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房客太吵解約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房客太吵解約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dongchen (DGN)看板rent-exp標題[合約] 樓下租客太吵的話,房東可以提前解約...
各位版友好,我剛剛已經上網爬了很多文章,已經大概知道狀況
只是有些地方還是不太確定,想說上來請教
我先大概講一下狀況
目前的狀況是,我樓下的租客每次半夜都不睡覺都在吵
吵得我已經好一陣子都睡不好
已經請房東跟他協調過,我也自己私底下下去跟他好聲好氣的跟他說
但他對我態度非常差,根本不甩我
房東最近為了這件事情也親自跑來我們租屋處再次告知樓下房客了
但樓下房客還是死性不改
我已經把這件事情告知房東,房東表示他也沒辦法
因為畢竟已經租了他2年的合約
然後我把我們當初租屋契約上的條文都看過一次了
裡面並沒有提到房客如果太吵,房東可以趕走之類的條文
所以房東肯定是沒辦法用這個理由直接轟走樓下房客的
但有一條款是寫著
"租賃期滿前,雙方可合意終止契約,唯應於一個月前通知他方"
我想請問一下,這個條款的意思是說
房東只要在一個前告知對方,就可以終止契約
還是說,房東除了在一個月前告知對方之外,而且還要房客同意才能終止契約呢?
另外提前一個月告知的話需要付給房客違約金或什麼之類的嗎
我先說明一下我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好了
因為我覺得或許沒辦法直接以他吵為理由,跟他解約
但表面上的理由是什麼有時候本來就沒那麼重要
如果房東可以用其他理由告知房客,提前一個月告知的話,那也是可行的
https://i.imgur.com/uWVgEVx.jpg
而且我剛剛有查到我圖片上的關於這個條款的法律說明
如果房客可以提前一個月告知房東,原則上不得拒絕的話
那應該沒道理房東提前一個月告知,就不行才對
只是這畢竟只是我邏輯上的推測而已
想說還是要來請教一下各位專業的版友
先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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