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房屋稅條例第11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房屋稅條例第11條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房屋稅條例第11條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房屋稅條例第11條產品中有1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桃園2021年房屋標準價格重行評定3事項🏠🏠 #桃園市 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 #房屋稅 條例第11條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重行評定1次,桃園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於2021年5月31日決議,並經桃園市政府於2021年6月29日公告重評後房屋標準價格,並自2021年7月1日施行。 MyGoN...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9的網紅簡舒培,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繳房屋稅的人,你不憤怒嗎?侯董大群館規避房屋稅20年一毛未繳? 柯市長,請問居住正義在哪裡?】 柯市長在昨天施政報告上,提出了「落實居住正義-健全房市合理稅制」,市府在106年時把自住房屋稅稅率變成1.2%,非自住、三戶以上則以3.6%計算,用意是讓持有一戶以上的人課徵較高的房屋稅,達到遏止炒...

  • 房屋稅條例第11條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05 11: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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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2021年房屋標準價格重行評定3事項🏠🏠

    #桃園市 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 #房屋稅 條例第11條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重行評定1次,桃園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於2021年5月31日決議,並經桃園市政府於2021年6月29日公告重評後房屋標準價格,並自2021年7月1日施行。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 房屋稅條例第11條 在 吳秉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23 12:00:01
    有 283 人按讚

    《#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下免房屋稅,但法條並沒規定到每人持有的上限,結果造成有心人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出租獲利、同時還符合免稅條件。

    為了防堵這種分割房屋避稅的行為, 中華民國財政部 推動修法,除了訂定 #自然人全國持有上限3戶 以外,也排除了法人適用自住房屋免稅門檻
    規定,將於今年7/1正式上路,期待這次修法讓國家稅務機制更加完善。

  • 房屋稅條例第11條 在 蔡壁如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09 13:01:06
    有 1,988 人按讚

    #營建署高官親發假新聞?!
    #陳副署長說的就是你!

    營建署昨天說「社會住宅是公有公用的土地和建物,原本就不需繳納地價稅和房屋稅」。文末新聞發言人署名:陳繼鳴 副署長。

    看到這則新聞,我心想:是營建署搞錯了嗎?應該不至於;難道這是假新聞?!難道營建署為了掩飾自己的行政怠惰,故意放出來的假新聞?

    我認真翻閱房屋稅條例,社會住宅並不符合:房屋稅條例第14條、土地稅法第20條的免稅規定,因為 #社宅是公有出租給特定人用,不是公用,怎麼會不用繳納地價稅和房屋稅?

    我要問營建署:如果真的可以免稅,為何住宅法第22條還特別訂定「減免」的規定?我和黃國昌都主張要修法,讓社宅55年都免稅!

    如果不是假新聞,那就是營建署不讀書了!

    說社會住宅是公有公用的土地和建物的營建署,難道他們是認為,任何人都可以跑去住在社宅裡的人的家裡開party嗎?這未免也太瞧不起住在社宅裡的人了吧。

    我們小英總統2016年就提出『住宅三箭』,我覺得這個方向很正確、同時我也很期待有為的政府可以幫助小英總統把「居住正義」實現出來,但說好要送出的實價登錄2.0和囤房稅相關修法卻一直拖延,不但拖延,還在關鍵時刻放出這樣的假新聞,是為了轉移自己行政怠惰的焦點?還是想向長官表功?

    住宅法第11條規定,內政部應公布「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從法定期限的2018年12月23日至今,已經拖延快要兩年。
    內政部有責任依第25條訂定社會住宅租金和分級收費基準,不能都推給地方政府。

    內政部趕快交作業,不要忙著做假新聞!

    #民進黨用居住正義拿很多年輕人的票
    #這五年政府所做的對不起年輕人

  • 房屋稅條例第11條 在 簡舒培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8-07-17 18:59:07

    【繳房屋稅的人,你不憤怒嗎?侯董大群館規避房屋稅20年一毛未繳? 柯市長,請問居住正義在哪裡?】
     
    柯市長在昨天施政報告上,提出了「落實居住正義-健全房市合理稅制」,市府在106年時把自住房屋稅稅率變成1.2%,非自住、三戶以上則以3.6%計算,用意是讓持有一戶以上的人課徵較高的房屋稅,達到遏止炒房、落實居住正義的目的。
     
    目前,房屋稅計算方式如下:

    房屋稅=房屋評定現值×稅率
    房屋評定現值=房屋稅標準單價×面積×路面率×(1-折舊率×年數)

    依照「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住家房屋 #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台北市政府在2018年起,將 #免徵房屋稅的標準調整為新臺幣10萬8000元以下。
     
     
    以1998年為例,如果侯友宜家族所有的凱旋路11號是 #單一門牌房屋稅計算方式,一年必須繳納約 #6萬多元的房屋稅。

    房屋評定現值=房屋稅標準單價×面積×路面率×(1-折舊率×年數)
    2450×2011.1×110%×(1-1%×1)= 5,365,715.36
    房屋稅=房屋評定現值×稅率
    5,365,715.36×1.2%=64,388.58
     
     
    但侯友宜卻巧妙地躲避法規,將文大大群館整棟建築分割成99個門牌,稅籍也隨之切為99戶。如此一來,原本集合住宅面積達2011.1平方公尺的大群館,被切成每戶15.84至31.99平方公尺不等的稅籍。現值630多萬的大群館,也隨著切割門牌,每戶的價值大幅降低至10萬元以下,造成了 #租金收入千萬卻免繳房屋稅的結果。
     
    根據房屋評定現值公式計算:

    1998年文大大群館最小間稅籍評定現值=2450×15.84×110%×(1-1%×0)=42688.8
    1998年文大大群館最大間稅籍之評定現值=2450×31.99×110%×(1-1%×0)=86213.05
     
     
    凱旋路11號所位的陽明里,經查後發現房屋現值低於10萬8000元以下免繳房屋稅戶數為829戶,其中 #侯友宜家族所持有的99戶可能就佔了超過十分之一。
     
    侯友宜透過將凱旋路11號一棟樓切成99個門牌,#達到20年來免繳房屋稅。當大家都說囤房很惡劣、都在辛苦的工作繳稅、為了安居樂業而努力的生活時,侯友宜卻囤了上百個房間,輕輕鬆鬆收上千萬的租金,自從拿到凱旋路11號使用執照後的每一年,一毛房屋稅都沒有繳過。
     
    柯市長說努力讓稅制公平,但我們看到侯董每年爽賺千萬租金,但20年來侯董的凱旋路11號99個門牌的房子卻一毛房屋稅都沒有繳,請問公平何在?請問這樣的人適合當直轄市市長嗎?
    房屋稅屬於地方稅,今天 #收不到侯友宜家族的稅就是台北市收不到稅,柯市長對於此事應當發聲,並研究討論現今的稅制,落實居住正義。
     
     
    ►相關新聞連結:
    自由時報:https://ppt.cc/fq9dWx
    蘋果日報:https://ppt.cc/fOW1nx
    三立新聞:https://ppt.cc/f7v3ax
    中國時報:https://ppt.cc/fq9XDx
    TVBS:https://ppt.cc/fBBM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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