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gijaja (吱吱喳喳這樣阿 不想再렩
看板Nurse
標題[勞資]醫院要求我賠償高價金額器械
時間Mon Oct 1 23:02:1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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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igijaja (吱吱喳喳這樣阿 不想再렩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勞資] 醫院要求我賠償高價金額器械
時間: Mon Oct 1 22:43:09 2007
我目前任職於醫院手術室護理師
擔任刷手護士,職責便是管理好上刀的無菌器械
而還有一項特殊的工作就是必須檢查所有器械的完整性及功能
然後於下午三點,手術室會有交班的動作
一天,我就將我工作台上的器械清點及核對所有的器械
並交接給下一個同仁後,我就在旁邊負責寫記錄
此時手術醫師開始上刀,
正當醫師要把氣鑽(原先我在負責的器械,後來換下一位管理)拿起時
前面連接的鑽頭掉了,就這樣摔落在地板上,壞了…
之後,我跟交接的我那位護士一起把這件事告訴單位的組長
詳述整件事情的經過
組長說:好吧 那就寫請修單 但修一次要價台幣九萬塊錢 就修吧
那時組長也沒說是誰要負責這筆賠償
過了兩三天 那位護士跑來告訴我: 那天氣鑽是你安裝的之後我交接到你的工作台
所以我們可能要賠錢吧!!
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我覺得非常的冤枉
上工作台時我再三的確認氣鑽安裝無誤
交接後氣鑽掉了卻要我來負責
照理來說,交接的人理應確實核對前一位的事務
check無誤後,便正式交接,其責任就屬於下一位者
請問我應該對此負起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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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3.112.107
※ 編輯: gigijaja 來自: 61.63.112.107 (10/01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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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3.112.107
※ 編輯: gigijaja 來自: 61.63.112.107 (10/01 23:04)
推 kyfang:應該要看你們的人事規則怎麼規定 還有前例如何處理 10/01 23:03
→ kyfang:還有這東西有這麼容易掉嗎? 原因為何? 重點應該是找出原因 10/01 23:05
→ kyfang:避免再次發生 不然這次是你跟你同事倒楣 下次換別人倒楣 10/01 23:05
推 gigijaja:1、人事規定我不太瞭解。2、器械在我當班時安然無羌,交 10/01 23:10
→ gigijaja:接下一位時,理應他要check無問題,才可接手,如大家都不 10/01 23:12
→ gigijaja:仔細檢查,出問題時無法釐清責任 10/01 23:13
推 ONITSUGA:照理說器械是耗材 若非人為因素損壞 有何理由叫他人賠償 10/01 23:34
→ ONITSUGA:你們組長是吃屎長大的吧 10/01 23:35
推 kyfang:這件是應該由幾個面向來看 由醫院的角度來看 應該是如何 10/02 08:47
→ kyfang: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但若是要把重點放在單位人員責任釐清 10/02 08:48
→ kyfang:你同事接下工作之後 是否有檢查所有器械的完整性及功能? 10/02 08:50
→ kyfang:這是不是她的職責? 如果是的話 那就是只有她該負責 10/02 08:51
→ kyfang:不過一般醫院針對這類異常事件應該都有標準程序 10/02 08:51
→ kyfang:因為發生的機會太大了 10/02 08:52
→ kyfang:然後賠的話 除非你的醫院規模很小 否則若是無法釐清責任 10/02 09:00
→ kyfang:一般是不賠 或者賠一點點 若是可以追究責任歸屬的 10/02 09:01
→ kyfang:大概也是賠一個比例 比如20%或30% 10/02 09:01
推 cytosar:從您文中字面來看...似乎是您的同事認為"可能"要賠... 10/02 11:06
→ cytosar:還是醫院已經"正式"要求您賠償了呢?? 10/02 11:06
→ cytosar:若只是"可能"...要不要直接找負責的人員確認這件事...?? 10/02 11:07
→ cytosar:若是"正式要求"...務必據理力爭....保障自己的權益.. 10/02 11:07
→ cytosar:您所說的器械本來就是會隨時間耗損的產品... 10/02 11:09
→ cytosar:一般來說不會要求員工賠償的.... 10/02 11:10
→ cytosar:醫院也都會編列維修的預算...您不用太擔心.... 10/02 11:10
推 mou0113:我之前也在OR,可以先送醫工室維修鑑定,該跑的程序都作完 10/02 11:10
→ mou0113:若判定是人為疏失,再聯絡廠商詢問是否可以舊換新(折舊) 10/02 11:13
→ mou0113:賠償的金額會少許多!而且你已經交接班了,不是嗎?上刀之 10/02 11:15
→ mou0113:前,刷手在遞器械時應該先作確認吧!釐清責任之後,在去協 10/02 11:16
→ mou0113:商賠償問題。 加油喔 ~ 10/02 11:18
→ kasan:交班以後就是下一般的責任了,不然交班交假的喔 10/02 22:41
推 okba0728:實在不合理 因算到成本上 由單人賠不合理 10/03 03:48
推 gigijaja:我會據理力爭的,感謝你們大家熱情的回覆~ 10/03 22:01
噓 dysphagia:應該是由那位吃屎的醫師來賠吧 以後會賠3500萬 10/04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