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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契約不履行 在 Sunny / 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2-04 03:03:59
#律訓系列2 今天要跟大家分享一下律訓白天上了什麼課程! 每天的早上9:30到下午17:00,律訓所都會安排每天6小時的實務相關課程! 上課地點在很遙遠的#捷運葫洲站,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8樓!(上課都要花兩小時通勤啊😭) 每天都有不同主題的課程、跟不同領域的講師,不管是律師、法官、檢察官、...
房屋買賣契約不履行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道途•未卜......]
......寶圓嘆了口氣,小臉流露困擾之色,顯然至今還不知道為何店長要翻臉炒她魷魚……是因為氣她講實話嗎?還是以為她騙人?
「……其實店裡的地基主脾氣很好的,還保佑店裡生意興隆。」她忍不住小小聲地道。
「嗯哼,」他瞅著她,漂亮嫵媚的鳳眼隱隱發亮。「那被辭退以後呢?沒再繼續『就業』了?」
「我去應徵房屋仲介了……」她話都還沒說完。
「噗哈哈哈哈哈哈。」他拍著大腿一陣狂笑。
寶圓傻愣愣地望著他。
「妳該不會是把凶宅的底細,都當著買方和賣方的面都抖落出來了?」他笑到擦淚花,注意到她呆懵的眼神,這才慢條斯理優雅慵懶地止住了笑,玉手輕拂了拂玄色大袖,又恢復了古裝美男子的蘊藉風流。
寶圓回過神來,小臉莊重地點了點頭。「這種事,當然不能撒謊瞞騙了,我輩修道之人,自然不能看著未經超渡淨化過的凶宅被當普通的陽宅買賣不管,況且我有認真讀過『不動產人員教育訓練守則』的,還有,如果賣方明知卻故意不告知該屋是凶宅,買方可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買賣價金,也可依據民法第360條,對賣方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他眉眼間的那一抹揶揄笑意漸漸消失了,不知為何,看著眼前這一臉認真鄭重懇切的憨萌少女,忽然有一絲絲……不忍心再嘲笑她。
罷了,小木頭就小木頭吧!
今日,也算是有緣……就當他無聊了那麼多年,閒著也是閒著,看在她師父的份兒上,拎她一記。
「妳這性子和三觀,在現下這時代,沒把自己餓死還真是奇蹟。」他修長玉白大手輕支著自己美貌無雙的側顏,淡淡然道:「──以後,妳就跟著我混吧!」
「耶?」她懵了。
「想不想日後都能吃香喝辣的?」
她欲言又止,而後不好意思地摸摸腦袋。「謝謝您了,但我茹素,師父說山茶野菜對身體好,宋朝大文學家黃庭堅先生也有詩云:『粗茶淡飯飽即休,補破遮寒暖即休,三平二滿過即休,不貪不妒老即休』……我山上有自己種菜,只要有買米的錢和水電費就好了,不用吃香喝辣的。」
他濃眉一豎,差點被這不知好歹的小崽子氣死──
多少年來有多少仙魔精怪、帝王貴冑、官宦凡人想哭著喊著巴著求著他提拔一把,他一概興致缺缺,今兒破天荒千百年來就這麼好心一回,竟然還被她打槍?
F……(消音)!
「──我有准許妳拒絕嗎?」他臉色重重一沉。
「……」寶圓下意識哆嗦了一下。
「我救了妳一條小命,妳的命就是我的,往後都歸我管,我要妳吃葷就吃葷,要妳啃草就啃草,讓妳往東走就往東走,讓妳朝西滾就朝西滾!」他俊美妖嬈的面容冷冽起來氣勢駭人,剎那間彷彿天地為之一肅,四周萬物生靈為之瑟瑟發抖……
寶圓嚇哭了。
那呼嘯盤旋九天、撼山動地的冰寒徹骨冷意剎那一滯……
「──那教妳降妖伏魔、扶助百姓、為善積德、修行得道,日後有機會可與妳師父相會呢?」他心不甘情不願地改了個方案。
「好!我跟您!」寶圓含著兩泡眼淚,歡快地樂呵呵傻笑了起來。
他默默地撐住了額頭。
……媽的,還是吃掉她省事好了。
「那怎麼稱呼先生您呀?」渾然不知自己生死就在一秒間的寶圓喜孜孜又滿臉真誠地請教。
「狐九郎。」他妖嬈鳳眸一閃。
「是!胡先生。」她恭恭敬敬。
「九哥,」他眼波流轉,剎時笑了。「以後,叫我九哥便好。」
……小崽崽,看九哥以後怎麼好好調、教(帶、壞)妳!
& & &
寶圓不知「胡」先生,嗯,九哥究竟是何方高人,也不知道他的道法究竟有多高深,但她唯一可以確定的一點是,他肯定很有錢。
房屋買賣契約不履行 在 Sunny 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律訓系列文2
今天要跟大家分享一下律訓白天上了什麼課程!
每天的早上9:30到下午17:00,律訓所都會安排每天6小時的實務相關課程!
上課地點在很遙遠的#捷運葫洲站,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8樓!
(上課都要花兩小時通勤啊😭)
每天都有不同主題的課程、跟不同領域的講師,不管是律師、法官、檢察官、教授等,包含大家有點熟悉的易台大🤣
大多數的課程主要是以傳統演講型為主,但像是刑事課程的#準備程序、#交互詰問、#言詞辯論、以及#家事課程、民事課程的#請求債務不履行中訴訟等,都有安排讓學員們實際演練,並由專業資深的律師講師們馬上給建議,真的受益良多!
律師訓練詳細課程列表,我做了簡單分類如下,有興趣的請參考👇🏼
#刑事類
偵查實務
案件理論與訴訟策略之形成
準備程序
交互詰問
言詞辯論
#行政類
訴願及行政訴訟書狀撰擬
行政訴訟實務
憲法與人權
政府採購法實務
如何在訴訟中用憲法保護權利
聲請釋憲實務
行政執行實務
#民事類
法律意見書撰擬
請求債務不履行中訴訟~以房屋瑕疵案件為例
票據債權及抵押權實務
民事訴訟通則(訴之聲明擬定)
不動產買賣及契約審閱
民事審判實務
仲裁與調解
#稅務商事類
稅務案件之處理實務
智慧財產權法實務
公平交易法實務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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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類
交通事故處理實務
#家事事件類
家事事件及性別平等與弱勢權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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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倫理實務
科技法庭之因應技巧及卷證整理
律師情緒管理
律師公共參與
🔔預告一下:下個系列文是#律訓玩什麼🤣可以期待一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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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契約不履行 在 陳明宗律師 宗誠法律事務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買方購買預售屋未依約繳款,可以解約不買嗎?】
多年前購買預售屋,現今景氣不好,房屋雖然興建完成,買方無意履約,也不再依約繳款,買方可以主張解約嗎?建設公司可以拒絕買方解約,請求買方依約履行,繳付價金嗎?...⬇️⬇️⬇️
📍民法規定買方主要義務是『給付價金』及『受領標的物』,因此買方購買預售屋有依約繳付工程款、貸款及配合辦理交屋等義務,當買方未依約定時程繳付價金及辦理交屋,即屬違約,建設公司可因買方違約,主張解約並沒收買方已繳價金作為違約金✅。
📍但要注意的是,買方違約,是建設公司有解約的權利,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買方『不能』因自己違約而自己主張解除契約❎;所以,縱然買方不願繼續履約而未依約繳付價金,甚至買方有意將部份已繳價金讓建設公司沒收,建設公司也可以選擇不解約,而要求買方依約履行,繼續給付價金,迫使買方不得不買😞。
▶️這樣的案例,在近年預售房屋興建完成,買方因現在房價低於多年前購買預售時的房價,不願再履約,經常發生。
📍所幸,因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雖未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仍構成契約之內容,若契約未為記載之事項,應以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之規定予以補充的法律見解,近日經臺灣高等法院所肯認✅。
㊙️而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24條第4款及第5款,規定有買方違反有關「付款條件及方式」、、買賣雙方並得解除契約之規定💯,因此,倘買方無意繼續履約,或違反付款約定時,至少買方可得主張解除契約,而無須被迫履行契約✅。
📍不過,買方仍須考量及面對已付價金遭建設公司主張沒收作為違約金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