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房屋修繕切結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房屋修繕切結書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房屋修繕切結書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房屋修繕切結書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031的網紅新北市議員曾煥嘉,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租屋族注意!住宅補貼開放「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和「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三大類申請。今年租金補貼有分級制度,最高每個月可拿到8000元。這3類人可以申請,申請時間至8月31日為止。 營建署說明,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申請租屋補貼: 1.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已成年...

  • 房屋修繕切結書 在 新北市議員曾煥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06 13:33:11
    有 35 人按讚

    租屋族注意!住宅補貼開放「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和「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三大類申請。今年租金補貼有分級制度,最高每個月可拿到8000元。這3類人可以申請,申請時間至8月31日為止。
    營建署說明,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申請租屋補貼:
    1.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已成年、未成年已結婚、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2.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家庭成員指下列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認者: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申請人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需要照顧之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兄弟姊妹。
    3.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每人動產限額及家庭不動產限額均低於一定金額,但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需與相對人分居者,申請人得提出切結書或離婚訴訟等相關文件,切結不併入計算或審查家庭暴力或性侵害相對人及其配偶或直系親屬之年所得、財產、接受之政府住宅補貼及評點權重。
    雖然持有自有住宅者不得申請租屋補貼,但營建署強調若具下列情形之一者,則視為無自有住宅:
    1.家庭成員個別持有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 (約12坪)之共有住宅。
    2.家庭成員僅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之住宅。
    3.家庭成員僅持有未保存登記,申請前已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住宅,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
    4.經財稅機關查核申請戶家庭成員現正受託管理他人之財產,該申請戶家庭成員非該信託財產之委託人者。
    營建署提醒,「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三者僅能擇一申請。不管申請何項補貼,皆需檢附基本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若申請人跟配偶不同戶籍,需檢附兩人戶口名簿。若家庭成員(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為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者,應檢附出入國(境)紀錄證明及居留證。
    營建署進一步指出,租賃契約應記載出租人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地址應與建物登記資料所載地址相同。另外,有關建物登記資料應包含建物登記謄本、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未登記建物之合法房屋證明。民眾可請房東協助出具或是自行至地政事務所申請「第二類」建物登記謄本,主要用途登記需符合為住宅相關類別才符合規定。
    營建署指出,若要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須在近2年內購買住宅且辦理貸款,需檢附建物所有權狀及貸款餘額證明。未購屋者雖不用先檢附前開資料,但於完成購屋辦理一般貸款後,務必將前開資料補寄給地方政府,經確認符合規定後才可轉換優惠利率。提供權狀及貸款餘額證明是要確認主要用途登記是否為住宅類別、房屋持有及貸款類別情況。有關貸款餘額證明固定格式,可至營建署網站首頁「住宅補貼專區」-「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其他書表下載」下載,再請承貸金融機構協助開立即可。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對象為僅持有1間且屋齡超過10年之住宅,檢附該住宅的建物所有權狀提出申請,待取得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定資格後,方可向承貸金融機構辦理優惠貸款,辦理修繕作業。營建署特別提醒,因住宅補貼訂有計畫戶數,對於弱勢家庭及特殊經濟需求之申請者,會額外評點加分。今年租金補貼實施分級制度,補貼金額分別從2,000元至8,000元。自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部分,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地方政府審核通過,可享有較低之優惠利率(現為0.312%)。

    #阿嘉提醒您
    #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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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修繕切結書 在 馬見 Lahuy Ipi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21 1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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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計畫即將受理申請】

    申請資格:
    1、年滿20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
    2、️房屋所有權人之配偶具原住民身分者。
    申請時間:110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申請地點:新北市原民局社福科 02-2960-3456#3963。
    申請條件
    【建購住宅】
    ️1、建購住宅未逾2年,不曾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助者。
    2、️房屋登記原因應以興建(第一次登記)、買賣(拍賣)取得,且確實自有居住者。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均無其他自有住宅。
    【修繕住宅】
    1、️屋齡超過7年,且因老舊或設備欠缺。
    2、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均無其他自有住宅。近5年內不曾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助者。

    申請文件:
    申請人同一址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並須經執行單位確認並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機關名稱及承辦人署名。
    全戶所得稅及財產證明各二份(或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
    建購/修繕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
    未獲政府其他住宅補助切結書。
    住宅照片(門牌及室內狀況或修繕位置照)。
    設施改善所需之工程、材料、工資等估價單。

  • 房屋修繕切結書 在 宋雨蓁 《 Nikar. Falong 》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5-01 09:00:24
    有 33 人按讚

    🙌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

    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

    就是今天5/1開始囉💪

    💁‍♀️有需要的鄉親族人們記得去申請喔

    一、申請建購或修繕住宅補助,應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一)年滿20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或未滿20歲已結婚而具備行為能力者之原住民。
    (二)設籍本市並實際居住4個月以上者。
    (三)申請人係房屋所有權人或申請人之配偶具原住民身分。
    (四)全家人口數須達2人以上。但申請人無配偶及直系親屬,且為年滿50歲之獨居者,得申請修繕住宅補助。
    二、申請人符合下列條件,得予補助:
    (一)建購住宅:
    建購住宅未逾2年,且不曾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助者。但輔助購屋貸款不在此限。
    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均無其他自有住宅。但經查其另有房屋座落紀錄,房屋課稅現值,依持分面積比例計算在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以下者,或原自用住宅遭火災或天然災害受損而無法居住者,得視為無其他自有住宅。
    房屋登記原因應以興建(第一次登記)、買賣(拍賣)取得。但不得以直系親屬、配偶及兄弟姐妹為買賣之對象;且用途登記須為住宅、農舍或含「住」字樣,並確實自用居住者。
    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如已接受政府安遷計畫或購買國民住宅、青年住宅等政府推動之住宅政策,視同具有其他自用住宅。
    (二)修繕住宅:
    自用住宅屋齡超過七年,且因老舊或衛生設備欠缺者。但遭受火災或天然災害者,不在此限。
    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均無其他自有住宅,且近五年內不曾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助者。但輔助購屋貸款,不在此限。
    三、補助項目及補助金額如下:
    (一)建購住宅:每戶補助30萬元。
    (二)修繕住宅:每戶以15萬元為限。補助應用於改善自有房屋之屋頂、天花板、地板、牆壁、廚房、衛生設備、無障礙設施設備、給(排)水管線、電器管線、空(燃)氣調節之風管及風口等硬體設施設備。
    四、申請人應檢具之文件:
    (一)申請補助建購住宅者:
    申請人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全戶最新各類所得歸戶清單及全戶之全國檔歸戶財產清單各一份。如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老年生活津貼證明者,得僅檢附該證明。
    建購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
    未獲政府其他住宅補助之切結書(如附表一)。
    顯示門牌及室內居住狀況之住宅照片。
    領款收據及申請人金融機構之活期存款帳戶封面影本。
    (二)申請補助修繕住宅者:
    申請人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全戶最新各類所得歸戶清單及全戶之全國檔歸戶財產清單各一份。如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老年生活津貼證明者,得僅檢附該證明。
    修繕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無法提出建物登記謄本證明其為房屋所有權人者,得出具房屋稅籍或檢附水電繳款收據及經由里長出具該房屋確為申請人所有且有居住事實之證明。
    擬欲修繕住宅位置照片(每處一張)。
    設施設備改善所需之工程、材料及工資等估價單。如申請人提具估價單確有困難,得由區公所協助估價。
    最近五年未曾獲政府其他住宅補助切結書(如附表二)。
    領款收據及申請人金融機構之活期存款帳戶封面影本。
    五、受理期間:自109年5月1日起至同年6月30日,並於7月14日前辦理評選結果通知。
    六、本年度預算:新臺幣1,438萬元整(建購23戶共計690萬元,修繕50戶共計750萬元)。
    七、檢附建購住宅補助切結書、修繕住宅補助切結書、申請表、領據、修繕住宅補助核銷資料等各1份。
    八、申請方式:請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

    #洽詢電話
    承辦人員:林俊棋。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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