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手機破解防錄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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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2 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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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救篇】如果再次發生,我會怎麼做? #五件事教你自保

    《#火神的眼淚》,5/1 才剛上映的台灣職人劇,以消防隊員的任務中,去探討他們面臨的危機,與碰到的辛苦。公視出品一直都是品質保證,陣容也超級堅強,有「跟你問聲好」的 #溫昇豪,有演出過《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的 #陳庭妮,有「金馬金鐘」雙影帝的 #劉冠廷,以及金馬最佳男配角的 #林柏宏。

    第一集的開場就是「打火」,火災現場,路旁的民眾對消防隊員叫囂:

    「阿你們在幹嘛,水不會射火,射空氣喔?」

    飾演火爆消防隊員的劉冠廷,大聲回他:
    「裡面還有人,不能亂射水啦,萬一火燒進去把他們燙傷,你知道不知道? #不懂不要裝懂啦」

    民眾怒回:
    「我繳稅養你們廢物是不是?」
    劉冠廷怒回:「你說什麼廢物啊!」「麻煩退到封鎖線外,出去!」

    ------------

    看到這邊,其實有超級多的感觸。
    首先,消防員是對的,這真的是民眾錯在先,但是麻煩的是就算你是對的,你也不能生氣。
    生氣就輸了。
    因為之後焦點就迷失了,新聞會報「消防隊員跟民眾大小聲,嗆聲不懂的滾出去!」。
    特別是新聞媒體的風格,你是知道的。
    (但是我能理解,流量為王的媒體生存法則,請參考《我們與惡的距離》。)
    我能懂這感覺,所以我第一篇文章,是寫完之後、砍掉重寫,重寫到文章是冷靜的,才敢發出來。
    不然,就會被失去焦點。

    再來就是,打火真的是門專業,消防人員真的很辛苦,這些心酸血淚一定要透過第一人稱視角才看得到,所以為什麼我推這樣的職人劇。
    同樣地,不只是消防人員辛苦,警察人員也很辛苦。

    有很多好的警消人員默默地在為我們做事情。
    就像是最近松山分局被黑道闖入砸店,所長道歉時說:
    「#我們警察即使做了一千件好事,#可能也抵不過出一次錯的事情」這是真的,我也還是相信,大多數的警察真的默默為我們做了很多事情,絕對不只是千件!

    但是!

    只要那一件錯的事情降臨在你身上,那對於你來說,#就是你一輩子的事情。
    對警察來說,我就只是你處理過的一千個案子之一,但是對我來說,這是我人生目前唯一的案子。

    更何況,如果這次的「違法逮補」不去討論,那未來就不會只有一件,會越來越多件。

    所以,我一直都不是要去對抗警察,而是去探討這件事情,是不是有太多「法律」是我們不知道,#甚至警察也不知道的。

    例如,還有人至今搞不懂 CBD 是什麼。

    我先承認,法律的部分太多了,有幾個當下我也不知道,也是透過這次學到的。自己也在不斷地反省,有沒有哪些「早點知道」會更好。

    所以,這篇是「#自保篇」,要繼續來分享,如果今天發生在你身上,你該怎麼自保? 這是用我刻苦的體驗換來的經驗分享。

    前情提要的部分:
    「我被關兩晚,不是我做錯了什麼,而是警察做錯了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0865917070241
    「你不知道,不代表他不存在」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1479847008848
    不知道的資訊請自己補上。

    那我們就「五件事」,開始囉!

    -------

    🌟 到底能不能錄影? 能不能沒收手機?

    在警察要來調查你的時候,絕對是可以錄影的沒錯! 很多網路影片都有教,在搜索時你可以講「我拒絕搜索」,也可以錄影防身,這都是你的權利。

    只是,副作用是會激怒警察,覺得你有鬼。
    因為法盲的人,他們的認知是,「不配合就是有問題。」

    關鍵來了,接下來要講的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事情。
    #你被上銬後還真的就不能錄影,因為你是現行犯!
    很妙吧!

    以後不管你拿的是一般煙、咖啡包,甚至是你早上吃的B群藥丸,任何一個警察都能用「你身上散發毒品的味道」把你上銬帶走,都不用驗,而且手機直接沒收,你想錄影自保都沒機會。

    而且完全沒有「違法搜索」的問題喔!
    因為就不是搜索,你是現行犯,他接著要翻你的包包,要進你的車子拿東西,都可以。
    因為你是現行犯,他們有權利可以查更多東西。

    不知道是不是「違法搜索」這件事情最近被鬧了一波,我覺得警察這個解法真的很完美,阿就先上銬了,就沒有搜索不正確的問題了,因為就跳過了搜索階段,直接判定你是現行犯。

    然後丟一句,「阿你沒吃毒的話,驗一下就知道了」啊。

    也只能慶幸我碰到的不是真的壞警察啦,如果他丟了一包毒品在我的包包,我也只能啞巴吃黃連,因為現行犯不能錄影。

    這是我在這次學到的新知識,那些你以為可以反蒐證的人權,在你被上銬後都沒有了! 所以關鍵就在於,到底警察能不能以「你身上有大麻味」就把你上銬?

    這件事情,連在2021年的 #美國警察都不敢做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v2AwErp-HM

    美國警察說「你有大麻味」都還不敢直接上銬。影片中,美國警察想搜索車的時候,被車主反對,也只能摸摸鼻子走。

    台灣警察是直接上銬,還能沒收你的手機,很無奈吧。
    那該怎麼辦呢? 要怎麼破解這窘境?

    🌟 大法官針對違法搜索,早已釋憲

    最根本的方法,是從法律面去走。
    對於警察說聞到你有大麻味,就能直接上銬帶走這件事情,我們第一次提審失敗了,不過我們已經提起抗告。

    因為法官的說法,就是認定警察可以憑著「你身上有大麻味」,就把一般民眾上銬變成現行犯,這點我們覺得...值得討論。

    很多來鬧的,一直以為自己發現新事證在那邊高潮,這件事情我們早就知道。

    不知道你們有聽過一審、二審、三審嗎?
    人民本來就有權利上訴的!
    法律沒有在那邊一次判生死的啦!
    (打麻將都可以上訴了)

    然後再說最後一次,法官從來沒有宣判過我手持大麻喔,如果是我找就被抓去勒戒了,這連檢察官要不要上訴都不知道,檢驗都還沒出來,哪來的法官判定。

    一堆人真的就是不懂裝懂,或是故意裝不懂來混淆大眾帶風向。

    這件事情,如果我們成功了,那就會為大家未來的人權拿回保障,
    你不用擔心,突然被一句「你身上有大麻味」,就被帶去警察局關一晚,工作停擺、手機重買。

    這需要很長的時間,也需要大家的支持幫忙。

    你說這個事情不可能嗎? 其實歷史已經好幾次翻盤過了。
    二十年前,一位李姓男子在重陽橋被盤查,他拒絕搜索,被警察強行搜身,過程中他罵了三字經,被依照妨礙公務判刑。

    後來 大法官釋憲(#第535案),才還了他清白。

    那有更快的方法嗎? 我們繼續說下去。

    🌟 我的失誤就在這邊

    這次我被帶走的另一個關鍵,就是我以為「警察應該要知道法律」,這應該是我犯的最大錯誤,因為 #我以為警察不會犯錯。

    我以為 CBD (大麻二酚)合法,警察應要知道。
    我以為就算 #衛福部去年五月公佈合法 了,警察還不知道的話,也願意先去查一下。
    我以為去查一下,他們就懂了。

    結果都判斷錯誤。

    警察聽到 CBD ,就在那邊說 「CBD 大麻二酚 就是大麻」啊!
    有兩個字一樣就是一樣
    那「#明金城就是金城武」囉?

    不懂沒關係,可以查,結果連查法條都不會...
    先用錯誤的資訊上銬我,再用錯誤的法條繼續關我。

    那這個該怎麼解決?

    其他的律師朋友跟我說,其實當下你真的「什麼都不要講,把東西放進口袋裡面就好」。

    放進口袋,他們就得搜索,就可以行使「我拒絕搜索」的權利。
    其實我當下也跟一般民眾一樣,覺得這樣不是很可疑嗎?
    但是,當警察也不知道法律時,律師朋友也只能這樣建議。

    儘管如此,這幾天我想了想,從提審的法官判決來看,法官就同意「警察說你有大麻味」就可以上銬,所以你就放進口袋也是一樣。

    因為只要警察說,我就覺得你有大麻味,就可以上銬,跟前一段說的一樣,他們跳過搜索階段,不用任何儀器,主觀認定你就是拿毒品,你就是會被帶走。

    所以,目前我的研究是,當警察缺業績的時候,#這神奇的套路是無解的,就看你會不會碰到他們而已。
    (這比抓酒測更好當業績,酒測還要測,這個不用測就有績效,因為警察的績效跟會不會成案無關,反正把你帶到警局就有業績了。)

    碰到了,就是誰都要關一晚,等待律師救援,花律師費、請假一天,還有重新買手機。

    但是,還是有辦法的!!!
    這也是下次如果我碰到,我一定會執行的事情。

    🌟 你有權請律師,這件事情對嗎?

    在那邊說「你沒做錯事幹嘛找律師」的,程度落差太多,我們就先不理他。
    米蘭達宣言說,「你有權保持沈默...你有權與律師談話...」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真的不幸被抓,第一直覺是「#找律師」,這一點有對、也有錯,這是我這次第二重要的學習。

    在說明之前,順便解釋一下,為什麼找 #李菁琪律師?

    我身邊有很多律師的朋友,刑法的、民法的、人權的、經紀約的、智慧財產權、離婚的...
    在這些朋友之中,李菁琪是最了解 「CBD已經合法」的律師,她常分享哪些東西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
    所以找她來,是我當下的第一個反應。
    (警察也一直催促,不打電話手機就要拿走了,其實也不能搜尋資訊更多啦)

    很多未審先判的人就在那邊罵我,找 李菁琪 這種專門處理的毒品的,都是呼麻仔啦!

    難道請到《王牌大律師》古美門研介的,都是真的犯罪的嗎?
    要請當然是請最了解、有把握的,不然我是要找離婚律師來打嗎?

    順便強調,大麻,台灣真的就不合法,你在國外怎麼抽都是國外的事情,在台灣就是不行。

    雖然「程序正義」跟我的東西是不是毒品無關,不過我可以跟各位保證,我的是合法的。
    (那些還搞不清楚狀況的,先把我的文章看完,然後真的搞懂了再來戰,你搞錯的太多我很難回你。)

    CBD 在台灣就是可以合法使用、持有,我今天被抓就是因為我持有,所以才抗告。

    順便法普,這禮拜的新聞,電子煙在新北市禁止販售了!
    禁止販售,但是可以持有。
    你可以過條橋買到,然後回新北繼續持有。

    先不說道德上,你覺得對不對,#我們就是講合法不合法。

    找律師是對的,#因為不是人人都懂法,你不知道什麼不合法,你可能不小心講錯一句話,反而就被另外的罪抓走了,像很多人最後都是被「妨礙公務」帶走。

    找律師是對的,但是顯然不夠。

    🌟 一定要找 #民意代表!

    米蘭達宣言提醒你可以找律師,但是宣言沒有提醒可以找民代。
    (希望未來會有新的宣言)
    而且是要在你還被關在警局時找,不是出來才找。

    後來一個很好的朋友跟我說,你那晚應該打給我。
    我們家認識的「政治人物」們,一定可以把你用出來。(他們家真的是黨蠻高層的)(哪邊我就不說了)
    但是,你已經出來了,那就沒辦法了。

    其實,當時我有想過。
    但是,那時候天真的我,就以為「我就是合法的,應該走法律就好了吧」。
    這真的是我太自負了。
    經過這次,我知道法律會遲早還我清白,但是需要很長的時間,需要花費很多的成本。

    下次,我第一時間會找民意代表,不管是立委還是議員。
    要的不是幫我違法、搓湯圓,而是 #去盯警察有沒有違法。
    因為,真的只要警察照著程序做,就不會有這麼多事情了。

    你真的去查 CBD 是不是毒品,能更謹慎地去查的話,就不會突然迸出一個「千分之一就可以抓你」的奇怪數字。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2006220289544
    (警方說法的影片)

    有立委在有沒有差,跟你說,#絕對有差!
    因為光是有沒有律師在,我就感覺有差了。

    有律師在,我可以拿手機,我可以手不舉高高,銬在鐵桿上。
    律師不在,我瞬間就被銬了起來,單手舉高高睡覺。

    有律師在,警察都變得相當客氣。
    有律師在,就算真的因為做筆錄時規定要上銬,也會拿一張椅子撐著手,讓你不用這麼難受。

    有律師有民代在,你就不會看到上面影片,警察的樣子。
    請一定要找民代,不然你投票給他們幹嘛?

    #警察也是人,也知道哪些人不能惹。
    你一般民眾就算了,他們起碼知道律師跟民代在,不能亂搞。

    不要亂搞,就真的是我們一般小百姓,可悲的期望了。

    至於有沒有更強勢的幫手?
    有啊! 你想穿黑衣服去砸警察局,都可以不被關喔,這幾天的新聞嘛。
    但是,建議先不要,因為欠黑道的,你不一定還得起。

    以上就是今天的五件事「自保篇」分享,希望有回答到部分的問
    題。
    對了,對於戰力太低的嗆聲我是不會回應的。
    有些低到說,叫我不要一直引用電影,他看了想吐。
    你真的是好傻好天真,我就是這麼討厭厭,你越不開心我就越想講,你怎麼會覺得我會在意你開不開心 😂

    這篇文章有點長,但是我覺得有分享的價值,都是得來不易的經驗。

    這篇最關鍵的檢討,就是我太自負了,下次有什麼資源就都應該要用上。一個人絕對打不贏這場戰,所以特別感謝每個願意幫我高調的人。

    對了,《火神的眼淚》在 Netflix 上就看得到囉! 支持優質的台灣劇。

    請幫高調,我也會繼續寫,寫出更多你不得不知道的自保小技巧!

    #RightIsRight
    #程序正義本來就是你的權利
    #法律只保護懂它的人

  • 手機破解防錄影 在 年代向錢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2-05 13: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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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新故事!

    希望大家新年快樂,健康平安。

    The storm is coming
    華為新風暴再起


    這是一則精彩絕倫的報導,彭博《商業週刊》的記者見證了FBI 調查一家美國企業與華為的技術竊盜案件,如果最後美國政府起訴華為,將會是美中經濟戰即將來臨的巨大風暴。


    美國政府最近因為華為涉嫌竊盜T-Mibile 機器人技術以及詐欺銀行等罪嫌,而起訴華為,支持中方的人認為,既然T-Mobile 已經與華為民事和解,為何美國政府還要起訴這五年前的案子?

    同樣的,2002年思科控告華為抄襲路由器代碼,2010年Motorola 控告華為利用公司內中國出生的員工變為間諜,華為都以民事與之和解。但是現在新的風暴正在成形,不同的是,這次FBI 一開始就參與其中。

    Adam Khan 的Akhan Semiconductor 發明了一種可以將鑽石非常薄地塗在玻璃上的技術,強度超過康寧的大猩猩玻璃的六倍,防刮性超過十倍,他認為這是挑戰康寧年收30億美元手機螢幕的技術,2016年他將早期的樣本,分別寄給潛在客戶三星與華為,後來並將樣品寄給華為位於聖地牙哥的實驗室測試。

    聖地牙哥的華為工程師Angel Han 對該技術表示興趣,並且迫切地希望如果技術可行的話,能夠用在華為的產品上。

    2017年2月,雙方簽署了意向書,華為將在60天內測試完成並且歸還樣品,為了避免逆向工程,也照例包含不可破壞產品等測試方式。因為這種技術在半導體及國防上的潛力,他們還特別要求華為必須遵守美國出口管制法,包括國際武器管制規定,或是ITAR 這類限制國防技術或材料出口的規定。

    2018年3月,他們向華為展示了新一代的產品,華為表示高度興趣。到了5月,華為已經過了期限,卻仍未將樣品退回。經過交涉後,直到8月,他們終於回收了樣品,但是打開包裹的一剎那,他們震驚了:盒中的兩個樣品破裂,還有三個樣品失蹤了。

    他們於是聯絡了FBI,展開調查,定期開會追蹤進度,其中一位主導的是布魯克林助理檢察官David Kessler,後來他在新聞中看到,David Kessler 就是起訴孟晚舟的主要檢察官之一。

    FBI 專家研究後得出結論,華為使用100千瓦的雷射轟擊樣本,以便破解技術,而該雷射足以作為國防武器。後來他們才得知,原來樣本被送至中國檢驗,而這本身就已經違反美國出口管制法,以及當初雙方的規定,但是Angel Han 似乎對此不以為意,可見華為的員工對於相關規定漫不經心。

    後來雙方約在拉斯維加斯舉行的消費電子展場上見面,Angel Han 甚至表示要帶一位來自深圳的高管同行,令FBI 大為驚訝。

    於是便展開諜報片的真實場景,FBI 在他們身上別上錄影與竊聽設備,前往與華為代表見面,女探員向他們解釋,他們已經訂好與華為會面的房間,FBI 官員與《商業週刊》記者將在另一房間監看。

    原來約定第二天下午三點碰面,不料兩點多時,收到華為代表的短訊,說人在Venetian 賭場走不開,於是FBI 只得緊急改變計劃,回覆說沒關係,他們會去賭場會面。最後雙方在賭場美食街的Prime Burger 碰面,FBI 和記者在隔不到100英尺的地方監看,這令他們十分緊張,深怕露出破綻,

    後來深圳的高管並未如約出現,而是一位來自加州 Santa Clara的華為員工Jennifer Lo 參與,最後仍有驚無險地順利錄到影像。

    現在這件案子仍在FBI 手上,如果在未來起訴,將會是美中之間的新震撼彈,一場關於華為的巨大風暴正在前方成形。

  • 手機破解防錄影 在 睛視媳婦 眼科醫師黃宥嘉時間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10-15 00:31:41
    有 514 人按讚


    呼應上集提醒大家必看的討論離婚攻防的新聞挖挖哇。
    我特別請學姊示範如何在錄音中破解對方的誣賴抹黑。

    Ex:
    學姊與其老公兩人正在吵架,學姊想說不然拍拍老公肩膀以示穩定對方心情與善意,不料:
    學姊老公拿起手機開始錄影並說:
    妳為啥要打我,掐我脖子?

    學姊莫名奇妙也只好拿出手機錄音錄影:
    我剛剛明明只是摸一下你的肩膀,沒有掐你脖子(女人常常懶得跟說謊的男人對峙,但是切記要馬上回應)
    學姊老公: 妳就是有,而且很大力,害我受傷。

    學姊:喔,那趕快show出受傷的地方,現在馬上。

    學姊老公當然沒有掀衣動作,只是狡辯:
    有些傷是內傷,不會馬上呈現。

    學姊:你這話是沒錯,比如你對我言語暴力,我的心也是滿目瘡痍。可是沒有人看的到。但總之脖子掐痕是會馬上出現的。

    PS: 不用私訊我該學姊是否姓黃🤣🤣

    如圖是黃醫師的偶像アントウニオ猪木さん
    崇拜理由簡單的說就是:
    倒下去了,就再站起來!

    請準備離婚官司中的婦女們與男人們繼續加油唷!
    黃醫師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