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房客未恢復原狀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房客未恢復原狀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房客未恢復原狀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cobrabaton (寂寞城市裡數著孤獨)看板toberich標題Re: [問題] 有關於前承...


※ 引述《transker (代筆事務所)》之銘言:
: 這件事情其實很簡單。要嘛就給她一個合理的價格。
: 要嘛就讓她把她的東西拆下來搬回去。她要怎麼用都行。
: 站在民法的立場,那些東西就是她的。妳佔著用是
: 不當得利。她當然有權拆。但是如果妳硬是不讓她拆。
: 那我絕對看不起妳。而且我也相信妳很難在商場上成功。
: 因為做人做事要合理。你對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尚且有
: 這麼一份執拗的貪念。可見妳對客戶也不太可能真誠。
: 她做人做事是否好,其實不是這件事的重點。這事
: 的重點簡單得不用思考。誰的東西就歸誰。做人厚道點。
: 才能長久。你的朋友支持你,不代表你是對的。
: 今天如果換成是妳要拿回屬於妳的東西,我們也會
: 支持妳。但是如果是要佔用不屬於妳的東西,那就沒人
: 會認為這是恰當的。大家都出來謀生,你的錢的很寶貴,
: 她的物品和錢一樣寶貴。將心比心吧!她一點錯都沒有。
其實不知道要回哪篇XD不過感謝很多人提供意見

我先強調以下問題

1.前房客已經退租且已經點交,房東並無硬性要求恢復原狀!!

就讓前房客將她自己能拆的都拆走!!

像是冷氣.假人.掛勾.燈泡.水晶燈.桌子.中島.電視.冰箱

當然以上都是前房客自行添購本來就能拆走~

2.退租時已經違反租約簽約一年但是並沒有滿一年,理論上租約內容房東可要求

押金要扣,並且要求恢復原狀!但是房東覺得再出租就好了所以轉由仲介出租!

3.我是直接跟前房客要求要房東電話!我直接跟房東談,減少仲介成本!!

4.前房客主張房東已經退裝潢1/3給她!也就是十萬塊,租約21500元租不滿一年

約10個月!總房租收入為215000元!她卻主張房東退裝潢給她10萬!基本就已經不合理!!

房東也跟我提到他怎麼可能退裝潢費用給她!所以我不同意增加這個頂讓金額!!

而且我是跟房東談,並不是跟前房客談"頂讓"!!我是要租這間店並不是頂這間店!

以上,我想請問

前房客已經退租達半個月,並已經結束租約且點交退還租金!是否還能主張裝潢

為他所有物?假設不管房東多久後再出租!都可以要求裝潢是她的所有物,所以她有權

拆除,即便是半年1年後??而且以上情況是在已經退租的情況下!並點交退還押金!結清

水電費後~


有噓文說裝潢她賣人又怎樣??= =當然如果租約還成立!房東當然不能先租人~

現在租約是已經"結束"了!!那她還能主張裝潢是她所有??

而且我出價是出桌子.中島.假人.水晶燈以及掛勾!!

不是跟她頂讓裝潢跟這些設備................

看來可能打太多文字,有些人沒有看清楚!!

所謂的厚道??

我是要二手價買她使用近一年搬走的那些東西!並不是要頂讓她的裝潢

我是跟房東承租已經是沒有租約的店面!!

簡單來說如果要我頂讓這間店再來談頂讓金額,那這樣就好談!!

但是現在是前房客退租了!房東出租,我是跟房東談租該房子現況!

干前房客甚麼事??現在只是問題出在我"認識前房客"!!

前房客都退租了,還能主張該裝潢為她的所有物??

民法是這樣解釋嗎??

退租半個月,房東出租,舊房客不爽新房客所以說要來拆裝潢??

那房東誰敢再租人??

而且假設租已經退租的店面還要返還前房客裝潢費用!!

任何新房客大部分都寧願自己再找其他店面吧!!


補上租賃契約書條款


第十七條  遺留物之處理

承租人遷出時,如有遺留物品者,任由出租人處理,其處理所需費用,由擔保金先行扣抵

,如有不足由承租人補足,承租人不得異議。

租賃期滿或契約終止後,承租人未返還租賃物,如有未搬離之物件,視同廢棄物處理,清

理費用由承租人負擔。

該條款是一般市售制式契約書載明內容!

承租人遷出時,如有遺留物品者,認由出租人處理。

遺留裝潢是否也算是遺留物品??

如有未搬離之物件,視同廢棄物處理

遺留裝潢是否也算是廢棄物??

房東要租人,只是沒有清理,交由新房客處理!這樣還要負擔原承租人,不時會來騷擾

要拆裝潢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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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8.77.171
※ 編輯: cobrabaton 來自: 122.118.77.171 (09/19 15:24)
gtfour:租約到期不代表那些裝潢就變成房東了吧..她想拆還是可以 09/19 15:28
cobrabaton:那租約到期1年2年3年10年後還是能要求來拆裝潢嗎? 09/19 15:29
pp14:要看當初租約有沒有寫裝潢等定著物的產權歸屬於誰 09/19 15:32
pp14:法律面我太懂,但一般實務上原po這樣處理沒錯,但真遇到有心要 09/19 15:34
pp14:來亂,價格你還能接受就多少給一點就算了.省得麻煩 09/19 15:36
pp14:漏字了.是法律不太懂 09/19 15:37
cobrabaton:請問是房東跟她簽署的合約嗎? 09/19 15:37
※ 編輯: cobrabaton 來自: 122.118.77.171 (09/19 15:48)
cobrabaton:補上制式契約書載明之內容,有關於承租人遺留之物品處 09/19 15:50
cobrabaton:理條款~ 09/19 15:50
shy723:他要拆裝潢是他跟房東的事 你要現況租屋是你跟房東的事 09/19 16:19
shy723:房東租你的現況如果有變 你要找的是房東 不是前房客 09/19 16:20
cobrabaton:推樓上!我就是認為是這樣~所以要她跟房東處理 09/19 16:20
cobrabaton:但是也覺得這樣搞得很麻煩~不如跟她買設備!所以才出價 09/19 16:20
cobrabaton:一萬五~她卻堅持搬走的設備連裝潢已經賣人七萬= = 09/19 16:21
shy723:我的意思是 你要讓他拆裝璜 你再找房東橋 09/19 16:22
shy723:他有權拆裝璜 而你租到的房子若非當初協議的 請找房東協調 09/19 16:23
cobrabaton:房東要我不要理她= =只是我覺得麻煩出價跟她買設備希望 09/19 18:06
cobrabaton:她不要來亂!我想我會請房東跟她說要她幾天內來拆除裝潢 09/19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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