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房屋沒有土地權狀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房屋沒有土地權狀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房屋沒有土地權狀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房屋沒有土地權狀產品中有4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蘇家宏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與其乾著急,不如預先做財務安排,才能保障子女的生活。 有網友提到,有一個媽媽放心不下女兒,女兒會亂花錢,女兒的兒子(孫子)已經成年了,希望孫子照顧他的媽媽。 這個外婆(媽媽)因為染病過世了,她的保險金由法定繼承人(她唯一的女兒)取得,遺產也由這個女兒全部繼承。 周圍長輩很擔心這個女兒亂花...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50711內湖區新明路 MIHO美秀館六樓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353-355號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dEDuDOLPHIo 售價─1998萬元;單價─74.7萬/坪;車位價─150萬 格局─2房/2廳/1.5/衛1陽台 權狀坪數─32.31坪;不含車位─24.74...

  • 房屋沒有土地權狀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2 23: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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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其乾著急,不如預先做財務安排,才能保障子女的生活。

    有網友提到,有一個媽媽放心不下女兒,女兒會亂花錢,女兒的兒子(孫子)已經成年了,希望孫子照顧他的媽媽。

    這個外婆(媽媽)因為染病過世了,她的保險金由法定繼承人(她唯一的女兒)取得,遺產也由這個女兒全部繼承。

    周圍長輩很擔心這個女兒亂花錢,所以勸她把銀行存摺、房屋權狀交給孫子保管,沒想到,這個女兒竟然把銀行的帳戶重新更換印鑑,另外土地權狀雖然名字是孫子的,但是正本權狀在女兒那邊,不知道該怎麼辦?

    照著法律辦就是了!

    土地權狀是孫子的,就算權狀被別人拿去,也沒有辦法過戶,這點不用擔心被這個女兒賣掉土地。如果需要把權狀拿回來,就寫存證信函,或提民事返還權狀的訴訟就可以了。 

    比較令人擔心的是,這個會亂花錢的女兒變更她自己的銀行帳戶印鑑,並沒有違法,長輩或親戚朋友在法律上,無法阻止花用自己財產。

    我們只能替他禱告,遺產不會太快被花光!

    既然我們早知道這個女兒拿到遺產會亂花,為什麼我們不願意預先做安排呢?

    其實只要把保險的受益人做更改,例如指定受益人為孫子,並且立遺囑給孫子繼承大部分財產,其餘財產用信託的方式,逐月支付生活費,這樣不是很好嗎?

    像是梅艷芳,他就擔心他的媽媽亂花遺產,設立遺囑信託,讓他媽媽可以安穩地度過餘生。

    既然要愛,那就多費點心吧!

    #遺囑
    #遺產
    #心安傳財富
    # 恩典來守護
    #信託
    #梅艷芳

  • 房屋沒有土地權狀 在 地產秘密客 Ting & Sam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18 10: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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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自用住宅流程 前天從新竹搭高鐵回台北討論新家裝潢事宜,順便去辦理申請自用住宅,雖然說「申請自用住宅」應該每個買房的人都知道,但還是稍微說明一下辦理的流程。

    1. #每年11月收到地價稅單:如果沒有辦理自用住宅,稅金會有 #5倍差異!5倍!5倍!很重要,所要寫三次,沒申請就要多繳很多稅。

    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10~千分之55,採累進方式課徵,但若申請自用住宅稅率只有千分之2。

    提醒今年買房的網友,記得在9/22以前,一定要申請完成,如果延遲了,今年就要多繳稅金,要等明年才能回到自用稅率。

    2. #自用住宅符合以下條件:房子必須自住,無出租、營業使用,如果是第二屋要辦理自用住宅的話,只要有配偶或直系親屬(一個人)設籍就可以,不限制一個人僅能申請一次自用住宅。

    👉最重要的是如何辦理?

    很簡單,我去房屋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在這裡可以一次解決,不用再去稅捐處。

    👉要準備的文件有哪些?

    1.舊的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

    因為要把戶籍遷到新房子,必須要帶舊的戶口名簿,承辦人員會給一張新的戶口名簿;身分證也會一併置換。

    2.土地+建物權狀影本:

    遷入新戶籍後,承辦人員會問,需要幫你「通報」稅捐處辦理自用住宅?這個步驟一定要,因為就不用再跑一趟稅捐處,省事又省時。

    承辦人員會給一個「QR CODE」,可以隨時了解自用住宅辦理的進度,提醒,一般審查工作需要三週時間。

    以上是我實際辦理的流程分享,包括申請自用住宅、換領新身分證,大概花30分鐘時間,算是很有效率,還沒辦理自用的網友,記得要在9/22以前完成哦!

    #嘮叨文🤣
    #地產秘密客

  • 房屋沒有土地權狀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28 13:25:27
    有 595 人按讚

    最近和W律師討論出本「一百個錯誤法律觀念」,我們目前列了以下錯誤法律觀念,如果大家有發現什麼錯誤觀念,或覺得有什麼法律觀念很重要觀念要正確,也歡迎留言,感謝。

    以下是錯誤法律觀念:

    契約成立一定要書面白紙黑字
    保證承保,但不保證理賠
    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公司名義簽約比較有保障
    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父債子要還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就不起訴案
    取得債務人所有權狀,就能享有抵押權
    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欠錢惡意不還要坐牢
    嫁出去的女兒沒有繼承權
    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
    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就完成
    協議離婚必須處理的議題
    檢察官可以幫我討債索賠
    沒工作收入無法取得子女監護權
    公平法是管制物價的法律
    通姦違憲後抓姦也沒用
    分居二年就可以離婚
    打滿三張驗傷單才能訴請離婚
    是借貸或投資關係不重要
    欠錢躲超過15年就沒事
    過期的本票支票完全沒有用
    發生碰撞才算車禍
    車禍處理很簡單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
    簽約只管對方有簽名蓋章就好
    試用期約定不合法
    有本票支票就可以向對方討債
    離婚證人不用和雙方碰面
    違反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契約無效
    網路上文案圖片可以任意複製下載
    網路上影片可以自由下載並分享
    出資委託的配音可以自由使用
    創作甄選的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可以自由使用
    攝影師可以自由使用模特兒照片
    車禍傷人可全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車禍肇事責任鑑定會寫責任比例
    對方同意就可以和他/她發生性行為
    跟蹤纏擾目前無法可管
    裝修房子簽合約太麻煩
    裝修品質有問題就是刑事詐欺
    網路購物七天內一定可以退款
    公寓大廈社區不能禁止養寵物
    管委會可以拒絕住戶影印任何文件
    建商拖延公設點交無法可管
    產品申請專利權就不會侵害專利
    商標圖案近似就是侵害商標權
    漏水爭議只能上法院訴訟
    租約有公證就不必上法院訴訟
    房東房客可以任意提前終止租約
    簽發本票支票不寫禁止背書轉讓
    存證信函內容隨便寫就好
    老闆可以任意付錢資遣員工
    建商廣告不實消費者當然能解約
    房屋實價登錄灌水沒關係
    隱瞞凶宅或重大瑕疵不會有刑責
    屋況說明書內容不實一定能解約
    遺產可以只留給女兒
    打官司的律師費可以要對方賠
    遺囑自己寫一寫就有效
    虛擬貨幣不能用來付錢
    App使用者資料可以蒐集賣錢
    開加盟店比上班領死薪水好
    房屋久占別人土地就免拆
    加盟契約條件加盟總部說得算
    竊盜罪只有當場抓到才會成立
    加入工會根本沒什麼用
    網路空間的言論自由無法可管
    罷工是侵害他人權益的違法行為
    面試新人時絕對不能詢問前科
    工作場所可以任意設置監視器
    契約違約金條款不受法律限制
    員工五人以下公司免保勞健保
    颱風天不上班會構成曠職
    不動產買賣有仲介代書就無須履保
    員工自己疏失發生職災老闆可免責
    職場霸凌無法可管
    法律問題諮詢免費律師就好
    沒收犯罪所得可以保護被害人?
    擔任國民法官很輕鬆
    犯罪案件媒體可以自由報導
    法官的邏輯一定也和我一樣
    友善父母原則可以不用理會
    沒付扶養費不能探視小孩
    補習班倒閉信用卡分期帳款只能乖乖繳完
    假扣押有甚麼功能?
    關於假扣押常被誤解的觀念
    運動比賽中任何傷害都可免責
    粉絲抖內的金錢不用歸還
    商品直播代言人有何法律責任
    打官司有證人就夠了
    私人錄音不能當證據
    行政訴訟都會敗訴
    銀行帳戶被凍結不能解除
    營業秘密保護可以包山包海
    合夥作生意靠信任不用簽約
    取消訂位可以要求餐廳退訂金
    無罪推定原則是真的?
    沒錢請律師無法打官司
    糾紛鬧上法院就不用調解了
    打贏官司對方就會賠我錢

    #錯誤法律觀念

  • 房屋沒有土地權狀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5-07-12 14:50:46

    150711內湖區新明路 MIHO美秀館六樓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353-355號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dEDuDOLPHIo

    售價─1998萬元;單價─74.7萬/坪;車位價─150萬
    格局─2房/2廳/1.5/衛1陽台
    權狀坪數─32.31坪;不含車位─24.74坪;車位─7.57坪
    主建物─11.45坪
    附屬建物─3.4坪
    共用部分─9.89坪/40%......↓

    發照日期─98年4月3日
    警衛管理─全天候;月管理費─3274元
    建設公司─宏堅建設;郭耀聰建築師事務所
    構造─RC,鋼筋混凝土;外飾建材─二丁掛
    座向─大樓外觀朝西北;室內陽台採光朝東南
    樓層規劃─地上11樓/地下3層;出售樓層─6樓
    總戶數─122戶;該層戶數─14戶;共用電梯─3部
    土地持份─5.22坪;使用分區─工3(不能做住家使用)

    公設說明
    迎賓大廳氣派(有社區秘書服務)、超大閱覽室(可上網/喝咖啡)、游泳池、健身房、KTV、遊戲室、麻將間。

    車位說明
    坡道機械X1,上層,需另付管理費,機械車位管理費專款專用

    特色說明
    1.魔術空間,高坪效,使用空間可達30坪。
    2.往北靠近松山車站、五分埔及饒河街商圈,往南靠近舊宗路大潤發及COSTCO商圈,新明路還有傳統市場,生活機能成熟。
    3.松山車站BOT案即將完工,新明路的三陽工業辦公商圈也即將完工,內有購物中心、獨立商店及美食街,讓餐飲選擇更多。
    4.客廳及房間都面河景,不會看到廟,白天及晚上各有不同意境。窗外沒有高樓遮蔽物影響視野。

    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群智不動產有限公司
    陳泰源;證號─(99)148643;電話─0986-289-679
    經紀人─廖來萬;證號─(91)00464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96430578

  • 房屋沒有土地權狀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4-11-09 12:41:49

    141109大直買屋 低總價 公寓頂加 龍華樓
    影片網址→http://youtu.be/mDX9y0OWJSQ

    門牌號碼:北安路621巷1-30號
    建案名稱─龍華樓;建設公司─亞青建設
    使用分區─住3;主要用途─住家用
    基地面積─561.47坪;土地持分─5.74坪
    格局─四樓-2房/2廳/1衛;頂加-2房/1廳/1衛
    售價─1788萬;單價─81.6萬/坪
    房屋權狀─21.9坪
    主建物─17.18坪……↓

    附屬建物─1.46坪
    公設─3.25坪/15%
    座向─坐南朝北
    管理費─450元/月
    管理員─無;瓦斯─桶裝
    總戶數─65戶;單層戶數─4戶;電梯─無
    所在樓層─4樓;總樓層─地上4樓/地下0層
    構造─RC,鋼筋混凝土;外飾建材─馬賽克
    建物完工日期─65年12月04日;屋齡─38年

    生活機能
    學區─大直國小、大直國中
    市場─頂好、全聯
    交通─捷運大直站
    商圈─實踐大學、北安商圈

    特色說明
    大直區低總價稀有釋出物件!
    生活機能極佳!近捷運、市場、多線公車、過馬路即麥當勞!
    頂樓加蓋沒有權狀登記,使用權恐有爭議,購買請三思,房仲不負責。

    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群智不動產有限公司
    陳泰源;證號─(99)148643;電話─0986-289-679;
    經紀人─廖來萬;證號─(91)00464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1300689

  • 房屋沒有土地權狀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4-10-24 14:12:09

    141023三立 AIT舊址蓋青年宅 連勝文:租金7折
    影片網址→http://youtu.be/gMvN8lxhBtA

    感謝記者 吳雅琴 的採訪,
    1.這個idea不錯,至少不會像以前賤售國土,遭人質疑建商炒地皮。

    2.租金行情1500~1700元/坪,打七折的社會住宅約1000元/坪左右,以權狀15坪,使用空間10坪的套房來說也就是每個月1.5萬元,雖然便宜7折,對買不起房的年輕人來說還是貴了點,至少我本人在外租房子預算也沒超過1.5萬。

    3.最後還是回歸到「錢」的問題,錢從哪裡來?縱使市政府擁有國有土地,但是沒有預算(錢),怎麼蓋?最後還是要走BOT的模式,發包給建商,但是賠本的生意誰要做?政府與建商彼此之間仍要協調怎麼分利、如何拆帳?(例如:蓋1000戶,可能其中300戶屬於建商)

    以下是新聞報導……↓

    連勝文:青年住宅,種下這棵希望的種子,青年住宅政策不是吹牛,並不是要開一張總共要蓋幾萬戶的支票,而是要有所本的逐步實現。

    3D效果,連勝文推青年住宅政策,喊出台北小舒活打造2000戶租屋宅,低於市價7折的房租為誘因,看準台北市民最關心議題,下猛藥。

    連勝文:在這個土地上我們最多大概最多到2000戶,鼓勵一些年輕朋友在裡面,比如開一些創意咖啡館。

    記者 吳雅琴:位於信義路三段的美國在台協會明年底就要搬遷,釋出2.5公頃的土地,連勝文預計在這裡興建一棟青年住宅,提供給年輕人租屋,成為一個多功能的公營住宅。

    AIT舊址屬於台北市精華地段,鄰近大安森林公園,房仲估價每坪1500~1700元,要是蓋最小10坪套房,房租就要1.5萬,連勝文的青年宅,租金將會低於市價7折以下,只不過這樣的便宜租金恐怕波及附近黃金地段包租公的生意。

    房仲業者 陳泰源:你看嘛!我旁邊的社會住宅一坪才1000塊,那你為什麼要租我這麼貴?可能會暫時的打亂附近的一些租金行情。

    撇除這樣顧慮,買不起房的年輕人看法明顯比較支持。 開放設籍台北市滿1年,20~45歲年輕人入住,連勝文端出政策牛肉,一手鞏固鐵票大安區,一手緊抓市民最在乎的住宅問題,極力拉近跟對手的距離。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0628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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