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房屋稅未繳強制執行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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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房屋稅未繳強制執行產品中有1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蘇家宏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同住照顧母親的女兒,母親走了,女兒也是共有人之一,為什麼阻止不了其他人賣掉房屋? 網友提到,有3姊妹都未嫁,大姊跟母親一起住,二姊跟三姊在10多年前就搬出去,最近媽媽過世,二姊跟三姊想要把房子2/3給賣了,大姊堅決不搬出去,請問如果出賣後,大姊會面對到什麼狀況? 少數服從多數,是法律上的原則 ...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20的網紅艾蛙媽 VS. 達樂哥Aiwa Hu,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房地合一稅2.0」新法剖析懶人包看這邊!房仲不能說的秘密。投資客要拋售嗎?! Ft. 台中商仲達人小紀 - #房地合一稅 #短期交易 #投資客 - 本篇影片是我們聚餐時的訪談,背景雜音多,敬請包含!以房仲和投資者的角色來做意見交流~~~我覺得含金量很高!而且非常實用,所以將影片分享給大家! - 訪...

  • 房屋稅未繳強制執行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7 18: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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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住照顧母親的女兒,母親走了,女兒也是共有人之一,為什麼阻止不了其他人賣掉房屋?

    網友提到,有3姊妹都未嫁,大姊跟母親一起住,二姊跟三姊在10多年前就搬出去,最近媽媽過世,二姊跟三姊想要把房子2/3給賣了,大姊堅決不搬出去,請問如果出賣後,大姊會面對到什麼狀況?

    少數服從多數,是法律上的原則

    這位母親過世後,所留下來的房屋所有權就是由三個姊妹共同繼承,講白一點,每個姊妹都擁有1/3的產權,實際上是由大姊在住(使用),二姊跟三姊雖然在法律上有1/3的所有權﹐但是完全享受不到好處,反而還要繳房屋稅等等,因此,二姊跟三姊想要賣掉也是人之常情。

    二姊跟三姊有兩種賣法:

    1. 賣持分:把各自的1/3持份賣給大姊或第三人。

    2. 賣整個房子:用”土地法34條之一”的規定,先找到願意買整棟房子的買家,跟他簽約,然後把買賣的金額與條件跟大姊說,看大姊願不願意用同一個條件買,如果不願意,二姊跟三姊就可以跟買家完成買賣手續,把整個房子過戶。最後,再把買賣價金扣除相關費用,把大姊的1/3權利的錢給大姐。

    大姐不搬,買家是可以在過戶後,提起訴訟要大姊搬走,勝訴後再聲請強制執行,強制大姊搬走。

    律師感慨:

    很多故事,如果女兒是照顧媽咪最孝順的那一位,也付出自己所有的青春,相信媽咪會想要多留一些財產給女兒,女兒單身的話,很多媽咪也會想要把”祖厝”留給女兒,讓女兒可以用到終老。

    這種媽咪對女兒的愛,要用寫的,說的還不夠。

    一份遺囑,傳達一份愛。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遺產
    #遺囑
    #單身
    #女兒

  • 房屋稅未繳強制執行 在 許淑華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15 06:08:32
    有 8,899 人按讚

    立法院上週開始進行「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案」的審查,淑華近期接受多方陳情,指出4.0紓困措施尚未能深入地了解各行業的困境給與紓困,淑華就此提出多個提案,要求行政機關應就百工百業因疫情而受損的面向多加考慮,在紓困的額度內滾動式的檢討相關補助救助措施。

    相關提案重點如下,除了這些,淑華還會陸續與中央政府溝通,將民間聲音如實反映,並要求具體落實,以期降低因疫情帶來的損失。

    1. 疫情導致全國學校及幼兒園停課,政府應以紓困專案補助私立幼兒園,以解決從優退費及支撐園所營運之用。
    2. 第一線提供民生物資必要之從業人員,包括果菜批發、貨運配送、醫療器材、殯葬、廢棄物清除等從業人員,未來在疫苗數量許可下,也應將所有服務業從業人員納入優先施打對象。
    3. 多數受創產業均為微型企業,如餐飲、機車、寵物、美容美髮、糕餅、禮儀用品等微型行業,無法提供營業額證明及相關申請文件,建請簡化申請紓困流程、放寬限制,或改以提供定額補助方式,避免真正的受災店家反而拿不到補助。
    4. 企業因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受影響,如強制停業,受衝擊企業可減免營業稅、房屋稅等,但仍無法滿足受創企業所需,包含小客車、遊覽車、汽車路線等都提出建議,建請擴大稅賦減免,提供更多減稅措施,包含減免燃牌稅、營業稅、房屋稅及娛樂稅等,以減輕企業負擔。
    5. 餐飲、旅館、小客車租賃、遊覽車客運、糕餅、洗衣等行業,均提出融資貸款展延的迫切需求,建請政府介入協商,展延貸款還款期限一年、本金暫緩清償一年、利息補貼再執行一年,並加碼提供紓困貸款以及營運週轉金信用貸款,同時申請期限延長至疫情期間結束。
    6. 因受疫情管制促使民眾網購民生物資數量暴增,以及因員工擔心染疫請假或請辭,造成相關產業如物流、紙器等因人力不足而不堪負荷之產業,建請主動鬆綁相關工時規定。
    7.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是屬教育部認定之重大災害,應主動於疫情期間應全面或有條件暫緩繳納就學貸款,等經濟能力穩定後再來還款。
    8. 我國商業服務業多屬中小企業且從業人員逾320萬人,要求應強化行政程序之簡化暨對產業之宣導及輔助,並注意疫情對產業之影響及員工權益之維護。

  • 房屋稅未繳強制執行 在 綠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16 18:00:00
    有 55 人按讚

    【居住權正義:新店瑠公圳迫遷暫緩執行】

    #纏訟多年的生活
    賴碧珍的家族在1950年設籍至今超過70年。1953年開始繳納房屋稅,1961年間無數次向瑠公農田水利會申購土地,水利會以機關用地不能出售為由拒絕。

    水利會明知她家族長期居住的事實,2010年曾拜託賴碧珍的外婆陳罔市女士以世居耆老的身分,拍攝影片見證瑠公圳興衰,卻在隔年未通知他優先承購,就將老宅座落的土地以無人居住的「空地」名義賣給建商。

    賴碧珍的外婆陳罔市在高齡九十三歲被建商提告,要求驅離他住了一輩子的家,阿嬤沒等到正義來臨,已在一百零三歲辭世,房屋近日則準備遭強制執行拆除。

    #居住即尊嚴
    依據《兩公約施行法》,國家有義務保障居住權,執行法院作為國家公權力的代表,在執行強制驅離時應先提供 #磋商 #合理通知 #安置 等法律救濟,在程序保護完備前,應避免執行強制驅離。

    本案即是典型的 #非正規住居 受到迫遷的情況,意指這些住屋的存在往往有其歷史,卻因為法律的漏洞而不受現有制度的保障。

    瑠公圳迫遷案將在 04/26 進行法院履勘,案件即將進入強制執行,一旦拆屋將直接導致當事人流離失所,呼籲台北地方法院應正視賴碧珍的居住人權,暫緩本案強制執行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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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捐款綠黨可抵稅

  • 房屋稅未繳強制執行 在 艾蛙媽 VS. 達樂哥Aiwa Hu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6-20 03:55:53

    「房地合一稅2.0」新法剖析懶人包看這邊!房仲不能說的秘密。投資客要拋售嗎?! Ft. 台中商仲達人小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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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合一稅 #短期交易 #投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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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篇影片是我們聚餐時的訪談,背景雜音多,敬請包含!以房仲和投資者的角色來做意見交流~~~我覺得含金量很高!而且非常實用,所以將影片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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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訪談主角:
    專營商用不動產
    大管家房屋
    商仲達人小紀0985008928
    店面出租【歡迎屋主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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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絲專業請搜尋:台中商仲達人小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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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地合一是什麼?
    房地合一為2016年上路的房地交易新稅制,與作為「持有稅」的房屋稅不同,性質屬交易稅,出售房地才須申報,有獲利得進一步繳稅,凡2016年後取得房地,出售時均得適用。
    與房地交易舊制差異在於,需就房屋、土地出售所產生的實際收益一併課稅,為更健全的稅制設計,並自有一套適用稅率規定,並對「短期交易」課以35%或45%重稅。
    二、房地合一2.0版與1.0版差異為何?
    房地合一1.0版上路5年多,因應資金寬鬆氛圍下快速升溫的房市,2.0版預計今年7月1日上路,前後差異有4大重點。
    1.拉長「短期交易」重稅期:由持有1年內出售課45%,延長至2年內,並將持有逾1年、未滿2年課35%規定,拉長為持有逾2年、未滿5年。
    2.提高境內企業稅率:由原本出售房地一律課20%,改為需適用「短期交易」重稅,持有逾5年以上出售,稅率才能回到20%。
    3.課徵對象納入預售屋:持有5年內出售都得適用重稅,在預售屋一般持有期間僅2至3年情況下,效果等於一網打盡,只要轉賣預售屋獲利,就得負擔35%或45% 稅負。
    4.補足1.0版避稅漏洞:新增規定交易未上市櫃、未興櫃股票或出資額時,交易額度若超過總股份或總出資額的一半,且該公司股權或出資額50%以上是由國內房地構成,也得納入2.0版課稅,防堵假借公司股權移轉之名、行房地交易之實的避稅行為。
    並訂定計算稅額時可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上限,及明訂未能提供費用證明文件情形,只能以成交價3%作為費用,上限新台幣30萬,避免有心人士藉墊高成本、費用避稅。
    三、房地合一2.0版的適用範圍、上路時程?
    2.0版適用範圍與1.0版一致,為2016年後取得房地,不過在上路日、也就是今年7月1日後出售案件,才須以2.0版課稅,若在7月前賣屋,仍可適用1.0版規定。2016年後取得、先前已出售並以1.0版課稅的交易案件,完全不受2.0版上路影響,不會回溯補稅。
    四、房地合一2.0主要影響對象為何?對自住族是否有影響?
    2.0版修法重點在打擊短期炒作獲利者,一般買房後長期持有的自住族,不受影響;若為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超過6年出售,稅率僅10%,並有免稅額度400萬元。假設是因故需於同年買賣預售屋,只要沒獲利,也不會被課以重稅。
    五、是否有特定出售房地情形,可排除適用「短期交易」重稅?
    為避免傷及無辜,設有多項排除條款,例如個人、企業若因財政部公告的「非自願因素」出售持有期間5年以內房地,或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5年內出售,均可適用20%稅率。
    至於何謂「非自願因素」,現行僅就個人訂有6種排除情形,如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賣屋、無力償債遭強制執行房地、需出售房地負擔醫藥費等,後續財政部將針對企業、預售屋特性,訂定排除情形並對外公告。
    此外,為避免影響房屋供給、都更進程,放寬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首次出售房地,以及個人、營利事業參與都更或危老分回房地,在5年內第一次移轉登記,也可適用較低的20%稅率課徵。
    六、房地合一2.0上路後,是否會產生稅損?
    財政部評估,上路初期,交易量將下滑,造成所得稅淨稅損4.74億元,其中企業部分因稅率提高,營所稅將微增0.71億元,個人綜所稅則有稅損5.45億元;但以中長期觀察,稅收將緩步回升。
    資料來源: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409013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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