警察也是告知權利後要我們自己去驗傷要告再說
現在驗完傷等一下到警局
大學生不懂流程請問大大們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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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m1990: 看你要不要告他啊 要就告 不要就回家 02/12 21:00
→ AKAgg: 要告 做筆錄有什麼該注意的嗎 02/12 21:05
推 jokerming847: 做筆錄後去醫院驗傷,然後拿著驗傷單回來原警局要 02/12 21:18
→ jokerming847: 求控告對方,沒記錯是這樣 02/12 21:18
→ jokerming847: 具體你可以在做筆錄之後問警察,因為筆錄要留作紀 02/12 21:19
→ jokerming847: 錄所以不要在做筆錄的當下問 02/12 21:19
推 cherrywo: 有扭打的話就是互毆,建議提告後看附近有沒有同學可以證 02/12 21:59
→ cherrywo: 明是他先攻擊和挑釁,不然依照目前刑事法院的判法就是 02/12 22:00
→ cherrywo: 各打五十大板,兩邊都是有罪,然後各留前科Y 02/12 22:00
→ AKAgg: 謝謝joker大 警察說反正到檢察官那邊也會叫我先去調解所以 02/12 22:24
→ AKAgg: 明天先去區公所 該調監視器他們會去 目前是這樣 02/12 22:24
推 JustSad: 不還手+驗傷才能告傷害,必勝。 02/12 22:24
→ AKAgg: cherry大也謝謝 02/12 22:25
→ JustSad: 有還手,沒打到他快殘廢,賠夫人折兵。 02/12 22:26
→ AKAgg: 不還手也太難了吧 光是要掙脫推人不就算還手了嗎 抱歉我法 02/12 22:26
→ AKAgg: 盲@@ 02/12 22:26
→ JustSad: 別得罪檢察官與法官踩硬才可能嬴一點點。 02/12 22:27
→ JustSad: 我就放任自己被打過,不難,要有必死的勇氣XD 02/12 22:27
→ AKAgg: 我是被眼睛刮到的外傷 他是先動手還被我壓在地上打 問題是 02/12 22:28
→ AKAgg: 我身高體重都差一大截 他到底怎麼了@@ 02/12 22:28
→ JustSad: 打是情,罵是愛,他其實暗戀你已久…… 02/12 22:29
→ AKAgg: 好吧 書沒唸到又浪費一堆時間又沒補償 氣氣氣 噓自己 02/12 22:29
→ AKAgg: 第一次看到他出現在自修室 先不要 02/12 22:30
→ JustSad: 沒還手就等他被法院罰,要還手就打好打滿。 02/12 22:30
→ AKAgg: 哎 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 太衝動了 02/12 22:31
→ JustSad: 我很年輕時被打的,不要牽拖年齡。 02/12 22:32
→ AKAgg: 沒 我說我啦@@ 02/12 22:32
→ JustSad: 忍一時,法院站硬,錯一步,只能互毆。 02/12 22:34
→ AKAgg: 所以覺得告了也沒什麼用嗎QQ 那就先調解看看? 02/12 22:36
→ JustSad: 不是覺得,是一定…… 02/12 22:36
→ JustSad: 就算他不懂法律,除非先跟你和解,提告就偵查庭。 02/12 22:37
→ JustSad: 他庭訊不會只告你傷害,還可能自創很多罪名要咬你。 02/12 22:38
→ JustSad: 你沒罵他,就一樣雙方起訴傷害,要告要和隨便你們。 02/12 22:39
→ JustSad: 有經驗的人就不會選擇提告,雙方避免跑法院浪費時間。 02/12 22:40
→ JustSad: 不懂或不爽,跑完訴訟流程雙方都敗訴拿成就勛章:案底 02/12 22:41
→ JustSad: 想解人生成就誤以為能走路有風可以告到底,走創業。 02/12 22:42
→ JustSad: 傷害罪案底,有些公司不會收,有收的公司知情可能就… 02/12 22:43
→ JustSad: 奉為上賓,或偏差對待,通常是後者居多。 02/12 22:43
→ AKAgg: 那如果就止於調解呢? 能有賠償就賠償 沒賠償就算了這樣 02/12 22:44
→ JustSad: 他都能無懼於你汗草越級打怪開炮,你覺得他會包紅包? 02/12 22:45
→ JustSad: 他可能就是想打醒你的天真吧XD 02/12 22:46
→ AKAgg: 沒啦哥 我才是小隻的啦 02/12 22:47
→ JustSad: 動手打我的人,寧願賠錢也不願意道歉、賠償。 02/12 22:47
→ JustSad: 那他可能選錯怪,以為你是哥布林,不知道你是關主。 02/12 22:48
→ JustSad: 祈禱他不識字不懂法律上網+調解委員想佛心助你。 02/12 22:49
→ JustSad: 否則調解沒共識,你也沒提告的意義與必要,只能算了。 02/12 22:50
→ AKAgg: 好我知道了 謝謝大大 02/12 22:50
→ JustSad: 或者調解完換你主動動手兩個再來愛的一發,打夠本。 02/12 22:51
→ JustSad: 只要不殘廢+附近沒警察,打多打少都一樣雲淡風輕。 02/12 22:52
→ AKAgg: 先不要 那就謝過哥了 受小弟一拜 02/12 22:52
→ JustSad: 兩人揮揮袖不帶走一片雲彩,浪漫! 02/12 22:53
→ AKAgg: @@ 中年人可怕 算了 02/12 22:54
→ JustSad: 如果他沒驗傷,你可以拼拼看說自己是正當防衛。 02/12 22:54
→ JustSad: 警局筆錄、偵查庭都要強調。 02/12 22:55
→ JustSad: 你歧視我們中年人,不說了XD 02/12 22:56
推 loveloser: 把對方壓在地上打就不會構成正當防衛了 換個角度想 至 02/12 23:04
→ loveloser: 少對方傷的比你重 打贏了就是爽 打架小傷難免啦 只是 02/12 23:04
→ loveloser: 要小心對方6個月快到 最後才去提告 02/12 23:04
→ AKAgg: 剛剛又被我爸拖著去警局 然後再被我爸揶揄一頓 叫我連調解 02/12 23:21
→ AKAgg: 都不用去打贏就算了 02/12 23:21
→ AKAgg: 我爸本來是以為警察懶得理我很氣啦 一進去警察還在跟他好好 02/12 23:23
→ AKAgg: 解釋他就冒了一句我知道啊我北檢的 有夠丟臉 02/12 23:23
→ AKAgg: 報告剛剛我去驗傷的時候他是我前一個 護理師說你該不會就是 02/12 23:26
→ AKAgg: 跟前面那個打架吧 還真的是他 02/12 23:26
→ AKAgg: 我沒有歧視中年人啦 大哥你聽我說 02/12 23:29
推 whhw: 推文太歡樂了8 02/12 23:36
→ AKAgg: 抱歉我法盲啦 上來給大家見笑一下 拍勢拍勢 02/12 23:43
→ JustSad: 你爸北檢不可能人品不好到沒朋友沒人認識吧!=1 02/13 02:10
→ JustSad: 你不是輕聲細語說抱歉而是敲桌子老派會以為挑釁=2 02/13 02:11
→ JustSad: 明明看起來弱不驚風被打還能壓制打趴對方太翻轉=3 02/13 02:12
→ JustSad: 釘孤支贏了還不想息事寧人說自己被打想告他搞死他=4 02/13 02:13
→ JustSad: 綜合以上外加先天性不自主歧視中年人不可取=5 02/13 02:14
→ JustSad: 他進調解委員會可能從頭哭到尾,太委屈XD 02/13 02:15
→ JustSad: (你就不怕他有武漢旅遊史?還敢近身格鬥,真的拳怕少壯 02/13 02:16
→ AKAgg: 阿災 我爸可能真的人緣差吧== 他脾氣比我還壞 02/13 02:35
→ AKAgg: 啊我就想說他沒看到我我就敲了 誰知道他整個牙起來暴走QQ 02/13 02:36
→ AKAgg: 我170 60左右有固定運動 他高我一個頭又比我寬很多欸 我也 02/13 02:38
→ AKAgg: 搞不懂== 02/13 02:38
→ AKAgg: 好嘛我承認我潛在訟棍 哥我錯了orz 02/13 02:39
→ AKAgg: 不然我們約蘆洲火車站我證明我沒有74 02/13 02:40
→ AKAgg: 欸哥你這樣說一個我怕了 我回家有乖乖洗澡 刷牙我很乖達爾 02/13 02:41
→ AKAgg: 文別找我 02/13 02:41
→ AKAgg: 反正我爸是要我就算了別耍蠢 到時候考不上特考嗚嗚 02/13 02:53
→ justicesword: 除非檢察官、書記官或是法警,其他警方通常都不會認 02/13 07:13
→ justicesword: 識,畢竟北檢一堆職員 02/13 07:13
→ JustSad: 為何接觸要刷牙?你有咬他的……!? 02/13 09:26
→ JustSad: (私心覺得他先動手被你打趴的畫面一定動人心弦,很美 02/13 09:29
→ JustSad: 認真而言:你爸北檢應該會教你如何應對,你不敢問吧? 02/13 09:30
→ JustSad: 對方雖然先動手,有去驗傷可能就是想告你、逼和解。 02/13 09:32
→ JustSad: 簡單說:互毆,互告或調解或調解不成,都差不多。 02/13 09:34
→ JustSad: 不能排除對方耍陰的,半年期限最後一天搞你提告。 02/13 09:35
→ JustSad: 避免夜長夢多,申請調解和解掉,或你直接提告到法院和解 02/13 09:37
→ JustSad: 如實陳訴+道歉,打趴他醫藥費150-450吧?有健保。 02/13 09:38
→ JustSad: 不道歉,他可能不願意和解你們多跑幾次庭,沒意義。 02/13 09:39
→ JustSad: 因為被鎖喉差點窒息沒命,你才會毛起來反擊打趴他。 02/13 09:41
→ JustSad: 如果你已經筆錄完,只能如實陳述表示歉意與悔意。 02/13 09:43
→ JustSad: (台灣對正當防衛的認定很嚴,大部分都會超出正當防衛 02/13 09:44
→ JustSad: 如果我是你,提告、筆錄、調解、偵查庭、法院開庭… 02/13 09:47
→ JustSad: 我一定結尾備註:當做灣台灣郎塑膠做的哦! 02/13 09:48
→ AKAgg: 哥我不是甲甲 我看到妹子會彈出來的真男人 02/13 12:05
→ AKAgg: 我從小被我爸打大的關係不好 但是他覺得反正打贏了眼鏡也 02/13 12:07
→ AKAgg: 該換了沒差 連去調解都不用看他想怎樣 當下他是有自以為道 02/13 12:07
→ AKAgg: 德至高點說不跟我一般見識(? 02/13 12:07
→ AKAgg: 沒有筆錄歐 啊sir是說等調解完才筆錄因為會順便把調解過程 02/13 12:10
→ AKAgg: 納入筆錄 所以我爸才很氣以為他要吃案 02/13 12:10
→ AKAgg: 現在還是覺得驗傷花了我1000好貴rrrr 我家教的錢錢飛了嗚 02/13 12:12
→ AKAgg: 嗚嗚 02/13 12:12
→ AKAgg: 阿sur說今天會去摳帶子 想去看看精彩重播 02/13 12:13
→ JustSad: 以為?他真的是吃案啊…… 02/13 12:28
→ AKAgg: 這樣就算吃案歐@@ 我想說他講的滿合理的 我驗傷單身分證影 02/13 12:42
→ AKAgg: 本也都收了欸 02/13 12:42
→ JustSad: 認證依據:報案三聯單,沒拿到都可能吃。 02/13 13:58
推 higger: 年輕時多上法院其實也不是壞事... 02/13 14:25
→ AKAgg: 歐原來沒三聯單就算歐 備案而已也算喔 真嚴格 02/13 14:30
→ AKAgg: 外特要面試 還是不要冒險好 02/13 14:31
→ wim1990: 吃不吃案還好啦,最後看案件有沒有到地檢署就好,有沒有 02/13 15:16
→ wim1990: 三聯單也不是絕對。 02/13 15:16
→ AKAgg: 嗯嗯應該是醬吧 我今天也來圖書館了他沒來 看了一下監視器 02/13 17:07
→ AKAgg: 角度應該是有拍到 等等念完書再去找館員問問 02/13 17:07
推 jacky6969: 我也遇到類似的問題 02/08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