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房東的家具 不想要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房東的家具 不想要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房東的家具 不想要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房東的家具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24的網紅早安財經,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為什麼房東的家具都很爛,觀光區吃的東西都踩雷? #遊客陷阱 #誰賺走了你的咖啡錢...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60612東森 穩當包租公婆 教你防惡房客五撇步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KDZIpvVeT40 大門的門座整個被拆掉,露出鋼釘,置物櫃也壞掉板子通通傾斜,再看看最慘的客聽。天花板被挖空,牆壁也被敲到漆都掉下來,整個殘骸散落滿地。 午間新聞,記者賴正鎧、楊凱採訪報導……↓ ...

房東的家具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3 00:28:57

大家還記得之前在侵佔別人遺失悠遊卡的那篇有提到過一些 #侵占 的例子嗎?  其中一個是 #房客把租屋處裡房東的家具變賣,而今天新聞上正好就有一個案例發生了!  台中一個洪姓男子向邱姓女子承租34間套房,並且當起二房東,結果在之後卻因為租金問題而發生訴訟。  男子一時氣憤,就將租屋處的部分...

  • 房東的家具 在 早安財經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26 18:16:06
    有 3 人按讚

    為什麼房東的家具都很爛,觀光區吃的東西都踩雷?
    #遊客陷阱
    #誰賺走了你的咖啡錢

  • 房東的家具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8-28 19:21:54
    有 1,025 人按讚

    大家還記得之前在侵佔別人遺失悠遊卡的那篇有提到過一些 #侵占 的例子嗎?

    其中一個是 #房客把租屋處裡房東的家具變賣,而今天新聞上正好就有一個案例發生了!

    台中一個洪姓男子向邱姓女子承租34間套房,並且當起二房東,結果在之後卻因為租金問題而發生訴訟。

    男子一時氣憤,就將租屋處的部分家具拿走並變賣洗衣機14台,因此遭女子控告侵占,經過法院審理,依侵占罪 #判處拘役50日!

    侵占就是將所有權源自於他人所有的物品,意圖占為己有。 #易持有為所有

    就像是上面案例中的家具,原本是女子所有,因為租屋給男子而使男子得到 #使用權。

    或是你去租車,原本車子的所有權是在租車公司手上,因為你承租了,所以你得到它的使用權。

    侵占罪規定在刑法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我們來看幾個也是 #侵占罪 的例子吧!

    1. 租借機車,卻意圖不還給出租公司,把機車占為己有 (桃園地方法院 107 年易字第 578 號刑事判決) 。

    2. 因租賃糾紛而停止租約,卻在離開租屋處時搬走屋內的冰箱占為己有(新北地方法院 108 年簡字第 1476 號刑事判決)。

    3. 因房東催討租金而心生不滿,將屋內的冰箱、電視、電扇、腳踏車、床墊搬走占為己有(高等法院 107 年上易字第1383號刑事判決)。

    這些案例都是跟 #租屋 有關的,所以大家要記得一件事情,當你去租屋時,你有房屋以及裡面物品的使用權。

    但是這並不代表你可以把屋內的物品搬走占為己有,畢竟它本來就不是屬於你的東西,而是房東購買後連同租出去的房屋給你使用,並不會因為你跟房東租了房屋而讓物品的所有權轉交給你。

    租屋處的家具不像是你去住飯店時可以帶走的茶包、牙刷,那些家具是暫時給你使用,並不是房東附贈給你的。

    所以大家千萬不要因為貪心而去做出違法侵占的事情喔!

    #黃靖芸律師

    #BT21

    #Line預約諮詢: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IG追蹤:https://www.instagram.com/lifelawsalontw/


    #刑事律師 #離婚案件專業律師 #家事律師 #車禍律師 #民事律師

  • 房東的家具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8-28 08:00:00
    有 1,000 人按讚


    大家還記得之前在侵佔別人遺失悠遊卡的那篇有提到過一些 #侵占 的例子嗎?

    其中一個是 #房客把租屋處裡房東的家具變賣,而今天新聞上正好就有一個案例發生了!

    台中一個洪姓男子向邱姓女子承租34間套房,並且當起二房東,結果在之後卻因為租金問題而發生訴訟。

    男子一時氣憤,就將租屋處的部分家具拿走並變賣洗衣機14台,因此遭女子控告侵占,經過法院審理,依侵占罪 #判處拘役50日!

    侵占就是將所有權源自於他人所有的物品,意圖占為己有。 #易持有為所有

    就像是上面案例中的家具,原本是女子所有,因為租屋給男子而使男子得到 #使用權。

    或是你去租車,原本車子的所有權是在租車公司手上,因為你承租了,所以你得到它的使用權。

    侵占罪規定在刑法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我們來看幾個也是 #侵占罪 的例子吧!

    1. 租借機車,卻意圖不還給出租公司,把機車占為己有 (桃園地方法院 107 年易字第 578 號刑事判決) 。

    2. 因租賃糾紛而停止租約,卻在離開租屋處時搬走屋內的冰箱占為己有(新北地方法院 108 年簡字第 1476 號刑事判決)。

    3. 因房東催討租金而心生不滿,將屋內的冰箱、電視、電扇、腳踏車、床墊搬走占為己有(高等法院 107 年上易字第1383號刑事判決)。

    這些案例都是跟 #租屋 有關的,所以大家要記得一件事情,當你去租屋時,你有房屋以及裡面物品的使用權。

    但是這並不代表你可以把屋內的物品搬走占為己有,畢竟它本來就不是屬於你的東西,而是房東購買後連同租出去的房屋給你使用,並不會因為你跟房東租了房屋而讓物品的所有權轉交給你。

    租屋處的家具不像是你去住飯店時可以帶走的茶包、牙刷,那些家具是暫時給你使用,並不是房東附贈給你的。

    所以大家千萬不要因為貪心而去做出違法侵占的事情喔!

    #黃靖芸律師

    #BT21

    #Line預約諮詢: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IG追蹤:https://www.instagram.com/lifelawsalontw/


    #刑事律師 #離婚案件專業律師 #家事律師 #車禍律師 #民事律師

  • 房東的家具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6-06-12 21:28:26

    160612東森 穩當包租公婆 教你防惡房客五撇步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KDZIpvVeT40

    大門的門座整個被拆掉,露出鋼釘,置物櫃也壞掉板子通通傾斜,再看看最慘的客聽。天花板被挖空,牆壁也被敲到漆都掉下來,整個殘骸散落滿地。

    午間新聞,記者賴正鎧、楊凱採訪報導……↓

    比照一下之前與現在,原先牆壁上的櫃子跟電視櫃完好如初,如今卻被敲到殘破不堪,這樣的破壞疑似是因為房東與房客的租屋糾紛導致。

    記者賴正鎧:「這起租屋糾紛,就位在於台北市這間房子裡面,當時房東看到他的房子,被弄得亂七八糟之後,是氣到直接上網po文。」

    房東po文指控,這名做木工的張姓房客,住了第二個月就跟房東說,門做了7000元要從租金扣,後來又因為裝潢房子要2.8萬,承諾退租時會恢復原狀,但沒有想到,租金沒付就勞跑,還在門鎖裡灌了膠。

    受害人蕭姓房東:「我覺得就是他很不滿意這邊,他跟我說,他一來住的時後就說,希望我換一個馬桶,我沒有答應他,我一定會告他,出面來跟我整理善後,就好了。」

    蕭姓房東光想頭就痛,但其實遇到這種狀況,還是有事先的預防方法。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如果遇到惡房客的話,沒關係阿,你的租約當初有做公證,到時候你可以直接進入這個強制執行,那這樣的話,房客基本上對於有做公證的租約,他們也都會格外的慎重。」

    租屋糾紛屢屢發生,不論是房東房客,最好在一開始的契約上面,就寫清楚,多一道手續,多一層保障。

    晚間新聞,記者吳奕靖、黃淳璟採訪報導……↓

    記者吳奕靖:「這年頭賺錢好困難喔!所以有人要選擇當包租公、包租婆,不過最怕的就是遇到惡房客,有沒有預防的方法呢?」

    一般惡房客的類型可以分成五大類,最常遇到的是不繳房租,偷搬走家具,還有時間到了死不搬走,甚至還破壞房子、把房子拿去賣,怎麼辦?東森新聞教你破解法。

    擔心房客欠繳房租,最簡單的,簽約之前,就是愛注意!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請房客出示他的名片,確認他的工作怎麼樣?是屬於收入不穩定的?還是說每個月固定穩定收入的工作?」

    還有曾經發生過,房客把房東的家具搬走,監視器拍得清楚,不要擔心!只要簽約前把房屋內的家具拍照列冊,簽約的時候一併附在合約書中,到時候東西不見就可以提告。

    這是以前發生過的情況,這是香港兩名女子,來到台灣租房,把人家的房子變成垃圾堆,還有發生過毀損塗鴉的情況,這個時候又該怎麼預防?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房客入住之前就是要拍照,而且照片下面要有日期的印記,就可以做比對。」

    遇到佔屋不還的租霸,真的很頭痛,因為要趕人,還要透過法院強制,碰不得,所以簽約前可以透過公證的方式來保障彼此的權益。

    最後一個最誇張的,就是房子租給人,房客把自己當成所有權人,直接賣掉,別以為不可能,在新竹,就曾經發生過,那該怎麼辦?專家你怎麼說?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權狀給你看,但是你沒有必要權狀影本就附在租賃合約裡面,就給房客帶走。」

    記者吳奕靖:「俗話說得好,知人、知面、不知心,所以要避免出租糾紛,還是奉勸你,先小人後君子,公證這道程序,真的不能少。」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50472470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